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工作汇报(共10篇)
第1篇:军转安置:天津市河东区积极落实军转安置工作
2015年军转安置:天津市河东区积极落实军转安置工作
关键词:军转 张为臻 天津军转 军转安置 军转考试 军转政策
近年来,天津市河东区积极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圆满完成军转安置和服务工作。
河东区充分发扬军地协作、部门协作的优良传统,加强组织和统筹力度,争取多方支持,突出安置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在接到军转干部的档案之后,河东区人社局及时会同区委组织部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部署军转工作任务,严格审查军转干部档案,对其部队职务、任职年限、入伍时间、所学专业、工作特长等情况认真审查、分析造册,研究安置意向,并合理进行安置划分,按时高效地完成了天津市军转处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
河东区人社局还搭建沟通平台,创新军转座谈会交流形式,既有军转干部的自我介绍和表态发言,又有往年军转干部代表的经验介绍;既有接收单位代表的培养汇报,又有市、区政策解读。区人社局扮演着历年军转干部的“娘家人”角色,将新转业干部逐一送到接收单位,并同接收单位搞好对接。
与此同时,为使新转业的干部尽快适应区情,熟悉工作环境,转变角色,区人社局将新安置的军转干部与新录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纳入岗前培训范围,共同学习了解河东区情、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践行中国梦”、“怎样当好文字秘书”、“青年干部形象塑造与公务礼仪”等丰富多彩的课程,同时还选派两名军转干部担任军训环节的教官,用学员培训学员,创新方式方法,就如何在培训工作中发挥军转干部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原题目:河东积极落实军转安置工作;来源:天津日报)
第2篇:军转:军转干部安置的安置待遇
军转干考试
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安置的安置待遇
关键词:军转 军转干部 军转干部安置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张为臻 公选
中公教育军转干事业部 遴选 军转网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除外。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1)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加总之后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
军转干考试
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军队转业干部在服现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
第3篇:军转安置工作程序
军转安置工作程序
每年的4、5月份,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小组、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联合召开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大会,部署当年的安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各省区市按照大会精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军转安置工作。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在京)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程序介绍如下:
1、召开安置工作会。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在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总结去年经验,部署本年度工作,下达转业干部的接收分配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各企业集团、公司、科研、院校与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召开选调会。接收分配计划下达1个月左右,国务院军转办择期组织召开军队转业干部分配选调会,有转业于部接收任务的单位与符合进京条件的当年转业干部在会上直接见面,进行双向选择。部队二部部门在会上可当场向接收单位介绍转业干部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根据需求推荐转业干部。会后,接收单位与转业干部可以自行联系,继续进行选调。
3、签订接收卡。经过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由转业干部与接收单位共同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登记卡》,转业干部本人亲笔签名、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盖章后报国务院军转办。每名转业于部只能填写一张登记卡(即只能确定一个单位)。登记卡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接收单位和转业干部不得改变。
4、移交档案。国务院军转办根据签订的接收卡,向北京卫戍区转业工作办公室、武警北京移交办、公安部现役办调阅转业干部的档案。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国务院军转办将在确定时间统一向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发出报到通知。同时,向接收单位移交转业于部档案。
5、转业干部报到。转业于部接到通知后,持国务院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和部队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等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在转业干部报到后,为国务院军转办开具《报到函》,根据档案材料为转业干部出具落户用的一刍然情况证明》,交转业于部本人。
6、转业干部培训。分配到中央医讥关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全体转业干部,在正式上岗之前,都要参加由国务院军转办和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员适应性培训。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详见《培训通知》、《培训通知》将与《报到通知》同时发出。
7、转业干部落户。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结束后;国务院军转办将组织集中办理落户口的手续。转业干部持转业证、接收单位出具的《报到函》、《自然情况证明》和拟落户口本等有关材料(需新立户或报集体户口的,接收单位要在《自然情况证明》中注明其派出所名称),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办理落户手续。之后;持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8、办理转业干部存档手续。为适应军转安置工作改革的需要;对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凡符合进京条件并列入当年转业计划的,在自愿的基础上,本人申请、经国务院军转办批准,甲、乙双方签订存档协议后;可将其档案存入国务院军转办军转培训中心转业军官流动人员服务处。存档期间保留其转业干部身份,本人再就业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同时,流动人员服务处提供军转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咨询。办理因私出国护照等项服务。
回答楼上那位问目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点问题,请参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16条—21条,原文如下: 安置地点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八条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第十九条 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二十条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关于常住户口问题,目前我也正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肯定的是常住户口是相对临时户口的,现在一般外地打工的有可能取得临时户口,这样的户口肯定是不行,但是我不清楚象大学生办理的集体户口算什么类别!
建议楼上的那位大哥可以向当地军转办咨询!
第4篇:军转安置工作总结
军转安置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军转办的大力指导下,在全市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年初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度军转安置和服务工作。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军转安置任务完成有序有力
今年,我们充分发扬军地协作、部门协作的优良传统,加强组织和统筹力度,争取多方支持,突出安置重点,严格落实责任,按时高效地完成了省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全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1.发挥组织领导功能,增强军转工作效率。参加了全省军转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了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成员会议,调整了安置工作小组成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对军转安置工作的重视程度。召开了军转安置工作部署会,明确了计划和要求,保证了军转安置工作按时推进。召开了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增强了各地、各部门落实军转安置工作的执行力和紧迫感。加强军转安置工作人员思想建设,结合各类会议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贯穿全年的军转安置工作考核评比,并进行通报表彰,促进了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全市军转安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落实安置政策规定,认真审定安置去向。严格档案审查,按照全国、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和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苏委„2007‟342号文件精神,仔细核查了军转干部、随调家属档案及证明材料,围绕近年来各市区反映的主要政策性问题,开展了调查走访,进行了问卷调查,召开了座谈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我市接收安置细则。合理分解计划,根据接收军转干部的原则和条件,合理进行安置区域划分,认真审定了每一名军转干部的安置地,保证分解到各市区的每一名军转干部都理由充分,情况属实,并结合工作部署会组织了档案移交。
3.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提高军转安置质量。科学编制计划,年初向各部门、单位发放了《2013年军转干部需求信息表》,组织对各部门、单位人员编制、增人计划、自然减员、领导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摸底,为编制安置计划提供依据。完善督查机制,对各市区安置计划落实、工作开展进度、安置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查,帮助解决矛盾和困难,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加强沟通联络,积极与接收转业干部单位联系,协调解决转业干部特别是相应安排师团职干部的职级和岗位,督促调配、**等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市直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确保安置政策落实到位。
4.继续推行****,打造阳光安置工程。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公平性。提交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通过了市直安置工作方案和市直积分选岗办法,统一,明确具体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杜绝了暗箱操作。规范积分办法,确保公正性。集中组织选岗,确保公开性。召开军转干部选岗大会,全面公开安置条件、计划、办法,集中组织军转干部进行选岗,现场组织档案交接,并邀请新闻、纪检、行风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权威性、提高公信力。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稳步推进
在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中,我们按照省厅有关规定,加强军转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较好的完成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认真抓好了军转服务人员的教育,经常性组织学习各级党委领导关于军转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工作意义,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了军转服务人员的能力建设,加强管理服务政策规定学习研究,熟悉管理服务工作程序,增强了处理工作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认真抓好了军转部门建设,尽力将各市区军转办营造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组织、单位和娘家,通过我们的工作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爱护。
2.抓好服务重点,提高服务质量。注重信息管理,认真做好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及时采集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相关信息。加强沟通联络,制作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通讯录,建立经常化的联系,适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通报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了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核拨、发放、管理、监督和医疗保险交纳、调资等工作。
3.突出创业扶持,提高就业比率。重视培训工作,引导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参加了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网上在线培训,提高了社会就业竞争力。加强帮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了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了创业服务平台,帮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创业。协调推荐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采取给辖区内企业发涵、人才推荐、双向选择等形式,向企业推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截止目前,全市5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81.5%通过不同渠道实现了就业。
(三)科学制定计划,合理设置内容,军转干部岗前培训扎实有效
坚持把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和人才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和“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用”的原则,完成了年度军转干部岗前培训工作。
一是人员参训率高。 二是计划安排科学。三是内容设置合理。四是开展形式多样。
第5篇:军转备考资料:军转干部安置家属的安置工作
军转干考试
军转备考资料:军转干部安置家属的安置工作
关键词:军转 军转干部 军转干部安置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张为臻 公选
中公教育军转干事业部 遴选 军转网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6篇:军转: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军转干考试
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2013年安置政策
【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本资料为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自军转网搜集整理的《2013年军转干部最新安置政策》,2013年计划转业的军转干部们可以参考其中的转业条件及要求。
一、指导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进出平衡,压缩超编,理顺关系,提高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二、转业有关条件要求:
(一)达到以下最高服役年龄,原则上必须退出现役:作战部队营职,40岁,1974年3月31日前出生的,连职35岁,1979年3月31日前出生的,排职30岁,1984年3月31日前出生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0岁,1964年3月31日前出生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0岁,1974年3月31日前出生。
(二)服役最低年限要求,正营16,副营14,正连12,副连10,正排8,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6,初级专业技术职务8。
(三)2013年主要安排的对象,团级干部,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任职满三年的正团职干部,一律做出安排。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任职满三年且未列入后备的副团职干部,一律做出安排。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任现职四年以上且未列入后备的积极安排。其他因改善干部队伍结构需要,任职三年以上的副团职干部可以安排。
(四)重点安排的对象
1.营职以下,超龄、达龄、近龄干部,任职时间偏长,未列入提升使用计划。 2.难以纳编的超编干部,非调即转。
3.中初级专业技术干部,超龄、达龄、近龄的干部。
4.担任干部不满四年,经教育,本人仍坚持退出的,写出书面申请,逐级报到军区级政治部审批后可以列入复员计划。
(五)从严控制的对象
除政治、身体等原因,从严控制转业复员的干部主要有: 1.适合改训到其他专业或交流道其他单位任职的超编干部; 2.紧缺专业干部;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干部。
4.2012年7月后提前晋升职务或提前调级的干部。
5.2011年5月后担任部队部分队主官的干部及未满最低任职年限的营连主官。
(六)不得安排的对象
军转干考试
除政治、身体等原因,不得列入转业复员计划的干部。
1.担任干部不满十年的副营职干部,担任干部不满八年的正连职干部,担任干部不满六年的副连职干部,担任干部不满五年的排职干部。担任干部不满十二年的中职专业技术干部,担任干部不满八年的初职专业技术干部。
2.在校读研干部。
3.除按规定列入复员计划外,2009年5月1日以后担任干部的。
第7篇:军转干:军转安置工作政策解读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军转干:2016年军转安置工作政策解读
军转干: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提供2016年军转安置工作政策解读(仅供参考)。及时发布整理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军转干考试最新信息,供军队转业干部参考。
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的文件依据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退役军官的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对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切实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好。按照中央的要求,无论是对计划安置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还是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我们都要满腔热情的妥善安置,使他们人尽其才,各得其所。3号文件明确规定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现役军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做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一)工作机构。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省设立相应机构。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接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计划。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担任师、团级以下职务(含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1.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50周岁、团职45周岁、营职40周岁、连职35周岁、排职30周岁);2.受军队编制名额限制不能使用的;3.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安置的。5.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三)安置地点。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 10年的;2.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因公致残的。
(四)工作分配与就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五)待遇。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计划分配到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但不适用于到地方后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级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军队转业干部在服役期间,被授予称号的比照地方享受相应待遇。
(六)培训。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在安置前组织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七)社会保障。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待遇。
(八)家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困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安置工作主管部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及社会保险。
(九)管理与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城的重要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经费管理和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及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况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到地方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安置地政府处理。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罚。
第8篇:军转(临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召开
2014年军转(临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召开
关键词: 军转 张为臻 军转公选 军转政策 计划安置军转干部 军转自主择业 军转论坛
人民网临沂9月25日电 24日下午,临沂市军转表彰大会暨2014年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少军,市委副书记李峰在会前亲切会见了受全国、省、市表彰的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先进军转工作者。
会见时,张少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当选的全市模范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军转工作者表示祝贺。
他说,军转安置工作是党委、政府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军转安置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有一批军转干部从军队投入到临沂经济社会建设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临沂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希望大家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要做努力学习的模范,在这个新时期,新知识、新工艺层出不穷,要想自足本职工作,发挥好模范作用,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做干事创业的模范,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不断加重,要自足岗位,艰苦创业,用优异的成绩体现先进模范的作用;要做开拓创新的模范,积极推动改革,开拓进取,克服困难,不断开创新局面;要做严于律己的模范,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按照共产党员的要求、模范军转干部的标准,严于律己、当好表率,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军转安置重点,扎实做好今年军转安置工作。要全面落实军转安置计划和安置政策,进一步加强编制和用人计划管理与调控,安排好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要认真搞好军转安置服务,把服务贯穿军转安置工作始终,努力为军转干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积极抓好军转安置培训,把教育培训与军转安置使用结合起来,促进军转干部人才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配置。要着力创新安置方法,调整完善军转安置政策,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新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奖惩,密切协作配合,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圆满完成军转安置工作任务。
市领导焦海旺、李刚、钱迎伟、侯晓滨、杜甲普出席相关活动(原题目:临沂军转表彰大会暨2014年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第9篇:军转论坛:军转安置济南市工作座谈会
军转干考试
军转论坛:军转安置济南市工作座谈会
【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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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济南市组织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当前军转安置方式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下一步改进军转安置考试安置方法进行了探讨,副局长田占德出席会议。
会上,市军转办介绍了我市近年军转安置工作有关情况,各参会单位分别就接收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改进完善我市考试考核安置办法的有关思路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委办公厅、组织部、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安全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第10篇:军转:新疆军转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军转干考试
2013年军转:新疆军转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关键词】2013年军转 转业干部 军转干部 军转干 军转干部安置 转业政策 企业军转 军转论坛 军转网 军转军人 军队部队
亚心网讯(记者于梦冉报道)4月25日下午,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新疆召开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黄卫介绍,去年,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军转安置工作取得了新成效,高标准完成了计划分配军转安置任务,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507人,91.2%分配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截至去年,我区累计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0841人,位居全国首位。
黄卫说,今年我区军转工作要认真落实安置计划,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继续做表率,中央驻疆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自治区工作,对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在工作安排、定岗定位等方面要给予倾斜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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