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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办工作岗位职责(共4篇)

作者:rose007 | 发布时间:2020-07-07 06:59:3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乡镇民政办岗位职责

乡镇民政办岗位职责

【篇1: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大佛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大佛镇民政办人员分工情况

李清武:民政办主任,负责民政办全面工作,主管红鞍片区。张时德: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主管大堰片区。袁志坚: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优抚、婚姻登记宣传、民政

汪荣先: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殡葬

信访、地名等工作,协助做好镇残联相关工作,主 管东禅片区。改革、救灾救济、高龄津贴、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主管大佛片区。

【篇2:南安镇民政所工作职责】

南安镇民政所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民政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民政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主管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办法;负责全镇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

3.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和捐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灾区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

4.负责城镇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大病救助的实施工作;负责临时救助,六十年代下放老职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负责镇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扶贫救济困难户等社会互助活动。

5.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长效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委会建设的政策措施。6.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墓地管理。

7.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广地名标牌国家标准,维护全镇界线、界桩。

二、主要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1.民政所所长刘宗华

民政所长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民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民政所工作负全责,其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

(4)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5)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地名办、镇领导调解本镇与其他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推进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维护、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

(7)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2.民政副所长 刘永芳

(1)协助所长做好镇民政相关工作。

(2)协助所长负责镇下发有关文件的催办和落实。

(3)负责民政工作的各类资料、表册的收集、整理、报送以及各类档案管理。

(4)协助所长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残联登记办证、来信来访接待以及各类救灾救济物品和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3.民政专干 吴丽云

(1)负责民政工作的各类资料、表册的收集、整理、报送以及各类档案管理。

(2)协助所长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残联登记办证、来信来访接待以及各类救灾救济物品和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4.民政专干 彭晓云

(1)、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掌握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的思想和组织建设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和提出建议。

(2)、搞好社会调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做好优抚、社会救济和残疾人员的安置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等教育工作。

(4)、做好节日对优抚对象、五保户、困难户的走访慰问工作。(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南安镇民政所工作流程

1.农村五保户供养审批流程图

2.南安镇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图

【篇3:乡镇各站所职能、办事程序(参考)】

各站所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

财政所

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负责筹集财政资金,培植财源,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事业资金所需。

3、负责组织、管理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编制财政预算和决算。 4、会计人员根据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等。5、完成镇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三、办事程序

1、预算内正常经费拨款:以人事工资部门签发的依据拨付及定期预拔公务经费,年终结算。

2、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凭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的追加经费文件,到财政所办理,财政所在接到上级有关经费追加指标通知后,经有关领导审批,按文拨付。

3、支农专项资金拨付:依据提供的种粮面积落实清册及当年国家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存折拨付到各农户。

4、预算外资金管理:在贯彻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情况下,各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所收款项,应全额上缴财政所。

经管站

一、工作职责:

l、贯彻落实上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农村经济法规、政策的执行。

2、落实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协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3、依法履行减轻农民负担职责,严格审批征收方案。

4、对农村财务实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农村财务监管,加强票证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5、切实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农村财务大检查。 6、搞好农村财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和业务辅导工怍。7、参与研究和制定农村各项、考核办法和管理制度。8、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制度创新。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三、办事程序 (一)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2、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3、对仲裁不服的,十五日内向市局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4、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也不起诉,另一方可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

(二)会计代理制流程

开支手续报账流程:

1、支出手续要由经办人签字,村支书签字

3、村民委员会审核盖章

4、报经管站审核汇总,盖章 5、交经管站复核,保存

土管所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国土管理的规定,在上级国土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管理工作。

(2)会同镇政府编制及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上级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好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3)协助上级做好本区域内土地征用,做好单位和个人用地手续审查呈批的具体业务。

(4)统一管理本辖区地籍,负责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变更登记的调查、审核、呈批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籍测量工作。

(5)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实施。开展日常土地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做好建设用地的核查工作;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6)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资产评估及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协商及土地信访工作。

(7)拟订本区域内土地垦复和土地整理开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垦复开发工作。

(8)负责国土管理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政策法规。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三、办事程序

建筑用地审批

1 个人到乡镇土管所领取建房申请报告并登记

2、个人填写后交村小组审查签字报委会同意村书记签字、盖章 3、本人将申请报告登记汇总到土管所

4、土管所和规划所根据报告在一周内到现场勘察,符合规划可以建房的当场发放申请表,不符合规划的现场解释、说明,已领取并同意建房并发放申请表的农户,在按要求填好申请表后交至土管所 5、报乡镇政府审核;

6、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7、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建房

计生办

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拟定乡镇的计划生育规定;

2、负责管理计生服务站工作,认真贯彻“三为主”、“二十字”的工作方针,努力使计划生育

工作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3、根据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认真实施各项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随访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及病残儿的申报工作;

5、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6、做好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

7、指导检查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8、将计划生育管理同宣传教育、各种服务活动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9、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上级及时、正确处理申诉、复议案件;

10、承办市人口计生委、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理办法》; 5、《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办事程序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程序: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在工作日内,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登记,免费领取《服务手册》,同时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情况联系函》。

《生育证》发放程序:

1、《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放。

2、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申请生育二胎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证》。

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②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④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⑤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4、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流动人口婚育管理证明》申领程序: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婚育证明》的办理机关。流动人口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办证机关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2、本人《居民身份证》;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5、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避孕措施情况证明;6、计划外生育 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程序: 1、调查取证;2、告知权利;3、作出决定;4、送达决定书;5、执行决定书。

司法所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9、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二、办事依据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人民调解办法》

三、办事程序

(一)直接受理调解的程序

申请人填写《调解申请书》

1、对被申请对象制作《征询笔录》,被申请对象同意调解。 2、受理,填写《民间纠纷调解受理登记表》

3、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分别制作《调查笔录》

4、听取当事人意见,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作《调解笔录》 5、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6、结案存档,制作调解卷宗

7、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填写《回访记录》

(二)不予受理调解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调解申请书》

2、对被申请对象制作《征询笔录》,被申请对象拒绝调解

3、通知申请人此矛盾纠纷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到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三)分流调解的程序 1、听取当事人反映情况 2、告知当事人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解决

民政所

一、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参与协调抗灾救灾,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

(3)落实五保户和退职等各类对象待遇,指导督促敬老院管理,开展困难对象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

(4)负责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报批工作,及时兑现低保金和医疗救助金;

(5)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帮助建立健全村级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6)指导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向“三个自我”转化;

(7)经常性开展双拥活动,按时兑现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

(8)积极保障老年人权益,协助本辖区儿童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10)承办本镇和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依据

《中国民政法》、山东《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山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三、办事程序

(一)城镇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程序

1、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救助申请及提供要件(户口本、身份证、特困证等);

2、村委会派员入户调查、评议、公示; 3、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复核; 4、报临清市民政局审批; 5、镇人民政府公示;

6、救助对象持“最低生活保障本”领取。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服务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由其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民政办核实,报主管部门领导和临清市民政局批准后给予办理入院;

(三)、残疾人服务程序 1、由本人或家属向所在镇民政所提出申请,由民政所向临清市残联申报,经临清市残联审核批准后给予落实。

2、残疾证办证程序由本人或家属向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情况表,上交一寸彩色近照一张,由镇残联向临清市残联申报,经市残联审核批准后发放残疾证。(四)、优待与抚恤服务程序

1、现役义务兵家属实行全面优待:一次性发放优待金年终义务兵家属持户口薄,身份证到镇民所办领取当年优待金。

2、对烈属和牺牲病故军人家属进行抚恤;对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人员、参战民兵民工),按国家标准发给伤残人抚恤或伤残保险金。

(五)、临时救灾,救济服务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村提出意见; 3、民政所调查了解实际情况; 4、拟订救灾,救济金额; 5、主管领导审批。

农业技术推广站

第2篇:乡镇工业办岗位职责

乡镇工业办岗位职责

【篇1:乡镇各办公室工作职责】

乡镇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党政办公室(同时挂乡镇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办公室之间关系,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治工作。

4、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乡镇、村建设规划;协调乡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5、农村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6、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

7、农医所:审核农民参合资格,发放合作医疗证,建立和管理参合农民合作医疗档案,整理和移交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并送农医局复审;定期向乡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

8、民政所:组织制定本乡镇民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承担退伍军人安置,拥军优属、荣转残军人优抚安置;负责社会救济、扶贫、查报灾情、社会福……

【篇2:乡镇职能部门介绍】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国务院共设置29个部、委、行、署,1个办公厅,15个直属机构和6个办事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50多个行政机构,除办公机构以外,其他行政机构大体可以归纳一下四类: 1。政治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如监查、民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外事、人事、编制、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侨务、机关事务等厅、局、委员会或办公室。

2。财政经济综合管理机构如计划、经济、外贸等委员会,审计、财政、劳动、税务、统计、物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厅、局。

3。财政经济专业管理机构如冶金、化工、机械工业、机电工业、纺织工业、物资、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商业、工商行政等厅、局、委员会。

4。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管理机构如科学技术、体育运动、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高等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厅、局、委员会。

地级市人民政府(1950年规定):设立民政、公安、财政、建设、文教、卫生、劳动等局、处、科、并财经委员会和人民监查委员会等。

县级人民政府:(1)直属工作部门包括计委、经委、农委、科委、体委、民政、财政、公安、劳动、教育、税务、工商、卫生、交通、工业等局或科。

(2)直属办事机构包括政府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防办公室、林业(或渔业、畜牧业)办公室等。

(3)其他直属机构包括各银行支行、保险公司支公司、电力局、邮电局、外贸局、气象站以及供销社等。还设有市政管理所需要的工作机构。

乡级人民政府:(1)直属办公机构包括乡(镇)政府办公室、工交财贸办公室、农村办公室、民政司法办公室、文教卫生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企事业机构包括县政府设在乡镇的农技站、经管站、广播站、学校、卫生院等。

(3)双重领导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粮管所、信用社、农业银行营业所等。1.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好各项事务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2)负责上级机关各类文件材料收发传递、拟写和印发党委政府的通知、决定、命令等文件,负责机关的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任务和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组织搞好机关人员的考勤登记,文件传达,会议记录等工作。

(4)负责归属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来宾的接待工作;搞好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5)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综治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3)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事项的建议。

(4)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5)积极开展“平安镇”创建工作。3.信访接持处

工作职责:

(1)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3)承办并反馈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与交办的信访事项。(4)督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5)向镇属各单位、各中心(部门)交办、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6)搞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4.民政与残联

工作职责:

(1)救助本镇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

(2)发放军烈属、残疾军人,复退军人、原大队干部、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项生活补助,以及救济救灾物款。(4)处理边界纠纷、调解赡养老人纠纷。

(5)咨询社团登记,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代办,弃婴、孤儿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村民自治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工作。5.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服务。(2)依法为广大育龄人群审批一孩生育申请。(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代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1)农科、园艺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粮食、水果、蔬菜、园林相关技术的指导及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鉴别和防治方法介绍。

(3)介绍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负责新农药的防治效果和使用方法的宣传和介绍。

(5)积极做好宣传,适时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发展动态和农业气象相关信息的发布及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

(6)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家用拖拉机年度定期检审。(8)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定期检审。2)农机、科委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活动;指导、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经营活动。

(3)负责拖拉机及涉农机械的使用管理、登记入户;农机技术状态检验工作;负责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年度审验工作;负责镇村道路、田间场院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4)组织农机化科研、试验、引进、推广。

(5)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6)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救济用油的分配、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负责农机化统计分析;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学会工作;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有关农机涉外事务。

(7)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综合工作。

(8)结合本镇实际,拟定贯彻执行上级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实施方案和意见,供镇领导决策。

(9)起草、制定镇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总结上报。

(10)提出本镇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意见,积极做好建立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的申报、登记和建档工作;负责科技示范村管理和科技示范户联系工作。

【篇3:乡镇各站所工作职责】

镇属各站所工作职责 镇党委政府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保证县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指令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着力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3.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选拔、推荐、任免、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调动和指派下一级澡组织负责人,领导全镇所属部门、村委会工作;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实行领导,对全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5.负责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宣传、教育、纪检、政治、民兵、民族宗教和群众工作;

6.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保障人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7.办理县、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县、镇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

8.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赋予的其它职权; 9.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汇报,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行政区域的上级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根据镇长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

8.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

9.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

10.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及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11.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代的其他工作。

纪委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维护《党章》与其它党内法规的规定;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果;

3.热情接待群众对党员的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访与有关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镇党委、政府的有关决议、决定及《公务员八条禁令》;

5.调查处理辖区范围内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公务员的申诉;

6.协助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农机站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加强农机管理,搞好农机服务,方便农民群众”的原则和“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做好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机户开展各项农机管理工作。

3、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以科技兴农为目标,强化群众的农机市场意识,对群众申请的各项农机业务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县局,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全心全意为农民和农机户搞好服务工作。

5、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文明管理、优质服务。

6、按照县农机局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农技站工作职责

1、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

2、对农作物新品种实验示范及推广;

3、对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并拿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4、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的培训;

5、协助镇党委政府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教管办工作职责

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教育工作列入政策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发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镇域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检查与考核。

二、统筹、管理、协调本镇普、成、幼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 三、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杜绝流生,严格控制大龄退学,努力提供义务教育合格率,关心外地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对镇域内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四、编制本镇教育经费预算,确保镇级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励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完善镇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五、落实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组织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特殊青少年儿童,大力开展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和帮教活动;抓好“关工委、未保办、教师退管会、周边办”等条线工作。

六、净化、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和合法权益。

七、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监督学校按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收取各类教育费用,制止学校乱收费。

八、加强对学校的服务与指导,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和办学水平,同时配合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财税所工作职责

1、负责预算内、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的收支管理。2、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3、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街道领导提出有效建议,当好参谋。

4、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奠定基础。5、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组织,事业单位、街道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6、负责全街道会计管理工作。

7、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税收入库管理工作。8、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9、负责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理日常债权、债务、催欠、物价、审计等工作。10、负责村组会计代理核算中心资金管理。11、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信息及宣传工作。12、负责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认真组织好三税的征缴工作,协调国、地税两部门确保财政均衡入库。

2、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审批手续。

3、实行业务口资金申请制度,严格审核资金用途,规范资金使用效益。

4、认真完成契税征收、测算及粮食直补等业务工作。

5、加强对其他有收入部门的资金调度,统筹安排,确保全镇重点工程资金需要。

6、认真执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充分调动好有关业务口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争取外部资金支持。 7、严格对计生办、农经站、油区办、民政办等业务口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管理。

8、加强人员安全规范管理,严守财政纪律,严格财务监督管理,绝不准出现私自借用,挪用公款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9、创建一流站所,年内争当县级优秀单位和个人。

10、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完成清产核资,并实行严格的物资管理等工作。

统计站主要职责为:

1.乡镇统计站是乡镇人民政府主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的职能机构,业务上接受区统计局的领导。

2.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方针政策,并协助区统计局做好执法监督检查。

3.按照上级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4.领导、组织、协调、管理本乡镇的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对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基本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

人民武装部:

(1)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基干民兵和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第3篇:总监办安全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第一责任,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总负责人。

2)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直接负责人。检查本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安全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一般性安全隐患的处理;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定期向总监办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负责组织总监办的安全知识学习;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

4)监理组长: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

5)现场专监、监理员: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水上水下作业、挂篮施工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参加安全监理检查;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工程师: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

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

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逐级交底包括:○1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2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3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若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鉴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三类人员持证情况);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检查;

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4、对须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第4篇:安全办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安全办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安全办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2、监督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制度《安全办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4、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验收。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

7、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公司汇报。

10、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乡镇党建办工作岗位职责

乡镇办事处安全办主任岗位职责

乡镇审计办岗位职责(共7篇)

乡镇党政办岗位职责

乡镇统战办岗位职责

本文标题: 乡镇安全办工作岗位职责(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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