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共4篇)
第1篇: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1.在校长及主管校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组织学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和物资材料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4.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负责学校的资产评估、清查、登记等工作。 6.负责校产开发的宏观管理工作。
7.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8.做好全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物资队伍的建设。
9.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协助处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3.协助处长组织学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和物资材料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4.协助处长做好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协助处长做好负责学校的资产评估、清查、登记等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校产开发的宏观管理工作。
7.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协助处长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8.协助处长做好全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物资队伍的建设。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完整。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学校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土地、公用房屋等资产评估、清查、核对及管理工作,保证帐卡物相符。
4.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调剂、使用人变更及报废手续。
5.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条形码的打印工作。 6.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和办公家具等资产的采购、验收、付款、调配、赔偿工作。
7.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绩效考核,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河南省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具体招投标实施办法和细则。
2.负责发布招标信息或发送招标邀请书。 3.负责发送招标文件,受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4.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等前期的准备工作。
5.负责汇总招标相关材料,报请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中标人。
6.负责发布中标通知书。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学校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和拥军优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3篇:学生处处长岗位职责
学生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二、根据学校及学生处的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
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五、负责学生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六、负责学生处分的上报与审核。七、负责学生辅导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八、负责调解和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学生的纠纷与矛盾。
九、负责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管理、审核、组织和实施工作,例如军训、拓展训练、大型晚会等。
十、负责学校学管人员例会的召开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工作通报的审核工作。十二、负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向学校提供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组织建设规划的设计与实施。
4.负责基建处人员的工作分工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的组织工作。 6.负责基建处各种合同、协议的签订及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基建工程现场协调管理工作。
8.负责基建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 9.负责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设备、材料采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外及与校内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审定并签署基建处对外的各项技术与管理文件。
12.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办理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备案、竣工决算的审核及工程保修等工作。
13.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职务任免建议等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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