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讲话稿
第1篇:领导讲话稿之卫生监督协管讲话稿
卫生监督协管讲话稿
【篇1: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会议讲话稿】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会讲话提纲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乡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结合上级要求,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任务之—,目前正处于医改的关键时刻,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要求很高,特别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范围扩大,监督对象明显增多,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十分薄弱;抓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区委区政府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也越来越重视;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前段时间,为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营造群众安全就医环境,卫东区卫生局领导班子决定举全局之力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夏季风暴”活动,活动抽调了局各股室、区直各医疗单位的骨干力量,重点针对屡打不绝、顽固存在的无证诊所,根据非法行医者活动特点,采用“错时执法”、“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候执法”等模式对非法行医窝点进行集中打击,共出动监
督执法人员200人次,车辆80台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50户次,收缴药品215箱、立案查处7起,并通过取缔、处罚、移送一批非法行医案件,有力的震慑了非法行医者,真正拔掉一批无证行医“钉子户”。这些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净化了辖区的医疗环境,但是从另一个方面也暴露出了我区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人员缺乏的问题,所以抓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于我们卫生系统贯彻执行好卫生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着重要作用。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同志们都应当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秩序的高度、站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落实措施,将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明纪律,认真学习圆满完成本次培训学习任务。
在座的10位院长、中心主任,70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重任,你们对相关要求的知晓和掌握的程度,直接关系到你们的工作质量。希望各位在接下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培训和随后组织的打击非法行医、医疗废弃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培训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全身心的投入学习,用心听讲、认真领会,努力提高履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充分发挥好自身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前哨作用,通过你们的积极工作,加强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指导,切实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通过你们对广大村(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最优质的服务,共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着眼要求,明确职责深入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职责有如下五个方面: 1、食品安全细信息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学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巡查
会后我们卫生监督员、协管人员要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制定本办事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挂牌。二是要抓好辖区内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员通讯录,并组织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集中培训,使他们明白自身职责,以便履行好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三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职业危害因素、饮用水卫生状况、学校转染病防控措施落实、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情况,建立相关信息登记册,并归档管理。四是各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按职责开展好工作,工作开展情况由区卫生监督所半年组织考核一次,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由办事处协管员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严格按照考核成绩兑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费。
同志们,当前卫生监督工作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更深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又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因此,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宝贵机遇,增强信心,苦干实干,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进一步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当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卫士,为加快卫东区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卫东区卫生系统新的挑战。
【篇2: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固本固基建网络 先行先试强服务
着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上水平
浮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贾跃天
(2012年4月27日)
浮山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县域面积960平方公里,辖2镇7乡,185个行政村,总人口13万。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22家。一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在借鉴安徽、青海等地经验的同时,结合县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全面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县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找准切入点,形成聚合力,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工作“三到位”
随着卫生监督职责的不断调整,县域卫生监督工作不能及时适应承担新职责的要求,导致卫生监督队伍锐减,监管网络不全,监督力量薄弱,思想麻痹,不认真履职的不良现状,对此,我们不扯皮,不埋怨,不懈怠,面对现状,客观
分析,积极应对,及时寻找切入点,在推进协管服务项目实施上,确保了“三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一年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深刻体会到:实施卫生监督协管策略,能有效弥补农村卫生监管力量的薄弱瓶颈。只有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前哨作用,才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目标的实现,才能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只有坚决地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是领导重视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县上专门成立了由县卫生局牵头,卫生监督所为成员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管服务项目的日常工作。县政府把“协管”工作列入卫生监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层层签订了《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协管工作落到了实处。同时制定下发了《浮山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协管服务的工作目标、服务内容、工作流程、职能定位、规范管理、工作考核等,做到了协管有目标,实施有措施,操作有流程,考评有标准,效果有保障。
三是经费投入到位。我县严格按照梁明虎副厅长2011年8月22日在省卫生厅召开迎中博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月活动暨年度工作部署会上指示精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25元后,拿出1.98元,用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经费,采用一次性划拨的方式,全额拨付给县卫生监督所,统筹安排。2011年,我县共落实协管服务经费21万元,进入银行专户,实行了专款专用。
二、把握着力点,体现规范性,坚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三强化”
实施协管服务项目,旨为服务群众、普惠百姓。网络建设是重中之重,为此,我们在站点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坚持了“三强化”。
1、强化站点建设。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全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是卫生监督队伍在基层的网络延伸,是卫生部门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有力保障。其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等行业的协查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卫生监督
所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我县先后制定了协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县公共卫生协管服务科职责、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职责及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明确了其业务范围、行为规范、工作要求。“公共卫生协管服务科”设在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日常事务。在乡镇卫生监督站或卫生院悬挂“公共卫生协管室”牌子,接受卫生监督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在辖区内卫生服务站和行政村卫生室中聘任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信息员。在县、乡、村设立了协管机构,配备了人员,形成了三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2、强化队伍建设。我们采取乡镇卫生院推荐、县监督所考试考核、局委会研究通过的选拔办法,全县共聘用卫生监督检查员27名,卫生监督信息员185名。同时印发了《浮山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由卫生监督所统一安排,各乡镇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先后举办10期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对21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组织管理、业务技能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流程、工作任务目标、卫生法律法规等知识和技能,形成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信息通畅、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队伍,保证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3、强化制度建设。实行了协管员持证备案制度。聘用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卫生监督协管证》、《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持证上岗,统一备案。各乡镇调整人员,要事先与卫生监督机构沟通,层层审查同意后予以调整,保障了队伍的稳定性。我们统一为乡镇公共卫生协管室制作了协管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廉洁自律规范、投诉接待、案件交接、档案管理、学习培训、检查考核及奖惩等9项工作制度,并将所有制度装框上墙,以便接受监督,真正做到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有章可遵。对乡镇协管服务办公室的档案,按统一要求规范建档、规范管理。按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监督、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所辖单位本地资料9类归档,通过台账,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工作实效。同时,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统一制作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降低了操作难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三、夯实落脚点,注重高效能,实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四结合”
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历了认识由浅到深,网络由缺到全,素质由低到高,管理由乱到顺,报告由无到有,覆盖由少到全、监管由弱到强的过程,形成了上下联动、示
【篇3: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会议讲话稿】
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推进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集乡(镇、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结合上级要求,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任务之—,目前正处于医改的关键时刻,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要求很高,特别是撤地建市后,我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范围扩大,监督对象明显增多,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十分薄弱;抓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也越来越重视;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工作中一道不可缺少的重要防线。抓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于农村医疗我们单位贯彻执行好卫生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作重要作用。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同志们都应当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秩序的高度、站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监督协
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落实措施,将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明纪律,认真学习圆满完成本次培训学习任务。
在座的各位都是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重任,你们对相关要求的知晓和掌握的程度,直接关系到你们的工作质量。希望各位在接下来的卫生行政执法务实、农村自办宴席、打击非法行医、医疗废弃物管理、农村饮用水监管、食品安全监督、药品安全监管、传染病防治等培训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全身心的投入学习,用心听讲、认真领会,努力提高履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充分发挥好自身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前哨作用,通过你们的积极工作,加强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指导,切实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通过你们对广大村(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最优质的服务,共享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着眼要求,明确职责深入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职责有如下五个方面: 1、食品安全细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弄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学校卫生服务
协管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防,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知道学习设立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 培训。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开展巡防,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会后我们乡镇卫生监督员协管人员要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制定本乡(镇、办事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挂牌。二是要抓好辖区内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村卫生监督信息员通讯录,并组织村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集中培训,使他们明白自身职责,以便履行好村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三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职业危害因素、饮用水卫生状况、学校转染病防控措施落实、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情况,建立相关信息登记册,并归档管理。四是各乡(镇、办事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信息员按职责开展好工作,工作开展情况由区卫生监督所半年组织考核一次,村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由乡镇协管员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兑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费。
同志们,当前卫生监督工作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更深推进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2〕2号)和《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国函〔2012〕125号)等重要文件的出台,卫生监督工作又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因此,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宝贵机遇,增强信心,苦干实干,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进一步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当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卫士,为加快万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第2篇: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讲话稿
按: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部署2009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今年4月2-3日,卫生部在京召开了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副部长陈啸宏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刊发他们的讲话,供各地深入学习贯彻。
增强责任意识,抓住医改契机 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部长 陈竺
(2009年4月2日)
2008以来,我们经历了一段极不平凡、令人难忘的岁月。在卫生部党组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领域监管力度、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规范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奥运卫生保障、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食品安全整顿等一系列紧急任务中,全国卫生系统、特别是卫生监督系统干部职工,表现出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经受了实战的考验,充分展示这支年轻执法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风采。在此,我谨代表卫生部向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会,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以及卫生监督职责面临重大调整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需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医改为契机,认真分析当前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下面,关于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工作,我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
(一)正确理解卫生监督肩负的职责和任务。
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国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当前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卫生部门而言,就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当前卫生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卫生监督是政府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职责和手段。经过十年的改革,从中央到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形成,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当前,卫生监督承担着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学校等五大卫生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同时还担负着传染病防治监督以及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职责,这些都是密切关系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重要领域,不容我们有丝毫的懈怠。
今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体现党和国家对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体制、机制等问题,《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了监管体制,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和检验规范制定等六项主要职责。这既是人民群众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肯定,也是党和政府寄予的高度信任和重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关系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关系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影响。在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监督联系着三个方面,一是联系着政府,体现着政府的意志、政府的责任;二是联系着人民群众;三是联系着国家的国际形象。我们必须深刻理解这些职责所包含的任务和要求,明确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二)充分认识卫生监督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企业诚信体系不完善、政府监管基础较薄弱,加之网络信息技术普及应用带来的社会透明度不断提高等原因,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等突发事件大量增加,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挑战,各项监管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去年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严重损害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既面临生产水平低、环节多、链条长、生产方式落后等现状,又存在市场竞争无序、不法分子见利忘义等突出问题,处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同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快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大量中小企业劳动条件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保护措施不到位,职业危害严重;由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多,分布广、流动性大、管理困难,造成职业病高发,尤其是尘肺病危害严重。云南水富县农民工尘肺病事件,反映的只是冰山一角。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个问题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另外,公共场所、放射卫生、打击非法行医等监管领域依然存在着突出矛盾。可以说,卫生监督的各项职责都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不可小视、更不能漠视。在分析形势时,我们宁愿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一点,而且实际情况往往比我们听到的汇报要复杂。如果我们不到一线去、不到基层去,就看不到真正的问题。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调研,改进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这将是我们重要、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
二、转变观念,增强卫生监督综合协调能力
卫生监督职责范围广、难度大、责任重。《食品安全法》即将施行,如何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已成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迎接的新挑战,同时也将成为增强卫生监督综合协调能力的难得机遇。在制度尚未完善、人力不足、经验欠缺等现状和困难面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注意转变观念,加强组织协调,提高解决突出矛盾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一)注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的转变。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要改变原来餐饮业卫生监督执法的管理模式,从监管食品安全的具体环节转变为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发挥抓手作用和参谋作用,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形成工作合力。要增强大局观、增强综合协调能力,这是转变工作观念的关键。
二是要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工作中要注意依法定位,找准位置,不越位、更不缺位,避免职责交叉和权责不清,加强协调与督促。
三是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体系建设,及时搜集、掌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做到及时决策,有效应对,掌握主动,妥善处理。在这方面要注意增强科学技术支撑能力,一方面依靠执法队伍本身,另一方面要依靠疾控机构、相关部门、综合性的研究机构以及大学的力量,还要建立覆盖能力强、精干高效的监测体系。
四是要注重监管工作方法的总结,要擅于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客观分析总体形势和工作成效,及时把实践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制度化。要认真研究监管的实际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要特别注意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尽快摸清当地职业病危害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职业病高发的势头。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要有“主动出击”的意识,不能等事态严重、问题成堆再来解决,平时就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特别是农民工这样的弱势人群加强工作。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4项职责,一是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是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三是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四是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下决心着力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发挥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尽快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到每个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到每个地市。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制度,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等技术服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卫生、安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多个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在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水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要注意加强三个方面的协调工作:第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第二,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主动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第三,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营造氛围,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其中包括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时要注意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知识的传授,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统筹兼顾,抓住改革契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2009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当前已处于箭在弦上的时刻,全面启动指日可待。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已经成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肩负的重大社会和政治任务。卫生监督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体系的逐步完善,有利于五大卫生等卫生行政管理领域的不断加强,也有利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职责的全面履行。要结合医改配套文件的颁布,把工作基础夯实。以前我们对此强调的不太够,现在我们在制定医改配套文件时要实实在在地把卫生监督的基础夯实,更加予以重视。从全国整体情况看,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由于政策不完善,保障措施不落实,卫生监督机构的发展建设明显滞后,机构建设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基层人员紧缺,执法条件差,难以保证执法重心下移。从我调研的一些地方看,省级和地市级的情况还好,需要加强的是县级。因此,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统
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强化卫生监管,要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积极稳妥推进。
最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期公布实施。2009年至2011年各级政府将投入8500亿元,重点做好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工作。深化医改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要完整地理解各项政策,准确地把握改革的各项要求,抓住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难得契机,结合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问题,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医改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在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时,要注意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总体框架,明确方向,整体部署。其中,信息系统的建设非常重要。在过去几年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一两年要集中精力建立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要把职业卫生和采供血机构监督信息系统建起来,相对应的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现场快速检测能力也需要加强。相关科研部门要转变观念,把“论文”写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上,写在提高能力建设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医改挂钩,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总体目标,统筹规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城市基层社区和农村乡镇地区的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充实基层人员力量,改善基层工作条件,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保证各项法定职责的切实履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工作思路,改善基层的工作条件,充实基层人员力量,切实加强基层的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四、改革创新,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改革创新是动力,不改革、不创新,就无法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就无法保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
(一)明确卫生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
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审定同意后发布施行,规定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方向,明确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配置,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十年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卫生综合执法体制已经形成,特别可喜的是我们建立了一支十万人的总体素质水平较高的执法队伍。去年,中央调整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卫生部,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卫生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负责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这一决定体现了国务院大部门制的改革方向,体现了十七大强调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原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强调各地要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食品药品监管形势的需要,国务院研究决定,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方面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对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与同级卫生部门职能进行整合,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按照国家确定的调整原则,目前多数省份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同意,各地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改革创新,促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在改革和职能调整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正确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大部门制改革方向,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服从大局。二是要坚持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目标和改革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保持卫生监督队伍稳定,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三是要努力适应当前的改革和职能调整,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解决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希望同志们在机构调整中,一方面认清自身的职责,提高能力,练好内功;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要理解改革给兄弟部门带来的压力,支持他们做好工作。改革是一项整体工程,就像一部大的机器,哪一个部件运转不好,都会影响整体效果。以前卫生行政部门不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部门职能调整后,要注意主动学习,并要争取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到人才资源共享,共同做好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共同要求。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许多矛盾、问题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迫切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实现职能上的转变,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卫生依法行政,需要全面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在改革过程中,软件建设要比硬件建设更加重要,同时作用也更加长远。随着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和职能调整的推进,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问题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在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中,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的行风建设尤其要重视和加强。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对各个监管部门都具有深刻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提醒我们在卫生行政执法中要切实将权力意识转变为责任意识,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行业监管。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通过改革,进行内部机构调整,将原来分散的卫生执法队伍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执法行为,达到强化依法行政、政事分开、避免多头执法,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管理的目的。各地要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行为规范,努力在卫生系统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执法队伍,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要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依法行政、综合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推进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二是严格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着装标识、证件证章、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统一执法形象;三是统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监督检查的执法行为规范,统一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与稽查,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规范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稽查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在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的新形势下,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和能力建设十分必要和迫切。规范卫生行政执法事关卫生大部门制改革和大卫生管理的改革方向,事关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推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卫生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系统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稳步推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做好各项卫生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是主流,应予高度肯定,但也要看到我们面临着严峻挑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坚定信心,进一步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坚持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完善体系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从而进一步树立卫生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为人民卫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张茅
(2009年4月3日)
很高兴参加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这是我到卫生部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业务司局组织的全国性会议。过去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卫生监督比较少,了解情况也不多,到卫生部工作一个多月以来,通过调查研究,听取了监督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对卫生监督工作有一个初步了解,也有一些感受,卫生监督队伍是一个非常有战斗力的队伍,无论是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当中,还是在重大事件,如汶川大地震、奥运会保障工作中,广大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在默默无闻地工作。事实证明,卫生监督队伍是勤奋敬业、不畏艰辛的队伍,是值得信赖、能打硬仗的队伍。这次会议陈竺同志做了讲话,啸宏同志也做了报告,他们全面总结了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对于做好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就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提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目前各省已经普遍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卫生部作为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学习实践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卫生部党组已经根据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针对分析查找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把提出的整改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卫生部门,包括卫生监督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健康是人的根本,没有健康,就没有发展。只有健康才能学习工作生活,有自己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幸福,没有健康一切无从谈起。我们卫生系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全部卫生工作的首位,责任重于泰山。我到卫生部工作,感觉到肩负着全国13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实责任很重,肩上的担子很重。各个地方的同志,肩负着你们这个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责任确实很大,要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负责,不可以有丝毫的懈怠、马虎、大意。要实现这个任务,要大力发展卫生事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次医改的一个核心就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卫生法制建设,推动卫生依法行政,严格卫生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事件。在医改的意见中,提出八项完善体制机制的支撑,其中就有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的要求,完善卫生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是很重要的一项任务。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工作的发展既是一个黄金时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医疗卫生战线也是这样,矛盾很多,但又存在快速发展的机遇。我们要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个机遇,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依法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加强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其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要是结合实际,找出我们工作当中的突出问题,解决突出矛盾,改进我们的工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也要看我们的实践,突出实践性,边学习、边实践、边纠正我们工作当中的问题,最后还要整改落实。
在这里,我想就各地已经或者即将开展的深化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调整,多说几句。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明确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这次调整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大部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国务院的体制改革、机构调整,也是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职能逐渐深化逐渐加深认识的过程。随着地方食品监管职能调整的启动,地方卫生监督部门不再负责餐饮环节的具体监管工作,一些承担具体监督任务的卫生监督人员思想上有疑虑,特别是部分基层的同志,对于监管职能转变认识不足,对监督队伍今后的工作产生了疑问。我想在这种重大职能调整的过程中,大家可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想法,这些都是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回顾1998年以来,几次卫生机构职能调整,都涉及到卫生监督职能的内容,造成监督人员的思想波动,给监督队伍带来一定影响。我想每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特别是这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都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出的决策和部署。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为适应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十分重要,同时各个政府部门的分工也在不断变化,这既是一种改革也是一种探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正确认识、坚决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在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法律、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地方的具体职责分工,增强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保持现有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稳定。请大家一定做好保持人员和队伍稳定的工作,通过加强学习,积极引导,做好思想工作,使卫生监督队伍尽快转变观念和职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品综合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许多问题单靠一个部门能够完全解决越来越少了,很多事不是仅凭卫生部自己就能办好,也要向综合协调方面来转化,特别是国务院大部制的调整,很多工作都是综合性的。卫生部党组研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整改方案,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医改的方案,分解了若干任务,今年要完成的各项任务中,没有一项是哪一个司局独自能够完成的,都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当然还要明确有一个部门负责牵头综合协调。针对地方职能调整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发现并有效化解思想矛盾,教育我们全体同志要从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以积极的态度调整我们的工作,适应我们的目标。职能调整对基层同志的影响我们可以理解,也知道肯定会有思想波动,所以要大家做好思想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乱,确保职能平稳过渡。各地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转变职能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以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等作为实践的载体,深入研究工作的思路和模式,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效深化卫生监督改革和加强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提高卫生监督的执法能力,切实履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我们讲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但是发展靠什么,发展靠改革,我们的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地发展,从而推动我们各项工作的发展,如果不改革,不适应形势,我们的工作总是被动的。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广大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科学理念、思路和政策,实现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提高领导干部的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增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监督科学发展的信心,坚定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思想,最终实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要用这个目标来检验我们的学习活动,从卫生监督来看,就是保证我们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依法行政的加强,人民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健康水平提高,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这是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目标。
二、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遇,完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也发布了《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近期的五项工作,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意义十分重大。这是继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之后发布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中央再一次把卫生工作提到了极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医疗问题解决好,在我们国家既是长远的改革问题,也是当前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作为长远的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当前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决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为卫生系统的同志,要充分认识,深入研究。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对卫生系统内在规律的认识,提高对卫生改革发展全局的驾驭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的五项任务中,公共卫生是一大项,要加强各个体系的建设,和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大家认识是一致的。强化政府卫生监管的职能,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首先要认真学习好中央文件,全面准确地掌握文件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然,对于一些问题,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以药补医等,各地可以研究试点,因为我们留了很大的空间,各地情况不一样,有些问题还看不清楚,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边实践,边总结,边改革。实践当中各地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但是方向不能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抓住医改契机,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在《意见》当中,卫生监督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相关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多次提到,《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包括公共卫生监督在内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卫生工作,还要建立严格有效的卫生监管体制,对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内容提出了重点要求。但是《意见》是全局性、指导性的,还需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深化、落实;需要各地在坚持中央确定的原则和目标的前提下,在实践的过程中,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在公共卫生的监督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各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按照中央文件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加强研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在两个文件公布以后,卫生部还要起草一个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来贯彻执行。中国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很大,东中西部情况也不一样,所以一定要强调结合实际来加强我们的工作,对于有些看准的改革措施可以全面推开,有些改革要通过实践逐步推开,对于阻碍改革的问题在哪儿,薄弱环节在哪儿,大家都要清楚。当前要通过医改解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等几项重点工作。
国务院《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各级政府新增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增加投入3318亿元,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财力保障。各地要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完善保障政策,落实保障措施,加大财政投入,随着医改的实施,逐步落实卫生监督工作的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条件和人员待遇等问题。
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都很重视医改,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很好的机遇期,《意见》提出要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倡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但是政府有投入、有政策、有措施,并逐步创造条件,如果我们工作跟不上,群众看不到我们的明显变化,得不到实惠,该解决的问题没解决,这就是我们的问题,是卫生系统的问题。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十年来,卫生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深化,监督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监督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力度不断增强,为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我们要看到,卫生系统整体的监管还是比较薄弱,无论是思想观念、监管能力,还是机构队伍、法制建设等各个方面,都与目前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就是履行职责不到位;对违法行为的姑息迁就,就是对违法行为的包庇和纵容,就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卫生监督作为各级政府管理卫生事业的重要职责和主要手段之一,就是要保障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各级政府要把保障和增进健康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监督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上,并与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协调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人员,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强烈的、高度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管能力,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当前卫生监督工作中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两项重点工作,我想重点强调卫生监督依法履职问题。
(一)转变职能,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动员部署这项工作,卫生部在3月2日召开全国卫生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领导介绍情况,陈竺同志、啸宏同志和我都到会并讲话,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在这里我想再次强调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食品安全已经列入到国家安全的范畴当中,提高到一个重要的高度。《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各级卫生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总结三鹿奶粉事件的经验教训,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严格履行地方政府确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在地方机构改革中,要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的建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充实相关的人员和队伍,提高监管能力,引导地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近期,各地要依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已经部署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通知》要求,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机遇,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督促检查和指导,逐级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提高认识,全面加强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道路,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环境气候的变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等带来的职业病危害更加凸显,情况越来越复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我国有7亿多劳动者,其中有将近2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的流动性大,其健康状况影响难以准确估计。也由于我们一些地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治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不到位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特别是中小企业劳动者劳动条件恶劣,工艺落后,职业病危害日渐突出。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已累计报告职业病69万例,其中尘肺病近63万例。近几年,我国因职业病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某些地方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当前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漏洞是比较多的,存在着重大的隐患。大家要充分认识目前的情况,树立起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我们的工作,规范我们的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应对经济危机,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今年党和政府的主要任务;今年是我们卫生系统全面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年,标志着我们国家即将进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阶段,无论是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充满着期待,寄予了希望,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改变我们目前的现状希望很高。我们卫生部门同志们肩负的责任重大,一定要努力工作,积极实践,扎实平稳地推进,力求取得实际效果。我们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当前制约卫生科学发展体制机制问题梳理清楚,要紧紧依靠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全面增强领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既要解决当前的困难与问题,又要着眼未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既要坚持科学发展,又要推进各项改革前进,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我们研究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以及阶段考核目标,各地也要重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各地同志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卫生监督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要深入了解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什么,集中办几件群众最关心的好事和实事,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提振群众对医改的信心。
祝同志们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中,不断取得新经验,创造新成绩。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努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卫生部副部长 陈啸宏(2009年4月2日)
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是卫生部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认真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分析当前卫生监督工作形势和任务,总结2008年卫生监督工作,全面部署2009年卫生监督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努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内容,供大家讨论。
一、回顾总结2008年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大事喜事多,急事难事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全国卫生监督系统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甘于奉献,战胜一切困难,为实现卫生工作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全力以赴,战胜特大地震灾害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带来的严峻挑战,确保“平安奥运”。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地震造成的一系列直接和次生灾害严重威胁着灾区数百万群众的饮水和食品安全。我们在第一时间从全国各地紧急调派卫生监督队伍、公共卫生专家和食品、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等物资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期间,来自全国各地和四川当地的四千多名卫生监督员参加抗震救灾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战斗在第一线;卫生监督和防疫工作全面覆盖县、乡、村。经过广大卫生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卓绝的工作,灾区没有发生重大介水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2008年6月6日,温家宝总理视察唐家山堰塞湖绵阳疏散群众安置点时,对卫生监督人员为保障灾区群众的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们积极参与确保“平安奥运”的工作,承担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公共卫生保障的繁重任务。我们提早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公共卫生保障方案,从全国各地抽调381名监督员与北京市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并肩作战。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和秦皇岛各赛区城市的奥运场馆和签约饭店没有食物中毒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全国没有重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为实现“平安奥运”、“健康奥运”的庄严承诺,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奥运保障先进集体,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奥运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的充分肯定。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多次召开多部门会议进行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派出联合调查组赶赴石家庄,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鹿奶粉事件,果断决策部署,立即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成立了由卫生部牵头、15个部门参加的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在全力做好婴幼儿免费筛查诊断和患儿医疗救治的同时,我们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及时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保障上市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主动,努力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全国在乡镇、街道已建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6000多个,卫生监督网络不断健全,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促进了监管重心下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立项,推动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手册》,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稽查工作,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培训师资库,组织开展各级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地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浙江省把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全省已建立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302个,覆盖了所有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全省农村地区的卫生监测覆盖率由原来的不到45%提高到100%;山西省出台新政策,把建立乡镇卫生监督站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全省新增3601个全额事业编制,用于建立1200个乡级卫生监督机构;四川省实施网格化监督管理新模式,形成“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卫生执法监管网络;江苏省卫生、发展改革和财政几部门联合成立“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全面开展体系建设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推动建设,加强管理;河北省深入开展卫生监督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培训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培训方式和考核评估原则,规范省级培训师资库管理,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江西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基准制度,严格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实行阳光执法。
(三)开拓进取,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近年来,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认真履行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健全完善餐饮卫生监管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和食品原料索证管理制度,创新餐饮卫生监管制度和措施;实施餐饮业卫生安全承诺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针对小型餐饮单位监管和无证摊点管理等监管难点,采取切实可行的引导和监管措施;大力开展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加大餐饮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通过各级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餐饮业和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不断加强,降低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全国餐饮业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卫生部的职责发生重大变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我们认真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工作。2008年9月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以来,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探索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起草食品安全监管部际协调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等配套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部署《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牵头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审议,参与国务院法制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妥善处理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等添加剂和秦皇岛市“炭疽牛肉”等一系列热点和敏感问题。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组织起草《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推动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对存在粉尘和有机溶剂职业危害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查督办山西省太原市钴-60误照事故、安徽省无为县煤矿尘肺病高发和广西自治区河池市等地慢性铅中毒高发等大案要案;加强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规范放射防护管理,落实责任;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做好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组织开展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逐步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开展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掌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组织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组织全国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成立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部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推动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是加强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会同教育部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暂行基本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内镜消毒、疫情处置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强化医疗执法监督。总结三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继续保持专项行动中建立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案件移送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高法、高检做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工作,会同公安部起草《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在过去的一年中,卫生监督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应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有力的领导,归功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归功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归功于全国卫生监督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事实说明,我们的卫生监督队伍是一支甘于奉献的队伍,是一支技能精湛的队伍,是一支可信可敬的队伍。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关心、支持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勤奋敬业,不畏艰难,勇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广大卫生监督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由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诚信意识淡漠、不法分子见利忘义、法规标准不完善、监管体制不顺等多种原因,影响到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饮用水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等公共卫生形势十分严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现象仍然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控制,公共卫生状况和产品质量安全还不尽人意,这不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不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去年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和最近发生的云南水富县返乡农民工集体患病事件,集中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刚刚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六项重要职责。卫生部门的监管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面临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增加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医疗与血液安全等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一年,做好这一年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至关重要。根据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统筹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2009年要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前不久,我部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会议,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现在距离《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已不足两个月,我们必须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此,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转变工作观念,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开展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深刻理解《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和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统
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与各相关监管部门实现协同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强化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这项工作对卫生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面对新的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思路,从大局而不是从本部门的角度出发,发挥协调的功能和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监管队伍和技术优势,做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为适应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需要,各级卫生部门的相关干部职工,要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提高驾驭复杂问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队伍。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议事机制、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与应急处置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机制等综合协调配套制度。要从现有食品卫生监督队伍中,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一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提高重大案件查处能力。要健全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进口无国家标准食品、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新产品的审批,以及食品检验规范和资质认定条件的制定。配合法律实施,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对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清理整合,组织起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和相关产品的许可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正在筹建之中。按照法律规定,今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了解标准制定规则,能胜任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人才,确保科学、规范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保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检验,对发现或举报的食品安全隐患以及根据有关部门的工作建议开展风险评估,对较高风险的食品及时发布预警。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卫生部门2009年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工作会议的要求,明确职责,统筹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能力建设,使其承担起本地区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测、检验、评价与食源性疾病调查等工作任务;要尽快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在较短时间内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技术仲裁和预警工作能力;要会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国省、市、县三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要加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关注媒体舆情动态,重视群众举报、投诉,提高反应能力,对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
第四,切实承担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工作。国务院于今年2月印发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规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我们要将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形成整顿合力。近期,国务院将下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实施意见》,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一是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将整顿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环节、各个监管部门、各个工作阶段,做到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整顿工作的指导、评估和检查,对各项整顿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地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曝光。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地方法规制度,提出政策建议,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是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报送整顿工作信息,大力宣传整顿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和放射防护监管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尽快摸清当地主要职业病危害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信息管理。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订地方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增加职业病防治投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二,落实责任,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按照部门“三定”规定,卫生部门承担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主要是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的申报、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省和相当一部分市县没有明确移交职责,这个问题必须尽快研究解决,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同时,卫生部门要主动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统筹资源,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技术服务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发挥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尽快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到每个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覆盖到每个地市。要继续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第四,突出重点,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2009年,各地要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职业健康监护率,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身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今年,各地要以“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防治知识,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做好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面对当前核能和核技术利用飞速发展的形势,放射防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职责,做好放射诊疗工作许可以及放射防护监管,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管理,加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核辐射救治能力的建设。
(三)做好环境卫生监管和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及消毒、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效率。今年,要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以住宿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年底要实现省会城市不少于50%、其他城市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二是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和标准。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监测工作,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推进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四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五是继续推进消毒、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严格规范产品的许可。
加强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与任务,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各级监督机构在传染病监督和学校卫生监督方面的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查办力度。要从保护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健康利益出发,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尤其是要加强对乡镇寄宿制学校的监督。
(四)加强医疗执法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一是做好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二是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三是严肃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对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决不允许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以罚代刑等问题出现。四是围绕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认真分析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存在的原因,强化依法监管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医疗执法监督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措施。五是提高各地医疗执法监督能力和办案水平。要加大医疗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力度,掌握查办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医疗执法监督人员的办案水平。
(五)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城乡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的保障政策,明确编制,落实经费。二是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考核评估制度,加强考核评估工作,促进卫生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三是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目前,我们正会同国家发改委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实施。另外,要通过组织实施好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项目,带动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的整体推进。四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监督员的资格管理和着装规范,统一执法形象和执法要求,理顺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级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推进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强稽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稽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行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同时,组织开展对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卫生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的研究,收集执法案例,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的指导和规范。
当前卫生监督工作既面临重大挑战,也面临着难得的改革发展机遇。我们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努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印发《赵同刚局长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函
来源:卫生部 卫监督综便函[2009]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法监(监督)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现将赵同刚局长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赵同刚局长在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09年4月3日)
同志们:
200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全国卫生监督系统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的会议,是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形势,扎实推进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同志,党组书记张茅同志、副部长陈啸宏同志和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在百忙之中出席了会议。
陈竺部长在讲话中要求我们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增强卫生监督综合协调的能力,加大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抓住改革契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革创新,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张茅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领域监管力度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必须把握的几个重大问题做了深刻的阐述,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陈啸宏副部长系统总结了2008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全面部署了2009年的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昨天下午,与会代表围绕部领导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部领导的讲话情真意切,实事求是,既充分肯定了卫生监督工作成绩又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并提出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认识。同时,代表们就做好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推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等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会后,我们将尽快整理大家的意见,向部领导汇报。会议印发了部分地方的经验交流材料,很多宝贵的经验值得大家借鉴。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等四个讨论文件,回去后,大家可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四位部领导参加我们的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说明部领导十分重视卫生监督工作。期望全国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应对挑战,切实做好2009年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做好卫生监督工作讲几点体会,供同志们参考。
一、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不仅暴露出我国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值得我们深思。这次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健康权益和乳品行业健康发展,还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根据监察部的调查结论,卫生部在三鹿奶粉事件中的主要责任:一是对反映婴幼儿患肾结石病例增多问题处置不及时。2008年7月16日,甘肃省卫生厅报告发现16例婴幼儿患肾结石病例,卫生部没有及时派员赴甘肃指导流行病学调查。二是2007年在世界卫生组织向我国政府通报三聚氰胺可能污染人类食品后,重视不够,未将三聚氰胺列入2008年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检测工作计划。我作为卫生监督局局长负有领导责任。责任是个人的,但是教训是大家的。我们必须要通过这次事件认真总结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做好卫生监督工作,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
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能是通过履行法定的职责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责任重如泰山。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但仍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能力和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大量增加,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水污染、医疗血液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各项监管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要保持高度的忧患意识,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意识。我常说,卫生监督一手托的是百姓的健康安危,一手托的是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赋予的责任。要树立群众健康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一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涉及人民群众安危的事情真正放在心上,增强工作主动性,抓住危害苗头,从最坏的后果考虑,把工作做扎实、深入细致,防微杜渐。最近,我们在处理水污染、职业病危害和血液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一方面及时派员下去了解情况,指导帮助地方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化,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加强纵向和横向的信息沟通,及时得到领导的指示和支持,工作就不被动。有些事情开始时小,但如果麻痹大意,不尽早果断处理,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
卫生监督职能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公共卫生职能,包括五大卫生,这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另一重要职能就是推行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和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强化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很重要。一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按照三定方案划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既不能越权执法,也不能互相推诿,在职能交叉的监督领域,要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一定要形成部门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监督信息,落实各自的监管责任。二要结合法律和职责的调整,及时修订和调整地方的相应法规和规定,及时转变职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当前,我们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现行的食品卫生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行政许可进行清理。希望各地也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内容。三要充分认识行政许可的作用和责任。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手段,多年来在监督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条件和责任。看起来行政许可是行政部门的权力,但更多是责任。我们不能从部门的利益来设置行政许可,而要从责任的角度来考虑。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推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与审批后的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权力的约束,建立制约和监督机制。同时,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与考评制度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做到权为民所用,使卫生监督工作最终赢得政府的认可,赢得群众的信任。
(三)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卫生监督承担的食品、环境、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五大公共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的任务,离不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CDC)公共卫生技术能力的支持。我们把各级CDC作为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各级CDC承担着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两项工作任务,非常光荣,任务也非常艰巨。2008年初,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级CDC作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力量,《意见》明确了技术支持工作的内容,也提出了工作要求。希望各地在贯彻落实中,一是要加大CDC技术能力的投入,要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其次,要积极建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体系,包括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城市饮用水水质及疾病、职业病监测网络等,要全面提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和领域。三是要加强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与卫生评价工作,通过科学、客观地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风险评估的结论意见和控制干预措施,并积极向社会进行科学宣传。四是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现场监督的技术能力,要对危害因素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控制。五是要加强CDC与卫生监督机构的协调工作机制。遇到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及时反应,共同应对。六是要改革与完善疾病报告制度,充实食源性疾病、职业病(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介水疾病等疾病报告内容。及早把临床发现的问题,能够反馈到行政部门,有利于行政部门及时组织流调、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控制事态的扩大,减轻危害程度。
二、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今年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实施的一年,也是卫生监督职能面临重大调整的时期。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部党组和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做好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部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做好地方监管职能调整工作。 会议结束后,希望各地将会议精神向厅党组汇报一次。今年是“大部门制”职能调整后地方改革的重要一年。在职能调整中,各地一定要贯彻卫生部党组的精神,稳定卫生监督机构与队伍。这次会上,三位部领导在讲话中都指出,按照推行依法行政的要求,卫生行政执法必须加强综合管理,保持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稳定。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从政策上要加大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投入。十多年来,通过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拥有10万人的卫生监督队伍,卫生综合执法体制已经形成,很不容易。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符合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各地在深入职能调整过程中,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职能调整平稳过渡。此外,各地在进行监管职责调整时,要做好工作的交接和衔接,避免因职能交接而出现监管空白、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以及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这些领域的监督任务都关系到民生问题,很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问题,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大家要及早转变观念、转变职能,适应新的挑战。
1.《食品安全法》6月1日就要实施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成立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等工作。职能调整后,卫生部门承担的责任更大了,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食品安全不安全要由卫生部门通过风险评估来回答,这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风险评估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和风险评估平台,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此外,还要建立协调机制,调动各部门的力量,落实各自的职责。各地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部领导的讲话精神,积极履行卫生部门的职责,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今年要下达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地方的规划,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卫生部门职责,加强职业病技术服务的网络建设,加强职业病专家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等行为与建立相应制度,加强健康监护的执法活动。要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典型的重大案件,处理要果断,要举一反三。今年放射卫生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的监督检查,抓好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部统一印制了宣传画,近日发给各省。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对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3.医疗安全和血液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健康与安危,部领导非常重视。最近,贵州、北京、广西发生的一些个案,反映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打而不绝,死灰复燃,我们千万不要麻痹大意。近期,我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我们要借助公安的力量,加大整治力度。血液安全工作既要打击地下的血头血霸,又要配合医政管理部门做好医疗、血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些案件潜伏期长,在监督工作中更要摸清情况,做好定性和查处追究工作。要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前几年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的成果。
(三)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今年是国庆60周年,各地都有可能搞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应早做部署和安排,可以参照北京奥运会公共卫生保障的指导手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努力做到保障工作万无一失。各地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明确自己的职责,将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纳入政府整体保障工作规划中,使工作处于主动的地位。同时,各地要按照此次会议精神和今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当地实际,主动做好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公共场所和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等日常性监督工作,为国庆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抓住机遇,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今年3月17日,中央以中发6号文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把卫生监督工作列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求完善卫生监督服务网络。意见将职业病列为重大疾病控制项目。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同时,还要求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大家要利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争取政府重视,争取投入,争取政策,来大力发展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卫生监督队伍。今年,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关于人员力量不够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农村和社区两个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来予以补充。我想,通过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以大大增强我们工作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今后的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
三、几点希望 这次是我最后一次组织召开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了。回顾我在卫生监督领域十几年的工作经历,感慨万千。这些年来,与大家一起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在部党组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团结奋斗,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卫生监督体制在不断完善。这些年来,我与同志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此时此刻,作为一名老卫生监督工作者,提三点希望。
一是希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这次会上,给大家发了卫生监督十年画册,对过去十年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做了一个阶段性小结。我想,再过五年、十年,卫生监督事业会发展地更好,卫生监督队伍会更规范。希望大家一定要有开阔的视野和前瞻的眼光,努力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要特别关注基层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后,他们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压力大,条件比较差,有时还面临着一些风险。今后,还要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基层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二是希望卫生监督队伍永远保持优良作风。卫生监督队伍经过这些年的建设,队伍的形象和行为规范有了长足的进步,逐步形成了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的优良作风。体现了卫生监督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神圣职责,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各地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中,要抓住准入、培训和管理三个环节,把这支队伍带好,把优良作风传下去。
三是希望大家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这些年来,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不是方向性问题。我们要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帮助他们从政策上解决问题,使他们排除干扰,努力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
最后,我要感谢大家这么多年来对卫生监督局和我本人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返程平安!
第3篇:卫生监督
普庆小学多举措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随着食品职能的划转,学校卫生监督成为卫生执法监督所工作重点之一。本年度,回民区卫生执法监督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回民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对辖区内学校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切实保障全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卫生安全。
首先对辖区的普通中小学、高等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学环境、供给学生饮用的水源类型、是否存在二次供水、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进行摸底检查,基本掌握了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的本底情况。同时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多次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共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126人次。针对摸底存在的问题,监督所逐项进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教学环境卫生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以学校环境和教学条件是否符合国家卫生要求为主,包括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和环境噪声等快速检测项目,并对寄宿制学校宿舍布局与建筑、基本设施及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测结果均合格。二是开展学校饮水安全监督检查,我区大部分中小学校使用温、开水机饮水设备,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传染病情报告管理、消毒隔离、晨午检等各工作制度,是否成立传染病防控小组,传染病防控、预防性消毒、晨午检工作的落实,消毒剂规范使用及消毒记录等情,经检查,学校基本符合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
今后,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探索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摸清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以有效保障辖区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
第4篇: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
XX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
综合汇报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作如下总结: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
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
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工作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工作。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工作。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合同告知工作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工作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工作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9
第5篇: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
XX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
综合汇报
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的进展情况作如下: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R>
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合同告知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9R>
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
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第2页)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第2页)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合同告知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第2页)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第2页)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第2页)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第2页)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9
第6篇:卫生监督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一节 概 述
怀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县卫生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于2005年9月28日正式分设成立,批准为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负责规范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负责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分设综合办公室、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监督三科四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本科学历 1 人,大专学历3人,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1人,助理级17人。
第二节 食品安全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监督内容: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
第三节 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监督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处方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及采供血单位。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四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条例》 监督内容:
(一)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录相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 监督范围: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五节 消毒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监督内容:
(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消毒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六节 传染病防治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监督内容:
1、组织实施辖区内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七节 学校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监督内容: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八节 劳动与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监督内容:
(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二)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落实的情况;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有毒有害厂矿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九节 环境卫生与饮用水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 重大安全事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