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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共15篇)

作者:shyd | 发布时间:2020-05-18 11:28:5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二、负责矿区地面控制系统和井下测量工作,负责矿区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的测绘工作。

三、负责对井下所有掘进巷道的测量及重要贯通的复测算工作,对井下各掘进头及时准确的提供中腰线,并经常校正,确保工程质量。

四、测量仪器、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校和维修,使用时要轻拿轻放,妥善保管。仪器箱不准坐人,不得将仪器箱、三角架腿等作“脚手架”使用。仪器使用结束后,须将仪器及其附件及时装箱,并将各个部分固定装置锁好。上井后必须及时打开仪器箱,将仪器晾干、擦净,然后存入仪器柜。

五、及时整理外业成果,搞好内业计算,依照测量成果认真准确填绘图纸。计算、对算者必须及时独立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薄,确认无误及各项误差符合要求方可进行内业计算。

六、不得在原始测量记录资料计算、汇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七、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减少误差和工作失误,确保安全生产。

三河矿业

第2篇: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做好控制测量工作,控制网尽量与国家网联测。在露天采场区域内,作加密控制或插点作为日常生产测量的依据,保证测量精度达到规范要求。

二、提供编制生产勘探设计、开采设计及生产经营计划的测量资料。

三、对勘探工程、采剥工程进行测设、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

四、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生产地质工作进行测量。

五、建立系统的观测网点,对地震、采场边坡稳定性及排岩场的沉降变形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分析上报。

六、维护、使用、保管好测量仪器,及时了解测量工作发展趋势,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

七、认真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测量报表及台帐。

八、建立完整的测量资料保管系统,按月进行档案的移交工作,建立和完善计算机测量数据库。

九、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不断积累测量经验。

十、做好与其他组之间的协调,更好更快的完成测量工作。

第3篇: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紧密配合施工,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测量前需了解设计意图,学习和校核图纸;了解施工部署,制定合理测量放样方案。

会同业主或监理一起对导线控制点、红线桩进行实地校测。负责测量仪器的检定、校正。

与监理、设计等方面密切配合,并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与施工同步的测量放线方案。

在整个施工的各个阶段和主要部位做好放线、验线工作,并要认真检查测量放线方案、计算步骤和指导检查测量前桩位和成型后结构物等方面加强工作,避免返工。

放样前必须严格仔细检查计算的正确性,多种方法检查

放样依实际施工进度工作要主动,验线检查要在测量放线方案开始前,在各主要阶段施工前,对测量放样工作提出预防性要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准确测设标高

负责及时填写每天放样记录,整理完善基线复核、内业等测量资料。

注意事项

1、放样前仔细校对图纸相应尺寸

2、计算结果须用一种方法计算多种方法检查

3、放样需对仪器检查是否符合放样要求

4、天气炎热、下雨必须有防护措施或停止作业

5、放样结束需对仪器再检查

6、放样结束,参照图纸标注尺寸对位置检查是否正确

7、交底数据必须保证计算、放样无误才可进行

8、钉桩必须在原位置,不允许随意或偏离很大

9、对器具、仪器做好保养、维护

10、作业不允许仪器箱

第4篇:FA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1.对公司的产品进行FA、SPC的测量。2.对其他需要测量的产品或部件进行测量。3.负责实验室仪器的点检、日常保养以及实验室环境的点检。

第5篇:测量员技术员岗位职责

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1、参与测量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具体实施。

2、参与矿区控制测量的布测,做好控制点的保护及控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并检查测量数据,做好施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4、准备施工测量所需的测量器具和资料,选择可靠的测量方法并具体实施,确保测量记录和成果的准确,做好现场口头交底和测量技术交底工作。

5、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测量图件的清绘并及时收集、整理、填报测量内业资料。

6、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并正确使用,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

7、参加工程量验收,准确合理的计算工程量。

8、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9、做好与本部门其他人员的信息沟通,培养工作默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测量主任技术员岗位职责

测量主任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在总工和技术副总领导下,负责矿区测量技术工作,遵守和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测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遵守测绘管理部门关于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二、协助工程部领导规划和建立满足矿井各阶段要求的测量技术队伍,建立和完善各项测量工作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对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

三、负责组织矿区基本测量控制网和各类地形图的规划、实施,监督各测量单位严格执行现行测量规范规程,对其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

四、负责对矿井井下基本控制测量进行规划、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建立、修改、更新矿井基本矿图: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井筒断面图、主要保护煤柱图等。

六、矿井建设期和生产中,按规程要求向有关方面提交相关测量资料,解决矿井建设、生产和改造以及矿井灾害的预防、救护过程中提出的各种测量问题;涉及安全或重大技术的测量问题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处理。

七、负责组织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收集、整理、总结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基本规律和各种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护煤柱。参与“三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八、负责组织定期对矿井“三量”的统计分析,正确反映采掘关系现状,对各级储量动态及损失量进行统计管理,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进行业务监督。

九、负责组织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十、参与矿区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技术业务上报资料和定期报表,及时更新和完善技术资料并完整归档、存档。

十二、协助配合采矿、地质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十

三、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十四、遵守公司纪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7篇:测量技术员岗位

测量技术员岗位作业指导书

1.程序目的本文件规定了矿山生产运营单位采矿测量技术人员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有效的策划和确定直接影响矿山生产方面的相关过程,并对这些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英德建国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3.相关文件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T

17942-2000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GB

22021-2008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CH

1016-2008 《精密工程测量规范》

GBT

15314-1994 4.职位要求

测量技术员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矿山测量和工程测量等相关内容,熟悉Word/Exerl办公软件和Auto CAD制图软件,熟练掌握全站仪、普通水准仪、经纬仪的操作、检校。能够独立的完成测量任务,能够独立的进行道路设计,土方量计算,能够独立的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整理工作。5.职责与权限

5.1矿山经理:全面管理和协调日常生活中的各项事宜。 5.2 采矿工程师:负责矿山生产的具体组织和实施。5.3 测量技术员是:采矿过程的实施者,涉及以下作业内容 5.4 根据采矿工程师的要求,协同爆破技术人员布置爆区炮孔。5.5 负责整个矿山的测量工作,为矿山生产提供各种测量图纸和数据。5.6 参与矿山采剥计划的编制,使矿山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5.7 负责雨季期间矿山边坡的稳定性监测,并及时提供相关测量数据。6.工作程序

6.1采面布孔、验孔、取样

6.2矿山测量,绘制炮孔平面分布图,为采矿工程师爆破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6.3 地形测量

6.4 参与矿山爆破等其它工作

6.5在特殊情况下,经过适当的爆破安全培训后,协助进行爆破作业(如卸药、分药、炮孔回填等辅助工作)。 6.6在特殊情况下,经过适当安全、操作培训后,协助其它岗位进行一些简单的工作。6.7参与编写矿山月度、季度、年度采剥作业计划。

6.8负责每年的测量仪器“年检”和平时测量仪器“检校”。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有效。7.操作流程

7.1 根据采矿工程师的要求与采矿技术员布置爆区和钻孔,并标明取样钻孔,便于钻机操作员实施取样。7.2 用皮尺、小铁锹布设钻孔。钻孔位置应掏到基岩,并用红油漆准确标注。7.3用全站仪实测钻孔的坐标及高程,计算钻孔孔深。

7.4 绘制钻孔平面分布图,注明每个钻孔的深度、钻孔方向和钻孔取样位置。

7.5 将钻孔分布图及时交给钻机操作员实施钻孔作业。

7.6跟踪钻孔进度和质量。爆破前一天,对爆区钻孔进行第一次验孔(参照QEW-KS-101 钻机岗位作业指导书),标注不合格的钻孔,并告诉钻机操作员进行清孔、补孔等,确保每个钻孔符合设计要求。7.7收集钻孔记录表和钻孔验收记录表,交采矿工程师,并说明钻孔情况。

7.8爆破当天,与采矿工程师一起,对爆区每个钻孔进行第二次验孔,回填超深钻孔、对堵孔、水孔、漏孔等进行处理和标注,便于爆破工装药。 7.9用测孔工具测量每个炮孔的深度 7.10测量每个炮孔的位置

7.11测出爆区的坡顶线和坡底线,标注爆区第1排炮孔和边坡排炮孔的方向

7.12使用Auto CAD软件绘制1:200爆区炮孔平面图,并标注爆区边界坐标、爆区平均质量和爆破矿量。7.13每月底实测、绘制1:1000采面现状图。7.14每季度末实测1:1000采面地质地形图。

8.记录和报告

JL-KS-C02

碎部测量记录表 JL-KS-C03

水准测量记录表 JL-KS-C05

矿山油库盘库记录表

JL-KS-129 石灰石矿高钙低镁矿石利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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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露天煤矿测量年终总结计划

地测技术团队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飞逝,转眼间已进入2013年下半年。在这之际,总结一下上半年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工作中收获了那些成绩和经验?其中还存在着哪些缺点和不足,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继续保持自己的长处.克服自己的弱点,逐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配合煤矿发展的步伐。

我们时刻把测量工作的主旨牢记于心,认真运用测量理论及有关业务知识,通过实践测量操作,熟练地掌握了矿山测量工作中一些知识和技能。我们主要负责全矿土石方剥离、原煤生产及配合其他部门搞好一些矿区建设的测量工作。因为测量工作不是单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和构思来完成的,所以各项工作必须紧密配合,这就要求团队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负责、细心谨慎,必须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我总结半年的工作如下:

一、做好基础工作

要有一个负责的态度认真了解各施工工程进展情况,整理和更新相关工程的测量记录及各种比例的工程平面图。刻苦钻研和巩固本专业理论知识,积极深入到每个工作面操作测量,积累实践经验,对每次的测量工作都按照矿山测量技术要求,一丝不苟地完成到位,切实做到了测量精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二、外业工作

完成土石方剥离验收工作****、*原煤生产验收工作*****,及其它临时放点测量工作;完成三采区原始地形******平方米数据采集工作;完成***次矿区平面图与剖面图更新及剥离量与原煤运距测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三、数据资料整理

测量工作除了外业测量,还要完成内业资料的计算。整理测量数据资料,并将资料和图纸全部整理归档备份,以备以后工作中查阅。

四、拓展、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知识不断更新,矿山测量也出现了新的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作为技术工作者,我们如果不及时学习、补充、将不能适应社会和企业的发展需要。我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会熟练操作测量仪器。使我们团队的业务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通过实际的测量学习,让成员们学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对测量仪器的操作更加熟练,学习掌握各种比例工程平面图的绘制、软件的使用等。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动手、动脑和绘图的能力。在实际工作当中,个别成员已能独立指挥或完成规定的测量工作,大大提高了团队的工作效率,相应的也为做内业和其他人的学习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以上是半年多以来的工作情况,通过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再结合实际工作,加上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在专业上有了很大的收获和进步,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有待提高的问题,这些问题将会成为我们学习的动力和经验的积累,我们将不断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的计划及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下半年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无论是成绩还是不足,我们都会认真去对待,去学习、去掌握,在以后的工作中,把好的方面继续下去,把不足之处弥补回来,做好每一步工作,圆满的完成公司的目标。

第9篇: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1、担负本矿测量技术工作,协助地测主管组织测量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各种测量工作。

2、正确进行井上、下工程的测量设计、标定、计算工作,监督采掘工作的正确合理进行及工程质量,组织验收采掘作业量。

3、协助组织处理定期补充和修绘基本矿图及专用矿图;及时测绘生产过程中所需图纸。

4、负责组织按时标定及检查巷道的转弯、墩子,检验各类施工设计图。建立健全矿井必备矿图和资料。

5、协助地测主管进行四等以下的加密控制测量及井下基本控制测量大比例尺的组织、设计、施测、平差、计算和绘图工作。

6、参与并提供矿井远景规划、年、季、月计划,参与监督“三量”及回采率的注销审报工作。

7、负责测工的保安及安全培训,学习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总结先进经验。

地质工作业务联系制度

1、设计部门索取地质资料,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2、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至少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部门,地质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在工作面开切眼掘出后五天内提交。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部门,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其它部门所需地质部门提供资料,须事先同生产科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季收集回采工作面进度,及时、准确收集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8、外单位借阅或索取地质资料,须经矿长批准。

9、各类报表应按时报出。

地质工作业务保安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方针,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生产,促进我矿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2、认真执行保密制度,图纸按时归档保存。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及水文地质的变化规律,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地质预报和水害、水情、顶板预报资料,防止因地质工作失误造成的透水、伤亡、淹井、废巷事故的生产。

4、在矿有关领导负责下,应对矿区、井田内的小煤窑进行监督管理,掌握小煤窑的采掘范围,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小煤窑,及时向矿、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协同地方管理部门令其停止生产。

5、掌握工程地质情况,加强危岩采动观测,及时预测地质滑坡。

地测及防治水管理制度

1、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如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矿井防治、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井巷贯通测量、岩层移动观测、采后地面塌陷治理等,应根据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列入年度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在矿井改扩建、开拓延深及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补充地质勘探,在设计前半年向设计部门提交经省煤管局批准的相应程度的地质报告。采区设计所需要的地质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在设计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应在工作面开切眼掘出后五天内提交。掘进各类巷道所需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部门,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其它部门所需地测部门提供资料,须事先同生产科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3、为井巷施工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水害预报和透老空预报书。巷道掘进突然遇到地质构造或突水等情况,地测人员应立即深入现场,根据观测和调查资料及时编制有关图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巷道开口时地质人员要提前标定中腰线,掘进中要定期校核,及时延长。当巷道掘进即将透巷或进入危险时,必须按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向施工、通风和安监单位发出通知单,保证井巷工程安全施工。

4、要提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预测工作面范围内的隐伏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构造,厚煤层分工作面还要按规定探测煤层厚度。

5、地测部门在设计、开拓、回采阶段应对储量管理、资源回收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可能丢煤时应及时提出,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报头这有关领导及部门。

6、受水害威胁时应对水文地质与水害情况进行探查,并根据技术论证和评价,制定综合性的治理措施。

7、矿井防治水工作由局长、矿长负责,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水害隐患分析及排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提出防治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安监部门监督实施。防治水工程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重大的项目按审批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8、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查清水文地质情况后,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在确认无透水危险时,方可掘进和回采。

9、矿井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并在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一并提出报批。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采动和破坏。变更矿井边界时,必须按上述规定重新留设边界煤柱,并编制设计报矿委会批准。当发现因开采破坏,煤柱尺寸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以防淹井危及邻矿。

10、对井田内的小煤窑进行监督管理,掌握小煤窑的采掘范围,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小煤窑,及时向矿、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协同地方管理部门令其停止生产。

技术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一、图纸保管制度

□ 目 的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图纸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图纸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 的前提和保证。

□ 图纸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图纸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

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图纸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图纸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图纸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③填写《转递图纸材料的通知单》;

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4)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图纸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⑥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5)统计制度。图纸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图纸的数量。

②图纸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③档案整理情况。

④档案保管情况。

⑤利用情况。

⑥库房设备情况。

⑦图纸工作人员情况。

二、图纸利用制度

□ 目 的第一,建立图纸利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程度和手续,这是保证档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第二,建立图纸利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 图纸利用的方式

图纸的利用有多种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图纸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以便调卷和管理。这种方式具有许多优点,如便于查阅指导,便于监督,利于防止泄密和丢失等。这是图纸利用的主要方式。(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图纸;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图纸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证明材料。这也是图纸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是图纸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3.图纸利用的手续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图纸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图纸完整安全的重要保证。

(1)查阅手续。正规的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报告,在报告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最后,由图纸部门审核批准。图纸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

(2)外借手续。

首先,借档单位(部门)写出借档报告,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

其次,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再次,图纸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

然后,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最后,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图纸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图纸部门有关领

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第10篇:测量技术员岗位描述

地测科测量技术员岗位描述

各位领导大家好,欢迎来到我的岗位检查指导工作,我叫***,是下石节煤矿地测科一名测量技术员,协助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组测量技术工作,现有测量人员**人,本人经培训合格,已取得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入井资格证,我的岗位描述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性质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协助测量工程师搞好测量技术工作;

2、负责井下控制测量工作,绘制各种测量图纸,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测量问题;

3、负责井巷工程施工给线和大型测量工作及固定设施安装的方案设计工作;

4、为设计部门提供准确的测量资料,负责测量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5、审核各类测量资料和图纸;

6、开展地表岩移的观测工作;

7、负责测量仪器、工具的定期检校、保养和维护工作。

二、岗位负责的业务内容

1、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进行有必要的的现场踏勘,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

2、在施测过程中,井下观测须有校核,并进行两次。对起算数据、井下记录和计算成果均需经过严格的检查和对算;

3、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及沉陷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掘进工作面现场中腰线标定、导线测量等工作;

5、负责日常用图填绘、导线计算、各类台帐、卡片的填写等内业工作;

6、熟悉采掘工作面设计及变更情况,及时标定井巷施工参数;

7、参加矿井资源巡查工作;

8、编写井巷贯通测量设计,参与巷道贯通测量的实施。

三、岗位工作流程

1、上班签到→做操→参加班前会→上班→掌握井下采掘情况→及时填绘施工图纸、台账、卡片→下班签退→列队下班;

2、上班签到→做操→参加班前会→上班→接受当天测量任务→下井参加测量现场工作→升井→填写下井记录→填绘台账、卡片、图纸→下班签退→列队下班。

四、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后果描述:

1、用错导线点或导线点已动而未发现,造成测量事故;

2、测量数据不符合要求,计算数据出错等造成错误给生产带来不良后果;

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振动而导致仪器整平气泡跑偏而未

发现从而导致测量数据误差偏大等。

五、日常抓好业务和技术业务、政治学习

1、每周一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努力学习技术知识,熟悉各种测量技术、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3、每周三按时参加科务会,汇报一周工作,接受本周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坚持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及时标定巷道中腰线,解决工作现场出现的各种测量问题;

5、必须在整个施工的各个阶段和各主要部位做好放线、验线工作,并在审查测量放线方案和指导检查测量放线工作等方面加强工作,避免返工;

6、验线工作要从审核测量放线方案开始,在各主要阶段施工前,对测量放线工作提出预防性要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7、及时完成井下导线测量和给线任务;

8、及时填绘各类采掘图纸;

9、按时下发各类技术通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0、负责向地质人员提供新采面巷道实测资料,完成其他地面测量任务;

11、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开拓、掘进头贯通到所规定距离时,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总工程师、调度室、通防科、生产科等有关单位及人员,以便采取安全生产措施;

13、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工作面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并将测量成果和草图以书面形式移交给现场施工人员;

14、认真执行《测量仪器使用的注意事项》,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加强仪器保养、使用、自检工作,防止仪器损坏,定期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自检,自检记录妥善保管;

15、复核测量工作,并进行分析和反馈。

我的岗位目标:精密测量、服务至上、方案科学、满足生产需求。

我的岗位理念:认真做事,踏实做人。

我的个人愿景: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我的座右铭:一个人的度量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股强大的文明力量。

上面是我对本岗位的描述,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11篇:煤矿测量员岗位职责[推荐]

测量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测量业务,做好测量工作,为生产服务;

2、担负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确定井上和井下各种巷道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填发掘进前方老塘、积水、边界及巷道贯通的通知单;

3、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给线工作,并定期测量掘进进尺,及时填绘各种工程平面图;

4、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观测观测工作,提出地表及岩移的参数,以便进行保护建筑物及留设煤柱的设计;

5、严格遵守测量规程和有关规定,保证测量资料的精确性,并且测点要有明显标志,内业、外业复测,大型工程要进行设计导线测量和与误差预计等;

6、负责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纸等资料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资料要登册存档,妥善 保管;

7、爱护测量仪器和工具,每季自检校核一次,每日上井后应将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具擦拭干净,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

8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12篇:技术员岗位职责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技术员岗位职责-工程技术员岗位职

职责一: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及上级技术管理制度,对项目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参加施工调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负责制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工艺组织设计,并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4、组织项目各项规划、计划的制定,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成本、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项目部的质量检查工作,督促检查生产班组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6、负责整理变更设计报告、索赔意向报告及索赔资料。

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生产、协调会,编制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8、负责项目各阶段的工程计价、计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签认手续。

9、负责主持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编制,参加竣工验收。

职责二: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全面技术工作,协助经理完成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任务。

2.坚持原则,廉洁勤政,工作以身作则,深入施工现场,平衡协调施工程序,及时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

问题。

3.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对外委设计项目,应首先熟悉图纸,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

4.负责对产品加工、初次维修设备、工程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参加工程验收。

5.负责主导设计新产品,及整理新产品技术资料。

6.负责特殊型材、配件、及外委铸件的技术验收。

7.负责图纸材料配件,月度配件的编制,月度计划提前三天报材料员。

8.负责达标资料的安排、检查、指导,定期回收整理工作,为迎接检查做好资料准备。

9.经常深入现场,解决质量和安全隐患,负责安全质量、竣工验收、旬检查、月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技术员岗位职责技术员岗位职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按时参加范围内的各种会议及各项

集体活动。

11.加强和业务部门的联系,做好技术质料的整理工作。

12.积极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协助项目部经理搞好工作。

职责三: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国家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的制定及报批执行。

三、施工前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防护措施,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负责落实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制定分工种、分部、分项的书面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要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负责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工作。

五、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在施工过程的安全

问题技术措施制定和实施,对上级部门及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六、协助工作负责人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建立、健全施工中的各类技术性纪录,并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工作班人员的现场业务技术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工程施工中全过程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从材料的选型,质量的认定,施工技术的鉴定方法,安全措施的审定及实施等全方位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八、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建立,施工质量的评定。

九、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一定要服从安全的需要,随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组织抢救,协助上级分析调查处理事故。

职责四: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施工图到后,认真对专业图纸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图纸问题,并汇总汇报,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并澄清图纸问题;

2、根据施工内容和要求选择科学经济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并及时编制专业施工技术措施;

3、施工前,根据已审批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队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13篇:煤矿测量技术员述职报告

煤矿测量技术员述职报告我叫范喜平,现年41岁,现任蒋家坪煤矿测量技术员。在过去的一年内,在矿领导和同事的帮助和带领下,按照岗位要求和职责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上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1:主持了蒋家坪煤矿三道斜井的架空人车安装的中腰线标定工作。2:主持了-208提升上山和探煤上山的测量和计算以及中腰线标定任务。3:主持了-500上山与南五提升下山贯通工程的测量和计算任务以及中腰线标定4;完成了2011年度各采区以及副平巷的进度测量,并及时绘图以反映各工作面的情况。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从事测量工作以来,深深感到工作的繁忙和责任的重大,往往重视了这边却忽视了那边,没能全方位系统的开展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所学知识不够全面,遇到复杂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2:还缺乏理论学习。3:理论掌握还不够扎实,理论和实际联系还做得不够好。以上问题,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努力改正。三:今后的打算:通过一年来的的工作总结,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个别工作还做得不够完善。

第14篇:露天煤矿岗位责任制.doc

目录

第一部分: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9 党总支书记........................................15 生产副矿长........................................19 安全副矿长........................................23 总工程师..........................................27 工会主席..........................................31 纪委书记..........................................34

第二部分:副总工程(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总工程师(助理)................................37

第三部分:职能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健康环保部安全生产责任制......................42 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44 安全健康环保部副部长..............................49 安监员............................................52 技术员............................................55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办公室主任........................58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员............................61 资料管理员........................................64 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66 生产技术部部长....................................67

1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71 技术员............................................74 测量工............................................76 煤质化验员........................................78 报表统计员........................................80 储量管理员........................................81 水文地质工程师....................................83 绘图员............................................87 资料管理员........................................89 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91 调度室主任........................................93 调度员............................................97 司磅员...........................................100 设备监测工.......................................102 统计员...........................................105 煤场管理员.......................................107

第四部分:生产服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服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10 生产服务部部长...................................112 生产服务部支部书记...............................115 材料供应副部长...................................118 计划(统计)员...................................121

2 采购员...........................................124 材料保管员.......................................126 火工品库工.......................................128 火工库门卫.......................................130 物资询价员.......................................132 后勤副部长.......................................134食堂管理员.......................................138食堂保管员.......................................141食堂厨师长.......................................143食堂炊事员.......................................145食堂服务员.......................................147食堂采购员.......................................149浴室工作人员.....................................151办公及宿舍区域管理员.............................152办公及宿舍清洁工.................................154锅炉房管理员....................................156第五部分:区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剥离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59剥离队队长.......................................161剥离队副队长.....................................164技术员...........................................168采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713

采煤队队长.......................................172 采剥队支部书记...................................175 采煤队副队长.....................................178 技术员...........................................182 穿爆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85 穿爆队队长.......................................186穿爆队副队长.....................................189技术员...........................................191机电选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94机电选煤队队长...................................196机电选煤队支部书记...............................201机电选煤队副队长.................................204技术员...........................................207第六部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班组长.......................................211剥离班组长.......................................215爆破班组长.......................................219穿孔组组长.......................................223风选生产班长.....................................227风选维修班长.....................................230第七部分: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水源井水泵工.....................................2344

装载机司机.......................................236 推土机司机.......................................238 压路机司机.......................................240 货车司机.........................................242 洒水车司机.......................................244 生产指挥车司机...................................246火工车司机.......................................248爆破员...........................................250警戒员...........................................252空压机司机.......................................254现场保管员.......................................256钻机司机.........................................258钻机电工.........................................260自卸汽车司机.....................................262挖掘机司机.......................................264排土场现场指挥工.................................266机动车维修工.....................................268采剥现场指挥工...................................270给煤机司机.......................................272破碎机司机.......................................274皮带输送机司机...................................277主选机司机.......................................2815

钳工.............................................284 外线电工.........................................287 内线电工.........................................289 架线工...........................................292 群监员和青安岗员.................................294 电焊工...........................................296气焊工...........................................299配电工...........................................302变电所值班人员...................................305机修工...........................................309司炉工...........................................312水暖工...........................................315刮板机司机.......................................318设备管理员.......................................322节能减排管理员...................................325洒水灭尘工.......................................328工具管理员.......................................330集控室操作工.....................................333第八部分:机关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337团委书记.........................................338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396

综合办公室主任...................................340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342 综合办公室干事...................................343 综合办公室收发员.................................344 综合办公室服务员.................................345 机关党支部书记...................................346档案管理员.......................................348综合办公室小车驾驶员.............................349财务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350财务劳资部部长...................................352财务副部长.......................................357会计.............................................361出纳.............................................366劳资副部长.......................................369劳资员...........................................37

1第一部分

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 8

矿长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职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再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第3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定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5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9 第6条 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7条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8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9条 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要求。第10条 每周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第11条 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2条 在本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3条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4条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第15条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16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治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

10 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相对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17条 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额定能力生产。

第18条 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第19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第20条 积极加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

二、责任追究

第21条 未依照有关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矿长的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第22条 未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矿长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23条 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4条 未及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矿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矿长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矿长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6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2 第27条 煤矿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治理、劳动保护、健康检查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对矿长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28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擅自提高开采上限、超额能力生产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煤矿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或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矿长应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0条煤矿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矿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1条违反相关法律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排不适宜上岗人员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时,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未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或未组织实施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不能够充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影响到安全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不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未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或安排

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矿长负主要责任。

第36条煤矿企业未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长负直接

13 责任。

第37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以后,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未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对煤矿相关责任人处罚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39条未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或故意报告虚假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在副矿长直接负责的事故中,矿长负领导责任。第41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42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造成管理空岗的,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43条未对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4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书记是煤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配合矿长组织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监督检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各科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3条 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4条 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总结部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第5条 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煤矿各副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第6条 积极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7条 掌握煤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15 第8条 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9条 经常检查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党总支书记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党总支书记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

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

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 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16 第13条 煤矿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或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党总支书记负主要责任。

第14条 煤矿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党总支书记负重要责任。

第15条 煤矿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的,党总支书记负重要责任。

第16条 不及时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党委书记对导致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未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党总支书记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党总支书记应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党总支书记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在矿长负直接责任的重大事故中,党总支书记负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21条 未经常检查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且未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党总支书记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

17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党内处分和经济处罚。

生产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机电、运输、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副矿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 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4条 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第5条 组织编制各专业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 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第7条 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

第8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9 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

20 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13条 对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4条 煤矿在原煤生产过程中未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分管的有关部门工作不协调,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生产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17条 未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填领导小组,或在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填时未及时进行指导,发生事故的,生产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未及时编制原煤生产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或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不能够保证按照安全投入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分管的职能部门、区队,安排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生产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生产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21 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在分管科室、区队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生产副矿长负领导责任。

第2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条 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5条 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6条 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惩细则。

23 第7条 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第8条 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第9条 监督煤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10条 负责组织开展、监督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11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3条 组织、协调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程序,带头经常检查。

二、责任追究

第1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5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

24 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6条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不适应工作需要,未及时向矿长提出建议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严格审查、及时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安全副矿长负重要责任。

第20条 未及时监督煤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安全副矿长负主要责任。

第21条 未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安全培训,或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安全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25 第23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在分管部门领导人员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安全副矿长负领导责任。安全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中未及时组织、协调的,同时不经常带头检查,第2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剥离、机电、运输、防治水、救护等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组织编制煤矿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3条 组织编制煤矿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第4条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第5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第6条 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7条 按时参加矿长、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

27 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第8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第9条 负责督促、检查辅助救护队的技术管理和装备、设施的配备、日常训练及值班。

第10条 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第11条 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12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3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4条 积极参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各环节工作,在技术上提供保障。

二、责任追究

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总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6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工程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7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18条 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19条 组织编制的煤矿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不合理,或在组织救灾演习过程中发生意外,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煤矿生产技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接续失调,造成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工作面作业规程违反有关规定,审查中没有发现的,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23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辅助救护队的技术管理混乱,装备、设施配备情况

29 达不到应急需求,日常训练和值班情况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未尽到督促、检查职责的,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够指导应急救援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总工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未参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各环节工作,且在技术上未提供保障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工会主席

工会主席是煤矿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主席应积极配合、监督矿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监督矿长开展安全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必须代表广大干部职工,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3条 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第4条 经常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监察活动,不断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 经常深入现场,监察、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第6条 监督煤矿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7条 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干部职工进行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的保险。

第8条 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矿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31 表决。

第9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第10条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11条 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强化“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12条 抓好工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 没有对矿长等负责人进行有效的群众监督,在矿长负直接责任的重大事故中,工会主席应负主要责任。

第14条 煤矿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不能够有效的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不能够有效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从业人员进行工伤、养老、医疗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的保险,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未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未健全群众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工会主席应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未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导致工会对煤矿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的,工

32 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工会主席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在分管科室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工会主席负领导责任。

第22条 未抓好工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工作的,工会主席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纪委书记

纪委书记负责紧密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的指示、决议。

第2条 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党委决议。

第3条 负责纪委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召开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充分调动纪委一班人的积极性,认真做好纪委工作。

第4条 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和上级文件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矿的贯彻执行。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

第5条 组织召开纪委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讨论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第6条 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按时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第7条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总结纪检工作经验,经常督促、指导、检查纪委办公室和基层纪检工

34 作。

第8条 负责对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与监督。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的党的纪律情况,特别是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

第9条 参与本矿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对本矿干部的考评以及奖惩工作。

第10条 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组织领导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第11条 做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理论,不断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搞好纪检干部的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第12条 严格监督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办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或造成事故,进行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

副总工程(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副总工程师(助理)

副总工程师(助理)是各项专业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各项工作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副总工程师(助理)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副总工程师(助理)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搞好本矿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 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3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方案及接续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煤矿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4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

第5条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副总工程师(助理)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6条 协助总工程师对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审批。第7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37 第8条 参加工作面投产验收。

第9条 对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10条 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第11条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的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维修计划,确保机电、运输系统正常、安全运转。

第12条 在采区、工作面投产验收中,确认机电、运输系统合理、可靠。

第13条 积极参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各环节工作,在技术上提供保障。

二、责任追究

第1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副总工程师(助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5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副总工程师(助理)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6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17条 副总工程师(助理)按照分工对煤矿的各项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8条 煤矿各项技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副总工程师(助理)应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各项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的措施不合理,副总工程师(助理)负主要责任。

第20条 工作面作业规程有明显不足或缺陷,审查中没有发现的,副总工程师(助理)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未按规定检查工作面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副总工程师(助理)负主要责任。

第22条 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及时组织制定、补

39 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副总工程师(助理)应负主要责任。

第23条 副总工程师(助理)对煤矿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方面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4条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副总工程师(助理)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未对机电、运输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不经常检查机电、运输系统技术管理工作,副总工程师(助理)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副总工程师(助理)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副总工程师(助理)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未参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各环节工作,且在技术上未提供保障的,副总工程师(助理)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部分

职能部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安全健康环保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健康环保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

第1条 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条例。

第2条 经常深入一线掌握安全情况,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意见,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3条 对于排水、穿孔、爆破、运输、边坡管理、风选系统等,要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第4条 经常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好各类安全活动。

第5条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第6条

参与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查、实施。

第7条

统计分析事故,定期研究事故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8条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规程学习,并检查学习情况,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9条

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奖罚分明公开、公正。第10条 做好培训办证工作,坚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2 第11条 做好工伤登记、职业病鉴定和安全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第12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第13条 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14条 根据**集团和矿业公司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搞好本矿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第15条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做好环保工作。

43 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

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必须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安全副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健康环保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考核。

第3条 参与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的审查。

第4条 参与其他单位编制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措施审查。第5条 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施工中安全资金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第6条 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副矿长提出具体意见。

第7条 加强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察,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

第8条 制定并组织落实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第9条 组织生产从业人员培训上岗。

第10条 组织、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第11条 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

44 第12条 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13条 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做好安全例会、安全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存档管理,提出具体意见。

第14条 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第15条 及时汇总、总结安监员的工作情况。

第16条 保证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17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剥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8条 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第19条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第20条 参与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查、实施。

第21条 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22条 监督矿安全设施、设备、仪器(表)的使用及采剥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23条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工作。第24条 参与和组织实施环保建设。第2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45 第2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的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对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从业人员开具虚假证明;

(六)发现有生产从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培训上岗不加以制止;

(七)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售、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八)由于安全技术培训质量差,误导职工造成事故,给安全生产带来影响;

(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

第2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的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9条 未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0条 在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参加的煤矿有关设计审查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相应责任。

第31条 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 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矿长提出具体建议的,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未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组织安全检查的,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 未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致使安全检查工作脱节,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 煤矿安全管理系统工程不能够有效的运行,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安全健康环保部部

47 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 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督察)、审查中,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3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48 安全健康环保部副部长

安全健康环保部副部长应积极协助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全健康环保部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 按照分工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安全健康环保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考核。

第3条 按照分工要求参与其他单位编制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措施审查。

第4条 参与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第5条

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第6条

参与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

第7条

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8条

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健康环保部部长提出具体意见。

第9条

加强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

49 况的监察,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

第10条 参与组织安排生产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

第11条

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12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剥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3条

及时向部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健康环保部副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的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按分工要求未对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

第16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

第15篇:技术员岗位职责

技术员岗位职责

现场技术员是一名受项目经理委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担任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技术问题进行管理、指导项目部施工的重要工程技术人员,应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现场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和公司内部质量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二、熟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技术标准。

三、负责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四、编制分部(项)技术交底书,召开技术交底会,指导并安排各种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

五、配合质检员做好质量检查评定总结工作。

六、配合做好原材料试验工作,试验不合格不许使用,对原材料进场要进行全部检查。

七、进行量化管理,做好阶段性材料分析,及时办理班组结算。

八、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坚持以数据为依据,实行科学管理。

九、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的动态管理检查,完成项目经理及公司指定的其他技术任务。

露天煤矿测量人员岗位职责(共4篇)

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共8篇)

煤矿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

露天煤矿岗位职责

测量技术员工作总结

本文标题: 露天煤矿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共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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