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守则
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守则 为更好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守则,请全体实践人员共同遵守。
1、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2、各实践队必须有带队老师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设立安全保障小组,切实做到“专人负责、组织严密、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因组织不得力,保障措施不健全,防范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实践过程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卫生、医疗救护,各实践队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实践活动如遇恶劣天气或其它安全隐患,一律自动取消;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寻求当地有关机构的救助,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自救,同时迅速逐级上报。
4、任何队员都应服从安排,统一行动,不得擅自离队,短暂离队必须向带队老师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短暂离队。
5、实践活动中严禁游泳、赌博、酗酒。
6、全体队员必须注意文明礼貌,维护学校与大学生形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民情。
7、各实践队必须尊重实践单位的意见,做好协调安排工作,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8、加强宣传管理和思想动态把握,严禁队员通过言传、短信、微博、网络发表违反方针政策的言论。
9、未尽事宜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带队老师签名:
全体队员签名:
系书记(部门负责人)签名:
组队单位(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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