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 份 证 号 : 身 份 证 号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通 讯 地 址 : 通 讯 地 址 :
居 间 方(丙方): 武汉德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 司 电 话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于乙方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于武汉市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权属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登记用途为 (乙方应按登记用途使用该物业),甲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合法出租权,不存在第三人的权利纠纷。
2、该物业【口有】【口无】配套家电家私,如配套家电家私的,配套现状为:详见家私家电清单(租赁双方可以另想签署家私家电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条 用途、租期、租金、租赁押金约定
1、租赁用途: ;
2、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每月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租金按【口月】【口季】【口半年】【口年】支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以后各期租金支付时间为到期时间第 日支付,支付方式为【口现金】【口银行汇款】,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出具收据或发票,如有租赁税费的,由【口甲方】【口乙方】承担。甲方收租金账户为 银行 支行,账号: ,户名 。
4、租赁押金: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甲方应出具押金收据。合同正常履行期满以后,在甲乙双方结清应付租金、管理费等乙方应付费用后,余款甲方应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费用:口水费 口电费 口电视收视费 口燃气费 口物业管理费 口房屋租赁税费 口上网费 口车位费 其他 费用。
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口水费 口电费 口电视收视费 口燃气费 口物业管理费 口房屋租赁税费 口上网费 口车位费 其他 费用。
第四条 物业维修义务、转租权约定
1、物业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水电、燃气、有限电视等设备设施故障维修由 负责,费用由 承担。
2、物业正常使用时发生因建筑质量引起的故障维修义务由 负责,费用由 承担。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的,由承租人承担,如约定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负责维修好,否则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担负被影响使用相应期限的租金。
3、如乙方需要对物业进行装修,口是 口否需要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租赁期间,乙方口有 口无权利分租或转租转让权(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将物业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给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水电费清单 后视为交付完成。如延期交房达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双倍返还租赁押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居间的全部居间服务费。
2、乙方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物业,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家私家电、物品损坏,应当负责修缮或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不得违法使用物业,不得在物业内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第六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应依据合同约定期限按时交租,乙方延期交付租金达 日,或欠交权利费、水电费达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第六条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 日内搬离,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物业、物业内乙方的物品视为丢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房产交付前违约情形:租赁押金交付后,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前,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担所交押金由甲方没收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
2、其他违约情形:如甲方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而违约的,并应双倍返还乙方租赁押金,并赔偿乙方 个月租金作为另行求租损失;乙方单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并解除合同,乙方应付清所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并赔偿甲方 个月租金作为再次出租前的闲置损失。
第七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就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订时间 :______ 年 ___ 月___日
丙 方(居间方):武汉德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交接清单》
(毛坯房视情况无需填写)
注意事项:
1、清单中的相关物品,如无特殊约定均视为正常使用状态。
2、清单中的相关物品在房屋交割卖方须向买方交付,相关价款已包含在房屋总价款中。
3、本清单单独使用无效,需与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一并使用.请双方保管好此凭证。
项目 | 房屋交易物品清单 | |||||
家用电器 | 电话机 | |||||
电视机 | ||||||
空调 | ||||||
冰箱 | ||||||
微波炉 | ||||||
燃气灶 | ||||||
抽油烟机 | ||||||
洗衣机 | ||||||
热水器 | ||||||
其他 | ||||||
家具 | 床 | |||||
书桌 | ||||||
衣柜 | ||||||
沙发 | ||||||
茶几 | ||||||
餐桌 | ||||||
电脑桌 | ||||||
其他 | ||||||
其他设施及 装修 | 客厅地板 | □地砖 □木地板 □水泥地 | 备注: | |||
卧室地板 | □地砖 □木地板 □水泥地 | 备注: | ||||
厨卫墙面 | □瓷砖 □未贴砖 □马赛克 | 备注: | ||||
窗户 | □木窗 □铝合金 □塑钢 | 备注: | ||||
阳台 | □未封 □铝合金 □塑钢 | 备注: |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