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表态发言(共9篇)
第1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发言材料
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发言材料
扶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康剑飞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城乡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宝鸡市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的精神和要求,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经过不懈努力,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步伐进一步加快,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会议通知要求,现将我站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尽心履职,不断开创农产品监管检测工作的新局面 去年,我们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推进了我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确保了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一)加强产地管理,控制源头污染。 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头到餐桌,生产基地作为源头事关全局。因此,我们按照《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生产过程记录,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农业“三品”生产基地规模正不 1
断扩大。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保护和管理。去年10月及亚运期间,我们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监督,特别是对已认定产地,深入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检查投入品使用情况和生产过程记录,突出对农(兽)药品种、用法、用量和安全使用间隔期、休眠期的把握。通过省市检测中心定期的无公害农产品抽样检测、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我站的月检等各项工作,对全县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控。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全面普查,摸清现状。我们对县内9个农贸批发市场、县城6大超市、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掌握了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将其全部造册登记纳入管理,逐步建立农产品安全网络。二是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和县内老实人、新合作、兆兴等6家超市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并派执法人员协同超市搞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行业自律教育,进一步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逐步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我们重点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相关制度。一是市场监管制度。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2坚持从源头抓起,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都以制度的形式,进行了规范。二是农产品抽检制度。对基地产品实行例行抽样送检,不定期对重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三是举报制度。我们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917-5215915,方便群众监督,扩大监管范围。
二、加强“三品”认证管理工作 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的“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对已取得三品”认证的5户企业7种产品加强日常检查,积极配合企业搞好认证产品的复检工作,严查伪造盗用认证产品的标志的不法行为,维护企业的利益。同时,积极引导和帮助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流通组织申报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去年,我们联系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县城关镇南台村金珠圣女果蔬菜专业合作社的4个产品进行了无公害认定,超额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实施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 根据《宝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意见》和《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方案》精神,凡进入我县市场的农产品均需出具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单。一是要以市场准入、产地准出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加快农产品流通环节和销售网点质量检
3测网络建设,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控,基本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销售,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二是我们大力推行农产品索证索票、入市登记和分类查验检验制度,以及产地准出、市场自检、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不合格产品退市、包装管理、质量安全承诺、信用等级评定等多项制度。三是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食品)认证或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出具认证单位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后,可作为进入我县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证明。实行入市抽检制度,未取得相关认证证书,但出具有产地证明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进入我县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实行入市抽检。四是要求县内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农产品上市,应在自检或委托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经当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机构开具产品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
扶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第2篇: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防控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的供应链管理
所谓现代农产品供应链,是以超市为龙头,由连锁超市、农产品供应商、供应商的直属农场和协作生产农户为主要参与者的农产品供应链。
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链条长,由超市经营农产品,进而实现基地建设,不仅有助于节约交易成本,而且在目前有关部门对农业环境污染立法不完善和执行难的制度空间下,可以把源于消费者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需要转化为利益动力,传递到整个供应链体系中,利用“优质优价”的机制,实现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者的激励。同时还可以排除价格信号“失真变形”等问题,探索一条借助超市等企业运用“看得见的手”的制度因素,来治理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的路子,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防治模式,从根本上实现我国农业环境健康、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发展现代农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方面,今后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重视超市作为现代农产品供应链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和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积极作用,努力倡导超市零售业态的发展,特别是大型连锁超市的大力发展。
2.鼓励超市等供应链关键节点组织按照“一体化”经营模式进行联结,发展“超市农业”,建立比较稳定的有数量品质标准的产品供求关系;鼓励在农户与公司之间采用合同生产等契约模式,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超市供应商能够获得安全优质农产品,在帮助合同农户获得稳定高收入的同时,又保护了农业生产环境。
3.鼓励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广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组织模式,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产品供应链的联结,逐渐改变农户小规模、分散化的局面,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效率,促进各种保证农产品质量和产地环境安全的现代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集成使用,缓解和防治农业污染。
六、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当前,农业污染防治实践普遍显示,许多好的技术模式被束之高阁,无法实施。因此,防控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不应仅考虑技术层面的问题,还应考虑政策层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建立经济激励机制;二是实施政策调控措施;三是构建高效管理制度;四是建立政府、市场、社会联动机制;五是制定法规保障体系。
第3篇: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奥运会的到来。该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制度,在各乡镇(街道)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员,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加工、经销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具体承担四大职责:一是对本管辖区域内的农资、种子、兽药等经销户进行日常的进货或进场等相关的票证检查,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方可销售;二是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禁止其在管辖的区域内销售,并把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对本区域内销售的相关产品定期和不定期地配合区执法大队人员进行抽检;四是监督经销户进行进货和销售记录,建立购销登记台帐等,以便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同时,区农业局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员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必备的相关工作技能。目前,首批1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已正式上岗。
第4篇:农产品质量安全
章力建: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展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章力建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用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成功解决了世界近21%人口的吃饭问题,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促进全球反贫困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国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呈现不断向好的趋势。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
(一)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这是国情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农产品供求进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社会公众期待越来越强。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个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
(三)与农业产业发展关联度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关键。因此,必须全力以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二、科学分析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法律法规、执法监管、检验监测、标准化生产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一些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总体达到96%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农业农村发展所处的阶段相关,与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时期,在一定程度上讲,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解决数量安全问题更复杂、更艰巨。
从思想认识看,一方面,部分生产经营者行业自律意识不强,受经济利益驱动,掺杂使假、违规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不高,对于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等科学知识,缺乏常识和判断,有时一则不实信息,很容易引起过度反应。还有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认识到质量安全对全局的深刻影响,“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比较普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存在。
从产业现状看,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之所以难,难就难在与世界上任何国家比,我们面对的经营主体面广量大、小而分散,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目前全国共有
2.4亿农户,户均承包耕地7.5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7.9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2900万左右,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2%。不改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的状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从工作基础看,长期以来,农业的产业体系、技术体系和保障体系基本上是围绕增产而建立的,质量安全工作相对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不加强,就难以改变目前被动的局面。
三、进一步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十二五”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主要目标,把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质量安全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让人们消费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主要任务是:消除隐患保安全,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控制源头上水平,从生产入手,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条件保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制度建机制,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关键是健全五大体系: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立起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大幅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满足市场对安全品牌农产品的强劲需求。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部省地县、特别是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农业综合执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
(二)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1.抓专项整治。针对当前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一是更加突出源头监管。投入品是质量安全的源头。要从投入品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入手。
二是更加突出基地监管。重点是主产区、优势产区以及大中城市郊区生产基地监管,严格落实好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测等管理措施。
三是更加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就是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起来,把好出口、守住入口。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检验检测,科学评估危害,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出防范措施,指导生产、引导消费。
2.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当前在于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长远在于提升农业产业素质。
一是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紧紧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定符合各地生产实际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突出实用性,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真正看得懂、用得了、效果好。
二是大规模开展产品标准化园区建设。以标准化园区创建为基础,由点及面,不断扩大生产面积和总量规模。
三是规范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行为。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普及质量安全科学知识,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大力推进品牌农产品发展。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实现农业标准化与市场效益直接挂钩,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激励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抓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能力建设是基础。
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为深化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在提升、补充和完善。提升主要是部省两级质检中心的风险评估监测能力和预警水平;补充主要是将地市级检测机构纳入规划;完善主要是县一级基本上做到全覆盖。三是全面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在充实强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和条件的基础上,抓紧向地县两级延伸,努力实现“省级完善、地市健全、县级建立”的目标。
4.抓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快捷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一是要快速反应。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通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依法科学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核实、检验检测、发布结果。三是要强化协调配合。产地与销地之间要加强情况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区域联动、上下互动。
中国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农业的发展也需要中国的参与。中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联系日益紧密,已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农业对外开放格局。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断吸收和引进世界各国农业先进经验、技术、人才和资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人才培训,积极参与农业领域国际事务,积极推动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
第5篇: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
1、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薄弱。
监督管理不力,缺乏严格的生产技术标准、检验检测制度和监督机制,致使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
2、3、4、农产品生产还不能完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产地环境受到污染 社会诚信的缺失
一些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生产和经营,只图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难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如农产品中掺杂使假,甚至掺进有害物质,影响农产品品质和人身健康。
5、一些地区存在地区保护主义,对市场监管不力。
流通环节基础设施薄弱,市场交易和运行方式原始,检测检验手段落后,在食品加工行业中,卫生条件差,不按照标准执行,随意增加添加剂等人为因素盛行。
6、1、确定我国未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改革方向 ☆☆☆☆ 卫生安全状况不理想。
(1)改革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2)转变农业科研重点
(3)建立高效的食物安全预警系统(4)推广农产品产地标签制度
2、加快我国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1)提高农业标准化意识,培养全新的的理念
(2)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和修改农业标准(3)完善农业标准化机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
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乡镇机构是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前沿的一支队伍。乡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关系到农业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建设的步伐。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目前乡镇机构的设置已很难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制度建设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因素,乡镇职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一些矛盾凸显而出。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削弱,事权、责权却无限增大,人权、财权不但弱化。通俗的说,“有油水”的事上边都收回去了,但收回去的只有人权、财权,事权、责权仍在乡镇,有了成绩是上边业务单位的,除了问题永远是乡镇的不是。
当前乡镇机构改革的趋势 ☆☆☆☆
政府职能已逐渐由“抓事务、抓税收”向“抓产业、抓服务”上转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机制,按照“精简、便民、技能”的原则,着力构建为民服务的新机构。对行政机构实行“三定”方案
一是定职能,确定行政机构的职能就是“十六字”方针: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社会稳定。
二是定机构,将行政机构划为四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是定人员,根据各个办公室的工作性质、业务量的大小,配备相应合理的人员职数。
打造服务型政府 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工作☆☆☆☆☆
一、依据产业特色,合理设置机构
二、强化技能培训,力促干部转型。☆☆☆ 育才选才厉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既是适应乡镇职能转变和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乡镇改革的重要前提。面对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干部素质和能力不适应的问题,我们制定出台了有关培养技能服务乡镇干部,建设技能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实施办法,把干部培训作为乡镇职能转变工作的重中之重。
1、整合培训资源,筹措培训资金,有计划分层次的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农村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
2、编写实用技术手册。组织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了《乡镇干部实用技术手册》,乡镇干部人手一册。
3、组织开展了以农牧、林果、水利、财税、司法、劳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七个比赛项目为重点的乡镇干部服务技能“大比武”活动。☆☆☆
4、5、三、坚持上下联动,优化干部资源。乡镇职能转变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和关系的调整,必须统筹考虑。
四、创新工作模式,完善服务机制。积极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推行“集中式办公,窗口式服务”,工作模式由“分散服务”向“集中服务”转变。
1、2、3、4、建立区域服务网络。“一窗受理,部门联动”。设立村级“为民服务站” 实施每周3+X工作制度。区直部门服务范围延伸。建立以考促学制度。考核 实行干部服务技能特长公开制。
5、6、配套出台相应制度 完善考核机制
五、转移工作重心,促进经济发展 ☆☆☆☆
1、在产业建设上下功夫。突出区域特色,为农民群众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企业+基地+农行”的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使全区农业支柱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贯彻执行 评分标准:要点齐全
格式要求
行文结构
评分公式:结构分+要点分-其他扣分
常见公文形式
一、归纳概括题型
(一)会议纪要 ☆☆☆☆
重点 一般分为三个部分 :标题、正文、落款。
1、标题。标题一般为《会议纪要》,或者前面加上机构名称或者时间。如《培训部19日会议纪要》;
2、正文。正文(空两格)包括:
(1)具体情况介绍。包括召开会议的时间,主持者或者地点等。(2)会议认为。包括会议上提出的一些问题、现状等
(3)会议强调。将会议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强调。(2)(3)合并在一起(4)会议要求,会议决定,会议的具体精神,也就是召开会议的目的,以及会议的决策(有事有,有时没有)。按照“一要”“二要”的逻辑顺序写出来。☆☆☆
(5)落款。包括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及日期
汇报纲要
1、汇报纲要一般分为三个部分:标题、正文、落款。
2、正文。大体上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前言,二是主体。前言主要介绍汇报的目的、原因或者概括工作的总体情况,得到有关结论等;主题部分介绍具体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工作经验、下一步打算等。正文的格式没有统一的要求,3、落款。汇报单位的名称可放在标题下面,也可以放在文末,与成文时间并行。
情况反映☆☆☆☆
重点:概括现状、提出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情况没有严格的格式,有的时候可以直接写。有的时候分为标题、正文、落款三个部分
1、标题。标题一般为《情况反映》、《关于 的情况反映》、《某某部门关于什么情况的情况反映》
2、正文。称呼,具体看向那个部门反映情况;基本按照概括现状、提出问题、影响(消极、积极),原因究其原因、提出对策
3、落款
整改通知
重点 一般分为三个部分:标题、正文、落款。
1、2、标题。标题一般为《整改通知书》
正文。正文包括(1)称呼,也就是整改通知下发的单位;(2)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原因;(3)下发整改通知书的依据、条例、规定;(4)明确的整改要求;(5)惩罚规定(类似与行政命令
3、落款。落款为发文单位的名称,以及发文时间。
第6篇:安全表态发言
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校现有30个教学班,7个学前班,共有2700余名学生,104名教师。长期以来,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宗旨,始终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学校建立了人人想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全员参与机制,在全校实行安全首遇负责制和安全护导制度。因此,学校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0年1月,我校被中共汉阴县委、汉阴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平安校园”。然而,我们的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2010年以来,北教学楼系D级危楼,在今年暑假拆除,现正在筹建当中,由于教室有限,四、五两个年级近800名学生借用实验小学教室上课。这给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我们要始终把确保师生安全视为学校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把确保师生安全视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工作来做。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中,我校将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要求,把我校的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安全工作,关乎师生生命安全、学校稳定和社会和谐,关系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校安全工作总体上虽然 1
保持平稳。但是学校分两个校区,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我们必须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健全组织,落实细化安全责任
学校在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全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责任制、督察制、奖惩制的四制协同。完善学校总护导、年级分护导、班主任辅导员协同监护的分层分级覆盖式管理机制,修订《学校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务使全体教职工切实做到三个把握:人人把握安全管理要求,人人把握安全管理路径,人人把握安全管理策略,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全体教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效能直接与考评考绩评优晋级挂钩。组建学校安保队,下设五个小组,建立安保队伍管理督查机制,完善学校24小时保安巡查制度,健全学校教职工校园安全管理巡查行动组织,确保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
三、扎实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学校将进一步贯彻“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合一,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预防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防范。进一步强化细化学校一日安全管理,做到日常教学时空安全管理落实到教工,巡查管理落实到年级,普查管理落实到学校。综合治理
小组、安保队、教工特巡队组合检查,学校正常双周一次的安全综治工作例会,确保学校教育时空安全管理的闭合性,安保信息管理的畅通性,安保应急处置的高效性,为全体师生学习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四、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品质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危机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安全规范意识、和安全学习意识,在全体教职工中确立“为孩子生命站岗”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强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技能学习培训,正常开展案例教育、主题训练;二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有计划做好法制、交通、食品、居家、运动、社交等诸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系统开展安全预演,定期在学生中开展安全隐患调查,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通过广泛的教育,全面提高学生对周边人员、设施、环境的安全预警意识,个人自护自救的能力;三是加强学校物防技防心防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主动邀请专业人士来校检查指导,支持教职人员进修学习,充分发挥物防技防心防的实际效能。努力使每一师生都真正成为具有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安全能力的人。
五、密切合作,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层级
学校师生的安全,总是建基于社会安全之上,也必然依懒于整个社区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全面建立。因此,作为社区的一个基本成员单位,我们学校将切实优化以下三方面的合作,全面提升
学校的安全管理层级:首先是加强学校与公安、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一直以来,我校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公安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在合作的主动性、合作的协调性、合作的有效性上更下功夫,学校将专人定时及时反映情况,经常听取建议,主动争取支持,扎实改进工作,力求实现双方的无缝对接;其次是切实加强与街道居委会的密切合作,全面纳入社区安全管理的范畴,主动配合社区安全工作,自觉发挥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的宣传作用,共同建设社区公共安全联动机制;再次是加强与学生家庭的密切合作,致力实现家校教育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学校将建立“儿童安全社区委员会”,邀请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学校儿童安全保护工作,努力建构起社会化的群防共管机制,为全体师生构筑一道无形无忧的绿色长城,让学校真正成为师生舒心、家长安心、社会放心的文化教育幸福园地。
汉阴县城关一小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7篇:安全表态发言
在“三项战役”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三项战役”大会,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整治作为其中一项,充分证明了各级党政对我们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教育系统线长、面广、点多、人员集中,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较多。尤其今年要召开党的十八大,现在正召开全国 “两会”,在这特殊时期,进一步全面抓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围绕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秩序等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保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和局机关安全工作督查制度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蹲点包校制度,健全督查网络。三是进一步完善局、校和机关股室“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二、抓教育,增强自保意识
一是以三月份的安全教育月为契机,普遍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各种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二是利用主题班会、安全讲座、应急演练等形式,不断提高广 1
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通过告家长书,开展“家校联系”活动等,上好家长安全课,形成安全工作合力。四是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切实抓好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抓管理,强化安全防范
一是建立校级领导日值班巡查登记台帐制度,落实安
全工作日清日结制。二是在学校配备52名专职保安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工作,严格来人、来客登记制度。三是完善学校常规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传染病预防管理、学生健康体检、防汛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突出抓好食堂、寝室、教室、楼梯、楼道、扶手、阳台、实验室、校门口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值班巡查,坚持米、面、油、盐等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等规程管理常态化检查,促进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强化隐患排查。坚持学校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排查学校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专项检查前一周已经开始。五是严格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校外集体实践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并到区教育局审批。六是积极落实施工建设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建设不发生安全事故。七是结合创建和谐校园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加强师德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抓协作,整顿周边秩序
一是与交警部门一道开展校车和客运车辆定期专项整治活动,严禁校车超载、超速,严禁学生乘坐非法车辆(无牌无证无照车辆);二是与卫生部门一道近期开展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排除安全隐患,严禁食堂甩手承包;三是与疾控部门一道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日常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有效遏制传染病的滋生漫延;四是与综治、工商、城管、公安、消防、文化等部门一道,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五、抓信息,保障及时反馈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电话上报,绝不允许漏报、迟报、瞒报,凡漏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同志们,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将在区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细致、扎实地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谢谢大家!
第8篇: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
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对岚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展望的讨论
一、发展现状
农产品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仅关系国计民生,更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内容。近几年来,我县按照省市的统一规划,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分别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三品一标”品牌申报认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近年来,岚皋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特别是从2014年以来,县上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讨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2014年8月,县政府专门发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发改局、药监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农业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日常办公。同时、县政府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了全年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各镇签订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目标责任书》,下发了《岚皋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岚政办发(2014)89号文件,全面落实了农产品质量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责任制。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思路清晰、分工明确,任务具体,把责任落在了实处。
(二)、建全组织体系,理顺工作关系
从2014年开始,县政府确定,在稳定县农业局法制股、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上,编办正式下文,在农业局下设了“岚皋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落实有8名事业编制;投资300余万元,建成了“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镇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农业综合服务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农业生产园区、规模养殖场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县、镇、场三级监管体系基本得到建全。
(三)、从源头抓监管,确保全县安全。
为了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2015年初开始,全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对一”监管》活动,全县共落实100余名农技干部,对全县20个农业生产园区、48个规模养殖场、200余个农资经营门店实行“一对一”的监督管理。对农业生产园区和规模养殖场,要求他们严格得按“三品一标”要求,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实行严格的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对经营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和农资经营门店,县上统一印制了“农资产品购贷台帐”“农资产品销货台帐”,全面推行农资产品购销实名制登记制度,要求全县农资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确,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农业生产投入品方面不安全隐患。对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由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负责,落实了三名驻场检疫人员,严格按《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100%实行检疫检验,对于不合格的肉品严格按规定处理,保证了我县主要上市肉品安全可靠。
从2014年开始,由县农业局牵头,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从春季开始,定期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农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等专项治理活动,统一抽调县镇农业执法人员,对农业生产园区、规模养殖场和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处理,通过一年多的工作,使甲胺磷、“瘦肉精”等一些违禁农兽药在本县基本销声匿迹,各农资经营门店管理走向正规,保证了农业投入品源头的安全。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达标认证。
围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县农业局在全县积极组织农业生产示范园和规模养殖场,大力推行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广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有三溪农业示范园生产的香菇、木耳,东惠农业示范园生的辣椒、番茄、茄子、豇豆、四季豆、西葫芦、黄瓜众达农业生产示范园生产的大白菜、黄瓜、番茄春丰生态生产基地生的山药、秦岚野菜开发公司生产的香椿等六个企业14个品种获得“无公害标”认证生产面积达6000余亩。汉源水产公司生产的花鲢获得有机认证。今年又由县农技中心牵头,还组织了城关的汉鑫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自然农业种植合作社,堰门金盆农民养合作社和升高畜牧养殖公司生产的荼叶、食用茵、生猪、肉牛向省有农业厅申报无公农产品标识,预计年内将通过验收达标。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认识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还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站和流动宣传车、“科技三下乡”、“安全生产月”、“3.15”消费权益保护日、群众会、干部会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农产品经营主体广泛宣传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在2014年秋天还把全县各镇执法人员、农资经营门店负责人和农业园区技术负责人召集到一起,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请县农业执法大队干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在2015年春季,又将全县的农业执法人员统一组织起来,进行以《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主的法律法规培训,同时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印成明白纸,利用会议、群众赶集等机会,发给群众,据统计,从2015年来,共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短信20余万条,向《陕西农业网》《安康农业网》《岚皋农业网》共投稿10余篇。通过这些有效的行动,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更加关注。
近年来,全县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认识还不到位。岚皋是个传统的山区农县,在农业生产方面,大多以自给自足为主,人们长期以来,只注重产量,面勿视质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没引起应有的重视,特别是广大农民,甚至是规模养殖场或农业园区的业主和部部分基层领导,他们是直接的农业生产者和组织者,如何才能生产出安全可靠的农产品,他们从思想上概念还比较模湖,今后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二是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基础建设方面,县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省市要求有独立的编制,至今还没有落实,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也仅有一块牌子,也存在专业人员不足、基本执法设备都没配备,各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连简易的检测设备都没有,农业执法监管工作开展难度大。三是监管专项经费没落实。从其它县市常年专项经费一般都维持在30万元左右,截止目前,我县还没有预算专项工作经费。四是“三品一标”达标的企业还还少,产量占全县农产品总量的比例还很低。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在今后几年内,岚皋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以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体系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奋斗目标应当是:力争经过3至5年努力,建全较为完善的县、镇、村(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检测水平达到省平均水平,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安全品牌占到60%以上,农产品监测抽检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执法监管
一是严格投入品监管。深入实施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投入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禁投入品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二是深化监测检验。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扩大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范围。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健全监管制度机制。以优势区域农产品、“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推动产品认证、产地准出;积极推行“菜篮子”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2、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
一是深入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以蔬菜、茶叶、畜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的建设,鼓励企业、合作社和规模基地为实施载体,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管理。二是积极组织企业按“三品一标”要求进行生产,并积极申请达标认证。同时严格产品认证管理,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3、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强化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能力为中心、以建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为重点,以提升各园区、规模场自检能力主体,逐步实现县、镇、场三级检测网络“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二是加快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在县范围内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才队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部署、资金投入、机构人员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2、强化协调配合。农业部门在依法履行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加强与食安、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农业系统各相关事业单位在技术推广、培训宣传行业自律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功能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依法监管、分类监测、专业服务、综合执法、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县一盘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3、加强技术支撑。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技术人才、专家队伍培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要依托省、市来务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有计划的组织本县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进行学习,不但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高效低毒农业投入品研发和推广力度。
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检测体系、执法监管、追溯体系、应急处置等环节为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5、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应用电视、广播,手机等现代化的公共媒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广泛开展生产引导、消费指导和公众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质量安全法制意识。健全与媒体的快捷、联动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引导和推动作用,为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岚皋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毛宏冰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9篇:农产品质量安全docx
目录
一、组织领导
1、汉川市201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2、市农业局关于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农业字[2011] 6号)
3、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汉川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字[2011] 7号)
4、2 0 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
二、宣传培训
5、汉川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宣传资料
6、培训讲义
一一《蔬菜质量安全控制与标准化生产》
7、《水生蔬菜标准园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技术手册》(单行本)
8、《汉川市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使用手册》(单行本)
9、《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汇编》(单行本)
三、质量监测
10、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
11、汉川市蔬菜农药残毒检测结果表
12、蔬菜农药残留抽样检测结果登记表
13、汉川市畜产品安全监测情况表
14、2 0 11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
15、湖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
16、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报告
17、汉川市中百仓储蔬菜农残自检登记表
四、三品管理
18、《汉川市保护绿色食品标志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19、汉川市2011年保护绿色食品标志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情况
21、汉川市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工作总结
22、汉川市2011年农业“三品一标‟‟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总结
23、走合作化发展之路促无公害产业发展
一一关于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合作化发展之路的思考
24、汉川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自查报告
25、汉川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报告
26、2011年汉川市农业“三品‟‟认证产品目录
27、2011年汉川市农业“三品”证书复印件
五、监督管理
28、《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通告》
29、农资经营服务承诺书 30、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1、农资经营进销台帐
32、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一川农药罚[2011]字第3号
33、田间生产管理记录
34、农产品产地证明等
六、制度建设
3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
36、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37、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38、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管理制度
39、汉川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试行)40、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41、汉川市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办法
七、图片资料
2、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领导检查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 4
3、技术培训与质量监管工作剪影
汉川市201 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自
查
报
告
汉川市人民政府
2011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的指导支持下,我市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基础,以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制度完善和监管体系建设为依托,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确保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了整治工作目标。
一、主要成效
通过一年来扎实有效的工作,市农业、水产、畜牧等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基本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1、整治目标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较高 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达到了“一确保”、“两禁止‟‟、“三达标‟‟的工作目标。“一确保‟‟即确保了在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两禁止"即禁止国家规定的甲胺磷等23种高毒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禁用兽药,孔雀石绿等禁用渔药农产品上使用;禁止国家规定的限用农(兽、渔)药在对应农产品生产中使用,全市没有发现一起禁用农资销售使用的情况。“三达标"即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三类农产品的药残、重金属监测合格率均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2011年市农业局抽检蔬菜18批次,501个样品,超标1个,检测合格率为99.8%。市畜牧局检测猪尿、猪肝、鸡蛋、猪肉、牛肉等样品543份,检测猪瘦肉精617头,送检孝感市猪尿样50头份,没有发现阳性样品,合格率为100%。市水产局自检水产品3次,送检3次,抽检品种8个,检测参数孔雀石绿,检测合格率为100%。
2、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进一步健全了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为龙头,以农业、畜牧、水产、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为主干,以各乡镇场为基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监测、宣传培训、产地市场监管等于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常态化。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起市、乡、村三级一体,企业、基地、市场三环一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制。积极争取市编制办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建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形成了市检验站例行检测为主体,各生产基地、集贸市场、超市自(送)检为基础的检测体系。组织制定了《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汉川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试行)》、《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汉川币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等规范性制度和文件,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好了制度保障。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农资经营承诺,建立无公害基地生产档案和农资经营进销台帐,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和规范运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产出和市场准入,推行准入准出制管理。
3、投入品市场得到净化,禁销禁用投入品得到杜绝 一年来,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组织开展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农(兽)药、渔药和添加剂的整治监管力度,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检查,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销售重点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整治。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00余户次,检查生产基地61处次,执法查处案件12起,结案12起,执法查处率为100%,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经营和使用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开展高毒、高残留农(兽、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的查禁工作,有效地杜绝了“两高"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确保了农业生产投入安全。
4、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扩张,农业“三品”稳步发展 今年,全市新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4处,新增建设面积5.6万亩,其中麻河镇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1.2万亩、杨林沟镇无公害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0.4万亩、刁汉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4.0万亩。通过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
设,示范基地农民预计实现亩平节本增收210元,总节本增效1170万元。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三品‟‟,全市2011年新增农业“三品”5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8个,绿色食品25个,获证单位22个,新增农业“三品,生产基地26.5万亩。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了一年创建,一年验收合格。
二、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任务
今年,我市按照省、孝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部署,市政府组成了由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专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单位配合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格局。今年,市政府专门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部门整合项目,整合资源,在各自职范围内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结合汉川实际制订了《汉川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并严格按要求予以组织实施。6月中旬,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组工作会议,市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后,各地各部门相继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内
容,提出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完善工作方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5—8月份开展集中整治,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找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更进一步地进行整治。9.10月进入全面整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存在,组织了农业执法大队、绿办、农业环保站对新河、仙女山蔬菜基地、批发市场用药情况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场准入、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开展技术培训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多种传播媒体,采取图片、墙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组织上街咨询、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知识。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农业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现场讲解、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杨林沟、新河、城隍、分水、刁汉等全市蔬菜、水产、畜禽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悬挂宣传横幅7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咨询2300多人次,在汉川电台、电视台开展专题宣传2次,出动宣传车16台次,全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宣传无公害、绿色食品有关知识,宣传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的意识,收到较好效果,全市干部
和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增强。在杨林沟镇、汈汊养殖场举办了无公害农产品种养殖生产技术讲座,受训农民72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8200余份。9月,开展农产品质量月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4块,悬挂横幅3条,发放宣传资料3600份。
(三)积极引导扶持,全面推行标准化生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基地抓起,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坚持以无公害绿色生产贯穿于基地建设的始终,全面推行无公害绿色生产,力争做到基地发展无公害化。在基地建设中整治行动中我们重点把握三个环节。
一是全面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我们把频振式杀虫灯应用、生物农药施用、配方施肥等无公害生产技术作为基地建设的核心内容,全市安装频振式杀虫灯500余盏,配方施肥面积62.1万亩,农业基地建设基本实现了无公害化。
二是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将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融入农业标准化体系,通过建立标准生产示范基地,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标准化生产发展。在杨林沟、庙头镇、马鞍乡建立了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面积3.3万亩。在汈汊汉湖、麻河镇和刘家隔镇建立了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面积4.6万亩。结合全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了莲藕、毛豆、红菜苔、花椰菜、苦瓜、丝瓜等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编印了《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管理手册》1000本,在示范区内推行“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测土配方
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收获包装”的“六统一”的服务模式,在杨林沟、庙头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试行生产记录,庙头、马鞍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区6个蔬菜品种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组织华严水产养殖场、西江刘家湖渔场、南河汪台渔场申报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提高建设标准,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三是组建无公害服务体系。围绕板块农业基地建设,建立专业化技术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无公害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以市乡两级技术人员为主体的无公害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搞好无公害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以市植保站为指导,以农民自我参与、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为目标,在新河、刁东等地组建了无公害农业病虫防治机防队,培训机手300余人,配套机动喷雾器200余台,开展农业病虫防治社会化服务。
四是完善无公害基地管理制度。在杨林沟白鱼村、新河镇泗牌村、邓湾村、仙女山华一村、华二村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制定并落实《汉川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试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等,在科技示范户、党员干部中率先试行生产档案记录,逐步规范生产基地的管理。
(四)强化基地建设,开展原料基地创建活动
全市在麻河镇、刁汉湖、刘家隔镇建设绿色食品原料(莲藕)
标准化生产基地4.6万亩,重点建设麻河镇张湾村1000亩核心示范区。基地涉及农户632 1户,辐射周边5个乡镇场,带动农户1万余户。2011年基地实现绿色食品莲藕总产量7.5万吨,完成加工量0.8万吨。通过基地创建,基地内农民实现亩平增产90公斤,亩平节本增收160元,总增收700多万元。基地创建累计投入资金260万元,用于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可追溯体系建设,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与发展等。2011年11月7—8日,经农业部专家组考核验收,综合评分94.5分,达到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各项创建要求,验收合格。
(五)强化服务手段,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必由之路。我们组织制定了无公害蔬菜、水稻、油菜等生产技术规程及相关质量标准,在新河、刘隔、韩集、马鞍、麻河等地推广应用,较好地促进了标准化生产,保障了无公害生产发展。同时,通过推广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目前全市已建立标准化种养基地20多个,各级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达到80多万亩。
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三品一标‟‟。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产地认定和农业“三品‟‟认证,2011年全市新增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26.5万亩,新增农业“三品‟‟52个,新增祥飞米业、吉盛坊食品、缘丰米业绿色食品品牌3个。目前
已组织华严农场马铃薯、甜玉米、新河碣川薯业甜玉米、苦瓜、丝瓜等5个产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
三是积极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麻河、新河、仙女山等蔬菜基地购臵配备了3台农药残留检测仪,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工作。组织中百超市开展蔬菜农残自检工作,做到每日一检,每批一检,对农残超标的蔬菜当场下柜。
四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其一是抓好源头监管。主要包括动植物疫病防控、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三个层面。在动植物疫病防控方面,加快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建设,提高动植物疫病控制能力。在产地环境监管方面,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背景值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大产地环境的整治和净化工作。对严重污染已经不适宜生产农产品的产地,划定为禁止生产区域。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农资信誉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其二是抓好生产过程监管。全市探索建立一支由乡镇质检员、村协管员和基地质管员组成的“三员”队伍,重点加强基地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制度,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开展例行检测和专项监督抽查,并公开发布监测结果,以指
导生产、引导消费。其三是抓好市场监管。按照先仃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试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是选择重点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批发市场、超市,引导他们进行自检,做到产地准出;帮助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建立监测报告制度,做到产品准入;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产品包装上市,做到产品可追溯。
(六)严格执法检查,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建立农药、肥料等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督管理。我们组织了全市农资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全市130余名农资经销商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的通告》(农业部第632号公告)。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8名农药使用安全监督员,强化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监管。我们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通告》,在各农资经销点、各乡镇村组张贴宣传,组织开展了查禁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分别于3.5月、9月11月,市农业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春、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禁限用农药销售使用情况,采取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新河、仙女山、庙头、杨林沟等地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农资经营点的统一监管,设
立无公害农资经营门店,签订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承诺书,完善农资经营进销台帐,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基地用药安全。
(七)强化重点整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我们重点抓好“三查‟'.查生产基地,查农贸市场,查认证产品。深入到新河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马鞍荸荠基地、刘隔无公害水稻基地、刁汉水产基地、温氏肉鸡养殖基地、中百仓储汉川店、北街蔬菜批发市场等18家基地和企业,重点检查种殖场(户)和企业生产及销售相关记录,超市、农贸市场进销台账经营记录及“三品"规范用标行为,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并要求出示有效检疫证明和商品质量证明。对检查中发现无相关记录记载、销售禁用和过期农(兽、渔)药及无有效检疫证明的现象予以现场整改,提出整改意见10次,督促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一年来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农业三品发展较快,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质量检测和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以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能,但由于现有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势必影响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部分环节存在盲区,在部分地方还存在着死角。由于农业生产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在生产基地
中生产档案的全面建立和追溯制度的全面推行都有一定的难度。马路市场和产地临时市场的普遍存在,检测人员缺乏,检测设备不齐,蔬菜农残检测覆盖面不广,水产品、畜禽产品的药残检测率不高,检测监管工作尚无法全面到位。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有一定难度。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后,对质量检测超标农产品、滥用生产投入品的行为处罚难以落实,都将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推广服务和检验检测体系,努力把农产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汉川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按照“政府推动,抓大促小,控制源头,综合监管"的工作方针,以蔬菜和农业“三品”为重点,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坚持科学管理,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用药指导,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努力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任务目标
(一)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目标
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配送中心、生鲜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二)质量安全事件控制目标
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农业“三品”质量合格稳定。
(三)质量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1、质量控制。在农产品生产重点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标准化生产,初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杜绝国家规定的23种禁用高毒农药在种植业产品上使用;禁止国家规定的限用农药在对应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上使用。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监测合格率在96%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6~/0、98%以上。
2、整治目标。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销售网点8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区农业“三品”规范用标达100%,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立达90%以上;城区所在的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和仓储单位销售的新鲜蔬菜实行市场准入,初步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市场准入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宣传培训活动。对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业“三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法规及相关检测、安全知识培训,14
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编印质量安全小册子、安全生产明白纸,通过专家解读、广播电视、宣传条幅、标牌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直接面对乡镇村组干部、种植大户、经纪人、运销户和批发农贸管理人员,加强禁限用农药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等知识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帮助种植大户、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三品”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完善生产档案,确保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安全。
(二)强化源头治理
落实《湖北省植保条例》,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强化源头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农药行为,督促农药经营户建立农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三品”基地安全用药检查执法,重点打击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的销售和使用情况,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品”企业农药投入品生产记录档案,从源头杜绝高毒农药的销售使用。
(三)规范安全用药
一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的技术,科学合理采用化学防治。二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印发安全用药小册子、明白纸,指导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用药安全间隔期的规定,落实生产投入品档案管理。三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推广低毒农药,减少农药用量,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
(四)实施标准化生产
在蔬菜重点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在标准化示范区全面推行“六统一”(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收获包装)的技术服务模式,落实“五个一”(一块标牌、一张标识图、一本生产档案、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总结验收材料)的工作要求。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规范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合作组织在技术服务、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优势和作用,推进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共同发展。
(五)强化“三品”管理
突出重点抓好农业“三品一标"的认定认证,今年新认证“三品一标”5个以上,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和绿色食品续展。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三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以企业现场检查和市场抽查为主要手段,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标行为。加强“三品”企业内检员的培训和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提高我市“三品一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六)加强药残检测
以蔬菜基地、农业“三品,和农产品集贸(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实地检测、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检,扩大监测范围,增加
监测频率,认真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口。
四、总体安排
(一)4月20日前
制定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二)4月中旬一l 0月底
1、开展法规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利用广播、电视以及举办讲座、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建立严格的基地准出、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
对我市生产的农产品经检测合格使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内农产品经营市场,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规定,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无论本地和外来的农产品先责令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仍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销毁。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在有效期内可凭证件书复印件直接进入我市农产品经营市场。
3、开发农业“三品一标”,发挥示范功能
首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标准,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对没有标准的又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快修编标准,继而成为地方标准。做到农产品有标可依,产品质量有标可
(2)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一是查处生产环节中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不按要求生产的违法行为;二是查处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超市及仓储单位的违法行为。
(三)11月一12月
进行总结。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和作法,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要通过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局成立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局长吴振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段千稳同志、总农艺师刘菊香同志、工会主任刘柏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环保站、土肥站、绿办、农技推广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黄齐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组成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重要突出的位臵,逐级逐部门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职能,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循。其次,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力度,按照产地环
境无害化、生产加工规模化、产品流通标识化、质量管理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的要求,加大我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力度,提高其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其市场主体作用。开发各类农业资源,在质量可控制,产品可追溯前提下,对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作好认定认证工作,提高农业“三品一标”的覆盖率,增强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与抽检力度
(1)源头监测。加大对蔬菜基地、大型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农产品生产期间的产品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实施产地准出。
(2)市场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区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中无论本地或外来的农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对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处理。全年抽样检测产品数不低于150个样品。
5、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1)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一是严格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二是对国家明令禁用的药物和限制使用的药物(包括添加剂等)的生产、经营、使用等记录不定期检查,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环节、具体人员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措施,事后有效果。
(二)规范管理,责任追究
农产品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环节多,链条长,环境开放,可控性差,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我们要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局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对因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此方案制定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
(三)加强宣传,强化自律
组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在农业投入品管理、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弓l导,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氛围,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影响力,更好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和监测的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单位,按照程序上报,适时适法予以公布,以此促进生产者自律,保护消费安全。同时对通过认证认可的以及通过多次抽检检测没有出现不合格的优质农产品向社会公布推荐,倡导全社会健康消费的理念。
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追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为规范检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抽检的组织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负责,各乡镇场生产基地、集贸市场、超市质量速检站配合,负责辖区内蔬菜、畜牧、水产生产基地、市场的抽检,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抽检范围和技术要求
重点对无公害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和部份超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抽样按《NY/T762.2004》规定执行,其中生产基地和市场抽样数量各占50%,抽样时随机抽取样品,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并能反映当地该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
三、抽检品种、项目及数量
(一)抽检农产品种类
1、蔬菜类:白菜类、甘蓝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豆类、水生蔬菜类7个大类蔬菜,每个类别各占七分之一,每次检测品
种不得少于7个,根据蔬菜上市季节进行安排,其中小白菜(或大白菜)、番茄、青椒、黄瓜、豇豆、莲藕等蔬菜品种在全年监测中保持稳定,食用菌等其他蔬菜类进行不定期抽检。
2、畜禽产品类:生猪、鸡、鸭等。
3、水产品类:以草鱼、青鱼、鲢鱼、鳙鱼四大家鱼为主进行定期抽检,其他鱼类进行不定期抽检。
(二)检测项目及快速检测方法
1、蔬菜类:主要检测农药残留,以定性(快速)检测为主,采用酶抑制法快速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用抑制率的计算方法进行判定。
2、畜禽产品类:主要检测瘦肉精、磺胺类残留,瘦肉精用胶体金快速检测方法,磺胺类采用多残留(sAs)快速检测试剂盒(ELISA方法)。
3、水产品类: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代谢物残留,使用相应的检测试剂盒进行快速(定性)检测。
(三)抽检样品数量
每次抽检样品数不少于30个,生产基地、市场各选2—3个点抽样,每月抽检一次,于上旬进行。因季节原因生产基地样品数量少量不足时,可在市场补足,所有监测的品种尽可能保持连续性,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四、检测与处理
1、及时检测。抽样后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
被抽检单位,对检测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被抽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认定单位进行复检。
五、抽检结果的报送
每月抽检工作结束后,抽检单位及时将抽检结果按产品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其它事项
1、抽样人员应秉公守法,廉洁公正,严禁弄虚作假,要确保抽样的科学性。对抽取的样品应据实付款。
2、抽样应严格预定方案进行,抽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如发现抽样人员有不良行为时,抽样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查,视情况进行处理,并按有关程序予以纠正。
3、检测人员应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对检测数据不得随意编造、更改。
4、各单位参与检测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对检测结果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和单位透露检测结果,发布检测信息。
附表1: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统计表 表2:蔬菜、水果中违禁农药残留监测结果统计表
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特制度汉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责任目标
按照“环节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原则,落实“部门监管、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认真履行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完成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任务,完成农业“三品”品牌认证计划;
2、组织农业生产基地和“三品‟‟认证的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完善的质量安全档案;
3、按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4、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按时完成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农业用药安全;
5、在农业部、省农业厅和有关部门的抽检中不得检出禁用农药:
6、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农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7、确保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无重大质量问题,确保本辖区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责任范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农业局全面负责,农业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股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保站、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辖区管理、环节监督、联合行功的原则,由下而上逐级负责。
三、责任分工
1、农业局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单位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分管局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体负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项,组织落实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各职能股室
(1)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销售和生产使用安全问题负责;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按照规定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并及时报送检测情况,对抽样科学性、检测准确
性负责;
(3)农业环保站:开展农业生产基地环境监管,搞好农业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及时预防与处臵农业环境污染,无重大农业污染事故发生;
(4)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负责农业“三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开展“三品”市场监督管理等。
四、责任追究
1、严格考核。年终由市农业局组织,按照《汉川市农业局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各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落实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责任进行督察考核。
2、落实奖惩。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全面完成责任目标,且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作为年度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农产品生产管理混乱而又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或不抓不管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停滞不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组织不力、隐瞒实情、逾期不报告、查处不到位、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得不到有效制止的,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不予评先评优。
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质量安全
管 理 制 度
为了确保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乡两级政府共同参与,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分工负责,确定专班、专人负责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技术指导、检查督导、质量检测、农资管理、市场营销、综合协调等工作,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措施。
二、环境保护
1、在基地内设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意图,划定基地保护区域和范围。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产品产地排放、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禁止在农产品生产基地1000米范围内建设排污企业。
4、对基地土壤、大气、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防止新的污染发生。
三、生产管理
1、及时为基地农户提供无公害生产技术服务,采取示范样板、办培训班、农技小报、黑板专栏、田间巡回指导等方式,多途径、多形式地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普及无公害生产技术。农产品生产者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2、灌溉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基地农户要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挡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1)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3)收获日期。
四、投入品管理
1、农产品生产者要严格执行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
2、严禁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伪劣肥料等。
3、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销售管理,在生产基地设立无公害农药销售专营点,培训无公害农药销售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服务水平。建立农药进货、销售备案制度,对违禁农药实行源头治理,对销售违禁农药的,一经查实,予以严处。
五、农产品包装及标识管理
1、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
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
2、销售的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志。禁止冒用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质量标志。
3、不得使用农药箱等材料包装销售农产品。
六、农产品质量检测
建立严格的产品抽查制度,产品在上市前,应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上市,并进行集中处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的种植户追究相应责任。
七、销售管理
下列不合格农产品禁止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2、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汉川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把我市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大市,本着科学投入、严格监管、全程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产地投入品实施经营许可证制度。
第三条
实施禁用投入品目录制:市农业局要把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使用的肥料、农药编成目录,通过张榜公布、电视宣传、培训指导,印制手册等形式下发到生产基地,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条
实施投入品准入制:在我市投入品实行准入制,根据禁用的投入品清单,凡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严禁使用的投入品,一律不得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使用,一经发现,就地查封,并追究相关农户、经营企业违纪责任。
第五条
推行投入品配送制:根据我市实际选定市种子站、市植保站、市农技中心和30个乡镇农(鼠)药销售点,做为产地投入品的定点经销单位。市农业避委托市种子站、植保站、农技中心组织采购合格投入品进行配送,杜绝乡、村或个人私自进货。经营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不得经营已被取缔或未经实验推广的生产资料,一经发现,就地封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
实施投入品公示制:产地内所需投入品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投入品使用来确定,并及时分发到各乡镇,同时在规定的地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第七条
实施投入品联保制:各乡镇要把产地内农户按连片原则确定联保对象,联保户之间互相监督,如发现使用禁用投入品,将取消其基地农户资格,对联保地块产品予以限收或拒收,严重者将该村清理出产地范围。
第八条
实施投入品检查制:由市农业局牵头,抽调工商、质检、物价、植检、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定期与不定期对定点业户和市场进行全市范围的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以确保市场经营秩序和投入品质量。
第九条
实施投入品服务制:市农业局在加大培训力度,保证培训质量的基础上,对产地内的投入品使用实行全程服务制,杜绝虽然选择了合格投入品,但不使用或不按要求使用的现象发生。
第十条
实施投入品奖惩制:对各乡镇未出现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和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农业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和一定奖励。对违规销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或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经营农业投入品的许可经营者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十一条
实施投入品归档制:产地的投入品经营者应对农业投入品建立进销台帐,对进销存进行登记。投入品使用者应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对一旦发现问题,可追究到村户与经营者。
第十二条
实施投入品举报制:对违规销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情况实行举报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视查处情况给予奖励。
汉川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无公害蔬菜产业的发展,提高蔬菜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蔬菜,是指蔬菜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机构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蔬菜产品。
第三条无公害蔬菜管理工作,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模式。鼓励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第四条市农业局负责全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搞好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无公害蔬菜的监督监测,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市工商、卫生、环保、质监、商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全市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将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年度蔬菜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蔬菜质量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蔬菜质量安全意识,引导蔬菜生产者、消
费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蔬菜消费安全。
第七条在全市范围内从事无公害蔬菜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市政府成立“汉川市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业局及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人任成员。“汉川市(以下简称市)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村应当建立相应管理机构,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员。
第九条
“市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 体负责本市蔬菜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蔬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订本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本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初步考察和申报,做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识的管理和使用;
(四)组织做好无公害蔬菜技术培训,对蔬菜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无公害蔬菜产地编码;
(五)组织对全市的蔬菜进行无公害质量检测:
(六)依照本办法规定查处违法行为;
(七)省、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市农业局设立市蔬菜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全市无公
害蔬菜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工作,并加强对基地检测室(点)的业务监督、技术指导、人员培训。
第十一条
市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市卫生、环保、质监、工商、商管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无公害蔬菜生产、销售管理工作。
第三章
无公害蔬菜生产
第十三条
市农业局按照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蔬菜种类、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四条市农业局要采取措施,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的生产条件。
市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应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开发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规划,开发、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市农业局要结合本市产业和生产实际,制定农民可操作的生产手册或明白纸,使农户熟练掌握标准化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蔬菜和建立蔬菜生产基地。
第十六条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在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内,禁止利用有害的污水、废水灌溉菜田。使用生活垃圾、污水沉淀污泥、蔬菜残体充当肥料,应当经过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市农业执法大队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减少或避免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对产地环境污染,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八条在无公害蔬菜生产集中地区,农药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无公害蔬菜生产中禁用的农药;在非集中地区,销售无公害蔬菜生产禁用农药要实行许可证制度,销售者在销售农药时要说明农药的用途、用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无公害蔬菜生产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农药合理安全使用准则施用农药。禁止在蔬菜生产上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施用过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地块在农药残效期内不得用于种植无公害蔬菜。
施用过农药的无公害蔬菜必须在安全间隔期满后才能采收、上市。
无公害蔬菜病虫害的防治应采用综合防治技术,减少虫源基数,提高无公害蔬菜抗病能力,减少用药次数。
蔬菜基地实行蔬菜与其他农作物轮作的,其他农作物在生产季节也不得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第十九条无公害蔬菜生产单位和个人应科学、合理施用肥料,35
提倡施用有机肥料、复合肥料、生物肥料,逐步减少土壤污染,降低无公害蔬菜有害物质残留量。
在无公害蔬菜贮藏、加工、包装、运输、销售过程中,禁止使用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催熟、防腐、增白、染色的药物或激素物质。
第二十条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村、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协会,应当配备相应技术人员,负责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和无公害蔬菜检测工作,确保生产的无公害蔬菜残留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无公害蔬菜产地应当树立无公害产地标志牌,标明范围、面积、产品品种,执行标准和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村、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蔬菜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日期。
蔬菜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蔬菜生产记录。第二十三条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村、生产经营企业与农户签订质量承诺协议书;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村应与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签订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各乡镇与市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签订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
强自律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识。
第二十五条市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无公害蔬菜产区的环境质量检测及污染管理。
第四章
无公害蔬菜销售
第二十六条无公害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和无公害蔬菜基地可以通过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授权的认证机构申请无公害蔬菜认证。经过认证的产品可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第二十七条建立销售无公害蔬菜的专门机构和市场,鼓励具备无公害蔬菜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包装上市、标识销住口。
第二十八条无公害蔬菜实行包装上市、标识销售,其产品应标明以下内容:
(一)无公害蔬菜标志标识;
(二)无公害蔬菜品种、产地编码;
(三)无公害蔬菜生产者或销售者;
(四)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二十九条未经国家授权的认证机构审查批准的蔬菜产品,一律不得以无公害蔬菜的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实施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对检测不符合无公害蔬菜标
准的蔬菜,禁止上市销售。
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农药残留、化肥、重金属、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得销售。
第五章
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市农业局要根据国家监测计划,结合本市蔬菜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第三十一条市蔬菜质量检测机构对生产中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送中心、超市等销售的蔬菜依法组织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在市财政安排的蔬菜质量安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被抽查方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超过检测的合理需要。
第三十二条蔬菜生产专业村、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经营无公害蔬菜的超市、无公害蔬菜加工企业、个人应当设立或委托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加工的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市农牧局报告。
第三十三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在场内的显著位臵设立无公害蔬菜的质量安全公示牌。市蔬菜质量安全监测部门负责监督,及时向消费者公示以下内容:
(一)抽检不合格的无公害蔬菜及其经营者:
(二)对不合格的无公害蔬菜及经营者处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市农业局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蔬菜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蔬菜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蔬菜质量安全有关的生产记录,对经检测不符合蔬菜质量安全标准的,有权查封、扣押。
第三十五条发生蔬菜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农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蔬菜质量安全事故时,市农业局要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农业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在无公害蔬菜生产集中区内销售无公害蔬菜生产中禁用农药的;在无公害蔬菜生产中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不符合无公害灌溉水标准灌溉的;或者蔬菜与其他农作物轮作,其他农作物在生产季节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
(二)采收使用农药未过安全间隔期的蔬菜进行销售的;
(三)无公害蔬菜生产者、经营者拒绝接受监测的:
(四)贩运或销售不符合无公害蔬菜标准的;
(五)在无公害蔬菜贮藏、加工、包装、运输、销售过程中,使用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催熟、防腐、增白、染色的药物或激素物质的。
(六)未经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擅自使用无公害标志标识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蔬菜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生产、销售有害蔬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市农业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为加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我市农资产品质量水平,杜绝农资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汉川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强农资产品监管,并认真执行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一、农资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农资产品销售者在购进农资产品时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单位索取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资质证明。
二、农资产品销售者按购入商品的批次提交产品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安全许可证、进货发票和售货发票、进货检查验收记录、进销货登记台帐、农资留样(封存)物品到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三、农资产品销售者建立购销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实现农资产品销售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四、建立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系统,建立农资产品经营档案,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五、当农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应对产品进行召回,按召回程序执行,并相应地对产品来源、销售过程等进行质量追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部门或个人。
汉川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
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汉川市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确保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管理规范有序,绿色食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汉川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莲藕)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制度
1、建立市、乡、村三级一体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基地建设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保障基地建设持续全面发展。
2、以市政府名义成立由市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
3、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制定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编印绿色食品生产使用手册,拟定基地投入品清单,负责田间管理档案、记录样表、生产收购合同等的制定、设计,并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4、基地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基地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工作。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并下发到乡(镇)、村和农户,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等。
5、基地各有关乡(镇)以一把手为基地负责人,农业服务中
心干部为具体工作人员,各乡镇、村明确基地建设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及其责任。市、乡、村三级成立绿色食品原料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的生产管理、协调、全程质量控制。乡镇级绿色食品原料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技术规程的实施,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基地投入品的合理施用,协调解决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村级绿色食品原料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肥料、农药、品种数量、施用时间是否完全与技术规程相一致,严格按照“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作业管理,统一收购‟‟等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二、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1、由基地办负责,制定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2、建立统一的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统一的农户档案,农户档案应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农户姓名、作物品种及种植面积等。基地办要建立统一的“田间生产管理记录”下发到农户,田间生产管理记录由农户如实填写,内容应包括生产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播种(移栽)时间、土壤耕作及施肥情况、病虫草害防治情况、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确保绿色食品生产的可追溯性。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在出售全部结束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并完整保存三年。
3、绘制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并进行统一编号。各生产
基地在显要位臵设臵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
4、基地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问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印发统一的《绿色食品生产使用手册》,推广应用标准化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5、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订立规范化的绿色食品原料生产收购合同,完善产业合作机制,带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三、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在基地建设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具体负责基地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负责建立市乡村生产管理体系、生产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溯体系。
2、建立基地用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大力推广生物肥、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绿色食品专用肥。严格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绿色食品原料生产上禁止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应用。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农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基地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同
时联合工商等行政部门开展全市农资市场打假护权活动,没收并销毁坑农害农的假农资、假农药,净化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资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4、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
四、技术培训与推广服务制度
1、由市农技推广中心负责,组建基地技术指导小组,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各乡镇也相应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完善市、乡、村和科技示范户四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2、实行一级培训一级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小组成员、基地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和农资经销单位有关人员等进行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绿色食品莲藕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以及基地农业投入品的选择和使用、基地环境保护、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绿色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等。对领导小组成员、基地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龙头企业和农资经销单位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由基地办公室负责,基地农户的培训由各基地乡镇农技站负责,每个农户一年最少培训二次以上,保证每个农户至少一名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3、负责开展病虫草害的无公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
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五、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1、基地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环保局配合搞好对基地环境进行有效监测。各基地负责人为本基地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基地环境质量负责,各生产农户对责任田的环境质量负责。
2、基地环境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标准,基地内的畜禽粪便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农家肥经过高温发酵,确保无害。生产投入品按《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要求操作,加强农药、肥料为主的农业投入品管理,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3、通过“蔬菜板块基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的买施,加强基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有机肥料的积造,大面积种植绿肥,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扩大有机肥料的施用范围,同时,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农田生产能力。
六、监督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1、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督管理机制,市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元区及加工企业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单元区(乡、镇)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办公室对所辖基地小区(村)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单元基地小区(村)对所辖基地农户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执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完善监督和奖惩机制。
3、建立基地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对基地原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及时掌握产品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禁止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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