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第1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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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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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初读第一遍,觉得很肤浅、庸俗、不可思议,自小就受儒家思想教育,宣扬欲望是格格不入的,情节是一个名叫托马斯的医生去乡下诊疗,在酒吧遇到一个侍女特蕾莎,从此,两个磕磕碰碰走在一起,同时画家萨宾娜是托马斯情人,而萨宾娜与大学教授弗兰茨也是情人关系。一言蔽之:四人之间的感情纠葛。
再读,梳理小说情节,它是我所阅读中最独特的逻辑构思小说,以蒙太奇方式,跨越时间、地点,同一件事在不同章节中以不同侧面反复提及。
同时,要了解小说情节发生在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时期为时代背景,发生的“布拉格之春”事件,以及“两千字宣言”,等等,从不同侧面描绘出捷克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
一遍遍深读,把主要事件串珠在一起,联系小说主人公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生活遭遇,就有了如下认识:
特蕾莎属于生命之重人物,她对爱情的忠贞与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在幸福之中充盈着忧虑,不断考验着丈夫是否依然爱着她,在生命之重压力之下,蕴藏着无尽的悲哀和孤独,将精神寄托于卡列宁——卡列宁的微笑那一章写的很美好——卡列宁的离去让人感觉所有的一切生命都虚无缥缈,空荡荡的,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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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烟
托马斯是一个生命之轻人物,对女人具有强烈猎奇心理,对性的追逐,不断给特蕾莎带来巨大伤痛,其实,托马斯内心深处对特蕾莎蕴藏着深深的爱,人性的肉体与灵魂两重性矛盾凸现出来。托马斯对希腊神话俄狄浦斯人生故事引发思考,并将看法投向颇有尖锐的杂志,在读者来信中刊发了,他不断受到各种压力,但拒绝收回刊发的思想,因而他失去医生这份工作,最后远离尘嚣、逃避现实,与特蕾莎居住于清净、安宁的乡村之处。
萨宾娜是具有强烈的背叛现实、争强好胜、富有激情生命之轻人物,萨宾娜人生的主题在反复出现、重演、修正和延展,她脚下如同一条漫长的背叛之路,每一次新的背叛,就像一桩罪恶又像一场胜利,时刻在诱惑着她。最初背叛父亲(禁止爱情),共产主义艺术(禁止毕加索),丈夫(一个平庸的演员),爱情(托马斯、弗兰茨)。莎比娜在背叛中度过了一生,每一次的背叛都令她激动不已。这种循环往复的背叛所带来的重,是她满心喜欢的,也是乐于承受的。但是,当她背叛了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以后,她已经没有多少可以背叛的了。背叛的终极就是虚空。
弗兰茨是个聪明、正直、善良却又充满软弱之人,对富有激情的萨宾娜充满好奇,陷得无法自拔,通过萨比娜获得了新生和自由,他满足了尘世间情人愿望,但缺少天堂之爱。他从从某时刻开始对自身灵魂的拷问与修正,试图摆脱原有的“级",最终步向“宿命”的覆灭。
这部小说是米兰昆德拉以生命轻重二元论来观察世界,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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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诠释生命的真谛。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序言
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种大众可以分享的东西…就是把既定模式的愚昧用美丽的语言和情感把它乔装打扮,甚至自己都为这种平庸的思想和感情洒泪。
只有必然,才能沉重,所以沉重,便有价值!
第2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范文一:
人生离不开“轻”,“轻”是人留恋的终极原因,比如:爱情,友谊,音乐,欣赏大自然,艺术创作等这些对生命本身的享受。在这方面做的最好的是徐志摩和三毛。他们喜欢自由,追求友谊,爱情和童真。他是懂的享受生命本身的人。
人生离不开“重”,“重”给人能带来充实,在“重”的圈子里,人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能从其中感到心灵充实的幸福,人会在人的本质力量化过程中发现自己,肯定自己,为自己自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过这样深刻的体验,比如:当我们站在领奖台上,我们心中洋溢着喜悦之情,我们会通过“奖牌”看到我们的本质力量,我们会体会到被众人肯定后那种精神上无限的幸福。所以“重”在我们人生中是不可缺少的。
人生除了“轻”与“重”外,还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也可称为“沉重的轻”。所谓“沉重的轻”,是指人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感到无聊、空虚、寂寞、孤独等难以承受的感绪和纠缠在精神之中解不开的死结而引起的否定性的痛苦的感受。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那本书中,提到托马斯在开始离开他的妻子特丽莎的几天里,托马斯确实获得了自由。他又回归到了单身汉的生活,整天可以呼吸令人心醉的自由气息。但是不久,失去责任的“轻”就让托马斯难以承受,他发现自己原来更需要承担家庭责任的这份“重”。沉重的轻”是人生的一个困惑,君不见大多数无所事事的富人经受着难以言表的烦恼,君不见杰出影星翁美玲因不堪忍受爱情中的“沉重的轻”而自杀身外亡。君不见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病来源于想不开的“沉重的轻”。“轻”、“重”、“沉重的轻”使我们明白了人应该这样的活着:一边疯狂的赚钱,一边疯狂的花钱,挣多少,花多少,只要开心幸福就好。因为这样的人生观可以恰倒好处的把“轻”与“重”结合起来,使人既享受了生命本身,又实现了人的本质力量。让人感到充实平静。它是一种非常切合实际的哲学生活观,试想一下,人世间一切事物都在变,没有一件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一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了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的面对死亡。所以我喜欢诗人兰坡的诗:人生一边赶路,一边观花。因此,在这快节奏的社会里,我们就应该一边学习,一边工作,一边娱乐。我们的人生需要在同一生活段完美地把学习工作娱乐结合起来。在生命的过程中来体验幸福,追求幸福
范文二:
最近,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者对人生命运与价值的思考,使我深受启发,像解开了一个困扰在心中多年的迷团,顿开茅塞。我长嘘了一口气,不由地感叹:人生原来如此美好又是如此无奈!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这种痛苦源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把握。世界上许多人都在按自己的方式努力追求,而生命正是因为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无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都在无休止地重复着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一直在固执地拒绝着“媚俗”,对爱情的追求也是如此。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特丽莎,但不愿做家庭责任的附庸,更不愿像别人一样甘于平淡地生活,去爱。他用很不负责任的不得已的方式向情人表明:我爱你,但我不属于你!他不断地与别的女人偷情,迫使所爱的人不固守自己,能给自己自由。可是,当他感到了自由,感到了失去责任的“轻”的时候,很快变得空虚难忍,他发现,承担一份家庭责任的“重”对生活本身何等重要!
追求爱情如此,对物质对事业的追求也同样如此。萨宾娜是一位画师,她坚决反对“媚俗”,认为坚持人的个性是最主要的,反对用不择手段的方式去追求金钱和名誉。可是,当国家**,她被迫逃亡到异国他乡生活没有着落时,也只好接受他人的同情,用高价卖出她的那些画得并不出色的画,赚取较高的利润。她亲眼看到,人们聚会、游行,反对战争,声援弱者,这是极端消除了个性的行为,这是“媚俗”,但这又是爱国、正义之举,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人要是天生就具备了“轻”的一切条件,又会怎样呢?弗兰茨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他出身良好,才华出众,有稳定的事业与家庭,颇有名望。该有的都有,而且来得很容易。但是,他觉得生活太“轻”,他同样不能忍受,他强烈地向往反抗,向往在苦难中挣扎奋斗呐喊的那份激情。于是,他糊里胡涂地参与游行、示威、呼喊,令人难堪的是,一切努力像堂吉阿德愚蠢地与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
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米兰昆德拉感到,也许这种“追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我想起了《红楼梦》中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银忘不了。终身只痕聚无多,待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这首《好了歌》,寓意是“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它暗含了西方悲观哲学家们持久的坚持:存在即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
而世界上有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意识不不到生活的荒谬性,“反认他乡是故乡”,没有悟透“好”和“了”之间的真谛,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我们身边的人生,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为了“金钱”,为了“娇妻”,为了“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一切是一场“空”!
恰如《圣经》中所描述的:“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中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
这种被动的“了”,不是好,是叹息,也是讽刺,是对那么多“忘不了”的人们的致命讽刺。人在欲望中挣扎,永远不得解脱,差不多是“把石磨套在脖子上,丢到海里”,在欲海中持一块磨盘而活,可悲,可叹的人生啊!
可是,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永不停止奋斗的脚步。正如明朝诗人杨慎在《三岔驿》中写的:
三岔驿,十字路,北去南来几朝暮。
朝见扬扬拥盖来,暮看寂寂回车去。
今古销沉名利中,短亭流水长亭树。
大街小巷,长亭短亭,碌碌红尘,人来人往。得意之徒,失意之人羁绊于名缰利锁,永远在奔波劳碌,没有谁能真正停下来。
也许,这正是人生的悲剧所在。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意义”和“满足”,正如在“三岔驿,十字路”上“扬扬拥盖来”的得意之人。但实际上,盲目的动力最终只能造就出一代又一代盲目的自我,看起来似乎幸福,却是本质上的空洞。特别是,当“追求”本身都值得怀疑时,人生便会陷入彻底的空虚中,失去任何“重”压的人生之“轻”,使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自我便无法再支撑了。人生的命运都是如此无奈,如此令人愤怒。
人生是如此无奈,一心想羡慕神仙,想摆脱功名、金钱、娇妻、儿孙之“重”的困扰,但生命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生生世世在这个永恒的悲剧中重复,再重复。
既然如此,人到底应该怎么面对这似乎无法摆脱也似乎无法选择的生存处境呢?
中国作家林语堂在《中国人》中认为:既然人的“追求”和追求后的“满足”都是一种空虚,那么,“回归自然”是一切美和幸福的永远源泉。人的一辈子应该考虑如何怎样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谋划如何发展;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尽情享受,而不是去奋发劳动;应养精蓄锐以备他日之不测,而不是发挥自己的精力。
同样的困惑在法国散文家蒙田心中也同样存在,但他反对虚无主义,提倡人总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他在《蒙田笔记》中认为:“糊涂的人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本身违背了生存的意义。生活乐趣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不是任何外物的影响。只有自己才是生命的主宰。我们的生命是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占据、约束心灵,心灵就会到处漂流,入于幻想的空泛境域里。灵魂没有目标,就会丧失自己。即使在闲逸时,也不能让灵魂丧失目标,要不然,最终会导致无数妖魔、怪物,无次序、无目的,一个个接踵而来。”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
看来,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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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在一边不满于这偶然性的人生时,却一边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生命正是由这一个个轻浮虚幻的巧合所组成的特殊事件而堆积组成的(或许,你的梦想本当一位艺术家,作家;可最后,却因种种巧合成为了我的阅卷老师。)也许只有死亡,才是必然的。而我又想到了金圣叹批《西厢记》:几万万年月皆如水逝,云卷风驰电挚,而疾去也。”笔锋一转,写道“既然天地偶然生我。”,那么“未生已前非我,既去已后又非我也,然则今虽犹尚暂在,实非我也”。于是,“以非我之日月,误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而供我之挥霍可也。”是了,人不再是中心,生命不过是宇宙运转几万万年月的偶然产物罢了,这生命实质之轻溢于言表。在面对生命的重大选择时,芸芸众生不过是被环境、利益等等的外界因素推着向前罢了,有多少人有着贝多芬式“非如此不可”的信念呢?
我相信这种信念是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赋予我们的使命。正如
2---但事实上,这样的生活也绝非他想要的,他时常沉思于一句德国谚语:“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活过。”只有一次的人生,用于享受也无法通过经验对比得知对错,毕竟追求不平凡往往是平凡的,反之,追求平凡就显得那么不平凡了。然而这种平凡并非是托马斯那样的放纵享受。如果想要生命不朽,就必须创造自己独立的人生价值,如果在此同时又不愿被世间的媚俗所感染,那就要向尼采说的一样:“个体必须始终在社会中挣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致幻灭”。那么这种超脱于媚俗的平凡就是像杨绛先生一样“无名无位自在”的平凡,超脱于世俗之外,又有着贝多芬式的非如此不可。这样的人往往有着平凡的,淡然的心态,也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所想要的。相信他们的平凡,他们的执着,他们对自己的理解,会让他们在这宇宙的小小一角奏响生命的凯歌。
这轻飘的生命,充满了偶然与虚幻,回不到过去看不见未来,刚刚看破滚滚
4---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对应这本书的就是“字字珠玑”,小说中几乎每句话都包含深刻的哲学思考。在关于人生的轻与重,灵与肉,忠诚和背叛,事业和爱情,理想和现实等等逃不开的人生意义问题上都有入木三分的思考和诠释。
何为生命之轻?生命不管是长或者短,对于每个人来说在任何时候都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你永远无法知道你没走的那条路会讲你带向何方,人生如果是作一幅画,那么“生活就是一张没有什么意义的草图,最终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如果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当然也可以说根本没有生命”,这就是生命之最轻;生命失去独立性,一不小心我们的人生就会活到了别人的口水里或者成为别人生命无意义的延续那么生命就成为无意义的轻。
同时,生命也是沉重的。无法逃避的责任、纠缠不清的感情、永不满足的欲望、“必须如此”的执念、潜藏深处的同情共同构成了生命的沉重。
6---但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无法逆转的,特丽莎逃离了母亲的世界,但是一直在梦中充满恐惧。
书中关于女画家萨宾那和其情人弗兰茨的“误解小词典”,也很有意思。弗兰茨的经历让他认为“忠诚”是自己最看重也是自己所具备的最重要的品质,而对于萨宾那来说,小时候严格的按部就班的家庭让其心灵深处最大的需求是“独立”,也就是意味着抛开所有旧秩序的“背叛”对萨宾那最有吸引力。其实每个人的行为模式就那几种,我们只是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人身上重复着几种模式而已,如同萨芬娜一生一直在实践各种形式的“背叛”一样。
不想再写了,这本书是大师之作,我的诠释再多再好也不如读原著来的好。何况如果只是读哲学的理论那是非常枯燥乏味的,所以作者借助小说的题材传递了众多的哲学思考,所以,去读原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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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000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000字
生命的永恒轮回与生命的一去不返,形成了生命的轻重两极.“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轻也好,重也好,生活本来就是一杯苦咖啡,香醇中掺杂着苦涩.一个人活着,无论外界的环境是多么的恶劣,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都不是生命的绝境地.昆德拉在小说中提出了一些人类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在哲学上可以说是无法解决的,但至少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方法缓和矛盾,不至于造成更大的危害.其实,对于这些问题,昆德拉本人也非常困惑.这种困惑时时在小说中体现出来,他与那些人物符号一起,跌入了自己设定的圈套.他把生命中选择的意义全盘否定,只是为了证明生命之轻.所以,这本小说也只是提出了一系列哲学问题而已.应该如何面对这些问题?书中根本没有提供任何的答案.想起昆德拉对生命的宣言“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得以无限的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永恒的轮回是一种神秘的想法,生活中总有太多的唏嘘感叹,说不上为哪般?不仅荣耀,事业爱情,加之鸡零狗碎,时间一过扬起的尘土便尘封满处,托马斯和特雷莎始终走不出死亡的轮回,萨比娜始终选择漂泊地把一个个城市甩在背后,弗兰茨或许是毫无意义的死都承担着对生命本意的解释,尽管荒诞离奇,在轮回的高度上来说,却是如此的合情合理,如果说他们,甚至我们,此生的每一件事都在前生有个经历,来生有个重复,托马斯还会选择那个像是从上流漂过来给他的特雷莎吗?还会再驾着那辆汽车走向黄泉吗?弗兰茨也许会安分守己的当好老师,我们呢?不会再有错误的选择,不会再忽视周遭遗失过的美好,生命在设想中一步步的前进,平淡的像一张白纸,这也许就是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获得了永恒,却像耶稣一样,背负着十字架,无法承受.作者认为,生命是轻的,轻得无法承受.它就像一幅草图,甚至连草图都不是,因为无法作任何的修改.既然如此,我们将选择什么呢?沉重还是轻松?其实,书中的人物都始终在沉重与轻松之间作出选择,但他们又根本无法对生命之轻作任何的改变.既然生命只能在摸索中前行,不能承受生命之轻,能做的无非就是将重量扛在肩头,在选择中把仅此一次的生命画写完整.也许,当我们义不容辞的承担了责任,担当了道义,负起了关怀,给予了呵护,生命承受的这些重量会爆发出强劲的声音和力量,“牧歌”不再是遥遥无及.最起码,在我们早就知道一定会双双死去的托马斯和特蕾莎的呵护下,在其困苦和脆弱之中,最终会出现也已被死亡所威胁的卡列宁的微笑.那也很好!
最沉重的负担,也是最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只是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是选重还是选轻,这是一个问题.
第5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趁着放假,看了一本书《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早就耳闻此书,但是一直也没有闲心去读,这么长的假期,也懒得出去给拥堵的交通再去添堵,就安心的看完了这本书。
小说的内容很丰富,涉及到的话题也是很广泛的,灵与肉,高贵与庸俗,上帝与人,侵略与斗争,等等。描述的也很细腻,很深刻。读完这本书,不禁引发我对人的思考,思考人所追求的意义,思考爱情是什么,思考着人在面临选择时是该坚持自己的原则还是不坚持。这些问题没有答案,只有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然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同小说的主人公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丽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丽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他是一个多么爱自由的人,一个不愿被任何东西,事物所禁锢的一个人,他甚至不愿有任何女人闯入他的精神生活中,他喜欢欣赏女人,但是他从不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因为他不相信爱情这个东西。但是就是特丽莎,这样一个柔弱而又特别的女人在不经意间敲开了他爱情这扇门,不管他相信与否,但事实是他离不开她。最终他选择了和特丽莎结婚,然而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特丽莎也不能对托马斯的不忠表现的毫不在乎,虽然托马斯无数次和她解释,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是完全不同的。特丽莎最终离开了托马斯。起初托马斯很伤心,不能接受她的离开,回忆着她们之间的美好,因为离开,所以一切不愉快的回忆都霎时间不存在了,留下的都是令人留念的美好回忆。后来他变得很轻松,没有了特丽莎施加给他的沉重的爱,他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快乐。然而这样快乐的日子并不长,他越来越想念特丽莎,这种想念像千斤重的大石压着他透不过气,最终决定抛弃他以前见一个欣赏一个的生活去找她。
那么我体会到什么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了,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沉重之感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人们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随风飘荡,没有约束,也没有归宿。所以还是承受着生命之重的生活才是最真实,最贴近大地的生活。
当他们俩都回到布拉格时,他们的首都早已被俄国侵占。在那样一个混乱的世界里,暴露出了各种人性的美与丑。有的人选择依附于顺从权贵,有的人选择拒绝与权贵握手。托马斯属于后者,然而他步步被迫害,从一名著名的外科医生被迫成为一个小诊所的大夫,最后沦落到擦窗户的工人。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发表了一篇反共思想的文章,并且拒绝相当局道歉。他拒绝媚俗,坚持自己的原则。萨宾娜,他的情人,这个世界上最懂他的人,与他一样,也拒绝一切媚俗,而她所做的就是离开,永远做一个旁观者,不参与其中。弗兰兹,一个爱萨宾娜爱到疯狂的人,甚至拿她当做女神看待。他却与她极端不同,他喜欢参加各种游行,演讲,开会,只因为他平时的生活太单调乏味,他追求刺激。当弗兰兹为了她放弃自己家庭而决定与她永远在一起时,萨宾娜毫无预兆的离开了。他们太不一样了,他们注定不能在一起。最后托马斯和特丽莎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
从中我体会到了人们都在追求着什么,然而这个追求的本质是毫无意义的。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不可能逃脱。特丽莎追求灵与肉的合一,然而托马斯一直让她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他们的所有的追求最终都化为须有。然而,我想问的是,难道人们因此而放弃追求吗?追求的途中有艰难,有难过,有困苦,追求的结果又是一场空。但是我们可以享受追求的过程所带给人们的享受与满足感。因为人们有追求而充实,否则人将是多么的没有方向。我们活在这个物质的社会中,我们必须追求物质得以生存,然而完全的物质会蒙蔽人们的双眼,泯灭人们的良心,丧失人们的道德。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负面新闻,如老人摔到了没人敢搀扶,小孩被车撞了没人敢去救等等。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我们不妨追求一些精神,净化我们的灵魂,留灵魂一片净土,留心灵一些愉悦。
看完这本书后,对这本书中的内容仍然回味无穷,又搜索着是否有这本书的电影,最后惊喜的发现是有的。怀着再度感受作品人物和深层涵义的心情看这部电影,多亏了我是先看的书,再看的电影,否则肯定完全不能看懂这部片子,不能理解电影中人物说的话的意思,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以及当时人物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看了这本书,再看电影,才能觉得电影是丰满的,否则真觉得是空洞的。但是我还是想说,电影描绘的不如书描写的那样让人理解,亲近,感受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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