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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作者:格妮玛奴 | 发布时间:2021-03-19 00:04:4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监察的规定,指示,做好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督促各矿及时整改。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督促各矿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并监督落实。

五、制订并督促落实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

六、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的审查、审批,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

七、负责公司和各矿月、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工作。 八、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综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考核并奖罚。

九、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抓好安全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工作。。

十、参与工程设计审定、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的审批工作。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一、督促各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投入到位。提高各矿井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及抗灾能力。

十二、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十三、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负责轻重伤事故,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四、督促检查各矿落实上级有关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规定,定期开展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监察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负责安全监察部的全面工作。二、负责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各矿隐患排查整改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加强对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安全状况,矿井灾害预防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负责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

六、负责重伤以上事故、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和瓦斯超限事故(指瓦斯浓度在1.5%以下)的调查与处理,以及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负责对公司和各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管理等的奖惩考核。

八、负责对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组织制定事故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监察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标准。

二、在部长的领导下做好主管业务工作。

三、深入井下认真检查、复查采掘、机电运输、防治水、“一通三防”的工程质量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验收以及各种安全活动。

五、负责各类安全检查记录、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各类总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收集各矿基本资料,填报各种安全隐患、监控等各类报表。

七、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2篇: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监察的规定,指示,做好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督促各矿及时整改。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督促各矿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并监督落实。

五、制订并督促落实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

六、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的审查、审批,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

七、负责公司和各矿月、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工作。

八、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综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考核并奖罚。

九、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抓好安全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工作。。

十、参与工程设计审定、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的审批工作。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督促各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投入到位。提高各矿井采、掘、机、运、通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及抗灾能力。

二、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负责轻重伤事故,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督促检查各矿落实上级有关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规定,定期开展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监察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负责安全监察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各矿隐患排查整改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加强对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安全状况,矿井灾害预防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负责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

六、负责重伤以上事故、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和瓦斯超限事故(指瓦斯浓度在1.5%以下)的调查与处理,以及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负责对公司和各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管理等的奖惩考核。

八、负责对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组织制定事故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监察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标准。

二、在部长的领导下做好主管业务工作。

三、深入井下认真检查、复查采掘、机电运输、防治水、“一通三防”的工程质量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验收以及各种安全活动。

五、负责各类安全检查记录、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各类总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收集各矿基本资料,填报各种安全隐患、监控等各类报表。

七、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3篇:监察部岗位职责

监察部岗位职责

1 部门职能

1.1 对营销中心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监督监察。

1.2 监督监察全国市场的销售秩序。

1.3 监督监察各区域经理与公司的往来账目。

1.4 协调本部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

2 监察部经理

2.1 直接上级 公司营销总监 2.2 直接下属 省级经理

2.3 本职工作 负责监察部的管理工作 2.4 岗位职责

2.4.1 负责对下属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定、业务培训及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2.4.2 掌握营销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作为监察工作的基本依据。2.4.3 监督检查营销中心各级经理的市场工作及目标落实情况。

2.4.4 监督检查各区域经理的往来帐款、工作纪律等,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2.4.5 负责巡查各地级办事处的产品销售状况,产品的铺货流向、库存情况等。2.4.6 负责管理市场销售秩序,协调解决市场发生的窜货问题。

2.4.7 对销售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考评,作为市场部经理考评业务员业绩的依据之一。

2.4.8 认真执行和落实公司的GMP认证方针,保证GMP体系目标的实现和有效运行。

2.4.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5 领导责任

2.5.1 对处理市场出现的违纪行为的结果负责。2.5.2 对反馈市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5.3 对处理市场问题的及时性负责。2.6 主要权利

2.6.1 有对下属的人事推荐权和考核、评价权。

2.6.2 有随时调用营销中心各部门的所有资料权,各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2.6.3 有市场销售窜货现象的处理权。2.6.4 有对各级销售人员违纪的处罚权。

2.6.5 根据《监察管理条例》对营销中心经理级以下(含部门经理)人员的考评有参与评审权。

2.7 管辖范围

营销涉及的工作区域。

第4篇:监察部岗位职责

监察部岗位职责

1 部门职能

对营销中心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监督监察。

监督监察全国市场的销售秩序。

监督监察各区域经理与公司的往来账目。

协调本部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

2 监察部经理

直接上级 公司营销总监

直接下属 省级经理

本职工作 负责监察部的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

2.4.1 负责对下属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定、业务培训及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2.4.2 掌握营销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以此作为监察工作的基本依据。2.4.3 监督检查营销中心各级经理的市场工作及目标落实情况。

2.4.4 监督检查各区域经理的往来帐款、工作纪律等,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2.4.5 负责巡查各地级办事处的产品销售状况,产品的铺货流向、库存情况等。2.4.6 负责管理市场销售秩序,协调解决市场发生的窜货问题。

2.4.7 对销售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考评,作为市场部经理考评业务员业绩的依据之一。

2.4.8 认真执行和落实公司的GMP认证方针,保证GMP体系目标的实现和有效运行。

2.4.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责任

2.5.1 对处理市场出现的违纪行为的结果负责。2.5.2 对反馈市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5.3 对处理市场问题的及时性负责。

主要权利

2.6.1 有对下属的人事推荐权和考核、评价权。

2.6.2 有随时调用营销中心各部门的所有资料权,各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2.6.3 有市场销售窜货现象的处理权。2.6.4 有对各级销售人员违纪的处罚权。

2.6.5 根据《监察管理条例》对营销中心经理级以下(含部门经理)人员的考评有参与评审权。

管辖范围

营销涉及的工作区域。

第5篇:某公司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XX矿业公司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

1.主持安全监察部全面工作。

2.按照公司划定的本部职责,组织全部完成上级和公司交办的工作任务。

3.负责组织抓好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各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关系,检查指导各监察专员监察执法工作。

4.负责部门人事、考核分配、车辆调配、部门费用审批、文件签发。(二)副部长

协助部长负责做好本部职能职责的落实,部长外出时代行主持工作。

1. 负责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本部业务范围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联系上级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监察计划、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集中执法和矿井质量标准化、为矿山服务的矿井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联系矿山科研院所。

2.负责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对矿山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为的调查;负责矿山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瓦斯治理、监控、瓦斯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停产整顿矿山恢复生产验收的审核、安全监控系统监察工作,对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部罚。

3.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安全举报调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实施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

4.负责矿山安全监管协调和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工作和矿山工伤保险、安全风险保证金和矿山安全专项经费的监察工作;负责监察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范围内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工作。

5.负责监督矿山生产能力、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对矿山超生产能力、通风能力和超定员组织生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矿山监察统计、监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统计分析和本部大事记、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调查工作。

7.负责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事故调查分析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三)“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隐患举报调查专员

1.负责制定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实施办法和制定矿山安全监察计划、定期监察、重点监察、专项监察、集中监察执法、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受理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矿山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对停产整顿矿山恢复生产验收的审核工作,对矿山违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和未按规定程序复产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矿山安全监控系统监察和本部业务范围内监察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联系煤炭科研院所、市经委、市安监公司。

4.负责矿山一通三防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违章举报调查 5.负责矿山工伤保险、安全风险保证金和矿山安全专项经费的监察工作。

6.负责瓦斯等级鉴定分类和瓦斯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负责矿山安全监察举报和有关安全监察信访的调查部理工作。

9.拟写本职工作范围内有关文件和材料。

10.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四)、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专员

1.在部长的领导下,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组织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公司关于矿山安全、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规章、规定、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2.负责牵头公司法制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一道研究拟定公司及所属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实施依法行政的依据及评议考核办法并承担协调管理。

3.牵头做好公司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矿山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协调。

4.受理和组织矿山执法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等工作。

5.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开好季度执法分析会。

6、做好全公司政策法规和矿山安全监察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并协调《矿山安全监察》组稿和编审。

7.对公司机关规范性文件、规章类文稿、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重要文函进行会审或会签;公司对外门户网站主要内容、各部室(部门)对外投稿等适用政策、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会审或会签;公司发《公告》类文稿的会审或会签。

8.做好全公司宣传教育和新闻工作,协调公司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衔接,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定期或适时发布矿山事故、职业危害等矿山安全生产信息。

9.会同有关部室(部门),协调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的有关工作。

10.做好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11.做好全公司政策法规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和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管理资格证和特殊工种培训。

12.负责组织部门报刊、杂志工具类、专业类书籍的征订的会审。

13.负责与国家、省区、市级业务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做好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公文拟写、上级来文承办、部门领导讲话的起草等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的文明办公和业务保安工作。

16.完成上级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科技装备专员

1.负责监督检查并定期分析全市矿山企业在安全技术装备方面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程及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矿山企业安全技术装备的建议和意见。

2.负责与国家、市级业务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

3.负责组织研究、并承办矿用安全产品的专项安全监察和工作计划,指导并监督各矿山安全监察员贯彻实施;公司属单位基本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对矿山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管理的安全产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公司矿山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编制和申报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6.主抓全公司矿山安全科技规划、科技进步和对外安全技术交流工作,矿山安全生产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山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矿山安全协会的工作。7.会同有关部室,参与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和事故调查。

8.会同有关部室,承办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的有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室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活动的分析和研究,提出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10.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公文拟写、上级来文承办、公司领导讲话起草及专业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业务档案的承办和管理。

11.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新建、改、扩建增划资源的审查和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安全专篇、竣工验收的审查备案、批复及资料归档工作。

12.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统计、大事记和信息工作的经办,报送及日常管理.。

13.负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六)、事故调查专员

1.主持矿山事故调查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部务会,组织制定矿山事故调查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度。

2.负责矿山事故调查的报告和文件资料及事故文件的批复及结案资料的审查工作。负责拟写组织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批复结案、整理归档和事故罚款的收取工作。指导协调公司属各矿山安全监察科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在部长领导下,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矿山救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证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或组织矿山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工作。

4.组织事故的调查部理、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矿山救护队资质认证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

5.负责做好矿山安全群众举报调查工作。

6.负责组织做好矿山职业危害工作和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的统计、批复和分析等工作

组织完成本部承办的有关文件、资料的草拟。

7.负责矿山职业危害防治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负责组织矿山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危害监察、调查和矿山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8.拟写事故调查的综合情况总结和搞好综合统计汇总及本职工作范围内文件和材料。

9.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驻矿矿山监管监察人员

1.负责所住矿山的日常住矿的安全监察工作。

2.负责所住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实施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

2.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协调工作。

4.负责参与矿山事故调查分析和矿山安全业务交流。

5.拟写本职工作范围内有关文件和监察日志和材料。

6.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办公室文员(可兼打字员)

1.负责部门文件、资料、声像、图片的归档和管理。

2.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分类和组卷。

3.负责档案资料的编号、上架和保管。

4.负责做好档案检索管理和基础工作。

5.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

6.负责按规定报送和接收各类档案。

7.负责按规定做好档案鉴定、销毁资料的登记,提请鉴定后,组织到定点单位销毁。

8.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档案的清理和整理工作。

9.指导和协调各事业部门、各矿山安全监察分公司(工作站)档案管理工作。

10.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质量和规范。

11.与打字员实行业务交叉,协助打字员做好有关打字工作。

12.负责公司领导、公司办公室有关事务工作。

13.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4.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九)打字员(文员兼)

1.负责部内文件的收发、归档、传阅及办公用品、印章等有关内业工作。负责公司、公司办公室正式文、函、资料、动态的打印和装订。

2.负责公司领导提交的资料打印和装订。

3.协助档案工作人员做好电子档案录入和档案检索工具制作等有关工作。

4.协助复印工作人员做好复印工作。

5.负责打字室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和各种物资的保管。

6.与档案工作人员实行部分业交叉,做好档案工作。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打印件质量和规范。

8.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9.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驾驶人员

1.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做到讲政治、讲文明、讲礼貌。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衣着端庄,整洁朴实。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行车时做到精力集中,保证安全行驶。

4.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觉遵守所到之地的规章制度。

5.未经领导和调度同意,不私自动车,不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6.爱岗敬业,精心管理和维护车辆,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保养工作。发现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汇报及时部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况,确保随派随出。

7.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熟悉本队准驾车辆基本数据及特性,正确掌握及运用操作要领,减少车辆不必要的磨损。

8.努力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油料,材料消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9.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守秘密,不传播乘车人在车上的谈话内容。

10.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和行车记录。

11.随同领导外出时,负责随行事务工作的联系和安排。

12.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事务工勤人员(可兼)

1.负责部门领导办公室报刊、杂志分送和整理。

2.负责部门领导、公司办公室邮件、包裹的领取和寄发。

3.负责部门领导办公室清洁卫生和饮用水供应。

4.负责部门领导办公地点过期资料、杂志等整理和集中保管。

5.负责部门领导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的有关物资的具体管理。

6.负责部门办公、会议用房清洁卫生和日常管理。

7.负责部门机关复印工作。

8.负责办公室有关事务工作。

9.协助综合、行政秘书和打字及档案工作人员做好有关工作。

10.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的保密和保安工作。

11.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2.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安全监察部职责

安全监察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1.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

1.2配合各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制定。 1.3协助公司对安全目标、指标进行分解与考核,完善安全目标考核标准。

1.4修编完善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到每一个人)。

1.5每年协助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1.6每月召开安全分析会。

2.监督施工、环境、人身安全的防护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2.1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 2.2监督各部门反事故措施的贯彻执行。

2.3每年组织春秋两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

2.4建立专项隐患排查治理跟踪制度,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实行挂牌督办并登记建档,跟踪落实整改。

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3.1监督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3.2监督安全工器具、拉力工具、起重工具的购置、使用、试验保管。

3.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装备。

4.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和配合安规的考试。4.1每年组织员工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培训考试。

4.2每年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安全规程学习考试,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名单。

4.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参与员工安全培训的组织,协助开展反事故演习。

4.4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4.5对特种作业岗位的取证培训进行监督、统计。 4.6协助开展生产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工作。5.参加事故事件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完成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对各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5.1参加公司发生的事故事件的调查,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5.2参与事故调查,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罚意见。

5.3负责对工程部上报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对上报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查。

5.5完成公司发生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5.6根据要求,负责提出对各部门的安全考核意见。6.负责对安全生产做出实质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

6.1组织本单位开展年度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6.2收集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提出安全嘉奖意见。

7.参与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反违章检查工作,对违章者按规定处理。

7.1负责对劳务施工人员的特种作业、人身意外保险等安全资质审查。

7.2参与对工程项目制定的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查工作,对工程现场技术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并提出改进措施。

7.3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7.4组织各部门开展生产现场的反习惯性违章检查。 7.5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违章情况进行审查。

7.6负责对工程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生事故、障碍或安全工作渎职、失职的集体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和建议。

7.7编写反习惯性违章简报。

7.8负责对公司反习惯性违章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分析。 8、协作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8.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布署。

8.2参与修订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奖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3在业务范围内参与对公司所属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8.4督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委会决议以及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9.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并协调各部门。 9.1协助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机构和应急办公室。9.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维护、保养。9.3组织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4负责保供电和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及资料收集汇总

第7篇:安全监察部职责

2.3.2 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职责

2.3.2.1 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集团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本企业的相关要求等的检查和考核,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立以安监部、分、子公司兼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为主体的安全监督体系,加强督察、协调、服务意识,坚持监督与支持、监督与协助、监督与指导的原则,以确保监督职能的实现。对现场生产行使独立监督,主要包括:“两票三制”的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违章纠察、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2.3.2.2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制报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2.3.2.2 负责制定安全监督人员工作标准,结合实际,规范各级安全监督人员日常监督检查范围、重点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对分、子公司安全员进行考核。

2.3.2.3 每月对全公司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至少向总经理汇报一次。

2.3.2.5 组织好企业的安全管理的“建章立制”、“安全培训”、“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监督“反违章”以及“两票三制”的落实。

2.3.2.6 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安全技术教育、年度“安规”和“两票”四种人培训考试以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2.3.2.7 审核、监督分子公司各项承包、外包工程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监督安全协议的签订,相关安全文件进行备案。加强对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审查工作,对相关安全管理文件进行备案,认真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2.3.2.8 负责组织对安全保证、监督体系的业务培训,组织安全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安全员的作用。

2.3.2.9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检修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方案的讨论、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监督安全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3.2.10 组织编写安全简报,负责组织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春查、秋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安全例行工作。

2.3.2.11 协助总经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月度分析会;每月参加一次分、子公司安全月度分析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了解当天重大作业的安措落实情况,对重要操作、特殊作业应亲临现场监督。

2.3.2.12 负责监督不安全事件“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对重大不安全事件和严重未遂事件调查分析,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错误倾向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出依据。

2.3.2.13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定期做好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负责对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负责审核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3.2.14 重大节日或重要会议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公司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负责监督落实上级和地方组织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闭环。

2.3.2.15 及时用快报、通报、邮件等手段向所属分、子公司传递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事故通报,并监督相应防范措施的落实。

2.3.2.16 督促所属分、子公司定期做好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监督个人劳保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组织对从事有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组织对生产现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测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3.2.17 经常深入生产和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和施工动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每月定期组织现场文明生产检查和反违章纠察活动。

2.3.2.18 加强安全工作的科学管理,抓好安全分析和事故预防工作,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与安全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

2.3.2.19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3.2.20 协助组织进行机动车司机的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减少交通事故,抓好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3.3 安监部监察主管安全职责

2.3.3.1 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部长离开时,全面负责。熟悉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3.3.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及《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2.3.3.3 监督各分、子公司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局面。

2.3.3.4 根据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并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2.3.3.5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分析会、编写安全简报、安全网例会、春查、秋查以及安全生产月,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3.3.6 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参加和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3.3.7 组织编制公司内部的年度“安措”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控制,监督各基层公司正确使用。2.3.3.8 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及时用快报、通报、邮件等手段向各基层公司反馈安全信息。

2.3.3.9 协助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

2.3.3.10 对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防误闭锁装置等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现场防火等工程及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步骤地推进安全保护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2.3.3.11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实行动态管理。

2.3.3.12 按规定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2.3.3.13监督各基层公司落实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新聘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组织全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进入生产现场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2.3.4 安监部设备主管安全职责

2.3.4.1 在部长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工作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分管专业的技术、设备运行进行管理,对安全生产负专业方面的管理责任。

2.3.4.2 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结合本专业运行实际,编制本专业运行的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2.3.4.3 组织修编本专业运行规程和系统图,按规定编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3.4.4 主持或参加本专业的运行事故处理和调查分析会,提出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预防对策。

2.3.4.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做好并督促本专业基础管理的落实。审阅现场记录,掌握设备检修及运行动态,掌握设备特性,对现场运行技术参数认真分析。帮助基层建立、健全记录和台帐。

2.3.4.6 参加本专业设备系统的大、小修和验收。组织和参加对其工程图纸资料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对本专业技术的正确完善负责。

2.3.4.7 严格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三票四制度”,认真开展反违章工作,遇有重大操作和施工要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增强各级人员“零违章、零违纪”理念。

2.3.4.8负责本专业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落实培训计划。

2.3.5 安监部防护主管安全职责

2.3.5.1 在部长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工作负安全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对机务专业的技术、设备检修进行管理,对安全生产负专业方面的管理责任。

2.3.5.2 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结合本专业实际要求,编制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2.3.5.3 组织修编本专业相关规程,按规定编审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3.5.4 主持或参加人身不安全事件的处理和事件调查分析会,提出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预防对策。

2.3.5.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做好并督促本专业检修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解决现场疑难问题,对重大缺陷、技术、安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2.3.5.6 熟悉检修质量标准,负责本专业检修、缺陷处理验收工作,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施工、开展危险点分析,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2.3.5.7 审阅台帐记录,掌握设备检修及运行状况,推进设备状态检修;帮助基层建立、健全记录和台帐;并掌握本专业检修方面的各种记录;提高设备完好率。

2.3.5.8 检查设备大、中、小修设备检修记录、台帐的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检修总结的编制,参加本专业设备系统的大、小修质量验收,对本专业技术的正确完善负责。参与试验大纲、试运方案的审查并参加验收和试运。

2.3.5.9掌握检修新工艺、先进管理办法,负责机务专业设备选型、改造的技术把关工作,保存设备异动变更手续,与运行及时沟通。

2.3.5.10 组织和参加审查本专业对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审查对外承包工程其工程图纸资料、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材料计划,并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组织和参加对项目的审查。

2.3.5.11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整改措施的讨论,指导班组安全活动,遇有重大检修项目要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监督专项安全组织措施的落实,开展反违章活动,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3.5.12 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大修更改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3.5.13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各分公司及施工队伍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2.3.5.14负责公司所辖本专业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2.3.5.15 认真做好压力容器技术安全管理工作。2.3.6 安监部综合主管安全职责

2.3.6.1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单位人身、设备的监督、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2.3.6.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3.6.3 监察安全生产计划、“安措”、“反措”计划的执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安全录象等。

2.3.6.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并检查各项安全活动及效果,深入班组及施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等。

2.3.6.5 参加安全分析会及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2.3.6.6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

2.3.6.7 协助各分、子公司安全员督促作好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存在的重要缺陷和重大隐患,及时下达安全检查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2.3.6.8 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对安全生产奖惩提出意见。

2.3.6.9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整理入档,做到齐全、准确。

2.3.6.10 及时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信息尽快传递、下达各有关部门单位。

2.3.6.11 参加和组织公司进行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月度安全分析会,做好协调、综合工作。

2.3.6.12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当好部长安全生产的参谋。

2.3.6.13加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经常深入班组,了解班组动态管理情况,解决班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3.6.14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搞好所管辖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司机安全教育,督促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无酒后驾车、违章驾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3.7 安监部车辆主管安全职责

2.3.7.1 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和日常管理工作。

2.3.7.2 负责对全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车辆“三检”制度并监督其落实。

2.3.7.3 熟悉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交通管理法规、车辆管理制度和本厂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3.7.4 负责组织建立全公司车辆台帐及驾驶员技术档案。2.3.7.5 坚持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组织开展周、月安全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个人素质和技术素质。

2.3.7.6 负责全公司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按时填报事故报告并提出对各单位、个人的奖惩建议。

2.3.7.7 做好机动车辆的投保和交通事故索赔工作;负责车辆入户、过户、车辆报废、转让、及更新工作。

2.3.7.8 负责交通标志设置,使其规范、完善。

2.3.7.9 负责对所属车辆 “规费”的审验、缴纳和管理。

电力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制度

安全监察部工作总结

安全监察部工作计划

安全质量监察部职责及岗位职责

本文标题: 火电厂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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