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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范

作者:开心龙 | 发布时间:2021-08-24 18:10:5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范艳玲演讲稿

提高执行力、从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职工朋友们:

大家好!我叫范艳玲,是来自制曲车间的一名员工,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提高执行力、从我做起”。

执行力不仅是能力问题,也是工作态度问题。那么“执行力”对一个团队而言有什么重要性呢?首先它是决定一个团队成败的重要因素,是构成团队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是把工作目标一步步落实到位的能力。对于个人而言,执行力就是把想干的事干成功的能力。而团队执行力的能力高低则反映出个人的执行力。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的难题,我们总是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为自己开脱。只要有了“要去做,并且一定做好”的态度,各种借口自然也就没有了。而我们面临的困难也会成为我们工作的动力。所以我们应该有这样一种思想观念“没有任何借口”,把制定的工作目标执行到位当成一种纪律,工作中对于可办能办的事抓紧办,可办可不办的事要主动办,暂时不能办的事努力办,及时做好协调,尽可能将工作目标执行到位。

要想提高执行力,就要从我做起。只有这样我们的团队才有凝聚力,工作目标才能执行到位。就拿我们曲房管曲工来说,今年的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环境相对而言不是很好,我们经常要在室温高达四十几度的曲房里一工作就是两个小时,干完活出来衣服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有时一天要翻二房甚至三房的曲块,而每一房都在八千斤左右,不停地弯腰、翻曲、摆曲累的直不起腰来。除此之外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我们没有假期也没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只有工作需要,一个电话我们都随叫随到,哪怕是深夜,也哪怕是酷热的午休,同时还要忍受毒虫的叮咬。我们没有退缩,也没有怨言,只想更好的完成我们的工作。纵然是这样,我们的工人埋头苦干、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注重细节,在实干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争取管好曲、做好曲。难道这不正是提高执行力,从我做起的真正体现吗?

我是今年刚调到制曲车间,以前只是听说管曲多么轻松、多么自由。来到这以后发现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真是又脏又累,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翻高温曲时,不慎手指被蝎子蛰了一下,钻心的疼痛不由得使我流下了眼泪。组长帮我擦药膏并让我回家休息,要知道刚做高温曲,人员是多么的紧缺,主任亲自上阵接替我的工作,让我感动,如此人性化的管理怎能不使我折服。而我们管曲工也时常凑在一起探讨工作方法,遇到新的问题“多问、多看、多听”及时请教老师。如此良好的工作氛围,怎能不使我们努力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

总之,提高执行力突出的不是一个点,而是一条线,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积极的参与。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摸索来增强自身素质。端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不找任何借口,要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体现出服众,诚实的态度和负责、敬业的精神,才能凭借着强大的执行力,把决策变成行动;把意图变为成果;把期望变成现实,推动制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也只有这样,我们的仰

韶酒业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2篇:和谐家庭演讲稿范

和谐家庭演讲稿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一个和谐家庭的稳定与和睦,其承受挫折程度,与灾难抗争的坚韧性,往往体现了家庭成员的精神境界。而家庭成员的这种精神往往影响邻里及社会,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正负反射点。

镇西一村村民二十五年如一日,照顾截瘫的丈夫,拉扯孩子、孝敬公婆、邻里和睦团结,承受了惊人挫折,经受了巨大的磨难和压力,使众人看到了一颗善

良而火热的心,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情,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光彩,受到了村民的交口称赞。

1980年农历的11月24日与许延玲幸福地结合了。当时的农村贫穷程度可想而知。“穷点,怕什么?幸福是人创造的。”抱着这样的信念,脸上总是乐哈哈的。天有不测风云,婚后53天遭受了灭顶之灾。丈夫许延玲开拖拉机给人拉树,装载过多,被压倒前横梁的树木压在方向盘上。截瘫!两腿失去知觉!突如其来的横祸意味着什么?下一步,怎么走?„„巨大的压力袭向头顶,全村人为她捏着一把汗。逃避还是担当?她不是没想过,逃避,太简单——回娘家;担当,艰难,太艰难!当时未知有孕的她毅然决然地留在了丈夫的病床前,在院整整9个月,几乎寸步不离。这期间是她的爱使丈夫无法继续拒绝治疗,她的情使丈夫意识到故意发脾气催她另嫁的作法,只能使她悲痛之中雪上加霜。9个多月的治疗,280多个不眠之夜,她没回一次娘家,丈夫两次大手术,生里有死,死里有生,夫妻二人承受了天大的肉网体与精神的痛苦之后,不得不为迎接孩子的降生而结束治疗出院回到家中。

儿子出生后,以常人难以忍受的承受力,又撑起了这个多灾多难的五口之家。当时78岁的公爹承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瘫在南房炕上,而丈夫瘫在北房床上。忙里忙外,丈夫在床上只能用眼睛看管小孩,当有危险时再叫妻子,这就算尽到了当父亲的义务,也算减轻了妻子的劳务。患有精神障碍的婆婆不能看小孩子,只能让她干点杂活,时不时就会出错,反而增加媳妇的忙碌。夏季屋里闷热之极,给丈夫擦澡后背到院子树下,时不时帮丈夫挪到树荫处。晚上乘凉的人走后再将丈夫抱进帐中,然后再拾掇茶具。截瘫病人大小便失禁,但在妻子的照料下,家中井井有条干净利落没有半点异味。除农忙时玩的人少外,平时去他家的人络绎不绝。无异味,这似乎是平常的一点,在她而言需多大的付出不言而喻。更不用说自承包责任制以来,她从一个不懂农事的新媳妇一步步学着耕种锄割,家里、地里、园里、公婆、丈夫、孩子,在她体力不支或力不能及时,背过脸去没少落泪,但在人前她总是坚持,再坚持。故人们无不伸手相助。对人的帮助总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村上的人都说一个男人干的活跟不上“延玲家”一个女人。有人称她是贤妻良母,有人说她爱家人爱他人也爱自己,虽活得累,但精神充实。传荣自己也说:“咱命苦,人穷,心眼实,正儿八经地过日子能过下去,别叫人家笑话咱就满足了。”的确,她没有什么很高的追求,也无什么奢侈的欲望,只想撑起这个家的整个天,让老人、丈夫和孩子少受点罪,再少受点罪;自己多苦点,再多苦点也无怨无悔。多少个含泪不眠的夜晚,思绪翻滚,好的,她想过;坏的,也考虑过。处在她这种情形这下,想过不仅仅一次,若是不想、不算,那不是傻瓜吗?她的选择是无私的,是纯朴善良的。总结一句话就是仁慈,就是爱。也许她身上的这一点正折射出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正是这种朴素的仁爱之心成为现代精神文明的出发点,成了中华之魂的基石。

丈夫伤后,公爹垮了,婆婆千万别垮呀!为了使77岁的婆婆不再垮下去不再增添新的灾难,想方设法让婆婆吃好睡好,有点好的总是让躺在床上的老少两个病人吃后,再让给婆婆吃,自己却舍不得吃。久了,婆婆也吃不下去,她怎么忍心呢?有一次为了一点剩豆腐,婆媳俩推来推去,碗却摔在了地上,为此各自心痛窝火争执起来,正当此时婆婆的精神障碍症发作,胡搅蛮缠起来,之后竟拿起木棍追打儿媳,只好跑出去躲避,不知内情的邻居看后生气地对说老东西真不知好歹,你为何不把她推倒,传荣擦着眼泪说:“婆婆有病,那还行„„”

第3篇:范中信教授演讲稿

10月10号范忠信老师中南说法讲座的录音稿 范忠信:民族伦理与中国法制西化的误区 主讲人:范忠信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三楼多功能报告厅 时间:2007年10月10日星期三 主办单位:法学院团委学生会

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和现代化,就是中国法制的西方化。中国近代史以来,近代化也好,现代化也好,就等于西化,就等于把西方的法制移植到中国来;借西方的药治中国的病。我们各位今天领教的一切法律制度,主要是来自西方的。身为中国人,受的是西方法制的社会控制,这是我们所处时代的特殊性,跟我们的祖先大不一样。我们祖先身为中国人,享受的是中国法;我们现在身为中国人,享受的是西方法。享受西方法,可能并不象享受“洋货”那样方便和舒服,有时不是很舒服,感觉很不好。这个“感受不好”的感觉,四十七八的我现在比较强烈,二十左右的你们可能淡点。你们现在是激情燃烧的时代,相对而言我在冷静反省的时代。今天我要讲的话题,就是要向大家汇报一下我身受西方法制所获得的不好感觉。我们这个话题,我想大致从四个方面来与大家探讨。

(一)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中国法制西方化历程的大致情形。我们看看,中国法制西方化,从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开始,大约经过了一百六十多年,我想先给大家作一个简单回顾。我这个幻灯里讲的,有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有中国近代以来法律体系、原则和框架发生的根本变化。大家看,这些东西中国古代并没有,中国历史上从没有什么宪法,也没有什么宪法之下的民法、刑法、诉讼法,没有我们现在这个意义上的“刑法”,更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民法”,也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这样法律制度进行部门划分的概念和划分方法,是从西方引进过来的;其中的主要制度内容和原则也是从西方引进过来的。我们引进西方法,当然引进的不仅仅是法律条文。我记得原来开讲座专门讲过,中国法制的西方化或近现代化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就是法律规范。把西方法律条文抄过来,变成我们的条文,比如把法兰西共和国刑法哪一个条文抄过来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条文,这个工作做起来很简单,从沈家本开始,翻译了西方的一百多部法典。现在,这个工作我们已基本完成。今天你打开中国的法律全书,看法律条文,你感觉不到这个条文与西方有多大的差别。如果有的话,就是在条文的背后。

第二个层次是法律制度层次。大家会说,你刚才讲的是法律规范,现在又说法律制度,二者有什么差别啊?差别可大了,法律规范讲的是法律对某方面的规定,不管是成文还是不成文规定,总而言之,它是一种指导性宣告。但是法律制度,讲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实际上怎样制度化运行,也就是说规范变为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法制西方化,像宪法、刑法、民法的西方化,在规范层次都已完成。最近合同法、物权法等等,也西化很快。除了自己特有的政治主义以外,跟西方的制度框架、内容基本是一样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民事制度真的就西方化或者现代化了。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制度,比如说我们的立法制度,我们的司法制度,我们的行政执法制度,像这些东西,大家可以认真看一看,很多东西并没有实现近代化、现代化。很多实际运行的制度还是传统的。比如说我们现在中国的立法模式,人大制定的《立法法》规定下来了,是按照西方的立法模式、立法程序来规定的。但是中国的立法有没有真的像西方那样呢?比如说社会群体、社会团体、社会不同职业界别,总之社会各种压力集团,把自己的意见要求表达为某种强烈的社会主张,这种社会主张影响国家立法、影响国会、影响国会议员,然后迫使使政府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实际制度,中国还没有长成。中国的立法,从来都是中央开个会确定要立个什么法,确定指导思想,然后组织人大机关或法制局机关的干部、专家学者起草草案,最后决定的还是党中央。人大的通过只是过场而已。所有社会力量,仅仅作为参谋人员,为中央决策服务。所以说中国法制西方化,仅仅是在表面上,但制度还是传统的。再比如说司法制度,我们的司法程序规定是很现代化的,但是事实不是如此。可能在座的很多同学不同意,我上次讲过《中国司法传统与当代中国司法权力潜规则》,讲过中国各级地方现在到底是谁在司法。当然大家会说,基本上是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我们要特别注意到,我们各级的人民法院实际上是“政府”的分支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真正的主体是党委,党委领导一切。我记得有同学跟我说,范老师啊,你在学校讲的东西,我很当真,我拿到外面去用却总是被别人笑话,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就是因为很多引进的法制与现实中国的实际作法(习惯的制度)正好相反,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遗留,对我们从西方抄过来的法律规范或纸面上的制度形成一种强烈抵抗力量。这就是问题所在。这种抵抗力量不管你喜欢不喜欢,都存在。简单说,法律制度层次的近代化现代化,才刚刚在最表层开始,根本没有到深处。

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观念层次。抄人家的法律规范容易,学人家的实际制度不容易,移植西方的法治念就更不容易了。中国人的法律观念,从上到下,目前主要还是传统的儒家式“德治”和法家式“法治”结合的水平,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人民自治、法律至上、公民平等、权利分立与制衡、罪刑法定等等基本理念,中国人民还是非常生疏的。

(二)

下面我想跟大家讨论的问题,是中国一百多年法制西化的观念误区问题。中国立法在这一百多年学习西方法制,有特别大的思想误区,这个误区主要从立法观念、立法思想上看。后面再从具体立法上来讲。我们在立法观念上有许多盲点,下面主要说三个。第一个盲点或误区就是“国家社会一体化”。什么是国家社会一体化呢?就是说,中国是一个没有社会的国家。各位会说,奇怪呀,我们每天不都是生活在社会中吗?我们毕业后不就是要到社会上去工作吗?怎么能说没有社会呢?但是,你说的社会跟我说的社会不一样。你说的是客观社会,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客观的社会里。我们每个人都有广泛的社会关系。但我说的是主观社会,是我们自主自由的公民个体为了共同目标,为了我们的安全,为了我们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组织在一起,结合在一起,我们组成一个共同体。这样的社会,是政府之外的民间联合。这种社会,在中国,古代也好现代也好,都是政府最害怕的。你看在我们中国历史上,任何私人结社,经常就会被称作“结党营私”、“党同伐异”、“奸党”、“朋党”等。如果你私自联合起来,就是一个危险因素,这个直到今天还是一样。比如我们想申请成立“西南政法大学湖北校友会”(我现在是副会长),一开始申请,上面就不同意,也许是认为有“结党营私”的嫌疑,校友情结被认为有山头性、宗派性,不是官方要提倡的。后来,上面要我们改个名字,于是我们的正式称号就是“湖北省法学会西南政法同学学术分会”。你看看,政府对民间结社是非常害怕的。在今天的中国,不管是学校内还是在外面,任何社会组织团体,不允许你单独存在,都必须挂靠一个国字号的单位才算有名分。也就是说,所有的社会团体都是政府的子女,你不是你自己。像“中国法学会”挂靠在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律史学会挂靠在中国社科院。明确要求社会组织有一个挂靠,要求必须有一个爸爸或爷爷,也就是说国家之外不能有私人联合;老百姓要私下结合必须要经过政府点头同意,而且你的结合目的一定要有利于国家利益。

这种现象,是西方法制精神所格外排斥的。但这是中国的传统。用孔子话来说,就是“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或者简单说就是“君子不党”。你可以和别人交往,但你不能结党营私。在我们的词汇里,就不可能有私人“结党营公”的可能性。所以中国古代法律要特别打击奸党朋党。实际上从今天的作法,到民国的作法,再往上追溯到商鞅管仲的主张,都是把国家政务管理和军事管理一体化,兵民一体化,就是所谓“作内政而寄军令”。在座的各位,你们出生太晚了,没赶上那个全民皆兵的时代,而我赶上了。我们当时那个村就是一个民兵连,叫湖北省英山县民兵师南河民兵团火田民兵营高二大队民兵连,我还当过民兵连的副连长,我还使用过三八枪,只是水平不高。那时候,我就感觉到我是一个战士。我们白天运动,晚上站岗放哨;农忙时就干活,农闲时就练兵。以前人民大学老师们写书写文章,最后要注明“写于人民大学某某连某某排”,大家都觉得奇怪。所以从那时起到现在,还是一个基本管理体制,就是“君――臣――民”的体制,是兵民一体的体制,就是不允许你有私人团体,民间社会。所以中国从古代到今天,有国家,没有社会。中国今天的治国口号,称“社会主义”,但其实我们把社会主义的最根本内容抛掉了。社会主义的最根本内容就是“壮大社会,消灭国家”。就是让社会组织越来越健全,功能越来越多,越来越取代国家或政府,让国家逐渐淡化,就是尽量大社会小政府(国家),尽量有社会没有国家,这才叫“社会主义”。可惜现在我们最怕这种“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看成只讲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公平,让富人与穷人之间缩小差距的主义,这其实不算真正的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要消灭国家,减少国家的职能。什么时候消灭,不知道,但社会主义应该壮大民间社会、市民社会。社会主义思潮来自西方,西方法制以为国家和个人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这就是“社会”,社会可以对抗国家,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的。但我们理解和移植时完全搞错了,最后误以为国家社会一体化才是社会主义。这是第一个误区。

我们第二误区,跟上面一个有关系,就是我们的法制否认家庭或家族的自治作用,就是国家过多干预人民的私家事务。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制观念认为,家庭也好家族也好,只有在生儿育女的范围内,只有在扶养赡养亲属的事务范围之内,只有在解决社会成员的生活困难和实现安定的范围内,才是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反之,超出这个范围,就是多余的可怕的,就是一种危险的东西。我们知道,现在党和政府最怕的是什么?是封建宗族势力的复辟,是封建家长制死灰复燃。所以我们看到,现在有些地方修宗谱,办宗亲会,地方党政机关基本持否定态度。如果有gcd员、革命干部参加,尽量要让他们退出来,不要参与这些事。为什么呢?因为认为这是封建宗法制,封建残余,威胁党的领导,威胁政府权威,这就是我们的基本看法。就是说,对宗族、家族、亲属群体,我们从来将它看成反动消极的因素,从来没有把他们看成正面的因素。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

我记得我上次到江西婺源参观,很有感触。婺源是老徽州的地盘。当地农村的老建筑,风格各异,设计统一,有规划,有环保。在我看来,比我们现在很多新农村建设都高好几个档次。那么大家会说,中国古代没有村委会、党支部,又没有市政局、规划局、环保局,为什么它能搞得这么好呢?我要说,那就是因为当时有宗族组织,有乡党组织,他们起很多作用。这就是说,家族组织在地方起了很多国家政府不能起的作用。而今天,我们却把它当成一种危险的因素绝对排斥了。你看,江西婺源农村的老房子,都有统一的布局和朝向安排,让你朝东就朝东,让你朝南就朝南;不能过于自作主张,说自己的房子一定要坐北朝南,像皇帝的房子一样,面南而治。家族和村落的规划就不允许,家族族长和乡绅的权威是很大的,家族组织机构很有控制力的。但我们到现在的各地农村去看,发现有些房子相距不超过五厘米,他坚决不能连在一起,不能共山墙,而且一定要朝着一个方向。即使造成重大的土地浪费,资源浪费,造成外观凌乱,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不到那儿去,而我们家族地方的自治组织完全瓦解,而党支部村委会又没有足够的权威控制。当然这是一些小事情,还有很多大事情。

我们还知道,中国古代家族在救济、在互助、在调解纠纷等方面都起了很大作用。比如说苏州,我们知道,宋代名臣范仲淹,他的家乡是苏州。他在苏州搞了个范氏义庄,就是他用自己的钱买了一些良田,然后把这些良田作为范氏宗族的集体财产,成了这个宗族法人的集体财产,象今天成立一个基金会。这笔财产的收益主要用来救济孤儿寡妇,支持读书人,和帮助穷困老人等等。这一种情况在中国古代是一种普遍情况。而在我们今天,如果有这样的宗族组织活动,我们政府首先会考虑到,你这是在分割党和政府的权威,你是在威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我们现在的基本看法。所以,我们现在立法方面的一个重大误区,就是尽量否认家庭的秩序自治作用,否认家族和亲属团体的社会组织作用,过分干涉家庭内部家务,这是我们立法的一个主要倾向。这个问题没有更多时间讲,但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我们以后再找时间单独讨论这个话题。

我们立法方面的第三个误区,我总结为这样一句话,就是在我们的立法中,对亲情伦理或者伦理亲情非常否定。我们的立法,我们的党和政府,非常害怕伦理亲情,总觉得伦理亲情会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权威。我们的总希望全国人民,“亲不亲,阶级分”,希望人民爱阶级兄弟姐妹胜过爱自己的血缘兄弟姐妹,希望我们“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笑声)。我小时候,老是在这种教育里面,老是感觉到有些怀疑(停顿):我到底是谁生的?(笑声)我觉得,我应该是党和领袖生的啊(笑声)。那时候,整天躺在床上看着毛主席的像,越看越觉得毛主席和蔼可亲,然后觉得这辈子要是能见他一面,死而无憾;反过来对父母、对兄弟姐妹的情感很淡漠。那时候就感觉,家里只是个生存吃饭的地方。长期在受那种教育影响下,有时会产生这样一种很怪的想法:我要在家里面发现一个反动分子,我要是发现我父亲或者我母亲给敌人发电报,我也会毫不犹豫地举报他,争取立大功。这种想法,现在看来,何等的荒唐,何等的愚昧可笑!就是说,我们在长期的极左熏陶下,已经变成了国家的一个恐怖政治工具,变成了一个国家动物。

我记得大约在1969年,我们老家那个县城里面,发生了红卫兵两派武斗。这边拿着机枪往那边打,那边拉着大炮往这边轰(笑)。大家觉得好笑,那会儿哪有大炮啊?那是我们那儿工厂的工人们自己临时制造的土大炮。他们用抽水机的管子,把管子的一端堵死,在在这边挖上一个窟窿,然后把炸药包好以后塞到管子里面去,点上导火线,打出去还能打很远(笑)。那时我到现场去看了,爬在地沟里。当时我也不太害怕。可交战的时候,我看一个场面,现在想起来,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场面。有机枪的这边用机枪打过去,这边有一个父亲在机枪跟前,看到有大炮的那边自己儿子倒下了。当父亲的当场就没有心思再打仗了。就绕道从后方跑过去,把敌方那边的儿子背起来往县医院跑。当时儿子已经晕过去了,当他醒来第一个动作就是拿起地上的棍子往他父亲脑袋上敲几下,把他父亲敲晕,又跑回战场去了。这个事情,当时很多人在现场亲眼所见,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儿子很伟大很革命(笑)。但是现在想起来,这是人类的悲剧,是荒唐透顶的悲剧。但是,我们会发现,我们这个党,这个社会主义,要把主义彻底要贯彻下去,这是最正常的。就是说,最后要达到让大多数人六亲不认、只认阶级的境地。

这样一种主张从哪里来的呢?在外国往上可以追溯到列宁、斯大林、马克思、恩格斯,在中国往上就追溯我们传统的法家思想。法家是一种彻底反对伦理亲情的学派,是一个彻底的国家主义派,彻底的反亲情派。法家认为国家是应该这样治理的:“夫妻交友不能相为盖恶弃非”,“民人不能相为隐”。任何人都应该以国家利益为最高标准,即使亲人有犯罪行为,应该赶快向国家举报。这就是我们现在的立法还存在的误区。我们今天无论是民法、刑法,还是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基本上是在这样一种伦理(观念)下建立起来的。

(三)

下面我们要讲的第三个大的方面。我说中国的近现代立法违背中国的传统伦理,导致人民不好接受,我们能否找一些简单的事例来跟大家举证说明?

那么我们下面就从婚姻法、继承法、财产法、刑法、诉讼法这样几个方面来说明。

第一方面是婚姻法方面。我们的婚姻法违反我们中华民族传统伦理的地方有很多。也许大家听到我这样说,就会说我保守,但请听我把道理说完了,再来评判我是否保守。大家看到我在幻灯片上把“通奸不为罪”列出来了,就觉得很惊讶:是不是应该制订通奸罪啊?我的意见就是应该制订通奸罪条款,等会儿再说。(笑)先说婚姻法。中国的婚姻法首先取消了婚约制度,这是违反民族伦理的。现在西方世界很多国家还有婚约制度,比如日本、韩国、泰国,包括我们的台湾地区。当然也有些国家和地区正酝酿着取消婚约制度,但一直没有取消。这个婚约制度意味着什么呢?就是把结婚之前的某些联络活动视为意向性的合同,或者是合同的准备阶段。法律把这个合同看成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这就是婚约,是关于婚姻的预备契约。如果有一方违反了这个契约,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就能因此得到某种补偿。这样一种制度在中国古代一直是很强调的,包括国民党时代。但是在我们今天,彻底取消了。我记得我们小时候看见,农村的父母们常常给儿子定个几岁的小媳妇儿,就称呼为“未婚妻”。但现在说“未婚妻”,你都会觉得很奇怪。还没结婚,竟然可以称为“妻”。现在结了婚才是妻,甚至同居了多年也不称为“妻”。古代是碰都没有碰一下,甚至看都没有看一眼,就称为“妻”。只要在法律上通过婚约预订了,就可以称为“妻”。

这个婚约制度,它到底起什么作用呢?我觉得,它起着对婚姻的稳定性或者执行效力的保障作用。它保障的是你将来履行这个合同。如果不履行,你就要为你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责任。那么大家会问,这是不是封建家长制,是不是封建包办婚姻啊?不是。如果是当事人自己拟订的婚约,就毫不涉及人权问题。但是我们现在取消婚约制度了。取消了的最大“好处”是什么呢?就是,如果有一方不负责任,比如说一个同班女同学,我给她花了很多钱,我以为我和她的关系已经巩固稳定了,接下来应该履行下一步,就是结婚。但是她有一天突然间说“我不干了”,我们分手吧,我就拿她没有任何办法。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承认婚约,婚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你送了她50万元的东西,你想要回来,那是可以的,道理上是可以的,因为这是赠与。但在法律上就不行。如果女方说她没有花你这么多钱,而你又没有证据,这样你去法院控告,法院可以不受理,因为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你过去的感情投入、资金投入,就打了水漂。因此,婚约制度的取消,实际上侵害了很多当事人的权利,败坏了一部分社会风气,使婚姻的稳定性或者婚姻里的诚实信用原则遭受了重大的破坏,而却鼓励了很多不负责任,投机取巧,坑蒙拐骗,还有鼓励了三心二意,朝秦暮楚的人(笑)。所以,这就是一个问题。如果规定婚约制度,规定先行违约的一方向无过错的对方作一定的民事赔偿,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另一个问题是,现在婚姻法规定,结婚只须登记,不主张任何仪式。而在西方很多国家,包括东方很多国家,都主张登记和仪式并存。大家也许会说,仪式是封建的。其实不一定。我们知道,在结婚时要搞一个仪式,并不一定是为了花更多的钱,不仅仅是为了讲排场,也不一定是为了封建家长在那里行使权威,而是(因为)这个仪式本身有一个重大含义。怎么解释这个含义呢?我们打个比方吧。大家看,在中英、中葡签订关于港澳回归的协议的时候,现场有很多各国政界要人拿着酒杯,满面笑容地在那里碰杯。邀请这么多嘉宾并且全世界转播,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可以让很多人一起见证,做这个契约的见证人。一旦这个契约有很多见证人,这个契约的履行就有了很多保障,就不容易翻脸不认。如果结婚纯粹成了一对青年男女的私事,你们关起门悄悄的办就可以了,那么这个婚姻要反悔,要破坏,要不负责任,是易如反掌的。那么这样来讲,社会的动荡、不安的因素,违背道德、伦理的因素出现的几率就会更高,而没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权利受损害的机会就更多,受损更容易。为什么现在我们国家现在离婚率这么高――现在中国离婚率在世界中等发达国家里几乎是最高的,甚至超过了西方基督教、天主教国家。这说明什么呢?(这就说明)中国实行婚姻的片面登记制度,助长这种婚姻轻率破裂的风气。我们看台湾的民法这样规定:结婚应该有正式仪式及二人以上证婚人。它就没有说一定要登记。我们现在也经常看到一些规模宏大的结婚典礼,这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简单来就是你的七大姑八大姨、三亲六戚、亲朋好友、同学老师全部参加进来,作为你们双方婚姻契约的见证人。将来你们要是想反悔、想离婚,就会面对对方的一个庞大的亲属团、亲友团,这个团可能多达几百人上千人。你们要是想分手,你就要找个说法让他们同意或默认,那就非常艰难(笑)。所以在座的各位,你们将来要是想要婚姻变得快一点,你最好悄悄结婚(笑);你要是想使离婚变得不方便的话,就搞一个大型的仪式。法律规定必须有仪式,也不一定是要你搞大规模的排场,铺张浪费,你可以搞一个简单的仪式,三五人参加,就像孙中山和宋庆龄在日本结婚,只有有一个仪式,总共就四五个人参加的小仪式。我们只要适当强调一下仪式,这可以就消除导致婚姻易变易散伙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也有利于保障婚姻中没有过错一方的权利。

下一个问题,我们的婚姻法在离婚这个问题上,至今还在奉行感情至上主义。在一个从来就没有在婚姻中崇尚过感情的国度,要以感情破裂为解除婚姻的唯一理由,这是不好操作的。中国古代就是实行有责主义;在西方国家,在台湾的婚姻法中,基本主张过错离婚主义,或者叫有责离婚主义。有责离婚主义是很好操作的,比如台湾的民法列出了十种过错,符合一种就可以离婚。我们过分强调感情破裂,正好与我们的民族传统是背道而驰的。我们民族过去坚持认为离婚要在有责,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允许。如果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就算你想离婚也不可以离婚;但如果你的婚姻违反伦理,就算你不想离婚国家也要强制你离婚,这就是儒家纲常规定的。那么,中国古代的这些做法就完全是腐朽、封建、反动的吗?也不一定。如果我们把婚姻当作一个合同的话,规定有责主义,实际就是考虑了当事人有没有过错,这是解除婚约或离婚的理由。你有过错我解除合同,这是契约法上的重要理由。我觉得这更有契约精神,更有保护无过错一方民事权益的精神。所以中国古代的制度和西方的制度暗合了,只是我们的立法者因为误解和偏见看不到!

在婚姻法中,还有一些问题,比如中国婚姻法也许是允许结婚范围最广的婚姻法。什么意思?就是说中国的婚姻法与外国婚姻法相比,你可能很惊讶:外国法律对于亲属之间结婚的禁令,非常严格;而我们的婚姻法仅仅只有一条: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这条是指共一个祖父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不得结婚,但也表明共一个曾祖父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是可以结婚的,是合法的。你想想,共一个曾祖父的兄弟姐妹,竟然可以依法成为夫妻,堂叔和堂侄女可以成为夫妻,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逆伦法制!更为甚者,只规定直系血亲不能结婚,没有规定直系姻亲不能结婚。既然直系姻亲可以结婚,那么就是说法律上讲,就是公公和媳妇、女婿和岳母是可以结婚的。这当然非常违反伦理的,但一个历来讲究伦理的国度的法律却竟然许可这样做!

有这样一个例子,来自楚天都市报。是说一个老先生为他的儿子娶了一个儿媳妇。他儿子去广东打工去了,长期不在家,而这个儿媳妇就乘机和老先生发展了深厚的友谊(笑)。最后发展到要从上下两代人的关系变为一种夫妻关系。最后,他的儿子回来,非常的不理解。但这个儿媳妇坚决要和公公结婚,告到法院去,法院还作了调解,作了工作。而报纸上说,儿媳妇只要解除上一个婚姻,下一个将是合法的、正当的,我们都不能干涉。大家想想,这在中国古代就是“内乱”,是十恶不赦的,但今天我们中国法律居然说它是正当、合法的、不可干涉的。这样的婚姻法要让中国老百姓接受,我认为这是对中国人民善良风俗和心灵的一种残害。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说江苏徐州有一个中年妇女,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上夜班时捡到一个小孩,这个小孩才刚出生被遗弃,她就捡回来,带回家当作自己的儿子一般养大了。养大到这个孩子已经二十出头了,儿子竟然爱上自己的养母。养母坚决拒绝这样一种逆伦的婚姻。但这个儿子非常坚持,说全世界的女人他都不喜欢,就喜欢自己母亲一个人。然后,当地的街道居委会出来,看到这个儿子痛苦不堪,就问那养母说你能不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当今这个制度,婚姻自由,婚姻自主,你是正当的,你不用担心流言蜚语,我们会给你当好娘家,我们会跟你撑腰。好了,最后这两个人就由母子关系变成夫妻关系。这么一个话题是令人民尴尬的话题。不管这两个人之间有没有真情感,这种情感即使我们不能阻止,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即使不用谁谁道德败坏这种标准来评判,仅仅就从现在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标准来看,一个当了十几年母亲一个当了十几年的儿子的这种关系,也绝对不宜变成后来的这种关系――夫妻关系。变成这样一种关系,是对此前多少年的伟大而崇高历史的否定,是对伦理的否定,对善良风俗的否定。西方国家早就有这样的禁止规定,台湾民法也规定养父母子女之间,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即使收养关系、监护关系解除后,也不得结婚。面对这样一种逆伦的情形,我们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的法律却把它当作是正当的正常的。这样一种法律,要获得我们百姓内心深处的认同,是非常困难的。

我们再看最后这一条,通奸。我们以妇联为首的中国妇女保护机构都在推动反对包二奶和通奸的立法,都认为刑法应该规定一个通奸罪,打击那些奸夫淫妇狗男女。广东的公安机关据说现在可以对包二奶采取治安处罚措施了。社会的呼声很高。那么,这个又是一个什么问题呢?在中国,关于通奸问题,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中国在这方面的改革开放,比美国和所有西方国家都发达。这个改革在中国应该算是先进的。早在一九三几年的时候,在南京立法院里,为了制定刑法里面要不要保留通奸最这条,讨论了两个星期。立法委员两派展开斗争,一派是所谓的保守派,留着山羊胡子戴着瓜皮帽的这一派;另一派是西洋回来的少壮派,穿着西装打领带这一派。那么这两派,一派主张取消通奸罪,另一派主张保留通奸罪。好,两派斗争的时候,南京报纸上有一篇报道,大标题就是《部分立法委员为争取通奸权而奋斗》(全场笑翻)。事实上当时这部分留洋立法委员失败了。这帮委员要是在我党执政的时期,就不会失败,就会胜利。因为我党,在上个世纪,包括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已经实现了取消通奸罪。到今天,台湾还有通奸罪,日本还有通奸罪,美国还有通奸罪,法国还有通奸罪,整个西方都还有通奸罪,就我们没有。我们今天在这方面,走在了全世界的前面。我们领导着时代新潮流。也许大家会问我,取消通奸罪还是保留通奸罪,到底好处坏处在哪里(全场纷纷窃窃私语)?你们都认为取消通奸罪很好,是吧(再次轰动„„)? 不怕你们说我是保守党,我认为取消通奸罪,造成的危害非常大,后果是非常危险的。表面上看来,通奸罪法条好像是保障某种封建的权利,某种腐朽的东西,好像只是在保障男人的利益。但事实绝非如此。人家西方法律为什么要保留呢?他们是从人权考虑的。通奸罪的取消,有三大危害。如果配偶双方有一方在通奸,另一方无辜。在通奸无罪的情况下,无辜或无过错的一方只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条路,忍气吞声。法律没有禁止,我也没办法;我不说什么,说了也没有用。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你们这对狗男女在那里乱搞,暗自流泪便是。这是第一条路。这条路好不好,不好。忍气吞声,损害你的利益,违反你的良知,我还没办法出这口恶气。第二条路,离婚。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也不想忍受你,我不跟你过了。这条路增加了社会的离婚率,增加社会动荡,危害和谐社会。这是第二条。还有第三条,你搞我也搞,我也在外面找一个。没有通奸罪,结果造成这三条,每一条都有害社会,损害无过错一方的权利,鼓励道德败坏。看到这种情形,大家也许会想,要是有通奸罪就好了。有通奸罪,没有过错的一方就有很多条好路可以走。第一条,我可以告你,你这事我知道,如果我告你的话,你可以坐几年以上的牢。我只要有证据,我就可以到法院告。你要不要坐牢,就在我手里攥着。我叫你坐牢就坐牢。第二条,我要不叫你坐牢呢,你就要对我感恩戴德,向我俯首帖耳。这样的话没有过错的这一方,在法院里就有很多保障权益的机会了,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了(笑)。第三条,通奸罪一般是亲告罪,受害人亲告乃论。也不必担心国家滥用追诉权,干涉家务事。所以大家应该看看是不是应该恢复通奸罪啊?所以很多事情,不是简单地贴上一个“封建”或“反动”标签就能了了的,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第二个方面,继承法和收养法方面。中国的立法在这个方面也有严重地违反传统伦理的情况,我们很少去思考这个问题。比如说,一个人的遗产会经过两种方式传给别人,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无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广义上讲包括遗赠。一个人如果没有遗嘱,其遗产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种可能,如果某些时候,我留下遗嘱,把我的所有财产赠给不是我的法定继承人的人,一个跟我完全没有丝毫血缘关系亦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这种遗赠,在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里面,没有任何限制。也就是说,我们任何人的财产,一百万一千万十个亿一百亿也好,都可以全部遗赠给一个不是自己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任何人,而国家法律对赠与权没有任何限制。这种情形,是西方国家的法律所不允许的。那么这样会造成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造成的结果很可怕。我从前开讲座讲过杭州的那位小保姆继承百万遗产事件。杭州的一位姑娘给一位老先生做了吧八个月的保姆,后来不想干了,老先生帮她找了个工作。找了工作之后还回来住在老先生家里面。后来老先生去世的时候立下遗嘱,把自己的百万遗产赠给这个小保姆。这个小保姆呢,就在办遗产过户的时候,老先生的两个女儿知道了,出来主张权利,说我们是亲生女儿,这个遗产应该交给我。事实上,这两个女儿没有什么明显违反道德的地方,没有任何法定过错,只是上班远照顾父亲不便而已。这个事情经过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结果是老先生的全部遗产都给了小保姆,两个女儿一分钱都没得到。

大家想一想,依照法律规定,一个人的继承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剥夺啊?只有继承人虐待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变造遗嘱,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只有在这样的严重情况出现的时候,才可以被剥夺对死者的财产继承权。就是说,在没有出现这些法定情况的时候就不能剥夺。但是,在杭州的这个案子里,由于法律没有在这方面没有作一个明确的限制,所以实际上就成了老先生一纸遗嘱,无端剥夺两个无法定过错的女儿的全部继承权。这显然就违反了中国伦理。因为中国的传统伦理认为,财产从上一代人传到下一代人,就像水往下流一样,天经地义。下一辈得到上一辈的遗产,绝对没有任何前提。这是天经地义的,这是由血缘造成的无法改变的。但在这个杭州的案子里,有媒体这样报道说,这里体现了一种社会主义新风尚,因为小保姆在老先生家里有了贡献,她承担了很多应该由儿女承担的责任,所以得到这些遗产是正当的。又说那两个女儿对父亲虽然没有虐待没有遗弃,但她在外面回来很少,一个月才回来一两次,履行义务还不足够。大家想一想,这种逻辑推理在法律上能成立吗?在中国,不只在中国,在全世界都一样,从来遗产的继承,都不以下一代人对上一代人付出很相等的赡养劳动作为条件,并没有说我一定要履行很多的义务,并没有说我要履行价值一百万的义务才能得到一百万作为报酬。就因为有血缘,所以天经地义要继承遗产。无限制地通过遗嘱把家产流向族外,是违反民族伦理的。

在这一问题上,西方法律比我们想得周到。西方法律有“特留份”的规定,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假如一个作父亲的要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还在,法律规定这个父亲要留下全部财产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留给法定继承人,实行法定继承。余下的部分,才能遗赠给别人。这样的规定,实际上就是说,遗赠必须考虑伦理亲情,不能无视伦理亲情,不能无视传统习惯。法律上关于遗赠权利的这些限制,实际上就是说哪怕你不喜欢你的子女、兄弟姐妹,你也不能擅自通过遗嘱完全剥夺他的继承权。

有一次我在法学院举办的一个学术沙龙里就杭州小保姆事件作了一个发言。当我说财产在家族内部根据血缘伦理、根据亲情自上而下传承是中外共同伦理的时候,学民法学的老师同学就当堂猛烈批判我是封建主义,是封建阴魂不散。在座的各位想一想,假设你是杭州那位老先生的儿女,你给老父亲找了一个小保姆;她在你家干了8个月,就把你家一百万财产拿走,还要你对着电视台记者说我要赞成这种社会主义的新风尚,你能说得出来吗?你可能唯一的想法就是,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决不让我爹找这个保姆,要找也要找个男的(笑)。在这里我们就看到,我们的法律规定,严重违反民族伦理,也威胁了对老年人晚年生活正常照顾的机制。

我们再看下一条。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遗产合法继承人的范围,是全世界最小的。你们要不信可以看一下德国民法典,看看法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你们会发现他们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都比我们中国更加广泛。我们中国,(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假如这两个顺序的人都没有怎么办呢,就是财产收归国库。所以我们的财产收归国库的可能性是全世界最大的。这跟中国传统伦理,跟中华民族的传统绝对背道而驰。我们中国继承法,在关于遗赠这一条文中说,国家鼓励公民以遗嘱把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其他个人”。也就是说我们希望你把遗产第一赠给国家,其次赠给集体,最后给个人。就是说我们国家的立法在很多情况下的考虑就是,尽可能把个人的财产国有化。这就是我们立法的一种内在精神。这种精神的立法,你叫我们要心甘情愿接受,这是很困难的。

我们再以收养法为例,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收养需要符合规定:单身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要大于45岁;单身女性收养男性,年龄相差至少要20岁(具体规定记不准)。这就是我们国家收养法所要强调的,就是要防止你通过收养找一个老公或者老婆。但中国古代收养有一个重要传统,就是宗族里面的宗嗣收养,就是说在本家族内部的收养,在年龄上可以尽量放宽。比如说,有一个男人没有后代,就跟他哥哥商量,把侄儿过继过来当儿子。侄儿可能只比他小一两岁,但从宗法伦理上讲的确可以作下一代。这在中国古代是非常正常的。但这在中国今天收养法看来是不合法的。更不用说我们现在中国的收养法还有种种苛刻限制,比如自己有子女的不得收养等等。这都违背了我们民族的传统。

第三个方面是财产法。在财产法里面,族产的取消,家产的缩小了,夫妻的财产制过分超前了,还有未成年人的财产权过分强调了。总而言之,我们比西方更超前。还有公有财产高于私有财产,典卖制的取消„„,这些都没有时间说了。简单说,中国之所以物权法那么艰难,到了现在才出来;而且我们很多人看了之后,觉得很不满意,原因就是我们过分地移植抄袭西方的东西,很少真正认真考虑中国的国情,既不正视中国的传统伦理的遗存,又不认真考虑当代中国的真正现状。这个我今天没有时间讲。

第四个方面是刑法方面。我国刑法违背民族伦理之处很多,有很多需要讨论的。第一条,亲属之间互相伤害,亦即对亲属的犯罪行为,如何处理?这在古代中国、古代外国和近现代外国,都有一致的规定,就是亲属之间互相伤害应该加重罪责。但我们今天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没有任何特别规定。这就把亲属之间的关系完全看作平常人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就把亲属之间的特殊伦理和特殊责任消除了。这样的价值取向,也是违反传统的。具体来说,我曾经写过一篇3万多字的文章,发表在1997年第三期的《法学研究》上,专讲这个问题。今天没有时间,不说了。

第二条是“亲属容隐”的问题。我们刑法规定,如果包庇自己的犯罪亲属,或为亲属作伪证,或者帮助脱逃,这就构成包庇罪、窝藏罪、伪证罪、帮助脱逃罪等等,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结果常常是,一个人犯罪,一大群亲属都要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中国古代是国家法律要刻意避免的,这就是“亲属容隐”制度。在现在很多国家刑法都有亲属容隐的规定,台湾的刑法也有。他们都规定,近亲属之间即使有窝藏、包庇、销赃、伪证、变造证据等有利于犯罪亲属的行为,都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这就是中国古代提倡的“亲亲相隐”。今天我要说包庇藏匿自己的犯罪亲属的人可以减轻惩罚,有同学肯定要说这是违反社会潮流。但是我请大家主意,那不是社会潮流,那是国家权力滥用。古今真正的社会潮流,就是顺应大多数人的人情,就是不要强人所难,就是保护大家的基本人情,基本伦理,保护人的亲情本性,这实际上也就是保护基本人权。我看过当代很多国家的刑法典,几乎所有资本主义国家都主张亲亲相隐,主张近亲属有拒绝作证权,主张近亲属有包庇藏匿行为可以减轻处罚。只有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主张取消亲亲相隐,主张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主张近亲属也应该举报犯罪。这几个国家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古巴社会主义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就这四个伟大的国家。大家想想,这是怎么样的一种伦理导向,要让人民爱国家、爱政治,胜过爱亲属。我注意到,在前苏联,在gcd领导的时候,是主张亲亲不得相隐,主张近亲之间有告发的义务,必须要告发反革命;但从苏联刑法变成俄罗斯刑法的时候,马上把这条取消了,变成了亲亲可以相隐。我很怕去参观“严打”的宣传展览。罪犯的照片,全部在墙上贴着。某某重案罪犯,某某重大案件是如何侦破的,如何判决重刑的。在一个重罪犯大照片的后面,常常贴着罪犯的父亲、母亲、弟弟、弟媳、妹妹、妹夫、表叔、同学,后面还有十几个这样亲近的人的照片,都是包庇犯、藏匿犯、伪证犯、窝藏犯。你把这整个介绍看下去,就可以发现,这实际上是一种一人有罪、株连亲属的作法。一般来说,每个人在包庇藏匿犯罪的近亲属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国家法律怎样规定,党的需要怎么样,组织的需要怎么样,政府要我们怎么样;他心里只想着不愿自己的亲属马上受国家制裁。亲不亲,血缘分。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人的天性。你要追究我的天性,制裁我的天性,你就是逆天。所以中国的刑法刑诉法在这个方面的规定,可以说是逆天。

第三条,关于高龄老人犯罪宽大处理的制度。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刑法规定,七十岁以上十岁以下,或者八十以上七岁以下,这老少两种人犯罪,应该减轻或免除处罚。但我们今天的刑法,只规定十四岁以下的人犯罪,免除处罚;十八岁以下的犯罪不处死刑。但上面的人,就是老人,就不作特殊规定了。所以,我们就会出现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绑赴刑场执行枪决的情况。还有解放军驾着机枪,显示出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何等的强大。不过,每当你看到这种情形,就会内心感到有一种无比的凄凉,感到一种道德沦丧的凄凉,而不是一种无产阶级专政壮大的一种胜利感。

最后一个方面是诉讼法方面。我们诉讼法也有很多问题。第一个问题刚才说过,从诉讼法角度来讲,近亲属之间有没有拒绝作证权;从刑罚来讲,包庇藏匿作伪证要不要减轻处罚。这是同一个问题,一个在诉讼法领域,一个在刑法领域。现在就不说了。另一个问题是近亲属之间的诉权限制问题。根据我国今天的诉讼法,近亲属之间诉权无任何限制,这是违反传统的。家庭好歹要看成一个法人;法人内部的事务,成员之间是不得提起诉讼的。还有刑法执行中的亲情程序统统被取消了,如存留养亲、存留承祀、亲故辞决、亲属监督社区行刑等等,许多充满伦理亲情的刑事司法程序都取消了。

我这里特别讲一下亲属独立上诉权的问题。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近亲属有独立上诉权;中国古代刑法也是这么规定的。简单说,就是,一个被告人如果在法庭上没有提出上诉,而在一边旁听的亲属觉得判决不公,就可以单独提出上诉。这在汉魏时代叫“家人乞鞫”,在外国叫“亲属独立上诉”。这样的规定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大着呢。如果你的亲人在司法机关受到非人待遇,受到法官或检察官的威胁,他不敢提出上诉;作为亲属,你看着不合法不公平,就独立提出上诉,不管作被告的亲属同意不同意。这种规定,即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又有利于照顾人们的伦理亲情――-因为爱亲属是人类的最大天性,法律必须为这种正当的爱开方便之门。

(四)

最后,我们来反省一下中国法制西化中的这些误区的根源。中国近代法制西化,是一条不得不走的路。不管我们感情上怎么样,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中国既然已经接受了西方式的物质文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商业文明、市场经济,而且我们现在已经跟它难舍难分了,我们当然就要接受西方式的法律制度,甚至要接受西方式的法律观念。你不喜欢也没有办法。我是赞成法制西化的。但是,我不赞成象中国过去这一百六十多年特别是新中国这五十多年这样的所谓西化。这样的西方化,实际上不是西方化,而是苏维埃化,是红色恐怖化,是鲁莽灭裂,蛮横无知,是刻意败坏中西传统伦理的共同价值,刻意败坏中西法律文化在顺应人性人情方面的数千年成就。我们上面举的很多例子说明了这一点。这样的误区或盲点,为什么产生,根本原因何在?我以为有四点原因:

第一是立法主事者们过于急的切救亡图存、后来居上的功利价值取向。在近现代中国,最严重而紧迫的时代任务是什么?是救亡图存,还是民主启蒙?有时人们以主张前者为主,有时人们以主张后者为主。有的人终身呼吁救亡,有的人终身呼吁启蒙。在近现代中国,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们更多主张救亡至上,立法者更多是认为救亡图存大于一切。在野知识分子更多主张民主启蒙重要,但往往一到民族危急关头就理不直气不壮。更加理直气壮的往往是救亡压倒启蒙派。直到今天我们还特别强调稳定压倒一切,是吧?稳定压倒一切,常常就可以理解为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党的利益高于一切,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必须作出牺牲,家庭必须为民族和国家让路。人性人情人权的强调,伦理亲情的使用,有时认为影响国家的政令实施和法律秩序,也就是影响国家的救亡图存大目标,所以一定要刻意压抑。所以,救亡图存压倒民主启蒙。好,这是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们的立法者对西方法制文明的真谛并不懂。我们近现代参与立法的许多人对西方法制文明真谛并不懂,上到沈家本,伍廷芳这些人,下到我们今天的很多参与立法人,特别是红色中国以来的立法者们,对西方的很多民主法治的含义一知半解。他们以为他们学来的是西方的好东西,是西方的文化通过苏联革命后批判改造得更好了的东西,以为就是正当合理的东西,以为就是包涵了西方文明精髓的的东西,其实刚好弄反了,南辕北辙了,拷贝走样了,歪曲变调了,偷梁换柱了。他们把许多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中西伦理暗合的东西,统统当成糟粕抛掉了。他们还把那个西方法制中坏的东西,把中国传统法制中的坏东西,比如极端国家集权主义(纳粹主义)、“作内政而寄军令”等等,拿出来当作是新奇的、革命的东西。把腐朽当神奇了。

第三个原因就是,人类法制文明有很多内在共性,很多参与立法的人完全不懂。当然,你说他不懂,他说那么我叫你去立法,看你搞出什么好样儿的法制来?我只好说,我也不很懂,懂得很少。但是我主张谨慎对待传统、抱审慎的同情区理解传统,而不是简单一通骂街式的否定。中西法制,古今法制,人类社会不管哪一个阶级,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制度,不管是中国法律文化、印度法律文化、阿拉伯法律文化、希腊罗马法律文化,还有其他法律文化,其实在很多重大问题上的认识和解决思路,是暗合的,是不谋而合的。那么这个暗合的东西,可能是法制里的主体成分,相互不同的东西往往是次要成分。如果我们一直只讲这个不同,那个不同,就会无视或忽视暗合成分。

第四个原因就是,我们的立法者对中国传统伦理的内在精神也不懂。我们对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常常误解了,我们以为中华民族的伦理,中华民族的传统法制,传统法律原则等等,都是为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服务的,都是坏的。只要一提到中国传统伦理,就认为是“三座大山”,就认为是“四大绳索”(皇权、神权、族权、夫权),就认为“五毒俱全”。只要是儒家提倡做的,都是坏的;所以我们过去要“砸烂孔家店”,要“破四旧”。说到“破四旧”啊,我就感到非常痛心。我在家里就参加过“破四旧”。破四旧的时候,红卫兵把我家里的旧书,拿出来整整堆两堆烧掉。现在想起来那些旧书里也有很多是医书,是我外祖父留下的医书都给烧掉了。我参加过“破四旧”烧书历史文物的活动,就是烧那个佛像。在村里的操场上,烧三天也没烧完。现在想起来,我们当时的做法,是一种义和团的做法,是一种塔利班的做法(笑声)。我们当时那种做法跟义和团、塔利班是一样的。你看塔利班毁灭那个巴米扬大佛,塔利班现在还不让女同志“露脸”,还把足球、电视机之类当作邪恶的东西埋到土里面去,多么恐怖。我们,在很多问题上,尽管做法上比他们先进一点,但是我们的一些观念和塔利班的水平差不多。我们很多人,激烈地反传统,其实不懂传统制度或原则的真谛。比如说吧,我们刚才讲的“亲亲相隐”这个问题,有人认为是这个中国古代封建制度宗法制度的遗毒,是传统中国法制中的反动的腐朽的东西。但是,你要反复思考一下,从古人的出发点反复思索一下,就会发现其实这个“亲亲相隐”是很先进的,是很民主的。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说,中国古代法制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跟西方法制是暗合的。双方有个共同的想法,这个想法就在于(停顿)国家和社会组织有某种平等地位。国家是一个团体,亲属圈也是一个团体。每一个人生来一定要参加两个团体:一出生就参加了亲属团体,然后才参加了国家团体。每一个人在这两个团体之间是有矛盾的,是吧?我要喜欢、保护家庭和亲属,就可能对国家尽不了很大的义务,就可能影响国家的某些秩序;我太喜欢国家了,又对家庭尽不了很大的义务,可能影响亲属间的伦理情感。古人所谓忠孝不能两全,是不是这个意思?所以一个人要当忠臣,当特别的忠臣,就不好成为孝子;要当特别的孝子,就不好成为忠臣。那么,在这中间。,就有一种非常具体的尴尬情形:如果你父亲犯罪逃回来了,你的兄弟在外边犯罪逃回来了,你要想当国家忠臣,你就应该告他们,把他扭送出去;你要想当孝子,你就应该把他藏起来。那么中国古时的法律,早考虑好了这个问题。就是考虑,最后作出了制度选择,第一个就是不要强人所难。每一个人爱自己的亲属是天然感情,是不用经过教育的天然感情。而每一个人爱国家、爱政府、爱皇帝、爱主席、爱党和总书记,那是后天的。我们不要用后天的东西去抵消先天的东西;不强人所难,不强迫人做他情感上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是重视最基本的人权――良心自由权。这是一个考虑。另一个考虑我们是说,国家是一个团体,亲属是一个团体,我要尊重亲属团体的自治权,亲属团体在某些问题上可以有自治。(比如说)一个亲属,在国家犯罪逃回家来,相当于一个人在日本犯罪,他在日本谋杀天皇,然后逃回中国。好,那么这样出现一个问题,现在日本要求中国:你把这个人引渡给我审判,我要在日本审判你这个中国公民。好,中国可以说,这是我们中国的公民,按照国际法的引渡原则:本国人民不引渡。是不是这样的? 家庭和国家其实也有部分这样的关系。在国家犯罪逃回家庭这个圈里面来,只有我们自己亲人知道,国家还不知道人在那儿的时候,如果国家要求你将这个犯人引渡回去呢?亲属们该怎么办?我们是法律上承认亲属圈有拒绝引渡权,还是规定亲属圈必须引渡罪犯?关于这个,全世界(除几个国家外)几乎一致规定,亲属圈、家庭甚至家族,甚至曾经有亲密关系的人们,都有拒绝引渡权。这实际是对亲属团体自治、亲属自治的一种重大尊重,实际上也就是从最底层开始尊重民主,尊重自治,尊重自由,尊重人权。所以中国古代很多东西,表面上看来非常反动腐朽,实际上无意中有这样一种人类最最前沿的考虑,但是我们现在好多人不知道。因为当我们抱着红卫兵、义和团、塔利班式的革命激情的时候,就不会冷静考虑这东西了。因为整天起来这个要打那个要烧,就来不及考虑。

中国法制近现代化,向西方学习法制,一百六十年多年了,从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到现在一百六十多年。这一百六十多年,我认为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我最后总结一句话,中国法律西方化是无可奈何的选择,也是正确的选择;问题在于我们怎样西方化,怎样弘扬人类法律文明的共同精华。我们要按照全人类的共同伦理,按照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按照中华民族现在还能够接受的东西,对法制西化的历史和内容进行重新审视、反省,把误区纠正过来。要让更加理性的民主的法制,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壤里面生根开花结果,不要刻意搞一个外来异己的新法制,也不要刻意搞一个传统复活的法制。不要过于强调法制的革命,革命的效果从来不是很好的。西方法制象一个器官移植在我们身上,现在整天排异反应很强,我们不要让这样一个过程进行下去。我们既要改良中国的所谓西化的制度,使其成为合乎中西共同伦理的制度;也要尽力改良中国的社会土壤。这就是我的想法。中华民族的法制,应该更多地合乎民族的伦理,要不然在中国的根子扎不稳。如果法制没有民族的土壤根基,那么会怎么样呢?我们就会要天天起来搞普法运动,一五普法不够,二五;二五普法不够,三五;现在是五五普法,普了五五二十五年,我们当代中国法制在老百姓心中扎多少根、开多少花、结了多少果啊,我想在座的同学比我更清楚!

我们要全面反省中国一百六十年的法制西化或近现代化的严重教训,这也是我们法科学生最应该做的事情。这就是我今天要说的最后的话。暂时讨论到这里,谢谢各位!(热烈的掌声)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部整理

经范忠信教授审阅删定 2007年10月16日

第4篇:师德演讲稿范稿900字

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3篇

各位领导,同仁们:

大家好!

幼儿时在我的心中老师就是那个抱着我哄我不哭给我温暖怀抱的阿姨;上小学时在我的心中老师就是那个天天检查我们作业的严厉的老太婆;中学时老师在我心中就是那个为我们能有个好成绩而辛勤工作的园丁;大学时老师在我心中就是那个给我人生指出方向的导航者。从来没有想到过大学毕业后我会成为一名教师,成为一名幼儿教师,成为那个我儿时心中的阿姨。

一转眼我已经在幼儿园工作两年多拉,记得刚来的时候我对每天的工作都摸不着头脑,面对那些叽叽喳喳的小孩子也真的是不知道怎应付,很多不习惯,很多不自然,也发生了很多不应该发生的状况,比如我对孩子没有足够的耐性,有时候忍不住的会对他们大喊大叫,在比如小班的孩子尿裤子拉,我怕脏装作不知道,摸摸良心地说这都是我刚来的时候做出来的事情。当然也有很多同学问我:"每天面对那么多闹来闹去的孩子你不烦吗?"我很自然地说:"怎么不烦?烦死啦,每天都生活在超级市场里,能不烦吗?"转眼间我已经在这个"超级市场"里工作了两年,通过这两年多来的工作生活,很多事情慢慢的改变了我对幼儿园和我对幼儿教育工作者的看法。更是有很多事情让我渐渐的懂得了教师尤其是作为一名幼儿教师的责任有多么的重大。而在我的心里我也真的是从一个被人照顾的孩子变成了一名每天呵护孩子的幼儿教师。正是工作中许多小而让人感动的事情,在我的心里荡起了爱的涟漪。

记得有一个学期我被派到小一班工作,正好新孩子入园的时候,很多孩子由于不适应新生活而哇哇大哭,那种场面当时在我看来是很"壮观"的,孩子在里面哭,家长在外面揉眼睛,而且孩子们只要哭起来就很难停止,我甚至把耳朵堵上任他们哭闹,后来我发现我们班的徐老师很细心的接待每个孩子和家长,她总是很体贴的把他们抱在怀里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细心的安慰,给孩子喂饭,哄孩子睡觉,甚至给他们洗尿了拉了的裤子,对待家长更是耐心解释和劝导,慢慢的有的孩子不哭拉,泪水中也见到了可爱的笑容,这就是爱的力量,徐老师用爱换来了孩子们的笑容和家长们的赞许。水是有源的,树是有根的,赵本山能给范伟送乌龟那也是有原因的。能打开孩子们心灵窗户的应该是爱心,是耐心,是诚心,更是一颗充满了伟大母爱的心。

这些当然都是我本来应该付出而没有付出的,于是我开始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在别人的身上学美德。我开始试着和孩子们接触,从一个笑容开始,从早上摸摸他们的头开始,从一个怀抱开始,从喂饭开始。记得有一次一个性格内向的孩子,尿裤子拉,我就捂住自己的鼻子闭着眼睛把他把裤子洗拉,然后用我以往从来没有过的表情耐心温柔的说"没事的,以后要上厕所记得和老师说。"孩子看着我笑啦。晚上他的爸爸来接的时候对我一阵感激。我突然觉得我们做的每件小事,家长都会很感动,也会让孩子们很开心很满足。慢慢的我发现孩子并没有那么讨厌,每个孩子都是个小天使,他们无比单纯,无比可爱,更是无比的需要呵护。而我们就是爱的给予者,是那么多可爱天使的呵护者。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3篇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3篇。用爱来包围你我美丽的天使,把爱化作你美丽翅膀上的一根根羽毛,助你飞翔。用爱来包围你,你我美丽的天使,把爱化作温暖的阳光照亮你纯洁而善良的心。用爱来包容你我美丽的天使,把爱化作音符丰富你多彩的世界。

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2篇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大家知道什么是爱吗?爱是对父母的一片孝心,爱是对爱人的一片痴心,爱是对子女的一颗父母心。对于我们这群教师来说,爱还有一种意义,那就是对待学生,要用百般的爱心去呵护他们的成长。可以说,爱是纯洁真挚的感情,爱是教育的生命,爱是教育的基本,让我们用爱对待学生。

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为人师表已经有将近十个年头,十年的风风雨雨,我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的新学生。多年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教导过很多的学生,他们有不同的样貌,不同的性格,有不同的能力,不同的背景。

**同学是我教过的学生当中特殊的一员,因为命运的捉弄,使得他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可能是因为有病的原因,这个学生很不喜欢跟同学交流,往往都是一个人安静的呆着,因此让班上很多的同学都不去接触他,把他当成异类,同学也根本就不知道他有心脏病。有一次,一个调皮的学生三番五次的故意去惹他,这个同学大吼了一声,结果心脏病发作,当时她的脸色很苍白,嘴唇发紫,这吓坏了同学们,也吓坏了我,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知道,如果我不冷静下来,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我很快的就逼迫自己冷静,我一面联系孩子的家长,一面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并把孩子扶到教室,让她平躺着休息。不一会学生家长赶来了,医院的急救车也赶来了,把孩子及时的送到了医院,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孩子转危为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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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上一百,种种色色。"在我所带过的班级里,有三类学生,分别是差生、中等生、优等生,我相信,在各位老师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情况。在很多的时候,我看到有的老师,因为差等生习惯差、成绩差,就放弃了对他们的培养,又因为优等生守纪律、成绩好,就喜欢他们,着重培养他们,又因为中等生的平淡无奇、成绩稳定而对于中等生也任由发展,其实这样是很不好的,因为我相信,只要老师们付出爱心,差生也有一天会变成优等生。

对待我班级的这三类学生,我的做法就是"宽爱"差生,"严爱"优等生,"博爱"中等生,作为一名老师与班主任,我会热爱班上的每一个学生,虽然一碗水端平并不容易,但我坚决要求自己一定要做到。因为"好"学生是"爱"出来的,"差"学生是"嫌"出来的。

在我们班,对学习纪律都差的孩子,我会格外的关注他们,会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3篇文章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3篇出自wk-78500000596498.html,此链接!。从来不带有色眼镜看人。对待他们,他们的考试屡次成绩不理想,我不指责他们,不认为他们是在托板上的后退,我会给予他们鼓励,指出他们应该注意的地方。只要发现他们哪怕是一分的进步,我就极力表扬,放大他们的优点,鼓励他们看到自己进步的同时更要树立自信心,为他们创造展示自己的机会。

对待中等生,我很乐意让他们发挥各自的特长,让他们成为班上活跃的一部分,让他们感觉自己被老师看重。对待优等生,我要求他们不仅学习优,做人也要优。并告诫他们所谓的优良差,都是因人而异,不要因为自己某一方面比别人强,就骄傲自大,要学会协作,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

我们班之所以有这样的成果,我相信,与我付出的爱是分不开的,因为爱,让我无形中解决了因住宿生活而带来的学生集体观念淡薄、心理脆弱、自控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因为爱,每一位孩子的敞开心胸,茁壮成长。

各位同事,在我们教学工作中,让我们拿出更多的爱吧。因为爱,是师德师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爱,可以温暖学生即将冷却的心,因为爱,可以点燃学生心中的希望之火,因为爱,学生的未来一定是一片光明。

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3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上午好!

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选择三尺讲台,我甘于平凡。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说过:"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的绿荫的。"的确,我也是一片平凡的绿叶,虽平凡,但我无怨无悔;虽平凡,但我甘于奉献;虽平凡,但我倍感自豪。因为我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因为我脚下踏着的是神圣的三尺讲台!10年前,怀着一颗年轻而热情的心,揣着缤纷的七彩梦幻,我踏上了教师的道路。初为人师的我,站在讲台上,面对着一张张活泼可爱的笑脸,面对着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我深切地感受到"老师"这两个字的分量是如此之重。于是,我决定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去影响孩子们的一生。虽然我不指望能培养出多少"牛顿"和"爱迪生",但也绝不能让"牛顿"和"爱迪生"在我的手中埋没。就这样,在这三尺讲台上,我编织起了自己的梦。每接手一个新的班级,我都会坚持做到:一个星期内准确地叫出所有学生的姓名,一个月内走访完所有学生家长。周光是我接手的第一批学生,他不爱与别人交流,经常缺作业。通过家访,我了解到,这是个苦命的孩子,妈妈因难产而离开了他,爸爸在外地工作,他也特别希望能把学习搞好,可作为家里的老大,他既要照顾年幼的弟弟和妹妹,又要照顾年迈的爷爷,对于学习,他是有心而无力。家访后,我为他们兄妹三人各添了一套新衣裳。每天下午放学后,我都会把他带到家里帮他补习。渐渐地,我发现他的脸上多了一分童真的笑容,成绩也慢慢地跟上来了。师德演讲稿精选范稿900字3篇演讲稿。一天早上,他神神秘秘地揣给我两个鸡蛋和一张纸条。我莫名其妙地打开纸条,上面写道:庞老师,那天在您家学习,我偷看了您的毕业证书并把您的生日记了下来,这是我特意为您煮的鸡蛋,祝您生日快乐!摸着还带着体温的鸡蛋,我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尽管沉重的工作负担,使我不仅视力和体重都下降了,还落下了慢性咽喉炎的病根。可平凡的三尺讲台创造出的是不平凡的业绩,我觉得自己再苦再累也值得。然而,看着我从400度近视眼变成600度近视眼,从110斤的胖姑娘变成不到90斤的弱女子,从原来的金嗓子变成如今的沙嗓子,却依然领着仅能维持生计的几百块钱工资,身边的亲朋好友心疼了,他们一次次地劝说我:出去闯闯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面对着亲朋好友的关怀,面对着三尺讲台的平凡,面对着市场经济的诱惑,我困惑了:是呀,作为父母引以自豪的女儿,作为老师的得意门生,作为同学、同事中的佼佼者,我就甘心在这平凡的三尺讲台上呆一辈子吗?就在我意志开始动摇的时候,我遇上了他们。县教研室的黄智主任,正当我感觉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时候,是他给了我展示的平台,让我从一名普通的乡村教师成长为县的教坛新秀,更让我受宠若惊的是他竟让我去参加湛江市的课堂教学竞赛,派乡镇的教师去参加市的教学竞赛,这是前所未有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珍惜;镇教育组的蔡和校长,正当我担心沙哑的声音会影响教学竞赛时,是他让服务员为我端上了一盅金嗓子炖鸡汤,捧着这盅热腾腾的汤,我的眼睛湿润了,那一刻,我告诉自己:庞彩虹,你病得再重也得撑住啊;我亲如兄长的梁光就校长,正当我为一次次试教的不理想而气馁时,是他轻轻地拍拍我的肩膀,鼓励我:彩虹,不要放弃;我志同道合的王耀渔主任,正当我为不能接触学生就直接参加竞赛而紧张的时候,是他丢下住院的妻子不顾,坐在评委席旁为我坐镇,我不知道他当时忍受了妻子多少的埋怨,我却知道当时有他在场,我的心里踏实多了。就这样,我顺利地上完了课,并获得了二等奖。比赛后,当邱一红校长握着我的手说"庞老师,了不起"的时候,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我知道:其实,了不起的不是我庞彩虹,而是站在我背后的领导啊!没有他们的关怀、信任与支持,哪有我今日的成就呢?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在这平凡的三尺讲台上,我收获的不仅仅是桃李满天下的满足感,更收获到了受领导关怀与信任的幸福感!试问,身在幸福中的我,还有什么理由说自己囊中羞涩,还有什么理由埋怨三尺讲台的平凡呢?从那一刻起,我不再迷茫:选择三尺讲台,我甘于平凡。"润物细无声"的细雨看似平凡,可它奉献的是一片热情,一片不求回报的热情;"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精神看似平凡,可它奉献的是一种力量,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真情看似平凡,可它奉献的是一颗真心,一颗晶莹纯洁的真心。

就这样,为了让平凡的三尺讲台不再平凡,我人生价值的天平上,有了一个永远不变的砝码,那就是奉献。十年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任劳任怨,始终把无私奉献当作自己神圣的职责,不仅顺利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也赢得了领导和学生家长的认可和信任。

第5篇:演讲稿以德为范

以德为范 乐于奉献

“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美丽,领着一群小鸟飞来飞去;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气,说上一句话来惊天动地。” 这样的歌声激荡着我的青春岁月,那时的我就仰慕于神圣的教师职业,希冀成为歌中那美丽的角色。于是,我怀着满腔的热情和赤诚,在已过不惑之年的“高龄”毅然选择来到了XX学院。与在座的各位同事共同工作的十个月的时间里,我不仅深深感受到XX学院为实现“工业强省、同步小康”的XX梦的拼搏和奋进,更感受到全体教职工主动引领担当的气魄和乐于奉献的品质。正像歌里所唱:“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教室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总是你;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块黑板,写下的是奉献,擦去的是名利。”

我国古典名籍《左传》中有“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再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之言。而把“立德”摆在第一位,则是因为齐家治国平天下必需从修身做人开始,总书记 2011年在XX考察时也殷切希望高校师生要汲取传统文化智慧,把它内化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源泉动力,做到格物穷理、知行合一、经世致用。我很幸运,在我的身边总有许许多多从小事做起,以德立人、以德服人、乐于奉献的人和事,正是他们感染着、带领着我一步步前行!

我还记得,一年多前 “去筹迎评”时,校领导与青年教师一道,顶着深夜的寒风,浸着刺骨的凉水,不仅将刚刚装修好的实验室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将教学楼的洗手间打扫成“星级标准”;校主要领导XX教授把医院的治疗室搬到了办公室,他一边打点滴、一边处理公务;学

1 校办公室深夜通明的灯光让国庆长假成了“黄金工作周”,节假日成了奉献日;当年幼纯真的孩子十几天没见着爸爸妈妈的面儿,在电话里乞求爸爸妈妈能在十

一、在周末的休息日陪陪自己时,我们身为人父身为人母的XX人却因为紧张繁重的工作,一次次失信于需要我们倍加呵护的孩子,使孩子不再相信父母爱的诺言;因为披星戴月的辛劳,身为人子的XX人,一次次推迟了在床前尽孝的心愿,让年迈的亲人守着孤独带着牵挂和遗憾离开人世„„

XX学院从无到有,从筹到立,无不凝聚了理工人“时不待我、只争朝夕、艰苦奋斗”的精神和“五加

二、白加黑”的工作写照,XX学院的筹建精神和工作写照已然成为我这样的后来者的图腾。

我还记得,“获批成立”让XX人感受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在享受了短暂的喜悦后,XX人又为首届新生的顺利入校开始忙碌起来。

我所在的XX处为配合后勤、信息中心等单位完成学生宿舍、食堂等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全处职工在处领导的带领下不分彼此一齐上阵,整个暑假只休息了两天,连轴式的工作让XX处几位美女的体重迅速下降了好几斤;XX处的XX是我们后勤服务部门的救火员和百事通,因为她干练泼辣的工作作风,XX人都戏称她为“女汉子”;与后勤服务部门一样放弃了第一个暑假休息的还有招就处、教务处、审计处、信息中心等等部门和学院的同仁们,XX人一如既往的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努力奉献着„„。奉献中,XX人增长了才智、提高了能力;奉献中,XX人肩负起了立德树人的重任;奉献中,XX人认真履行着自己许下的誓言;奉献中,XX人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高教工作者应有的内涵。

年轻的XX,百事待兴,前进的道路上一定会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2 但我会借用榜样的力量、身边人的力量,加强自身修养,立大志做小事,与在座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共同努力、共同创造XX学院辉煌的明天!

第6篇:二范佳佳演讲稿

二(2)班演讲稿

范佳佳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来自二(2)班,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是快乐的源泉》。

如果说雨露可以润泽万物,如果说云朵可以装饰天空,如果说种子可以带来希望;那么,读书能致远,学习能聪慧。

婴儿在产房中的第一声啼哭,是生命的开始;彼此在凝视中笑脸相迎,是沟通的开始;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是分享的开始。而我要说,学习,是快乐的开始。

学习就是快乐的源泉。

曾几何时,妈妈牵着我的手,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教我学走路,历经数次的跌跤摔倒,妈妈的微笑让我鼓足了勇气学会了蹒跚走步,我也分享了母爱教会我走路的激动与快乐。

曾几何时,爸爸把我抱在怀里,在耐心地教我学说话,重复数次的咿呀学语,爸爸期待的眼神让我艰难十足学会了喊一声“爸爸”,我也读懂了父爱教会我说话的骄傲与喜悦。

曾几何时,外婆捧着我的小脸蛋,在星星点点的月夜下教我学儿歌,凭借数次的懵懂记忆,外婆熟练的手势让我初探了音乐的美妙,我也体会了亲情教会我学儿歌的温馨与兴奋。

在亲人的指引下,我感受到了许多学会迈开人生第一步的快乐;日月轮回,岁月匆匆,今天,在老师的教导下,我感受到了学习过程中的无穷乐趣。

我喜欢婉约中透出英气的李清照,虽常是“人比黄花瘦”,也有高歌“不肯过江东”的豪情。

我喜欢嫉恶如仇又心怀柔肠的鲁迅,虽多是“横眉冷对千夫指”却也有“怜子如何不丈夫”的柔情。

我喜欢悲风掀襟又内怀热肠的辛弃疾,虽怀念“金戈铁马”但又“松窗竹户,万千潇洒”的激情。

漫游在文学的海洋,去领略风格流派的艺术魅力,去感受文人情趣的繁复迥异,我收获了人生百态的练达与精华。

如果说文学的熏陶洗涤我的心灵,那么课堂的探讨钻研启迪了我的思考,开启了我的智慧。

学起于思,思源于疑,有疑则有进。曾经,面对复杂多变的函数,我畏缩过,但在老师的点拨下,我迎难而上,终于体验了“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的真知,在真知中收获学习数学的快意。

曾经,面对饶舌难调的音标,我质疑过,但在同学们的共同探讨下,我终于明白英文中“ No pains,no gains”的含义,在付出中收获学习英语的快乐。

曾经,面对经纬纵横的地图,我徘徊过,但在我重复思忖下,我终于了解了大自然的变幻,在思考中收获学习地理的奥妙。

攀登在书籍的高山上,虽是一路布满荆棘,但在攀爬的过程中,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科学世界,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哲学道理,我享受了知识指引我前行的快乐;我还要学习超越课本范畴的属于我的爱好。

假如我学会了摄影,我会拍下那汹涌澎湃的黄河,那气势宏伟的长城;我会拍下孩子们那一张张天真无邪的笑脸。我会因为摄影作品中的自然与奇观而骄傲,我会因为捕捉到人们快乐的一瞬而快乐。

假如我学会做手工,我会把我亲手做的精美作品陈列在书桌前,感受劳动的美感,我会把属于我的工艺品送给朋友,在他们的赞美声中享受蜜一般的甜美。

假如我学会了跳舞,我会在五彩斑斓的光影下展示我优美的舞姿,我会用我力尽完美的舞技赢得观众的掌声,在观众的喝彩声中陶醉于我的表演秀。

因为学习,我学会了忍耐;因为忍耐,我学会坚持;因为坚持,我收获了快乐。古人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因为学习,坚持自己的目标,坚持自己的方向,坚持自己的理想。我相信:我将会像雄鹰翱翔在蔚蓝的天空,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舞台”;像昙花绽放在静谧的夜晚,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时令”;像鱼儿游动在清澈的小溪,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港湾”。

我们的生活有着多彩的书本、幻变的试卷相伴。这些书与试卷化作一条结实而又坚固的路,这条路愈走愈宽广,愈走愈平坦。书中的每一个字,仿佛都是笔下绽开的花朵,开在人生道路上的花朵,永不凋零!书籍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学习给了我成长的力量。因为学习,所以快乐;因为快乐,所以学习。今天,学习已经成为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读书使我精神充实,学习让我青春焕发!学习让我生命不老!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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