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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宗教工作汇报

作者:JJ0502 | 发布时间:2020-10-09 18:23:0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新疆宗教史

新疆宗教史

一、新疆宗教的起源、发展与演变

丝绸之路不仅是东西方重要的交通动脉和商道,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和传播的主要通道。作为人类文化现象的宗教,很早就沿着丝绸之路开始了由东向西和由西向东的相互传播。作为丝绸之路枢纽的新疆,自然成为东西方许多宗教的传播和汇聚之地。

在外来宗教传入以前,新疆地区流行的主要是原始宗教,一些地方已出现了原始宗教的高级形态——萨满教。大约公元前4世纪左右,外来宗教开始沿着丝绸之路陆续传入新疆。这些外来宗教与新疆本地的原始宗教一起,逐渐形成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统治阶级宗教政策的变化,各个宗教的社会地位也在发生变化,新疆的宗教也随之不断演变。有的宗教因统治阶级的压制衰落了;原有的一些宗教消亡了,一些新的宗教又传入了。但是,不管各种宗教如何兴衰更替,各种宗教的地位如何变化,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却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

历史上,新疆宗教的演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这一阶段从新疆出现原始宗教直到外来宗教传入,历时至少数千至数万年。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出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袄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1000多年。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势力的不断壮大,袄教、景教、摩尼教则日趋衰落。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东察合台汗国的强制推行下,最终取代了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了伊斯兰教,原来主要由这些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如袄教、景教、摩尼教等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主要在汉族中流行。公元17世纪初,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后,佛教又在北疆地区兴盛起来。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二、新疆的原始宗教

(一)新疆原始宗教的产生和发展

原始宗教史人类社会最早产生的一种宗教形态。是原始人面对自然力量的压迫无力抗拒,对自然界的千变万化以及人自身的一些生理、心理现象无法捉摸和正确理解,从而产生错误认识和幻想的产物,是自发产生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而不是人类有意创造的,因而命名为“原始宗教”。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由于目前新疆旧石器时期的遗址和出土文物太少,这一时期的宗教状况目前尚不清楚。但从新石器时期的遗址和出土的大量文物表明,当时的人类已经产生了灵魂和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相信人有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和活动的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人的肉体死亡后,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仍然过着同现实世界一样的生活,所以他们

1 在埋葬死者的同时,也把死者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随同死者一起埋葬。

他们还相信万物皆有灵魂,相信超自然力量,认为大自然的后面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操纵,并把这种超自然力量人格化和神格化。为了获得大自然的恩赐,人们以各种形式崇拜大自然。他们崇拜日月山川、风雨雷电等一切自然现象和自然物。在罗布淖(nao)尔(今且末、若羌等地)发现的一处氏族社会的墓葬,该墓葬的突出特点是坟墓的地表立有七圈环列木桩,圈外是呈放射状四向展开的列木,其状恰如一轮华光四射的红日,表现了当时的罗布人对太阳的崇拜。在富蕴县唐巴勒岩画洞窟中,有一幅彩绘岩画,上部是两个同心圆,分别代表日、月,旁绘彩云,下部是一个形状怪异的人头像。类似反映日月崇拜的岩画,在新疆各地都有发现。古代塔什干人自称“汉日天种”,表明了他们对太阳的崇拜。乌孙人也崇拜太阳,每年都要举行祭祀太阳的活动。匈奴人不仅崇拜太阳,还崇拜月亮和星辰。他们认为太阳和月亮代表着光明,经常与代表黑暗的恶魔进行斗争。每当日蚀或月蚀发生时,他们就认为是太阳和月亮受到了恶魔的围困,于是就击鼓鸣金,以吓跑恶魔,拯救太阳或月亮。匈奴的首领单于每天早晚都要走出营帐,祭拜天阳和月亮。军事行动要先看星月,“月盛则议战,月亏则退兵”。他们对太阳和月亮的崇拜即使在多次改变宗教信仰后,也一直延续下来。至今,维吾尔人仍然非常忌讳面对太阳或月亮吐口水或大小便,认为这是对太阳和月亮的不敬,是一种罪过。

水是生命之源。新疆干旱少雨,水自然成为新疆古代居民崇拜的对象。古代新疆的许多居民认为水是圣神的,所以,人们常常以“银或金俞 石为筒,贮(zhu)水激以相射,或以水交泼为戏,谓之压阳去病”,与我国傣族的泼水节相似。与水相连的河、泉等都受到崇拜。至今新疆各地的一些泉眼仍然被一些民族人们视为“圣泉”而加以崇拜。

新疆的原始居民也崇拜动植物。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死后要把这两种植物随葬。以牧猎为生的居民多崇拜动物,对狼尤为崇拜。农耕居民一般多崇拜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动物,如牛、马、羊、驼等。小河墓地的“太阳氏族”墓地出土了大量的牛头骨,表明了他们对牛的崇拜。有些地方的农耕居民甚至崇拜老鼠。20世纪初,在于(真加门)的丹丹乌里克遗址出土了一块彩绘木板,画面是一“奇异的鼠头神像”,这是古代这一地区的居民崇拜老鼠的有力证据。

新疆远古时期还崇拜图腾。据《山海经》等古文献记载,周穆王在昆仑山会见的西王母,长着老虎的牙齿、豹子的尾巴,并善于像虎豹一样叫嚣。这个西王母可能就是当时活动在昆仑山一带的以虎、豹为图腾的母系氏族部落的首领。古代新疆的许多民族除虎、豹外,也以狮子、狼、骆驼的等动物,或者以太阳、树木等图腾。如突厥、接嘎斯、回鹘(今维吾尔)等都以狼为图腾,回鹘的图腾还有狮子、骆驼、树等。在维吾尔族关于其族源的神话传说中,维吾尔人的第一位首领卜古可汗就是树所生。现代维吾尔人虽然不再把树视为其民族的图腾,但他们对树依然崇敬。凡百年以上的大树,维吾尔人都认为其有“神性”,在这样的树下不可便溺,否则就会招致厄运。

在原始宗教盛行时期,人们希望通过对生殖的崇拜以求得人类自身的延续和发展。最初,自然界中凡是能大量繁衍后代的动物,如鱼、青蛙等等,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人们希望能像被他们崇拜的对象那样,大量繁衍后代。当人们略知生殖的道理后,就开始了对生育的直接承担者男女性器官的崇拜。在新疆挖掘的小河墓地遗址中,在男性的墓穴前,往往立有女阴器官标志;在女性的墓穴前,2 往往立有男根标志。在新疆各地出土的大量女性木偶,男性石祖、木祖,以及反映生殖崇拜的岩画等都忠实而形象地记载了新疆古代居民对生殖的崇拜。

进入父系社会后,随着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的出现,人们对男性生殖器官的崇拜逐渐演变为对祖先的崇拜。据文献记载,匈奴人每年都要集体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突厥人不但重视对氏族或部落祖先的祭祀,个人对自己祖先的祭祀也十分隆重。据《隋书》记载,突厥人死后,尸体停放在账房中,家人和亲朋要宰杀牛马进行祭祀,并围绕着账房哭号,用刀划脸,血泪齐下,这个过程要重复七次才停止。古代维吾尔人认为,供奉祖先的祠堂和埋葬祖先的坟墓,是家族的根本,并且能够暗中保佑自己的家族,所以十分重视对祖先的祭祀。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之一是祖先崇拜,其主要源头之一是起源于我国西北地区的“周文化”,这方面,新疆地区与“内地”相似。

(二)新疆原始宗教的演变

原始宗教进入晚期阶段后,逐渐出现了神职人员和以万物有灵观念为核心的简单教义和相应的宗教仪式。这一时期的原始宗教被称为“萨满教”。其得名,是因为其神职人员在满——通古斯语中为“萨满”,即汉语中的“巫”。萨满教作为原始宗教的高级形式,其基本特点是信仰萨满具有通神的超自然异能,可臻于疯狂,与精灵直接交通。萨满是作为氏族神在人间的化身和代理人而出现的,是人与神鬼之间的中介,因此在氏族或部落中享有特殊的地位。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氏族部落的宗教活动,祈求氏族神灵保佑本氏族五谷丰登、人畜兴旺,为氏族成员祈儿求女、占卜吉凶、治病消灾等。

萨满的特殊身份,使其逐渐开始参与氏族、部落重大事务的决定。据史籍记载,匈奴、柔然、突厥、回鹘等新疆的许多古代民族,都信仰过萨满教。萨满在这些民族中曾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由于笃信萨满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凡涉及本民族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军事行动,首领都要事先征求萨满的意见,由萨满占卜吉凶,征求神意,然后才能决定是战是和。据《旧唐书·回纥传》记载,唐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回纥军队出发去中原之前,两位萨满占卜后即预言:这次中原之行会很顺利,不会与唐朝发生冲突,看到一个大人物就可以胡来了。回纥军队进入中原后,果然遇到了一个大人物——唐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回纥兵大喜,认为萨满的预言得到了应验,高兴得长时间欢呼雀跃。回纥军队出动时,萨满还要随军行动,以随时为军队祈求神灵祐祝。同上书记载,唐朔方先锋兵马使白元光与回纥合兵共击吐蕃,一日想夜袭敌方,但当晚月明当空,不宜偷袭,正踌躇时,回纥人派随军萨满前来,该萨满随即做法,“便致风雪”,从而保证了夜袭的成功。

萨满教是生命力极强的宗教。各民族不管历史上宗教信仰如何变化,不管其接受的新宗教排他性强弱,萨满教或渗入到新的宗教中,或以习俗的形式,总是能够顽强地存在下来。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个多世纪后成书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辞典》中,都可以看到萨满教的影响。如《福乐智慧》中就专列一章,讲国王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喀木(萨满)”。在维吾尔族古文献《乌古斯可汗的传说》一书中,就大量反映了古代维吾尔人信仰萨满教的情况。乌古斯可汗召集部落大会时,都要按照萨满教的仪式在大帐的两侧各立一根木杆,在杆顶挂上金鸡、银鸡,杆下分别拴上黑羊、白羊。这种仪式后来逐渐演变成为挂羊头、牛尾、布条等。即使在接受伊斯兰教后,这些仪式也没有多少改变。至今维吾尔族穆斯林在朝拜麻扎(圣墓)时,仍然在麻扎周围插木杆,并在木杆上挂羊头、羊皮、布条,同时还要集体跳萨满舞。现在民间仍然盛行“巴合西(即萨满)”跳神治病,3 尤其是南疆农村,人们生病后不少人还是去找“巴合西”治病。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也都成都不同地保留了萨满教的遗俗。

三、佛教传入新疆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一)最早传入新疆的外来宗教——袄教

袄教是中国对琐罗亚斯德教(产生于古代波斯)的异称,俗称“拜火教”、“火教”、“火袄教”等,公元前6世纪由琐罗亚斯德创立。袄教传入新疆的具体时间无文字记载。从伊犁、乌鲁木齐等地出土的袄教文物推断,大约在公元前4世纪前后,袄教就已传入新疆。袄教在新疆的早期传播情况不详。从魏晋至唐宋时期,袄教频频见诸文献记载。如《魏书》《旧唐书》《新唐书》等记载,于阗(tian今和田地区)、高昌(今吐鲁番地区)、焉耆(qi)等地“其俗好事天神”、“俗事天神”,兼信佛法。这里的“天神”,指的就是袄教。据在敦煌发现的唐朝《沙洲伊州地志》(残卷)记载,当时哈密有一座袄教的寺庙,里面画满了袄教的壁画。该庙庙主还曾前往长安朝见皇帝,因在长安表演了利刃穿腹术和神灵附体,并准确预言了一些国家大事,得到了皇帝的赏赐,还被封“游击将军”。袄教在吐鲁番地区尤为盛行。近年来,在吐鲁番地区出土的文书中,有不少关于袄教的内容,还出土了陶棺等袄教的文物,反映了袄教在当时当地的盛况。袄教在新疆虽然曾十分盛行,但是,他从来没有取得过官方宗教的地位,只是在民间流行,以后逐渐与当地的原始宗教相融合,成为民间信仰的一部分。伊斯兰教传入后,由于信仰袄教的维吾尔等民族逐渐接受了伊斯兰教,袄教日趋衰落,宋朝以后不再见于记载。

袄教虽然作为一种宗教在新疆消失了,但是作为一种文化,却在信仰过它的民族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历史上信仰过袄教的民族,至今仍保留着袄教拜火的习俗,袄教的重要节日“努鲁孜节”,也作为这些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一直保留到现在。

(二)佛教在新疆的传播

佛教是公元前6至前5世纪在古代印度产生的一种宗教。它的创始人是北印度迦毗罗卫国(在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也就是后来佛教徒所尊称的释迦摩尼。佛教在其产生后的几个世纪里,只是在本土流传。后来被立为印度国教后才开始传入与印度毗邻的国家和地区。

公元前1世纪,佛教经克什米尔首先传入新疆于阗(今和田地区)。不久,又经中亚传入疏勒(今喀什地区)。此后佛教沿着丝绸之路南北两道传播到且末、若羌、莎车、叶城、库车、阿克苏、焉耆、吐鲁番、哈密等塔里木盆地周围各个绿洲。

佛教在新疆的迅速传播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佛教传入前后,新疆正处在奴隶制的发展阶段,当时在塔里木盆地周边就有大大小小几十个各霸一方的奴隶主政权。这些割据政权相互攻伐兼并,战争连绵不断,经济凋敝,民不聊生。而匈奴贵族集团的残酷统治和经济掠夺,进一步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苦难,激化了社会矛盾。汉朝政府驱逐匈奴使各族人民得到了较长时间的修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却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除劳动人民的苦难。因此,佛教传入后,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广大劳动人民在无力摆脱现实苦难的情况下,把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对佛教的信仰上。奴隶主贵族也希望借助佛教来消除劳动人民的不满和反抗,维护自己的统治。所以,他们对佛教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4 并大力扶持,从而使佛教在各地迅速兴起。到公元四五世纪时,佛教已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进入其发展的鼎盛阶段。当时,塔里木盆地周围各绿洲,佛寺、佛塔林立,僧侣成群;于阗(今和田)、龟兹(今库车)、疏勒(今喀什)、高昌(今吐鲁番)等佛教中心相继形成;佛教研究和佛经翻译十分兴盛,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出现了鸠摩罗什等许多著名的佛学大师和佛经翻译家。

公元5—7世纪,由于柔然、突厥等古代游牧民族的不断袭扰和各割据政权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发生,新疆社会长期陷入**,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佛教寺塔的建筑,千佛洞的开凿,大规模佛事活动的频繁举行,以及僧侣队伍的不断扩大,更加重了劳动人民的经济负担。人们从对佛教的信仰中既没有得到生活的改善,也没有得到精神的慰藉,因而逐渐失去了对佛教的热情,佛教在新疆开始趋向衰落。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最早传入新疆的,也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历史上,佛教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都曾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新疆佛教在造像、绘画、音乐、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了我国和世界文化艺术宝库。

(三)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袄教的传入改变了新疆只有原始宗教的格局,以后随着佛教的传入和发展,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正式形成。继佛教之后,道教、景教、摩尼教又相继传入新疆。道教是中国的传统宗教,因其最高信仰为“道”而得名。道教形成于公元2世纪上半叶。是在中国古代宗教信仰和巫术、神仙方术的基础上,吸收道家学说和黄老思想而逐渐形成的。道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4—5世纪。当时在汉人比较集中的哈密、吐鲁番等地区流传。哈密和吐鲁番是新疆进出中原地区的咽喉,从汉朝起就是汉人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北魏以来,在吐鲁番地区相继出现了由阚(kan)、张、马、麹(qu)内地四姓豪门建立的汉族政权。后来,随着信仰道教的汉人的不断迁入,道教在这里迅速传播和发展起来。唐朝统一新疆后,唐朝统治者推崇道教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了道教在新疆的传播。当时,佛教盛行的哈密地区,道教的宫观同佛教的数量相等,可见道教势力的强大。道教在新疆的传播过程中,吸收了许多佛教的内容,从而形成了新疆道教的特点。这种适应性的变化,正是道教能够在佛教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

摩尼教教又称“明教”。公元3世纪中叶由波斯人摩尼创建。公元6世纪前后,随着中亚摩尼教徒不断来新疆经商或定居,摩尼教随之传入。隋唐时期,来新疆的中亚摩尼教徒与日俱增,他们在阿勒泰、吐鲁番、罗布泊等地定居下来,在当地形成了摩尼教徒聚居区。由于他们聚族而居,传教意识淡薄,所以摩尼教当时在新疆居民中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公元9世纪中叶,曾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人迁入新疆,才使摩尼教迅速传播开来。

回鹘人聚居的高昌,是摩尼教东方教区主教驻节之地,也是新疆摩尼教的中心。从吐鲁番出土的摩尼教寺院文书看,当时在高昌、交河、唆里米(今焉耆)等地,建立了大量摩尼教寺院和宗教组织,出现了一支庞大的僧侣队伍,寺院经济十分发达。和佛教徒一样,高昌的摩尼教徒也十分重视石窟的开凿和绘制宣扬摩尼教教义的壁画,近年来在吐鲁番地区已发现了30多幅摩尼教的壁画,以及文物和遗址。后来,随着回鹘人该信佛教,摩尼教逐渐衰落。但到宋代,吐鲁番、和田等地仍有摩尼教徒在活动。

5 景教是中国对基督教聂斯脱利派的称谓。景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6世纪。景教初期主要流行于吐鲁番地区。西辽至蒙元时期,由于 实行宗教自由政策,景教迅速传播到新疆各地,进入其在新疆发展的鼎盛阶段。当时新疆伊斯兰教中心喀什葛尔,成为景教25个行教区的第19教区和主教驻节之地。意大利著名旅行家马可婆罗路过新疆时,看到沿途的喀什葛尔、叶尔羌、和田、轮台、伊利、吐鲁番、哈密等地,都有景教的教堂和景教徒。同一时期的其他外国旅行家,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这一时期信仰景教的维吾尔人(一作畏兀儿,蒙元时期对回鹘的汉字译写)很多,以致一些旅行家说:“在所有畏兀儿的城市中,都有聂斯脱利派教徒”,“畏兀儿人是聂斯脱利派的基督教教徒”。当时维吾尔人中还出现了马可斯和拉班 把扫马两位十分著名的景教人物。两人在前往基督教圣地耶路撒泠朝拜途中,因遭遇战争停驻叙利亚。不久,马可斯就被马拉加城景教大总管委任为驻中国“总主教”,后又被任命为景教东方教会“大总管”。拉班·把扫马先被任命为“巡察总监”,后由马可斯推荐为蒙古驻波斯的宗王阿鲁浑出使欧洲诸国的使节。20世纪以来,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景教文献有许多是用回鹘文写的,其中回鹘文的景教赞美诗,是专供回鹘景教教徒新婚夫妇举行婚礼时唱诵的。元代以后,除伊犁地区外,景教在新疆已基本消失。

道教、摩尼教和景教的传入,使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得到进一步发展。由于这些宗教都没有能够取代佛教的地位,所以这一时期新疆仍继续维持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

四、伊斯兰教传入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演变

(一)伊斯兰教传入新疆

公元7世纪中叶,伊斯兰教随着阿拉伯军队的军事征服传播到中亚地区。后来,阿拉伯入侵者对中亚的统治虽然崩溃了,但伊斯兰教已经成为这里的主要宗教,还出现了一些由当地封建主建立的伊斯兰政权。其中,与新疆毗邻的萨曼王朝就是这样一个当地塔吉克人建立的伊斯兰政权。

当时新疆地区共有三个地方政权:于阗(今和田)王国、高昌(今吐鲁番)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喀喇汗王朝是一些操突厥语的民族在新疆西部至中亚一带建立的政权。由于喀喇汗王朝与萨曼王朝毗邻,它因此成为萨曼王朝武力传播伊斯兰教的首要目标。公元9世纪中叶以后,萨曼王朝就不断发动对喀喇汗王朝的宗教战争,占领了喀喇王朝的大片领土。公元893年,喀喇汗王朝的副都怛(da)逻斯(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被萨曼王朝攻陷,驻守怛逻斯的副汗奥古尔恰克被迫迁往喀什葛尔(今喀什)。不久萨曼王朝发生内讧,争夺王位失败的纳斯尔王子潜逃到喀什葛尔向奥古恰克寻求庇护。奥古恰克为了利用萨曼王朝的矛盾,不但允许纳斯尔在喀什葛尔避难,还任命他为阿图什地区行政长官。纳斯尔到阿图什后不久,就利用他和奥古恰克的特殊关系,施展“牛皮巧计”。他对奥古尔恰克说,“请您赐给我一块牛皮大的地方,让我建立一座清真寺”,以便“在里面祈祷自己的主”,为了进一步笼络纳斯尔,一贯敌视伊斯兰教的奥古尔恰克同意了他的要求。纳斯尔回到阿图什后,立即宰杀了一头黄牛,把牛皮割成细条连接起来,然后用这条牛皮绳围了很大一块地,在上面建立了一座大清真寺—阿图什大清真寺。这是新疆历史上的第一座伊斯兰教清真寺。

纳斯尔不仅建造了清真寺,还把喀喇汗王朝的一名重要成员萨图克·布格拉汗发展成为穆斯林。萨图克原是喀喇汗王朝大汗之子,幼时丧父,随叔叔奥古

6 尔恰克生活。相传奥古尔恰克曾答应等萨图克长大后就把权力移交给他。但在他长大后却没有兑现诺言,萨图克对此十分不满。后来他常常去阿图什打猎,在那里认识了纳斯尔并成为了朋友。不久,萨图克就在纳斯尔的说教下秘密加入了伊斯兰教,还取了一个“阿不都·克里木”的教名,成为喀喇汗王朝第一个接受伊斯兰教的王室成员。阿图什大清真寺的建立和萨图克·布格拉汗接受伊斯兰教,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的两个重要标志。这两个事件大约发生在公元9世纪末至公元10世纪初,这就是说,伊斯兰教这时已传入新疆。

(二)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萨图克·布格拉汗接受伊斯兰教后,即在纳斯尔的帮助下开始了秘密传教活动。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他周围已聚集了几百名穆斯林。公元910年(一说915年),萨图克·布格拉汗在中亚穆斯林的支持和帮助下,依靠这支穆斯林武装发动宫廷政变,夺取了政权。此后萨图克即利用权力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其子穆沙·阿尔斯兰汗即位后,继续大力推行伊斯兰教。公元960年,20万帐游牧民族接受伊斯兰教。同年穆沙·阿尔斯汗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至此,伊斯兰教经过两代统治者约半个世纪的推行,终于成为喀喇汗王朝的主要宗教。

萨图克·布格拉汗父子强制推行伊斯兰教的做法,遭到佛教及其他宗教信徒的强烈不满和反抗,各地不断发生反对强制改宗伊斯兰教的暴动。信仰佛教的于阗国和高昌回鹘王国对喀喇汗王朝的做法也十分不满,所以对喀什葛尔等地佛教教徒的反抗给予了支持。公元962年,穆沙·阿尔斯兰汗以此为口实,发动了对于阗王国的宗教战争。战争初期,由于于阗得到信奉佛教的高昌回鹘和吐蕃的支持,占据了优势,曾一度攻占喀什葛尔。但在此后的长时间里双方互有胜负,战争呈拉锯状态。期间,穆沙·阿尔斯兰汗去世。其子阿里·阿尔斯兰汗继位后,继续同于阗进行战争。公元998年,双方在今英吉沙与疏勒交界处展开激战,可汗阿里·阿尔斯兰汗阵亡,喀喇汗王朝大败。公元999年喀喇汗王朝消灭中亚的老对手萨曼王朝后,将中亚的军队调往新疆,投入同于阗的战争。这支生力军的参战,使战争形势急转直下,喀喇汗王朝的军队一直挺进到于阗城下,经长期围困后于公元1006年攻陷于阗城,于阗王国灭亡。于阗国灭后,于阗的佛教徒凭借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仍同伊斯兰占领者展开了激烈战斗。在今策勒县达玛沟一带,不愿改宗伊斯兰教的佛教徒同伊斯兰占领者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当地因此有了一个“乌尊塔特”(意思是长期坚持异教的地方)的地名。从中亚带兵参加于阗战争的四个伊玛目(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就是在策勒一个名叫波斯坦的地方被当地佛教徒的,当地现存的“四伊玛目麻扎”,就是埋葬他们的坟墓。于阗佛教徒的反抗大约持续了半个世纪之久。关于这场战争,至今和田民间仍有“百年战争”之说。

随着于阗王国的灭亡,佛教也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至南部地区。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塔里木盆地西部至南部地区成为刀光剑影、硝烟弥漫的战场。长期的战争给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造成了空前严重的破坏,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严重阻碍了南疆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伊斯兰教在喀喇汗王朝同于阗王国的宗教战争中,由于高昌回鹘支持于阗,因此与喀喇汗王朝的关系逐渐恶化,喀喇汗王朝对信仰佛教的高昌回鹘人恨之入骨。马赫穆德·喀什葛里在他的《突厥语词典》中,就称不信仰伊斯兰教的高昌

7 回鹘人是“最凶恶的敌人”。所以,喀喇汗王朝在灭亡于阗王国后不久,就发动了对高昌回鹘的宗教战争。

喀喇汗王朝的大汗阿赫马德·托干汗亲自组织和指挥了对高昌回鹘的宗教战争。他率军从巴拉沙衮(在今哈萨克斯坦托马克一带)出发,越过伊犁河,攻入高昌回鹘境内。高昌回鹘出兵迎击,打退了入侵之敌。公元1017年,高昌回鹘发兵30万,跟踪追击,一直挺进到距巴拉沙滚只有8天路程的地方。正想患病的阿赫马德·托干汗不得不抱病组织人马进行反击,打败了因长途奔袭而疲惫的高昌回鹘军队。阿赫马德·托干汗又亲自率军追击,并再次攻入高昌回鹘境内。双方展开了殊死的拼杀,战斗十分激烈。《突厥语词典》收录了多首有关这次战争的诗歌,这些诗歌有反应战斗激烈、残酷场面的,也有描述伊斯兰入侵者对高昌佛教文化进行毁灭性破坏情况的。其中一首这样写道:“我们给战马佩上记号,向着回鹘地区的塔特(指不信伊斯兰教的回鹘人),向着盗贼和恶狗,像飞鸟一样飞速进发。”

攻入高昌回鹘境内的这支喀喇汗王朝军队,对被视为“盗贼和恶狗”的回鹘人进行了残酷的杀戮:“我们进行夜袭,我们四周包围,我们斩去其额发,我们砍杀孟拉克(高昌回鹘地名)人。”

喀喇汗王朝的军队于所到之处,像在于阗一样,不仅对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回鹘人进行了残酷的屠杀,而且对回鹘佛教寺院也进行了大肆破坏。

高昌回鹘对入侵的喀喇汗王朝军队进行了顽强的反击。正当战争进行中,阿赫马德·托干汗病情加重,喀喇汗王朝不得不撤兵罢战,对高昌回鹘的这次“圣战”无果而终。喀喇汗王朝对高昌回鹘王国的宗教战争结束后不久,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加剧,喀喇汗王朝因此分裂为东西两个政权。东西喀喇汗王朝之间以及两政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重,陷入了无休止的内争,无力再发动对外的伊斯兰战争。伊斯兰教在新疆的第一次传播高潮也就此结束。

成吉思汗在征服西域后,把今新疆地区分封给了他的次子察合台。察合台在新疆建立的地方政权称为“察合台汗国”。察合台汗国统治前期,遵守成吉思汗的法令,对各种宗教均采取宽容政策,不强制推行任何宗教。但是后来的统治者秃黑鲁帖木儿汗改变了这一政策。公元1353年,秃黑鲁帖木儿汗接受了伊斯兰教,成为新疆地区第一位加入伊斯兰教的蒙古可汗。入教伊始他就强迫蒙古王公大臣皈依伊斯兰教,接着又在额西丁和卓家族的支持、配合下,在全汗国境内强制推行伊斯兰教。不久,阿力麻里(今霍城县)就有16万蒙古人集体加入了伊斯兰教。

额西丁和卓在秃黑鲁帖木儿汗的支持下,带领名为“库车伊斯兰社团”的传教组织进入库车,强迫当地佛教徒改变信仰,接受伊斯兰。库车的佛教徒进行了顽强的反抗,举行了暴动。秃黑鲁帖木儿汗很快派兵镇压了暴动。“库车伊斯兰社团”趁机对库车的佛教徒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对佛教文化进行了毁灭性的破坏。他们强迫佛教徒接受伊斯兰教,对抗拒者则大肆屠杀,迫使佛教徒被迫加入伊斯兰教;他们拆毁佛教寺院,捣毁佛像,焚烧佛教经典,具有1000多年历史的库车佛教文化几乎被破坏殆尽。继于阗之后,新疆的又一个佛教中心就这样在血与火的清洗中湮灭了。

秃黑鲁帖木儿汗的后裔都把伊斯兰教作为维护统治和进行扩张的工具。黑的儿火者汗在执政后不久,就发动了对吐鲁番的“圣战”。在攻占吐鲁番后,狂热的伊斯兰士兵对这里的佛教徒进行了血腥屠杀,对佛教文化进行了彻底的破坏。近代考古发现,在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古代佛教文献往往带有人为破坏的痕迹,8 有的是被恶意撕毁的,有的则是明显是被焚烧过的。这些被烧剩的残卷,正是当时伊斯兰占领者放火焚烧寺院时,因房屋或寺院墙倒塌被压在下面才幸而保存下来的。在一些佛教寺院遗址里,还发现无数被撕得粉碎的佛教典籍侵泡在被杀僧侣的血泊中,经过几百年已凝结成硬如石头的东西,旁边有缺头断足的尸骨。

继黑的儿火者汗之后的穆罕默德汗是一个极端狂热的伊斯兰教推行者。据穆斯林史书《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记载,穆罕默德汗规定,所有的蒙古人都必须接受伊斯兰教,遵守教规,按时礼拜,并要带上“缠头巾”,违者严加惩处。惩罚措施极其严厉,包括用马掌铁钉钉入违者的头颅骨。察合台汗国的蒙古人在这种严刑立法的逼迫下,最后都被迫接受了伊斯兰教,以后逐渐融合到维吾尔等民族中去了。

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哈密。至此,伊斯兰教自传入以来,经过6个世纪的传播和发展,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从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段时期所形成的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演变为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四)清政府对伊斯兰教的管理

自汉朝新疆归属中国版图以来的1000多年里,新疆没有发生过利用宗教反对中央政府,进行分裂活动的事件。所以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宗教问题一般不直接处理或干预,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权自行处理。清朝统一新疆后,鉴于叶尔羌汗国时期宗教上层势力不仅长期干预世俗政权,甚至取而代之,建立政教合一的和卓政权,造成社会长期动荡的历史教训,为了防止宗教上层利用宗教危害国家的统一和清朝在新疆的统治,维护新疆社会的稳定,决定在“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基本政策下,对伊斯兰教实行政教分离的政策。

清政府的政教分离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禁止宗教干预政治、干预司法。清政府规定,凡是有阿訇身份的人,一律不得在政府任职,更不能当官掌权。只准许阿訇念经礼拜,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而不允许干预行政事务。如阿訇的子弟中有在政府当差或当官的,其不能再任阿訇,以防止阿訇利用亲属参与或干预行政。对属于宗教上层人士的大阿訇,则规定要由地方行政长官“遴选保举”,以保证对宗教上层的控制。在和卓统治时期,政教合一,宗教上层权力很大,干预政治问题十分突出。如每年开斋节的第一天,阿訇就乘阿奇木伯克(地方行政长官)赴清真寺礼拜之机,对阿奇木伯克的政绩进行评议,“以为贤者留之,以为某事无道,某某事以尤为无道,则与回众废而杀之”。这就说,宗教上层对政府事务有评判的权力,并且对不符合他们要求的政府官员有生杀大权。正是这种权力使他们要求的政府官员有生杀大权。正是这种权力使他们控制了各级政权。在政教分离政策实施初期,宗教干预政治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在叶尔羌官员控告阿奇木伯克时,第一个署名的就是阿訇。清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乾隆皇帝亲自过问此事,他再次明确规定,今后政府的一切事务只能由阿奇木伯克处理,“阿訇不得干预”,并要求新疆官员让所有百姓都知道这一规定。

在防止宗教干预司法方面,清政府针对过去政教合一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循序渐进的策略。起初清政府只是规定对谋反、谋叛等重罪必须按照清朝的法律处理,宗教不得干预。一般的刑事、民事案件则由宗教法庭依照伊斯兰法律和民族习惯法处理。后来逐渐把刑事司法权收归政府,规定在刑法方面必须执行清朝的法律,宗教法庭继续予以保留,但只负责处理民事案件。清朝在新疆司法制度上的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司法双轨制,虽然这一改革不够彻底,存在许多弊端,9 但是,对于刚刚摆脱和卓政教合一统治的新疆社会来说,还是比较稳妥和有效的,对于实现新疆的政教分离和防止宗教干预司法,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其二是政府不干预宗教内部事务。伊斯兰教内部因不同的观点历来就分为许多派别。而教派斗争也几乎贯穿整个伊斯兰教的历史。新疆白山派和黑山派就进行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流血冲突。但是不管教派矛盾多么尖锐,只要没有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它仍然只是宗教的内部问题。所以清政府要求各级官员不得介入教派之争,在选拔官员时不得以教派划界,而要以政治态度为取舍标准。对于白山派和黑山派,清政府认为他们“原无分于种类”,后来虽然“自分种类”,但那也只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他们拥护清朝的统治,无论是白山派还是黑山派,都应当一视同仁,立有战功或政绩的,皆予以重用。即使是白山派的和卓,如额色伊、图尔都、鄂托兰珠和卓等,因反对大小和卓叛乱,并在平叛中立有战功,清政府按功行赏,照样给他们封公晋爵。黑山派中有反对清朝统治的,照样予以严惩。如黑山派阿訇孜牙墩就因率众暴动而被凌迟处死。白山派和卓张格尔叛乱后,一些新疆官员要求改变对白山派和黑山派的态度,在黑山派中选拔伯克。道光皇帝认为这样会使两派“更相猜疑,别生事端”,危害清朝的统治,因此予以否定。后来随着和卓后裔的不断叛乱,清政府才改变这一政策,开始支持黑山派,压制白山派,并有意识地制造和利用两派矛盾,制造了不良的社会后果。

在实行政教分离的同时,清政府还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清政府认为,阿訇作为“掌教之人”,为穆斯林群众“素所尊奉”,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因此十分重视对阿訇的挑选和任用。规定阿訇要由各庄伯克从通达经典、诚实公正者中挑选,再由阿奇木伯克报请驻扎大臣批准。当选阿訇还必须定期拜访驻扎大臣。如发现被保举阿訇不知经典或不可靠或剥削穆斯林群众者,要即行革除和惩治,保举该阿訇的阿奇木伯克也要一并受到惩处。

严厉查禁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谋逆”活动。清朝统一新疆后,逃亡到中亚的白山派和卓后裔,穷困潦倒,又不甘心于失败,便不断派人潜入新疆刺探情报,联络和蛊惑白山派信徒,进行反对清政府的阴谋活动,同时敛取钱财,为叛逆活动做准备。清政府对此保持了高度警惕,责令地方官员严加查禁和打击,一旦查获审明,“首从各犯”均“全行正法”。自乾隆朝以来,清政府多次破获此类案件,沉重打击了利用宗教进行的“谋逆”活动。

禁止“习念黑经”。所谓“黑经”,是指《古兰经》等伊斯兰教正式经典之外的经典,根据当时的情况,可能主要是指苏非主义(即苏非派,伊斯兰教神秘主义派别,新疆又称“依禅派”回族称“门宦”)的经典,以及和卓、教主等伊斯兰教上层伪造的所谓经文。公元1811年(嘉庆十六年),就破获一起以和卓后裔名义“捏写回经,妄添不法语句”的案件。伪造经文,借以蒙蔽、煽动穆斯林群众,是和卓等伊斯兰教上层和不法之徒惯用的伎俩和手段,危害极大。为防止和卓不法之徒以“黑经”煽动群众起来反清,清政府不仅对捏写黑经,妄添不法语句者严加惩处,而且规定“禁止莫洛回子习念黑经”。(莫洛即毛拉,清代在新疆地区主要是指具备初步宗教知识而又能读写的青少年,也包括一般有文化的穆斯林。“回子”是清代对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人的称谓。)规定要求各地如发现有违禁者,在查明审实上报后,要根据“习念黑经”时间长短,给予发遣、枷责等处罚。同时还规定,各地驻扎大臣要在每年年初,把这一规定张榜布告,晓谕百姓,并严行禁止。

清政府在新疆实行的政教分离政策和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无疑是维护

10 其在新疆的统治,但也是中央政府应有的权力和职责。清政府的这一政策虽然不够彻底也不够全面,比如保留宗教法庭为宗教干预司法留下了空间。但是,由于它是根据新疆的实际,因地、因时、因俗而制定的,所以有较强的针对性。政教分离政策的实施,解决了政权与教权长期纠结的症结,基本实现了两者的分离,无论是对新疆社会,还是对伊斯兰教的正常发展,客观上都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对于防止利用宗教煽动反对清朝统治具有重要的作用,客观上也有利于新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随着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以和卓为代表的伊斯兰教上层势力在新疆逐渐兴起。“和卓”即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裔。新疆的和卓全都来自中亚,最早从中亚来到新疆并取得成功的是贾拉里丁和卓与额西丁和卓父子。由于他们成功地劝导察合台汗国可汗秃黑鲁帖木儿汗皈依伊斯兰教,因而获封天山南路伊斯兰教世袭教长,并得到一系列政治、经济特权,成为察合台汗国时期最大的宗教封建主。作为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额西丁和卓家族势力从此在新疆兴起。

额西丁和卓家族势力的兴起引起了中亚和卓们的浓厚兴趣。一批批和卓如过江之鲫纷纷涌入新疆,但大多昙花一现,只有两支和卓家族站稳了脚跟。一支是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家族,一支是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家族。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原是中亚乌兹别克族的一名苏非派教士,叶尔羌汗国初期来到新疆,后被拉失德汗聘为宗教导师,从此一步登天,从一个到处流浪的苏非派教士进入上层社会,成为可汗言听计从的权势人物。但该和卓家族的地位不久就被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家族所取代。

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是中亚最大的苏非派纳合西班底教团的教主,据说他曾来过新疆,因没有重大发展而返回了中亚。在他去世后,他的两支后裔进入新疆。这两支和卓来到新疆后,为争夺叶尔羌汗国的宗教领导权,形成了两个势不两立的教派——白山派和黑山派。两派和卓利用其编造的“圣裔”身份和巫术迷信,愚弄拉拢群众,挑起穆斯林之间的斗争;与此同时,他们利用各自对世俗统治者的影响,不断挑动统治集团的内争。从可汗到各地统治者,为了夺取汗国最高权力和维护自己的统治,不是依附于这一派和卓,就是依附于那一派和卓。和卓们则乘机不断攫取世俗权力。在和卓们制造的长期**中,世俗权力逐渐削弱,世俗统治者越来越离不开和卓的支持。和卓们为攫取更多的权力和实现直接掌握政权的目的,则进一步加紧制造**。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可汗权力日趋衰落,以和卓为代表的伊斯兰上层宗教政治势力,逐渐掌握了世俗权力,并最终推翻叶尔羌汗国,在南疆地区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和卓政权。

公元1755年,清军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叛乱后,决定把原来被准噶尔羁押在伊犁的白山派和卓阿合玛特的长子、大和卓波罗尼都派回南疆,利用其家族的传统影响去招服维吾尔人,以实现对南疆的和平统一。波罗尼都在清军的支持下迅速占领南疆,灭亡黑山派和卓政权。黑山派和卓势力从此退出政治舞台。波罗尼都在收复南疆后立即宣布,天山南路从此进入“可汗清(指清朝皇帝)的时代”。不久,因参加准噶尔部阿睦尔撒纳叛乱的小和卓霍集占在叛乱被平定后,潜逃到南疆,煽动波罗尼都背叛清政府,于公元1757年发动了武装叛乱,史称“大、小和卓之乱”。公元1759年,清军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平息了这场历时两年四个月、波及南疆大部分地区的叛乱。

公元19世纪上半期,不甘于失败的和卓后裔,先后发动了“张格尔和卓之乱”、“玉素甫和卓之乱”、“七和卓之乱”、“倭里汗和卓之乱”等多次叛乱。这些

11 以建立独立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为目的的叛乱,均以失败告终。

和卓政教合一的统治及其后裔的叛乱,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也是不得人心的。据史料说,那些作为教主的和卓都是一些凶狠残暴、荒淫无耻之徒。他们为了利用宗教掩盖其真实面目,维护其政教合一的黑暗统治,极力提高、扩大伊斯兰教的地位和作用,特别重视宗教法庭作用的加强和伊斯兰教教规教法的执行。他们派出大批宗教警察,手提教鞭随时监督穆斯林群众是否遵守教规教法,是否按时去清真寺礼拜,妇女是否戴面纱,违规者轻则鞭打,重则送交宗教法庭。他们横征暴敛,疯狂掠夺,过着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奢侈生活,而广大穆斯林群众则生活在饥寒交迫、水深火热之中。由于他们过度搜刮,一些穆斯林群众把隐藏下来的粮食和锅埋在戈壁滩里,晚上再跑到哪里去做饭吃。他们实施鞭笞、断手、刖足、杀头等酷刑如家常便饭。“倭里汗之乱”的叛乱头目倭里汗和卓,就是一个杀人狂。他喜爱的消遣方式之一就是亲手砍下冒犯者的头。在他面前,一个不慎的动作,一句话,一个哈欠,都会招来杀身之祸。杀人如麻的倭里汗,在占领喀什噶尔后,用他亲手所杀的人头,在吐曼河边垒起了几座“人头塔”。穆斯林群众虽然对清政府的统治不满,但他们更恨那些惨无人性的和卓。所以,在和卓后裔叛乱时,他们盼望清军犹如大旱之盼云霓希望清军早早到来平定叛乱。平叛清军到来后,他们捐款捐粮,并参加或配合清军打击叛军。和卓后裔叛乱的一再失败,根本原因是他们是去民心,早已被人民所唾弃。随着和卓后裔叛乱的一次次平息,和卓家族势力最终退出了新疆的政治舞台。

清朝平定和卓后裔的叛乱,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新疆的社会稳定,维护了各族人民包括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剪出了和卓势力,消除了危害新疆社会的一大毒瘤。

和卓家族势力兴衰的历史证明,世俗统治者对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过度依赖,必然助长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恶性膨胀和世俗政权的消弱;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非正常发展乃至恶性膨胀,最后必然侵夺世俗权力,而一旦他们掌握权力,则必然建立中世纪式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把社会拉向倒退;在他们失去权力后,必然利用其宗教影响,以百倍的疯狂企图夺回失去的权力,造成社会的剧烈动荡,给包括穆斯林群众在内的各族人民带来更加深重的苦难。伊斯兰反动上层势力建立中世纪式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和根本利益,其失败是历史的必然。

(五)伊斯兰教成为新疆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发展

伊斯兰教成为新疆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继续演变。原有的袄教、景教和摩尼教已消失殆尽,佛教、道教在一度衰落后有所复兴,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又先后传入新疆,加入到多宗教并存的格局来。

伊斯兰教作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一是传播地域广大,遍及南北疆。二是信仰民族多。清朝时期,随着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的迁入,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已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兹别克、塔塔尔等7个民族。由于这些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乃至民族心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佛教在伊斯兰教的排挤下一度衰落后,不见了昔日寺院林立、僧侣成群的盛况,信仰者只是在家中烧香拜佛,从事一些简单的佛事活动。但清朝统一新疆,“故土新归”特别是驱逐阿古柏匪帮后,随着内地信仰佛教的官兵、商人和百姓的到来,佛教在新疆又逐渐复兴起来。在汉人较集中的哈密、巴里坤、12 木垒、吉木萨尔、阜康、乌鲁木齐、奇台、昌吉、伊犁等天山北坡各地,都重新建立了佛教的寺院。甚至在伊斯兰教势力强盛的南疆地区,也出现了佛教的庙宇。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共有汉传佛教20余座。

蒙元时期,佛教的另一支—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就已传入新疆,但信者不多,影响不大。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勃兴,当归功于明代迁入的卫拉特蒙古人。卫拉特蒙古人进入新疆前,就已信仰了藏传佛教。进入新疆后,由于受到东蒙古的阻隔等因素的影响,藏传佛教日趋衰微。公元16世纪后期,其统治集团决定振兴藏传佛教。到公元1640年,藏传佛教已发展成为卫拉特蒙古全民信仰的宗教。清代迁入新疆的锡伯、达斡尔等民族,后来也接受了藏传佛教,使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势力和影响进一步扩大,成为仅次于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宗教。近代以来,蒙古各部落纷纷新建、重建或扩建寺庙,寺庙数量急剧增加。到解放前,藏传佛教寺庙已有近百座。新疆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如昭苏圣佑、巴伦台黄庙,大都是近代所建。

道教的情况与佛教大体相同,由于内地官兵、商人和百姓的到来,道教在新疆迅速复兴。由于来新疆的军民多信仰道教,而且各地方政府也大力支持道教,所以近代新疆道教的发展远远超过了历史上最鼎盛时期。当时道教的宫观遍布天山南北,几乎每个城镇都有道教的宫观,少则几座,多则十余、数十座,数量之多仅次于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清朝灭亡后,失去官方支持的道教再度衰落。

天主教是基督教三大教派之一。有学者根据元朝时期新疆已有也里可温教推断,元代时天主教已传入新疆。但也里可温教并不专指天主教,所以天主教传入新疆的时间还有待新资料的发现。有史考的第一位进入新疆的天主教传教士是葡萄牙人鄂本笃。公元1603年,鄂本笃来到新疆莎车,在这里逗留了一年。其间还到过叶城、和田、喀什和哈密等地。天主教在新疆具有一定规模的传播,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当时,比利时、法国、荷兰、德国、瑞典等西方国家的传教士,相继来新疆传教。到民国初年,天主教以传播到南北疆。当时,新疆的一些主要城镇,如乌鲁木齐、伊宁、霍城、石河子、呼图壁等,都建立了天主教堂。盛世才统治时期,天主教曾一度受到打击而趋于消沉。到民国统治时期,中外天主教传教士又纷纷来新疆传教,使天主教在新疆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来新疆传教的天主教传教士良莠不齐,既有真正热心传教事业的神职人员,也有披着宗教外衣的间谍。这些间谍的破坏活动,损毁了天主教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了天主教的传播。

基督教传入新疆稍晚于天主教。这里所说的基督教是中国对基督教另一大教派—“新教”的专称,又称“耶稣教”。公元1892年,瑞典基督教传教士来到喀什,以此为中心进行传教活动,并在喀什、莎车、疏勒、英吉沙等地设立传教点。公元1896年前后,英国的内地教会又将基督教传入乌鲁木齐、米泉、阜康等地,在乌鲁木齐设立了基督教福音堂。盛世才统治时期,下令取缔一切教会,基督教传教士或被捕入狱,或被迫离开新疆,教堂被改作他用,教产被没收。基督教遭受了传入新疆以来的第一次沉重打击。盛世才政权垮台后,大量国外和内地基督教来新疆传教,设立分会。基督教传教士的情况与天主教一样,其中不少是外国间谍,从而影响了基督教在新疆的传播和发展。

东正教是随着俄罗斯人传入新疆的。公元18世纪后期,一些不堪沙皇压迫的俄罗斯人陆续迁来新疆。这些信仰东正教的俄罗斯人,把东正教带到了新疆。最初来新疆的都是一些普通的东正教信徒,没有神职人员。近代以来,随着一系列中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沙俄取得了在新疆的传教权,俄国传教士开始进入新

13 疆,在俄罗斯人聚居的伊犁、塔城、阿勒泰、乌鲁木齐等地建立教堂。东正教没有在其他民族中开展传教活动,所以,至今新疆信仰东正教的仍然只有俄罗斯族群众。

新疆现在仍保持着多种宗教并存的基本格局。现有宗教为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和道教。

伊斯兰教是新疆地区信仰民族和人口最多、分布地域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10个民族,总人口1000多万,占全疆总人口的50%以上。新疆伊斯兰教教派主要有逊尼派、什叶派和苏非派。除塔吉克族外,逊尼派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中都是主要教派,人数约占新疆穆斯林总数的90%以上。什叶派在新疆有两个支派,塔吉克族信奉其中的伊斯玛仪派(又称“七伊玛目派”),一部分维吾尔人信奉十二伊玛目派。苏非派是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派别,维吾尔人成为“依禅派”或“依禅教”。传入回族中以后,形成了门宦。该教派在明清之际曾一度成为新疆伊斯兰教的主流教派,后随着和卓势力退出历史舞台而逐渐衰落下来。现在主要分布于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巴州、吐鲁番、哈密等地区。回族伊斯兰教只有逊尼派和苏非派,其中逊尼派又分为格的目、依赫瓦尼和三抬派三个支派。苏非派有四大门宦:虎夫耶、哲合仁耶、库布林耶和格底林耶。回族伊斯兰教实行教坊制,格的目和虎夫耶为大坊,哲合仁耶为小坊。按照教派在回族中出现的时间顺序,格的目又称“老教”,哲合仁耶称为“新教”,伊赫瓦尼成为“新新教”或“新兴教”。

新疆佛教分为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信仰汉传佛教的主要是汉、满等民族,由于人们大多只是在家中吃斋念佛、烧香拜菩萨,信徒人数难以确切统计,目前经常参加佛教活动的约1万人。信仰藏传佛教的有蒙古、锡伯、藏等民族,总人口近20万人,主要分布在巴音郭楞和博尔塔拉两个蒙古自治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基督教在经历了盛世才统治时期的打击后,一直没能恢复元气。1949年以前,新疆共有基督教教堂20多座,信徒1000多人,教职人员10余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督教在新疆迅速发展。80年代中期,新疆基督教信徒仅有4000多人,目前已发展到43300余人,是近年来新疆发展最快的宗教。信徒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哈密、伊犁等地区,以及生产兵团的一些农牧场。

天主教自传入新疆以来一直没有重大发展。解放后,天主教的活动基本上停止,改革开放后,又逐渐恢复了活动,目前有信徒4000余人,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吉昌和伊宁。

东正教随俄罗斯人传入新疆后,其变化和延续主要依赖新疆俄罗斯俄罗斯族人口的增加或减少,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目前,俄罗斯族总人口约11000多人,他们普遍信仰东正教,但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很少,只有几百人。信徒分布基本与俄罗斯族的生活地域相一致,主要在伊犁、塔城、乌鲁木齐等地。现有东正教教堂2座,活动点1处,没有专职的教职人员。

新疆道教在经历清代的一度繁盛后迅速衰落。20世纪50年代后,随着道士逐渐从俗,新疆的道教活动基本停止。现代,新疆道教有道观2座,活动点1处,信徒约100人,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和昌吉地区。

由于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新疆宗教的民族性、群众性、国际性和复杂性特点十分突出。宗教问题常常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的复杂性。新疆的宗教工作不仅关系到党和

14 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因此,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宗教工作。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宗教都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总结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进程,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自从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以来,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不断在发展演变,但不管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这一基本格局。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受统治阶级宗教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宗教的地位会发生改变,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存”的情况,“一教为主、多教并存”始终是新疆宗教演变的基本特点。

五、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各宗教和谐健康发展

党的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是党处理宗教问题最基本的政策,在具体工作中通常又把党的宗教政策简称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新中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宗教政策在新疆的实践取得了辉煌成就,保障了新疆各宗教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二,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新疆得到了有效贯彻。

1、保障了各族人民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权利。新疆和平解放初,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从我区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多、宗教影响深和不了解党的宗教政策的实际出发,在宣传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时采取了“慎重稳进”的方针,要求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突出宣传有信教自由的一面,暂不宜宣传不信教也有自由的一面。但在党员、干部中可以宣传有信教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两个方面。打消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认为共产党要消灭宗教的顾虑,有效地改变了思想教育及政治宣传时间短、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不理解、敌人造谣惑众的不利状况,把各族人民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保证了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2、1958年,通过实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宗教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群众的利益,也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拨乱反正,清除了在宗教问题上的“左”倾错误,全面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日益深入人心。

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坚持全面正确地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且强调,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0世纪80年以来,新疆赴沙特朝觐的人数已累计超过5万人,近年朝觐人数保持在每年2700人左右。自治区伊斯兰教经学院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古兰经》诵经比赛,并取得好成绩。公民的信教自由和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15 2.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安排了宗教活动场所。截止2008年底,新疆有清真寺、教堂、佛道教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约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多人、宗教团体91个、宗教院校2所,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约2.43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8万多人,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

3.对宗教人士政治上团结,生活上照顾。截止2008年,新疆宗教界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担任职务的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信教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并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解放以来,除“文革期间”有过短暂的停顿外,自治区各级政府从未间断对宗教界上层人士进行定期定额生活补助、生病和去世的补助、重大节日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

4.恢复和建立各级爱国宗教团体,重视发挥其积极作用。“文革”期间,该组织停止活动。十一届三中以后,自治区把恢复和建立爱国宗教团体作为贯彻落实宗教政策的重要内容,很快就恢复了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并批准建立了自治区各级爱国宗教团体。1982年以后,全区共恢复和新建宗教团体91个。政府依法保障各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开展教务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宗教学校的设置,以及开展国际间宗教文化交流等方面,各级宗教团体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5.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通过举办学习班、座谈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坚持不懈和耐心地对他们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教育,并根据宗教界人士的不同情况,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社会服务、宗教学术研究、爱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活动和国际友好往来,以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办好宗教院校是有计划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重要途径。早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伊斯兰教经学院学习就开始为新疆培养宗教教职人员。自1987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成立以来,为全疆各地培养了489名伊玛目、哈提甫(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或宗教学校教师,现有在校生161人。由各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举办的经文学校、经文班和宗教人士带培的塔里甫(学经文的学生)3133名,毕业塔里甫1518名,已有803名担任宗教教职。从2001年开始,为了培养高层次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新疆先后选派47人赴埃及、巴基斯坦等伊斯兰国家的伊斯兰教高等学府留学深造。

6.出版宗教书刊,为了保证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获得经文等宗教读物,在新疆翻译、出版和发行了维吾尔、哈萨克、汉等多种文字和版本的《古兰经》《卧尔兹选编》《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等一批伊斯兰教经典和宗教书刊,以及佛教、基督教等其他宗教的经典。发行了《中国穆斯林》杂志维吾尔文版。为方便信教群众,各地还批准设立了专营宗教书刊的销售点。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例。20世纪90年代初,根据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我国宗教出现的新情况,中央制定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政策。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而不是去干涉宗教的内部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加强了宗教法制建设。1988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新

16 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1994年自治区人大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这些规章、法规的颁布,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使自治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迈入了法治化阶段。

2.建立健全了四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实行了责任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建立了地、县、乡、村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四级管理网络。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并全面实施了《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聘任制度》《宗教人士定期学习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维修、改建、新建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3.加强了统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提高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自治区加大了对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培训的力度。近年来,通过直接培训,自治区党校、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地州党校、上级机关帮助培训等方式,培训、轮训宗教工作干部数千人。

4.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1996年,依照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办法》,地、县、乡、村普遍成立了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检工作,对全疆2.4万余座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明确了责任。

5.依法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近年来,各地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为依法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6.依法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有效制止了非法宗教活动,取缔了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活动。

(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各宗教共同遵守的一个原则。独立自主自办,是指中国的宗教事务由中国的教职人员和教徒自主办理,由中国教徒自己的组织进行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是搞自我封闭,而是鼓励爱国宗教团体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与各国宗教组织和人士进行友好往来,使对外交往得以正常、健康地开展。

抵御和打击境外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包括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两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是我区宗教工作的重点之一。自治区对境外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采取了对骨干、首要分子进行重点打击,对受毒害的群众采取了帮助教育的措施,保障了我区宗教活动的健康有序。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概括起来就是“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2009年4月21日,桃源县道教协会在九龙山道观召开了第三次代表会议,会议民主选举了道协新一届的常委理事,通过了《桃源县道教协会第三次代表会议决议》,发出了全县道教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17 的倡议。常德市民宗局孙功明书记,县委统战部、政协主要领导出席并指导了会议。

“两个要求”:要求道协成员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据此,自治区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引导工作。

1.广泛开展了“五好宗教人士”“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评选表彰活动。自1993年开展“双五好”表彰活动以来,已形成了“县级每年一次,地区每三年一次,自治区每四年一次”的评选表彰制度,调动了宗教界人士从思想上、行动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2.积极稳妥地开展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1998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伊斯兰教协会组织讲经、演讲、培训和各地的讲经示范、演讲比赛等,支持和鼓励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做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解释,利用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有力地驳斥了宗教极端分子散布的歪理邪说,使广大穆斯林群众认清了宗教极端分子歪曲伊斯兰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的反动本质。

3.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宗教人士队伍的思想建设。建立了宗教人士定期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各级政策法律培训班、“三爱一守”“三爱”等内容的培训班,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4.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对宗教界的引导教育,调动了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宗教界通过以寺养寺,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减轻了信教群众的经济负担;带头学科技、学文化,勤劳致富;还兴办慈善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铺路修桥,支援灾区;部分宗教人士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本乡、本土大力倡导移风民俗、婚丧事简办等,受到群众的赞扬和社会的好评;他们带头脱贫致富奔小康,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为自治区的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总之,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对宗教事务的法治化管理的不断加强,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工作的深入开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工作的顺利进行,新疆宗教工作的形式越来越好。

(五)新疆宗教演变史的几个特点

1.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宗教流布的地区,多宗教并存是从古到今新疆宗教分布的基本格局。

在新疆历史上,除了远古时期的原始宗教外,纪元以来的2000多年历史中即有多种宗教流布,除了佛教和伊斯兰教这两种在新疆传播时间最长、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宗教外,袄教、摩尼教和景教都曾长期驻足于新疆,且为新疆历史上大多数民族所信奉。总的来说,10世纪以前,以佛教的影响为盛。14世纪以后,伊斯兰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逐渐成为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普遍信仰的宗教。但新疆的蒙古族这时候信仰了藏传佛教,其他有的宗教(如景教、道教等)也并未完全消失。近代以后,又传入了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疆亦是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

18 教等6大宗教并存,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基本格局始终没有改变。

2.新疆流传的宗教,除原始宗教外,其余均为“外来宗教”,主要经由中西南亚传入,这些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后,都有一个与本地区、本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相融合、相适应的过程。

这些“外来宗教”可分为几种类型:一是印度文化型,如佛教;二是波斯—阿拉伯文化型,如袄教、摩尼教、伊斯兰教;三是罗马文化型,基督教,包括基督新教、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教“异端”派别聂斯脱利派,即景教;四是中原文化型,如道教。这些不同文化类型的宗教,不仅其教义、礼仪等各不相同,而且产生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环境等也迥然相异,最初都带有较浓厚的地方色彩。在向境外传播中,都不可避免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社会制度、文化习俗等相互吸收,从而带上这些地区和民族的文化印记。佛教传入中国后,流传于汉族地区的为“汉传佛教”;流传于藏族、蒙古族等地区的为“藏传佛教”。这种现象就是外来宗教地区化、民族化的结果。佛教在古代新疆的传播形成了我国富有特色的“西域佛教”,是佛教与西域各民族社会文化相互吸收、融合的结果。这种地方特色,不仅反映在佛教经典的翻译和佛教礼仪的改造上,更突出地反映在代表佛教的文化艺术如雕塑、绘画、艺术造型以及音乐、舞蹈等方面。西域佛教也因各地文化背景的差异而形成了各自的传统,如代表丝绸之路南道的于阗佛教文化、代表北道的龟兹佛教文化、代表吐鲁番盆地的高昌文化和高昌回鹘佛教文化等,都呈现出不同的风格而大放异彩。伊斯兰教在新疆少数民族中的传播也具有不同的特点,特别是苏非派的广泛传播,把南疆地区固有的某些传统如祖先崇拜、陵墓崇拜、“万物有灵”的信仰观念以及袄教的拜火习俗、萨满教的习俗等与伊斯兰教的教义想柔合,形成了维吾尔族伊斯兰信仰特色。这种特色在南疆地区至今仍然盛行的麻扎朝拜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相比于维吾尔,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的伊斯兰信仰又有不同,后者在接受伊斯兰教的过程中,部落宗法制度得以保留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支配作用,伊斯兰教法并未得到严格遵行,宗教居于次要地位,部落头人的权力高于宗教人士,宗教人士也没有司法权。草原上的牧民由于流动不居,一般不修建清真寺,也不十分重视礼拜和斋戒等教仪。萨满巫师在民间仍有一定地位,在伊斯兰教的一些仪式里也有萨满教的遗俗。塔吉克族信奉什叶派,在接受伊斯兰教的过程中,把适合于自己的生活习惯与伊斯兰教结合在一起,如一般不封斋,也不去麦加朝拜,多数穆斯林只做节日礼拜,宗教首领是“依禅”,各户世代信从某一依禅及其继承人。由上所述不难看出,外来宗教在新疆的传播过程中,地区化、民族化都是不可避免的。惟其如此,这些宗教才能根植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土壤中得到广泛传播。

另一方面,多种宗教的并存流传,还造成了不同宗教之间相互渗透的现象。伊斯兰教尽管有着比较严格的一神论教义和教规,但在传播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其他宗教的渗透和影响。从南疆地区某些清真寺建筑上的壁画、雕刻就可以看到古代佛教艺术的遗风。如莎车县加满清真寺梁坊上是用莲花、祥云和金色光环色彩图案装饰。有些古代保存下来的伊斯兰教建筑并非都是阿拉伯式的“方基圆顶”,而是保留了当地原有的建筑风格,著名的库车额什丁和卓麻扎的陵墓就是一种平顶式、有廊檐和窗格的古建筑。南疆苏非派中有个特殊的“乞食者”团体,其成员披头散发,不修边幅,极端厌弃今世,不娶妻生子,不成家立业,四处游荡,以乞食为生。其渊源与从前当地佛教的游方僧有关。而活跃在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民间的“巴合西”、“达汗”等则可以追溯到历史上的萨满巫师;拜火习俗和过“诺鲁孜节”则是袄教的遗留。这些现象都是新疆多种宗教并存、各

19 种宗教相互影响的痕迹。

3.新疆宗教在历史发展中起着双重作用。

一方面,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各类宗教的消长兴衰与新疆历史演变交织在一起,与先后进入新疆的各民族的历史、文化活动相联系,成为民族间相互吸收同化乃至融合的文化影响因素的粘合剂。例如,14世纪的蒙古察合台后王秃黑鲁帖木儿汗面临内外交困的局势时就利用了宗教。当时的情况是,即与中亚河中地区已经突厥化、伊斯兰化的蒙古政权关系紧张,又与被统治民族(维吾尔族等)的矛盾也较尖锐,境内割据严重。为了摆脱这种困境,秃黑鲁帖木儿汗首先使蒙古人皈依伊斯兰教,又以武力向东扩张,迫使库车、吐鲁番、哈密等地的居民接受了伊斯兰教,把该教传播到新疆大部分地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民族融合,蒙古人也融合到维吾尔人中去了。伊斯兰教对这一民族融合过程起到了纽带作用。除此而外,新疆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如历史传统、民间文化、哲学思想、绘画、歌舞等)和风俗习惯中源于宗教的内容较多且突出。对有的民族来说,这些宗教因素演化作为其传统的某些内容沉淀到民族心理之中了。另一方面,宗教也成为历史上民族间及民族内部相互斗争,甚至相互仇杀的重要因素。历代统治者更是把宗教作为对各民族人民进行剥削、压迫的重要工具,一些野心家、阴谋家也往往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实现其政治目的,给历史上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

4.要从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

从发展的眼光看,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不是一成不变的,新疆宗教的历史说明,一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宗教信仰是不断变化的。开始信奉这种宗教,后来又信奉那种宗教,过一个历史时期又信奉另一种宗教或者反过来又信奉原来曾经信奉过的宗教,有的民族的宗教信仰先后多达五六种。以维吾尔族及其先民为例,除信奉伊斯兰教外,新疆历史上流布过的原始宗教(萨满教)、袄教、摩尼教、景教和佛教都先后信奉过,且其中大部分宗教在维吾尔族的历史中驻足长达数百年至上千年以上时间,对维吾尔族的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予以深远的影响。尤其是解放以后,伴随着历史的巨变,新疆各民族的宗教的宗教生活以及各宗教的社会作用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5.帝国主义往往利用宗教为其侵略目的服务。 基督教、天主教(简称“两教”)在我国的传教自由权是1840年鸦片战争后订立的不平等条约的内容之一,足以说明该两教向我国传播是有其政治背景的。该两教均系1840年以后传入新疆,教会均有外国传教士掌管,在新疆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足以说明这些传教士来新疆传教是有其政治目的的,是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服务的。解放前,新疆基督教、天主教组织是直接地或间接地分别受外国差会(传教机构)或罗马教廷的指使进行活动的,成为帝国主义奴役新疆各族人民的工具。外国传教士出于政治目的在中国传教是一回事,许多中国人出于信仰接受了基督教、天主教则是另一回事,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新中国成立后,“两教”爱国组织隔断了同帝国主义的联系,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配,实行自治、自传、自养,其性质与新中国成立前相比发生了根本变化。

6.只有在新中国,新疆各族人民才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党的宗教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人民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落实,新疆的宗教面貌发生了

20 历史性变化。首先,宗教摆脱了境外势力的控制,成为我区广大信教群众和爱国宗教团体自办的事业,爱国宗教组织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其次,废除了宗教剥削压迫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宗教作为剥削阶级和反动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的作用,宗教成为广大公民自主选择的个人私事,人们有了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把爱国爱教统一起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并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做贡献;第四,宗教事务管理基本纳入法治轨道;第五,宗教思想亦发生了诸多变化,宗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实践证明,党的宗教政策完全符合新疆宗教实际,符合各民族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各民族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衷心拥护,是完全正确的。

第2篇:新疆宗教读后感

摘要:读《新疆宗教》 马品彦著 新疆:五洲传播出版社,2001,了解新疆宗教文化,体会新疆民族风情,感受新疆文化魅力。关键字:新疆、宗教、文化、民族风情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个拥有着众多民族,众多文化,众多风情的美好地方,它的宗教也闪烁着独有的光芒…

在《新疆宗教》书中介绍了新疆历史上的宗教,宗教现状,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建筑与名胜。让我们对新疆宗教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新疆宗教的发展历史演变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这一阶段从新疆出现原始宗教直到外来宗教传入,历时至少数千至数万年。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他们表现为对日、月、水、动植物以及图腾崇拜。比如,乌孙人崇拜太阳、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等。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除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袄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1000多年。佛教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历史上,它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都曾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但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的势力不断壮大,袄教、摩尼教、景教则日趋衰落。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公元7世纪,新疆地区共有三个地方政权:于阗王国、高昌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当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把伊斯兰教定为国教后,通过发动对于阗王国的战争,使于阗王国灭亡,佛教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和南部地区。成吉思汗征服西域后,在新疆建立了察合台汗国。它后来的统治者秃黑鲁帖木儿及其后裔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哈密。至此,伊斯兰教经过6个多世纪的传播和发展,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从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段时期所形成的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演变为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伊斯兰教,原先这些民族信仰的宗教,如袄教、摩尼教、景教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主要在汉族中流行。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可见新疆的宗教发展也是漫长的,有多种向着几种发展。到现在保持稳定。新疆宗教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按照这一政策,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载入中国宪法,使公民的这一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让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个人自由选择。中国还实行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一致的政教分离原则。政教分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教会与国家分离、教会与学校分离。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政权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心属于宗教内部的事务,一律由各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自行解决,政府不得行使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的职能;对各个宗教以及同一宗教里的各个教派,不分大小一视同仁,国家政权既不能被用来推行某种宗教,也绝不允许被用来禁止某种宗教,只要它是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二是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不得与国家分享行政权,也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权,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干预婚姻、干预计划生育等。

宗教的现状是与个人和宗教团体有关的,在我国是不受国家政权所干涉的,这也使得宗教有着较大的自由,使得新疆宗教可以持续的发展着。

新疆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是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能,宗教事务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地要纳入国家的管理。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让人们自由地去选择自己信仰还是不信仰宗教;同时,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以便更有效地保障所有公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通过这种管理,纠正干涉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教务活动、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等违背中国宗教政策的现象;一方面是通过这种管理,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轨道,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

上述也是中国政府管理新疆宗教事务所依据的原则和所实施的内容。198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新疆历史上第一部宗教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后,新疆地方政府又于1990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职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于1994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这些法规的规定,使新疆有关宗教的法制建设逐渐趋于健全和完善,为全面实现新疆宗教事务的法制化管理奠定了基础。这些宗教法规与1994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条例》,以及中国其他法律中有关宗教方面的规定,共同构成了新疆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律体系。

宗教建筑与名胜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宗教的纷争早已化作缕缕轻烟随风逝去,而凝聚了人类创造与智慧成果的宗教建筑与名胜,至今依然向人们展现着它们的英姿。这些分属不同宗教的建筑、名胜,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它们风格各异,多姿多彩,如镶嵌在丝路古道、戈壁绿洲上的颗颗珍珠,展现着中华西域文明之光。

其中克孜尔石窟、柏孜克里克石窟、乌鲁木齐陕西大寺等都是拥有着新疆宗教特色的建筑。这也代表着新疆宗教发展所铸就的辉煌文化。

《新疆宗教》很全面的介绍了新疆宗教。它包含着历史、文化、宗教特点等。让我们对这片充满着民族风情的土地,生有更加浓厚的感情。

第3篇:新疆宗教的演变

新疆宗教的演变

一、新疆宗教的起源、发展与演变历史上,新疆宗教的演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这一阶段从新疆出现原始宗教直到外来宗教传入,历时至少数千至数万年。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他们表现为对日、月、水、动植物以及图腾崇拜。比如,乌孙人崇拜太阳太阳、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等。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除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袄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1000多年。佛教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历史上,它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都曾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但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的势力不断壮大,袄教、摩尼教、景教则日趋衰落。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公元7世纪,新疆地区共有三个地方政权:于阗王国、高昌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当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把伊斯兰教定为国教后,通过发动对于阗王国的战争,使于阗王国灭亡,佛教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和南部地区。成吉思汗征服西域后,在新疆建立了察合台汗国。它后来的统治者秃黑鲁帖木儿及其后裔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哈密。至此,伊斯兰教经过6个多世纪的传播和发展,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从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段时期所形成的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演变为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伊斯兰教,原先这些民族信仰的宗教,如袄教、摩尼教、景教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主要在汉族中流行。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二、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各宗教和谐健康发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宗教政策在新疆的实践取得了辉煌成就,对宗教事务的法治化管理不断加强,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工作深入开展,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了新疆各宗教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宗教演变史的几个特点

1、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宗教流布的地区,多种宗教并存是自古到今新疆宗教分布的基本格局。

2、新疆流传的宗教,除原始宗教外,其余均为“外来宗教”,主要经过中西南亚传入,这些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后,都有一个与本地区、本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相融合、相适应的过程。

3、新疆宗教在历史发展中一方面成为新疆各民族历史、文历、民族间相互吸收同化、融合的粘合剂。另一方面,代统治者,包括野心家、阴谋家往往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实现其政治目的,给历史上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

4、从发展的眼光看,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不是一成不变的,新疆宗教的历史说明,一个民族再其发展过程中,宗教信仰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要从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

5、帝国主义往往利用宗教为其侵略目的服务。

6、只有在新中国,新疆各族人民才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党的宗教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在建国69周年之际,要看到新疆和平解放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新成果、19省市对口援疆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中央和自治区实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从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感恩伟大祖国,增强发展信心,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和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着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注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

第4篇:新疆宗教历史调查

新疆民族民俗、节庆宗教调查问卷

摘要:

现当代大学生民族及宗教信仰是当前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部分,尤其在咱们新疆当前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值得关注、重视。此报告调查了石河子大学不同学院不同年级大学生对民族民俗的认识及宗教信仰现状,分析了信仰宗教的原因,及宗教信仰对大学生学习、生活、工作乃至感情的影响,关注并提出了如何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宗教信仰是一种与环境、时代紧密联系的多种形式的精神现象,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化现象,其具有丰富的内涵,悠久的历史存在性。大学生宗教信仰的情况需要认真对待,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有的放矢地对大学生的宗教态度加以教育和引导。宗教对每个时期的社会各方面,每个人的人生价值取向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我们小组设置的问题主要包括民族节庆、新疆民风、各民族饮食等,比较全面地调查了新疆民俗及宗教等问题。

关键词:

民族节庆 ; 宗教信仰 ;宗教影响; 发展策略。

正文内容:

新疆是我国多宗教、信教群众较多、较集中的一个地区。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和改革的深入,新疆宗教和民族、民俗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就必须研究与解决宗教和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新疆,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和道教等6大宗教目前均有数量不等的信众,人口总数逾千万,约占全疆总人口的60%。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受到宗教的影响,尤其在新疆。信仰宗教的大学生比例不高,但绝对数不少。我校大学生对于宗教信仰的认识与关注及信教人数也呈现上升趋势。我们小组根据对石河子大学所有大学生中的调查,随机抽取100多名学生调查。其中基督教、伊斯兰教信教人数为多数。调查结果如下:有30.2%的同学熟知少数民族节日,有44.6%的同学不了解少数民族节日;25.2%的同学表示无所谓;有50.2%的同学愿意与少数民族同学共度民族节日,20.9%的同学不愿意与少数民族同学共度民族节日;有28.9%的同学表示没想过;参加新疆少数民族节庆的次数超过三次的同学占23.8%,超过两次的占31.9%,超过一次的占39.8%;有4.5%的同学从没有参加过;有5.6%的同学有宗教信仰;大约81.3%的内地同学都不了解新疆饮食习惯;有39.9%的内地同学感觉不适应当地的民族节日。综上可知大多数内地同学还是对宗教问题并没有自己的看法和认识。调查数据显示,我校学生10级比09级宗教信仰增加了1.3个百分比,宗教在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反映到大学生中,并且其影响程度正在不断加深。大学生的宗教信仰对大学生的价值观的形成和未来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生活学习中,宗教信仰渗透到了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随机抽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在全校所有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发放问卷,回收率为80%。调查对象多为大一和大二学生,男生占61.4%,女生占38.6%,年龄18到23岁不等,调查时间为2011年10月到11月。调查结果得到,在抽查的总人数100人中,有宗教信仰的占到3.8%,其宗教大部分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百分比分别是32.7%和29.5%,并且调查对象有时参加宗教活动的占30.0%,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占2.6%调查显示,多数学生拥护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但对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规了解不多。调查显示,由此可见,这两大宗教在大学生中占主要地位。大部分学生主要是通过家庭接触宗教的,并对其有直观的了解,成为家族宗教信仰的继承者,延续者。此外,自身没有,但家人有宗教信仰的也情况普遍存在。

总结以上所述,可以清晰看到,宗教信仰在大学生的生活圈子内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面对这样一个结果,我们必须清醒的识到:

第一,宗教中有相当一部分教义教规与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要求相容,这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行为的影响,具有积极作用,我们不能把大学生中个别宗教徒与绝大多数非宗教徒的差异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更不该强迫大学生宗教徒改变自己的信仰。但宗教的消极作用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需要我们进行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尤其在当前邪教势力、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图谋“西化”“、分化”、“分裂”的严峻形势下,应努力提高大学生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第二,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大学生宗教信仰的核心在于“寻求精神寄托和心理安慰”以及“追寻自己的信仰”,其中精神寄托是最为根本的。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大学生理性关注宗教,帮助大学生在人生信仰、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信仰。大学生信教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内因。当前很多大学生缺乏团体合作精神和竞争性,凡事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同时自主精神和自立能力又不强,社会适应性差,同时周围环境问题复杂,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思潮的侵蚀渗透以及社会上存在的严重的不良之风和腐败现象,加之近年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出现的种种问题,使得大学前马克思主义教育流于形式,不可避免地对当代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产生不良的影响,结果造成部分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地分辨善恶美丑,重才轻德,利己主义膨胀,功利型价值观大行其道,客观上为宗教在大学生中占领一席之地提供了思想基础。大学生多数处在18~24岁之间,正是心理走向成熟但尚未成熟的时期,他们自我概念增强,但认知能力发展与之不协调,不能深刻、准确、全面地认识问题;概念丰富,但不稳定,情绪变化大,容易偏激、冲动;性意识发展,但不善于处理与异性的关系,经济地位和心理成熟程度还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意志力提高,智商发展快,求知欲和创造欲旺盛,但现有知识储备不足以满足要求;社会需求迫切,对社会的关注度高,但又缺乏深入了解。因此,大学生求知欲强,接受新鲜事物快的特点使他们比较容易对宗教产生兴趣,而认知能力的不完善则使他们容易错误地认同一些宗教观点甚至这些宗教本身;在出现“学习困惑” “恋爱冲动” “择业焦虑” “贫困自卑”等心理问题时缺乏有效的自我调适方法,容易倾向于宗教所带来的心理慰藉,进而导致宗教信仰;宗教所具有的接纳性和包容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大学生的自我认同,从而使他们产生对宗教的认同感。

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外因。首先是生存环境的变化。从高中到大学,大学生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一是人际关系环境变化。父母开始缺位,需要重新建立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朋友关系。二是学习环境变化。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管理不严格,学习竞争压力大。三是生活方式变化。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大学生必须学会独立处理生活中的一切事情,锻炼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这个过程中大学生比较容易因为学习紧张与竞争压力造成心理负担过重,人际关系失调造成社交障碍,理想、目标落空造成内心困惑,情感受挫促成心灵苦闷等,如果找不到正当的解决和宣泄渠道,容易偏向宗教信仰。

其次是社会大环境和家庭环境的影响。由于我国仍处于改革发展期,社会急剧的转型和变革带来了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失范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严重冲击了大学生的信仰。三是民族和家庭环境。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有其长期信仰的宗教,该民族学生领教的比例自然就高,民族和家庭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根深蒂固,极难改变。四是学校环境。目前多数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流于形式,教育内容和形式简单化,不能针对学生实际,不能引导学生正确地分析和认识宗教现象;同学群体的影响也比较明显,大学生年龄相近,心理特点、兴趣爱好和价值观差异不显著,容易相互影响,信教的学生带动其他学生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亦有发生。

最后是宗教文化本身的特点,宗教文化以宗教活动、宗教文献等形式特殊内容新奇的方式对于大学生有较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宗教文化本身有相当内容已经融入了社会生活之中,对于世界和人生有自己独特的解释,其中所表现出的一定的哲理性也对大学生产生了吸引。

在社会主义大发展的今天,加强对大学生宗教信仰及民族民风的引导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应该采取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学校对信仰宗教的大学生要尊重其选择,国家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学生也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同时要认识到,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立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对大学生的宗教观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对于信仰宗教的大学生,也要进行耐心、深入、细致而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和学生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对信教大学生能够改变信仰的争取改变信仰,无法改变信仰的也要把他们的意志力量引导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目标上来,实现宗教信仰与爱国主义相统一,与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主要途径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和同伴教育。首先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改革方式方法,要有针对性,要结合学生的实际,要生动活泼。其次是注重心理健康教育。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广大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以正确的心态面对自己与社会、面对现实与未来。要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使学生认识到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体验和学习健康心态,学会正确评价和面对挫折,树立自信、自强的心态,塑造健康健全的人格。要注重心理咨询服务的作用,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要加强沟通和疏导,帮助他们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问题,引导他们自己解决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心理冲突,减少宗教对他们的影响。

最后是加强同伴教育。所谓同伴教育,是指具有相同背景、具有共同语言的人通过分享信息、观念或行为技能来达到实现教育目标的教育方法。同伴教育有很多优点,例如,由于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具有相同背景,当教育者将经过自己消化理解的内容传授给被教育者时,被教育者更加容易理解教学内容;由于双方相近的身份特征,比较有共同语言,教育者的教学态度更加亲切,容易被接受,等等。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同伴教育,要注意抓好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的教育培养工作。对于同伴教育的志愿者,要注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他们自身的认识能力和教育能力。对于同伴教育的组织者来说,要注意在实践过程中的前瞻性和敏感性,能够及时发现不同教育阶段的典型问题并加以重点指导和解决,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经验积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同伴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级专门人才的后备军。他们是否有信仰,信仰什么,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成才的方向,也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我国的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一种信仰教育,使每个人接受理想信仰教育。因此,面对大学生宗教信仰出现的新情况,以及理想信仰教育的要求,在保护大学生宗教信仰的自由,尊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宗教信仰基础上,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引导和教育:

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高校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要通过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识别和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敏感性,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使之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大学生。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社会适应能力锻炼。大学生由于现实问题而产生的心理问题一部分通过自己的努力加以解决,然而大学生毕竟身心还不成熟,更多的问题单凭其个人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现实的压力和困惑时常使一部分大学生在心理上感到无助、痛苦甚至绝望。此时,如果有意或无意中接触了虚幻的、超现实的宗教,就很容易走进这一“避风港”来逃避无奈的现实,来摆脱苦闷和困惑,求得心理慰藉。因此,高校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确实解决大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消除大学生心理问题产生的现实根源;要根据不同的形势发展需要和大学生的身心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各种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讲座及其它寓教于乐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而造就一批具有坚强乐观的精神、顽强拼搏的毅力、稳定良好的情绪和健全完善的人格的新一代高心理素质的大学生。

第5篇:新疆宗教演变史

新疆宗教演变史

自外来宗教传入并形成多种宗教并存格局以来,新疆始终保持了这一基本格局。“三股势力”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却罔顾历史事实,不仅歪曲和杜撰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而且极力破坏新疆多种宗教和谐并存的历史传统,甚至破坏和诋毁新疆传统伊斯兰教,其目的就是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包括广大信教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其本质,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第七讲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发展

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继续演变。原有的祆教、景教和摩尼教已消失无存,佛教、道教在一度衰落后有所复兴,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又先后传入新疆,加入到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中来。

伊斯兰教作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一是传播地域广大,遍及南北疆。二是信仰民族多。清朝时期,随着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的迁入,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已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等七个民族。由于历史上这些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乃至民族心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佛教在伊斯兰教的排挤下一度衰落,不见了昔日寺院林立、僧侣成群的盛况,信仰者只是在家中烧香拜佛,从事一些简单的佛事活动。但清朝统一新疆,特别是驱逐阿古柏匪帮后,随着内地信仰佛教的官兵、商贾和百姓的到来,佛教在新疆又逐渐复兴起来。在汉人较集中的哈密、巴里坤、木垒、吉木萨尔、阜康、乌鲁木齐、奇台、昌吉、伊犁等天山北坡各地,都重新建立了佛教的寺院。甚至在伊斯兰教势力强盛的南疆地区,也出现了佛教的庙宇。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建立前,新疆共有汉传佛教寺院20余座。

藏传佛教即俗称的喇嘛教,是佛教传入西藏后,融合当地的苯教而形成的具有藏族特点的佛教。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史无明载。唐代,吐蕃屡入新疆,与唐朝、大食争夺西域。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文化遗存,但毋庸置疑的是,信仰藏传佛教的吐蕃在新疆的长期活动,必然把这一宗教带入新疆。近代以来在和田地区发现的藏传佛教的“欢喜佛”塑像,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藏文佛经,马面观音、十一面观音等壁画,有人认为是10世纪至11世纪藏传佛教的文物。但这一时期吐蕃早已退出新疆,所以我们认为这些文物应属唐代遗存。时间约为唐朝中晚期。这一时期,应是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

有关藏传佛教在新疆的早期传播情况,目前尚不清楚。但从藏传佛教文物的分布可以推断,在和田、吐鲁番这些吐蕃活动时间较长的地区,藏传佛教比较流行。吐蕃退出新疆后,藏传佛教也随之日趋式微。但在喀喇汗王朝和于阗李氏王朝的宗教战争期间,原为政治对手的于阗和吐蕃,由于都信仰藏传佛教,因此出于共同对付伊斯兰教的目的,双方抛弃前嫌,加强了联系,斯坦因认为,吐蕃还通过奠居在拉达克及西部领土的显然属于突厥种的首领来支援于阗。这种密切联系,必然扩大藏传佛教在于阗的影响,促进该教在于阗的流传。

西辽至蒙元时期,由于实行宗教宽容政策,藏传佛教在新疆也有所复兴。蒙哥汗时期,就有许多维吾尔族人信仰了藏传佛教。当时途经此地前往蒙古的法国小教友会修士威廉·鲁不鲁克,对维吾尔族信仰藏传佛教的情况就作了详细的记述:“所有他们的教士都把头发和胡子剃光,他们身穿桔黄色的长袍,并且自剃光头发之时起,就严守贞洁。他们住在一起,一二百人成为一个团体„„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手里总是拿着一串念珠(有一二百颗念珠),如同我们带着我们的念珠一样。他们经常重复地说这句话:Onmanbaccam(唵嘛呢叭咪吽)。”他还详细描绘了维吾尔族僧侣的服饰,焚烧尸体及将骨灰埋在“金字塔的顶上”的习俗,以及同他们进行的关于上帝、灵魂等问题的辩论。

蒙元时期,藏传佛教在新疆虽有流传,但信众不多,影响不大。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勃兴,是与卫拉特蒙古进入新疆联系在一起的。

卫拉特蒙古原来信仰萨满教。明初,藏传佛教曾一度传入,并为一些上层贵族所信奉和推崇。明正统十一年(1446年),其首领也先为提高卫拉特蒙古喇嘛的地位,还亲自代其向明朝皇帝“乞大赐封号,并银印、金襕袈裟”等。但在西迁至西北地区后,由于受到东蒙古的阻碍等因素的影响,藏传佛教日趋式微。16世纪后期,卫拉特蒙古的一些贵族重新认识到藏传佛教的重要性,再次提出接受藏传佛教的要求。土尔扈特部首领赛音特勒斯墨尔根特穆纳诺颜提出信奉藏传佛教中势力最大的教派——格鲁派(黄教)的建议。卫拉特蒙古贵族与格鲁派上层的结盟,促进了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的发展。萨满教最终被排斥,藏传佛教成为卫拉特蒙古各部共同信奉的唯一宗教。

1640年,在卫拉特—喀尔喀蒙古王公会议上,制定了著名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必齐克》)。在该法典中,专谈藏传佛教的条文占有显著地位,“这些条文以法律形式规定喇嘛教为全蒙古所有汗国和公国的正式国教”,确立了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的独尊地位。该法典规定,“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以保证僧侣来源。为保证僧侣队伍的稳定,对破坏戒律擅自还俗的僧侣,规定没收其一半的牲畜和财产。法典还赋予僧侣种种特权和法律保护,如规定;“掠夺属于僧侣的爱玛克者,科以铠甲百领、骆驼百头、牛千头的财产刑”;向僧侣征用大车者,处以罚母牛一头的财产刑;将献佛之马用于运输赋役者处以罚马一匹的财产刑;詈骂、殴打僧侣者,处以罚马一匹至九九的财产刑,等等。

清代迁入新疆的锡伯、达斡尔等民族,后来也接受了藏传佛教,使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势力和影响进一步扩大,成为仅次于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宗教。近代以来,蒙古各部落纷纷新建、重建或扩建寺庙,寺庙数量急剧增加。到解放前,藏传佛教寺庙已有近百座。新疆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如昭苏圣佑庙、巴伦台黄庙等,大都是近代所建。

道教的情况与佛教大体相同。它也是随同内地官兵、商贾和百姓的到来而得以复兴的。由于当时进入新疆的军民以信仰道教者居多,所以道教在新疆取得了比佛教更大的发展。当时,大型的道教宫观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带有我国多神崇拜传统的道教建筑,如万寿宫、关帝庙、龙王庙、城隍庙、娘娘庙等等,却遍布天山南北,数量之多仅次于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据《三州辑略》记载:乌鲁木齐及周围地区的道教宫观,如万寿宫、关帝庙、城隍庙、文昌宫、龙王庙、真武庙、文昌庙、魁星阁、财神庙。巴里坤会宁城:万寿宫、关帝庙;汉城:万寿宫、城隍庙、关帝庙等等,多达百余座。由此不难看出,道教在北疆地区发展之迅速。道教不仅在北疆地区迅速传播,在南疆地区也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据《回疆通志》记载,在喀什噶尔、英吉沙、叶尔羌、乌什、阿克苏、库车、吐鲁番、哈密等地,都建有万寿宫、关帝庙。有些地方还同时建有其他的道教庙宇,如乌什除万寿宫、关帝庙外,还有山川社稷坛、马祖殿、火神殿各一座;哈密有文昌宫、火神庙、财神庙、无量庙、罗真庙、城隍庙等。

由于各地政府的支持,道教在新疆获得了重大发展。但也正因为如此,随着清朝灭亡而失去官方支持的道教,从民国时期起便逐渐趋于衰落。

基督教又称“耶稣教”,是中国对基督教“新教”的专称。基督教是近代传入新疆的西方宗教之一。据《新疆图志·交涉志》记载: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喀什瑞典耶稣教(即基督教)堂设于疏附县北关,男教士三人,女教士四人”。这是关于基督教传入新疆最早的汉文记载。但据西方基督教会本世纪初的一项调查,在19世纪最后的20年,瑞典行道会的传教士到达南疆地区,在那里同其他传教士一起传教近四分之一世纪。1892年,行道会进入喀什,以此为中心向外扩展。到1921年,在南疆地区已形成四个传教中心:喀什、叶城、疏勒和英吉沙,有传教士7人。这项调查还附列了新疆基督教的传教点和各传教点设立的时间:喀什,1892年;叶城,1895年;迪化,1908年;疏勒,1909年;英吉沙,1912年。以上各传教点,除迪化是内地会的传教点外,其余均为行道会建立的。

上述两种记载大体相同,由此可以确定,基督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在19世纪末,首先由瑞典行道会传入南疆地区,继由内地会传入北疆地区。

1889年,英籍内地会传教士胡进洁来华。在内地活动几年后,于1905年前后来到乌鲁木齐,设福音堂于北大街(后移至库后巷),吸收了16名男女加入基督教。胡进洁为了传教方便,着汉人服装,并很快学会了维吾尔语。他的传教范围很广,除乌鲁木齐外,还去过南疆的库车、焉耆等地。胡进洁不仅在汉族、维吾尔族中传教,也积极在蒙古等民族中发展信徒。盛世才统治时期,胡进洁被以英国间谍之名关进监狱,长达13个月之久,致使他曾一度精神错乱。胡进洁在新疆的长期传教活动中,虽然也发展了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一些少数民族入教,但人数很少,发展缓慢。在胡进洁之后,相继又有马慕洁、马尔昌等外国传教士来新疆传教。这些早期来新疆的传教士除传教外,还在所到之地开办圣经训练学校、医院、孤儿院和学校等,以扩大基督教的影响,吸引人们入教。外国传教士在新疆的早期传教活动,虽然把基督教传播到了天山南北各地区,但信徒不多,影响不大。盛世才统治时期,取缔了一切教会,基督教的传教士或被捕入狱,或被迫离开新疆,教堂被改作他用,教产被没收,基督教受到传入以来的第一次沉重打击。

国民党统治时期,一批来自英、美等国的基督教传教士来到新疆。这些传教士于所到之处积极开展传教活动,发展信徒,建立教会。这一时期,进入新疆的基督教的传教差会,除原有的内地会、行道会外,还有长老会、圣公会、浸礼会、安息日会、信义会、卫理公会、美以美会、循道公会等。继外国教会之后,一些内地教会的传教士也开始来新疆传教。1948年,山东济南和潍县两地灵修院的传教士和信徒10余人来哈密传教。他们一方面积极在哈密传教,一方面派人前往巴里坤、吐鲁番、焉耆、阿克苏、吉木萨尔、喀什等地发展信徒。次年,他们在哈密新城修建了一座教堂,将其教会组织定名为“基督教西北灵工团”,下设布道、灵育、医药等7个部,并且创办了《西北灵工》和《灵工通讯》两个刊物,在新疆和内地发行。西北灵工团共发展信徒103人,成员主要是职员、军警、医生和职业教徒。

天主教传入新疆的具体时间不详。据德国学者霍尔根·凯斯顿称:耶稣定居印度时,曾到处讲道,“文献多次记载,他经常返回喀什。”他还认为,距喀什6英里的马利亚墓的墓主马利亚,可能就是《新约圣经》中《腓力比书》所说的,在耶稣受难后坚持不背叛他的三位同名马利亚的妇女之一,并称“这座位于喀什的马利亚墓葬完全可能具有真实的背景。”这只是他个人的推测,学者一般根据元代新疆已有也里可温教,推断当时天主教已传入新疆。但也里可温教并不单指天主教,所以天主教传入新疆的时间还有待于新资料的发现。有史可考的第一位进入新疆的天主教传教士,是天主教耶稣会会士、葡萄牙人鄂本笃。鄂氏于1603年到达新疆莎车,在该地逗留了一年。他能讲流利的波斯语,精通伊斯兰教教义。在新疆的一年间,他带着另外几个天主教徒到过叶城、和田、喀什和哈密等地,除了发现一张内容为基督教的画之外,没有发现这些地区还有基督教徒。对鄂氏在新疆是否进行过传教活动,是否发展过信徒等情况,史载阙如。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天主教随着英美等外国势力在中国的殖民化进程,开始了在中国的大规模传播。天主教在新疆的大规模传播晚于内地,大约在清末民初。最先来新疆传播天主教的是德国和法国的传教士。据《新疆图志·交涉志》记载,清光绪八年(1882年),法国天主教士石天基在绥定(今霍城县)设教堂。3年后,又有法国天主教士梁萌德在宁远县(今伊宁市)小东梁设教堂。大约与法国传教士同时,一位名叫亨德里克斯的荷兰传教士,受某天主教会的派遣来华传教。他先去了蒙古,不久就来到喀什。据说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到过喀什的外国人对这位传教士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英国驻喀什总领事的夫人在其所著的一本书中,就专门介绍过这位传教士,称他是一位懂多种语言、知识渊博的人。1900年斯坦因来新疆考古探险时,在喀什也经常见到这位著名的传教士。斯坦因给亨氏的评价是“慈善的神父”,说他“总是带来许多新闻和传闻,从这些常与原始材料相左的信息中无成见地搜集一些情报,或许会给因投入缺乏一份当地报纸而遗憾的人们带来很大的安慰。”斯坦因还谈到在喀什有一个以G·李盖提传教士为首的瑞典传教团。这表明当时在喀什除荷兰传教士亨德里克斯外,还有一个瑞典天主教传教组织。

随着外国传教士的不断到来,到民国初年,在全疆各地的重要市镇,如乌鲁木齐、伊宁、喀什、莎车、英吉沙等地,都建立了天主教堂。盛世才统治时期,天主教同基督教一样,一度受到沉重打击。到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外天主教传教士又纷纷来到新疆,使新疆天主教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在这些传教士中,既有真正热心于传教事业的神职人员,也有以传教为掩护的间谍。这些间谍以传教为名,建立秘密组织,把一些亲信教徒发展为侦探,加以训练后,派往各地搜集情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些天主教堂大肆从事间谍活动,广泛搜集有关新疆的军政情报,还进行破坏活动。这些间谍活动损毁了天主教的形象和声誉,也理所当然地遭到新疆当局的惩处。

东正教是随俄罗斯人传入新疆的。18世纪后期,一些不堪忍受沙皇政府压迫和剥削的俄罗斯人,陆续迁来新疆。俄罗斯人信仰东正教,随着俄罗斯人的到来,东正教也随之传入新疆。当时进入新疆的都是普通的东正教信徒,没有神职人员。近代以来,随着中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沙俄取得了在新疆的传教权。俄罗斯传教士开始进入新疆,在俄罗斯人聚居的地方开设教堂。到“十月革命”前,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喀什等地都建立起了东正教教堂。俄罗斯传教士的活动主要是组织和主持俄罗斯东正教徒的宗教活动,他们在其他民族中的传教活动没有取得多少进展。当时,来新疆的俄罗斯人很多,其中大多数加入了中国国籍,数量达到万余人。由于这些俄罗斯人都信仰东正教,这也就是说,当时的东正教徒已有万余人。“十月革命”后,各不同阶层的俄罗斯人大量进入新疆。还有一些我国原来在俄罗斯已与当地女子结婚的华工,也携家来新疆定居。这些华工有的已信仰东正教,他们的家属都是东正教徒。东正教也随着这些俄罗斯人和华工的到来而得以迅速发展。由于一些仇视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的白俄军官、地主、贵族和传教士来新疆后,仍顽固坚持其反动立场,继续从事反苏反共活动,因而受到当时还亲苏亲共的盛世才的打击,东正教也受到牵连,教堂被封闭。在披着宗教外衣的反苏反共分子被逐渐清除、盛世才的统治结束后,东正教才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第八讲新疆宗教演变史的几点启示

一、多种宗教并存是新疆宗教历史演变的基本特点,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自从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以来,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不断在发展演变,但不管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的这一基本格局。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受世俗政权宗教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宗教的地位会发生改变,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存”的情况,“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始终是新疆宗教演变的基本格局。

二、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和演变,是由多民族聚居的特点所决定的。

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当这些民族进入新疆后,自然就会把他们所信仰的宗教带到新疆来。

古代中亚以善于经商著称的粟特人,就把他们信仰的祆教率先传入了新疆。在新疆定居的粟特人形成的聚落,广泛分布于从阿勒泰、伊犁到罗布泊的广大地域,从而也把祆教传播到了新疆各地。在新疆鄯善吐峪沟,至今还分布着许多信仰祆教的粟特人的坟墓,并出土了祆教的文物。粟特人改信摩尼教后,不仅把摩尼教传播到了新疆,还传播到了远离新疆的蒙古高原的回鹘汗国,让生活在那儿的回鹘人信仰了摩尼教,并使之成为回鹘人的国教。唐代,吐蕃人进入新疆后,他们所信仰的藏传佛教也随之传播到了从南疆到北疆的许多地区。后来,随着吐蕃人撤离新疆,藏传佛教也在新疆一度消失了。直到17世纪,进入新疆的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该教才再度兴盛。

新疆道教则是由中原地区信仰道教的汉族带入新疆的,由于其他民族信仰道教的不多,所以道教传入早期主要流传于哈密和吐鲁番这两个汉族集中的地区。

除了多民族的原因之外,一个民族宗教信仰的变化,则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如维吾尔族历史上就先后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最后才信仰了伊斯兰教。维吾尔族宗教信仰的变化对新疆宗教的演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摩尼教虽然很早就传入新疆,但影响却不大,当840年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人迁入新疆吐鲁番地区后,摩尼教在新疆才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景教的情况和摩尼教差不多,传入新疆早期也没有大的发展,但随着大量维吾尔族人改信景教,使新疆景教一度十分繁盛。在维吾尔族人大量改信伊斯兰教后,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也逐渐由佛教为主要宗教演变为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并最终形成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三、宗教无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种文化现象,都必须和其所处的时代以及人文地理环境相适应。

宗教与时代相适应,不只是社会对宗教的要求,更是宗教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历史证明,只有那些能够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社会的宗教,才能生存和发展。如当代的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不同的社会形态,所以能由民族宗教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无疑是因为这些宗教能够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与时代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凡是不能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宗教都是没有生命力的,如祆教、摩尼教、景教这些古代的世界性宗教,由于不能与不断变化的时代和社会相适应,最终被社会所抛弃。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宗教不仅要与时代相适应,也要与变化了的人文地理环境相适应。任何一种宗教,在传播到一个新的地域或民族后,在排斥这个地区或民族原有宗教的同时,必须吸收融合原有宗教以及民族传统文化的因素,从而形成其地域的和民族的特点。

产生于印度的佛教,在传入中国后就吸收中国传统儒家的思想和文化,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佛教,所谓“中国佛教”,就是说它不是印度的佛教,也不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佛教。佛教传入西藏后,与藏族原有的苯教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藏族特色的藏传佛教。佛教不杀生,佛教徒也不吃肉和葱韭,但历史上新疆的佛教徒既吃肉也吃葱韭,这就是新疆的佛教。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就一直在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而与新疆社会相适应,逐渐演变为带有鲜明新疆地域和民族特点的新疆伊斯兰教。新疆历史上曾经长期流行产生于古代波斯的祆教和摩尼教,因此受波斯文化影响很大,所以新疆伊斯兰教的大量宗教术语采用的是波斯语而不是伊斯兰教的神圣语言阿拉伯语,胡大、古尔邦、肉孜等等;伊斯兰教禁止真主之外的任何朝拜,而新疆的穆斯林从接受伊斯兰教至今一直都朝拜被称为“圣地”、“圣墓”的麻扎;伊斯兰教是禁酒的,但从《突厥语大词典》、《福乐智慧》等新疆著名穆斯林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新疆穆斯林喝酒和酒馆的记述,《福乐智慧》还专设一章论述“侍酒官应具备的条件”,《真理的入门》的作者玉格乃克为“酒馆周围兴隆繁盛,清真寺无人礼拜冷落荒凉”的社会现象而感慨和不满。历史上新疆穆斯林女性戴面纱的不多,所以19世纪俄国的哈萨克军官瓦里汗诺夫在喀什噶尔看到这一现象时,就发出了新疆穆斯林女性是“亚洲最自由的女性”的感慨。具有上述特点的伊斯兰教,既不是沙特阿拉伯的,也不是土耳其的伊斯兰教,就是我们新疆各族穆斯林一千多年祖祖辈辈信仰和奉行的新疆伊斯兰教。

具有时代和地域特点的宗教,才是有活力的可以持续存在的宗教。原教旨主义要求回归到宗教初始的状态,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也是违背宗教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利益的,因此也是注定不会成功的。宗教极端主义否定传统的新疆伊斯兰教不是真正的伊斯兰教,这是对新疆传统伊斯兰教的恶意诬蔑,是别有用心的,其罪恶目的就是通过否定传统伊斯兰教,来灌输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和主张。

四、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和态度对新疆宗教的演变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佛教和伊斯兰教之所以能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都是与当时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及其对这两种宗教的支持分不开的。如佛教虽然晚于祆教传入新疆,但由于得到塔里木盆地各绿洲统治者的大力扶植,便迅速超过了新疆原有的原始宗教和萨满教以及祆教的影响,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并逐渐形成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西辽和蒙古时期的宗教宽容政策,最终导致了这一时期新疆各种宗教的发展和兴盛。而错误的宗教政策不仅会影响宗教的和谐共处,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如叶尔羌汗国为了利用宗教上层势力,不断赋予和卓政治的和经济的特权,最终导致和卓势力的恶性膨胀,不仅推翻了叶尔羌汗国,还造成了白山派、黑山派长期的流血斗争,以及和卓后裔的多次叛乱。

五、多种宗教和谐共存始终是新疆宗教历史的主流。历史上虽然也发生过佛教与伊斯兰教的战争,但在二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这只是一个不和谐的小插曲。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在同其他宗教并存的几个世纪里,没有再发生过冲突,一直是和谐并存的。多种宗教在新疆不仅能够和谐并存,而且能够相互吸收融合,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新疆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佛教、伊斯兰教、祆教等。

自外来宗教传入并形成多种宗教并存格局以来,新疆始终保持了这一基本格局。“三股势力”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却罔顾历史事实,不仅歪曲和杜撰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而且极力破坏新疆多种宗教和谐并存的历史传统,甚至破坏和诋毁新疆传统伊斯兰教,其目的就是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包括广大信教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其本质,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

新疆基层宗教工作汇报

玉树宗教工作汇报

宗教管理工作汇报

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精心做好新疆宗教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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