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合同
实 习 合 同 甲方:
---------------------------------乙方: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所在学校:
邮编:
电话: 鉴于乙方为 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实习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的实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实习岗位的需要调整前述实习期限。
第二条 乙方的实习地点为。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实习安排,并遵守甲方提出的实习要求。
第三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当积极学习,认真完成所在实习部门指定的任务。
第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实习期间内,甲方应当为乙方的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工具,向乙方说明实习工作的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标准。
第五条 乙方在其实习期间,实习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实习报酬由□甲方/□乙方所在实习单位依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出当月报酬按月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实习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在实习单位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若乙方违反所在实习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则该实习单位有权按照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乙方应当爱护甲方的财产,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物损毁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乙方实习期满的;(二)乙方取得毕业证书;(三)甲、乙双方就终止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若乙方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未到岗工作达两日,则视为自动离职,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即时解除,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
第十条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