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心得体会
第1篇:中小学实验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中小学实验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主讲人 万亮 2014.10.13 实验教学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训练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观察检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管理我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特制定本要求,做为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检查、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组织机构
1、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组织实施。
2、重点高中配备专职实验员5名以上;一般高中和24个教学班以上的初级中学配备专职实验员2名;9—24个教学班的初级中学配备专职实验员1—2名,9个教学班以下的初级中学配备兼职实验员1—2名;县办完全小学配备专职实验员1名,其他小学配备兼职实验员1名。
3、配备3名以上专职实验员的学校,应联合电教人员成立科教馆,在教导处直接领导下,与学科教研组协调配合开展工作;专职实验员不足3名的学校,实验教学归学科教研组具体负责。
4、实验教师必须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广泛的实验专业知识,科学的实验室管理知识。
5、专职实验教师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应学科科任教师的平均水平,兼职实验员的工作量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定,不宜过低。
6、实验教学要纳入学校常规教学工作中去,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二、仪器管理
1、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
2、教学仪器的管理必须落实到人。仪器管理人员接手时要对照有关帐册认真清点核实,无误后签字。一旦签字,即对所管仪器负全部责任。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履行严格的移交手续。仪器管理人员调离学校,没有移交教学仪器的,学校不得出具工资介绍。
3、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或分柜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仪器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并定期检查。
5、仪器原则上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的,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6、教学仪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要按有关程序及时报损。 A、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无修复价值。
B、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严重降低或丧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C、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D、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学仪器。教学仪器报损的程序是:
A、低值易耗品,由仪器管理人员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教研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批准。
B、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损坏后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损登记表》,经教研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批准。
C、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损坏后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损登记表》,教导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报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D、仪器报废后应将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因违规操作损坏的,要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故意损坏的,要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每年9月中旬,学校都要组织财产管理人员和仪器管理人员对学校的教学仪器进行盘点。9月下旬,各学校要派专人到县业务主管单位报一次教学仪器《管理明细帐》和《仪器报损登记表》。
三、实验教学
1、各有关学科科任教师必须制订实验教学计划,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
3、各有关学科科任教师要熟悉各种教学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维修办法。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并备写专门的实验课教案。实验课前3天填写《实验通知单》交实验室,实验课前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同时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4、实验员按照《实验通知单》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5、上实验课时,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6、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仪器管理人员要对教学仪器及时清洁、保养并归橱。
7、有关教研组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8、实验员和各有关学科科任教师要加强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四、学生守则
1、中小学生要重视实验课,以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努力掌握基本实验技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实验预习作业,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知道实验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
3、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4、开始实验前,要检查核对所用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实验台要始终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5、按规定进行实验,谨慎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实验,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实验器材。
6、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7、用过的火材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要放置在指定地方,如仪器损坏,应主动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8、公用仪器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仪器,不得任意移动。
9、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清洗干净。放回原处,整理好实验台面,仔细检查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10、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
五、评估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统一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核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问卷调查、表格调查等多种形式。
5、所有考核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汇入教学档案。
第2篇: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
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
教学常规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的基本规范与要求,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扎实开展课程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改进课堂教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常规要求。第一章教学管理
第一条
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的国标教材,及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地方教材是学生学习的基本课程资源。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校从省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校本课程一般由学校编制计划,经县教育局审定后实施。学校必须按照县教育局公布的课程开设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减课程课时的现象。
第二条
加强教学工作日常管理。学校必须建立《教学日志》,对当天教学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记载,并做到周通报月小结期汇总。
第三条
建立“县——乡(镇)——校”三级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县教研室、乡镇中心教研组、校教务处为实施主体,实行专项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制度。专项检查县上每年不少于一次,乡(镇)每年不少于两次,学校每期不少于两次。平时抽查与其它工作结合进行。检查安排要具体,过程资料要翔实,整改措施要得力,检查结果要及时通报,量化定等。
第四条
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县上每学期要组织教学质量形成性检测及期末检测,并对教学质量检测的结果进行通报。各级教学常规的检查结果和教学质量检测的结果一并与学校、学校管理人员及科任教师的绩效考核、评优奖先、职称晋升直接挂钩。
第五条
严格执行教学工作量化标准。小学校长带课每周不少于8节;初中校长每周不少于4节,副校长不少于6节,主任、副主任不少于8节;高中校长每周不少于2节,副校长不少于4节,主任、副主任不少于6节。教师周标准授课节数为:高职中教师不少于10节;初中教师不少于12节;小学教师不少于16节。第二章 教学工作 第一节
教学计划
第六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以及中小学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为依据,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安排,从学校实际出发,提出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目标和教学质量要求,具体规定教学工作的内容、进程、措施与方法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重点、中心小学、中学教学工作计划须交县教研室备案。
第七条
教研组工作计划。应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为依据,结合教研组实际,提出本学期工作目标,确定校本教研基本内容,逐周安排集体备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研讨交流等教研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组内讨论通过,经教务处审批后付诸实施。
第八条
任课教师学科教学计划。任课教师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研组工作计划,针对任教班级学生实际,制定出本学期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批后实施。教学计划一般应包括:对上学期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维教学目标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对本学期教材知识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列出教学进度计划表,写明单元(或章节)课题所需课时、起讫时间;安排好课外辅导、专题讲座、考试考查、综合实践、校本课程等活动。第二节
备
课
第九条
严禁无教案上课。坚决反对照搬照抄现成教案及使用旧教案。各学科实行超周备课。各校在课改实验中需变通有关要求时,须报经县教研室审定、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条
个人备课要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学法教法、备教学媒体、备教学过程。备课应形成教案。完整的教案应有课题、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资源的选用、教学媒体的应用、学法教法的选择、教学过程、板书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布置及教后记等。单元检测及复习考练课,检测及考练题可以计入备课时数,但须有试卷分析及讲评过程设计。
第十一条
凡采用电子备课的,课件只是教案的组成部分,任课教师不得以课件代替教案,必须要有施教批注的纸质教案。小学兼任多学科教学的,除语文、数学、外语,其余学科可编写简要教案。
第十二条
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须每周检查一次本组(本年级)教师备课质量及数量,并及时签字记载。(组长、年级组长教案由教务主任检查,校长、教务主任教案互相检查。)检查后要注明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并定等、量化、记录。每学期
书写教案的数量,至少要有16周按课程计划规定周课时量的节数。第三节
上
课
第十三条
教师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缺课、调课。严格执行课前三分钟候课制度,发现缺课学生要及时反馈给班主任或家长。上课时,教师应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衣着整洁、得体,不浓装艳抹,严禁衣冠不整进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随便出教室,不接打电话,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在课堂吸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第十四条
优化教学过程,创新教学方法,构建有效教学模式。教师要准确把握教材意图,整合、拓展教学资源,根据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流程,注重导入新课、创设情境、过渡迁移、操作实验、反馈矫正、活动组织、提炼总结等环节,做到知识讲授准确,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突破难点,课堂教学份量适当,密度合理。
第十五条
构建以促进学生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关注学生学习经验,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师必须选取科学教学策略,创设有效学习环境,合理运用课程资源,认真开展教学反思,尽力关照不同发展层次学生需求,使每一位学生在每一堂课中都有收获。
第十六条
灵活组织和调控课堂教学。教师要正确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设计有特色、弹性化教学方案,敏锐捕捉课堂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教学策略;各教学环节过渡自然流畅;提问应具有思考和探究价值;精选习题应体现基础性、针对性、梯度性,力求精讲精练,及时巩固。加强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及科学学习方法。课堂评价多用肯定、赏识性语言,切忌打击、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得给学生随意停课。
第十七条
合理使用教学媒体辅助手段,注重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充分发挥各种教学资源(音像、图书、网络、教具等)的直观性作用,为教学服务。运用远程教育资源服务课堂教学,保证远程教育资源运用率达标。
第十八条
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板书。教学语言要准确精炼、语速适当、生动流畅,富有条理性、启发性。课堂板书要精心设计,字迹工整,规范清晰、简洁科学。
第十九条
音乐、美术、体育、实验、劳动、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要严密组织,注意安全。不得在上课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室外体育课集中教学时间不得低于25分钟,学生体育活动要在教师指导、监控下进行。
第二十条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四个方面。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内容、实施方式、教师安排、资源建设、师资培训、活动评价、学分认定、管理模式等方面工作作整体规划和具体说明。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情况要纳入教师和学生评价之中。综合实践活动自小学三年级开始设置。要有教学计划、有目的、有要求,要定时间(列入课表)、定内容、定指导教师;教师要有教学专题、教学计划、教案;对学生要有学习水平评价记录。第四节
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二十一条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学生实际、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以课本内习题为主,也可精选少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习题,采用口头、书面、观察(观摩)、制作、操作、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二条
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都应设置作业。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课时必须有校内书面正式作业。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可根据学科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作业形式。语文学科作业设置:小学一年级设生字、作业、说话(第二学期起说话改为写话),二年级设生字、作业、写话,三至六年级设作业、大作文、小作文(生字、作业每课一次,说话、写话每周一次,大作文每两周一次,小作文间周一次)。中学语文设作业、大、小作文(作业每课一次,大作文每两周一次,小作文间周一次)。
第二十三条
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学科课外作业总量应控制为: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一小时,七至九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一个半小时,高中书面家庭作业每天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严禁把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第二十四条
作业要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作业批改坚持全批全改,适当穿插面批。提倡精批精改、面批面改。对未能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限期补交。对作业错误之处要有明确、统一的符号,便于学生找出错误,予以订正。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批改工整、字迹规范,提倡写鼓励性评语。必须逐题批改作业,不得“一页一勾”,还应注明每次批改等次、日期。作文批改要有总批和眉批,批语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字迹应工整。大作文小学、初中64人以内/班,做到全部精批精改,小作文必须略批,提倡精批;大作文高中每次至少精批一半,略批一半,小作文每次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义务教育段作业评价使用等级制,分A、B、C、D或甲、乙、丙、丁四个等次。加强对口头、动手作业的检查,使口头、动手作业同样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二十五条
教师应有作业批改纠错记录。要收集整理批改作业中学生典型的、带倾向性的差错。对个别学生出现的错误,作个别纠正;较多学生出现相仿的错误则要认真分析原因,作集体讲评。
第二十六条
正确、科学、合理、有效使用教辅练习资料。毕业年级教师要精心设计、编辑组合试题,不能盲目的、不加选择的搬用不切学生实际的现成复习资料。布置给学生的资料练习题,要按时检查、批改、订正和讲评。
第二十七条
要求学生做到认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作业书写要规范整洁,条理清楚,及时订正,逐步形成良好作业习惯。
第五节
辅
导
第二十八条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照顾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必要手段。辅导要做到“六定”:定计划、定内容、定主讲、定对象、定时间、定地点。自习、辅导教师必须跟班。
第二十九条
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科优秀生,关注学困生。要加强体音美等学科特长生的辅导,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兴趣爱好。积极开展个别或小型辅导,使学困生尽可能跟上班级学习步伐。
第三十条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要关注学生心理,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教会学生正确面对挫折,用良好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培养其健康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第三十一条
加强学生社会综合实践辅导。要结合学科实际广泛开展课外阅读、社会实践,以及跨学科知识辅导等活动,不断开发学生智力,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
第三十二条
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的关系。教师不准乱编滥发各种资料,更不准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兜售资料,搞有偿辅导。
第三十三条
加强对课外辅导的组织管理。学校对课外辅导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加大对课外辅导的督查指导力度。每期至少开展两项学科知识竞赛,一次文体科普活动。第六节 考查考试
第三十四条
考试、考查是做好教学反馈、监测教学效果、评价教学质量的必要环节及重要手段。凡国家课程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应进行考试或考查。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检测。
第三十五条
建立完善以完成本学段学科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允许公布学生考试分数,不允许按照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名或变相排名。各类中小学不允许组织、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竞赛、考级活动。
第三十六条
每个单元或章节结束后,各科教学必须抽出一定时间进行章节(单元)检测。检测前教师应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帮助学生回归教材,梳理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后要认真评卷,及时细致地做好试卷与成绩分析,写出书面分析材料,并认真讲评。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劳动、信息技术等可以随堂考查。小学每年要对学生书写、朗诵、基本运算等学习能力习惯进行一次测查,建立测查档案。
第三十七条
教学检测要体现考试性质,保证考试信度,试题结构合理,难度适中。要严肃考风,严明考纪,充分运用教学质量检测结果,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质量。
第三十八条
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评价依据的素材主要来源于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发展状况的客观、原始、真实的详实记录,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过程性评价等。评价采用综合评语加等级评价的方法进行。对学生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的评价要做到客观描述与定性描述相结合,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素质特长和发展潜能。评语应准确、精练,由班主任亲自填写。义务教育阶段评价结果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操行和综合素质等级、教师评语应记入《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第七节 实验教学
第三十九条
任课教师、实验员必须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实验课必须备课,没有教案不得上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亲自做一次实验,确保实验成功。
第四十条
教材规定的实验课开出率,各学段演示实验率均达到,100%学生分组实验应达学校现有人数、实验设备能力的100%。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实验登记卡,每次实验完成要由实验教师、实验员(管理员)和学生代表签字,健全实验教学档案。
第四十二条
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应根据实验考核成绩,对实验教学效果和缺陷等方面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写出书面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每学期教务处应牵头组织各相关学科教研组(实验教研组)对全校实验教学现状、质量、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写出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总结。第八节 教学总结
第四十三条
教学总结是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评定教学实绩的重要依据。每学期结束时,学校、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和所有教师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系统回顾,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分层次交流。总结要以事实为依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点突出,观点明确。
第四十四条
加强教师档案管理,作为考核、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学期结束时,学校要将教案、教师业务档案、论文、总结、有价值的教学资料等分门别类,整理存档。建立教师档案正常迁转制度。重点、中心小学、中学教学工作总结须交县教研室备案。第三章 校本教研
第四十五条 建立以教学为中心、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学校要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从教学的现实问题出发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集体备课、说课、听课评课等各种形式的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教研水平。学科教研组每周至少活动一次,每次活动要有中心议题、有中心发言人、有详实活动记载。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科安排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迟到、早退、缺席,有事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并得到批准。积极参加各科基本功竞赛活动和课堂教学评赛活动。每学期每人至少上好一次公开课,即新教师的汇报课、中青年教师的研究课、学校领导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课等。
第四十六条
集研备课。有两名以上教师任教相同课程的学校可建立健全集体备课研讨制度。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五备”,即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训练。集体备课间周至少开展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备课组活动,须至少提前一周做好准备工作,协调、指导组员参与,做好活动记录。
第四十七条 聚焦课堂,建立健全听课评课制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0节,副校长、主任和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低于40节,教务、政教干事听课节数参照以上规定,但不得少于主任听课节数;中小学校长每学期参加年级组或教研组活动不少于10次。教师每学期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相互听课不得少于20节。校内听课,应及时在教研组内开展评课,并有评课记录;外出听课,回校后要上汇报课或交流学习心得。听课笔记、教学流程记载不全或没有听课者反思与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听课,不得计入听课量。
第四十八条 完善和加强专业引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拜师结对的导师应帮助新教师制定学科教学计划,指导其如何分析教材、调控教学过程、撰写教案等,并坚持定期听课、评课。帮扶期满,导师要对新教师教学水平与能力作出书面鉴定,各自分别写好指导和学习小结。
第3篇:南阳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南阳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最重要途径。中小学教学工作必须有章可循,努力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二条 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建立教学工作规范,加强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形成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科学地组织教学,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 教学思想管理
第三条 教学思想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首要任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现代教育思想引领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法规,坚持依法办学,遵循教育规律。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定明确的师德目标和要求,提高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务实进取,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五条 学校要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理论培训,使教师经常接受、吸取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及信息,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两次教育教学理论讲座,且建立专项档案,加强管理。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六条 学校应依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总目标,制订一定时期(3-5年)的教学工作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立足本校实际,确定教育教学目标任务。第七条 学校领导必须在开学预备周前安排制定方向明确、前后衔接、改革创新、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开学预备周内交全体教职工讨论、修订。教导处等部门和教师要依据学校计划制订部门、学科教学工作实施计划。学校要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八条 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加强课程计划管理,开全开齐必修及选修课程,按照我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要求,设置并开全开齐地方和校本课程。要严格落实各类课程的各学科课时,保证各类课程的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不得随意停课,做到专时专用,制定规范的“三表”(课程表、课外活动表、作息时间表)认真贯彻执行。
第九条 各学科要严格按照新课程方案的要求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教学内容,不得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各科不得相互占用教学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章 教学组织管理
第十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其它领导成员和教学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教学组织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要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领导要力争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其工作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校长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深入课堂听课,每周不少于一节;参加教研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每学期不少于三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各一次);主持全校性的观摩教学,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带头参与教改,每学年撰写一篇教研论文。业务副校长要协助校长全力抓好教学管理工作,经常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听课和评课,定期组织观摩教学和师生座谈会,指导课堂教学改革,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探讨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科学途径。分管其它工作的副校长要全身心服务好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计划、组织、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教学工作制度,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定期检查,认真考评,督促落实。要指导教研组定期开展观摩教学、优质课评选、基本功训练、教材教法研究、学法研究等活动,鼓励教师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形成具有本校特点的教学模式。要及时总结和分析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定期向校长汇报教学情况,充分发挥协调、调度、参谋和服务作用,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第十三条 学校要按照教育公平的原则,均衡生源编班教学,均衡师资力量配备。各类学校均不得举办复读班和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因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学校,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学校要建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形成浓厚的教学和提高质量工作氛围,大力表彰在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引导和鼓励教师干事创业,使教师把做好教学工作和提高质量作为人生的核心价值取向,积极奉献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质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要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合理调配教师力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位教师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 学校要按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每学期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归入教师档案,作为晋级和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常规管理,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提出符合素质教育的明确要求,加强监控、调节和检查、指导,把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落实到教学过程管理之中。
第十八条 学校要组织好学前周备课。坚持实行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相结合的备课制度。教案应内容充实、符合教学实际、讲求质量,并至少有一周课时的提前量,严禁无教案或用旧教案上课。学校每学期至少检查两次全体教师教案,检查情况归入教师档案。
第十九条 学校要把课堂教学作为落实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认真抓好课堂教学管理。要按照新课程理念对课堂教学提出的基本要求,制定评估标准,加强监控和指导,组织研讨及观摩,促进相互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条 教师要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课堂教学目标,遵循素质教育的要求和新课程教育理论揭示的学习规律、认知规律、教学规律,强化学科知识渗透,重视科学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规范和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评选优质课活动,对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优秀教师予以表彰,及时归入教师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必须对教师布置与批改作业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要求教师科学地布置作业,内容符合新课程的要求,份量和难度要适当,不准布置机械重复或大量抄写的作业,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教辅作业资料,更不准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要建立班主任牵头的学生课外作业协调制度,总体调控各学科课外作业量。学校要依照教师的工作量及学科特点确定作业批改量,并统一作业格式、批改符号以及批改记录等要求。对各学科作业布置及批改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检查情况归入教师档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有针对性地抓好课内外的教学辅导活动,要求教师对学生分类辅导,重视学习方法和心理辅导,转差培优,关注每个学生健康成长。每学期要交流一次教学辅导经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排复习,指导各科教师认真制订科学的复习计划。不准利用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提前复习。
第二十四条 学校要抓好课外活动小组的人员落实、活动落实、指导落实,保证课外活动的时间和场所,按照学校实际和学生兴趣组织好课外活动,每学期检查一次各学科各年级各班级课外活动情况,及时总结表彰课外活动好的小组,归入教师档案。
第二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成绩考核管理,严格考风考纪,按规定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要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对巩固所学知识的单元测试应随堂进行,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和学科结业考试。各类考试后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学生考试成绩不准张榜公布,不准排名次,不准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要改革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方法,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定期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改进措施,提出新的教学目标,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第六章 教改实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要按照办学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长远及近期教学科研发展规划,确立教改实验课题及实施方案,成立课题组,创造有利条件支持、鼓励和帮助教师参加教改实验,在学习借鉴先进教改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和总结具有本校特色的教改模式,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教研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科研质量。每学期应写出教改实验专题报告,举行一次全校性论文评选活动,出一本论文集。
第二十八条 学校要围绕教科研目标和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认真组织教学研究工作,开展听课、评课、说课、优质课评选、基本功训练、教材教法研究、学法研究等教学改革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学。各学科教研组每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并做到“四有”(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中心议题、有学期总结或研讨交流)、“五落实”(时间、地点、人员、专题、发言)。学校应对教研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十九条 学校要对在教学、教研和科研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或奖励。办学规模达到设立教科室的学校,要加强教科室建设。
第七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要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抓好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考评,建立健全科学完整的学科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课堂教学质量要从学生兴趣激发、教师施教覆盖、教学行为互动、师生角色转
换、学习时空调度、教学技术运用、学生学习行为、知识理解层面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科教学质量监测要从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各个层次、兼顾所有学科、坚持全面分析、重视提
升幅度、激发求知欲望等方面组织管理。学校要定期监测各学科的教学质量现状,全面分析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和措施,完善和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二条 学校领导对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深入把握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教学质量专题会议,向全体教师分析报告教学质量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三条 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教师抓好教学质量。教学质量评定要实行年级和学科交接制,重视学科质量的过程管理和提升幅度,促进整体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严禁学校将考试分数作为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
第八章 教学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的教学档案要分期分类归档,按时交档案室,设教学类专柜存放,定期进行检查,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虫蛀。教学档案的基本内容如下:
1、文件类
(1)上级下发的有关教学的文件;(2)学校重要会议领导讲话;
(3)学校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要求;
2、计划总结类
(1)学校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2)教导处、年级组教学实施计划和总结;(3)教学骨干和青年教师培训计划;(4)教学业务专题讲座计划及讲稿;(5)教改专题研究计划和总结;(6)教研组教研活动计划;(7)教师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检查记录类
(1)学校、教师教学质量分析;(2)班级和学科教学质量统计表;(3)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评统计表(4)教师备课、学生作业检查情况和记录;(5)领导听课、参加教研活动的记录;(6)学校教学会议记录:(7)学校教研活动记录;
4、教师类
(1)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统计表;(2)优秀论文和教案;
(3)教师各项教科研成果登记表;(4)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评实施细则;(5)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
5、学籍管理类
(1)招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审批表;(2)学籍册(含电子档案);(3)学生各项成果记录;
(4)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统计表; 第九章 教学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电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及其它专用教室的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开出率,保证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实验仪器、教具及体、音、美、电教器材配备要达到省定标准,并配备专人管理。所有教学器材应从教学实验出发,列出目录送达教研组或教师手中,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图书馆和阅览室要配置符合规定的图书资料,为教师备课、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提供服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要引导教学辅助人员经常深入教学活动,了解和熟悉教学工作,增强服务教学的自觉性。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基本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政策、法规为准。
第三十九条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可结合本地本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本《基本要求》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本《基本要求》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在市教育局。
第4篇:咸阳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咸阳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一、校园管理
1、各类学校有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规划平面图上墙。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有规划立体模型。
2、校园布局合理,区划建筑有序,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勤工俭学基地相对分开,互不穿插。
3、因地制宜,创造条件,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和园林经济化,充分合理地利用空间种植常绿树和花草,设置花圃、景点,校道平整,主干、支干分明,路面硬化。
4、环境布置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校内设置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健康向上。国旗、旗杆合乎规范,位置适宜。校围墙不得刷写与教育无关的标语。
5、学校各类用房门、窗玻璃齐全,定期油漆、粉刷。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桌椅排列整齐,各类物件放置有序,卫生清洁。按有关规定悬挂领袖及名人画像及必要的宣传标语。
6、建立卫生责任区和日查周评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做到垃圾定点,环境优美。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门窗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果皮、烟蒂、痰迹。厕所天天打扫,无蛆无蝇。
7、加强师生宿舍管理,评选文明宿舍。宿舍、生活区不得乱搭乱盖、乱堆乱放,不得放养禽畜。房间及盥洗室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
8、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房屋倒塌、失火、学生触电、溺水、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小学要坚持放学路队和护送偏远、疾病学生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教职工管理
9、学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切实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0、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不得歧视、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迫使学生停课、辍学。
11、严格履行教师聘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每个教师自觉做到“两严格、六认真”,即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
1 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和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每周有安排和记录。
12、严格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衣着整洁,仪态端庄,说普通话,谈吐文明,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做到工作量足,出勤日全,工作时效高。
13、积极组织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抓好教学基本功训练,开展达标评优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14、实行教师定编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挂钩。
三、学生管理
15、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公民义务以及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切实有效地贯彻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规范,严格要求,强化训练,不断完善操行考核办法,促进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
16、加强学生的常能训练,指导学生学会一般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能,培养学生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对学生的常能建立考核制度。
17、有计划地开展班、团、队、学生会活动及传统节日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图书、电影,积极开展书评、影评活动。每学期按规定安排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军事训练,组织安排好学生的寒暑假和农忙假劳动。要认真安排好晨(夕)会、周会。
18、对学生就学实行全程管理。建立义务教育“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和流失生报告制度,协助当地政府,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动员辍学儿童返校。向受完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颁发完成初等或中等义务教育证书。
19、建立与社会和学生家长联系制度。聘请校外辅导员,邀请当地有关方面人员研究开展学生教育工作。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做好差生、差班转化工作。多方结合预防和制止学生吸烟、酗酒、旷课、逃学、考试作弊、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等不良行为,减少和消除学生违法犯罪。
20、加强学校体、卫、艺工作。认真落实“两课”、“两操”、“两活动”,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体育、文艺、科技竞赛和美育、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建立体格检查和传染病预防制度。
四、教育教学管理
21、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决纠正单纯应付考试的倾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进度,控制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每日课外作业总量及考试次数,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不得随意停课。严格禁止周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讲授新课,不得代替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省教委教材办审定的各种习题集、练习册、假期作业、复习资料等。
2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考评工作。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具体的规范化要求和质量标准,有检查、指导、评估措施,要以新生入学定员人数为基数考评班级、年级的合格率、优秀率。要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组织教师集体备课。
23、落实听课制度。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有记录,有评议。
24、坚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各教研组每学期有教研、教改课题,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公开课或教改实验课,读一本教育理论书(有读书笔记),写一份教研、教改论文。学校建立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评估、交流制度。
25、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控制班级人数(小学每班40-45人,初中、高中45-50人)和学生流失,提高师生比 率。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取消留级制度,不接受复读生和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生,严禁伪造或涂改学生的学籍档案。
五、后勤管理
26、后勤人员要树立为教学、为师生优质服务的思想,坚持艰苦创业、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工作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
27、加强校产管理。校舍、校产要分类造册,落实管理责任。各类物品的采购、保管、使用、赔偿都有必要的制度,并定期检查、清点和维修,防止人为的流失和损坏。切实提高教学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的使用率。
28、改善生活管理。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办好食堂,要注意膳食卫生和营养,努力降低成本。学校要为师生及时供应开水。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办好校办企业和劳动实习基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六、档案资料管理
29、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目录、文书档案、师生档案、规章制度、统计报表、教研教改材料及义务教育各种资料,要分类造册装订,及时存档,设专(兼)职人员保管,专室(橱)存放。管理制度健全,能及时检索,方便使用。
第5篇:中小学德育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中小学德育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
一、德育专题会议
每学年度由校长主持召开德育专题会议4次及以上,每次须有会议纪要。
二、校园文化建设
(一)办学思想。学校有符合自己实际的办学理念,有明确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并真正融入教育教学活动的每个环节。
(二)校容校貌。校园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有一定绿化面积、有文化宣传;一校一景富有特色。
(三)文化育人。成立鼓号(或升旗)仪仗队;开设校园广播;创办校刊等。
三、班级文化建设
(一)班级德育文化。教室布置有激励性标语;有班级规章制度;有学生展示园地、评比栏;有小组建设(涉及德育内容)。
(二)德育主题班会。每周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涉及德育主题不少于6次,班主任有主题班会备课记录。
(三)德育主题板报。班级每半月办一期主题板报,其中每学期涉及德育主题3次。
(四)文明班级评比:学校常态化评价班级,每月开展1次文明班评比,并作记录、公示和表彰。
四、社团文化建设
(一)成立阅读、绘画、书法、舞蹈、乐器、文学、科技、演讲、棋艺、球类、田径、剪纸、泥塑、园艺及各种沙龙等社团,各校须选择三个及其以上项目,每周至少有1节社团活动课,培养学生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二)有社团活动成果展,并有激励性奖励。
五、德育常规建设
(一)每学期举行开学典礼,每学年至少一次优秀师生表彰,每周举行升旗仪式开展国旗下讲话。
(二)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爱国、感恩、励志类演讲或报告。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两次学生体验式德育活动。如值班、花园锄草、清扫校园、帮助他人、敬老活动等。
(四)学生进出校门、集体活动、课间操、就餐均要求文明、列队、有序。
(五)学生语言文明,懂得尊重;与他人和谐相处,爱护卫生;师生间、学生间能相互问候;不随意追逐打闹。
(六)学生服饰简洁大方,头发规范整齐,不穿拖鞋上学。教室、宿舍干净整洁,内务整理规范。
(七)团支部、少先队、学生会通过设立卫生部、纪检部、宣传部等参与德育管理。
(八)班级学生轮周分点设岗值班。
(九)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学生运动会。
(十)每学年举办一次文艺汇演。
六、德育特色建设
2 鼓励有条件学校大胆创新、创建特色,没有条件的学校可作尝试并逐步开展,不作统一要求。
(一)建设开通校园网站、微博、微信等,且内容充实,对学校、师生发展有促进作用。
(二)特色校园大课间,每天安排30分钟或以上的大课间活动,以养成、运动为主,基本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其他特色德育建设。
第6篇:《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心得体会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心得体
会
近期,我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规范》中强调,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规范》涵盖了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教师和学校的方方面面,通过学习,让我对《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也有了更深的认识和领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生是祖国的花朵,也是民族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只有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茁壮、健康、积极、向上,我们的国家才能走向复兴,走向强大,因此这就对我们新形式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从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系统的要求。让我认识到教师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个责任,一种意识。我们除了需要认认真真完成教学内容以外,更应该具备奉献精神,真正热爱我们的岗位,热爱我们的职业。每一位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因此我们除了教会他们学习知识,还应该从孩子身边一点一滴做起,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认识观和价值观。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从孩子角度出发,只有先走进他们,了解他们的视角,才能够真正走进他们的世界。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通过学习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也让我更加体会到教师身上责任的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和学校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7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学习时间:2016年9月22日
主持人:王培森
地
点:理化生办公室
学
时:4学时 学习内容: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1.认真计划,总结反思 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深入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认真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含质量分析和反思)。
2.钻研教法,精心准备 钻研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和实施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精心备好每一节课,实验学科要做好实验准备。
3.重视课堂,注重效率
精心上好每一节课,着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实现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培养学生自主探究意识、科学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实施有效教学,教学中有效渗透德育,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学目标达成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课后及时写出教学随笔或教学反思。
4.科学训练,减负提质 遵循“梯级训练,整体提高”的原则,精心选题,杜绝题海,科学、合理地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把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到教学的全过程,实现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5.关注全体,育人为本 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注重培“优”助“困”,适时记录学生成长情况。了解、熟悉每个学生,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主动和家长交流、沟通,并有相应记录。
6.重视科研,促进发展 每三年承担或参与一项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以科研促进自身发展。
7.不断学习,提高素养 每学期至少写出一篇1000字以上的专业理论读书笔记。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每学期至少有3课时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每学年面向学生或教师开设一次专题讲座(有讲稿)或承担一节教学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有记录、点评、总结评价等。
8.参与培训,提升能力 认真参加各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进修、研讨等活动(有学习笔记、活动记录)。每学期参加的各级培训(含各级教研活动)不少于40学时,教研活动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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