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介绍信吗
第1篇:离婚需要介绍信吗
离婚需要介绍信吗
【篇1:离婚单位介绍信怎么开】
介 绍 信
**人才服务中心:
兹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男,**岁,身份证号******************,被聘为我公司新职员。其已于**月**日到我公司(************公司)就职,我公司现同意接收其档案,请贵单位予以支持!**************公司(盖章)**年**月**日篇2:介绍信
介绍信是用
以介绍被介绍人员的姓名、身份、人数、接洽事项等情况的专用书信。介绍信具有介绍和证明的作用。
介绍信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普通介绍信。用公文纸书写:
1.在公文纸正中的地方写介绍信三个字,字要比正文大些。2.联系单位或个人的称呼。
4.接洽事项和向接洽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希望。最后可写上请接洽、请予协助、此致敬礼等语。
5.本单位名称和写信日期,加盖公章。
(二)带存根的印刷介绍信。有规定格式,使用只须填上有关内容。1.存根部分简填,以便日后查考。2.本文部分要填写详细些。
3.派人联系办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员的政治面貌、职务。
4.重要的介绍信要经领导过目或在存根上签字,有的还要限制有效期。
5.除本文部分需加盖公章外,存根与本文的虚线正中亦要加盖公章。
回页首��
证明信
证明信是以机关、团体、个人名义,对某一情况或某个人的身份、经历提供证明的信件。证明信的内容应绝对真实、可靠。
证明信的书写格式与介绍信基本相同。在正文末尾可写特此证明、此致敬礼等语。回页首
表扬信、感谢信 表扬信是表彰某个单位或个人的先进事迹的书信。感谢信是对某个单位或个人做了好事表示感谢的书信。表扬信和感谢信是同类书信,写法也基本一样。
1.在第一行正中写表扬信或感谢信几个字,字要比下文大些。可用一个题目代替。
2.表扬或感谢对象的称呼。3.正文写表扬或感谢的内容:
(1)交代表扬或感谢的原因。
(2)在叙述的基础上,可写出表扬或感谢的事情反映出的思想、品质。
4.最后要写上表示祝愿的话,此致敬礼、谨表谢等。
回页首
慰问信是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向对方表示慰问的书信。慰问信的内容根据被慰问的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定。2.写被慰问对象的称呼。3.正文:
(1)说明写慰问信的背景、原因。
(2)概括叙述对方的先进事迹或高贵品德,向对方表示慰问和学习。
(3)最后写共同的愿望和决心以及表示祝愿的话,要分别另起一行写。
(4)写慰问单位或个人名称和写慰问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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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表达愿望,向机关、团体、单位领导提出请求时的一种书信。申请书应把该写的问题写清楚,但也要注意精练。申请书一般是一事一书。
1.在申请书的第一行正中写申请书的名称。如:入党(团)申请书、开业申请书等,字体较正文稍大。
2.写接受申请书的单位或有关负责同志的名称。3.写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1)申请的事情或理由最好分段写,以便接受申请的一方把握要领。
(2)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谈认识。
4.结尾写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请领导批准等语,也可以不写。5.最后写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和写申请书的日期。回页首入党(团)志愿书
入党(团)志愿书是为向党(团)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决心而填写的一种文书。入党(团)志愿书是申请入党(团)的人在党(团)组织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初步认为可以接收而需要进一步研究审核时同意填写的一种表格形式。入党(团)志愿书有固定的印刷表格形式。入党(团)志愿书的填写内容有: 1.个人的现实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现在职业(现任职务)等栏目,出生年月要写公历。
2.个人简历。曾在何地、何单位任何种职务及起止年月,证明人是谁;何时、何单位参加过何种党派、团体、组织,任何职务;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何时、何地、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等。经历一般应从上小学起,起止年月要写公历。
3.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包括家庭主要成员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职业、政治状况等内容。家庭主要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长期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如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主要社会关系指叔、伯、姑、舅、姨、外祖父母和婚嫁后的兄弟姐妹等。以上栏目都要自己如实填写(不会者可找人代笔)。
4.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和上级机关审批意见,分别由介绍人、支部和上级机关填写。
5.志愿书一栏,是需要填写的主要部分。志愿书如何写,由几部分组成,没有固定的格式和统一的要求,但对党(团)的认识和入党(团)的动机,一定要写。
回页首
决心书、保证书
决心书、保证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表示决心、提供保证时的书信。决心书、保证书的内容要写得切实、具体,要实事求是,说到做到,不能说过头话。
1.在第一行正中写决心书或保证书三个字,字体较正文大些。2.写接受决心书或保证书一方的称呼。
3.正文开头可简写对某项工作的认识。然后,写决心做到的具体事项或保证的具体内容,最好分条开列。
4.结尾可写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语。5.写上写决心书或保证书一方的名称和日期。倡议书
倡议书是倡导开展某项有意义的活动、推广或发展某一行之有效的作法的文体。倡议书所倡导的活动和作法应考虑到其广泛性。1.在第一行正中写倡议书三个字,字体较正文大些。2.写对发出倡议对象的称呼。3.正文:
(1)写清发出倡议的根据、原因和目的。只有交代清楚倡议活动的目的、意义,对方才能理解、才能变成自己自觉的行动,否则就很难响应。
(2)重点是写倡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做到的具体事项。这部分一般是分条开列,以求清晰、明确。
4.结尾要表示倡议者的决心和希望。
5.最后要写上发倡议者的名称和发倡议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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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
建议书是个人、单位和有关方面为了开展工作、完成任务、进行某项活动而提出意见时使用的一种文体,有的也叫意见书。写建议书要认真负责、严肃对待,内容要具体,语言要精练。1.在第一行正中写建议书三个字。2.写接受建议对方的名称。3.正文:
(1)建议的原因或出发点,便于对方考虑。
(2)建议的具体事项。4.表达建议者的愿望。
5.结尾写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语。6.写上建议者的名称和写建议书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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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通知是上级要求下级或个人参加某一会议或者做某件事情时使用的一种文体。通知的内容要写得明白、具体。2.写被通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
3.写通知内容。如内容较多,可分条开列。4.结尾可写特此通知等字样。5.最后写上发通知者的名称和发通知的日期。用公文形式发出的通知要加盖公章。回页首
海报
举办文体活动,要把消息告诉大家,可以用海报的形式。
海报的写法没有很固定的格式。一般是先在纸的上方正中写上海报二字,字要稍大些,下面写明是什么活动,然后写清举行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方式。如果是售票或发票,还要写明买票、领票的时间、地点。如果是文化、体育表演,要注明表演单位。
海报的宣传号召性很强,是希望人家参加,没有约束性,所以用语既要有鼓动性,又要实事求是。形式上要尽量活跃些,如用红绿新纸书写,还可配下与活动内容有关的宣传画、漫画等,以吸引大家。请柬
请柬,也叫请贴,是为请客而发出的一种文书。可用手写,也可印刷。
1.在第一行正中写请柬二字,字可大些。2.写被邀请者的名称。
3.正文写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4.结尾写敬请光临等语。
5.最后写发请柬者的名称和发请柬的日期。6.如请看戏或电影等,还应将入场券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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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
单位或个人有什么事情需要向大家公开说明,或者对大家有什么要求,把它简明扼要地写出来张贴或刊登的短文,就是启事。启事内容要周到完整,语言要具体明确,中肯礼貌。如果内容多,还应分条开列清楚。
1.第一行正中写启事的名称,如招领启事、寻物启事、征文启事等。2.写启事内容,一般包括目的、意义、内容、形式、要求等项目。3.最后写启事者的称呼和启事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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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
聘书是某个单位聘请某人担任某项职务或承担某项工作时所使用的一种文书,一般是在与被聘请一方商量妥当后发出,具有证明的作用。
1.在正中写上聘书或聘请书字样。2.在开头或正文中写被聘请者的姓名。3.正文写聘请担任什么工作。
4.结尾要写表示敬意或祝愿的话,如此致敬礼等。5.写聘请单位的名称(加盖公章)和写聘书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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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
人民群众为了有秩序地生活、学习、工作,往往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对一些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共同执行的事情,经过大家充分讨论,用文字一条条地写出来,这就是公约,如卫生公约、服务公约、乡规民约等。
1.标题,写公约的名称,说明公约的性质。标题中有无公约二字均可,字体较下文稍大些。
3.最后写订公约者的名称和订公约日期。若标题已写名称的,只需写上日期。回页首
制度、规则篇3:介绍信开具方法
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列举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65 更新时间:2012-5-14 9:22:53 关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列举说明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
1、转往省外介绍信开至: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某某省(直辖市)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处”。例:
(1)省外高校
河南农业大学→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高校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特例: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委组织处(上海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重庆大学)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高校)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高校)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高校)
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华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特例:雅安市委组织部(四川农业大学)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高校)
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云南大学)
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高校)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特例:镇江市委组织部(江苏大学)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高校)
吉林省委高校工委(吉林省高校),特例:长春市委组织部(吉林大学)
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高校),特例:大连市委组织部(辽宁师范大学)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高校)
山西省委高校工委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
青海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
新疆自治区教育工委
西藏自治区教育工委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内蒙古师范大学)
阿拉尔市委组织部(新疆塔里木大学)
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中科院半导体所、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出版社、神州数码)农业部机关党委(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安部机关党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信党委组织部(中信国安盟固利公司)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北京银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直属党委((北京)大唐软件公司)
青海省湟中县委组织部(青海省湟中县总寨享堂村)
2、转往省高校工委管理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例:
【篇2:离婚,单位介绍信】
篇1:单位介绍信
介 绍 信
中石化盐城分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xx,凭该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贵单位办理xxxxxxx,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
xxxxxxx有限公司 2014.02.08篇2:单位介绍信
单位介绍信 **局:
兹有***同志,身份证号码前来你处办理**相关事宜,请予接洽并协助为荷。此致!单位公章:年 月 日篇3:离婚协议书范文及程序
离婚协议书范文及程序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并生有1名婚生女(,19年月日出生)
现因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女 由 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元;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三、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法律咨询178738886女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男方婚前财产:
女方婚前财产:
男方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女方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男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女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总计约 元。银行存款 元,归女方 元,男方 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 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
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篇3:离婚介绍信】
篇1: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提交的材料有: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
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篇2:介绍信
介绍信
镇计生办:
兹有我村________(姓名)______(性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属______(初婚、离婚、丧偶)。登记本人(及配偶)____(是、否)均为农业户口。该夫妇曾生育过____个子女,其中___男___女,现存子女___个,其中___男___女。该夫妇____(有、无)违法生育、收抱养或寄养子女行为。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
村支部书记_______________村计生专职______________
镇计生包村________________篇3:离婚协议书范文及程序
离婚协议书范文及程序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并生有1名婚生女(,19年月日出生)
现因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子女 由 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元;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三、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法律咨询178738886女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男方婚前财产:
女方婚前财产:
男方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女方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男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女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总计约 元。银行存款 元,归女方 元,男方 元;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 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第2篇:离婚还要介绍信吗
离婚还要介绍信吗
【篇1:现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现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1、双方凭结婚证和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去民政部门办理就行了。
2、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需要诉状,结婚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家庭财产清单,计划生育证明。法院会先调解再开庭,一般在没有足够的理由如(家庭暴力并报案有证明的,有婚外情的等等)法院是会驳回离婚请求的,你只有在等6个月在起诉了,这时一般法院会支持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
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2月13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 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 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 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 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
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 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又分居满一年,互
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 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
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 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
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
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
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
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
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
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
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
用诉讼保全的措施。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 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询银行账户,法院一般不会收取费用,但目前,我们也发现上海个别法院开始收
取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不高,几十元而已。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对于股票,当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过于担心,律师
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对另一方当事人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二、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
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
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
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
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
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三、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
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
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告知孩子的时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啦,你愿意跟着谁呢”之类。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后,家庭是仍然存在的,对于后婚姻家庭的维护和调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对孩子来说,离婚的父母仍是其父母,要让孩子接受离婚的事实。同时,对于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应当更多地在一起,当然,这里指的是为了 孩子的生活,而不是要离婚后仍然象夫妻一样生活,这样,孩子才能健康地成长,并且在孩子长大以后,对于后婚姻生活的安排,应当多听听孩子的意见。
四、委托律师参与,正确解决法律问题。 婚姻法只简单地规定了离婚问题,因为婚姻仍大多由道德调整,法律不宜
过多规定,然而,婚姻却是复杂的,对于一个人的生活甚至几个人的生活都是关系密切的,简单的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
1-200字,而律师参与下的离婚协议,长达上千字甚至上万字,对于离婚后的问题,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当协
商解决方法,并对将来的子女或财产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解决方法,这样,协议诱导离婚后的男女向良好的朋友关系发展,而不至于矛盾重重,所谓和谐的后婚姻关系,正是由此而来。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
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此外,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有一些的自己单独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
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自 愿 离 婚 协 议 书
协议人:张 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王 某,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
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 愿 离 婚 协 议
立协议人:
男方 与女方 现因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___路___弄___号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本协议书范文为上海地区民政局统一格式。
民事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女儿)由谁抚养,抚育费由谁负担.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
4、案件受理费由谁负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某年某月相识或自由恋爱,某年某月某日登记结婚,某年某月某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某某(户口本上登记的姓名).离婚理由:婚因基础怎样、婚后感情怎样,为何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过,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现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最后向法院明确表示对离婚的态度和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意见以及对财产(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债权债务)处理的意见。
此致
某某市(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某年某月某日
【篇2:离婚】
申请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人士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天,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给予答复并预约领证日期。(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书的法律公证,见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证件相领取离婚证。
想要办理离婚手续时 夫妻有一方是在日本有固定住所的日本人的情况,适用日本的法律,在日本的离婚手续如下: 1. 协议离婚
在双方同意离婚后,“协议离婚”即成立。到夫妇的原籍或居住地的市町村提交离婚申请书,此时需要住民票以及外国人登录完毕证明书。离婚申请书上还需要2位证人的署名、盖章。此外,如有未成年的孩子(不满20岁)的情况,必需明确孩子的亲权归属离婚夫妻的哪一方,否则离婚申请不予受理。
2. 离婚申请不予受理申请
自己没有同意离婚,对方有可能独自提交离婚申请的情况,另外由于一时的口角,在离婚申请上冲动地签名盖章了的情况,想要撤回该申请时,只要提交“离婚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该离婚申请就不会被受理。申请提出后6个月之内有效。在此期间内也没能解决的话,可以再次提出申请书延长不予受理期间。3. 关于离婚调停的申请
有关财产分割、慰谢费、孩子的亲权以及抚育费等商谈不定,通过谈话不能达成离婚的情况,夫妻的任何一方可以到家庭裁判所要求调停。到对方的住处的家庭裁判所去办理。法院有申请表格,但需要印纸费900元和邮寄用邮票费。
【篇3:离婚前注意事项】
离婚前的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作者:qiu 日期:09-12-30离婚前的注意事项
一、离婚涉及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次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再次是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 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 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感情不复存在,爱情已经转移的时候,离婚就成为最后的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夫妻之间的沟通,虽然可能无法沟通,但是应当尽力去偿试努力。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家庭暴力的证据有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必要时可以采用诉讼保全措施。
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帐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
三、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四、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在孩子快
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告知孩子的时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啦,你愿意跟着谁呢”之类。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
离婚后,对孩子来说,离婚的父母仍是其父母,要让孩子接受离婚的事实。同时,对于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应当更多地在一起,当然,这里指的是为了孩子的生活,而不是要离婚后仍然象夫妻一样生活,这样,孩子才能健康地成长,并且在孩子长大以后,对于后婚姻生活的安排,应当多听听孩子的意见。
五、委托律师参与,正确解决法律问题。
婚姻法只简单地规定了离婚问题,因为婚姻仍大多由道德调整,法律不宜过多规定,然而,婚姻却是复杂的,对于夫妻两人的生活甚至更多人的生活都是关系密切的,简单的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1-200字,而律师参与下的离婚协议,长达上千字甚至上万字,对于离婚后的问题,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当协商解决方法,并对将来的子女或财产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解决方法,这样,协议诱导离婚后的男女向良好的朋友关系发展,而不至于矛盾重重,所谓和谐的后婚姻关系,正是由此而来。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作者:qiu 日期:09-12-30 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一、协议已逐渐成为人们离婚首选方式
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在《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双方当事人合意后到婚姻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
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可见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公民民事权利的尊重,简化了协议离婚的程序、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这种合理自由的方式倡导了好和好散的观念,缓解了仇视和敌对,从而使协议离婚成为一项与诉讼离婚并行的重要法律制度。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要件
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离婚是一项重要的身份行为,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办理离婚时应出具(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结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名的離婚協证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對子女的撫養、財產及債務的處理等平等協商一致的意見。港澳臺居民、華僑、外国人于内地居民自願離婚的,雙方共同到内地居民所在地办理。港澳台居民還应當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履行证件。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双方是否确系自愿,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审查双方协议内容是否合法,需要强调的是“感情确系破裂”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要件。 3、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从取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解除,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法通则》之规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1、主体要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配偶身份,也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双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严格意义上说宣告公民有无行为能力是法院的权力)。2、双方自愿离婚。即双方当事人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因受他人或对方欺诈、胁迫或重大
误解所作出的离婚意思表示无效。3、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对子女姓氏是否改变,不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抚育费的支付及探望都必须有利于子女权益保护。
三、书写离婚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四、协议离婚后反悔怎麽办?
由于感情的波动,协议离婚后双方后悔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如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物品、债权债务等问题因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因对子女抚育费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由于离婚协议不是法院执行的依据,因此可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到法院起诉。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受理后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景的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五、协议离婚中常见纠纷的预防与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纠纷多发生于协议离婚当事人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现代社会节奏快,压力大,特别是离婚案件中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共同影响,遭暴行者身体上或精神上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给婚姻登记机关查明职责带来挑战。有的离婚当事人甚至应婚姻登记员的要求出具了医院开出的无精神障碍诊断证明登记离婚后,一方离婚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知悉后,在省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后遂向法院申请宣告该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期间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要求撤销离婚登记,以笔者代理的案件来看,有的案件民政局考虑到情况特殊遂逐级请示,民政部答复:“协议离婚后由于一方已于第三人结婚生子,因此协议离婚登记不宜撤消。”可是由于协议离婚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意思表示就有瑕疵,显然不是自愿的,也就是说不具备协议离婚的条件,法院遂判决撤消了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当然这里涉及的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协调上有法律漏洞)
第3篇:离婚需要理由吗?
离婚需要理由吗?
电影《大话西游》有一段很经典的对话:
菩提:爱一个需要理由吗?
悟空:不需要吗?
菩提:需要吗?
悟空:不需要吗?
菩提:需要吗?
悟空:需要吗?
菩提:不需要吗?……
这段对话据说已经被中年人们认定是后现代新新人类对爱情的标准态度。不过爱一个人是不是需要理由,我是不知道的,至少我追我的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想过“给一个理由先”,即使到现在都分手了还没有弄清楚当初爱她的理由。记得当年看赵树理老同志那极具乡土气息的小说“罗汉钱”里,农家姑娘在婚姻登记的时候被问及诸如“你为什么要和王小二结婚”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她会按照媒婆交代的格式话语言说“因为他爱劳动”.这样的回答倒是给了一个理由,不过这么应付差事的理由在现代人看来就很有些啼笑皆非了。
爱一个人找不到理由,所以爱情总会有些盲目,而盲目的结果就是结婚。现代社会讲婚姻自由,两个人去领个证再花些钱折腾几天就可以了,稍微麻烦一点的就是要单位开个介绍信,不过单位领导一般也不会没有眼色的说“我反对”,倒是会卖个人情说“恭喜”。
在学法的人的眼中,夫妻的关系是最高级最稳固的合伙,仔细想想还真是符合合伙的标准,诸如共同共有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一方死亡合伙就没有啦,还有最重要的,别人如果想入伙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合意……英国人梅因在他的一本叫《古代法》的书里提出了著名的“由身份到契约”的概念,人们之间一切关系可以用契约来调整,夫妻这种合伙关系也不例外了。订约容易解约难,夫妻俩要离婚可就要比结婚麻烦得多了。离婚总得有个理由。所以,我这个年纪的在找不到理由就可以和别人胡天胡地的家伙们就不大想结婚,因为这样自由将不复存在。
可是,离婚真的需要理由吗?或者,离婚需要什么样的理由?
学法律的讲究“以案说法”,从一个案例来谈谈法律与离婚的问题比较生动,同时也可以符合老师的作业的要求。下面开始板起面孔抄案例:
原告黎某(男),1964年从农村进入上海某柴油机厂工作,1969年经人介绍与被告倪某(女)相识恋爱,并于1970年春节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已生育4个女儿。1973年起原告与何某(女)发生婚外两性关系后,夫妻感情日益疏远。为此,原告与何某均被单位批评兵分别受到行政处分,但两人的关系并未真正断绝,原告遂于1981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于被告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同年12月,何某因偷盗行为被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劳动教养3年。在何某被劳动教养期间,原、被告间的夫妻关系明显得到改善。但当何某解除劳动教养之后,原告于何某再度关系密切,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又趋恶化。原告并从1985年开始于被告分居,并先后在1986年、1987年、1989年三次起诉要求离婚。被告每次均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以使其能争取与原告恢复感情促使夫妻和好。法院也3次判决不准原告离婚,但因夫妻未能和好,原告于1990年7月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本案的结果是法院,认定他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判决离婚了。终于新人胜旧人,原告可以甩掉他的老婆,和他的小甜甜一起“晒月亮”了。
这个案子的时代背景是80年代,在中国的历史上,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比较特别的时代,在这个年代之初,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社会有了巨大的变革。经历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与更长时间的清教徒式的压抑之后,人们的束缚突然消失了,追求享乐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当时我还是小孩子,80年代给我的印象就是戴着蛤蟆镜,穿着喇叭裤的时常会去被送去劳教的长发青年与老年人们对50年代甚至文革的怀念和“人心不古”的叹息。离婚现象在这个时代非常普遍,曾经一度人们流行的问候语似乎是“你离了吗?”.按照一些学者的说法,离婚率的增高是修改后的《婚姻法》留下的结果。如果那女双方达成了合意,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然后便分飞燕了。这算是好聚好散,体现了公民的离婚自由,自己将来有没有行使这种权利的机会都不好说,所以不便插话。
问题就在于一相情愿的时候,虽然婚姻法对离婚的条件规定是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这个“感情破裂”就是离婚的理由。案例中那对苦命夫妻,一个有了别的女人实在是不想和老婆过了,另一个是就算老公在外面怎么胡来,也绝不撕掉那张红纸,争的就是有没有这个理由。双方就这么对峙着,而我们的法律与法官就扮演了让这场对峙一直继续下去的角色,法官说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双方就应该是恩爱夫妻老老实实过日子,做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优质螺丝钉。任你原告怎么的告,怎么不愿意和老婆过,法官就是不判离婚,直到原告连续起诉了三次,法官终于了结了这段苦命婚姻。
这个案子本身的问题并不复杂,在因通奸而发生的单方要求离婚的问题上,最高法院在1989年11月做了一个《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给什么叫感情破裂规定了一下内涵与外延,在这个“给说法”的司法解释的第8条对因通奸而要求离婚的作了如下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的,确无和好可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判决离婚”。原告第三次提起诉讼的时候已经是1990年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颁布,法官判决是没有问题的。
有人认为,夫妻中一方与别人通奸,自然就是感情破裂,判离婚是应该的。这话听起来有道理,但是经不起仔细思考。虽然我没有离过婚,但是我还是有一些体会,和通奸比有点不合适,但是也能说明问题。我的女朋友被一个学计算机的小子骗走了,于是就分手,不过就算这样她也常常给我打上几个小时的长途,说说心里话,总有些藕断丝连的感觉,很难说两个人没有复合的可能。还有就是今年新出的电影《一声叹息》里那个和别人通奸的梁亚洲先生,说了一段很感动人的“摸着老婆的手就像是摸着自己的手一样没有感觉,而把老婆的手砍了就像是砍自己的手一样”。常言道一日夫妻白日恩,而人,尤其是男人,总是有一种多几个性伴侣的原始欲望,所以中国古人才会既考虑社会的秩序定分止争,又考虑男人的原始欲望而设计了一个一夫一妻多妾制。有些糟老头子比方说老北大的辜鸿鸣对这种制度很是自满,形容为如同一圈茶杯围着一个茶壶一样自然和谐。如果仅仅依据通奸而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就有点武断了。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要求在判决之前有一个必经的调解的步骤,让有外遇的好好计算一下离婚的成本,因为一般这个时候通奸者会回首往事,说不定会掉下几滴眼泪,痛改前非。
在1989年的司法解释之前,最高法院在1984年还有过一个《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有关离婚的问题中,最高法院认为
:“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离婚纠纷的,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的一方和第三者,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调解和好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以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使矛盾激化的,则应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调节和好无效,应判决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应判决离婚”。这个意见同1989年的意见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这个意见没有明确提“通奸”字样,也许是当时认为通奸是资本主义的丑恶行径,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有,故不承认一般,就像现在,人家黑社会都化、集团化甚至国际化了,咱们的政府叫他们什么“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很不给那些老大们面子。
第二,也是相对重要的,1989年的意见规定了一个明确的了断“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的,确无和好可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判决离婚”,有第二次起诉,就可以判决离婚,这是从程序上推定夫妻感情破裂,而不管那个男的对老婆到底有什么样的感情。1984年的这个意见则是属于不见棺材不落泪型,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通奸的人告多少次都没有用,除非他叫嚣着要干掉老婆或者是别的什么勾当,这个时候已经从婚姻问题转移到政治问题啦,威胁的是社会的稳定,法院一定得把政治任务完成好,那就只好判离婚了。而且认为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当即就可以判决来看,法院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过错方的诉权,把不许离婚作为一种惩罚。
这个推断不是我的主观臆断。在《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侵权行为、亲属继承篇》中,我看到了不少“xx在夫妻关系中存在过错,从保护妇女权益角度出发,不能判决离婚”这样的观点.此论者的意思是妇女在夫妻二人世界中是弱者,离开了老公很难生存,所以必须让他们在一起,这样也是对男方的一个惩罚。“你不是想当陈世美吗?我就不让你得逞,就不让你得逞!”。这是一个妇女问题,在中国农村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本案虽然是城市,但是生了四个孩子的女方难免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中国妇女解放了这么多年,相信还是有觉悟的,对那个负心汉恐怕也没有什么爱情了,唯一在里面发挥作用的,能让女人坚持和负心汉在一起的,在我看来,就是生存的欲望。我的这个推断来源于电影《一声叹息》,男主人公梁亚洲没有和妻子离婚,而是和情人住在一起,在妻子分居的两年中,梁亚洲给妻子比以前更多的生活费与各种礼物,用来让自己的灵魂得到安宁。对孩子,梁亚洲也是拼命的讨好。所以,如果不离婚,妻子的日子可能不至于太难过。在中国的历史上,丈夫休妻则要必须遵守“三不去”原则,也是同样的道理,妻子人老珠黄,被休了之后很难嫁出去,在古代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娜拉出走了之后都前途渺茫,何况封建社会的苦命的秦香莲?如果是女方和别人通奸,我想戴了绿帽子的男人恐怕会援引“七出”而休妻,问题不是很明显,至少我不会赖着和那个女人过下去。
这里面有了一个人道主义困境:一方面,如果让夫妻双方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对双方都是一个痛苦。用不许离婚来惩罚过错方,显然不会有正面的作用,难道法院还能像过去那样给他们治一个通奸罪再五花大绑的挂双破鞋游街?对于最无辜孩子更是莫大的打击。而另一方面,如果轻轻松松判了离婚,就像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那样采用了“推定破裂制”,那么对于经济上弱势的女方,尤其是农村妇女,更是一个生存权的危机。怎么做都不人道。
问题的根子就出在了离婚的理由上。“感情破裂”看似有道理其实纯粹是一句正确的废话。中国人自从学习了马克思主义之后,真理没有掌握多少,说正确的废话的能力空前加强。感情破裂说在实践中很难认定,而且如果我们了解了人类为什么要设计离婚的制度,就会发现,即使认定了感情破裂,根本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在西方文明的中世纪时代乃至近代,由于天主教的影响,许多国家是不允许夫妻离异的,于是就有了别居制度,还有许多悲剧发生。有情人难成眷属。由于个人自由意识的加强,离婚成为了一项人权,离婚自由也成为许多国家公认的道理。在这背后,除了高尚的自然法之类的东东之外,也有着维持秩序的无奈。允许离婚更重要的便是明确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双方不愿意生活下去或者一方单方的不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下去,都会造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不稳定状态,尤其是涉及到了债权债务的时候,问题就更为突出。不允许离婚的社会成本同样巨大,别居的双方如果另有新欢,就面临着和那一方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同居为非法,而新的一对的财产关系、继承问题也是问题,如果有了子女,又产生了更为头疼的社会问题。所以说,不允许离婚便意味着容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意味着人为地制造不稳定,这显然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在我看来,离婚制度的设立不仅仅是某种道德诉求,而是更现实的经济与社会问题。
既然如此,在涉及离婚制度的时候,立法者应该考虑的更为精确的离婚的认定标准,当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达到某种的标准的时候,如果某一方或双方有离婚的要求,法官就应当从客观的角度来判断是否达到标准,比如说分居时间有多久,通奸的情节有多严重等等,就像刑法上的套犯罪构成要件一样。至于什么“感情破裂”,当事人自己都不一定知道双方到底破裂没有。法官这样的外人就能更明白?这不是拿法律开玩笑吗?
所以,离婚需要理由吗?不需要。离婚需要的是客观的条件。这个条件应当是考虑一个社会可能承受了离婚的标准,依照这个标准设定的,不会太放纵夫妻,让离婚方便如吃速食面,仅此而已。
离婚不需要理由便是把婚姻法看作一门技术,一门冷冰冰的,很有些酷的仅仅为了社会秩序服务的技术。这剥夺了法律的道德意义,在本案中的问题便是,依照一个个离婚要件,男方肯定会成功离婚。夫妻二人不用受痛苦婚姻的煎熬,但是另一个问题确是我前面提到的弱者一方的生存问题。因为最后,女方很可能要抚养女儿,而女方被丈夫抛弃后很难再找到满意的男人,女方的生存问题值得关注,如果因为丈夫的过错而让女方过上不如原来的日子,这对女方太不公平,这个社会的秩序同样无法维持。所以婚姻法再次修改时,很多人才提出了过错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同样讨论的乱七八糟,什么捉奸可能成风的问题都被提出来了。其实有时候我们不能不承认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在女方的生活受到冲击与可能的社会不信任与捉奸这样的得荒唐事面前我们也许只能舍弃某一方。至于如何选择,恐怕需要的是广泛的民意调查了。
说到这里论文似乎就可以结束了,不过我想多说几句事关宪政而与婚姻法无关的话。
在我看来,法治意味着法律只管它该管的事情,超出法律力量所能及而却试图用法律来规范是不理性的。就像中国的婚姻法,试图让一个法官来判断夫妻的感情问题就是不理性而荒唐的。中国社会非法治的表现在我看来不是缺少法律而是政府处处都想用法律来管制。法治在中国的真正含义就是“用法来治你”,而各个领域国家法律(包括法规)的渗透就是意味着事实上的某些官员的权力的渗透,因为他
们代表着法,他们懂法。北京大学强世功博士在他的一篇论文里通过分析一个国家高成本的“送法下乡”活动而道出了国家权力的触角试图控制社会各个方面的玄机。这已经成为了国家的一个无需考虑的习惯,而在婚姻问题上,这种干涉就显得过于粗暴与不合理。国家试图用自己的力量来判断人们的思想,用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却显而易见的遭到了巨大失败。只是付出失败代价的是普通的老百姓,那个通奸的负心汉,那个可怜的被抛弃的女人和在本案中没有什么发言权的被人指责的那个第三者。
所以,如果离婚真的需要一个理由,也不应当是政府的什么乌七八糟的高高在上的道德理由。老百姓的感情问题,政府不要干涉得好。
第4篇:离婚用开介绍信吗
离婚用开介绍信吗
【篇1:离婚生效证明书格式】
离婚生效证明书格式
“我跟前夫在法院打官司离婚,判决书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很多隐私。现在卖房、出国都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我实在不想把判决书拿出来,想到民政局换离婚证,民政局又不肯,真头疼!”近日,南京一位女士在网上发帖诉说自己的苦恼。
不过这种尴尬今后在南京会有所改观。今后经法院主持离婚的离异者可申请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持“离婚证明书”办理日常事务,不仅可以证明婚姻状况,还无需担心隐私外泄。
婚外情写进判决书
今年36岁的张先生也为自己的离婚判决书苦恼不已。张先生跟前妻柳女士离婚已有3年多。半年前,他谈了女友,准备结婚。他准备卖掉旧房,换套新房。前不久,他委托一家中介卖房,中介听说他离过
婚,担心有产权纠纷,要求他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并说必须要出示,否则没有买家敢放心买。
张先生回家后拿出离婚判决书,越看越犹豫,上面写满了他跟前妻的种种矛盾,这全都是隐私。两年前,张先生的前妻柳女士起诉到玄武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两人心中都有怨气,几乎把婚姻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拿出来讲。最后,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判决书长达6页,详细记录了两人在法庭上的争论,就连柳女士举证证明张先生有婚外情,张先生指责柳女士性格有缺陷等内容也被记录下来。“我怎么可能把这些事情给别人看呢,这不等于是剥光衣服站在人前吗?”为此,他跑到民政局,希望用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得到的答复是,有了判决书就不能拿离婚证。
眼下,张先生最担心的倒不是在中介前丢脸,而是万一被女友看到不好交代。
卖房出国都要判决书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也就是说,只要是经法院主持离婚的,就没有离婚证。日常生活中,很多事务都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比如卖房、办贷、办签证等等,也需要离婚判决书。民政部门不更换离婚证的理由是:一个人不可能领取两份“离婚证”。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夫妻也只能采取两种形式中的一种,否则就是重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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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离婚登记的程序以及需要提交什么证明】
离婚登记的程序以及需要提交什么证明
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破裂后可以进行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离婚就意味着一段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的结束。由于离婚牵涉的是一断法律上的结束,因此需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进行。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接下来北京离婚纠纷律师原江律师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登记的程序以及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登记需提交什么证明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关系的结束仅仅代表的是法律上的结束很多时候离婚牵扯的很多问题是当事人不能解决的。及时咨询我们北京离婚纠纷律师原江律师将为您离婚的过程中排忧解难。
来源:
【篇3:离婚证明】
离 婚 证 明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离婚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男或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与___________(女或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离婚(或经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其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单位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2、如有不实,经办人和所在单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无工作单位人员,由街道出具证明;已离开原单位,且档案已转入人才交流机构的,由该机构出具证明。[本处咨询电话:0551-2651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