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内管工作表态发言
第1篇:创新专卖内管工作举措 努力推动专卖内管工作上水平
创新专卖内管工作举措 努力推动专卖内管工作上水平
来源:铜仁烟草网
作者:万山特区局—耿朝江
时间:2011-8-6 5:21:38
在今年2月份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姜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把严格规范作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深入开展专项整顿,全面加强内管监督”,这是行业“十一五”改革和发展取得的重要经验之一,需要我们今后牢牢把握、始终坚持并不断加强。”基层县级局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专卖内管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硬件和软件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专卖内管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当前,越是在税利连年增长、改革不断推进,形势大好的情况下,我们更要清醒的看到专卖内管工作与行业的发展尚有一定的差距。作为基层县级局必须充分地认识和了解当前的专卖内管工作现状,正确把握各个环节和内容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切实加强专卖内管工作的可操作性,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和提高基层专卖内管工作监督能力和效率,更好地促进专卖内管工作上水平。
一、县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现状
(一)、专卖内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我们知道,县级局推行和实施专卖内管工作的一个根本目标,就是要不断规范和监督基层县级局所开展的企业文化建设、专卖执法、市场管理、卷烟营销、宣传服务等工作,真正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稳步推进专卖内管工作开展。目前基层县局都按要求成立专卖内管机构,配备了人员,但是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内管人员运用相关信息系统、分析数据报表、查找不规范问题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监管的能力较弱,难以胜任新形势下的专卖内管工作的需要。
(二)、监管不到位及事前、事中监管工作方式不科学
一是不少单位在日常监管方面积极探索,通过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单位对于容易产生的不规范问题需要收集哪些业务资料、采取什么措施、经过什么流程、怎样处理问题不太清楚。工作结束后需要保存哪些资料归档不清楚,监管措施随意性大、针对性不强,不作为、应付问题仍然存在;二是现在专卖内管工作的事前监管主要集中在上级有关部门,县级局则一般负责对卷烟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从而导致县级局监管工作的超前研究和预测不够,不能及时觉察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常常是等到出现问题时才进行查处。而对如何加强事前防范、事中发现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多,导致监管效率不高、效果不强。
(三)、规范、自律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个别单位对专卖内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够较真,从领导到员工,从业务人员到专卖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缺乏自我规范的自觉性、主动性,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被监管部门的干部职工内管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加强专卖内管工作是给自己套“紧箍咒”,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既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又怕影响卷烟销售目标任务的完成。所以对专卖内管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上有抵触情绪。不能积极地配合开展专卖内管工作。
(四)、内管工作运行不顺畅 由于目前县级局内管水平差异和人员等因素的限制,加上内管学习交流的机会比较少,没有先进的内管经验可以学习借鉴,再加上现阶段内管工作人员素质有限,眼界不够开阔,思维局限性较大截止目前内管工作还没有真正形成一套完善成熟的工作机制,内管工作还仅仅停留在收集资料,对有限的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阶段,内管工作运行还不够顺畅,起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作用。
二、全面创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强化规范意识
长期以来,不规范问题之所以存在,屡抓不禁,其主要原因就是干部职工的思想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严格自律、规范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国家局姜成康局长曾在各种烟草行业会议上提出:“严格规范是我们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也曾在2009年主要负责人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严格规范始终作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措施,坚持不懈地努力抓好。在当前税利连年增长的新形势下,更要突出讲规范,任何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都是对行业保增长的严重损害”。加强内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国家局、省局、地局有关开展专卖内管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的领会学习。要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规范自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模范守法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促进全员规范意识的提高,辩证地看待规范与效益的关系,保税利保增长建立在更加严格规范的基础之上。
(二)、狠抓培训教育,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领导都应处理好内部专卖内管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关系。一是彻底改变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加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领导,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建立职权分明的内部专卖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制、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建设。二是提高内管人员工作素质。目前县级局专卖内管人员大都是从长期以来一直从事专卖卷烟外打人员中挑选出的,普遍存在不精通“两烟”经营业务,不通晓生产经营环节流程现象,俗话说“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要改变目前这一现状,一要提高内管人员工作入门门槛,对以后新进的内管人员,应当从在营销战线上工作二年以上、熟悉营销业务流程的人员中,挑选一批年富力强,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人员充实到内管队伍,提高内管队伍整体素质,二要不断强化对现有内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比武、练兵等活动,既增强内管人员两烟经营业务培训,又切实增强各级专卖内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利用专卖简报等对专卖内管工作具有导向性作用的方式,及时向县级局传达近期内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内容,地局内管科除了掌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和近期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外,还要对县级局具体的内管工作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从而切实提高专卖内管工作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
(三)、探索日常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积极创新专卖同级监管和日常监管方式,根据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事件的发展而发展,针对不同情况应采取不同的具体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待政策性、原则性的问题要快刀斩乱麻,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解决和处理;对一些受条件限制和客观局限的问题,则应采取冷静处理的办法。
提高监管效率,对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味姑息迁就,最后不了了之。而要认真实行溯源管理,落实责任追究。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发展,认真宣传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烟草行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在督促营销人员规范经营的同时,管理好辖区市场,给卷烟销售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从而规范经营行为。
(四)、依法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依法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监管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监管内容,环环相互制约,严格监管标准,筑牢事前、事中、事后三道“监管防线”;坚持以信息化支撑内管工作平台,将信息化监管手段融入到日常监管的各项工作中,事事体现精细,落实监管目标,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岗位有职责、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奖罚有手段、沟通有渠道、监控有措施、问题有跟踪、督查有痕迹”的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向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转变。
(五)、进一步科学梳理和理顺内部专卖管理工作相关环节和程序。
基层县局必须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找出影响专卖内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梳理和理顺内管工作相关环节,实时更新有关管理措施和规范内管工作程序。规范和协调各有关业务部门关系和职能。从而,更好地畅通内部专卖管理工作渠道和途径,真正形成较为完善有效的运行体系和机制。有效增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内管人员在生产经营方面发现查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各职能部门应发挥指导、协调、监管的职能,共同研究分析,真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真抓实干,全面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的氛围。
(六)、严厉惩治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巩固内管工作成果
内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卷烟流通秩序,破坏烟草市场经济秩序,冲击烟草专卖制度,而且也从根本上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这是行业内部一些企业只想受烟草专卖制度的保护,而不愿受其约束,只顾眼前的、局部的利益,不顾大局,违法违规经营,自毁烟草专卖制度行为。因此要真正做好内管工作,必须从行业内部、从卷烟体外循环的源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控制,对查出的内部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五条高压线”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以巩固行业内部监管工作成果。
(七)、切实贯彻落实新的《工作规范》,提高监管实效,新《工作规范》是我们行业狠抓规范建设,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实施规范监管程序和实现科学有效监管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展专卖内管工作的主要依据和评价标准。当前,县级局最重要的是解决“怎么管、不会管、不愿管、管什么、管不到、管不好”的问题。要以“严格规范为重点、以强化监管促规范”的工作思路,做到他律和自律并举。进一步完善、创新专卖内管工作模式,从专卖内管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工作检查、工作报告、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统一的专卖内管工作标准,建立专卖内管监督新体系,促进专卖内管机制长效化。
(八)、深入分析信息系统数据,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将工作规范固化到卷烟经营的各个环节,突出节点监督,既准确具体又全面的掌握卷烟经营规范情况。重点关注货源分配、卷烟配送、零售户等关键监管节点、环节,深入分析预警信息,统计零售客户实际销量与供货数量之间的偏差率,重点关注偏差率较大的零售客户,使违规经营行为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有效规范卷烟经营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保持监管成果。
(九)、找准日常监管突破口,提高监管效率。
对“异常客户、异常订单、异常品牌”三异现象,业务部门积极主动地进行协同监管。对“异常客户”实行即时联络反馈制,如一线人员发现停歇业、未进货或经营地址不一等异常现象的零售户通过“三线互控反馈表”第一时间即时告知专卖片区责任人;对“异常订单”进行实时跟踪监管,在零售户订单产生时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对同一片区相同品牌、相同数额的订单认真分析核查,确定是否异常。配送员在送货时发现有代订现象的及时反馈;对“异常品牌”的实行定期审查客户销售情况,跟踪客户销售异动,查明原因,然后根据审查客户实际销售情况,进行合理定级定量。
(十)、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体系,保障内部专卖监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绩效考评机制是专卖内管工作的重要反馈机制,绩效考评结果是对监管执行结果的评价。要以责任、结果为导向,建立一套自我激励、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绩效考评机制。为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作用,要对专卖内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考评全部到岗、到人,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及时兑现奖惩。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考评工作,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卷烟经营部门的规范经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交督察考评部门使用。将内部监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列入员工关键业绩指标考核。督察考评部门应加大对各部门考核工作的指导力度,以考核机制促进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保障卷烟经营规范有序。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从强化基层县级局建设能力和质量的角度,来全面客观的认识和有效实施烟草专卖内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必须要加强全员的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专卖内管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及违法违规实例警示教育,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人心,警示钟声长鸣在耳边。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和提升专卖内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等因素,进一步增强内管工作的可操作性,全面促进专卖内管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促进烟草行业走上规范、科学的发展之路。
第2篇:上半年专卖内管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专卖内管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内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规范。现将2011年上半年内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代送点专项检查
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代送点管理规定》每月对辖区内代送、取货点及其下线户进行检查,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内管办还组织了两次针对代送、取货点的专项检查,主要发现存在的问题是:代送点、取货点还存在乱码现象,台账签收不及时,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向代送取货点发放整改通知书5份,对其中一户代送点进行了降量处罚。目前,代送、取货各相关工作已趋于规范。
(二)开展规范经营大排查
根据榕烟专„2011‟82号文件的精神,我局内管办协同营销、物流两个部门于2011年4月1日至3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规范经营“大排查”活动。共计排查零售户1240户。物流、营销部门排查发现法人变更25户,地址位移7户,一机多订8户,内管办对发现 1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走访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25户法人变更的零售户中,有9户由于原经营者外出,将店铺交由其妻子或父母代为经营,不存在转让行为,已要求专管员收集现有经营者身份证明和户口簿信息,进行备案;4户零售户雇佣他人看店,实际经营者仍为其本人;12户实际法人发生变更者,已按照大排查边查边改的要求均已重新办证或办理停歇业和注销手续。地址位移的7户零售户已全部重新办证,8户一机多订零售户有1户是亲自到网上订货零售户店中进行订货,7户因农忙委托网上订货户帮助其订货,所订卷烟均由其自行销售。
(三)深化内管信息点建设
1、选点情况:2011年4月,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局关于建立内管信息点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重新选取13户诚信度、配合度高,星级为4星以上的零售户作为内管信息点,其中烟酒专营店2户,超市1户,食杂店10户,分别位于XX县辖区的6个重点乡镇,分布范围广,便于内管信息的收集。
2、工作开展情况:第一,4月选点结束后,我局第一时间制定了《XX县局内管信息点工作规范》,同时统一并简化了信息采集表单,并组织13户选点户以及专卖人员就所制定的制度和表单填写进行培训,使信息点零售户和专卖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第二,利用烟草短信平台,向辖区零售户就内管信息点的设立情况进行宣传,并为每个选点户制作举报投诉名片,将信息点基本情况、举报投诉电话等印制其中,由我局和信息点进行发放,拓展内管信息收集
渠道;第三,完成了信息点QQ群的录入工作,同时为信息点制作了聘书,并制作内管联络信息点牌匾,悬挂于零售户店中,提高其知名度。截止6月底,我局共计收集有效信息8条,受理咨询3起。
(四)开展内管绩效考核工作
我局今年进一步完善了内管考核机制,按照专职内管员和兼职内管员各自的职责进行考核,专职内管员着重考核预警处理到位率、资料完整性、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的时限性;兼职内管员着重考核内管信息的采集和上报情况,同时我局还通过召开专销会议制定了与营销部门间共性的内管考核机制,如:合理定量、代送取货点管理、紧俏货源分配等共性项目进行共同考核。
第3篇:烟草专卖内管工作总结
报告总结参考范文
烟草专卖内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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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以下是XX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烟草专卖内管工作总结一
内管工作改革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内管委派制工作,强化内管工作流程规范的学习,巩固和完善内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全面规范行业内部卷烟经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内管改革以来工作汇报如下:
1、全省专卖内管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内管派驻组,配齐了内管人员,和工作设施。为加强部门联络,营销配送烟叶部门指定了一名副主任为专卖内管工作联络员,配合专卖内管工作。
2、加强同级监管,规范卷烟经营。
积极参与营销策略的制定、评估和个性策略等环节工作,做好前期监管。同时要求营销配送部门对客户级别调整、送货异常现象等报表要报内管备案,内管派驻组对资料进行核实;
对本地在销卷烟品牌进行分级监管,参考卷烟外流情况并结合辖区实际,将卷烟品牌分为红色、橙色、蓝色,实行差异化管理。并根据品牌分级、预警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市场走访。通过错时、分地域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内卷烟销售、零售客户信息和卷烟配送等情况,查找可能出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线索;
对专卖查处真烟案件中涉及的一次性查获30条以上或单品牌数量15条以上的涉案人员向营销部门提出供货建议,和对涉案人员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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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认真做好了电访监听、电话询访和网上监控等工作,每个工作日内在线随机进行有针对性地监听本辖区9户以上经营户的电话订货录音,从每天监听中未发现有违规行为;
开展卷烟100%入网、100%落地、100%落户专项排查工作。通过市场排查,辖区有效经营户都已入网,定点取货户已经全部取消,卷烟配送能够全部送货到户。对因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正常送货到位的,都能按照规定程序做异常,同时将卷烟送到异常接受点处理,无不规范经营现象发生。
4、烟叶生产监管情况
××县局作为,为进一步加强烟叶监管工作,××县局内管派驻组元月份继续随同县局督察组到各烟站及育苗大棚,实地核查了育苗协议签订情况及实际育苗情况。今年是安远烟叶种植的启动年,也是对烟叶种植监管工作的第一年,切实有效的加强烟叶种植各环节监管,使我局烟叶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对我局内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烟叶移栽工作已经结束,我局内管派驻组与烟叶部、综合部人员成立督察组,对我县烟叶种植面积进行了实地核查。
为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督察组工作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工作要求要严、工作作风要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深入田间地头核查烟株。二是抽查覆盖面要广、数据准确性要高,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面积核实工作要求,确保所核查面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三是反映问题要准、整改速度要快,要充分运用烟叶监管相关知识,分析比对核查数据,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数量不足、3 / 14
质量不高的,严肃追究责任、限时整改。
5、规范内管工作流程。
为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真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紧密结合专卖内管机构改革工作变化的特点,我局对内管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健全和完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同时制定和完善了大户管理、需求预测和资金回笼等8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6、加强学习培训。
为使内管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全面掌握和熟悉内管相关工作,每月组织1-2次专题培训,参加培训面达100%,针对每次培训进行了效果测试,切实增强业务素质。
1、预警分析处理情况
今年1-5月份,共处理预警信息1062起。其中客户管理预警1233起、订单预警1577起、供货合理性预警16起、送货异动预警43起。启动异常调查12起,其中上级下发任务2起。通过调查,未发现有不规范经营行为。
2、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到5月份,查处非法收购案件6起,查获卷烟177条,查获卷烟品牌以白沙、红玫等为主。
3、市场监管情况
通过对卷烟销售各环节的内部监管,没有发现卷烟销售有违规操作现象,全部做到100%入网、100%落地、100%落户销售。
1、内管工作流于形式,各个容易出现不规范经营的环节都有监管流程和监管办法,但大都流于形式,纸面的东西多过实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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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管工作存在某种程度的脱节,内管员与中队长之间,内管派驻组与专卖、营销配送部门之间未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给内管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困难。
1、继续加强市场走访工作。市场走访是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有效途径,能够及时发现不规范经营、违法经营情况,但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要结合专卖查处信息、预警信息、货源投放信息对不同的零售户做好市场走访工作,为内部监管提供坚实的参考依据。
2、加强对真烟案件的分析处理,特别是针对易外流卷烟的分析把握。
3、加强学习培训,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内管和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规范经营意识,增强业务工作水平。同时注重培训的效果,每次培训都有培训效果评估,培训痕迹资料都要归档,保存完整。
烟草专卖内管工作总结二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严监管、促规范、重基础、强素质”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专卖内管、市场监管、卷烟打假、证件管理、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专卖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1-6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110人次,查获涉烟违法案件173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4起,5万元以上案件3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5648。2条,案值1142048。5元,上缴罚没款63755。28元。
内部监管扎实开展。一是进一步抓好了《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对国家局《工作规范》进行了深入的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员对内管工作的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夯实了监管任务,确保了《工作规范》落实执行到位。二是开展了“内管下中队”活动。以许可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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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监管为主要内容,以落地、落户销售为切入点,以大户监管为工作重点,开展了许可证信息核查工作。我们要求稽查员对辖区线路全部走访一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证无店、证址不符、无商品陈列和不正常经营等情况,并签订了“不瞒报漏报、不弄虚作假”的承诺书。我们安排专卖内管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跟随送货车参加送货工作,对“跟车查”途中发现的许可证异常情况予以记载,并与稽查员上报的资料进行核对,从中发现线索。与此同时,客户经理也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予以上报。内管人员对以上三个方面的资料进行汇总、对比和核实,目前对有证无店的情况已全部提供货源,其他不规范使用许可证行为正在进一步的甄别分类和调查处理之中。今年以来共对198份许可证予以停货处理。活动过程中,我们还对存在漏报行为的一名稽查员给予扣发当月考核奖的处理。三是严格网上监管。严格按照预警程序处理的要求,及时准确处理预警。今年以来内管信息系统共产生预警1352条,已处理预警1352条,预警处理率达到了100%;查获5万元以上真烟案件3起,对卷烟喷码进行了逐条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四是继续运行大内管模式。坚持将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满意度测评和“12313”打假举报电话知晓率检查纳入专卖内管日常工作的范畴,与月度考核同步开展。上半年在法规科的指导下,每月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案卷无差错、无疏漏。经过努力,执法满意度达到了100%,“12313”打假举报电话在零售户中得到了较好宣传,基层规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我们周密部署,多管齐下,拓宽市场监管手段,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提升辖区市场卷烟净化率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是有针对性的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并不断完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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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户、外地籍人员持证户和无证经营户的档案资料,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的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既保证了日常监管的效果,又体现了科学管理模式的转变。修订了市场走访工作规定,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提高检查的频次、走访的次数,与公安、工商部门密切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市场管理的疑难问题。我们根据省、市局要求,与有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采取重点打击,集中整治的管理措施,相续开展了“冬季会战”和“闪电11号”两次卷烟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酒店、茶楼、娱乐场所、货运部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规范其经营行为,市场净化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冬季会战”行动期间,我们根据市场特点以春节为节点将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集中打击涉烟违法行为为主,第二阶段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和名烟回收行为为主,并将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闪电11号”行动期间,我们通过查询20XX年以来查获的82起万元以上案件和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12户零售户,以及分析走访资料和市场反馈的信息,对此类零售户予以重点关注,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行动。用这种方式查获了2起万元以上案件,涉案卷烟共51条。两次行动共查获涉烟违法案件97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1起,5万元以上案件2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3115条,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起诉。三是开展了“天价烟”专项整治工作。我们迅速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严密的组织领导网络和目标责任体系。在调查摸底阶段,我们明确了日报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对本地市场“天价烟”的现状进行宣传走访,重点检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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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零售点范围之外是否存在不明码实价和乱渠道进货等不规范行为,并每天上报走访情况。3月份共走访城三以上供货级别零售户515户,发现19个卷烟零售点存在违规出样“天价烟”的现象,对其全部进行了宣传教育。阶段工作结束后,我们着手建立“天价烟”整治长效机制,将工作转入常态化,纳入日常检查的范畴,并纳入员工综合绩效考评,从制度层面严防“天价烟”现象的反弹。四是充分发挥12313投诉举报电话的功能,接听处理投诉,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了市场调查,并作了相应的调查处理和解答,达到了举报人和咨询人的满意。
卷烟打假有力推进。一是夯实责任。召开了靖江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对卷烟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年内破获一起符合国标的网络案件”这一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我们出台了《关于加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实施方案》,将指标完成情况与部门负责人、稽查中队负责人和稽查员的年度绩效挂钩。要求专卖科年内确保破获一起符合国标的网络案件,各管理所每组确保监管一起案值在5万元以上、具备网络案件特征的大要案。我们把打假破网作为辖区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在进一步巩固“有假烟必有网络,有网络必有大要案”的打假破网工作理念基础上,一方面加强协作,主动出击,密切联系,定期同协调联系,建立专卖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市场管理合力。另一方面在发展线人及拓宽案件信息渠道上下足功夫,对有价值的线索安排专人蹲点守候,全面形成“以网治网”的打假新格局,达到以案追案的最终目的。6月11日,我局在告诉交警的配合下,在××市江阴大桥收费站对一辆车牌浙FC8972枣庄开往海宁的大客车上查获违法运输的卷烟共四个品种1040条,标值14。0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之中。二是明确重点。根据市局部署开展了“封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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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1”路查打击行动,加强对辖区重要路段的检查,强化专卖品运输环节的监管,消灭监管工作空白点。行动期间对全市物流配送场所进行了登记造册,为从中取得网络案件新突破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开展打假宣传活动。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通过设立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12313”打假举报电话,讲解真假卷烟鉴别知识,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地宣传效果。
基层建设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将基层建设和基层创优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中心位置。我们根据市局“年内将达标转化为创优”的要求,对照省局《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建设长效机制考评办法》和《创建烟草稽查示范中队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创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制作工作进度表,每周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并将周、月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考核。目前专卖管理两级部门在统一指导下齐头并进,总体进展良好。我们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市烟草专卖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明确案审部门的职能和人员分工,加强对案件审理各环节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规范了专卖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人员统一挂牌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按照“提升素质、精塑形象、增强活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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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转型”的基本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严格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专卖管理队伍。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先后通过公布方案、组织动员、个人报名、民主推荐、演讲答辩和党组研究等程序,选拔出5名稽查副中队长充实到基层一线。我们根据当前工作要求修订了《专卖人员综合绩效考评办法》,每月组织人员深入市场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对照量化指标进行严格考核,使月度考核和年终评先进档做到了科学客观、有据可依、有案可查,有效提高了专卖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坚持《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每月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针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各类应知应会知识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和“每季一讲”活动,经常组织学习培训和测试,专卖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我们从抓管理规范入手,组织了专题调研会,对专卖内管、许可证办理、案件审理的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每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我局上半年专卖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打假破网工作案源不够丰富;二是市场净化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无证经营的取缔清理,乱渠道进货卷烟禁而不绝,违法经营卷烟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专卖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创优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重破网强监管,提升打假破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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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挥长效机制,加强联合打假。继续发挥与公、检、法、工商等部门的长效制度。全面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烟草部门牵头,有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格局。突出大案要案和网络案件的查处,提高案件查处质量。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非法经营卷烟网络为主要工作目标,以烟找人、以人找网,向市场要案件、向高速要案件,切实提高查处大案要案和网络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经营案件的意识,深挖根源,把握时机,从源头上遏制生运输、销售假、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丰富市场监管方式。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基础上,密织“防控网”,延伸整治深度,扩展推进广度。针对城乡宾馆酒店、夜间娱乐场所、货物配送托运站、礼品回收点、农村偏远地区、市县交界地和交通重点线路要道等违法违规活动频发、高发、易发等重点区域,分类检查监管,采取集中整治和错时执法相结合、专项整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避免违法分子利用时间差和执法人员“打游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卷烟和无证经营行为,持续保持对卷烟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天价烟”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不回流、不反弹。
严规范细监管,推进专卖内管工作。
一是抓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和省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内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任务,规范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完善内部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抓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充分利用内管工作信息化平台,重点解决业务流程的效率、分析等问题,把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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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都落到实处,将《工作规范》渗透到两烟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对信息系统产生的预警,要全部启动调查程序。对于涉嫌违规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到位。在卷烟销售监管中,继续把卷烟销售大户、许可证后续监管、物流配送监管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严肃查处内部人员的不规范问题。
三是抓考核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开展内管工作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制定专职内管人员考核办法,将内管员监管不作为、预警处理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纳入专卖内管人员月度考核,狠抓落实跟踪整改,对内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研究分析,逐步落实整改,细化责任到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现。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考核兑现,实现内管考核的严肃性,提高监管效能。
抓培训提素质,加强专卖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培训,在提升技能鉴定通过率上下功夫。把强化培训作为专卖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制定并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坚持每周学习制度,针对不同岗位因材施教,将日常学习培训与各类比武练兵有机结合,打造学习型专卖管理队伍,组织稽查员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烟鉴别、案件办理、市场监管等多种业务技能,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测试,有效提升专卖队伍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专卖管理员岗位技能鉴定工作,确保专卖人员年内全部实现持证上岗,中、高级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省局要求。
二是严肃纪律,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出实招。健全完善专卖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内部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作风培养,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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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专卖人员认真贯彻国家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规范》和“六条禁令”,落实文明执法,规范办案,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在岗位”、“两个至上”在岗位主题教育及零售户对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活动,查找和解决专卖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诚信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专卖执法监督检查,全面监督专卖稽查人员的执法工作。
重合理严核查,提升证件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严把现场勘察关和层层审批关,依法许可,规范办理。加大许可证的后续监管力度,督促零售户及时办理许可证相关手续,与法律专家探讨,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买卖、出租、出借等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在上半年许可证信息核查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对新办证和开通证进行实地抽查和“回头看”,内管室和稽查中队定期抽查许可证信息的真实性,对不作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现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动态信息的实时掌握和有效监管,提高行政许可的规范水平和工作效能。
强管理稳推进,深入开展基层创优活动。
按照省局的创建标准和要求,在重基础、重特色、重实效、重提升和常态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基层创优工作。仔细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回头看”活动,并通过交流学习,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尽快加强整改落实,对创建指标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延伸,确保工作实施无遗漏,努力在创建工作中出成果、出亮点,确保优秀县级局年内创优、示范中队建设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痕迹化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将创建工作的程序、步骤等形成完整资料留存,实现工作规范化、痕迹化管理,着力建立创建工作的制度、管理模式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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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流程,促进专卖基层建设和基础管理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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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烟草专卖内管案例
即针对内管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未查清根源不放松,未进行深入分析不放松,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未处理相关责任人不放过,未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放过。在每次的检查工作中,首先对上次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求重新制定措施,重新整改,直到整改落实到位,促进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孝义市局在本季度5月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有武烟集团一业务员直接向零售户提供卷烟的情况,孝义市局对此事做出初步处理,并填写《上报问题信息反馈单》将问题及时上报到市局,市局内管办就此问题向营销中心发函进行询问,由营销中心联系厂家进行处理。
3月份,内管人员在网上实时监控中,发现有多个零售户使用同一电话的情况。内管部门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质询函,向全市行业发出调查同一电话订货客户的通知。经过反复调查核实,查出“一户多证”的零售户157个,全部予以注销。
6月份,在网上监控的过程中,我们对同一类型客户的经营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有的县局个别客户的预测核定量明显高于同类型客户。经调查,确认了客户经理在采集订单的过程中违反了订单采集的工作流程和市局的有关管理规定。针对此问题,县局进行核实后,对客户经理做出罚款处理,并责成市场经理做出书面检查。7月份,汾阳市局内管股在网上监控工作中发现有一客户一次访销卷烟数量超过月核定量,汾市局将此问题上报市局内管科,经内管科调查,超量原因是营销中心调整营销策略。
8月份,离石区局在市场监管中发现,一无证经营户经营的卷烟喷码为临县某零售户,区局将此问题上报市局内管科,市局内管科发现此问题后向临县局发出质询函。经过临县局调查,该零售户远在临县辖区内经营,后因经营场所拆迁,未及时办理暂停手续。临县局按百分制考核对专管员、送货员、客户经理做出扣分处理。
2007年12月,我们在对营销中心提供的特殊用烟备案资料进行查阅的过程中,发现某营销部单日内几个特殊用烟申请单存在申请单位、用烟品牌、用途雷同的问题。
第5篇:专卖师内管技能
一、2010年10月,A省烟草专卖局在对B市烟草公司进行专卖内管检查时,发现以下异常情况:
1、该公司于9月份与某工业企业购进“红河(硬)”500万支,9月28日“红河(硬)”到货确认量为500万支。经实地核查实物,发现该公司所订购的500万支“红河品牌”卷烟仍未到货,仓库没有该品牌的囤货。
2、该公司于9月25日月购进300万支“红梅(软)”,由于当天扫码工作人员请假的缘故,该批卷烟未扫码先入库(先入库之后再补扫码)。
3、该市烟草公司2010年6至9月向其零售自营店销售“软中华”卷烟120万支,占该公司“软中华”同期销量的45%;
4、该市烟草公司C县营销部8月份在对“联华超市”配送卷烟时,有8万支卷烟以其2个连锁店的名义订货,但配送单显示为都送到总店,由总店自行分送;
5、该市烟草公司C县营销部未按规定程序将6月份查获的20万支罚没卷烟作购进,也未按规定纳入卷烟销售系统入网销售,擅自将该批卷烟销售给了个别卷烟零售户。
问题一:对上述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15分)
问题二: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5分)
(1)虚假到货确认;理由:与某工业企业购进500万支“红河(硬)”,实物没有入库,却在网上做到货确认(3分)(2)违反扫码规定;理由:于9月25日月购进300万支“红梅(软)”,到货卷烟未经扫码入库;(3分)
(3)倾斜投放货源;理由该市烟草公司将“软中华”品牌卷烟集中向自营店,销售数量在该品牌总销量中比重较大;
(4)对连锁店供货不规范;理由:案例中B市烟草公司C县营销部对连锁店的卷烟销售只针对总店,再由连锁总店自行配送到各分店(3分);
(5)违规处理罚没卷烟;理由:未按规定将查获的20万支罚没卷烟作购进,未纳入卷烟销售系统入网销售,擅自将该批卷烟销售给了个别卷烟零售户,罚没卷烟处理的审批程序违反规定(3分)
2:A省烟草专卖局针对检查发现的5项问题,应向B市烟草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到货确认、入库扫码、自营店货源分配、连锁店供货等(5分)
二、甲市烟草专卖局在专卖内管检查中,发现同级烟草公司于2010年12月20购进的200万支“555”品牌卷烟未到货,实物没有入库,却在网上做到货确认,核实后发现该批卷烟属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卷烟。 问题一: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行定性时,应遵循哪些方面的要求?(6分)
问题二:案例中甲市烟草公司的行为同时构成了哪两种违规行为的构成要件?对此甲市烟草专卖局在专卖内管应怎么定?请结合相关要求进行说明.(14分)1: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行定性时,应遵循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对查有实据的问题才能定性(2分);(2)对问题的定性一定要有依据(2分);(3)对同时违反两个以上规范要求情况的一个问题进行定性时,应遵循处理想象竞合行为的一般规则(2分)。2:案例中甲市烟草公司同时构成的两个违规行为是“虚假到货确认”和“对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4分);对于同时违反两个以上规范要求情况的一个问题进行定性时,应参考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违反的规范中性质较严重的规范要求(3分);二是与该问题关系最紧密的规范要求(3分)。对该问题进行定性时,按照“性质较严重、关系最紧密”的原则,将该行为应定性为“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
三、2010年12月,某省烟草专卖局在对B市烟草公司进行专卖内管检查时,收集到以下信息:
1、2010年11月,B市烟草公司将本地滞销的X品牌卷烟,投放给与B市毗邻的C市H县25家零售户,超出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规定的地域范围。
2、王某持有B市G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从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到期后王某未提出延续申请。因访销系统故障,2010年9月,B市烟草公司仍向王某进行了4次访销
3、B市M县营销部开设的自营店于2010年11月20日一次性销售卷烟110条。 问题一:对上述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9分)问题二: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2分)
问题三:请概述以上定性问题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处罚类型?(9分)1:(1)超许可范围销售卷烟;理由:B市烟草公司向毗邻的C市H县25家零售户,超出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规定的地域范围。(3分)
(2)向无证户销售卷烟;理由:B市G县烟草专卖局辖区零售户王某证件到期且未提出延续申请,B市烟草公司仍向王某进行了4次访销。(3分)
(3)自营店无证批发销售卷烟;理由:B市M县营销部自营店一次性销售卷烟110条,超过法律规定的50条。(3分)
2:应B市烟草专卖局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移交B市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2分)。
3: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处罚类型为:(1)超许可范围销售卷烟: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处罚类型:暂停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分)
(2)无证供货: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处罚类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分)(3)自营店无证批发销售卷烟:法律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罚类型:责令关闭或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分)
四、2011年10月,A省烟草专卖局在对B市烟草公司进行专卖内管检查时,收集到以下信息:
1、2010年8月,B市烟草公司购进了Y品牌卷烟0.3万箱,该品牌属当地滞销卷烟。为完成销售任务,该市公司规定,零售户购买X品牌(畅销)卷烟10条,须同时购进Y品牌卷烟10条,否则不予投放X品牌卷烟。
2、2010年9月15日,B市烟草公司卷烟销售打码生产线出现故障,当日出库的1280万支卷烟均未按规定打码到条。
3、2010年7月,B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工作人员林某利用职务便利,克扣、截留30家零售户所订购的“中华(软)”卷烟,累计截留380条,全部加价销售给与自己关系较好的零售户。
问题一:对上述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9分)问题二: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2分)
问题三:请概述对以上违规的行业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9分)1:(1)捆绑销售卷烟;理由:对本地市场滞销的Y品牌卷烟,采取与畅销X品牌卷烟按购买X品牌(畅销)卷烟10条须同时购进Y品牌卷烟10条搭配、捆绑的方式进行销售。(4分)
2)无码销售卷烟;理由: B市烟草公司卷烟销售打码生产线出现故障,当日出库的1280万支卷烟均未按规定打码到条。(4分)
(3)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理由: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截留零售户订购的“中华(软)”卷烟,加价销售给与自己关系较好的零售户。(4分)
2:移交B市烟草专卖局的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3分)。
3:
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为:以上捆绑销售、无码销售卷烟、套购、倒卖卷烟的情形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秩序的纪律要求》(国烟监〔2006〕225号)第六条规定:“烟草工商企业严禁搞“两烟”体外循环,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行卷烟、烟叶交易”。(5分)
五、A市烟草专卖局内管员运用内管信息系统的有效信息进行同级监管过程中,经调查核实,发现B县营销部的客户经理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截留零售户订购的卷烟,参与烟贩子收购倒卖卷烟,索取、收受工业企业钱物。经相关审批后,内管部门将此问题移送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问题一:对查出的涉及 “两烟”生产经营的哪些违法违规问题,专卖内管部门应移送其他部门进行处理?(10分)问题二:移送的类型包括哪些?(6分)
问题三:请指出对以上违规的行业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4分)
1:对查出的超出地域管辖和职能管辖权限的“两烟”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问题,专卖内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3分)。一般来说,移送主要有两种情况(1分):一是查出的问题超出了地域管辖范围,需要移送到有管辖权限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3分)。二是查出的问题超出了职能管辖权限,需要移送到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处理(3分)。
2:移送的类型包括:
(1)向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2分)(2)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2分)(3)向司法部门移送(2分)
3:烟草内部员工克扣截留零售户订购的卷烟、参与烟贩子收购倒卖卷烟、索取、收受工业企业钱物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五条纪律》第3条、第4条(4分)。
六、B市烟草专卖局内管部门在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2010年下半年定期检查过程中,收集到以下信息:
1、2010年11月22日,A省中烟工业公司将B市烟草公司订购的Y品牌、Z品牌卷烟600件运抵B市,准运证有效期为11月23日,B市烟草公司将卷烟扫码后入库,未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
2、2010年10月10日,H省中烟工业公司将800件“软红梅”品牌卷烟运到B市烟草公司,可准运证上显示的数据的运输“软红梅”的数量为750件。
问题1:B市烟草公司“两烟”生产经营中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定性(6)?
问题2:根据收集到的第2条信息,请概述的定性问题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处罚类型(4分)? 1:(1)卷烟抵达目的地时,调入方B市烟草公司验货无误后,未及时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1分);该行为应定性为准运证管理不规范(2分)。
(2)证货不符,H省中烟工业公司运输的“软红梅”品牌卷烟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750件,实际运输为800件(1分);超出的50件应定性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2分)。
2: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类型为:罚款、强制收购。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专卖品和违法所得(4分)。
七、2011年1月,A省烟草专卖局对所辖B市烟草公司2010年度卷烟经营开展定期检查,收集到以下信息:
1、B市烟草公司C县卷烟营销部卷烟营销系统中,在城市郊区有12户持证零售户,从营销系统记录看均在正常访销送货,但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这12户零售户所在区域已在一个月前整体拆迁,这些零售户事实上已经不存在,这一个月来的访销记录均为伪造。
2、按照B市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的相关规定,城市A类客户投放紧俏烟“红河(硬)”不得超过50条/次,城市D类客户投放紧俏烟“红河(硬)”不得超过20条/户;辖区客户经理李某为了让亲戚(持证零售户)钟某获得更多的“红河(硬)”货源,擅自在销售系统上将钟某的客户类别由城市D类改为城市A类,按照50条/次向钟某投放“红河(硬)”卷烟。
3、2010年10月,B市烟草专卖局在专卖内管检查中发现,B市烟草公司在零售户等级评定中,规定只有每次订购G品牌卷烟(本地品牌)数量占订购总量10%以上者,方有资格被评为3星级零售户,同时规定只有3星级以上级别零售户有资格订购Z品牌卷烟(紧销品牌)20条/月。
4、B市烟草公司规定Z品牌卷烟每户每次限购10条,月总量不得超过40条。2010年8月,该市烟草公司向张某、韩某等7家零售户每户销售Z品牌卷烟50条。
5、2010年,B市烟草公司为维护与甲省中烟工业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无视Y品牌卷烟在本地滞销的事实,从甲省中烟工业公司采购并投放了2万箱Y品牌卷烟。该批卷烟被烟贩收购后,回流至甲省,对甲省卷烟市场造成了很大冲击。
在此案例中,B市烟草公司“两烟”生产经营中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定性?(10分)
1、利用虚拟客户套购卷烟;(1分)B市烟草公司C县卷烟营销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定性为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1分)
2、向关系店倾斜投放“红河(硬)”品牌烟;(1分)客户经理李某的行为定性为倾斜投放货源。(1分)
3、将零售户等级评定与销售特定品牌卷烟数量挂钩;(1分)B市烟草公司为该行为应定性为捆绑销售卷烟。(1分)
4、B市烟草公司违反Z品牌卷烟每户每次限购10条,月总量不得超过40条规定的供货限量向零售户销售卷烟;(1分)B市烟草公司行为定性为超限量供货。(1分)
5、B市烟草公司超出本地市场真实需求投放了2万箱Y品牌卷烟,致使卷烟投放数量、结构失衡,进而对其他地区卷烟市场形成冲击(1分);B市烟草公司的行为定性为超出本地市场需求投放卷烟。(1分)
八、A市烟草专卖局内管部门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营销部门2010年12月份共销售芙蓉王(蓝)320万支,这些卷烟集中倒卖后,一般由配送中心按每户50条、30、20条分摊到网络零售户名下,并在访销配送记录、货款回收等方面编造比较齐备的假手续。经调查核实,在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共35户零售户没有收到以上卷烟,有些村屯零售户反映根本就不知道芙蓉王(蓝)品牌卷烟,也从未卖过。问:
1、本案例中具体属于哪种问题定性?请说明理由?(6分)
2、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卷烟销售环节常见问题定性有哪些?(10分)
3、请问对一般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的方式有哪些?(4分)
1:属于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2分);理由:利用虚假订单套购卷烟,虚假订单是指已经生成订单,但是零售户并未收到订单显示卷烟的情况(2分)。本案中经与35户零售户核对,都没有收到以上卷烟,也没有卖过(2分)。
2、(1)超出本地市场需求投放卷烟;(2)捆绑销售卷烟;(3)无码销售卷烟;(4)超许可范围销售卷烟(5)向无证户销售卷烟(6)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7)超限量供货(8)违规处理罚没卷烟;(9)倾斜投放货源;(10)索取、收受工业企业钱物;(每小项1分)
3、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对问题的移送(4分)
九、S市烟草专卖局在2010年上半年专卖内管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S市烟草公司规定每月向辖区零售供应卷烟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2010年6月,市局在专卖内管检查时发现5月份烟草公司向黄某、张某等15家零售户每户销售卷烟总量均在1500条以上。
2、2010年3月,S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工作人员李某、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订单,虚拟客户,向零售户收购等手段,收购软中华、黄鹤楼等共计5个品牌规格4600条,以略高于批发价销售给了S市辖区零售户,还有部分卷烟通过烟贩子倒卖到毗邻省市。
3、2010年,S市烟草公司为加快出售滞销烟Y品牌,不顾本地卷烟市场的真实需求,集中线路、集中时间段大量投放Y品牌卷烟,导致该品牌卷烟被烟贩子收购倒卖,对毗邻市卷烟市场造成了很大冲击。 问题一:对上述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12分)
问题二: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8分)1:(1)超限量供货:理由:S市烟草公司违反公司“每月向辖区零售供应卷烟总量不得超过1000条”规定,向黄某、张某等15家零售户每户销售卷烟总量在1500条以上。(4分)(2)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理由:S市烟草公司营销中心工作人员李某、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参与非法收购倒卖卷烟。(4分)
(3超出本地市场需求投放卷烟;理由:S市烟草公司对不顾本地卷烟市场的真实需求,集中线路、集中时间段大量投放Y品牌卷烟,对毗邻市卷烟市场形成冲击。(4分)2:(1)对超限量供货的问题,S市烟草专卖局应向S市烟草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要求S市烟草公司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制定内控、监督制度,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出现。(3分)
(2)对于S市烟草公司超出本地市场需求投放卷烟,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购、倒卖卷烟等违规问题,S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内管部门在将责任人移送S市烟草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还应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5分)
十、2011年1月,A省烟草专卖局对所辖B市烟草公司2010年度卷烟经营开展定期检查,收集到以下信息:
1、B市烟草公司仓库内有H省中烟公司生产的U品牌卷烟1000件,该批卷烟均未打码。B市烟草公司称为满足元旦期间卷烟市场需求,提前从H省中烟公司购入该批卷烟,原定于2011年1月1日由H省中烟公司派人到B市烟草公司仓库粘贴条码再做扫码后销售。
2、B市烟草公司与某工业企业2010年11月份执行的购销合同为1500箱,到货确认量为1500箱,一号工程扫码量为1500箱。经实地核查该购销合同发现,仓库保管员的入库手工台账上登记的日期为2010年10月28日,卷烟到货打码管理系统显示的到货确认日期为2010年11月15日,该批次卷烟产品条码在该仓库保管员的抽屉中被发现,并无粘贴痕迹。
3、2010年11月,B市烟草公司为满足本地卷烟货源供应,从某多种经营公司(未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处购买H品牌卷烟1000件,投放到本地市场。
4、2010年8月,B市烟草公司从甲省中烟工业公司购进了Z品牌卷烟2万箱,9月份,双方才签订正式购销合同。
5、2010年7月,B市烟草公司与乙省中烟工业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购进Y品牌卷烟0.7万箱。实际执行合同时,B市烟草公司共购进Y品牌卷烟0.6万箱、X品牌卷烟0.1万箱。超出合同购进的0.1万箱X品牌卷烟应定性为无合同购进卷烟。
问:
1、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卷烟购进环节常见问题定性有哪些?(6分)
2、本案例中具体属于哪种问题定性?请说明理由?(14分)
答案1:(1)从无资质单位购进卷烟(1.5分);(2)无合同购进卷烟(1.5分);(3)虚假到货确认(1.5分);(4)违反扫码规定(1.5分)。答案2:(1)违反扫码规定(1分);理由:B市烟草公司到货卷烟未经扫码入库;卷烟商业企业采取先购进无码卷烟,销售前再进行补扫码的形式(2分)。(2)虚假到货确认(1);理由:B市烟草公司仓库保管员的入库手工台账上登记的日期为2010年10月28日,卷烟到货打码管理系统显示的到货确认日期为2010年11月15日,条形码与实物分离,在无实物情况下进行到货确认操作(3)从无资质单位购进卷烟(;理由:B市烟草公司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卷烟(4)无合同购进卷烟(1分);理由:B市烟草公司卷烟购进完成后,才签订卷烟购销合同(2分);(5)超出合同购进的0.1万箱X品牌卷烟应定性为无合同购进卷烟(2分);理由:B市烟草公司与乙省中烟工业公司虽然签订了合同,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品牌、规格购进卷烟,超出部分属于无合同购进卷烟(2分)。
十一、2011年4月,甲省烟草专卖局对所辖A市烟草公司2010年度烟叶生产经营开展重点检查,收集到以下信息:
1、A市烟草公司为了加快烟叶收购进度,于2010年7月设立了B县营销部张村烟叶收购站和C县营销部罗村烟叶收购站,并于8月底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报告审批。
2、甲省烟草专卖局2010年下达给A市烟叶种植收购计划35.6万担,A市烟草公司将计划分解到三个产烟叶县营销部,其中B县营销部21.6万担、C县营销部6.7万担、D县营销部8.7万担,各县按照分解计划与烟农签定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
3、在检查中发现,B县营销部烟叶工作站工作人员王某、李某借用外出务工人员张某、吴某名义,与B县烟草公司签订了2份烟叶种植收购合同。
4、2010年9月,C县营销部因冰雹灾害无法完成烟叶收购任务,派出汪某等4名工作人员到相邻的D县收购烟叶800担。
5、2010年12月,A市烟草公司将2万担烟叶销售给一进出口贸易公司,经查该公司没有烟叶经营资质,该批烟叶被进出口贸易公司倒卖至境外。
问题:
1、在此案例中,A市烟草公司烟叶生产经营中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定性?(10分)
2、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10分)
1、问题定性:(1)A市烟草公司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未经省局批准的问题,定性为擅自设立收购站(点)。(2分)(2)A市烟草公司与烟农的合同签订数量超过省局下达的烟叶种植收购计划的问题,定性为超计划种植烟叶。(2分)(3)A市烟草公司B县营销部烟叶工作站工作人员假借外出务工人员与烟草公司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问题,定性为虚签烟叶种植收购合同。(2分)
(4)A市烟草公司C县营销部派工作人员到D县收购烟叶的行为,应定性为无合同收购烟叶。(2分)
(5)A市烟草公司将2万担烟叶销售给无烟叶经营资质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的问题,应定性为非正常渠道销售烟叶。(2
2、问题处理:
(1)对于虚签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这一违规行为(1分),应将责任人移送A市的烟草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1分),并责令B县营销部撤销虚签的烟叶种植收购合(1分)。
(2)对于擅自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无合同收购、非正常渠道销售烟叶的行为先分别由B县、C县、A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后(2分),再移交给A市的烟草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1分)。
(3)对于超计划种植应移交给A市的烟草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并责令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2分)
十二、某省烟草专卖局2011年3月在对辖区内一烟叶复烤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中发现如下情况:
1、2010年10月该烟叶复烤企业与甲中烟工业公司签订复烤烟叶委托加工合同10万担,实际加工10.5万担。
2、2010年9月与乙中烟公司签订烟叶复烤委托加工合同6万担,实际到货入库7万担,接受的准运证开具数量为6万担。
3、2010年10月,该烟叶复烤企业将加工好的片烟自行销售给一行业外无烟叶经营资质的个人。
4、2011年1月该烟叶复烤企业仓储部门负责人王某,将少量报废烟叶未经处理销售给收购废品的个体户李某,李某将该批烟叶倒卖给了烟丝加工窝点。
5、在2010年8月调进一批800担的烟叶时,跨市运输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问题:
1、对上述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定性?
2、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对上述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定性为:(1)签订复烤烟叶委托加工合同10万担,实际加工10.5万担,超合同加工的0.5万担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无合同加工烟叶。(2分)
(2)签订烟叶复烤委托加工合同6万担,实际到货入库7万担,接收的准运证开具数量为6万担,超出合同接收的1万担烟叶的行为应定性为无合同调进烟叶。(2分)(3)将加工好的片烟自行销售给一行业外无烟叶经营资质的个人应当定性为非正常渠道销售片烟(2分)(4)将少量报废烟叶未经处理销售给收购废品的个体户李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违规销售、处理报废专卖品。(2分)(5)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跨市运输800担烟叶的行为应定性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2分)
2、对上述问题的处理:
(1)对该复烤企业非正常渠道销售原烟、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先由复烤企业所在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后(2分),再移交给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1分)。(2)对该复烤企业无合同加工烟叶、无合同调进烟叶、违规销售、处理报废专卖品的行为 移交该复烤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1.5分),并责该复烤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0.5分)。
十三、按照内管工作规范要求,A市烟草专卖局内管科接到下属县局上报的内管违规情况报告:
1、甲县局内管部门对甲县烟草营销部2010年签订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张某、李某等二十余户烟农对其签订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不知情,也没有种植烟叶。经查,是烟叶技术员郭某假借烟农名义签订的合同。
2、甲县平山镇烟叶收购站未经批准擅自增设了两个收购点收购烟叶。
3、甲县烟叶部门与烟农签订的部分烟叶种植收购有涂改,涂改内容主要是烟叶种植面积和亩植株数。
4、A市烟草专卖局2010年分解给甲县的烟叶收购计划为18.6万担,甲县实际收购烟叶19.2万担。
5、甲县平山烟叶收购站工作人员王某将其他渠道收购的烟叶假借烟农名义和收购合同进行收购。 问题:
1、假设你是A市局内管工作人员,请对以上问题分别进行定性。(10分)
2、假设你是A市局内管工作人员,请对以上问题分别提出处理意见。(10分)
1、对于案例中所列问题定性如下:
(1)技术员郭某假借烟农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定性为虚签烟叶种植收购合同。(2分)
(2)甲县平山镇烟叶收购站未经批准擅自增设了两个收购点收购烟叶定性为擅自设立收购站(点)。(2分)(3)涂改合同的行为定性为烟叶合同管理不规范。(2分)
(4)甲县超计划多收购的0.6万担的行为定性为超计划收购烟叶。(2分)(5)甲县平山烟叶收购站工作人员王某的这一行为定性为无合同收购烟叶。(2分)
2、处理意见;(1)对于虚签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这一违规行为,应将责任人郭某问题移送A市烟草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甲县撤销虚签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3分)(2)对于烟叶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甲县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切实规范合同管理。(3分)(3)对于擅自设立收购站(点)、超计划收购烟叶、无合同收购烟叶的行为应当先由甲县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后,再移交给A市烟草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4分)2011年4月,甲省烟草专卖局对所辖B市烟草公司2010年度烟叶生产经营开展重点检查,收集到以下信息:
1、2010年9月,B市烟草公司一烟叶收购站工作人员李某为完成烟叶收购任务,到毗邻市的烟叶种植区收购烟叶。
2、在对B市烟叶公司烟叶货款结算进行检查时,发现乙中烟工业公司购进的5000担烟叶货款共计600万元未通过烟叶专用账户结算。
3、B市烟草公司一烟叶收购站为完成烟叶收购任务,派工作人员王某、张某到毗邻地区以高于国家局下达的烟叶收购指导价格收购烟叶。
4、B市烟草公司在烟叶调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证多车”行为。
5、2010年7月,B市烟草公司与C省中烟工业公司签订了10万担烟叶购销合同,约定等级为中柠一。10月,执行该合同时,按C省中烟工业公司要求,将烟叶等级变为中柠二,但未做合同变更。
问题:
1、对上述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定性?
2、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1、问题定性:(1)B市烟草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到毗邻市的烟叶种植区收购烟叶的行为定性为无合同收购烟叶。(2分)
(2)B市烟叶公司烟叶货款未通过烟叶专用账户结算的行为定性为烟叶货款结算不规范。(2分)(3)B市烟草公司派工作人员王某、张某到毗邻地区以高于国家局下达的烟叶收购指导价格收购烟叶的行为定性为加价收购烟叶。(2分)
(4)B市烟草公司在烟叶调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证多车”行为准运证管理不规范。(2分)
(5)B市烟草公司执行合同与原签订的购销合同内容不符又未变更的行为定性为无合同销售烟叶。(2分)
2、问题处理:(1)对准运证管理不规范、烟叶货款结算不规范的行为,应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B市烟草公司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切实规范烟叶货款结算。(1分)
(2)对于无合同收购烟叶的行为应当先由B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后,再移交给B市烟草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2分)
(3)对于加价收购烟叶、无合同销售烟叶的行为,应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B市烟草公司限期整改,并及时移交给B市烟草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2分)
2010年,A省B市烟草公司因自然灾害导致烟叶减产,为完成烟叶收购任务,派汪某、张某2名工作人员前往C市设立了1个收购站点,以高于C市烟叶公司收购价的价格收购烟叶1000担,收购金额49万元。2011年3月,A省局在定期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
问题:
1、简要介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内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一般处理程序。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被监管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的方式主要有哪些?本案中应适用哪种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3、结合本案例,B市烟草专卖局在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具体处理时应该遵循的程序。
1、违规经营问题的处理程序:问题定性、问题反馈、问题处理、报告情况、归档立卷。(5分)
2、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方式主要有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和移送。(2分)本案中B市烟草公司违法收购烟叶400担,收购金额达49万元,(1分)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1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司法部门移送,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2分)
3、在向司法部门移送时,应遵循的程序:审查、提出移送书面报告、负责人审核批准、移送。(4分)
A卷烟工业公司的H品牌在B市刚上市销售,为烘托上市氛围,经B市烟草局批准同意,决定对H品牌进行促销,该促销方案确定4月1日~5月31日,零售户或消费者凭H品牌空盒10个即可在指定的地点换取太阳伞一把,20个空盒换取H品牌卷烟1包。该促销方案一经推出便受到广大零售户的欢迎,H品牌销售火爆,5月2日,零售户张某的H品牌已经卖完,张某便打电话给厂家业务代表,让其赶快想办法弄10条H品牌卷烟来满足市场需求,厂家业务代表经厂家业务经理的同意,从自家仓库提取10条H品牌送到张某处。6月1日,零售户张某找到厂家业务代表,拿出10个H品牌空烟盒要求兑换太阳伞一把,厂家业务代表碍于情面便同意了。根据案例回答如下问题:
一、请指出案例中的共有几处错误的行为并分别加以分析。
二、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在卷烟销售方面违反相关规范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三、专卖内管部门发现上述问题后,准备单独采用责令整改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请问对否,并说明理由。
一、案例中共有4处错误的行为。(1.5分)
1、卷烟工业企业的卷烟促销方案未得到当地省级局批准,该行为是错误的,案例中A卷烟工业公司的H品牌在B市进行促销,促销方案未得到B市所在的省级局批准。(1分)
2、案例中的促销方案显示20个空盒换取H品牌卷烟1包,该行为是错误的,按相关规定,卷烟促销不能直接以烟向零售户开展宣传促销活动。(1分)
3、案例中的5月2日,厂家业务代表从自家仓库提取10条H品牌卷烟送至张某处,该行为是错误的,属于未通过当地烟草公司自带卷烟开展卷烟促销活动。(1分)
4、案例中的促销方案最后截止期为5月31日,而案例中的厂家业务代表6月1日仍然为零售户张某兑换了太阳伞,该行为是错误的,属于超过审批时间、范围、地域开展促销活动。(1分)
二、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在卷烟销售方面违反内部规范的常见问题有:
1、无合同销售卷烟。(1.5分)
2、非正常渠道销售卷烟。(1.5分)
3、违规促销卷烟。(1.5分)
三、对。(2分)责令整改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处理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种常见方式,通常采用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被检查和监管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1分)责令整改适用于一些性质较为轻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目的是敦促被检查和监管单位认清存在的问题,加以改正。(1分)案例中的错误行为可定性为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违规促销卷烟,但情况轻微,可以单独适用责令整改。(1分)
2010年10月,A市B县烟农种植的烟叶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减产,B县烟叶公司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烟叶收购任务,经A市烟草局批准后,在B县柳河镇、石塘镇两镇分别设立了烟叶收购点方便烟农交售烟叶,同时为了加快收购进度,烟叶公司的工作人员黄某等5人决定以高于规定收购价收购了烟叶500担,最终超额完成上级交办的烟叶收购任务。根据案例回答如下问题:
一、指出案例中的错误行为并加以分析。
二、烟叶收购种植调拨企业在烟叶收购方面违反相关规范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一、1、B县烟叶公司经A市烟草局批准,在B县柳河镇、石塘镇两镇分别设立了烟叶收购站的行为是错误的,设立烟叶收购站需经省级烟草专卖局批准。(2分)
2、烟叶公司的工作人员黄某等5人以高于规定收购价收购了烟叶500担的行为是错误的,属加价收购烟叶行为。(2分)
3、烟叶公司的工作人员黄某等5人超额完成上级交办的烟叶收购任务的行为是错误的,属超计划收购烟叶。(2分)
二、烟叶收购种植调拨企业在烟叶收购方面违反相关的常见问题主要有:
1、擅自设立烟叶收购站(点)。(1分)
2、超计划收购烟叶。(1分)
3、无合同收购烟叶。(1分)
4、加价收购烟叶。(1分)
一、内管部门在检查中查出A卷烟厂在本辖区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将已获得审批报废的烟机进行销毁,A卷烟厂的做法是否属于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如是,内管部门应如何定性并处理?
二、内管部门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及个人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时,应遵循哪些程序?
一、A卷烟厂未在省级烟草专卖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报废烟草专用机械属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分)对A卷烟厂的行为应定性为未经专卖部门监督销毁烟草专卖品,(2分)对该问题内管部门应向A卷烟厂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1分)同时,可向A卷烟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1分)
二、内管部门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及个人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1、审查;(1分)
2、提出移送的书面报告;(1分)
3、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审核;(1分)
4、主管领导批准;(1分)
5、移送。(1分)2011年2月20日,A中烟工业公司将B市烟草公司订购的X品牌、Y品牌卷烟各200件运抵B市,准运证有效期为2月19日,准运证上登记的卷烟品种数量为X品牌卷烟300件、Y品牌100件,经A中烟工业公司与B市烟草公司协商,B市烟草公司当即对卷烟未经扫码进行了入库,并在网上按原订购的卷烟品种数量进行了到货确认。根据内部监管工作要求,对上述问题应如何定性并进行处理。
1、A中烟工业公司使用过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且证货不符,(1分)应定性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1分)由B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2分)对相关责任人由内管部门向A中烟工业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给予行政处分。(2分)
2、B市烟草公司对卷烟未经扫码进行入库,应定性为违反扫码规定,(1分)按原订购的卷烟品种数量进行了到货确认,应定性为虚假到货确认。(1分)内管部门对B市烟草公司违反扫码规定、虚假到货确认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2分)
B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在对A省卷烟工业企业在本辖区的卷烟促销活动进行监管时发现该卷烟工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的时间超过了经过审批的促销方案的期限,在对促销点零售户的实地核查中发现该卷烟工业企业在促销过程中自带卷烟开展卷烟促销活动。在对B市卷烟工业企业专卖品仓储管理环节进行监管时发现,B市卷烟工业企业2010年滤嘴棒库存帐为15万支,实地核查仓库实物帐为14万支,财务帐为16万支。
1、根据上述异常情况,该案例应当怎样定性并说明理由?(10分)
2、本案例应当如何处理?(10分)
1、本案例中,A省工业企业在卷烟促销过程中未得到当地省级局批准,擅自超过审批时间开展促销活动(2分),在促销活动开展过程中自带卷烟开展卷烟促销活动(2分),该违规行为应该定性为违规促销卷烟。(2分)
B市卷烟工业企业2010年滤嘴棒库存帐为15万支,实地核查仓库实物帐为14万支,财务帐为16万支,专卖品库存账与库存实物、财务账之间数量不符(2分),该违规行为应该定性为专卖品仓储管理不规范。(2分)
2、本案例的违规行为均属于性质较为轻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3分)某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采用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A省卷烟工业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5分)A省卷烟工业企业对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改后,还应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制定内控、监督制度,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出现。(2分)2010年,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在对B市卷烟厂原辅料购进环节进行检查时发现B市卷烟厂2009年分别从A单位购进烟叶8000担,B单位购进烟叶2000担,共计购进烟叶1万担。经核实得知B单位未取得烟叶经营权。
1、本案例中的违规行为应怎样定性并说明理由?(5分)
本案例中的违规行为应当怎样处理?(15分)
1、B市卷烟厂从从没有烟叶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烟叶(2分),应当定性为从无资质单位购进烟草专卖品。(3分)
2、本案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属于“两烟”生产经营过程中性质、情节、后果比较严重的问题(2分),并且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对该行为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分),因此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将该问题移送B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3分)。B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移送的违规行为后,依据《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对B市卷烟厂进行行政处罚。(3分)之后,内管人员还应将该违规问题移送B市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2分)。B市纪检部门接到移送的问题后,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3分)2010年,A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在对A市卷烟厂卷烟销售环节进行检查时发现A市卷烟厂向下属经贸有限公司、综合经营有限公司两家三产公司按照调拨价销售卷烟,主要用于以低于批发价向职工供应,2010年1-4月共销售3803万支。两家三产公司均未取得烟草批发许可证。
1、本案例中的违规行为应怎样定性并说明理由?(5分)
2、本案例中的违规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理(15分)
1、本案例中A卷烟厂供应卷烟的对象均是未取得烟草批发许可证的企业(2分),因此应定性为非正常渠道销售卷烟。
2、本案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属于“两烟”生产经营过程中性质、情节、后果比较严重的问题(2分),并且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对该行为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分),因此A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将该问题移送A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3分)。A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移送的违规行为后,依据《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A市卷烟厂进行行政处罚。(3分)之后,内管人员还应将该违规问题移送A市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2分)。A市卷烟厂纪检部门接到移送的问题后,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3分
2010年5月,A市烟草专卖局内管人员在对A市卷烟厂卷烟运输环节进行检查时发现A市卷烟厂2010年4月实际运往B市烟草公司红河甲卷烟500万支,但是准运证开具的红河甲卷烟数量只有300万支。专卖局内管人员对该异常情况进行查实并将该问题移送本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又移送A市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1、本案例中的违规行为应怎样定性并说明理由?(4分)
2、本案例中适用的处罚依据分别是什么?(2分)
内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移送的程序?(14分)
1、A市卷烟厂2010年4月实际运往B市烟草公司的红河甲卷烟超过准运证开具的红河甲卷烟数量,证货不符(2分),应该定性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2分)
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是《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1分);A市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的依据是《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七十二条。(1分)
3、移送的程序 ①审查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应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指定2名专卖内管工作人员,认真审查个人涉及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3分)②提出移送的书面报告
经审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认为查出的问题需要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应指定专卖内管工作人员提出移送的书面报告,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3分)③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审核
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认为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需要给予行政处分,应当及时签署意见,报分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局主管领导批准。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决定不移送,应当将不予移送的理由记录在案。(3分)
④主管领导批准
主管领导根据移送书面报告,及时作出批准移送或不移送的决定。(2分)⑤移送
决定批准移送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应制案件移送函,及时办理移送手续。移送涉及个人违法违规问题时需要附下列材料:移送材料目录、移送函、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及其他有关材料。(3分)B市烟草专卖内管人员在对B市卷烟厂进行定期检查时收集到如下信息:
1、B市卷烟厂2010年度生产计划为80万箱,实际生产量为80万箱,其中4月份生产计划为5万箱,生产车间上报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5万箱,而根据各机台台账统计出的生产量为7.07万箱。
2、B市卷烟厂2010年滤嘴棒库存帐为30万支,实地核查仓库实物帐为29万支,财务帐为31万支。
3、B市卷烟厂2010年共签订烟用丝束购销合同50吨,其中有2吨从一无烟草专卖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购进。
一、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6分)
二、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14分)
一、问题定性
1、B市卷烟厂当年实际生产量未超全年计划下达量,但月度实际生产量大于了当期计划下达量,为超月度进度生产(1分),定性为无计划、码段生产卷烟。(1分)
2、B市卷烟厂2010年滤嘴棒库存账与库存实物、财务账之间数量不符(1分),应该定性为专卖品仓储管理不规范。(1分)
3、B市卷烟厂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进烟用丝束(1分),应当定性为从无资质单位购进烟草专卖品。(1分)
二、问题处理
1、B市烟草专卖内管人员将违规问题移送B市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4分)
2、B市专卖内管人员应当采用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B市卷烟厂,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B市卷烟厂对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改后,还应针对违法违规问题,制定内控、监督制度,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出现。(4分)
3、B市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将该问题移送B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对B市卷烟厂进行行政处罚。(3分)之后,将该违规问题移送B市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3分)
烟草专卖内管人员在对B卷烟厂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发现的几起违规行为处理如下:
1、B卷烟厂2010年大修进口HLP-1硬盒包装机组一台,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审批,自行联系进行了大修。专卖内管人员采用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被检查和监管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
2、B卷烟厂生产车间在完成月生产计划后,又生产了50件烟,未经打码,直接由使用管理部门从生产车间拿走,作为福利分发给了职工。专卖内管人员采用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被检查和监管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
一、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7分)
二、专卖内管人员对以上问题的处理是否准确?如不准确应当怎样进行处理?(10分)
一、问题定性
1、B卷烟厂未经审批私自对包装机组进行大修(1分),定性为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管理不规范。(2分)
2、B卷烟厂生产的“福、样、促、试”卷烟未列入生产计划,也未打码,直接由使用管理部门从生产车间领走(2分),应当定性为从无资质单位购进烟草专卖品。(2分)
二、问题处理
1、不准确。(1分)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将该违规问题移送B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关于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六十九条对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4分)
2、不准确。(1分)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将该违规问题移送 B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4分)烟草专卖内管人员在对A卷烟厂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发现的几起违规行为处理如下:
1、A卷烟厂2010年度实际销售卷烟数量为80万箱,核对准运证开具数量为75万箱,经核实有5万箱卷烟销售未开具准运证。专卖内管人员将该问题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2、A卷烟厂2010年以调拨价格销售市政府部门5万支卷烟以用于接待使用,专卖内管人员将该问题移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A卷烟厂进行行政处罚。
3、A卷烟厂2010年购进烟叶1万担,其中有1000担是从没有烟叶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专卖内管人员对A卷烟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
一、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6分)
二、专卖内管人员对以上问题的处理是否准确?如不准确应当怎样进行处理?(14分)
一、问题定性
1、A卷烟厂2010年有5万支卷烟销售未开具准运证(1分),定性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1分)
2、A卷烟厂供应卷烟的对象是未取得烟草批发许可证的政府部门(1分),定性为非正常渠道销售卷烟。(1分)
3、A卷烟厂从没有烟叶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烟叶(1分),定性为从无资质单位购进烟草专卖品。(1分)
二、问题处理
1、不准确。(1分)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首先该违规问题移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A卷烟厂进行行政处罚。之后再将该问题移送至A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3分)
2、不准确。(1分)专卖内管人员在将该问题移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A卷烟厂进行行政处罚后应将该问题移送A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2分)
3、不准确。(1分)专卖局内管人员应当首先将该违规问题移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对A卷烟厂进行行政处罚。(3分)之后将该违规问题移送A卷烟厂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六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3分)烟草专卖内管人员在对B工业企业进行定期检查时收集到如下信息:
1、B工业企业2010年度与属地的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购进数量为1万担烟叶,但实际购进数量为1万1千担。
2、B工业企业所属的卷烟材料厂持有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已经过期,但是B工业企业仍委托该材料厂进行嘴棒生产加工业务。
3、B卷烟工业企业与复烤加工企业签订2010年度初烤烟委托加工合同5万担,实际加工了5.05万担。
4、B卷烟工业企业未经国家局批准,将2010年度未使用完的20万支滤嘴棒销售给A卷烟工业企业。
一、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原料、辅料、烟草专用机械管理方面常见的问题有哪些?(7分)
二、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定性并简要说明理由。(13分)
一、1、从无资质单位购进烟草专卖品;
2、无合同购进专卖品;
3、委托无证单位加工烟草专卖品;
4、无合同委托加工烟草专卖品;
5、烟草专用机械大修管理不规范;
6、专卖品仓储管理不规范;
7、违规销售(调剂)烟草专卖品。
二、问题定性
1、B卷烟工业企业购进烟草专卖品虽然按规范要求签订了合同,但实际购进量超过了合同签订量,超量部分属于无合同购进烟草专卖品。(3分)定性为无合同购进烟草专卖品。(1分)
2、B工业企业所属的卷烟材料厂虽然以前取得了许可证,但许可证已过期失效。(2分)定性为委托无证单位加工烟草专卖品。(1分)
3、B卷烟工业企业委托加工烟草专卖品虽然按规范要求签订了合同,但实际加工量超过了合同签订量,超量部分属于无合同委托加工烟草专卖品。(2分)定性为无合同委托加工烟草专卖品。(1分)
4、B卷烟工业企业没有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将滤嘴棒进行销售。(2分)定性为违规销售(调剂)烟草专卖品。(1 2010年12月,烟草专卖内管人员在对D烟草工业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成品库中有1.3万箱未打码卷烟,向该企业工作人员调查询问无法说明原因。烟草专卖人员根据调查结论将该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如何定性?请简单说出理由?(6分)
二、移送的类型有哪几种?(6分)
三、案例中的违规行为适用于哪种移送的类型?(3分)
四、接到移送的部门对该违规行为应当怎样处理?(3分)处罚的依据是什么?(2分)
一、问题定性
1、内管人员实地核查成品库,发现有未打码的卷烟,且企业无法说明原因的,为库存未打码卷烟,属无计划、码段生产卷烟中的一类(3分),定性为无计划、码段生产卷烟。(3分)
二、移送的类型分为:
1、向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2分)
2、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2分)
3、向司法部门移送。(2分)
三、案例中的违规行为适用于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3分)
四、接到移送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3分)该案例处罚的依据是《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2分)
第6篇:烟草专卖公司专卖内管工作述职报告
履行监管职责
夯实工作基础 全面创建优秀县级内管工作
—X烟草专卖公司年专卖内管工作述职
XXX
大家好!
(ⅩⅩ年3月2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ⅩⅩ年以来,我局在在市局党组和市局内管科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及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烟草专卖法》为立法宗旨,按照监管出规范、监管出自律、监管出和谐、监管出共赢的指导思想,立足局情,深入扎实的开展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并取得实效。现将ⅩⅩ年度X县局的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向大会述职,不足之处请大家予以批评指正。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打牢内管思想基础 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对于烟草行业尤为重要,是促进行业自律、保障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巩固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于ⅩⅩ年初及时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并传达学习了国家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局内管会议工作要求。并设立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宣传栏,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认识监管,增强监管意识,把加强内部专卖监管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放在一切工作之首,极大地推动了县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进程。
二、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加强内管工作领导 为切实抓好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在原有内管工作基础上,我局以X烟专【ⅩⅩ】1号文件出台了《X县烟草专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再次明确了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再次强调了内管要管什么、怎样管、谁来管等一系列监管责任,为内部专卖自查及检查工作做好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内管工作顺利开展 制度建设是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础,又是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ⅩⅩ年,我们对原有内管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针对缺、漏的监管盲点制订了新的监管制度,为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富有成效,我局加大对各项制度的督查力度,各项工作检查要求内管办人员参与,分阶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力量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并制定各种检查和抽查记录,填写内管工作日志,强化日常监管与过程监管,提高监管力度,有效地制止和防范了各种违纪行为地发生。
四、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内管工作成效 1、采取措施,对卷烟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ⅩⅩ年我们围绕卷烟经营过程中需要监管的具体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一是通过内部专卖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 2
行网上监控,对网上订货、客户访销、电子结算、卷烟配送等全过程监管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二是对许可证办理、客户分类、入网销售、入户落地、虚拟客户、不入网、假入网、变相卖大户、违规经营等监管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三是重点对千条卷烟零售户购销情况进行监管,并对违规重点大户进行有效监控;四是抽调专卖、督查人员不定期对农村市场偏远散零售客户的特色服务形式进行实地检查。根据以上监管内容,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局制定的自查、检查表,采取网上查看、现场调查、抽样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经过认真核实,确定我局卷烟全部入网、落户、落地进行销售,做到了三个100%,不存在虚拟客户及拆单分摊、变相卖大户现象,基本上做到了监管有力,规范运行。
2、严密部署,对烟叶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在对烟叶生产经营的监管上,我局制定了《X县烟草专卖局ⅩⅩ年烟叶种植、收购监管办法》,从烟农核定、合同签订、面积落实、种子发放、育苗、移载、收购、调拨、库存等十个阶段进行了严格监管;为确保《办法》的有效落实,与全体监管人员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相关责任,要求对每个阶段的监管都要进行实地监管,并留存了抽查、检查记录,ⅩⅩ年我县烟叶种植
亩、收购
万担,切实做到了不超种、不超收。
3、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专卖管理监督服务手册》的作用。
ⅩⅩ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专卖管理监督服务手册》的使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了《X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服务手册及序列印章领用管理办法》及《X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服务手册考核办法》,重新规范了专卖手册的填写、印章的加盖以及督查要求等。根据市局要求每月初对上月专卖服务手册填写情况进行逐户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记录,将督查结果反馈相关人员,限期整改,服务手册的有效使用,使“三员”管理更加痕迹化、服务更加精细化,极大的促进了专卖内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4、严格考评,确保内管工作有效落实
ⅩⅩ年,我局根据《XX省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流程》中内管考核工作流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X县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监督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底由督查考评组根据内部专卖监管内容对监管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对监管缺位、监管不力、不坚持工作流程、不体现监管痕迹的行为,严格按照百分考核进行工效挂钩,并责令限期整改。使得我局内部管理工作赵趋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ⅩⅩ年,我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管中存在着老好人思想,问题解决不彻底;二是主动监管意识差,发现问题能力弱。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经过顽强拼搏,共同努力,风雨兼程,精彩结束了辉煌的ⅩⅩ年,又满怀豪情、信心十足的向ⅩⅩ年展开了挑战,在这新的一年里,我会铭记自己的权力和职责,进一步抓好我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以更加顽强的斗志、旺盛的精力带领X县局全体员工为X县烟草事业的发展创造出健康和谐有序的环境!
谢谢大家!
第7篇:国家局专卖内管工作思路
在听取XX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有关市局(公司)工作汇报后,赵洪顺指出,XX烟草商业系统紧紧围绕国家烟草专卖局战略部署,凝聚合力,高位转变,发展思路清晰,工作开展扎实,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完全符合国家局提出的“1+5”工作目标任务,体现出“精、智、高”的特点。“精”即企业管理精细规范,市场经营精打细算,工作作风精益求精。“智”即广大干部职工充满智慧,对国家局工作部署认识到位、领会到位,工作落实和实际行动上有智谋、有办法。“高”即经济效益高、工作标准高、队伍素质高、文化起点高。
对于XX烟草下一步的发展,赵洪顺强调:一是要认真分析XX烟草发展面临的有利形势和巨大挑战。要始终把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行业追求的长远目标,保持行业持续、协调、共同发展,着力解决好发展中的持续能力问题、相关因素协调问题和各方利益处理问题,把握市场,优化结构,推动XX烟草率先实现“卷烟上水平”。二是要明确专卖管理是市场的基础。要切实把专卖管理作为净化市场、规范经营、培育品牌的基础,通过推进专卖精细化管理打牢市场基础,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三是要进一步激发行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要明确普通员工和基层建设是行业发展动力和活力的源泉,更加关注普通员工的利益诉求,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吸引人才,建好队伍,努力把基层打造成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对于地市级局(公司)下一步工作,赵洪顺指出,要高位求进,创新求变,努力实现规范管理和专卖管理上水平。一是要把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作为培育品牌的根本。地市级公司要提供均等化的市场服务,创造公平环境,为具有优势竞争力的品牌搭好公平竞争的舞台。二是要全面深刻领会专卖管理的内涵。要在打私打假上绝不手软;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做到守土有责;在专卖内管方面形成有机制衡,促进市场营销活动规范有序。三是要加强地市级公司领导班子建设。要深化对地市级公司特殊性的认识、对整顿规范重要性的认识、对外部环境复杂性的认识,把严格规范的理念常扎于心,用制度、规范、流程把权力置于监督之下,在阳光下走得更远。
对于下一步的专卖管理工作,赵洪顺强调要积极构建三个体系:一是要守土有责,积极构建政府主导、职责明晰的卷烟打假体系,形成地方政府领导、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公检法司形成合力、烟草部门积极推动的更加清晰明确的卷烟打假格局。二是要探索专卖内管新途径,全面加强专卖内管对卷烟经营的监管力度,推进专卖管理工作重心由外向内转移,积极构建专卖内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各类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三是要探索市场监管新途径,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改进监管方式,注重有效疏导,完善各项服务,推进“打、管、疏、服”结合,积极构建市场监管体系,实现专卖管理理念的转变。
第8篇:上半年烟草专卖内管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烟草专卖内管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严监管、促规范、重基础、强素质”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专卖内管、市场监管、卷烟打假、证件管理、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专卖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1-6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110人次,查获涉烟违法案件173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4起,5万元以上案件3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5648.2条,案值1142048.5元,上缴罚没款63755.28元。
一、2012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内部监管扎实开展。一是进一步抓好了《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对国家局《工作规范》进行了深入的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员对内管工作的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夯实了监管任务,确保了《工作规范》落实执行到位。二是开展了“内管下中队”活动。以许可证后续监管为主要内容,以落地、落户销售为切入点,以大户监管为工作重点,开展了许可证信息核查工作。我们要求稽查员对辖区线路全部走访一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证无店、证址不符、无商品陈列和不正常经营等情况,并签订了“不瞒报漏报、不弄虚作假”的承诺书。我们安排专卖内管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跟随送货车参加送货工作,对“跟车查”途中发现的许可证异常情况予以记载,并与稽查员上报的资料进行核对,从中发现线索。与此同时,客户经理也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予以上报。内管人员对以上三个方面的资料进行汇总、对比和核实,目前对有证无店的情况已全部提供货源,其他不规范使用许可证行为正在进一步的甄别分类和调查处理之中。今年以来共对198份许可证予以停货处理。活动过程中,我们还对存在漏报行为的一名稽查员给予扣发当月考核奖的处理。三是严格网上监管。严格按照预警程序处理的要求,及时准确处理预警。今年以来内管信息系统共产生预警1352条,已处理预警1352条,预警处理率达到了100%;查获5万元以上真烟案件3起,对卷烟喷码进行了逐条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四是继续运行大内管模式。坚持将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满意度测评和“12313”打假举报电话知晓率检查纳入专卖内管日常工作的范畴,与月度考核同步开展。上半年在法规科的指导下,每月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案卷无差错、无疏漏。经过努力,执法满意度达到了100%,“12313”打假举报电话在零售户中得到了较好宣传,基层规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我们周密部署,多管齐下,拓宽市场监管手段,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提升辖区市场卷烟净化率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是有针对性的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并不断完善违法重点户、外地籍人员持证户和无证经营户的档案资料,将其作为重点监管的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既保证了日常监管的效果,又体现了科学管理模式的转变。修订了市场走访工作规定,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提高检查的频次、走访的次数,与公安、工商部门密切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市场管理的疑难问题。我们根据省、市局要求,与有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采取重点打击,集中整治的管理措施,相续开展了“冬季会战”和“闪电11号”两次卷烟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酒店、茶楼、娱乐场所、货运部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规范其经营行为,市场净化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冬季会战”行动期间,我们根据市场特点以春节为节点将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集中打击涉烟违法行为为主,第二阶段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和名烟回收行为为主,并将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闪电11号”行动期间,我们通过查询2011年以来查获的82起万元以上案件和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12户零售户,以及分析走访资料和市场反馈的信息,对此类零售户予以重点关注,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行动。用这种方式查获了2起万元以上案件,涉案卷烟共51条。两次行动共查获涉烟违法案件97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1起,5万元以上案件2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3115条,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起诉。三是开展了“天价烟”专项整治工作。我们迅速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严密的组织领导网络和目标责任体系。在调查摸底阶段,我们明确了日报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对本地市场“天价烟”的现状(牌号、规格)进行宣传走访,重点检查正常供货零售点范围之外是否存在不明码实价和乱渠道进货等不规范行为,并每天上报走访情况。3月份共走访城三以上供货级别零售户515户,发现19个卷烟零售点存在违规出样“天价烟”的现象,对其全部进行了宣传教育。阶段工作结束后,我们着手建立“天价烟”整治长效机制,将工作转入常态化,纳入日常检查的范畴,并纳入员工综合绩效考评,从制度层面严防“天价烟”现象的反弹。四是充分发挥12313投诉举报电话的功能,接听处理投诉,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了市场调查,并作了相应的调查处理和解答,达到了举报人和咨询人的满意。
(三)卷烟打假有力推进。一是夯实责任。召开了靖江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对卷烟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年内破获一起符合国标的网络案件”这一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我们出台了《关于加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实施方案》,将指标完成情况与部门负责人、稽查中队负责人和稽查员的年度绩效挂钩。要求专卖科(稽查大队)年内确保破获一起符合国标的网络案件,各管理所(稽查中队)每组确保监管一起案值在5万元以上、具备网络案件特征的大要案。我们把打假破网作为辖区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在进一步巩固“有假烟必有网络,有网络必有大要案”的打假破网工作理念基础上,一方面加强协作,主动出击,密切联系公安部门,定期同公安部门协调联系,建立专卖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市场管理合力。另一方面在发展线人及拓宽案件信息渠道上下足功夫,对有价值的线索安排专人蹲点守候,全面形成“以网治网”的打假新格局,达到以案追案的最终目的。6月11日,我局在告诉交警的配合下,在靖江市江阴大桥收费站对一辆车牌浙FC8972枣庄开往海宁的大客车上查获违法运输的卷烟共四个品种1040条,标值14.0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之中。二是明确重点。根据市局部署开展了“封喉行动1”路查打击行动,加强对辖区重要路段的检查,强化专卖品运输环节的监管,消灭监管工作空白点。行动期间对全市物流配送场所进行了登记造册,为从中取得网络案件新突破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开展打假宣传活动。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通过设立咨询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12313”打假举报电话,讲解真假卷烟鉴别知识,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地宣传效果。
(四)基层建设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将基层建设和基层创优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中心位置。我们根据市局“年内将达标转化为创优”的要求,对照省局《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建设长效机制考评办法(试行)》和《创建烟草稽查示范中队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创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制作工作进度表,每周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并将周、月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考核。目前专卖管理两级部门在统一指导下齐头并进,总体进展良好。我们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泰州市烟草专卖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靖江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明确案审部门的职能和人员分工,加强对案件审理各环节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规范了专卖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人员统一挂牌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按照“提升素质、精塑形象、增强活力、加快转型”的基本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严格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专卖管理队伍。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先后通过公布方案、组织动员、个人报名、民主推荐、演讲答辩和党组研究等程序,选拔出5名稽查副中队长充实到基层一线。我们根据当前工作要求修订了《专卖人员综合绩效考评办法》,每月组织人员深入市场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对照量化指标进行严格考核,使月度考核和年终评先进档做到了科学客观、有据可依、有案可查,有效提高了专卖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坚持《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每月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针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各类应知应会知识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考”和“每季一讲”活动,经常组织学习培训和测试,专卖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我们从抓管理规范入手,组织了专题调研会,对专卖内管、许可证办理、案件审理的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每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二、存在问题
我局上半年专卖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打假破网工作案源不够丰富;二是市场净化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无证经营的取缔清理,乱渠道进货卷烟禁而不绝,违法经营卷烟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专卖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创优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12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重破网强监管,提升打假破网水平。
一是发挥长效机制,加强联合打假。继续发挥与公、检、法、工商等部门的长效制度。全面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烟草部门牵头,有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格局。突出大案要案和网络案件的查处,提高案件查处质量。以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非法经营卷烟网络为主要工作目标,以烟找人、以人找网,向市场要案件、向高速要案件,切实提高查处大案要案和网络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经营案件的意识,深挖根源,把握时机,从源头上遏制生运输、销售假、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突出整治重点,丰富市场监管方式。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基础上,密织“防控网”,延伸整治深度,扩展推进广度。针对城乡宾馆酒店、夜间娱乐场所、货物配送托运站、礼品回收点、农村偏远地区、市县交界地和交通重点线路要道等违法违规活动频发、高发、易发等重点区域,分类检查监管,采取集中整治和错时执法相结合、专项整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避免违法分子利用时间差和执法人员“打游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卷烟和无证经营行为,持续保持对卷烟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天价烟”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不回流、不反弹。
(二)严规范细监管,推进专卖内管工作。
一是抓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和省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内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任务,规范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完善内部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抓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充分利用内管工作信息化平台,重点解决业务流程的效率、分析等问题,把每一步工作都落到实处,将《工作规范》渗透到两烟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对信息系统产生的预警,要全部启动调查程序。对于涉嫌违规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到位。在卷烟销售监管中,继续把卷烟销售大户、许可证后续监管、物流配送监管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严肃查处内部人员的不规范问题。
三是抓考核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开展内管工作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月度考核。制定专职内管人员考核办法,将内管员监管不作为、预警处理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纳入专卖内管人员月度考核,狠抓落实跟踪整改,对内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研究分析,逐步落实整改,细化责任到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现。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考核兑现,实现内管考核的严肃性,提高监管效能。
(三)抓培训提素质,加强专卖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培训,在提升技能鉴定通过率上下功夫。把强化培训作为专卖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制定并认真落实培训计划,坚持每周学习制度,针对不同岗位因材施教,将日常学习培训与各类比武练兵有机结合,打造学习型专卖管理队伍,组织稽查员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烟鉴别、案件办理、市场监管等多种业务技能,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测试,有效提升专卖队伍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专卖管理员岗位技能鉴定工作,确保专卖人员年内全部实现持证上岗,中、高级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省局要求。
二是严肃纪律,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出实招。健全完善专卖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内部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作风培养,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全体专卖人员认真贯彻国家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规范》和“六条禁令”,落实文明执法,规范办案,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深入开展 “文明执法在岗位”、“两个至上”在岗位主题教育及零售户对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活动,查找和解决专卖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诚信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专卖执法监督检查,全面监督专卖稽查人员的执法工作。
(四)重合理严核查,提升证件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严把现场勘察关和层层审批关,依法许可,规范办理。加大许可证的后续监管力度,督促零售户及时办理许可证相关手续,与法律专家探讨,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买卖、出租、出借等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在上半年许可证信息核查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对新办证和开通证进行实地抽查和“回头看”,内管室和稽查中队定期抽查许可证信息的真实性,对不作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现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动态信息的实时掌握和有效监管,提高行政许可的规范水平和工作效能。
(五)强管理稳推进,深入开展基层创优活动。
按照省局的创建标准和要求,在重基础、重特色、重实效、重提升和常态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基层创优工作。仔细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回头看”活动,并通过交流学习,查找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尽快加强整改落实,对创建指标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延伸,确保工作实施无遗漏,努力在创建工作中出成果、出亮点,确保优秀县级局年内创优、示范中队建设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痕迹化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将创建工作的程序、步骤等形成完整资料留存,实现工作规范化、痕迹化管理,着力建立创建工作的制度、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促进专卖基层建设和基础管理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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