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工作汇报

干部选任工作汇报

作者:js239 | 发布时间:2021-05-06 18:06:4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汇报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02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四是严把领导职数关,把职权还给组织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和县级部门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以及平常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了领导职数的规定。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31名。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40名。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采取“转、退、调”等办法,减少领导干部29人。去年以来,机关没有违规调入一个人,财政供给人员第一次出现负增长。

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把决定权交给常委。严格程序,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这个基本程序,做到“四听取”和“四不”。即认真听取考察人员的考察意见、认真听取组织部门的使用意见、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没有经过组织部门民主推荐程序和材料不齐全的人选,不上会讨论;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人选,不提拔任用;多数常委对任免对象情况不了解的,不上会表决。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没有出现减少程序的现象。严格纪律,坚持常委会票决制,集体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和“家长制”。

第2篇:公开透明干部选任机制 切实改进干部选任方式

公开透明干部选任机制 切实改进干部选任方式

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综合配套的干部选任和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伊春市委组织部门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有效杜绝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围绕建立规范完备的干部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干部制度配套改革,为预防干部选任工作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障

为有效规范干部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防微杜渐的保廉防腐机制,我们扎实推进干部制度配套改革。依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出台了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部监督、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干部选拔任用决策、领导干部交流和干部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十项制度》,初步构建了干部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为使干部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相互衔接配套,更加完善,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即实行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决制,市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市)区、市直部分单位党政正职,署名推荐领导干部,差额考察领导干部等制度。同时,注重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相继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暂行办法》、《关于各县(市)、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的通知》、《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市纪检、政法、宣传、统战部门协助市委管理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科级“二线”干部管理的原则意见》等制度,实行了领导干部任期制,全面推行了县(市)区(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票决制。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干部工作的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成龙配套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推进了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构筑了制度屏障。

二、围绕健全公开透明的干部选任机制,切实改进干部选任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从2000年开始,我们就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干部选任工作中不正之风的突破口,制定出台了《实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提高公选科学化水平和降低工作成本的方法途径,健全完善公选工作的量化考察机制,在考务工作、监督环节、考察过程、任用决策阶段都建立了相关的工作机制、措施和办法,实现了选人用人上的新突破。截至2006年6月底,先后有57名市内外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公选走上处级领导岗位,有370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或县(市)区部门领导班子。

为改进干部选任方式,解决干部能上能下,使干部选任工作得到有效约束,我们还出台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全面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对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在机构改革中实施干部竞争上岗的基本原则、范围、程序、方法作了具体规定。2004年又制定了《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试行办法》,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推行了竞争上岗,一些县区的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也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2001年全面实行党政群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基础上,2004年以来,全市市直部门共有498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走上科级领导岗位。

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我们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县两级提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全部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推荐提名环节,在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中按每个职位2:1的比例进行民主推荐,按推荐结果确定提名人选。考察环节,对推荐后确定的差额人选同等对待,按同一标准进行考察。酝酿环节,根据考察情况,对人选进行差额酝酿。票决环节,对每个职位的两名人选,提交常委会无记名差额投票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目前,我市处、科两级干部提拔任用全部实行了差额选任制,三年来共差额选任处、科级干部1 438人。通过改进选任方式,既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视野,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量,又解决了干部任用上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从各个环节上防止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在推荐环节上扩大民主。《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市委健全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测评制度,建立了署名推荐领导干部等制度,公开任职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及推荐方式,把人选推荐的范围扩大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职工代表和群众代表。特别是在换届中,扩大了参加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了二次会议推荐,并扩大了谈话推荐范围;在市委委员、副市级领导干部、现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大会上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进行“海选”推荐,把“海选”出的人选作为全委会推荐的提名人选。二是在考察环节上扩大民主。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对拟提任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事先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告等形式发布预告;对有关单位和部门拟提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以多于考察对象数量1~2名确定差额人选实行差额考察,横向比较,排出顺序。三是在酝酿、决定环节上扩大民主。扩大了参加酝酿人员的范围,实行了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单位党政正职等制度。2004年以来,共有474名干部通过票决方式予以任免,县(市)区委提任科级干部也全部实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四是在任职环节扩大了民主。完善了任前公示制,实行了试用期制。同时,积极拓展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的范围,将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由处级干部扩大到科级干部,由委任制干部扩大到选任制干部,由党政机关干部扩大到事业、有关企业单位干部。

四、围绕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积极防范易发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

一是实行全程监督。在民主推荐环节建立了署名推荐制和推荐责任追究制,党委和领导干部个人向上级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党委书记和领导干部作为推荐责任人负失察责任。在考察环节实行了考察责任制和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考察组对拟任干部考察环节承担责任,对造成考察失误的,区分性质,予以处理。考察实行纪委全程参与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严格落实群众举报查处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告向社会公布“12380”干部监督专项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换届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建立了查办责任制,对受理的群众举报,做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三落实”。讨论决定环节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任职环节实行了试用期制和试用期考核制,使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突出正职领导干部这一监督重点。完善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职廉政承诺制度、市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回复组织函询和诫勉谈话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公示、通报、署名表决制度和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约束了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离任全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要求,全面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2003年以来,全市共审计处级干部148人,提出审计建议163条,移交纪检部门案件线索9个,对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了定期巡视考察制度,每年都组成由组织、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和老干部监督员等各方面人士参加的巡视组,对县(市)区和部分市直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和正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任用干部的行为。我市开展干部巡视工作的做法在全省干部制度改革专项会议上交流了经验,并在新华网上登载。全面实行了科级干部任职审查备案制度,对全市科级干部配备情况和任用程序进行审查把关,有效遏制了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问题。制定《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办法》,下发《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调查处理办法》。2004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15起,查实11件,其中3人取消任职决定,5人进行组织处理,2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2004和2006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编辑/刘新)

第3篇:干部选任心得体会

正确认识辨析干部选任的三种关系

2013年6月,中央召开了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习总书记明确民主推荐干部不“唯票”取人、竞争性选拔不“唯分”用人、选拔年轻干部不“唯年龄”选人。作为旗县区委组织部门,我们更应该辨析清楚这其中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且只是把人选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方式,还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是唯一,所以要正确认识、分析和对待票数。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还是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得票名次倒不一定太在意。但是,如果得票情况与党组织平常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相差悬殊,就一定要慎重对待,要深入进行考察、甄别,作出正确判断。比如,有个别同志存在两面性,给上级的印象很亲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工作上对待下级的方式很生硬,指手划脚,工作上疾贤妒能耍心眼,导致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很乐观。对到一个单位工作不久、工作单位接触外界面较窄、群众不太熟悉的干部,对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符合条件的应该由党委进行综合考虑。谁最了解干部的德才和实绩?那应该是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所以,我们要对那些默默无闻勤勤恳恳的同志负责,不要让老实人吃亏。二是正确认识和运用竞争性选拔干部。竞争性选拔的初衷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也确实有一大批组织视野外的优秀干部在这种机制下脱颖而出。但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竞争性选拔干部侧重于知识的考试而不是能力,而且笔试成绩作为第一道关卡,这就让有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出现了“高分低能”,也造就了一批不好好工作的“考试专业户”。有的明明有合适的人选,也要搞竞争性选拔,结果“招进女婿气走儿子”。这些年,竞争性选拔的岗位大多属于委任制范畴,委任制干部应该主要按照实绩晋升原则,可以增加一定的竞争性,但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是唯一方式。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更不能搞什么“凡提必竞”。只有在本地区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缺乏紧缺专业人才时,才适宜于公开选拔,并且应该尽量就近取才。在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上,应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考试、分数上竞争,不能搞“一考定音”。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综合考虑班子成员年龄、来源、经历、专业和性格、气质等因素,防止为满足一时的结构需要降低标准,特别是不能简单的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有些干部刚过40岁,就感觉提拔无望,干工作就不那么认真负责了,或者干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德才表现好的、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区委是不会简单以年龄划线,该重用的还是要重用的。当前,网络上经常爆料某地区某干部,年纪轻轻就提拔到县级岗位,群众议论多,意见大,究其原因,是这些地区简单考虑班子年龄结构要求,不注意人选内在素质,忽视了必要的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把一些尚不成熟的干部放到领导岗位。

第4篇:干部选任心得体会

正确认识辨析干部选任的三种关系

2013年6月,中央召开了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习总书记明确民主推荐干部不“唯票”取人、竞争性选拔不“唯分”用人、选拔年轻干部不“唯年龄”选人。作为旗县区委组织部门,我们更应该辨析清楚这其中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正确认识和对待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且只是把人选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方式,还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是唯一,所以要正确认识、分析和对待票数。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还是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得票名次倒不一定太在意。但是,如果得票情况与党组织平常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相差悬殊,就一定要慎重对待,要深入进行考察、甄别,作出正确判断。比如,有个别同志存在两面性,给上级的印象很亲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工作上对待下级的方式很生硬,指手划脚,工作上疾贤妒能耍心眼,导致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很乐观。对到一个单位工作不久、工作单位接触外界面较窄、群众不太熟悉的干部,对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符合条件的应该由党委进行综合考虑。谁最了解干部的德才和实绩?那应该是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所以,我们要对那些默默无闻勤勤恳恳的同志负责,不要让老实人吃亏。二是正确认识和运用竞争性选拔干部。竞争性选拔的初衷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也确实有一大批组织视野外的优秀干部在这种机制下脱颖而出。但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竞争性选拔干部侧重于知识的考试而不是能力,而且笔试成绩作为第一道关卡,这就让有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出现了“高分低能”,也造就了一批不好好工作的“考试专业户”。有的明明有合适的人选,也要搞竞争性选拔,结果“招进女婿气走儿子”。这些年,竞争性选拔的岗位大多属于委任制范畴,委任制干部应该主要按照实绩晋升原则,可以增加一定的竞争性,但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是唯一方式。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更不能搞什么“凡提必竞”。只有在本地区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特别是缺乏紧缺专业人才时,才适宜于公开选拔,并且应该尽量就近取才。在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上,应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考试、分数上竞争,不能搞“一考定音”。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综合考虑班子成员年龄、来源、经历、专业和性格、气质等因素,防止为满足一时的结构需要降低标准,特别是不能简单的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有些干部刚过40岁,就感觉提拔无望,干工作就不那么认真负责了,或者干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德才表现好的、群众口碑好的干部,区委是不会简单以年龄划线,该重用的还是要重用的。当前,网络上经常爆料某地区某干部,年纪轻轻就提拔到县级岗位,群众议论多,意见大,究其原因,是这些地区简单考虑班子年龄结构要求,不注意人选内在素质,忽视了必要的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把一些尚不成熟的干部放到领导岗位。当然,对年轻干部中确有真才实学、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干部,区委也是敢于给他们压担子的,干部培养要遵循成长规律,年轻干部从参加工作到走向成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需要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磨练和培养,一步登天在现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年轻干部把基础搞扎实了,后面的路才能走的更稳更远。

第5篇:县开展差额选任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汇报

按照省市关于差额选任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有关精神,××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县差额选任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意见》。并根据省市对县区法、检两院内设机构调整升格的通知,对法、检两院内设的6个正科级领导职位和10个副科级领导职位进行了差额选任。选用工作中,把领导干部个人意向提名与干部群众推荐提名相结合、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与扩大

民主相结合,坚持 “四个注重”,做到一个环节不减、一个程序不漏,实现了全程差额、全程纪实、全程公开,为在全县全面开展差额选任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打下了基础。

一是注重方针政策。在差额选任中,严格执行了“五动五不动”、“三提三不提”的规定,调整动议是在法检两院内设机构调整后,根据岗位的空缺情况,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才提出的。而且一改以往在干部调整动议环节上明确具体职位、具体人选和选拔范围的做法,只提出了选拔方网向、选拔标准和选拔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调整动议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是注重程序原则。差额选任工作严格按照调整动议、差额提名推荐、发放考察预告、差额考察、沟通酝酿、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任前公示、廉政谈话、发文任职等程序进行。县委2次召开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的“五人小组”会议,组织部3次召开部务会议,专门研究提名、推荐、考察等有关事宜。对差额人选分别征求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同时组织纪检、人事、编办、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对差额人选进行了联合审查。

三是注重扩大民主。在推荐提名环节,坚持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完全由基层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根据任职条件进行民主推荐提名。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网推荐出2名差额初步提名人选,经“五人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将这2名列为平等条件的差额提名人选进入考察程序,直至常委会议差额票决,从而进一步扩大了选人视野,实现了优中选优,杜绝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

四是注重信息公开。差额选任过程中,对拟推荐的岗位、任职条件、考察组人员、考察时间、考察纪律和考察对象,通过发放通知和预告,在党建网上公布等方式,进行全面公开。对经常委会票决出的16名拟任人选,通过印发张贴公告、电视台播放、党建网公布,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实现了干部选用信息的全程公开。

第6篇:干部选任自查情况即年度工作总结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

即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度更新)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的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其“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干部职数配备基本情况

根据“三定”规定,我局设XXX、XXX、XXX、XXX、XXX。上述各单位均为正科级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XXX名。

按照“三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核定科级以上领导职数XX名,其中正处X名、副处X名、正科XX名、副科XX名。截至目前,实有领导干部正处X名、副处X名、正科XX名、副科XX名。

按照干部编制职数规定,无低职高配、职务名称不规范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选拔干部优中选优、强中选强、好中选好,各级班子的素质结构不断优化,为推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抓好学习宣传,不断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一直以来,我局党组站在XX事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以及上级的各项配套规定作为加强干部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要求,围绕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干部、配班子,坚持选任标准,完善选任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局党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促使各级干部全面把握政策规定,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一方面不断加强学习和宣传工作。坚持把《公务员法》、《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等法律法规文件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把《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学习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人事干部采取精读原文、交流心得、专题讲座、参加培训等方式,全面系统地掌握《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及时将上级人事干部业务会议精神和各种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转发或传达到各单位,确保上级指示精神落实到位。并利用局域网广泛宣传《条例》及其配套规定,让广大党员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程序和制度有全面的了解。每次选拔任用干部时都要向大家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不留死角死面。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防范工作风险。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党组成员约法十章》、《干部人事工作有关事项的办理规则》等制度,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提出明确要求,每年年底及时主动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切实增强运用《条例》等法规文件指导干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风险进行了梳理,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责任人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摆放到办公桌上作为警示。为抓好记实工作,人事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类记实材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做了细致规定,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工作,确保干部选任程序的每一步骤和环节都有文书记录,真实全面地反映选任工作情况,加强了人事工作风险点的防范。此外在干部选配上坚持“六个严禁”,即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不按核定的机构名称任用干部、严禁不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违反记实工作制度、严禁不按要求上报备案材料、严禁违反备案时限。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很好地落实到位,各种设备配备齐全,目前我局人事档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装订和保管均符合要求。

三、坚持标准和程序,不断增强干部工作的规范性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以规范的程序和严谨的操作确保干部工作的准确性,不断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一是坚持原则,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六条原则”,把注重实绩、促进发展作为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选拔政治上靠得住的人;注重工作实绩,选拔工作上有能力的人;注重实干精神,选拔作风上过得硬的人;注重公认程度,选拔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人,形成“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的用人导向。有计划地对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进行交流;对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较长的班子成员进行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使年轻化、热情高、有威信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结构不

断优化;着力培养和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意识,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的进取精神。二是落实制度,坚持程序的严谨规范。每次选拔干部前,认真研究分析干部队伍状况,制定干部选拔实施方案,确保《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六项基本条件、七项任职资格、六项程序和干部工作“十不准”纪律落到实处。在选拔工作中,严格依照上级干部选拔流程图确定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沟通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请示备案等程序操作,每个环节都依法依规,环环衔接。在干部资格条件上,进行组织审查,严格把关;在公开透明度上,采取公开选拔职位、公开资历条件、公开符合条件人员、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拔结果的“五公开”方式,坚持考察干部有预告、提拔干部有公示、试用期满考核有预告;在民主推荐和考察关键环节上,严格落实省局对的与会人员范围的规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讨论决定考察人选和拟任职人选上,充分尊重民意,不简单以票取人,对群众公认度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决不列为考察对象或提拔,有效地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干部备案及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公示期一满就向省局备案。三是完善机制,提高考察质量。按照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坚持“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考察工作各环节的纪律。考察前,制定考察方案,下发考察预告通知,做到被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和监督电话、反映问题途径

和方式“四公开”。考察中不断扩大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人员少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测评;人员多的单位机关副股级以上干部、派出机构正股级以上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测评,确保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干部考察工作,并征求干部所在单位纪检、法制、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力求对考察对象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考察后,再征求监察部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意见,有信访问题或问题未查清的坚决不上会。四是充分酝酿,落实党组集体决策规定。党组集体研究决策注重把好三个关口:第一,方案关。人事部门根据年度考核及职位空缺、有关单位意见等情况提出提拔或调整干部的方案,经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执行。第二,考察关。涉及提拔干部的,依据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提出考察对象的建议,报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考察人选。第三,任免关。将考察情况向党组会汇报,集体研究做出相关人员的任免职决定。召开上述相关会议之前,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就相关情况进行广泛深入地酝酿沟通,形成共识。

四、注重公论,主动接受不同层面的广泛监督

一直以来,我局坚持注重从内部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作用,把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做为重要方面予以监督。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查核督办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净化干部队伍,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首先是坚持选拔程序监督。对拟提拔干部,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等方式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监督把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

和结论及时向群众作出反馈。对新提拔干部,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非领导干部,在任职前都要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提出工作责任、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进行党风政纪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并按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干部试用期满的干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再予以正式任命。其次是坚持抓好任职期间监督。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定,每年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领导和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利用上评下、下评上和横向互评机制,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任前谈话、沟通谈话、提醒谈话、信访谈话、反馈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科级干部进行相应谈话,并及时向省局报告评议情况。再次是坚持做好离任监督。坚持对离开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审计,坚持对离任的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负责人实施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检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去年以来,我局共完成X名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上看,未发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完成X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资料上看,结果表明多数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有效,预算经费基本做到收支平衡,财务收支总体上真实、合规合法,财务支出有效地保证了机关内部日常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未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个人存在违反廉政纪律问题。

第7篇:对乡镇干部选任工作的调研报告

找文章到xiexiebang.com更多原创-(http://www.xiexiebang.com/)新时期,把“塑造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列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大致上,政府公信力建设包括宏观

层面制定政策、制度的科学、规范性建设,以及执行层面行政干部队伍公信力建设两个方面。如何建设干部公信力从而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呢?干部工作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任务呢?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掌握的信访资料,我们采用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分别选取了**、**、**、**等四个有代表性的乡镇为典型,对近年的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结果显示:在四个乡镇纵向对比中,普遍反映出干部的公信力不断上升,执行能力有所下降;横向对比,反映出实行公推直选的两个乡镇(**、**),干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要高于其他乡镇。随机抽问的结果是:“税费改革后,政府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提升干部公信力占第一因素;“干部选任更规范、民主、透明”提升干部公信力占第二位。如果不考虑“税费改革后,政府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这个普遍的宏观层面的政策性原因,那么推行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无疑是干部公信力建设的第一推手。近年来的干部选任工作围绕干部公信力建设这个重心,改革选任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努力,建设了一支有威信、更纯洁、动力足的较具公信力的干部队伍。

一、扩大民意基础,干部更具威信近年来,对干部选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推行干部选任的民主推荐制度,将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下放给干部周围的广大干部群众,凡民主推荐不过半的干部得不到提拔使用;推行民主测评制度,给群众表达领导干部去留升降的建议权;推行社会征询制度,让广大群众对选拔的干部进行评价。全面推行此系列制度后选任的干部,在工作中都表现出了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从2003年以来,只有今年8月份换届后的4个月工作,普遍感到有成效,乡镇自身化解债务达到了债务总量的一半;**镇作为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行公推直选党组织书记的试点乡镇,今年的工作也较往年大幅度改善,自身化债达到了80余万。实践证明,改革干部选任制度,在充分的民意酝酿基础上选任的干部,更能够取得广泛的支持和拥护,更具威信干好工作,这是构成干部公信力的第一个要素。

二、严格选任程序,干部更加纯洁干部选任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跃上新台阶。每选任一名干部,都严格遵循干部选任的每一道必须程序,通过四道关:先过民意信任关(民主推荐、测评、社会征询),再过组织筛选关(组织考察、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再过集体票决关(常委会或全委会投票通过),最后过廉政审查关(征询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任前公示);对于一般干部的调动,也制定《**县人事调配暂行办法》予以规范。2006年以来的3次共300余名干部的选任,完全实现程序严格、资料齐全、档案规范。一道道严格的程序,确保了过关的干部政治可靠、清正廉洁、组织、群众共同信任,构成了干部公信力的第二个因素。

三、畅通民意渠道,干部更增动力着力构建干部监督网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除了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外,特别注意来信来访的收集、调查、处理、回复,让群众对选任的干部进行监督。近两年来,共收到、受理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件60余件,如对其中反映某党委书记平时下村指导工作少的情况,经调查属实,及时对该干部进行了调整。当干部时时处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时,干部工作起来更有压力,从而也更增加动力。这构成了干部公信力的第三个因素。但在调研中也反映出了几个干部选任中的问题,在此提出探讨。

一、民意对工作具有阻抗性。目前所谓“民意”的范围较窄,在代表的广泛性、集中性上值得商榷。因而此时此刻的“民意”,对工作存有一定的阻抗性。乡镇普遍反映由于干部的初始提名权掌握在“民意”上,部分干部干工作存在一定的顾忌,害怕在自己的升迁去留的关键时刻,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过不了关。主要表现是涉及到行政执法不敢斗硬,落实惠民政策打折扣、搞倾斜,目的就是争取“民意”,而此类“民意”却是工作的大敌,长期下去,必将危害和破坏工作大局。

二、公示制度缺乏规范性。调研中,干部群众对公示制度的认识比较缺乏,部分群众认为只是个形式,部分群众甚至不清楚有公示制度。这与目前的干部公式制度缺乏规范性有关系,有的干部公示只张贴在群众不常见的办公场所,也有的张贴在不太醒目的公共场所,不利于群众就掌握的情况对干部提出意见,从而选任出缺乏公信力的干部。

三、社会征询缺乏深入性。在干部选任时,从等待群众反映干部问题向主动找群众了解干

部问题的思路转变,2006年实行干部选任社会征询制度,作为民意表达的新途径,在2006年的县乡集中换届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时间仓促,社会征询制度还缺乏深入性。大量有代表性的群众没有被征询到,或者是由于有所顾忌,被征询的群众也没有积极配合,如果一个好的制度最终仅剩下程序,那么,我们的创新不过是增加形式主义的内容,于选任出具有较

强公信力的干部也没有实质意义。公信力是干部的生命。我们的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服务,获得了群众的高度信任。几十年来,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年代,都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为更进一步建设干部公信力,从而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在对调研中反映出的三个问题进行研究之余,现提出解决的初步建议。

一、改革民主推荐、测评票值结构设计,限制任意的“民意”。怎么克服“民意”的阻抗性?有两个方面可以考虑:

一、相信大多数群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公义性,扩大民意范围,从而限制局部“民意”的副作用。但目前来说成本显得太高,以公推直选为例,选民相对传统的方式,已经有所扩大,但还是一个小的局部,从实施结果来看,民意的正确性提高了,成本也明显提高,平均选举一个干部花费3万左右,当前全面推开还具有一定困难。

二、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票值结构上进行改革,减少“民意”对工作的阻抗性。在推荐、测评票上增设“理由”栏目,推荐或者不推荐,合格或者不合格,请给出理由,然后组织部门根据其理由是否合理合法确定该票有无效力。不讲究理由的投票是缺乏理性的,是不足采信的,这种设计,增加了工作量,但可以修正“民意”,减弱其阻抗性,给干部一个敢于正确、大胆工作的环境。

二、建立固定的干部公示制度场所,规范公示行为。全面推行干部公示制度,让群众了解干部,是建立干部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为此,广泛推广建立固定的干部公示场所,在基层要建立到村社,在城镇要建立到公共场所,让群众养成了解干部的习惯;完善公示内容,不仅对选任干部进行公示,对干部的政绩也要定期公示,增加评价干部的透明度,确保干部考察工作的真实性。

三、建立社会征询常规化制度,保证征询的效果。社会征询制度的实际作用就是“下访”,往往在干部选任紧张的时间安排下,征询的范围、深度都有所欠缺,对干部的情况不能较真实、全面的了解。为克服这个弊端,应该将社会征询制度结合平时考察、跟踪考察等干部选任常规工作进行,建立征询制度常规化机制,利用充裕的时间来换取良好的效果。

第8篇:某度干部选任工作专题报告—(定稿)

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同志们:

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求,我代表省局党组,就2017年度省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专题报告,请同志们评议。

2017年,在XX党组的正确领导下,XX党组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导向,确保公平公正,实现与时俱进。全系统共选拔任用副处级领导干部38人、处级非领导职务XX人,平职重用XX3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提高选任干部的群众公认度 一是突出党组的把关作用。根据中央的精神,为有效防止“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问题,省局党组强化对干部选拔工作的把关作用,在选拔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不设定分值,各环节成绩仅作为党组决策的参考。在省局机关副处级干部选拔中,无论是提出启动意见、进行酝酿沟通、形成工作方案,还是开展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职,每一个程序、每一步推进,都充分体现省局党组的主导地位和集体把关作用。二是强化各级党组的担当意识。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各级局党组党管干部意识,层层压实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工作责任。X月份,在开展XXXX主要负责人选任工作中,先由X局党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干部德才表现和日常掌握的群众公认

-1备部分市局纪检组长和同级转任XX名班子成员时,都充分考虑班子年龄结构,优化班子配备。三是突出基层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严格落实《条例》中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大力开展挂职锻炼工作。省局印发了干部上挂锻炼、跨部门交流、国地税交流等工作方案,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立体式干部交流机制。全系统与地税系统交流互挂XXX人,选派XX3人驻村帮扶,安排X名处级干部到市局挂任党组成员,选派X2名领军人才到市局锻炼,从基层选定XX名优秀干部到省局挂职,省局机关内部岗位交流调整XX人。四是优先考虑任职时间较长、工作较认真的干部。省局机关非领导职务选任中,省局党组在注重选拔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干部的前提下,对作风上公道正派、工作上兢兢业业、岗位上甘于奉献,任职时间较长、工作较认真的干部优先考虑,强化干部队伍梯次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决维护干部选任工作的严肃性 一是严把条件关。始终坚持《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和7项任职资格,先定规矩后议人选,合理设置选拔条件,科学确定选拔范围,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干部作风,把工作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努力把干部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二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民主推荐前,-3谈话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二是把握干部工作新动向。根据中央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结合《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省局党组出台了《进一步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关爱激励扶贫干部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引导和鼓励优秀干部到基层扶贫一线、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岗位积极作为、磨砺锻炼。在省局机关非领导职务选任中,补充了优先考虑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扶贫干部。三是深化系统基层建设。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若干措施》,研究提出了15条具体落实办法,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总的来说,2017年在XXX党组的关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省局党组在干部选任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转变了风气。坚持公开透明,在方案拟定、干部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都做到了不遮不掩,打破以往干部选拔工作的神秘感。强化过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严加督查、严肃追责,有效杜绝了跑风漏气、拉票贿选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弘扬了正气。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强化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营造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鼓舞了士气。注重干部工作实绩,坚决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善于自我设计的干部有市场,提振了全系统干部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气神。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干部

干部选任工作报告(共4篇)

做好干部考察选任工作心得体会1

X关于干部“选任管”三项工作情况汇报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总结

统一战线干部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干部选任工作汇报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gongzuohuibao/552570.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干部选任工作汇报》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