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校长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第1篇:12月4日法制宣传日
12月4日讯
我院举办“放飞青春 法伴成长”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由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法律协会和校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举办的以“放飞青春 法伴成长”为主题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在西校区小广场成功举办。此次活动以书画作品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等形式向全校同学宣传法律知识,该活动得到了学院老师的支持和同学们的广泛关注,为广大同学创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环境,引导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了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大学校园的和谐。
第2篇:12月4日 法制宣传日
2011年12月4日 法制宣传日
活 动 策 划 书
济南大学学生会维权部
2011年11月24日
一、活动背景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而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我们应积极相应祖国的号召,为祖国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增强济南大学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济南大学学生会维权部拟定在12.4法制宣传日举办一系列法治活动。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通过12.4法制宣传,让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从而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让学生在各种发生在学校中的案例中学会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学生在轻松娱乐的氛围中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积极建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三、活动主题
增强维权意识,维护切身利益,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四、活动时间
12月4号-------12月6日
五、活动地点
第八食堂广场
六、活动准备
①制作画板,摆放至南院北院食堂附近,使更多学生了解到本活动,②北院广播站宣传本活动
③在第八食堂广场附近张贴海报和横幅(可以给人人网做宣传,借此获得小礼品)④购置小礼品(包括人人网赞助礼品)
⑤准备好4—6张桌子,相应数量的椅子,2—3个顶棚
七、活动内容
①维权知识及学生案例(以往学校发生的事故和案例,包括意外事故、侵害权益等作为材料)的文字及图片展,并在当中加入一些法律知识及一些维权方式、程序等知识,配以一些图片、漫画等,增加美观和视觉感,通过这样的展览让同学们学会只有遵守校纪校规,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②参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合作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他们的法制宣传活动,本着“走出校门,锻炼学生”的原则,让学生参与12.4法制宣传活动,成为法治的宣传者。学生主要提供协助现场摆点,宣传资料发放,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等。
③举办与维权法制相关的影视展,在学校大礼堂进行电影播放,并在开始和结尾播放法制宣传视频,让学生在娱乐轻松的气氛中学习维权知识和意识。
④在第八食堂广场的桌位现场手机学生反映的问题和咨询,让同学们面对面的反应和解决问题,由学校相关领导和老师及经过培训的学生现场记录、解答、处理,并选择性发放礼品,增加学校血色好难过互动,促进学校发展。
⑤组织学生在第八食堂的横幅上签名,为进行签名的学生提供小礼品。
八、活动经费
九、活动人员
济南大学学生会维权部(可邀请其他部门参与)
十、活动后期
收集未处理问题并加以汇总,记下提出问题者联系方式,活动结束后解决完问题与提出问题者联系。
设备的回收和桌椅顶棚等设施的交还。
十一、注意事项
济南大学学生会维权部
2011/11/24
贾思源
第3篇: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
正定镇学区东门里小学 2016年“法治宣传日”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近日,东门里小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同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在广大师生中间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学校通过组织各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宣传的氛围;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图片展览,要求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开展“12•4”法制宣传日中小学升旗宣誓活动。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增强了法治观念,推动在全校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东门里小学 2016年12月4日
第4篇: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总结
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1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纪检部围绕“法制宣传日”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同学们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部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历史上的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借此契机,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纪检部组织了此次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各班级出一期以法制为主题的黑板报,纪检部与宣传部出一期展板摆放于墨子楼一楼大厅。
2、各班级组织开展一次小型的法制知识讲座,在同学们身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3、纪检部向各班级发放法制教育的资料。
三、活动意义
通过12.4法制宣传,让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从而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让同学们在各种以往学校发生的案例中,学会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力弘扬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同学们对法聚热点问题的关注和对社会民生的责任感,丰富充实大学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懂法用法能力。
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纪检部
2011年12月
第5篇:12月4日法制宣传日讲座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讲座
王红香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在法制宣传日我讲座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第6篇: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乙:我是主持人张宇 甲:我是主持人宋洪雪
乙:今天为大家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
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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