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岗位职责级目标
第1篇:城管个人岗位目标
个人岗位目标
1、在办事处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对本辖区责任范围内的市容风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进行管理。
2、行使国务院授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3、认真履行城管执法职能,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杜绝滥用执法权力,越权执法,不作为,以权谋私和为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的同时,积极进行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讲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文字使用规范。
5、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管执法行政工作,对违反城管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城管执法人员不得单独执法。
6、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坚决挑战“罚款分离”制度,杜绝侵占或挪用公款,例如物品。
7、服从领导统一调度与安排,在工作中要主动认真负责,按计划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8、每半年按要求进行一次执法工作状况分析和调查,并写出自查报告,队员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2013年03月04日
第2篇:城管岗位职责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6、严格遵照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伪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应及时上报领导。
7、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参与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谋私。
8、在执法中应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正,佩带执法标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十三项职能,完成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篇2: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城市管理职责
一、城市管理指挥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x委、x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二)制定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分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村居,并进行监督实施。
(三)加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合理安排改造项目和经费,逐步提高社区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
(五)组织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考评,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 1.负责市容秩序管理。规范临时占道市场管理,确保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秩序良好;依法及时查处取缔店外摊、流动摊、夜市排档、烧烤摊等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整治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阳棚雨披、广告条幅,及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进行渣土密闭运输,无轮胎带土、撒漏和偷
倒乱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有序。2.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核定的作业面积标准配足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主次干道保洁时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抓好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辖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路段包干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3.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建立以村居为管理主体、街道城管办为执法主体的管理模式,落实日巡、周查、月考、季评的考核办法,切实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4.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劝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运行、停放有序。5.负责规划监察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巩固楼顶拆违成果。6.负责“五小”行业管理。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整治取缔不合格的“五小”行业,保障市民健康。
(六)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
(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二、城管办职责 1.负责辖区内街巷的街容街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街巷“门前三包”、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内各单位和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协助执法部门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区有关部门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服务。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职责 1.负责辖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维护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种植蔬菜等的实施和督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街巷店外经营、摊点的管理和牛皮癣的清除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 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街道办事处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完成办事处指挥部及城管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清洁队队长职责
一、带头工作,以身作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清洁队清洁工岗位职责
爱岗敬业,工作要有责任心。准时上下班,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各项清洁工作,不留死角,坚持规范化服务,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与量化做好本责任区清洁卫生工作。
2、包干区(道路、广场)内洁净:无废纸、无落叶、无起眼的碎石沙子
3、当天的垃圾要当日清运、不许堆积;
4、爱惜公共财产,爱护清洁工具及用品,定时清洗垃圾车,负责保管和使用好各种清洁工具,每天下班后,各种工具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避免各种浪费现象。
5、注意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时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6、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临时工作任务。
小区保洁员职责
1、及时清运垃圾及道路障碍物,保证小区无污物,纸屑,塑料袋,作到日产日清。
2、制止小区内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和行为。
3、负责小区内的路灯、幕墙、宣传牌等的清洁工作,处理责任区篇3:城管局工作职责 城管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全区城市管理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区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市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清远、清冰雪、公厕清掏作业质量工作;负责全区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施工场所、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及砍伐树木审批和管理;
监督检查和指导园林绿化的苗木生产、工程施工、园林设施景点维护及绿化抚育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四包’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对全区市政、园林绿化、路灯设施、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和维修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园、游园、广场、步行街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规划、设计、组织建设和审查验收,并对场所内设施、卫生、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负责辖区内供热质量、供热服务和供热运行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工作的规划、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区义务劳动工作。 十
三、负责承办和处理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四、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篇4:城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与交警中队衔接,由交警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安排人员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从上午7:00—下午6:0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
2、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3、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制作的标志。
4、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5、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城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篇5: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二龙镇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场镇环卫。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面清爽无灰尘,场镇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同时,协助街长引导并监督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
二、加强市场管理。以思恭路、商贾市街、二郎庙街为主,杜绝冒口经商和骑门占道行为,规范摊位摆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三、重抓车辆管理。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必须整齐、西向停放在划定停车位。二石路口、二红路口、二郎庙街与思恭路交界处空坝、思恭路未确定停车位的地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周内每天街道美观。
四、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标语、广告张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清除,禁止使用小店招和遮阳棚伞。
五、规范占道建筑材料堆放。因建设确需临时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只能统一在街道一边整齐堆放,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不得影响场镇风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完成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完成好辖区主城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辖区建设项目按规划程序进行审批,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认真做好监督、管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晋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好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及管理。
五、认真落实爱国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以及除“四害”工作。
六、在县“四创办”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镇的“四创两争”工作。
县城管局四项举措完善执法巡查制度
一是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社区规划中队对21个社区落实每周2次的执法巡查;乡镇城管中队管理办每半月检查1次乡镇城管中队落实巡查情况;各乡镇、县开发区、西太湖旅游度假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古
城和龙山街道办的城管中队或联合执法中队根据各自职责和辖区的实际情况落实日常巡查。在违法建设多发季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建立巡查台帐。各城管中队和联合执法中队均明确划分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在巡查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在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三是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时,立即现场制止,核准当事人情况,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及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巡查发现已抢建完工,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立案查处。四是严格公正执法。巡查队员在巡查中严格遵守巡查的纪律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文明规范,秉公执法。
为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城市管理的提质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重点工作开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徒步巡查制度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三级巡查机制
(一)建立网格责任人徒步巡查制度。网格责任人要定时开展徒步巡查,认真履行发现、处置、上报和核查职责,填写巡查记录,加强与责任网格内单位、居民的联系互动。
(二)建立区执法大队常态巡查制度。区大队以机动巡查和徒步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基层中队徒步巡查制度落实的督察、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事项的巡查和管控工作。机动巡查要确保辖区内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城市秩序,重点时段应增加巡查密度;要认真组织开展徒步巡查,细致梳理辖区城市管理问题,逐一销号解决。
(三)建立市支队精细化督察制度。市督察支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督察单位,对全市城市管理问题全面精确排查、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二、实行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问题处理 “三单制”,即温馨提示单(粉红色)、郑重警示单(黄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白色)。具体做法是,第一次发现违法行为时,对相对人批评教育,下达温馨提示单,要求立即改正。再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下达郑重警示单,责令其立即改正,否则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三、建立完善责任区管理台账
各区要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收集整理各类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 信息,建立责任单位信息库,及时记录履约情况,形成责任区管理台账。对下达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的,要及时记入管理台账,不断规范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工作。各区要将街道(社区)责任区管理台账列为督察、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检查。
对于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损毁绿化、损坏市政设施、建筑垃圾管理等违法行为,不得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立即立案查处。
为规范城管队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辖区良好的环境秩序,特制订本巡查制度如下:
1、以七个社区为单位,分为四个组。每名队长带一个组,下设组长。第一组
带班队长:黄细国 组长:赵尚科
分管社区:天福园社区、芳草地社区
队员:孙永林、徐静、赵荣华
第二组
带班队长:石宝东 组长:王目春
分管社区:吉庆里社区、体东社区
队员:赵培泽、左思洋、王敢玉
第三组
带班队长:孙培革 组长:陈春清
分管社区:雅宝里社区、三丰里社区
队员:刘洪、金岩、朱葵萍
第四组
带班队长:苏磊 组长:佟岩
分管社区:吉祥里社区
队员:魏存玲、宋希云、杲婧
2、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1)日常巡查中由当天执法组负责重点点位的盯守工作,其他各组主要在各自辖区内巡查
(2)遇重大节日和各类突发情况时由队里统一安排部署工作
(3)组内所分管社区发生的督办单、信访件、网格案件等原则上由组长带领管片队员共同处理
(4)每组外出巡查必须按要求着制服,带好电台、文书及取证设备
3、责任落实
在各级领导检查及分队自查中发现问题的:
正常工作时间内管片队员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非正常工作时间(11:30-13:30及17:00以后)内当天执法组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本制度自2009年8月18日起执行
龙湖从严整治违法违章建设 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 为推动城市管理形象区建设,龙湖区结合“创卫”、“创模”等,采取硬措施从严整治“六乱”、“八无”工程,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龙湖区明确落实街道、镇的城市管理职责,由区政府与街道和各环卫作业单位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街道与
沿街单位、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同时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在中心城区重点整治各种乱摆乱卖、乱吊乱挂、乱扔乱弃、乱张贴、乱倾倒、乱设置广告牌等“六乱”行为及“黑烧烤”、“黑三轮”等现象。针对农村集体用地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无序、出现不少“八无工程”的情况,龙湖区增设外砂、新溪执法中队,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加强对村居集体建设用地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查证、制止,严肃查处“八无工程”等违规违法行为,各街道(镇)对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逐步把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另外,还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争取用2至3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外砂、新溪两镇生活垃圾集中化、无公害化处理问题。实行三级报告制度 建立查拆违长效机制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社会监督、强化考核,集中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县镇两级共动员自拆436户、13420.1平方米,强制拆除3360户、99171.55平方米,承诺拆除3086户、191082.8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但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加之管理力量不足,老的违法建设容易出现拆除—反弹—再拆除—再反弹的现象,新的违法建设也在局部地区有所抬头。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出台的《繁昌县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管理办法》,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镇规划和建管秩序,建立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长效机制,我县从7月1日起实施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三级报告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这个制度,立足预防,着力查处,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巡查、报告与处置,使我县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一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集中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告一段落后,我县查拆违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步入了长效管理阶段,所以原来作为县、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指挥所下设机构的查违办,也要根据查拆违工作需要,相应地转变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全县和各镇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置工作,并做到场所、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明确县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巡查、报告工作由繁阳镇负责,界定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依法拆除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各镇非县城规划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置,由各镇政府负责,县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二是要明确查违工作职责。查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策界限把握得准不准,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新增违法建设能不能得到有效界定和及时拆除,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正性。因此,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查拆违办负责全县查拆违工作的监管、督促和考核,县查违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置工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镇查违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巡查员,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担任,进而建立起村、社区巡查,镇监管报告,县督查考核的工作网络。
三是要实行三级报告制度。在查拆违工作中,巡查是基础,报告是保障,查处是关键,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所以,首先要打牢网格化巡查这个基础,村、社区配备的专兼职巡查员要坚持每天(包括节假日)在责任区范围内进行至少一次认真细致的巡查,不同责任区要做到无缝对接,不漏不重,并于当日报所属镇政府。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要及时宣传政策,当场予以劝止;其次,要确保日报告这个保障。镇政府对村、社区上报的违法建设一手抓依法处理,一手抓统计上报,特别是对通过各种途径举报、反映上来的新增违法建设,做到举报一起、受理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确保社会稳定;再次,要抓好查处这个关键,坚持做到露头就打、见违就拆的原则,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手软。
第3篇:城管岗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城管岗位职责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6、严格遵照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伪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应及时上报领导。
7、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参与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谋私。
8、在执法中应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正,佩带执法标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十三项职能,完成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篇2: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市容环境综合管理)
城市管理职责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城市管理指挥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x委、x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二)制定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分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村居,并进行监督实施。
(三)加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合理安排改造项目和经费,逐步提高社区基础设施水平,改进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
(五)组织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考评,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
1.负责市容秩序管理。规范临时占道市场管理,确保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秩序良好;依法及时查处取缔店外摊、流动摊、夜市排档、烧烤摊等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整治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阳棚雨披、广告条幅,及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进行渣土密闭运输,无轮胎带土、撒漏和偷
倒乱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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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核定的作业面积标准配足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主次干道保洁时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抓好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辖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路段包干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
3.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建立以村居为管理主体、街道城管办为执法主体的管理模式,落实日巡、周查、月考、季评的考核办法,切实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4.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劝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运行、停放有序。
5.负责规划监察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巩固楼顶拆违成果。
6.负责“五小”行业管理。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整治取缔不合格的“五小”行业,保障市民健康。
(六)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
(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二、城管办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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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辖区内街巷的街容街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街巷“门前三包”、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内各单位和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协助执法部门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
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区有关部门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服务。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职责
1.2.负责辖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维护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种植蔬菜等的实施和督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街巷店外经营、摊点的管理和牛皮癣的清除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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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街道办事处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完成办事处指挥部及城管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清洁队队长职责
一、带头工作,以身作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清洁队清洁工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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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工作要有责任心。准时上下班,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各项清洁工作,不留死角,坚持规范化服务,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与量化做好本责任区清洁卫生工作。
2、包干区(道路、广场)内洁净:无废纸、无落叶、无起眼的碎石沙子
3、当天的垃圾要当日清运、不许堆积;
4、爱惜公共财产,爱护清洁工具及用品,定时清洗垃圾车,负责保管和使用好各种清洁工具,每天下班后,各种工具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避免各种浪费现象。
5、注意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时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6、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临时工作任务。 小区保洁员职责
1、及时清运垃圾及道路障碍物,保证小区无污物,纸屑,塑料袋,作到日产日清。
2、制止小区内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和行为。
3、负责小区内的路灯、幕墙、宣传牌等的清洁工作,处理责任区篇3:城管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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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全区城市管理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区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市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清远、清冰雪、公厕清掏作业质量工作;负责全区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施工场所、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及砍伐树木审批和管理;
监督检查和指导园林绿化的苗木生产、工程施工、园林设施景点维护及绿化抚育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四包’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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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对全区市政、园林绿化、路灯设施、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和维修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园、游园、广场、步行街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规划、设计、组织建设和审查验收,并对场所内设施、卫生、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负责辖区内供热质量、供热服务和供热运行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工作的规划、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区义务劳动工作。十三、负责承办和处理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四、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篇4:城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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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与交警中队衔接,由交警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安排人员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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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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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从上午7:00—下午6:0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
2、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3、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制作的标志。
4、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5、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城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篇5: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二龙镇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场镇环卫。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面清爽无灰尘,场镇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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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垃圾。同时,协助街长引导并监督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
二、加强市场管理。以思恭路、商贾市街、二郎庙街为主,杜绝冒口经商和骑门占道行为,规范摊位摆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三、重抓车辆管理。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必须整齐、西向停放在划定停车位。二石路口、二红路口、二郎庙街与思恭路交界处空坝、思恭路未确定停车位的地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周内每天街道美观。
四、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标语、广告张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清除,禁止使用小店招和遮阳棚伞。
五、规范占道建筑材料堆放。因建设确需临时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只能统一在街道一边整齐堆放,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不得影响场镇风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完成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完成好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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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辖区建设项目按规划程序进行审批,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认真做好监督、管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晋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好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及管理。
五、认真落实爱国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以及除“四害”工作。
六、在县“四创办”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镇的“四创两争”工作。
县城管局四项举措完善执法巡查制度
一是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社区规划中队对21个社区落实每周2次的执法巡查;乡镇城管中队管理办每半月检查1次乡镇城管中队落实巡查情况;各乡镇、县开发区、西太湖旅游度假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古
城和龙山街道办的城管中队或联合执法中队根据各自职责和辖区的实际情况落实日常巡查。在违法建设多发季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建立巡查台帐。各城管中队和联合执法中队均明确划分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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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建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在巡查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在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三是及时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时,立即现场制止,核准当事人情况,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及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巡查发现已抢建完工,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立案查处。四是严格公正执法。巡查队员在巡查中严格遵守巡查的纪律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文明规范,秉公执法。
为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城市管理的提质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重点工作开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徒步巡查制度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三级巡查机制
(一)建立网格责任人徒步巡查制度。网格责任人要定时开展徒步巡查,认真履行发现、处理、上报和核查职责,填写巡查记录,加强与责任网格内单位、居民的联系互动。
(二)建立区执法大队常态巡查制度。区大队以机动巡查和徒步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基层中队徒步巡查制度落实的督察、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事项的巡查和管控工作。机动巡查要确保辖区内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城市秩序,重点时段应增加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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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密度;要认真组织开展徒步巡查,细致梳理辖区城市管理问题,逐一销号解决。
(三)建立市支队精细化督察制度。市督察支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督察单位,对全市城市管理问题全面精确排查、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二、实行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问题处理 “三单制”,即温馨提示单(粉红色)、郑重警示单(黄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白色)。具体做法是,第一次发现违法行为时,对相对人批评教育,下达温馨提示单,要求立即改正。再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下达郑重警示单,责令其立即改正,否则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三、建立完善责任区管理台账
各区要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收集整理各类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
信息,建立责任单位信息库,及时记录履约情况,形成责任区管理台账。对下达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的,要及时记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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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不断规范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工作。各区要将街道(社区)责任区管理台账列为督察、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检查。
对于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损毁绿化、损坏市政设施、建筑垃圾管理等违法行为,不得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立即立案查处。
为规范城管队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辖区良好的环境秩序,特制订本巡查制度如下:
1、以七个社区为单位,分为四个组。每名队长带一个组,下设组长。第一组
带班队长:黄细国 组长:赵尚科 分管社区:天福园社区、芳草地社区 队员:孙永林、徐静、赵荣华 第二组
带班队长:石宝东 组长:王目春 分管社区:吉庆里社区、体东社区 队员:赵培泽、左思洋、王敢玉 第三组
带班队长:孙培革 组长:陈春清 分管社区:雅宝里社区、三丰里社区 队员:刘洪、金岩、朱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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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带班队长:苏磊 组长:佟岩 分管社区:吉祥里社区
队员:魏存玲、宋希云、杲婧 2、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1)日常巡查中由当天执法组负责重点点位的盯守工作,其它各组主要在各自辖区内巡查
(2)遇重大节日和各类突发情况时由队里统一安排部署工作(3)组内所分管社区发生的督办单、信访件、网格案件等原则上由组长带领管片队员共同处理
(4)每组外出巡查必须按要求着制服,带好电台、文书及取证设备
3、责任落实
在各级领导检查及分队自查中发现问题的:
正常工作时间内管片队员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非正常工作时间(11:30-13:30及17:00以后)内当天执法组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本制度自 8月18日起执行
龙湖从严整治违法违章建设 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 为推动城市管理形象区建设,龙湖区结合“创卫”、“创模”等,采取硬措施从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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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六乱”、“八无”工程,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龙湖区明确落实街道、镇的城市管理职责,由区政府与街道和各环卫作业单位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街道与
沿街单位、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同时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在中心城区重点整治各种乱摆乱卖、乱吊乱挂、乱扔乱弃、乱张贴、乱倾倒、乱设置广告牌等“六乱”行为及“黑烧烤”、“黑三轮”等现象。针对农村集体用地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无序、出现不少“八无工程”的情况,龙湖区增设外砂、新溪执法中队,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加强对村居集体建设用地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查证、制止,严肃查处“八无工程”等违规违法行为,各街道(镇)对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逐步把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另外,还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争取用2至3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外砂、新溪两镇生活垃圾集中化、无公害化处理问题。
实行三级报告制度 建立查拆违长效机制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经过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社会监督、强化考核,集中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县镇两级共动员自拆436户、13420.1平方米,强制拆除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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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99171.55平方米,承诺拆除3086户、191082.8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可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加之管理力量不足,老的违法建设容易出现拆除—反弹—再拆除—再反弹的现象,新的违法建设也在局部地区有所抬头。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出台的《繁昌县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管理办法》,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镇规划和建管秩序,建立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长效机制,我县从7月1日起实施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三级报告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这个制度,立足预防,着力查处,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巡查、报告与处理,使我县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一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集中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告一段落后,我县查拆违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步入了长效管理阶段,因此原来作为县、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指挥所下设机构的查违办,也要根据查拆违工作需要,相应地转变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全县和各镇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理工作,并做到场所、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明确县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巡查、报告工作由繁阳镇负责,界定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依法拆除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各镇非县城规划区内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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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理,由各镇政府负责,县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二是要明确查违工作职责。查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策界限把握得准不准,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新增违法建设能不能得到有效界定和及时拆除,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正性。因此,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查拆违办负责全县查拆违工作的监管、督促和考核,县查违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理工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镇查违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巡查员,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担任,进而建立起村、社区巡查,镇监管报告,县督查考核的工作网络。
三是要实行三级报告制度。在查拆违工作中,巡查是基础,报告是保障,查处是关键,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因此,首先要打牢网格化巡查这个基础,村、社区配备的专兼职巡查员要坚持每天(包括节假日)在责任区范围内进行至少一次认真细致的巡查,不同责任区要做到无缝对接,不漏不重,并于当日报所属镇政府。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要及时宣传政策,当场予以劝止;其次,要确保日报告这个保障。镇政府对村、社区上报的违法建设一手抓依法处理,一手抓统计上报,特别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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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各种途径举报、反映上来的新增违法建设,做到举报一起、受理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确保社会稳定;再次,要抓好查处这个关键,坚持做到露头就打、见违就拆的原则,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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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城管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城管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城管工作职责。
二、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按照国家、省、市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规定,依据行政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四、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对户外广告、标志物、装饰物的规范设置和市区机动车辆洗车场点,占用道路停车场点进行审查、审批和管理。
五、参与市容管理规划的制定,对市区的市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参与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审核;负责市区各类临时占道(含对涉及公共环境领域的项目和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公益活动和各类宣传形式)的审批和管理。六、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城管接访单元,一、受理下列来信来访
1. 对全区城市管理、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事业发展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容、街貌的综合管理,橱窗版匾广告审批;区内道路改造、养护管理;辖区内道路占用、挖掘和绿地占用、1 /
3 树木砍伐的审批和管理;辖区内街路园林绿化的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义务劳动、抗旱防汛、堤坝管理;辖区内街路扫保、垃圾清运、公厕清掏工作;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管理;辖区除运雪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岗位职责《城管工作职责》(https://unjs)。2. 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3. 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接待来访人,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三、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四、调查处理已受理的信访案访。五、协调有关机关处理信访案件。
城建局驻信访大厅工作职责 五、受理下列来信来访
1. 对执行国家、省、市有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管理全区土地资产;土地登记发证的申请受理、权属调查、地籍调查、地地证年检、分户登记发证等地籍管理基础工作;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监管与协调其他各项城建专项费用的征收工作;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建设工作;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工作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工程建设工作、发放工作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质理监督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各类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对全区各建设(开发)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全区各建筑施
2 /
3 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建筑配件等施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衽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区建筑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环境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及安装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全区建材产品应用、节能、住宅产业化工作、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或分段竣工验收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 检举、揭发本局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3. 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接待来访人,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七、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要求、意见、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八、调查处理已受理的信访案访。五、协调有关机关处理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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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城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与交警中队衔接,由交警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安排人员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城管员岗位职责
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城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从上午7:00—下午6:0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
2、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3、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制作的标志。
4、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5、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城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城管员岗位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城管员岗位职责
1、对违章占道堆码、经营的行为进行制止。
2、对乱堆乱倒乱扔的行为进行制止。
3、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进行制止。
4、对无证开挖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制止。
5、对乱张乱贴乱写广告、标语、电话号码的行为进行制止。
6、对车辆未封盖严密、沿街撒落、泄漏的行为进行制止。
7、对损坏、污染城市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
8、对门前三包责任进行督促和落实。
9、对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
第6篇:城管监察员岗位职责
城管监察员岗位职责
【篇1:城管监督员信息采集工作职责】
城管监督员信息采集工作职责
一、公共设施类的破损、丢失、污浊上报。
主要包括:
1.上水井盖 2.污水井盖 3.雨水井盖 4.雨水箅子 5.电力井盖 6.路灯井盖 7.电信井盖 8.网络井盖
9.热力井盖 10.燃气井盖11.公安井盖12.消防井盖 13.不明井盖14.电信交接箱 15.电力设备16.电杆 17.路灯 18.地灯 19.射灯 20.邮箱 21.园林井盖
二、道路交通类设施的破损、丢失、污浊上报。 主要包括: 1.停车场2.公交站亭3.出租车站牌 4.过街天桥
5.地下通道 6.跨河桥 7.交通标志牌 8.交通控制箱 9.交通护栏10.存车支架11.路名牌 12.交通信号灯
三、市容环境类设施的破损、丢失、污浊上报。 主要包括: 1.公共厕所2.公厕化粪池 3.公厕指示牌 4.垃圾转运站 5.果皮箱 6.垃圾桶
四、园林绿化类设施的破损、丢失、污浊上报。 主要包括: 1.树池箅子2.行道树 3.绿地 4.雕塑 5.街头座椅
这些设施应当保持畅通、齐备、完好、整洁、美观。
【篇2:城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与交警中队衔接,由交警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安排人员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从上午7:00—下午6:0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 2、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3、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制作的标志。
4、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5、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城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篇3:唐海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岗位职责和制度】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岗位职责和制度
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部分监
察。
2、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
3、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
4、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方面的监察。
5、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
6、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大队长职责
1、主持大队的全面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令,通知以及
上级有关指标在全队贯彻落实。2、了解掌握大队全体成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动态,工作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做到公平公正,知人善任,赏罚分明。
3、对大队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法制建设,行政管理,做到有设想、有计划、有措施、分
工明确、合理安排、按计划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倾听队员的意见和工作建议,关心队员生活,以及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大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5、根据上级的指标和大队情况,组织制定大队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并适时检查计划完成情
况。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实施规范化管理,使大队逐年迈上新台阶。
三、中队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办理大队领导及队务会决定由本队落实的有关事宜。
2、组织全队人员学习城市管理法规,提高队员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案的水平,精通业务,使
全中队队员有较强的行政执法能力。
3、对本队监察管理工作做到有设想,有计划,有措施,分工明确,安排合理,及时对各段检
查督促,按计划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4、组织和督促本队月考评和年度考评工作及奖惩事宜,保证大队工作计划的落实。
5、加强与辖区内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使城管工作顺利开展。 6、协助大队领导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带领办公室人员认真完成大队,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
工作结果进行检查核实。
2、参加大队办公会,负责会议记录,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工作。修订和审核大队年度目标管理
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和检查,深化等工作。
3、搞好资料累计,按时做好大队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培训及总结工作。 4、督促办公室人员及时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5、抓好保密,文书档案,信访,通讯及基础工作建设。6、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各执法中队职责
1、负责区内私设摊群、流动摊点管理工作。
2、负责区内擅自行驶城市道路大型车辆的管理工作。 3、负责区内宣传活动及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工作。
4、负责区内门店商品外溢、店外加工、店外维修等管理工作。
5、负责区内乱贴乱画、乱摆乱挂、乱堆乱放、乱丢乱弃、乱抛乱撒的管理工作。
6、负责区内临路新建、扩建、改建及立面装饰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负责区内私搭乱建和破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事业行为的监察管理工作。
8、负责区内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工作。 9、负责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落实责任追究制
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贯彻和落实,确保工作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责任,要严格按
照职责要求,对在工作中违反职责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待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情节严重或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解聘。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支部责任及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
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
申诉。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撤消
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
6、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
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十不准 1、不准以权谋私;2.不准越权执法; 3、不准执法犯法;4、不准简单粗暴; 5、不准损公肥私;6、不准吃拿卡要; 7、不准无证上岗;8、不准酗酒滋事; 9、不准仪表不整; 10、不准单独上岗。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人员准则
1、艰苦朴素,勤俭节约;2、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3、清正廉洁,不谋私利;4、关心群众,平等待人; 5、见义勇为,助人为乐;6、团结共事,宽厚待人; 7、用语文明,规范执法;8、生活检点,自尊自爱; 9、遵纪守法,维持秩序;10、仪表端庄,严格自律; 11、忠于职守,一心为公;12、爱岗敬业,勤劳奉献; 13、坚守岗位,竭尽全力;14、敢于负责,敢于创新; 15、刻苦学习,钻研业务;16、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17、忠诚老实,言行一致;18、正确用权,不徇私情; 19、遵循程序、持证上岗;20、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职责
一、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使机关美化、亮化、净化,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增强全员素质,现将卫生制度公布
如下:
1、各办公桌、椅、柜要按统一规定摆放整齐有序。
2、上班前认真打扫每个房间的卫生,下班前整理好办公桌上的物品,椅子推入办公桌下。
3、每周不定期按划定的卫生区域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安保制度 1、各类印章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大队行政公章或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大队长批准。
2、下班前各科(队)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上锁、关好,各档案柜是否锁好,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
3、值班人员要认真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电源线路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维修,由不良隐患随时排除。 6、下班前关好各种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管理效能,树立执法大队的良好形象,经研
究决定,对工作人员实行日常工作考核,奖优罚劣。日常考核工作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考核原则:
日常考核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督查制,督查人员针对执法人员实施打分制,分数与月末,以分数的多少作为衡量执法人员综合表现的依据。
二、考核办法:
日常考核采取扣分制,在日常考核中,执法人员每违反一项规定,督察人员就按相应的标准扣
除分数、登记在册,最后汇总至大队会计室,作为当月奖优罚劣及年度评优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1、工作效能:
工作中不勤奋敬业、缺乏自主争先、得过且过的,对本职工作及大队交办的工作不认真对待、推诿拖拉不积极落实完成的,每次发现一次扣10分。2、执法纪律:
违规执法与管理对象发生矛盾纠纷造成恶略影响的,视情节扣50分。3、一票否决制度:
违反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如:罚款、收费不开票;不按规定乱罚款、乱收费的;多次旷工及
因个人原因给大队造成恶略影响等,一经发现,予以当事人待岗处理并上报局党委,直接解聘。4、组织纪律制度:
工作日中午未经大队批准私自饮酒的扣10分。因私自饮酒贻误工作的扣50分,私自饮酒或酒
后违纪或打架斗殴适情节严重给予扣300分、停职反省、待岗留用、建议清除执法队伍。工作期间
赌博者扣除当月上岗补贴,建议清除执法队伍。5、着装:
1)执法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值班及执法过程中必须着城管执法统一服装,休息日可着便装,但不能将便装与执法服装混穿。
2)执法着装时要服装整齐,系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捥袖、卷裤脚、衬衣外露。
3)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严禁赤背,不准穿拖鞋。
4)着装时,不许在胸前、颈、手指上佩戴各类饰品,不准烫发、染发、光头、留长发(男队
员)。
5)严禁执法人员着装到舞厅、饭店、洗浴等娱乐场所。6)严禁服装外借。
7)凡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分。6、请销假制度:
1)执法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违者每次扣10分。
2)执法中队队员请假,向中队长和分管大队长请假,请假时填写假条到办公室备查,凡正常
工作日请假的,执法队员扣除当天补助。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需经分管大队长批准,两天即
两天以上的需经大队长的批准。
3)各中队队长请假直接请示大队长,并通报分管大队长。分管大队长向大队长请假。大队长
向局领导请假。
4)旷工一天扣45分;事假,一天扣20分(特殊情况除外);病假,一天扣10分;无故迟到、早退、空岗一次扣10分,月累计满2次的给予按旷工对待并扣除15%月补助,4次的扣除30%月
补助,以此类推;请假先斩后奏的按旷工处理。7、车辆管理制度:
1)各中队配用车辆由各中队执法使用,不得外借,不得公车私用。2)车辆必须由固定司机专人驾驶,不得随意换人驾驶。
3)每天早上司机必须坚持例行车辆保洁,如有污迹及时清洗。
4)中午、晚上下班后(值班人员完成值班后),车辆必须到机关院内固定车位统一存放。如有
特殊情况,必须向大队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使用。5)严禁司机酒后驾驶车辆。
6)司机经常检查车况,如有故障及时申报维修,保障工作用车。在执法工作时间以外或由于
司机本人过失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费用。7)严禁执法用车到餐厅、舞厅、洗浴等娱乐场所停放。8)凡违反上述规定,每次扣除中队长30分。8、责任落实制度:
1)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有乱涂乱画、立面小张贴、橱窗贴画、信息牌,未及时发现查处扣
1分;
2)未经审批擅自安装户外广告、牌匾、外檐装修或不执行审批程序,未及时发现查处扣10
分;
3)发现道路两侧随意占路摆摊设点,设置马路餐桌,摆放露天烧烤等现象,未及时发现查处
扣2分;
4)辖区出现飘洒现象未及时发现查处,扣10分;
5)门店前车辆摆放不到位未及时查处,每辆扣0.5分;
6)店外摆放物品、商品、灯箱及悬挂衣物,未及时发现查处的(每个门店为一处),扣2分;
7)门店外乱拴乱挂条幅、商业演出、鞭炮、彩虹门或充气装置,未经审批并未及时查处的,每处扣5分;
8)店外占道加工、制作、修理、堆放物料未及时查处的扣2分; 9)城区内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市政设施,损毁绿化苗木未及时查处的扣40分;
10)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车辆进城,未及时发现查处扣5分; 11)城区内出现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未能及时发现的扣除责任人20分及中队负责人20分,并
负责善后处理;
12)督察人员发现执勤人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扣除责任人20分,每月累计达4次的扣
除本月全部上岗补贴。9、考核方法:
执法业务日常考核实行300分制,考核中发现问题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进行扣减。施行奖惩制度:
1)每月按扣分多少进行排名公示;
2)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名,给予口头警告,连续三次倒数第一名,给予中队长待岗处理;
3)中队连续排名第一名,给予口头表扬,连续三次第一名,给予年终评先和一定物质奖励;
4)同样错误连续犯三次的队员给予扣除全月补助; 5)触犯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给予提前解聘处理。
6)优秀固定岗点以督察报告为主每季度评出2个;优秀岗点个人给予每人100元奖励;年终
评出全年优秀岗点中的个人,每人500元奖励;
7)全体队员工作、生活中均受《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内部管理奖惩细则》制约和追究。10、组织实施:
1)大队督察人员对各中队责任区管理及工作纪律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登记;
2)大队督察人员每天进行两次以上岗位督察,次日早班会通报,月终总结评比。
11、本规定实行扣分制:
依据监督组检查结果,每月底将扣分数进行统计,每分扣发上岗补助一元。
唐海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摘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 七十四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