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有关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二、评议时间
每年评议一次,结合年终党风康政责任制考核进行。
三、评议方法
1.召开班子成员会,研究拟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安排。在支委会上进行布置,提出要求,并进行动员。
2.班子成员分析总结全年工作,单位负责人在单位职工会上报告全年工作,班子成员要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并在职工会上述职。
3.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按照相关内容,对班子成员的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等进行评议;对班子成员采取无记名形式,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级进行民主测评表决。
4.召开班子成员生活会,通报群众评议意见和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评议内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
2.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情況。
3.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队伍建设情況。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奉公、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关心干部职工生活,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6.执行单位各项制度情况。
7.关于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況。
五、评议要求
1.要端正态度,认真组织,积极做好评议工作。
2.班子成员要认真准备,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找准问题,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3.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在班子内部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推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5.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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