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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演讲稿

作者:lanco联购乐 | 发布时间:2021-03-12 12:10: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社会谣言)问题

1、网络谣言的特点: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2、网络谣言性质:恶意造谣、传播谣言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惩处。

3、网络谣言危害: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

大而言之,破坏社会诚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和威胁社会稳定,损害人民根本利益。

4、公民个人面对谣言时的正确做法:首先,理智求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

抵制并劝阻他人,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其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道德觉悟,遵守法律法规。丰富知识,提高自我认知和判断能力,对言行后果做出正确判断,做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

5、网络部门的正确做法:互联网界必须坚持职业操守,严格行业自律,履行媒体职责;

树立法律意识,遵守社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的蔓延传播,努力争做负责任、讲诚信、有担当的新媒体。

6、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正确做法:制定和完善规范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

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厉惩处违法不良行为;权威部门应及时辟谣,澄清事实。

7、价值判断:

(1)有人认为,面对谣言,只要我不信,不传播就行。

错误。这是缺乏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的表现。谣言危害社会诚信,损害人民利益,扰乱社会秩序。每个公民应在做到自我约束的同时,还应担负起制止他人,积极举报的职责。

(2)有人认为,面对谣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错误。恶意造谣、传播谣言是不道德的,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惩处。对谣言的盲信盲从是不理智的表现,也是在助长违法。谣言止于智者,正确的做法应当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举报造谣行为,做一个负责任的理性公民。

(3)有人认为,禁止传播谣言,就是禁止言论自由。

错误。言论自由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可超越法律道德许可的范围,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借言论自由而诋毁、诬陷他人。散布谣言无视法律道德,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应当禁止的行为。因此,两者不可等同论之。

关于倡议书的结构:

1、倡议对象:即向谁提出倡议,应当说对象不同倡议不同。

2、倡议的缘由:即为什么提倡议,如必要性、目的等

3、倡议内容:即具体要求,怎样做。这是倡议的核心部分。

青少年坚决不信谣不传谣倡议书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网民人数迅猛增长的今天,网络谣言已成为互联网世界里最大的“病毒”,不仅导致社会诚信缺失,危及网络事业健康发展,而且致使我国青少年是非判断、道德品质以及审美情趣、文化心态等受到严重冲击。为营造良好网络文化环境,引导广大青少年合理使用网络、远离网络“糟粕”,增强自身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以上是倡议的原因,包括目的、危害等理由)中国青年网、未来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特向广大青少年网民朋友们(这是倡议对象)郑重倡议:(以下是具体要求)

一、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积极践行文明上网,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坚决斩断网络谣言传播链。

二、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道德正义感,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让网络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三、加强自我学习,学会自我约束,增强辨别谣言、抵制谣言的能力,逐步树立成熟阳光的网络公民心态。

四、主动参与到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中去,积极揭露和举报网络谣言,力争消灭谣言产生的温床,坚决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广大青少年网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糟粕,携手营造一个清新、健康、积极向上的互联网共有家园,为推动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酒后驾驶

1:对酒后驾驶者的处罚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特征?

①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②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性 2:如何评价酒后驾驶行为?

①酒后驾驶者缺乏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珍爱他人的生命,思想道德素质较低,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既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和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②酒后驾驶行为时一种违法行为又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③作为司机应该增强生命健康意识,绝不酒后驾驶,作为公民要、既要可定、尊重、悦钠、珍爱自己的生命又要善待他人的生命,不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同时要积极举报酒后驾驶行为,同酒后驾驶违法者作斗争。

3:国家为什么要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原因+意义)

原因: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要求②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体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③酒后驾驶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权,破坏社会秩序。

意义:①有利于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构建和谐交通秩序②有利于增强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③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④有利

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⑤有利于提高人们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

4:酒后驾驶行为带来哪些危害?

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侵犯了生命健康权,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

5:请你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出谋划策。

立法机关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机关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职法;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教育,提高驾驶员依法行驶的安全意识;全社会要形成合力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范围;人民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对于违法驾驶行为要敢于举报等。

6、酒后驾车,伤及无辜,甚至致人死命,血案触目惊心!目前,依法严治“酒驾”已成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严治“酒驾”的认识。

(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严厉制裁侵害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2)我们在珍惜、保护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及他人的合法权利。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严治“酒驾”,构建和谐的交通秩序,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打击酒驾”“醉驾入罪”这些热门法制词汇折射出我们所学的哪法律知识?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③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利益.

④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⑤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8、请你为预防酒后驾驶设计两条宣传标语。

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你拒绝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图一时侥幸,赌一生幸福。文明行车守规则,酒驾处罚不打折。拒绝酒驾,平安回家。酒后驾车秒秒危险,拒绝酒驾时时安全。

驾车绝非儿戏,酒后别当司机。酒后驾车贪杯一时,酿成祸端悔恨终生

9、为自己生命负责,为家庭幸福负责,请你向广大司机朋友提出倡议:

答:①与开车的朋友聚会时,坚决不劝酒,并劝阻开车人喝酒;

②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不存任何侥幸心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③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典型价值判断例题

1、生命的长短用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用贡献来计算

判断:正确

理由: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对社会的奉献。

2、很多学生认为,没有发生突发事件,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实在是没有必要。 判断:错误

理由: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需要时刻加以珍惜和保护。进行紧急疏散演习,可以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保护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应增自觉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上学路上,小均婉言拒绝小东约他旷课去网吧玩游戏的请求。

判断:正确

理由:中学生应该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抵制不良诱惑。

4、放学路上,小红的手机被人抢走,她没有硬拼,而是打电话报警,并协助民警将歹徒抓获。

判断:正确

理由:面对不法侵害,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

小红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运用了合理的方法与不法行为斗争,值得学习。

5、只要社会、学校、家庭、司法携手为孩子编织一张安全保护网,就能让无辜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

判断:错误

理由: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法律赋予社会、学校、家庭、司法的共同责任,要收良好的效果,还需要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

6、放学路上,看见同学骑车不抓扶手,骑“英雄”车,你也加入骑“英雄”车行列。 判断:错误

理由: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看见同学骑“英雄”,应该及时劝阻,不应该加入。

第2篇:网络谣言

三人成虎,指鹿为马;众口烁金,积毁销骨。古今中外,屡见不鲜。

而今,随着现代网络传媒业的迅速发展,给谣言的制造与传播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因为,“在网上谁也不知道你是一只狗。”所以一些人可以不负责任、无所顾忌地造谣传摇,而网络本身的通讯“及时性”,又使它的传播速度更快、受众范围更广、连锁效应更强,有时几成铺天盖地之势。

网络谣言是“社会毒品”,是为了吸引一些网民眼球造出来的“阴暗新闻”。而这些“阴暗新闻”又毒化一批网民,使他们更想看“阴暗新闻”。这种“网上心理毒品”容易使人“上瘾”,越看越想看,越看越沉迷,深陷其中,欲罢不能,其社会危害不亚于“网上黄赌毒”。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产生和传播,是有其主客观原因的。尤其是一些涉及官员的谣言,之所以甚嚣尘上、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并非偶然,概由多种因素使然。

其一,人民群众的“信任缺失”。不可否认,由于一些政府工作的不到位,由于一些官员的漂浮作风、嚣张之言、腐败之行,造成了党群关系的紧张与对立,干群关系成了蛙水关系,甚至是水火关系,互相对立,互相仇视。碗里的沙子多了,米就少了;人看到的阴霾多了,阳光就少了。在官员负面形象、官民关系负面报道屡见报端的背景下,只要出现关于官员的负面传言,老百姓倒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老百姓对政府、对官员队伍的“信任缺失”,是导致涉官谣言加速传播的一个重要心理诱因。当然,这决不是容忍、纵容造谣传谣的理由。

其二,挟私报复的“卑劣手段”。客观地讲,网络是现代社会民主监督的一种“有力武器”。但是网络的发展,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一种算计、攻击别人的“便捷工具”,于是以小夸大,无中生有,使人真假莫辨。而第一时间发出的讯息往往又容易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第一印象”,往往使对方陷于被动的地位,如若缄口不言,等于默认;如若出面澄清,有时又会“越描越黑”,结果是又口难辩,跳下黄河也洗不清。

其三,无聊随便的“恶搞心态”。一些人无意识地传播或膨化这种谣言,而他们本身,只是报着一种“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一般的恶搞心态,像在街上看别人打架一般地凑热闹、瞎起哄,无意识拖动鼠标、复制谣言,助长其加速传播与发酵。

其四,政治攻击的“新式武器”。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人民有选择自己社会模式、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的自由。而某些国外势力,总想扮演“救世主”的角色,总想解救中国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借助网络散播谣言藉以丑化官员的形象,来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歪曲说明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多么的缺少合法性和稳固性,中国的执政阶层是多么的缺乏民主意识和悲悯之心。而这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连其本土的有识之士,也会对其做法不耻甚至拍案而起、大胆反驳。明智的国人,只要静下心来仔细思一思、想一想、量一量,还是能一目了然、洞察其狼子野心的。

假作真时真亦假。当网络谣言满天飞的时候,不去主动参加传播,需要一种素养;要保持一种“任它风狂雨骤,我自岿然不动”的冷静,不为所动,需要一定勇气;而能以敏锐的头脑抽茧剥丝、看出端倪、明了真相,则需要一些智慧。

而要从根本上治理网络谣言,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官员形象的“美誉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另一方面,还要从制度上、法律上、应对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对那些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横生事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者,予以迎头痛击、严惩不贷。从而不断强化网民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从自身做起,弘扬“真善美”,抵制“假丑恶”,不断净化纯化网络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网络这种现代传媒,不断开拓网络时代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社会关系和谐发展的新境界。

网络不应是谣言疯长的“伊甸园”近期,一些谣言借助网络流传,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了谣言制造者,引发网上网下反思。作为现代科技对人类的伟大馈赠,网络的神奇魔力迅速改变着世界。人们享受网络的诸种便利同时,也不时遭遇网络衍生物———网络谣言的侵扰甚至伤害。从“抢盐**”,到“地震谣言”,再到“艾滋病人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等等,屡屡“发作”的网络谣言,不仅构成舆论的纷扰,也加重着社会转型期公众的焦虑与不安。

谣言并非始自网络,作为畸变形态的“信息”,谣言自古即有。汉时孔融做诗谓“谗邪害公正”,宋代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也慨叹“忧谗畏讥,满目萧然”,其中“谗”即谣言。鲁迅一生备受“流言”陷害,更痛陈其“杀人不见血”。或可说,谣言作为一种社会病,始终与人类社会相伴,但网络谣言,因借助了现代媒介的传播因子,其危害性与杀伤力甚于以往任何时候。

网络是奇妙的世界:鼠标一点,环球风云尽收眼底;拇指一摁,指点江山,议论时局。一个论坛就是份报纸,一个微博就是家电视台。网络改变着舆论生态,“言论自由”获得了空前的沃土。人们身着马甲在隐形世界“潜水”“拍砖”,欣悦于这个公共平台的自由、开放和平等,却不知自身已成为媒体传播的一环、一分子。

由是而论,网络并非普通的公共信息交流平台,更兼具媒体的某些强大功能。而这一点,恰恰被许多人忽略。从善意角度讲,不少人将网络视作意见表达的场所,直抒胸臆,甚至发发牢骚也无妨,但一切应以事实为依据,这是公共场合发言“呛声”的底线。与此同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确有好事者或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恶意编造谎言谣言以惑众。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现实的不确定性及预见的模糊性,谣言作为社会意识和情绪的“浮标”,极易在网络上病毒般快速蔓延,加剧社会的不安和恐慌。对此,公众已有太多的教训。近年网络暴力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正是谣言始作俑者瞅准公众情绪的软肋,将谣言贴上各种“标签”,轻者对某个人造成人身伤害,重者误导舆论,造成社会割裂阶层对立,危及社会安全。谣言与真相有时就是一纸之隔。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但网络传播瞬间暴发的“病毒”特征,已然打破这一定规,世间固有智者,但等到谣言被证伪时,病毒已伤及无辜。若放任谣言无所顾忌地漫游于网络,现实中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正因为此,依法加强网络管理,惩治网络谣言,这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的通例。连最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最近也有报告称,“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网络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在这里,人人都可当记者,做“意见领袖”。在这个百花园里,谣言不能像野草般疯长,理性的社会也不能被谣言牵着鼻子走。作为网民,当你到网络上发声,事实上已扮演起“记者”角色,那就请说真话,至少不传播谎言谣言。作为网络经营者,更应承担起媒体的社会担当和职责,“秒杀”谎言,做谣言“粉碎机”,这应是网络社会的基本准则和公俗良序。

对策:首先,网站要有社会责任感,要清楚自身的定位与义务。互联网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充斥其中的各类网站却是现实世界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就应该以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这其中不仅包括法律和经济上的义务,还包括“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也就是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网络谣言与社会道德无疑是背道而驰的,对此,作为企业的网站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网站要有法律意识,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网络谣言产生必须要借助一定的传播工具,论坛、博客、微博等都有可能被造谣者所利用,网站也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间成为造谣者的“ 帮凶”,对此网站应时刻警醒。《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明确的管理处罚规定,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从业者,除知法守法外,更应敬法畏法,在法律的框架内,谨慎对待处理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

最后,网站要提高技术应用管理水平,筑造防范网络谣言的第一道“防火墙”。要想铲除网络谣言,对其加强监测、识别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只有将网络谣言封堵在产生之初,才能避免其酝酿扩散。网站在为公众提供信息的同时,更需保证这些信息的无害性、合法性,因此,提高网站技术水平、加强对网站内容的监测,是责无旁贷的义务。也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扩大网站的社会影响力。

精彩开头:网络的迅猛发展在给信息交流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激增之势。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措施:建立全面防堵网络谣言的机制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网络谣言会随着网络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存在,要完全杜绝网络谣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网络谣言又是可以防堵的,如果能够建立起有效的防堵网络谣言的机制,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便会被大大压缩,其危害会降至最低。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依法查实、惩处网络谣言传播者特别是造谣者的机制。

第二,建立高效的信息求证、查实和反馈机制。

第三,建立全网络系统的协调机制。

第四,建立防堵网络谣言的工作机制。

第五,实施基于网络技术特性的防堵措施。

第六,夯实防堵网络谣言的民众基础。

第3篇:谣言辩论

辩题: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致一死一伤。32岁游客赵女士在东北虎园下车时,被老虎拖走受伤,其母周女士下车追女儿时遭老虎撕咬死亡。事发后,网上有传言称,被咬伤女子已经去世;咬人的老虎被处死;受伤女子家属大闹医院等,后被证明均为谣言。在互联网时代,似乎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分享身边发生的消息,也可以发表对一些问题的见解,但这也滋生了谣言。

正方:应该完全禁止谣言→谣言无意义(或弊大于利??)反方:不应该完全禁止谣言→谣言有意义

(强调是立场问题→应不应该,非可行或不可行的问题)

不应该完全禁止不等同于漠视了谣言的危害性→承认谣言的危害性,认为谣言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及合理性(论据例子)→对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需及时澄清

不完全禁止谣言认为谣言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以及合理性

谣言的定义:

法国学者卡普费雷认为:"我们称之为谣言的,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百度百科)谣言是利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今传媒》杂志)

(根据上述定义,谣言不一定为假,也可能是真的。谣言没有真假之分,因为是未经证实的信息;谣言是个中性词,不是负面词。)

谣言存在的必然性(如何产生):

1、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

(美国社会学家G·W·奥尔波特和L·波斯特曼,传播学者克罗斯)

公式阐述:一件事情之所以引起谣言,说明它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含糊性,且事件和人们切身利益相关度越高,信息不确定性越大,谣言滋生传播的空间就越大。当重要性与模糊性一方趋向零时,谣言也就不会产生了。

重要性无法把控。

公众批判能力无法无限大。

模糊性趋向于零需要及时披露真相,所谓:“谣言止于真相”(但许多人或机构总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掩盖事实→因此事件模糊性无法趋向于零)

模糊性→人们不可能了解全部信息是所有一切互联网造谣的理论基础。

2、谣言是社会大众传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人们日常精神文化生活中的调味料.一个稳定繁荣的文化传播社会应该有一定的谣言产生几率与其相适应,谣言越多,反应出社会文化传播活性越强(人们对于传播的积极性越高),反之,则说明这个社会的大众传播或者人际传播缺少活性。(《浅析“谣言”传播》)

3、在人类的表意系统中,反事实性的社会话语体裁占有相当重要的份量。从传播学的角度讲,反事实、非科学的社会话语主要是由三种非常规的信息传播形态——谣言、流言和传说——构造而成。三种信息传播形态的共性即非常性在于其传播脉络超脱于经验事实的约束而又很可能有用且可信。(《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谣言的合理性(积极意义):

一、谣言在逼真相说话(谣言是促进人类寻求真相的动力)

2012.05.26深圳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当时出现一个震惊大众的谣言:肇事司机是顶包的。为此,警方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但是当时媒体几乎一边倒地对警方说法表示极不信任。有些记者公开和私下地表达了鲜明的立场,判断此事很可能就是“顶包”。基于谣言的压力,警方通过及时公布大量第一手证据如视频等,逐渐平息了原先铺天盖地的质疑。

群众的求知欲及心理期盼→反推新闻报道的全面性、清晰性→间接促进真相的揭露

前《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总编辑程益中曾说过:“谣言是存于人心深处的真相,是群众表达意愿方式,是大众对抗官方宣传和谎言的武器。它不是事实,但比事实更真;它经不起推敲,但比真理令人信服;它漏洞百出,但大众深信不疑。”

谣言的聚众性让后果往往严重化,这对某些稳定且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得以借机彻底暴露,并一次性解决。(事例)可能是谣言,但最终的结果是使得舆论势态严重恶化,高层最终不得不高度重视,严格操作,最终得到了较为正面的结果。有时谣言可以引发对一些问题的关注,或者间接得利于某些真相的揭露。

一系列迹象表明(需要例子说明),谣言这种“弱者的武器”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扰乱社会秩序的同时又创造了重构社会公平的契机;它在瓦解社会信任的同时又提供了重建社会和谐的可能。

二、谣言是一种反权力

谣言的本质是 一 种信息,在谣言上集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知情权,在谣言规制上,若采用过度严苛的规制政策,则会导致寒蝉效应,影响言论自由的行使与思想市场的形成。

寒蝉效应,原意是指蜂在寒冷天气中噤声,现在则在政治、法律与传媒等领域中广泛地被使用,特别是在讨论个人思想、言论、集会等基本权利时,由于人们担心遭受国家刑罚,或是无力承受预期耗损,就必将放弃行使正当权利,导致公共事务无人关心。谣言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反权威性,是一种“反权力”,这就导致社会当局往往要用舆论宣传及各种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反对谣言。

2008年12月,网友曝光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周久耕的该行为被网友曝光而未经官方证实就广为传布,引起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和江宁区委,区政府重视。经纪委调查,查实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受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谣言是对权威的一种返还。

它揭露秘密,提出假设,迫使当局开口说话。

它对当局作为唯一权威性消息来源的地位提出异议。谣言是无人邀请的发言,是一种反权力。

谣言本质上是和官方结论相悖的。当公民丧失对公权力质疑的权利之后,谣言就消亡了。结论,对于谣言不能做价值评判,因为,在一个举国封锁真相封锁外国人评论的地方,凡是和官方不一致的陈述,都可以被视为谣言。

古语云,谣言止于智者。但其实不太确切,因为如果没有公开,仅凭个人经验就可判定谣言真伪的“智者”是罕见的。因此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谣言止于公开,唯有公开信息,使得各方说法能够在一个平台上交汇,才会涌现越来越多的“智者”。

三、完全禁止谣言的后果

所谓谣言就是广为流传的非真实性言论,能够广为流传这本身再结合谣言本身,能够让统治者了解人民的大体思维状况,便于引导宏观政策和主体文化

古时统治者对于谣言极为看重,往往通过谣言、民谣等了解社会动向与民众意见,通上下之情,这是古代民本政治的主要传统。

作为舆论的谣言,在监督、肃清吏治方面的功能。

历代统治者都明白谣言的利弊,也有君主曾经实施过严厉的控制政策,妄图打杀谣言,控制舆论民情。但除了留下一段暴政的历史记录外,谣言从来就未被真正禁绝过。其实,打击谣言最厉害的时候,往往正是权力最不受控制的时候,是权力根基发生动摇的时候,古训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可谓一语中的。所以开明的统治者总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谣言的流播,不仅观测舆情,监督官吏,也是为社会开排一个发泄口子。

现代学者很难理解这种制度的意义,有论者指称这是“制度性放纵”,错了!这其实是对言论自由的制度性保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只有允许风闻言事,才能逼使信息公开,谣言(舆论)的任务是提出问题,而进行辩驳、提出事实依据的应是“被告”,因为他们掌握着信息资源,并掌握着取证手段。面对权力、信息不对称,需要的就是这种免责的“制度放纵”,否则,根本不可能有所谓“言路”。古训“言者无罪,闻者足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是对这种免责制度的最好说明。

(以上节选自 邓文初《消失的传统》)

谣言)既然是未经证实的信息,那么整顿谣言之前就得先经过一个判定真假的程序。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所以不能完全禁止!一棒子打死!以偏概全!

总之一句话:谣言是正常现象,不正常的是对待谣言的恐惧心理;谣言不可怕,可怕的是用强力禁止任何谣言。当谣言不证真伪就被禁止,那么真话被锁喉也便顺理成章了。(以上节选自 章文《比谣言更可怕的是禁止谣言》

四、善意的谣言

谁在制造谣言?

好人(处于困境中的人,无恶意发表未经正式言说的人,误解)

坏人(谋取一己之力者,哗众取宠者,追求政治利益者,恶意重伤者)

说到底谣言之祸只是因为传谣者动机不善。人心之恶才是万恶之源。若人心向善。谣言也并非为恶。况且,信息的流通拥有一定的“自净”能力。那些对社会有害的虚假言论虽然可能流行一时但终会被事实击败。

对善意的谣言无需有太多的指责之辞。它不会触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任其自生自灭是最好的处理态度。灭者自然是因为其虚假,生者可让世人见到人间的真情。如此不但无害反而有益。又为何要因“谣言”二字而生歧视乃至赶杀?

(以上节选自《社会需要容忍善意的谣言》)

1.雅安地震期间,有人贴上了汶川地震时的照片,称是善意提醒让出生命通道。

2.马航370失联期间,有人散播消息称飞机已找到,情况并没有想像的严重,在引起广泛关注后自己辟谣,说完全是一种美好的祈愿。(乐观派)

3.2015年网上出现谣言:“孩子死于进藏”。这涉及到儿童能不能去高原地区。扬子晚报的记者采访了一位援藏医生,在医生看来,只要留心一些去高原地区的注意事项,身体健康的孩子去西藏完全没问题。这个善意的谣言虽然之前引起了不少网友的恐慌,但现在医生现身说法也算是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科普了以前从没关注过的问题。

重申观点:我方并不否认谣言有其危害性,但我方必须强调谣言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及合理性,因此我方认为不应该完全禁止谣言!

补充:

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 所谓“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是指: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4篇:《谣言粉碎机》读后感:谣言止于智者

谣言止于智者

—读果壳《谣言粉碎机》有感

手机和银行卡能放在一起吗?放在一起,会不会消磁呢?也许很多人和我一样会得出这样的答案:不能放在一起,会消磁的。但是通过阅读果壳的书籍《谣言粉碎机》,浏览果壳网谣言粉碎机主题站,才知道答案是否定的。“果壳”的团队,科普工作者们不仅用文字,而且用更直观的试验证明了此答案。

读了《谣言粉碎机》,感触除了震撼,还是震撼,很多认为理所当然的常识,个个都被粉碎了。“谣言粉碎机”背后有一个有着较高学历和国外留学经历的20多人组成的小团队,他们的学科背景涵盖物理、生物、电子、植物、数学等领域。通过收集各种资料、证据,来破解谣言。

随着时代和网络的发展,现在已进入信息爆炸的时代。各种媒介,如微博、微信、博客走进人们的生活,开始在大家的工作、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络“大V”也顺势而生,在新浪、腾讯微博中,拥有10万以上粉丝的大V已近2万个,另外还有百万以上、千万以上粉丝的大V们。这些网络大V振臂一呼,应者云集,无数的微博信息被转发、评论。这些网络大V在引导网络舆论上可见一斑。网络的发达,谣言也随着而行,网络大V不经过思考、调查转发讯息时,稍不小心,就有可能变成“大谣”。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谣言也层出不穷。

一、谣言传播性快。网络上,有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从而形成了广泛的传播网。许多人为了博眼球、赚人气,不假思索,不问真相,就把一些新闻转发,或者进行评论。然后,通过网络传播网“以讹传讹”,一传十十传百,无限传播扩散,有时消息会出现裂变式传播;为了吸引读者,“标题党”也应运而生,一些网站在标题上故意夸大事实,或者断章取义,结果标题与内容大相径庭;甚者,有的网络者法律意识淡薄,造谣传谣。而谣言一旦被网络大V传播,其传播力更是不可忽视的。

二、谣言迷惑性强。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图片编辑、视频制作的软件层出不穷。图片PS后,前后变化很大。而视频剪辑后,前后原因和结果被删除,容易让人猜疑,产生错觉,以己度人。另外,一些被包装的谣言,似乎有凭有据,更加难以辨别,如《谣言粉碎机》里说的谣言一件比一件真实,有依据,足以让人信以为真。

三、谣言危害性大。快速传播的谣言,其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小而言之,谣言会危害个人信誉,形象遭到诽谤,事业遭到损失。如因为竞标失败,为了报复,傅学胜花5000元雇佣“网络水军”炒作“非洲牛郎们”事件,诬蔑中石化某招标处的张女士。使得张女士名誉受损,承受痛苦,公司也受到了影响。大而言之,谣言会破坏社会秩序,威胁社会稳定,毁坏国家形象。最近网络成了反腐的重要手段。当然网络监督要发挥重要的作用,使得政府执政禁得起挖掘,禁得起验证。但是很多网络推手利用人们对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深恶痛绝的心态,去常常歪曲、夸大、捏造事实,无限制传播负面事件,使得社会的信任度下降,社会面临信任危机。

但!

四、谣言止于智者。如“蝴蝶扇动翅膀发生海啸”,一个小小的谣言,经过无数次的转发、评论后,其产生的效力和影响是无法比拟的。荀子曾说过“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我们要做一名智者,用“三心”去揭发谣言、禁止谣言。一是要有智慧心。就如果壳团队的工作人员,他们用他们的智慧,用他们所学所掌握的各类知识,击碎了一个个谣言。可见智慧和知识是谣言的必杀技。遇到事情,要用自己的头脑、智慧去仔细判断,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不能一味的随风跟大溜。日本发生地震导致核泄漏,结果因为食盐能抵抗核辐射的谣言,中国发生了“抢盐事件”。这是多么愚昧的行为,有智慧、有知识的人绝对不会把食盐和抗辐射关联起来的。这不仅危害了社会秩序,甚至被国外报道,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形象。看到新闻,听到消息,要三思而后行。二是要有辨识心。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亲眼见到的都不一定为事实,更何况虚拟网络上传播的事情呢。对于捕风捉影、似是而非的报到、信息,我们不能一味地相信或者不相信,要加强自己的辨别能力。通过实验、调研去发现真相,“有调查才有发言权”。三是要有责任心。人人都是社会的一员,每个人的梦想,才能合成一个完整的中国梦。每个人要时刻把社会责任放在心中,正所谓“有所为、有所不为”。制造谣言违法社会道德和法律,不能做。传播谣言,有危害,更不能做。我们要做的是粉碎谣言,阻断谣言传播的途径。同时积极挖掘社会的好人好事,积极宣扬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传播正能量。只有这样,才能净化网络空间,让网络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通讯的发达。我们的社会矛盾慢慢显现。社会开始变得浮躁、麻木。有的时候,我们也许会问“这个社会这是怎么了?”;有的时候,我们会怀疑“人们之间为什么会变得冷漠?”;有的时候,我们会担心“我们的社会该如何发展下去?”。是的,在谣言充斥的社会里,人们开始变得不安、猜疑和冷漠。但是我们不能放任不管,放任自流。我们要有我们自己的坚守,利用好网络这把“双刃剑”,直击谣言,时刻坚守真理,守望正义、诚实、善良,传播一切的美好和温暖。

每个人都可以是美好与正义的守望者。

第5篇:关于谣言的作文:减少谣言需双管齐下

关于谣言的作文:减少谣言需双管齐下

关于谣言的作文:减少谣言需双管齐下

2015年4月1日,一场针对如何甄别网络谣言的'辟谣大会'在中山大学举办。记者获悉,微信每天收到用户发起的谣言举报就有3万次,日均谣言拦截量达到210万次。

电子科技和互联网的发展使谣言传播范围越来越广,谣言的类型也越发多样。现如今谣言的盛行,不仅是局限于个人之间,甚至逐渐形成了一条灰色的产业链。其发展势头愈演愈烈,原因之一是民众未能从思想上提高辨别谣言的能力,而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媒体为博取眼球和获得利益而恶意制造谣言。在我看来,减少谣言需双管齐下,即提高民众对于谣言的辨别能力和大众媒体对于自身职业道德的坚守。

从传播学的角度看,谣言的传播模式一般有:链状传播、树状传播、放射状传播、漩涡型复式传播四种。这四种谣言有一个共同之处就在于:民众是其中尤为重要的一环。谣言都是由于民众一传

十、十传百的传播而扩散的,并且随着传播媒介的不同,谣言传播速度和范围也不同。在传播学中有这样一个公式:R = i× a/c.R指的就是谣言的传播量,i代表事件的重要性,a指的是事件的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程度,c指公众对谣言的批判能力。这个公式用语言来表达即:公众越认为重要的讯息,越感到模棱不清的讯息,传播得越快越广;而公众的批判能力越弱,则谣言的传播量越大。由此可见,减少谣言的重要一环,就是让公众的辨识能力上升,人人做好把关工作才能有效的从传播的过程中减少谣言的传播。当然,公众要鉴别一则讯息是否为谣言,需要查证消息的来源,需要保持警惕、怀疑和开放的心态,也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这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但是至少人们首先可以慢慢学会不轻易相信和轻易传播。对于那些公众人物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公众人物的影响力越大,越应该如此,否则自身信用也会受到贬损。

此外,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谣言传播中的另一重要环节——大众媒体。大众媒体不仅是提供消息的源头,更是影响社会舆论的中坚力量。大众媒体较个人而言有更大的影响力,有时大众媒体在无意间传播了谣言,但也有很多时候是由于利益的诱惑而恶意散播谣言。大众媒体无论在对于信息的选择,还是向民众提供信息的方式方面,都具有相当的话语权,这就决定了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任用合格的媒体人,做良心的报道,不为名利所动摇,是大众媒体作为信息把关人所应秉持的职业规范。当大众媒体能够做好严格的把关时,便也能有效地减少谣言。

在我看来,谣言在任何时代都是无法被完全杜绝的,我们只有在源头和传播过程中做到双把关,从民众和媒体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地减少谣言,塑造一个清明的舆论氛围。

教师点评

此评论为课堂小组报告的作业,在老师的指点下两位同学五易其稿,非常用心!最大的改动在于第三段,和第一稿的'有议论无论证'相比,两位同学对何谓'论证'有了一个较为深切的理解,知道该如何紧紧地围绕论点,运用一定的逻辑推理方法,让读者接受并信服自己的观点,所以,论证首先要做到与论点的精准'咬合'.总起来看,这篇评论中心论点鲜明、集中,总分式的结构严谨、清晰,围绕论点展开的论证易于辨识,语言也比较通畅。

如果此篇评论能对大众媒体与谣言传播的关系有更深入、清晰且独到的见解,那么文章的立论会更有高度和新意。此外,论证的语言还可更精致、凝练一些。

第6篇:网络散布谣言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是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7篇:《谣言》读书笔记

谣言如何止于智者

——《谣言》读书笔记

不论是在我们社会生活的哪个领域,谣言无处不在。

从文字出现以前以口传媒介的形式传递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到现在谣言不断以微博的形式不断蛊惑人心。谣言产生的起源不是制造谣言的几个人,而是每一个参与到传播谣言的个体。可以想象,如果我们都能做到“谣言止于智者”,很多不必要的恐慌和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就可以避免。然而,怎样做一名智者,如何分辨谣言?

我们称之为谣言的,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谣言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专家谣言,专家是谣言的一个古老的来源,他们以行家自居,自认掌握着破译一般凡夫俗子没有的专业知识,专家善于作出判断并掌握征兆,传播谣言,并拥有一间回音室,即那些信奉其为专家的人和以报道其言论为己任的记者;私房话,我们对宴会或招待会快要结束时非常敏感,由于信息在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就会繁衍出谣言;扰乱人心的事实,谣言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在不断交流信息的过程中,人们总是试图将他人七零八碎地叙述给他们的片段像拼图游戏般再把它们拼凑出来,信息越是不全,人们就越是不知不觉地斟酌其含义;见证,谣言更多的是从感觉出发,而不是从事实出发,犯罪学家和法学家很久以来就指出,我们过高地估计我们感觉的能力,无数试验以明白无误证明了这一点;幻想,见证之中还有些许事实,但是在幻想之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供“观看”,没有任何事件作为谣言的开端;浪迹四方的神话,一些被人们称之为“典型故事”或“都市传奇”的谣言的出现从表面上来看和任何确切的事实均毫无关联,这也解释了一些谣言之所以会经常地,无法预料地再现;误解,谣言经常是因一个信息缺乏解释而问世的,一个著名的情况说明误解的过程是可能被一再重复,在每次新的信息都含糊不清的情况下,这个信息都会接受下一个听众对他作出的个人的解释;操纵信息,在这个范畴之内我们还应该提及某些报刊的作用,他们在报道上流社会的晚宴和沙龙时添油加醋,从而制造谣言;无恶意地发表未经证实的消息,谣言在这种情况下产生是因为人们很少自觉地去证实消息来源,尽管核实是多么有必要,不仅仅我们很少去核实一下我们通过中间人,通过口传媒介所获取的信息,连担负着成千上万人传播信息责任的人,居然也同样如此。

辨别谣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参与而且需要承担普及信息任务的大众媒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感。对于个人来说,有时候我们无法清晰地辨别以上几种谣言,认识到我们为什么会传播谣言会更好地将自己变为智者,终结谣言。

一个信息,假如它不能构成一条新闻的话,是不会引发出谣言的。人们传播它也是有各种原因的:为求知,议论是从新闻出发,通过一个议论和制作的过程,目的是达到对事实取得一个共同的定义,正是通过谣言,群体向我们通报我们应采取何种态度;为了说服他人,对于某些人来说,传播谣言是进行十字军东征,是宣扬圣言,是布道,是一项使人接受自己意见的事业,他们从中得到满足,找到内心紧张的解决办法,内性紧张通过社会的一致赞同而消失;为了自我解放,谣言是发泄的第一阶段,很多谣言是引起心理抑郁的重负,是被压抑的好斗性,所以常常需要以社会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发泄;为了取乐,许多谣言甚嚣尘上不是因为传播着对谣言深信不疑,而是谣言内容很有趣,是令人好奇和惊讶的事情,人们传播它是为了享用它,为了它带来的快乐;为说而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会时不时偶遇空场,在洗衣店,在等服务生上菜的过程中,在这些地方人们要创造或传播一系列真真假假的信息,消遣的东西,以吸引他人的注意,作为聊天的话题,由于人们对谈论自己犹豫不决,于是便谈论他人,从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出发,人们大加发挥,于是就初步形成了谣言,由于谣言经常涉及第三者,因为它有利于建立这种关系,一起评价第三者,不言而喻是承认两名对话者的观点相似,从而背着这个第三者加强了他们之间的联系,总之,谣言是完成社会联系,加强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和亲人之间的跳板。

对于,一名记者来说,更应该仔细深入研究谣言,深入探寻一条消息的真实性,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第8篇:打击网络谣言

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当今,互联网的开放性、时效性、信息的共享性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以此同时,互联网也成为某些造谣者肆意散播谣言的平台,诸如“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抢盐**”,“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等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大肆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导致了民众的恐慌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控,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网络谣言,就其表现形式可以解释为利用网络介质,如社交网站,微博,社交论坛等,传播没有事实根据的,编造的言论,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名人要员,公共领域,离经叛道等内容。而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大肆传播,大行其道,甚至到了肆意妄为,其背后的根源在于:造谣者抓住了网民的猎奇心理,把原本事件进行夸张的渲染和包装。从而吸引网民点击并转播。网民自身辨别事实的意识较弱,间接帮助了造谣者扩大谣言范围。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的失位,缺乏有效的网络信息监控机制,再者对于造谣者的惩罚力度低,造成了违法成本低。作为互联网网站来说,其管理者和负责人也难辞其咎,在网络信息的管理方面缺乏应有的审查,出于利益考虑,对于明显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谣言未及时删除,助长了造谣者的嚣张气焰。打击网络谣言,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政府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如手:

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互联网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就拿“军车进京,北京出事”来说,造谣者只受到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惩罚,如此低成本的造谣,对造谣者的震慑力不够。而国外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于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远比我国的大,除基本的罚款外,影响恶劣者还有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打击网络谣言,立法部门就切实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信息公开建设。

强化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网络谣言要传播,首先就是要有网络信息平台的支持。而作为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的一方,也就是网站的管理者和负责人就有责任对其网络信息进行管理,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只有在源头就对网络谣言进行有效的遏制,网络谣言就失去了生存和传播的可能。但目前有些网站却为了提高知名度,增加人气,过于追求眼前的些许利益,从而给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因此,网站管理者要强化网络信息的管理,对于网站发布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出现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删除,防止谣言的传播。完善信息发布的注册审批,对信息发布者要有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者身份真实有效,对于可能出现的网络谣言能快速搜索到事件的责任人,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从而促进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水平。网络谣言能够肆意传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民缺乏必要的科学认知,对谣言没有进行有效的辨别和论证。而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滞后,信息公开的模糊不清,这些都会无形中增加了民众的不安全感和恐慌情绪。因此,政府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使各类事件的发生、经过和结果都能第一时间给予充分的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通过举行宣传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在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和科学认知氛围,提高民众的科学认知能力,让谣言止于智者。

打击网络谣言,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还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网络谣言终将得到切实的整治,维护互联网的健康、持续发展。

对谣言 整改措施

打击网络谣言工作汇报

打击网络谣言工作汇报

谣言整治工作汇报总结

网络谣言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本文标题: 谣言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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