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党员干部“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通〔202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创新坚守、执着专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专业化能力,提高精细化水平,强化精准执行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为实现**区“引领主城繁荣,示范乡村振兴”,建设更高质量的现代新车城,提供坚强保障。
二、参加对象
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
三、活动内容
“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开展:
(一)干部大学习。持续广泛开展干部政策理论学习活动,通过线上自学、线下集中学、外出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暂行办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开展大讨论。聚焦落实 “四个提高”、增强 “政治三力”、打破“思想坚冰”、弘育“工匠精神”,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为主题, 组织退役军人干部开展“学先进、立标准、找差距、查原因、明方向”大讨论 活动,充分运用先进模范典型、优秀创业事迹、能人巧匠经验, 把业务学习的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通过系统化专题化的学习调研、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破冰中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在干事创业中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三)问题大排查。对照市、区两级年度考核目标,认真排查检视工作问题和不足。每名党员干部要着眼“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紧盯岗位职责,对照工匠楷模,全面排查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岗位大练兵。广泛持续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针对党员干部能力本领短板弱项分门别类制定讲、写、比学习计划。通过每周开展的学习活动,党员干部谈体会、讲工作经验、知识测试等,全面提升岗位能力水平,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在比拼交流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切实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能力。
(五)作风大整顿。结合清廉机关建设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服务质效不优、纪律约束不强、担当作为不足等专项整顿。围绕年终考核争创一流的目标,坚持边查边改,重点在争优创新上做文章,针对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衔接不够、动力不足的问题,开展自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只跑一次腿”工作目标,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退役士兵返乡报道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服务质效不优、服务意识不强和为群众办实事力度不够等问题,开展自查;围绕纪律约束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作风散漫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自查。采取个人全面自查整改、单位重点抽查督促改、纪检机关交叉检查督办改的方式开展。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下旬前)。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政治素养。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迅速掀起活动热潮,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底)。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部门岗位职责,组织开展线上专业精准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大练兵活动,按照学习计划,做好活动安排。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要充分学习借鉴和推广活动的好经验好作法,规范完善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是充分贯彻落实区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和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突出特色,精心谋划。突出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效果导向,谋划活动的内容和项目,着力提升胜任本职工作和岗位需要的能力,及时上报活动推进情况。
(三)广泛宣传,强化效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广播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形式和效果,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树立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弘扬工匠精神的鲜明导向。
退役军人事务局“岗位大练兵”计划表
序号 | 时间 | 业务政策学习 | 责任股室 | “讲、写、比”活动主题 | 责任股室 |
1 | 11月1日- 11月7日 | 优待抚恤政策、 褒扬激励 | 拥军优抚股 | 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岗位谈感受、谈体会、谈打算。 | 局办公室 |
2 | 11月8日- 11月14日 | 帮扶救助、 信访接待 | 服务中心 | 写:撰写学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 优抚股 |
3 | 11月15日- 11月21日 | 安置、 就业创业政策 | 安置就业股 | 讲: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开展讨论交流。 | 局办公室 |
4 | 11月22日- 11月28日 | 星级服务 体系创建 | 服务中心 | 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知识竞赛1次。 | 局办公室 |
5 | 11月29日- 12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三章 | 优抚股 | 写: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一网通办、帮办代办、五减(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政务服务“好差评”、高效办成一件事、跨省通办一事联 办等撰写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 优抚股 |
6 | 12月6日- 12月1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五章 | 优抚股 | 讲:围绕如何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 大讨论活动。 | 局办公室 |
7 | 12月13日- 12月1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六-七章 | 优抚股 | 写:围绕“学先进、立标准、找差距、查原因、明方向”撰写思想汇报。 | 局办公室 |
8 | 12月20日- 12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八-九章 | 服务中心 | 比:围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 主题进行讨论交流。 | 局办公室 |
要求 | 请各责任单位、股室按照要求每天在办公群推送学习内容,局办公室每天在办公群推送1-2条中央、省、市、区重要讲话精神。 | 请各责任股室提前准备,每周开展“讲、写、比”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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