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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共7篇)

作者:垃圾链接 | 发布时间:2020-07-23 07:02:0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健康养殖,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执法,特别是经过2007年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和2008年助奥特殊监管两大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为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措施,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到100%。

——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化、公开化改革全面推进,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基本确立,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和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中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西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四、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的苗种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有禁药检测不良记录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制订《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改革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方式,实行异地检测、抽查结果公开制度。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对虾、鳗鱼、罗非鱼、贝类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海藻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风险可能暴发的程度,危害情况以及对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行动实施。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个别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动员渔业系统内行政、科研、技术推广、质检、执法等单位的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作,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系统内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

实效。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服务、监管、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水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六、工作安排

(一)2月中旬:下发《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明确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工作中抽样、检测和监督执法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2-3月: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出台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部署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

(三)4月上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和执法工作进行部署。

(四)4-8月: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生产检查,严格生产许可,督促不规范的苗种场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4-11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整改。

(六)6月和10月:组织开展2009年第1次和第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七)9月,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中期形势分析会,对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八)12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联系人:朱亚平、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5,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第2篇:水产品整治工作总结

安峰镇2008年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市食安委《2008年水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制订本地区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拉网式执法检查,安排和配合上级部门对当地水产品基地和市场进行产品抽检,加强整治宣传等措施,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注重实效,坚持一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导向作用,增强了水产品整治全程监管能力,全面提升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为使监管机制长效化,认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实现水产品整治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强化水产品监管职责

为使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健康、有序开展、实现整治目标,我们制定了《安峰镇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同时,为组织协调好此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协调和监管各部门实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各

1 水产品整治工作人员通力合作、强化措施、监管到位,重点加强了对各类养殖基地、苗种生产单位、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资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保证监管人员和各有关措施的落实到位,迅速形成合力开展整治工作局面,切实履行好水产品整治监管、督导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印制了几百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主要有《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数种法律法规,利用多种途径向广大生产经营消费者宣传。此外,我们还通过渔业执法的形式来宣传水产品安全的法律知识,通过查处渔业违规案件宣传如何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知识;通过为渔民提供技术服务的形式来宣传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今年,接受我们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人数有2千余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

三、积极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检查

一是对养殖基地开展了渔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水产品专项整治监管人员对各类养殖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基地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从已接受

2 检查的几个养殖基地检查结果看,各类养殖受检单位都建立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销售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所有基地库存没有违禁药物,监管率和抽检合格率均达到了100%。二是对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积极配合上级业务检测部门对我镇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检测,确保我镇水产品流通市场质量安全。三是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渔业职能部门以此次水产品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健康养殖发展状况,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工作,开展了渔业科技入户,科技咨询等活动,积极推广高效、安全健康养殖方式,进一步巩固了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建设成果。四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扶持和引导工作,通过采用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渔资采购、统一品牌销售、统一产品安全承诺等措施,切实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总之,为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抓出实效,实现整治工作目标,我镇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化解出现的问题,从而为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

第3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第4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XX〕85号、内政办发电〔XX〕48号文件的要求,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后,国土资源、安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注销相应的有关证照,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电力供应,当地政府要组织恢复被关闭企业的矿区地貌、遣散从业人员。各督查组将于10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四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进展缓慢的个别盟市,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网吧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网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霍山县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吧整治工作,组织学习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析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认清网吧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霍山县文化局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起草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网吧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网吧整治工作的目标,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执行。在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参加整治小组会议,布署整治工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网吧经营场所检查网吧经营活动,强调网吧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要依法行政,查出的问题,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吊销《许可证》的吊证,确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网吧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大了网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3月网吧整治初期就向各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行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电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播放了宣传标语,公告了《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为网吧经营场所制做张贴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识牌,提醒经营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警诫未成年人不要进行网吧经营场所;多次召开了网吧经营业主会议。组织经营业主学习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指出了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吧规范经营的要求。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有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电信、移动等电信部门组成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协调会议,并要求在整治工作中要互通情报,相互配合。5个月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12起,接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9件,公安部门互通的情况通报4起。我局通报给工商部门无证经营情况3起,通报给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要求暂停接入服务函件5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未实行实名上网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工商部门取缔了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的网吧给予了暂停接入服务。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解决接纳未成年人

、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3月18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进行了检查,有时在早上5时,有时在晚上12时以后,有时在中午、下午下班之后、有时在周未,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58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458家次,行政处罚18家次,其中:罚款13家次,停业整顿5家,处罚金额5000元。另外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家,是历年来网吧整治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网吧整治工作方针,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责任状,配合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开展告别网吧学生联合签名活动,积极向财政部门要求在罚没款中解决一定的举报奖励经费,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月的网吧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达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难于巩固,由于全县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素质不高,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专项整治过后,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现象有可能抬头。

2、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县城约有4家网吧安全出口通道窄小。有个别网吧楼梯私自安装推拉门,导致出口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网吧卸载监控软件现象严重,根据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去年,我县统一安装了网吧监控软件。网吧监控软件的安装,加强了我局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个别网吧为逃避监管,私自卸载网吧监控软件,给网吧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4、学校管理工作滞后,国务院规定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学生只能进入学校内部的微机房上网学习娱乐。而学校电脑等上网设备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网学习娱乐需要,导致部分学生走向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

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将在今后的网吧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网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继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保护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第5篇:专项整治汇报

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的总体布置,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72号文、和省局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针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现状,结合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一”要求,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们肩负着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使命,不仅责任重大,而且关乎老百姓生命安全。因此局党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n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全国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开展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并逐项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暑期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和流通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对假冒伪劣葡萄酒、辣椒制品、含有罗丹明B火锅底料、调味品、王老家牌糖水麻山药罐头、流通环节含“瘦肉精”肉制品、“双鸽”牌问题肉制品、邯郸华大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涉嫌问题食品、不合格蜂蜜、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问题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行动。为确保各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强化日常市场巡查执法力度,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领导督导责任和网格人的监管责任。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到位,目前年我局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 21 起,罚没 6.5万元,规范食品经营行为189 次,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300 余份,下达整改通知书21 份,没收过期、失效、“三无”、不合格食品 110公斤,立

案查处无照经营4 户,罚款2000元,有效整治和规范了我县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使辖区市场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改观,为全县人民群众建立起了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强化食品和乳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抽样检查计划,每月认真开展食品的定期抽检和快速检测,对涉及民生的重要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以及高风险的食品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应急抽检和专项抽检,深入贯彻工商食字{2011}3号和【2011】172号文深入开展了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乳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特别是保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每周定期抽检。严格规范抽检程序,留存抽样检验记录,每月按要求及时向市局上报抽检情况及后处理结果。1至11月,我局在县级财政拨付8万元抽检经费的情况下,按计划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发放给各基层分局进行食品的快速检测。快速检测食品286个,婴幼儿配方奶粉也已经抽样检验30个批次,成人奶粉3个其他食品20个。

四、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严格实施流通许可。我局按照(工商食字){2011}67号文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食品流通许可的实地核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流通许可证的核发。近期,按照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我局正在对辖区乳制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和许可范围进行重新审查核定,并以此为契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严格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要求和发证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和撤销;对条件较差的食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新规定要求的乳制品经营户,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年我局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份,变更份,注销户,其中核发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户,变更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户,经营范围取消乳制品经营的户。食品经营户户。

五、加强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工作。首先是严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关,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索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并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问题食品造成事故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给予严厉处罚,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上半年查处的食品案件中有 3起为未按规定查验证照和相关文件材料的,罚没达 6000 元。

三、整治行动中取得的经验: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到所建立起了完善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协调联动,确保了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要广泛发动群众,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可以提高群众警醒意识、安全意识,又可以依靠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线索,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信息资源;三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整治工程,要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次活动中,由我局和,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通过十多天的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农村食品安全常识不普及,很多老年人在家中经营食品店,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识假辩假能力,使一些批发商有机可乘。

二 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当落后。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很不完善,多数地区信息滞后,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三是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不到位。面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量大面广的实际,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发挥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参与意识淡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在市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流通环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

三是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农村、校园、偏远山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重点是对其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不不合格食品的辨别能力,知道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6篇:专项整治汇报

项检查,并成立了专项检查组,主要成员包括安技部、机动部、煤气技师及相关单位煤气专业人员。二是加强煤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如阀门、法兰、放散管、水封、排水器、仪表等的安全检查,并制定了专项检查表,要求各煤气生产、使用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安技部派专人定期进行抽查;三是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河北省冶金专项整治方案》相关规定,规范了煤气管网在线检测设备,如煤气低压报警与联锁切断装置、氧含量在线检测装置等的配备;四是规范煤气事故救护设备,如空气呼吸器、充气泵、苏生器、担架等的管理,制定了专人专管制度,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确保发生煤气意外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科学的开展救援;通过整治确保了现有煤气设施设备符合规程、标准要求,处于完好状态。

加强煤气防护、救护器材的管理。-

一方面安技部为公司现有煤气报警仪、救护器材建立了档案,制定了《煤气防护、救护器材管理规定》,并邀请北京科力恒公司煤气防护、救护器材维护专家,对现有煤气防护、救护器材进行了年度校验,并签订了长期校验协议。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制度要求,1

并结合公司实际,为煤气岗位增设了固定式煤气报警仪60部,便携式煤气报警仪40部、便携式医用供氧器16套、吸氧罩100个、大瓶医用氧气瓶8个、医用人体模型1个,现已配备到公司各煤气区域。要求各使用单位设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到位、确保其可靠有效。

完善煤气管理制度、建立煤气救护救援体系。公司制定了《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煤气安全检查制度》、《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防护救护器材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煤气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和各煤气使用单位在煤气管理方面有据可依;为确保发生煤气意外事故时,公司相关单位能积极协调配合、-

开展组织有序的救援工作,公司还建立了煤气救护救援体系,明确规定了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时,临近单位和公司职能部室能开展有效的救援。

强化煤气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为加强煤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煤气岗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在发生煤气意外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发展、减少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专项整治期间,公司对各煤气岗位人员进行了煤气基本知识、煤气事故预防与控制、救护器材使用、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知识的专项培训,并督促各煤气单位开展岗位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让职工真正了解所管辖煤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危险因素及安全操作规程。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广大煤气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有效的避免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规范煤气区域施工和检修,避免盲目施工造成煤气事故。煤气区域施工和检修作业是控制煤气事故发生的重点和-

难点,特别是在交叉作业时,更容易发生煤气安全事故,为此,公司专门制定了《煤气区域施工安全规程》,要求在煤气区域施工前,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协议,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各主要设备和阀门的操作,必须派专人进行,并签字三确认; 2

检修期间为检修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煤气防护救护器材,煤气管理人员进行24小时监护,定时测定氧含量,确保检修期间安全;检修结束后,派专人对检修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启动设备和阀门。

以上是我公司在煤气专项整治活动中所做的一些工作,其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望贵局多加指正。

3201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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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开展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马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开展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

动工作计划

为促进兽药合理、安全使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局要求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和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内容

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开展“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努力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整治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以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畜禽及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监督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畜禽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严格监督销售者切实加强自律,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保证畜禽水产品来源可查。

(二)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

以整顿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为抓手,严格落实餐饮监管有关规定,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实施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经营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严禁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加强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三)打击畜禽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以畜禽水产品生产运输环节、市场销售及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为抓手,扩大对畜禽水产品中抗生素等兽药抽样覆盖范围,增加风险隐患品种抽检数量和频率,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线索,扩大案源。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及暂养过程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以及“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使用处方药、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健全完善畜禽水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发现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样品,要实施来源追溯和去向追踪,及时将追溯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三、具体措施

1.组织开展市场经营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水产品市场经营环节的集中治理,加强监督抽检,对兽药超标的畜禽水产品实施追溯,涉及其他环节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2.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农业部门还未出台检疫检验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除外)、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水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如实记录畜禽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避免采购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水产品,保证采购的畜禽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退耕还林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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