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采血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第1篇:产前筛查人员岗位职责
产前筛查人员岗位职责
1、应具备从事产前筛查技术要求的资质和相应条件、专业能力和经验,熟悉产前筛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严格按照有关各专业流程和方案工作。非本机构人员不得在本机构从事产前筛查技术。
2、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不以权谋私,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筛查技术,不得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保证所有筛查病例能落实后续诊断。应当向有指征的孕妇提供产前诊断信息并建议进行产前诊断,向有指征的对象建议进行遗传咨询。
4、所有进行产前筛查的病例应在本机构内实施。实施产前筛查必须符合保密、知情和自愿的原则,签订知情同意书并登记备案。
5、对所有产前筛查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进行追踪。
6、尊重病员的隐私权,对实施产前筛查的所有病例予以保密。
7、不得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技术。
第2篇: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产前筛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应具备从事产前筛查技术要求的资质和相应条件、专业能力和经验,熟悉产前筛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严格按照有关各专业流程和方案工作。非本机构人员不得在本机构从事产前筛查技术;
2、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不以权谋私。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筛查技术,不得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3、保证所有筛查病例能落实后续诊断。应当向有指征的孕妇提供产前诊断信息并建议进行产前诊断,向有指征的对象建议进行遗传咨询。
4、所有进行产前筛查的病例应在本机构内实施。实施产前筛查必须符合保密、知情和自愿的原则,签定知情同意书并登记备案。5、对所有产前筛查应保证资料的完整和进行追随踪。6、尊重病员的陷私权,对实施产前筛查的所有病例予以保密。7、不得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技术。
产前诊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职业道德行为,严禁向病人索、拿、卡、要和以医谋私。
二、严禁非医学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三、所有操作必须在孕妇及其家属了解该技术的目的、局限性和风险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四、所有操作必须按常规进行,手术操作后应做好手术记录。
五、染色体核型分析报告,须由2名经认证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审核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产前诊断适应症: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患有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者或特殊致畸因素接触史者。七、产前诊断时间。
1、早孕绒毛采样检查应在孕8-11周进行。
2、羊水穿刺检查应在孕16-21周进行。 3、脐血管穿刺检查应在孕18-24周进行。八、穿刺禁忌证
1、术前感染未治愈或手术当天感染及可疑感染者。 2、中央性前置胎盘或前置、低置胎盘有出血现象。3、先兆流产未治愈者。
4、术前两次体温检测高于℃暂缓。 5、凝血功能障碍有出血倾向者。6、羊水过少。
遗传咨询医师岗位职责
1、遗传咨询医师应态度亲和,密切注意咨询对象的心理状态、并给予必要的疏导。
2、遗传咨询医师要全面了解咨询对象的情况,详细询问咨询对象(年龄、居住地区、民族)家族遗传病史、医疗史、生育史、婚姻史、环境因素和特殊化学药物按触及特殊反应情况。收集咨询者的家系发病情况,绘制出家系谱。3、遗传咨询师应尊重咨询对象的陷私权,对咨询对象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保密。4、遗传咨询师根据确切的家系分析及医学资料、各种检查化验结果,诊断咨询对象是哪种遗传病或与哪种遗传病有关,单基因遗传病还须确定是何种遗传方式;
5、遗传咨询医师必须对跗病再现风险作出估计,并预测后代可能的再现风险度,并预测子代患病风险,使用科学的原理用科学的语言解释风险。
6、遗传咨询师应根据子供可能的再现风险度,建议采取适当的前前诊断方法,并阐明种各产前诊断技术应有的有效性、局限性、所进行筛查或诊断的局限性、风险和可能结局。
7、遗传咨询医师必须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在咨询过程中尽可能提供客观、依据充分的信息,尽可能避免医师本人的导向性意见,尽可能让咨询对象了解疾病可能发生的风险。
8、遗传咨询医师应向遗传咨询对象提供结婚、生育或其建议。 生化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筛查技术。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性、关心和体贴病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
5、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不得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
超声诊断医师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不得社施任何非医疗目的产前筛查技术。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
5、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不得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
产前筛查检验人员工作职责
1、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的发生。2、严格执行产前筛查操作规程。
3、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产前筛查检验技术水平。
4、及时反馈产前筛查信息,对阳性结果做好登记。 5、参加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工作。
产前筛查人员行为准则
一、对筛查的孕妇进行筛查目的、检出率、假阳性率及意义的告知。 二、在孕妇知情自愿基础上签字并采集孕妇相关信息。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四、将筛查高危结果及时告知孕妇,进行结果解释和给予相应的医学建议,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对筛查高危孕妇,在未做出明确诊断前,不得随意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
六、对筛查对象进行跟踪观察,直至胎儿出生,并将观察结果记好。
第3篇:无创产前筛查采血操作规范
附件3 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
21、T
18、T13)检
测样本采集手册
一、受 检 者 准 备
1.检测对象:孕周范围为孕12-24周的孕妇。
2.采样体位:坐位取血,且在采血前患者需要有10分钟时间稳定自己的体位。
【注意事项】
要求受检孕妇先进行B超检测,确认胎儿为单活胎。
采血前24小时内避免运动和饮酒,不宜改变饮食习惯和睡眠习惯。
二、样 本 采 集 前 准 备
1、知情同意书签署:送检医生与受检者及其家属作良好沟通,告知该检测的重要性、临床意义及潜在的风险,并指导受检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孕周大于24周并坚持要求进行该检测的受检者,由送检医生指导其签署知情同意书补充条款。
2、送检单填写: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使用正楷字体,字迹清晰,填写完整。
3、送检单必填信息:送检单位、送检医生、采血日期、受检者姓名、年龄、孕周、B超检查结果、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4、信息核对:仔细核对送检单和受检者的基本信息,确保一致;检查受检者是否按照医嘱准备,并向其解释操作目的以取得配合。
5、样本标识:在采集管、知情同意书、送检单上贴上样本唯一条码,并注明受检者姓名、年龄、孕周、检验项目等信息,确保与送检单一致。
1 【注意事项】
1.粘贴条码标签时,应使条码与采集管的管长平行,字母朝管口方向,避免以环绕管壁粘贴的方式使管周被遮挡,而无法清晰看到管内样本情况。(条码7个,分配:患者一个、采血机构一个、保健所3个、保健院一个、检测中心一个)
2.样本采集后使用的条码必须为抗冻条码,并且粘贴牢固,确保在运输、检测、储存过程中不会脱落或字迹模糊不清。
三、样本采集
1、采样器:医用一次性采血针、10 mL EDTA抗凝管、灭菌棉签、止血带、消毒液。
2、采集操作:
全血标本的采集—使用普通的10mlEDTA采血管:
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10 mL孕妇外周血,采血后请立即缓慢颠倒6次使血液与管内成分混匀(如图1),拖延颠倒混匀时间可能会造成检测失败。混匀后立即放直立于4℃冰箱内,并在6个小时内进行血浆分离。按照无创产前检测血浆分离要求操作(见附件),分离后样本放入-20℃冰箱储存。血浆样本需在0℃以下冷冻运输,不应超过72小时
图1.颠倒混匀示意图
【注意事项】
1.不可使用肝素抗凝的采血管进行取样.。
2.颠倒混匀时动作应轻柔,防止溶血,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 3.禁止将普通EDTA抗凝样本和血浆样本在室温状态下放置。
4.全血离体后必须在6小时进行血浆分离,防止母体有核细胞破裂,增加检测背景,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未采血的Streck Cell-Free DNA BCT储存温度为18-25℃,禁止将已采血的Streck Cell-Free DNA BCT 存放于4℃或以下。
四、标本递送
1.甲方采集血标本后,4小时内连同送检单、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补充条款(如适用),该部分资料医院均需留有备,一同送到旗县区约定的标本收集机构(有
能
力
分离血
浆的医疗机
构进行血浆分离及保存。(血浆分离操作见附件)
2.血浆样本应保存于标准的 2mL EP 管,并用封口膜密封管口,以防止样本溢出;
3.寄送包装箱应为壁厚 6cm 以上的硬质泡沫箱,泡沫箱内容量视样本量可适当调整;
4.血浆样本寄送采用干冰运输,寄送所用的干冰量为 10 公斤/2-3 天,15 公斤/4-5 天,可根据运输时间长短适当增加用量。保证样本到达生产地,干冰有剩余。
5.将复核后需寄送的血浆样本及收集的白细胞管放入冻存盒内,并用保鲜袋将冻存盒封好,所有将纸质送检单、知情同意书装入自封袋中封好,置于泡沫箱内最上层
6.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到旗县约定的标本收集机构收取标本)
3 附件
血 浆 分 离 步 骤
一、低温离心
血样离心(15min):将采血管按编号顺序放入离心桶中,用托盘天平严格配平,将配平好的离心桶放在位置相对的吊篮中,设置离心机“xg:1600xg,tem:4℃time:10 min,ACC:5。按“star”开始第一次离心,并在血浆制备中“第一次离心”下打“√”。
在离心10分钟内做其他准备工作:清洁超净台,给垃圾桶套上黄色医疗垃圾袋、准备2ml无菌EP管,根据每份血样3个2mlEP管准备,将EP管的开口朝内放到双面板上,同一血样标记相同的标号
1、1、1、2、2、2……20、20、20。同样标号的管子并排放置,根据标号顺序依次排列。
分离血浆:离心完成后从离心机中取出样本,此时样本分为三层,下层为红细胞层,中间为白细胞和血小板,上层为我们所需要的血浆,将采血管按编号从小到大顺序放到采血管架的相应位置。用移液器将上清液移到与采血管编号对应的其中2个EP管中,每管2ml共约4ml。
吸取白细胞层:血浆分离后吸取中间白细胞1ml到与采血管编号对应的另1ml个EP管中(贴上与申请单一致的条形码)。
【注意事项】
血样离心后已经分层,从离心机中取出时要轻拿轻放,不可倾斜采血管,避免破坏分层。
吸取血浆时吸头要垂直伸入采血管,从液面下3-6mm处吸取,接年白细胞层时要缓慢吸取,为确保不吸到白细胞层,可留有3mm左右血浆不吸。
吸取白细胞层时,需将吸头贴近中间层缓慢吸取,避免吸取过多的红细胞和血浆。
二、高速离心
血浆离心(15min):将EP管中体积接近的血浆放在微量台式离心机转子的相应位置,盖上离心机黄色内盖,并通过向上提内盖确保盖好,设置离心机参数“xg: 6000xg,time:10 min,按“star”开始第二次离心,并在血浆制备中“第二次离心”下打“√”。
在离心的10分钟内做其他准备工作:根据每份血样4个无菌2mlEP管准备,将EP管的开口朝内放到双面板上,同一血样标记相同的标号
1、1、2、2……20、20。同样标号的管子并排放置,根据标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提取上清液(30min):吸取离心所得的上清,即得到较为纯净的血浆,将血浆按每管不少于1ml分装于对应编号的2mlEP管中(EP管上贴上与申请单一致的条形码)。
血浆QC检测(2min):审核血浆的体积与溶血情况,血浆体积少于2ml判定为不合格;根据《样本接收规程》中溶血标准判断是否溶血,如溶血则为不合格,需要重新采集样本。不合格样本需在《血浆制备单》的备注栏中注明此样本的不合格信息,并在LIMS系统中填写不合格及不合格理由,然全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发送重采血报告。
【注意事项】
分装血浆时,需将同一样本的血浆分装在具有相同标号的EP管内,切勿弄混。
吸取血浆时,可从沉淀物的对立面缓慢吸取,避免吸头沾到沉淀或吸到沉淀。
三、血浆样本保存
血浆分离后与白细胞管立即低温保存,一周之内-20 ℃条件下暂存:长期保存需置于-80 ℃冰箱中。血浆不可常温保存。
血浆样本避免反复冻融。
送检样本合格标准
1.外观:要求样本保存管完好,无裂管、开盖等泄漏或样本外溢情况。2.样本体积:孕妇外周血5 mL,血浆样本量要求不少于2 mL。
3.样本质量:无污染、溶血现象(轻微溶血呈淡粉色、中度溶血呈粉红色、重度溶血呈红色及深红色)。
样本信息:要求样本有对应的信息完整填写的送检单,管壁具有样本条码、受检者姓名、年龄、孕周等信息,确保与送检单上一致。
结果报告
乙方接到标本后,21个工作日出具报告。
第4篇:产前筛查检验人员工作职责
产前筛查检验人员工作职责
1、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的发生。
2、严格执行产前筛查操作规程。
3、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产前筛查检验技术水平。
4、及时反馈产前筛查信息,对阳性结果做好登记。
5、参加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工作。
第5篇: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人员职责及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采血人员职责及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采血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应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取得书面同意。
2.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信息登记真实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3.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采血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在5个工作日内递送至市新筛分中心。
4.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5.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6.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7.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以备查。
附:血片标本采集要求及保存、递送流程
血片标本采集要求及保存、递送流程
清洗双手佩带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用75%乙醇消毒皮肤
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mm
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4个血斑
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取采血部位使其止血
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
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置2—8℃冰箱中保存
在5个工作日内递送至市新筛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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