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解封申请书
第1篇:消防解封申请书
消防解封申请书,就是向消防队请示解除封条,由于一些标志不合格不规范等。以下这篇是关于消防的解封申请书的范本。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消防解封申请书一:
xxxx区消防大队:
2014年4月19日,贵大队对我武汉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诚惠店进行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出了我单位经营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了现场临时查封,经过贵大队的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我充分认识到安全出口堵塞造成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当收到《临时查封决定书》后,我单位积积配合,认真对待、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大队要求进行整改完毕,请贵大队依法解除对我单位的消防临时查封!
妥否,请批示!
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6日
消防解封申请书二:
某某消防队: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经贵队检查消防通道和消防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并要求我单位整改。现经整改,我单位认为消防通道和消防标志设置已符合规范要求,特申请贵队予以验收。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以上这篇消防解封申请书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
第2篇:解封申请书
解封申请
广安市广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局在2013年4月3日对我项目部现场检查时发现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现已整改完毕: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已全部到位;
2、现场塔吊指挥、塔吊司机都已持证上岗;
3、现场架子工都持证上岗;
4、现场重点部位全部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5、现场临边防护全部按规范要求防护;
6、现场办公室开裂按要求已处理;
7、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按规范要求整理完毕;
8、施工现场预留洞口已全部封闭;
9、所以作业人员全部佩戴安全帽及劳动防护用品;
10、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已完成;
11、“三同时”备案审查资料已提供;
现申请(广安区安监管现决2013182008号决定书 停止施工作业整改隐患)检查并解封。
此致,诚谢。
广安市仁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4-4
第3篇:解封申请书
解封申请书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一审程序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为其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的物业作为担保。贵院据此查封了被告坐落于房屋一套。
现原告和被告已于二审诉讼期间以调解结案,被告的调解金额现已实际履行到位,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的担保物和被告房产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第4篇:解封申请书
解除查封申请书
人民法院:
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为便于和保证裁判文书的顺利执行,原告 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对被告 所有的 予以查封,现该案已依法判决,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现经原被告双方共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同意对所查封被告的房产予以解除查封,解除查封期限为 个月,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办理解除查封手续。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5篇:解封申请书
解封申请书
申请单位:宝鸡华山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72号院
被申请人: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厅
住址:河南市商丘市凯旋路事故大院院内
申请事项:
请求解封位于商丘市凯旋路事故大队停车场内陕C05363号机动车。事实和理由:
2013年12月20日华山物流公司委托送车司机韩乖绪驾驶陕C05363商品车在河南商丘冯桥地段与当地王素兰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素兰死亡。2014年4月9日王素兰家属对我公司(宝鸡华山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起诉,经过多方近十个月的协商审理,近日已收到河南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41万元赔偿责任;原告撤回对华山物流公司的起诉。
现双方按照贵院的判决确定的债务,已履行完毕。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解除对宝鸡华山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陕C05363号机动车的查封。
此致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申请单位:宝鸡华山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8月 6日
第6篇:解封申请书
解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解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屋(房权证字第号)。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12年7月10日作(2012)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因被申请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权利人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8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3年12月20日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房权证字第)房屋。
贵院于2013年12月25日作出(2013)开法执字第号《民事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号楼独单元层东号(郑房权证字第)房屋。
现双方按照贵院的判决确定的债务,已履行完毕。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赵紫涵上述房产的查封。
此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院
申请人:
2014年 3月 3日
第7篇:解封申请书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一审程序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为其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的物业作为担保。贵院据此查封了被告坐落于房屋一套。
现原告和被告已于二审诉讼期间以调解结案,被告的调解金额现已实际履行到位,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的担保物和被告房产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