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第1篇: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一)2月29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XX年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XX〕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XX年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XX〕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XX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XX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XX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XX〕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XX〕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XX〕1号)。XX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XX〕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二)根据上级下发的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乡狠抓落实,将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摆在重要位置,提前谋划部署,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动员部署
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认真分析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及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动员大会,对中里乡当前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学习文件,切实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了解农业普查主要工作流程,提早熟悉业务环节,提前进入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二、组建普查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成立了由乡长韦威华任组长,人大主席陆丹丹、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朱长灵任副组长的全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办,朱长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3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农业普查的工作组,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经费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资金保证是前提。对此,我乡根据区农普办统筹安排,普查工作经费及时落实,为按时保质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四、落实办公条件,配齐设备
我乡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在乡统计办。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广泛发动宣传,渲染浓厚氛围
农业普查涉及各部门,覆盖面积大,为得到相关部门重视支持,我乡通过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宣传方式深入村屯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强调农业普查重要性,扩大农业普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农户了解普查目的和意义,了解如实提供普查信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六、提前谋划,收集相关数据
我乡积极配合区统计局认真做好本辖区村民小组数、自然村数、农业人口数、农业用地、行政区划等基础数据的摸底工作,为下一阶段搞好普查小区划分和“两员”选定做准备。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的前期各项工作规划落实,按照流程安排,扎扎实实做好有关业务工作,为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2篇: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材料)
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关于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可以借鉴的哈。
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一:
根据上级下发的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乡狠抓落实,将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摆在重要位置,提前谋划部署,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认真分析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及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动员大会,对中里乡当前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学习文件,切实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了解农业普查主要工作流程,提早熟悉业务环节,提前进入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成立了由乡长韦威华任组长,人大主席陆丹丹、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朱长灵任副组长的全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办,朱长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3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农业普查的工作组,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资金保证是前提。对此,我乡根据区农普办统筹安排,普查工作经费及时落实,为按时保质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我乡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在乡统计办。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农业普查涉及各部门,覆盖面积大,为得到相关部门重视支持,我乡通过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宣传方式深入村屯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强调农业普查重要性,扩大农业普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农户了解普查目的和意义,了解如实提供普查信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我乡积极配合区统计局认真做好本辖区村民小组数、自然村数、农业人口数、农业用地、行政区划等基础数据的摸底工作,为下一阶段搞好普查小区划分和“两员”选定做准备。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的前期各项工作规划落实,按照流程安排,扎扎实实做好有关业务工作,为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乡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二: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此,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汪洋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山西省也成立以郭迎光副省长为组长的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XX年12月成立以董仙桃副市长为组长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将农业普查列入XX年重点工作,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下面我就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及我市普查工作准备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二)农业普查的对象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农村住户(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就我市来看,此次普查涉及我市行政区域内30多万农村住户、8万多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60个村民委员会和32个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业普查的内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针对各类普查对象设计了6种普查表,共计700多个指标。以普通农村住户普查表为例,调查一户需登记72个指标,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耕地及种植业、农机使用、施肥用药、畜牧养殖、住房、饮用水源、家庭生活条件等多个方面。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需登记填报的内容更丰富,指标更多。
(四)农业普查的时间和总体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XX年度资料。
从XX年6月国务院发文布置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到2018年普查工作基本结束,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大约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到XX年底结束。主要工作包括: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配置普查设备、制定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XX年1月到5月。主要工作是: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XX年6月到12月。主要工作是: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质量评估、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2018年全年。主要工作是: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五)农业普查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农业普查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协调难度大、工作环节多,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当前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普查也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是普查员选聘难度更大。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并结合第二次农业普查情况看,此次普查全市需要划分960个普查区、5000多个普查小区。按照每个普查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测算,全市需要50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民外出务工常态化,在一部分农村招聘如此规模的合格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难度比10年前更大。
二是入户登记难度更大。目前,农村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量外出,空心村、空壳村现象突出,土地经营状况也更为复杂;农民职业多样化、收入多元化,思想状况差异大,也更加注重隐私保护。调查登记中需要能进得了门,找得见人,需要根据居住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逐一分类登记,还需要通过一定的访问技巧获取真实的调查数据,与以往相比难度更大。
三是技术手段要求更高。此次普查全面推行遥感测量、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乡村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同时,对普查的技术环境和普查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市农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总体要求,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府印发专门文件全面部署
市政府于XX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5号),全面部署了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从普查目的和意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和实施等方面对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组建各级普查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董仙桃副市长任组长、市直20个部门单位组成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有关人员组成,内设5个工作组,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级普查机构也在积极组建中。截至目前,全市3个农业县区及开发区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已全部组建完成,各乡镇、村级机构由于换届的原因,正在积极筹备和组建中。
(三)编制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今年以来,市农普办按照市政府《通知》中对普查经费、设备保障和“两员”劳动报酬等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实际状况,多次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认真编制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并向市政府领导就预算情况作了报告和说明。目前我们还在对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做最后审核工作,先期下达部分经费用于农普试点及各项工作的启动。
(四)制定了《农业普查XX年行动计划》
根据全省总体部署要求,市农普办印发了《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XX年行动计划》,详细分解了XX年农业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县(区)相继出台本县(区)的《农普行动计划》,制定推进任务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细化任务、明确路径、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农普各项工作。
(五)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
市统计局党组定期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对各阶段工作及时梳理、指导、督查。积极构建普查工作机制,建立内设机构例会制度,明确各内设工作组职责,制定农普办工作规则,创办《农普动态》,及时将全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向山西省农普办、市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主要领导和普查机构进行通报。建立县(区)、乡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指导各县(区)、乡工作。
(六)宣传工作初步展开
研究制定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初步方案。在办公区开展农业普查广告宣传。在统计内部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农业普查宣传滚动标语栏,及时宣传各级普查动态,宣传外市先进做法和经验。启动农普综合试点宣传,联合试点地区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和乡村宣传阵地,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宣传普查的意义和实施方式,为普查试点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七)市级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和《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XX年行动计划》(阳农普办字1号)要求,阳泉市农普办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县乡农普办积极配合,顺利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在此次农普试点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潘维新局长为组长,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农普办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综合后勤小组、业务指导小组、数据处理小组,并下发了《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的通知》(阳农普办字3号)、《关于成立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领导组的通知》(阳农普办字4号)、《关于举办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登记及培训会的通知》(阳农普办字5号)文件,对试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试点工作于XX年7月20日7月25日在路家村镇进行,对闫家沟村的3个普查小区300多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访问登记。内容包括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工作总结等流程,小范围内进行了全程试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大家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办法,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当前,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全面铺开阶段,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各县(区)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按照《农业普查XX年行动计划》时间要求,尽快完成乡级机构组建,启动村普查机构组建并按时完成。继续加强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力量,选调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级普查办公室,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提供人力和智力保障。
按照省农普办《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1个普查小区(村民小组)配备一名普查员,一个普查区(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全市约有4407个普查小区,960个普查区,共计约536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参加农业普查工作。按我市最低日工资为元(阳泉最低月工资1620元/),每人工作30天计算,每个调查员应得到2235元的劳动报酬,全市共计两员报酬费用万元。按照以往各项普查的贯例,这笔费用由省、市、县共同负担,分摊比例为3:4:3,按照山西省农普办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农普办字5号)规定,省级“两员”补贴经费已明确不能到位的情况,鉴于当前我市财政压力很大,各级普查经费落实都面临较大的困难,希望各县区财政部门能加大支持力度,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组织开展市级试点,完善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试点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市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拟于7月中下旬正式开始,7月底前结束。通过试点,验证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查组织模式,同时对各县(区)试点工作统一部署,达到熟悉业务、锻炼队伍、获取经验的目的。
(三)逐步推进宣传工作
按照山西省农普查办的统一要求,市农普办将会同宣传、广电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当前农普综合试点及下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12月份将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四)抓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此次普查最大的特点就是全面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中,采取综合性措施,将熟悉农村工作、沟通能力强、能够操作PDA的人员选聘到普查队伍中来。同时结合普查特点和我市实际,进一步探索上下联动、信息传递直接、现代化手段运用丰富的新型培训模式,突出分类培训,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培训质量。
(五)做好数据处理环境建设
重点做好移动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数据采集系统研发、报送平台搭建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农普办的统一要求,本次农业普查将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进行现场登记,要求每200户农户配备一台,我市共需1500台,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和省给我市配备496台,其余部分要由市、县两级解决,希望各县(区)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配置这些设备。督促县(区)对所属乡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环境情况进行摸底,及时调配有关设备,做好数据录入现场环境建设,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切实担负起组织本县区、乡镇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在关键阶段及时组织督查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普查工作应急预案,充分预估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加强对《农业普查XX年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分步推进,将全省和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农业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山西省和阳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农委、林业、编办、扶贫办、民政、国土、水利、地税、国税、工商等部门负责提供与普查有关的行政记录和资料;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相关政策咨询、资料开发和课题研究工作;调查队负责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
第3篇:乡镇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乡镇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乡镇农业普查工作汇报(一)根据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柳北区统计局开展了一系列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如建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办公场地、宣传工作启动等,现将三农普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柳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完成。
XX年1月8日,柳北区人民政府以XX年1号文印发《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农业普查工作,要求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柳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成立了柳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统计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农水局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等19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统计局专业人员组成,已刻好普查专用公章。各镇、涉农办事处也已组建完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相关文件材料已收集归档。
二、普查办人员基本落实。普查办人员目前由柳北区统计局全体人员参与,前期准备工作按计划进行,工作进度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逐项落实,六月乡镇、县区换届后再调整增加人员力量。全体人员进行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三、办公场地已落实。柳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挂牌,在501大办公室进行合并办公,配备有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话等。
四、经费申请已获批准.为确保我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统计局精心编制农普经费预算,报财政部门进行认真审核,目前柳北区农业普查经费已经列入财政预算,包括XX年和XX年2年是万元,XX年预计所需经费约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查前期购买办公设备等办公室费用、普查试点、动员布置会、绘制小区图、调查员培训、宣传演出、补助镇、村委工作经费及开展摸底清查等相关费用。
五、宣传工作已启动。统计局在代拟《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前,征求成员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向成员单位和部门作普查宣传;在柳北区政府XX年一号文件,向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发文通知,宣传动员和要求成立本级普查机构;柳北区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普查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普查工作,并将农业普查工作写进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在全区干部参加的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上向与会人员报告和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统计局在统计员会议上进行宣传,统筹落实和安排统计员各项兼职工作;统计局在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布《柳北区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信息,向公众宣传全国第三次农业工作。
乡镇农业普查工作汇报(二)根据上级下发的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乡狠抓落实,将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摆在重要位置,提前谋划部署,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动员部署
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认真分析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及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动员大会,对中里乡当前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学习文件,切实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了解农业普查主要工作流程,提早熟悉业务环节,提前进入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二、组建普查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成立了由乡长韦威华任组长,人大主席陆丹丹、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朱长灵任副组长的全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办,朱长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3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农业普查的工作组,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经费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资金保证是前提。对此,我乡根据区农普办统筹安排,普查工作经费及时落实,为按时保质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四、落实办公条件,配齐设备
我乡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在乡统计办。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用品,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广泛发动宣传,渲染浓厚氛围
农业普查涉及各部门,覆盖面积大,为得到相关部门重视支持,我乡通过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宣传方式深入村屯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强调农业普查重要性,扩大农业普查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农户了解普查目的和意义,了解如实提供普查信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六、提前谋划,收集相关数据
我乡积极配合区统计局认真做好本辖区村民小组数、自然村数、农业人口数、农业用地、行政区划等基础数据的摸底工作,为下一阶段搞好普查小区划分和“两员”选定做准备。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的前期各项工作规划落实,按照流程安排,扎扎实实做好有关业务工作,为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4篇:乡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简报
乡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简
报
简报一:
为全面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业生产新情况,十月以来,北浴乡积极开展多项宣传工作,营造全民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宣传工作。
该乡充分利用电子屏、广播、公开栏、横幅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对象及内容等。各村相继拉出横幅贴出标语,营造浓厚农业普查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保障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简报二:
鲍沟镇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营造全民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好多项宣传工作。该镇充分利用村广播、公开栏、横幅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农业普查的对象、普查的内容、普查的时间,营造浓厚农业普查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
同时,成立 9 个普查小组进村入户,对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展开前期摸底调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保障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简报三:
近日,桥头胡街道提前计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力求在组织筹备上突出“早”字,在准备工作上突出“实”字,在宣传开展上突出“好”字。目前已率先完成普查小区划分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据了解,街道积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农普系列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成立普查专项领导小组,挂牌成立普查办公室,全面负责部署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原则,街道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广泛动员和组织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有序推进普查工作开展,并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及时,坚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每一笔用款均予以列明,保证公开、公示、透明,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此外,街道还同步强化人员选拔,落实普查人员。按照每100个调查对象配备1名普查员的标准,结合选聘标准,从辖区选聘78人,并邀请专家老师现场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使受训人员真正做到懂方案、会调查、善指导,全面掌握农业普查工作规程和填表技巧,为普查的展开打下扎实的人才基础。
与此同时,街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组广播、宣传栏等设施,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向辖区群众全面普及全国农业普查的相关知识与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使普查工作取得群众广泛支持。
简报四:
29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会在彭州召开。四
川新闻网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6年12月31日24时。2016年8月至12月,进行普查准备工作;2017年1月至5月,开展入户现场普查登记和普查数据采集工作(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部分县因地处高寒山区,需提前在2016年10月至12月开展普查工作);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开展数据处理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为让参与农普的工作人员充分掌握农普的方法和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在农业普查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农普宣传工作创新方式,宣传到位,可谓亮点纷呈。据了解,三农普利用省统计局官网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以及《四川省情》杂志开设了相关普查宣传专栏、专题;超前设计使用了农业普查内网、外网网页、建立了覆盖省、市、县的三农普qq群和微信群,及时宣传反映农业普查工作;并组织发动市(州)、县(市、区)积极因地制宜设计制作了大量农业普查宣传手册、宣传卡片、宣传画、标语条幅、微电影、宣传片、宣传雨伞、宣传袋等农业普查宣传产品,创新策划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此外,全省统计系统还全面开通了农业普查电话彩铃。
据了解,各乡(镇)还在“农业普查宣传月”中,趁农民赶集时期设立农业普查宣传资讯站,启动农业普查宣传车发放《致农民兄弟的一封信》,宣传农业普查法律法规及相关农业普查知识及农业普查的重大活动。
记者获悉,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是四川省行政区
域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情况,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情况,粮食生产安全情况,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乡村治理情况,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民生活状况,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主要农村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
记者了解到,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在乡镇普查区范围内居住的,以居住地为原则登记;不在乡镇普查区范围内居住,但在普查区内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以生产地为原则登记。农业经营单位,以在地原则登记,地域范围为县域。
此外,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省农业普查机构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执行普查登记工作。所有普查对象都应依法接受普查登记,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依法追究、严肃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农业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对在农业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5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普查员手册
(综合试点用)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说明„„„„„„„„„„„„„„„„„„1 第二部分 普查试点表式„„„„„„„„„„„„„„„7 普通农业经营户„„„„„„„„„„„„„„7 规模农业经营户 „„„„„„„„„„„„„11 农业经营单位 „„„„„„„„„„„„„„18 行政村普查试点表 „„„„„„„„„„„„25 乡镇普查试点表 „„„„„„„„„„„„„29 住户摸底试点表 „„„„„„„„„„„„„32 单位摸底试点表 „„„„„„„„„„„„„33 第三部分 普查试点表填报说明„„„„„„„„„„„„34
一、农业经营户和单位普查试点表 „„„„„„„„„34 Ⅰ.登记对象„„„„„„„„„„„„„„„„„34 Ⅱ.登记原则和情况处理方法„„„„„„„„„„36 Ⅲ.内容提要„„„„„„„„„„„„„„„„„38 Ⅳ.指标解释„„„„„„„„„„„„„„„„„39 Ⅴ.指标审核关系„„„„„„„„„„„„„„„69
二、行政村普查试点表 „„„„„„„„„„„„„„93 Ⅰ.登记对象„„„„„„„„„„„„„„„„„93 Ⅱ.指标解释„„„„„„„„„„„„„„„„„93 Ⅲ.资料来源参照表 „„„„„„„„„„„„„108 Ⅳ.指标审核关系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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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普查试点表„„„„„„„„„„„„„„„118 Ⅰ.登记对象„„„„„„„„„„„„„„„„„118 Ⅱ.指标解释„„„„„„„„„„„„„„„„„118 Ⅲ.资料来源参照表„„„„„„„„„„„„„„130 Ⅳ.指标审核关系„„„„„„„„„„„„„„„136
四、清查摸底试点表 „„„„„„„„„„„„„„„142 Ⅰ.摸底对象„„„„„„„„„„„„„„„„„142 Ⅱ.基本原则„„„„„„„„„„„„„„„„„142 Ⅲ.工作流程„„„„„„„„„„„„„„„„„142 Ⅳ.填写说明„„„„„„„„„„„„„„„„„144
(一)住户摸底表 „„„„„„„„„„„„„144
(二)单位摸底表 „„„„„„„„„„„„„148 Ⅴ.指标审核关系„„„„„„„„„„„„„„„151 第四部分 实施细则 „„„„„„„„„„„„„„„„153
一、组织工作细则 „„„„„„„„„„„„„„„„153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156
三、普查区划分细则 „„„„„„„„„„„„„„„159
四、清查摸底工作细则 „„„„„„„„„„„„„„164 普查小区住户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170 普查区单位清查摸底结果统计表 „„„„„„„„173
五、登记工作细则 „„„„„„„„„„„„„„„„174 附件: 农林牧渔产品、农业机械名称及代码 „„„„„„177
-2-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试点目的通过模拟实施农业普查的主要环节,检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实施经验,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业普查方案,推进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和对象
(一)每个省(区、市)选取1个县(市)进行试点。试点县(市)中选取1个乡(镇),在全乡(镇)范围内开展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试填。行政村普查试点表由试点乡(镇)的所有村试填,乡镇普查试点表由试点县(市)的全部乡镇试填。
(二)在吉林、浙江、河南、湖北开展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试点。
三、试点内容
(一)普查小区划分:以电子地图为辅助,结合手工示意图的划分方法。
(二)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
(三)清查摸底:普查区域内全部住户或单位的查找、清理、确定普查对象的方法和规则。
(四)入户访问登记:访问普查对象,使用PDA或纸介质填报普查试点表。
(五)测试、评价普查内容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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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测算和评估基层普查的组织、培训、实施等工作,对普查经费、普查工作的强度与难度、普查所需时间进行评估与分析。
(七)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
四、试点实施步骤
(一)成立试点机构
试点工作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农普办”)统一领导,各省(区、市)农普办组织实施。按照普查分级组织和领导模式,各地成立省、地、县、乡农业普查试点办公室、村成立试点工作小组。
(二)落实试点基层工作人员。根据试点地区普查工作需要,从当地政府机关或基层组织抽调一定人员担当普查指导员,从当地招聘符合普查要求的普查员,组成试点基层工作人员。
(三)培训。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组织培训,重点内容是农业普查的清查摸底、普查试点表各项指标的解释及填报方法、PDA的使用等。
(四)宣传动员。试点地区各级普查试点机构,要利用各种媒体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查试点,探索农业普查宣传的方式和方法。
(五)清查摸底。由县(市)、乡(镇)、村农业普查试点机构组织普查员对行政村(普查区)范围内的全部住户、单位进行清查。以绘制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地图为依据,通过各种方法搜集资料,列出住户和单位的清查摸底名录,按目录进行逐户、逐单位的清查,将清查情况分别填报到住户、单位摸-2-
底表中,并确定需要进行普查表登记的普通农业经营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在清查中发现登记对象家中无人、普查单位重填漏填等问题时,要上报上级试点机构,逐条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六)普查登记。农业经营户(普通户和规模户)普查试点表,按普查区和农业经营户名录,由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访问普查对象,入户登记并填报。
乡镇和行政村普查试点表由试点地区普查机构统一布置,由乡镇政府统计机构和村委会有关人员填报。
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由试点地区普查机构统一布置填报。
普查试点表的时点指标填写2015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报2015年全年的数据。
(七)审核、录入和数据处理。使用PDA的试点地区,利用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录入、审核和传输数据;使用纸介质普查试点表的试点地区,普查登记工作完成之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普查登记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和录入。对两种方式的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上报等全流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
(八)总结。试点过程中要建立试点工作日志,详细记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内容。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可行性,分析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总结报告在试点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全国农普办。
五、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自2016年1月开始,2016年3月底结束;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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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试点于2016年底完成。
六、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普查区划分工作细则是否可行?能否在三经普电子地图基础上划分农业普查小区?
(二)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细则是否可行,能否识别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对象?
(三)规模经营标准是否合理?按试点方案中规模经营标准能否识别规模农业经营户?
(四)按照在地原则,能否找到县(市)区域内全部农业经营单位?如何保证单位登记不重不漏?
(五)普查指标是否达到反映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新变化的设计意图?普查内容是否基本符合需要,指标分类和解释是否完整、准确,收集是否简便,填写是否方便,可获取性如何?
(六)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登记等各工作细则是否清晰、可行?
(七)如何向普查对象宣传农业普查并使他们更好地配合普查?
(八)普查培训工作如何组织才能使普查员更快更好地掌握普查登记、使用PDA等技能?
(九)针对PDA使用流程,在初始设置、普查表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上报等各关键环节有那些难点对流畅性造成了影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十)普查实施的各阶段,特别是摸底、登记的工作量、工作强度以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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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贫困村、贫困户的指向是否合理?农户对此的认知如何?是不是能真实反映贫困?
(十二)村集体的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如何界定,有什么好的指标反映?
(十三)本地区的普查员补贴标准应该是多少?
(十四)如何通过考核奖惩的办法调动普查员的积极性?
(十五)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的技术路径和组织方式。
七、试点要求
试点地区应按照全国农业普查试点方案组织试点,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普查试点实施办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是农业普查的重要环节,试点地区各级农普试点机构要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工作。普查机构在组织试点过程中,要突出体现普查工作中的政府行为。
(二)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质量。
试点地区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级有关人员要参与试点工作全过程,抓好各项试点工作的落实,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资料。
试点结束后,试点地区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及时向全国农普办上报下列资料:
1.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求对以上11个重点研究问题全部作出回答。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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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点地区数据、汇总结果和分析报告; 3.对农业普查方案、实施细则的改进意见; 4.对农业普查组织实施的意见;
5.试点工作经费情况,包括宣传、培训和调查补贴等经费支出情况。
八、试点方案的印发
试点使用的各类普查试点表和试点方案,由全国农普办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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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普查试点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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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普查试点表填报说明
一、农业经营户和单位普查试点表
Ⅰ.登记对象
包括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两大类。
一、农业经营户
农业经营户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农业用地和单独设施中从事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为本户之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住户,无论其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
住户指主要由家庭成员或其他经济、生活联为一体的人口组成的有固定住所的居住户。独自居住的个人也作为住户。
本次农业普查将农业经营户按“普通户”和“规模户”分别登记,并规定如下两个登记标准。
一是农业经营户的登记规定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年末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及以上; 2.年末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以上;
3.年末饲养牛、马、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4.年末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5.全年出售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 6.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1000元以上。
二是规模农业经营户登记规定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种植业:北方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34 -
南方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种植面积 25亩及以上。
2.畜牧业:生猪年出栏或存栏50头及以上; 肉牛年出栏或存栏1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或存栏30只及以上;肉鸡年出栏或存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出栏或存栏2000只及以上。
3.林业:经营林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
4.渔业: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淡水养殖面积达到25亩及以上。
5.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万元及以上。 6.全年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
凡是符合任何一个农业经营户登记标准,同时低于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的住户,登记为普通农业经营户。
凡是符合任何一个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的农业经营户,登记为规模农业经营户。
二、农业经营单位
农业经营单位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法人单位和未注册单位,以及不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法人单位或未注册单位中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既包括主营农业的农场、林场、养殖场、农林牧渔业公司、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具有实际农业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科研单位、工矿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基金会等单位附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
农业经营单位登记对象包括以下三个类型: 一是农业法人单位,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经过正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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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4.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5.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为主营行业。
二是农业未注册单位,指除未正式注册外,其余均符合上述农业法人单位的登记条件(2-5)的单位,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两户以上合伙或联营的经济体等。
三是不符合农业法人单位和农业非注册单位的登记条件,但其单位中有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则对这个农业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登记,条件如下:
1.有固定经营场所或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 3.有收入、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4.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或农林牧渔服务业为主营行业。
Ⅱ.登记原则和情况处理方法
一、农业经营户
根据普查区的划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的管理机构管辖的区域,都划为农业普查的普查区。凡是在普查区内的农业经营户以居住地为原则进行登记。在普查区内有农业生产活动,但居住在普查区以-36 -
外的住户,按生产地原则进行登记。
在登记时,以下情况的处理方法:
1.户籍与实际生活情况。户籍上为一户,但实际上分户生活,分别登记。户籍上为两户,实际上共同生活的,按一户登记。
2.居住与农业生产经营情况。住户在普查区范围内,但在不同普查区经营农业生产时,如果家庭成员分住在这些普查区中,按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户登记,如果家庭成员只居住在一个普查区中,按一个农业生产经营户登记。住户不在普查区范围内居住,但在普查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生产活动所在的普查区进行登记,如果该住户在多个普查区内都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则必须在其活动的普查区内逐一登记。
二、农业经营单位
农业经营单位登记以所在地为原则,所在地按县域划分。在登记时,对以下情况的处理方法:
1.农业法人单位、未注册单位在所在普查区登记,登记范围为在本县范围内的全部农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经营活动,如果其所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在本县域范围之外,则在该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所在地的普查区登记。
2.非主营农业的法人单位、未注册单位所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在其所在的普查区登记。如果该活动单位没有注册号,则填报所属法人单位的注册号。
3.法人单位的二级单位如果符合农业法人单位的登记条件,则按一个单独的法人单位处理。如果其上级单位符合农业法人单位的登记条件,则需要在登记中剔除出该二级单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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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的区别是,虽然名称上与上级法人单位有所属联系,但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经营决策权。
Ⅲ.内容提要
一、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试点表
(一)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情况、农业从业人员、经营特征和拥有农业机械情况等3个填报登记项目。
(二)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4个填报登记项目。其中在种植业中包括耕地、设施农业、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和农药的施用情况、农业机械使用情况及园地作物种植等4个细分登记项目。
(三)农民生活情况。有1个填报登记项目。
以上共8个填报登记项目,在项目之间安排了条件跳转。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试点表
(一)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情况、农业从业人员、经营特征和拥有农业机械情况等3个填报登记项目。
(二)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情况。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以及园地、坚果经营等7个填报登记项目。含盖了经营的面积、产量和部分收入情况。
(三)农业经营综合情况。包括经营总收支情况、资金情况和保险情况等2个填报登记项目。
(四)农民生活情况。有1个填报登记项目。
以上共13个填报登记项目。在项目之间安排了条件跳转。
三、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
(一)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农业从业人员、经-38 -
营特征和拥有农业机械情况等3个填报登记项目。
(二)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情况。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以及园地、坚果经营等7个填报登记项目。含盖了经营的耕地面积、播种面积、产量和部分收入、支出情况。
(三)农业经营的综合情况。包括经营总收支情况、资金情况和保险情况等2个填报登记项目。
共12个填报登记项目。在项目之间安排了条件跳转。Ⅳ.指标解释
一、标识指标
指被登记对象的识别代码,每个登记对象都只有一组唯一的代码。
(一)农业经营户(普通户和规模户)
普查区代码 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统计用区划代码》的村级行政单位的标准代码。
普查区名称 与该普查区标准代码相一致的全称。普查小区代码 2位,从01开始;如果没有普查小区,填“99”。
普查小区名称 根据普查小区划分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按自然村划分的普查小区,则填写自然村的名称;如果是按村民小组划分的普查小区,则填写村民小组的名称。其他情况,可按划分的具体情况命名,如“一小区”,“二小区”等。
户代码 此处的户代码与普查摸底表相互对应,如不一致,以登记为准。
(二)农业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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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区代码 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统计用区划代码》的村级行政单位的标准代码。无论单位的归属层级,都要按登记单位主体坐落的普查区位置填写。
普查区名称 与普查区代码相一致的全称。
单位代码 3位,从001开始编码。完整的单位地址码是普查区代码和单位代码组成,此处的单位代码与单位摸底表相互对应,如不一致,以登记为准。
二、指标索引
为了方便查询,将普查表内的指标和指标解释连接起来,建立了指标索引。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表的指标以字母“H”表示;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的指标以字母“G”表示;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的指标以字母“D”表示;加上相应的数字,就可以方便地找到相应的指标解释。
三、指标释义
(一)基本情况 [H1] [G1] 户主姓名
户主 本次普查将“户主”定义为对本户农业经营活动有主要决策权的人。登记时注意 “户主”与户口簿户主的区别,要看是不是主要从事农业经营活动,或在农业经营活动中是不是主要决策者。
姓名 填写被登记人的正式姓名。没有正式姓名的可填小名或某某氏,但不能填笔名、代号等。
[H2][ G2]户主联系电话 指户主的移动电话号码,如果户主没有,或不愿意提供移动号码,可填写其他家庭成员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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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G3]户籍所在地 指在普查时点,本户户主的户籍登记地。是在本乡(镇、街道)填“1”,不是在本乡(镇、街道)填“2”。
[D1]单位类型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按独立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和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为一个单位。根据其注册登记、单位归属情况分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未注册单位。参见本手册对农业经营单位登记对象的说明。
[D2]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根据国发〔2015〕33号文《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在填报本普查表时,未完成过渡的单位,可填报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第9位到第17位),前后位置不填。
[D3]归属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产业活动单位所归属的法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报本普查表时,未完成过渡的单位,可填报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第9位到第17位),前后位置不填。
[D4]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法人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41-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D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的法定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其他单位按有关证书填写,无证书的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6]联系方式 指本单位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填移动电话号码,也可填写固定电话号码,格式是区号+号码。
[D7]登记注册类型 指本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按本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确定;尚未注册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比照选项填写。除国有和集体外,其余注册类型都做了归并,具体内容如下:
1.国有 指本单位的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不包括有限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 指本单位的全部资产归集体所有。
3.股份 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联营 包括国有联营、集体联营、国有与集体联营、其他联营。
5.私营 包括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42 -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6.港澳台 包括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港澳台商独资、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投资。
7.外商 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
9.其他 指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注册类型。
[D8]单位机构类型 指本单位的机构性质,分为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单位。
1.企业 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包括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2.事业单位 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学校、科研中心、医院、文化活动中心、农林牧渔业事业单位、气象、海洋、环保、社会福利、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
3.机关 指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批准建立的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包括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构、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4.社会团体 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机构。包括学术性社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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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其他群众团体等,还包括各种宗教团体,如佛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天主教协会等。
5.农民专业合作社 指有合作社的名称,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关于合作社性质、设计条件和程序、成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规定,具有农民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合作社分为实体型和松散型两种情况,实体型的合作社指其成员间具有比较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产业活动单位,这类合作社及其成员(户或个人)均纳入单位进行普查。这里,不包括合作社成员在生产、技术和销售等环节上相互帮助,互通信息,没有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的松散型合作社。
9.其他 指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机构类型。
[D9] 单位所属系统 指本单位的系统归属,分为农垦、林业、司法、解放军、武装警察和其他等六个类型。
[H4][G7]本户家庭成员 指居住在一个住宅内,所有与本住户分享生活开支或收入的人员。包括:①由本住户供养的在外学生(包括大中专学生和研究生);②未分家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和随迁家属,无论其外出时间长短; ③轮流居住的老人; ④因探亲访友、旅游、住医院、培训或出差等原因临时外出的人员。不包括:①寄宿者、住家保姆和住家家庭帮工;②已分家的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 ③本住户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包括大中专学生和研究生); ④调查时点已应征入伍者;⑤调查时点的劳教劳改人员。
此处填写的家庭成员数量必须与摸底表进行对照检查,经核实后填写。
[H5][G8]女性人口 填写本户家庭成员中女性人口的数-44 -
量。
[H6]家庭成员序号 家庭中符合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成员序号,从户主开始,序号为“1”,以下按自然序号
2、3、4„„顺序排列。
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家庭成员 指全年参加农业劳动时间累计15天以上,或参与农业生产全部环节但累计时间不够15天的家庭成员。以种植业为例,农业生产环节包括备耕、翻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如果只在农忙时间、节假日临时回家帮忙的成员,则不计为从事农业的家庭成员。
[G20][D20]农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普查时点,全年参加农业劳动时间累计15天以上的人员,规模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成员,以及长期或短期雇工;单位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工和临时工。
[H7]性别 指从事农业生产家庭成员的性别,男性填“1”,女性填“2”。
[G21][D21] 女性 指本户、本单位农业从业人员中女性的数量。
[G22][D22]专业技术人员 指本户、本单位农业从业人员中受过各种专业技术培训或掌握某项专门技能并具有各种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
[G23][D23]雇佣、临时人员 指本户、本单位临时或长期雇佣的人员。
[H8][G5]年龄 按周岁计算。指从出生年月日算起,到填报时间为止,满几周岁就填几周岁。
[G24~ G26][D24~ D26]按年龄分组的农业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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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户、本单位农业从业人员在各年龄段的人数。填写时注意年龄分组段包含关系。
[H9][G6][G27~ G31][D27~ D31]受教育程度 指按照国家教育体制,被登记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通过自学和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分为未上学、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及以上五个档次。
1.未上学 指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办学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包括参加过各种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学习,且以后再没有接受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
2.小学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3.初中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初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初中程度。
4.高中或中专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高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高中程度。
5.大专及以上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通过自学或进修取得大专以上相应毕业证书的也视作大专及以上程度。
[H10][G9][D11]主要从事的农业行业类别 指从事农业的人员在普查年度内从业时间最长的农业行业类别,如果从事的时间相差不多,则选择收入较高的行业类别。
农业行业分为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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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植业 农作物种植业包括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烟草、蔬菜、花卉、园艺作物、水果(包括瓜果)、坚果、香料作物、中药材、饲料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茶、桑、果树种植等。
2.林业 林业包括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林产品的采集,其中包括野生植物及果实的采集。但不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与管理。
3.畜牧业 畜牧业包括如牛、马、驴、骡、驼、猪、羊等家畜的饲养,鸡、鸭、鹅等家禽饲养,蚕、蜂和其他特种动物饲养,以及野生动物的狩猎。但不包括专门用于运动、休闲的动物捕捉、宠物饲养等有关活动。
4.渔业 渔业包括鱼、虾、蟹、贝、藻等水生动植物的海洋和内陆的养殖和捕捞。
5.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指对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活动进行各种支持性服务的活动。但不包括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包括(1)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农机操作、病虫害防治、插秧、耕作、育苗、制种以及其他种植业服务。(2)林木病(虫、兽)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管理站、木材检查站、治沙站等林业服务业活动。(3)兽医、动物配种、良种繁殖、牧群检测、孵化等畜牧业服务。(4)鱼苗及鱼种场、水产良种场等渔业服务。
[H11]非农行业 指从事除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以外的行业,休闲农业,如“农家乐”活动,采摘、垂钓、饮食、住宿等也属于非农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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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乡镇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乡镇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总结
一、重视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是三经普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我乡落实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x万元,成立了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抽调8名年轻公务员、大学生村干部为普查员,各村选聘一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干部为辅助调查员。
二、夯实基础,充分准备,是确保清查质量的前提条件
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第三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方案,使其更加贴近实际和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与村民委会及乡级相关责任单位、部门签订了经济普查工作责任书,切实把经济普查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年终进行严格考评。三是加强宣传。我乡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岩标和黑板报、分发宣传资料、组织腰鼓队上街宣传、开展“一堂课”教育活动、报送经济普查简报等多种形式形式大力宣传,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家喻户晓。
三、结合实际,搞好培训,是决定清查质量的关键环节
我乡组织培训会3场,培训村委会、社区“两员”共计60人次,坚持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原则,将培训内容“定式化”,普查对象“分类化”,确保普查员和辅助调查员能够很好的熟悉业务,为普查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四、统筹安排,强化督办,是保证普查进度的有效途径
乡长亲自安排和部署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多次到重点普查区督查,对拒不配合调查的个体户亲自进行多渠道沟通协调,并对重要数据进行审核上报,保证了普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无一遗漏和普查数据客观真实。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普查员统计和财务知识不足,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这次试点虽然选聘了很多大学生村官和公务员,他们对计算机知识了解全面,上手很快,但统计和财务知识跟不上。
建议:在普查培训中,增加培训内容和时间,既要安排设备程序方面的培训,还要安排统计方法和财务制度方面的培训。同时增加入户访问技巧方面的培训。
2、中小型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数据质量不高。试点
发现,部分中小型企业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没有规范的财务账本,特别是私营企业较为普遍,敏感的经济指标难以取得。同时,统计部门无法审核和甑别企业提供经济数据的真实性,建议:增加经过简化的纸介质普查登记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3、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不愿报实情者多。虽然在普查前采取了一系列宣传动员措施,但是还是不能解决思想 问题。
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社会宣传动员,并贯穿始终,二是坚持依法普查,承诺保密义务,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查处典型问题,并通过媒体曝光,为普查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4、在普查员上门拍三证的过程中,有部分单位因负责人不在,部分单位恰逢将证照拿去年检,或其他原因不能进行原件拍照取证,浪费了普查员的大量精力。
建议:针对这部分企业,是否能拍摄的三证复印件替代,这样能有效避免普查员与单位双方可能会造成的不愉快,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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