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大队党建工作总结
第1篇:路政大队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路政大队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为实现严明的纪律、规范的管理,法制建设必不可少。有了法制建设,它更好地规范路政人员执法行为,更好地完成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目标任务,树立路政管理人员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路政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路政管理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现就2009年上半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2009年是开展 “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在 “四五“普法的基础上,我队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我路政大队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队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为我大同路政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定出的任务和目标,结合我队实际,加大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我队在普法的前几个月里很好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为加强落实“五五”普法,我大队进一步完善了普法机构,落实普法工作制度。我大队开展了如下的工作:
1、为更好地完成我大队“五五”普法规划的任务,大队成立了普法领导组,要求各中队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使普法工作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此外,为使各项工作制度计划落到实处,领导组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考核,不合格班组、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或拒不执行者,领导组将其上交公司处理。
2、加强会议管理和监督制度。到目前为止,我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四次会议,每次会议都对本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会议对大队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完成的限期整改。
3、加强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促进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是实现依法制队,建设一流的路政队伍的根本保证。各中队作为大队的基层组织,必须保持优良的作风,这是培养和造就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的保证。从严治队,加强大队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并且与加强法制建设密切结合,重视加强法制、法纪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政治、作风、组织、制度、纪律各方面抓紧抓实抓细。通过讲座辅导、党课教育、案例录相、党纪条规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倡导各班组人员发扬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不谋私利的优良作风,坚决从制度上防止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发生。
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开展 “三抓”。一是要抓试点。通过试点,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好的方式、方法,营造”五五”普法教育的良好氛围。我队分别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试点经验,培植典型,为今后开展普法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要抓亮点。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即:利用播放法制录像、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多种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每个队员学法,激发队员学法的兴趣,扩大法制宣传影响面,要求每个中队都有一个法制宣传窗口,不断丰富“法律进基层”活动的内涵,把法律观念宣传到每个队员,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服务队伍建设、规范队伍管理、参与路政服务和保障队伍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提高路政队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通过依法建制、群众参与、管理教育服务、民主管理,促进路政队伍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要抓热点、难点。依法处理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既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首要问题,也是普法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关
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先导作用,为实施路政队伍“十一五”计划提供法制保障。力争三个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有新突破。根据我队的实际情况,我们把“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确定为各级领导干部、路政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广大司乘人员。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带头学法、用法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全体队员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路政行政执法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执行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公正、严格执法。广大司乘人员是我们服务的主要对象,其素质参差不齐,宣传法制上有一定的难度,加强对广大司乘人员的法制教育是强化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举措。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有新突破。各级领导干部耍在坚持日常学法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参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宪法及日常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全面了解我国法律制度基本体系,从法理上掌握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木内涵。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逐步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完善上级法律顾问制度和领导信访接
待律师陪同制度。
2、路政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要有新突破。要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路政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的总体规划,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为教材,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宪法、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保证公正、严格执法,进一步促进路政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3、司乘人员学法用法要有新突破。要以宣传的方式学习国家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各自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他们的特点,通过有助于接受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总结和探索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法制意识,维护社会的稳定。力争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切实提高司乘人员普法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同路政大队
二00九年十二月
第2篇:党建工作计划 大队
2015年巡逻大队党建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以服务大局、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以规范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上水平,为促进旅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我局党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党的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四型”机关党组织为载体,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两大核心任务,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党建工作目标
党建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是: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管理规范,党的纪律严明;教育到位,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党组织的战斗力强,党建工作效果好。
(一)班子建设。
1、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合理,管理规范。领导班子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委员缺额及时补选,确保组织健全、管理严格。
2、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行政领导干部担任;委员会成员具有觉悟高、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强的良好素质,热心于党务工作,表率作用好,在党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委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班子团结,工作协调。
(二)制度落实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好。党组织活动有计划安排,有具体内容,有检查落实,有详细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有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好。
2、党内工作制度健全。各级党组织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党内一切事务。
3、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符合规定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时、按比例上缴党费。党员中无少交或拒交党费的现象。
(三)工作成果
1、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2、党建工作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公仆意识增强,提高了办事效率。
3、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消除不利因素,确保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创造了优异的成绩。
三、重点工作任务和安排
围绕奋斗目标,今年我局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思想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素质
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学习计划,每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理论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开展讨论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旅游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推动全市旅游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
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争先创优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明确学习重点,完善考核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在创建中树立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及工作质量。坚持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上的示范作用,带动各科室学习,形成开放化、互动式的学习氛围,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发展的本领。
丰富学习内容,注重把理论学习与政策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有机地联系起来,学习新政治思想和政策法规,撰写心得体会,在全局上下形成学习热潮。
(二)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年初,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设定目标体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严格考核,逐项兑现,构建起上下同心、齐抓党建的运行机制。
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下属单位年
度考核,开创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党组成员具体抓,党务工作人员具体干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为主题,扎实开展“织建设年”动,引导和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在重点建设一线、基层一线、危难险重岗位创先争优,在服务跨越发展中当先锋。
以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继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的“五好”创建活动,保党务工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
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按照科学划分、便于管理的原则,把机关党支部拆分为局机关党支部、二级单位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等,分支部抓好内容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健全完善党组自身建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制度科学规范,每年召开一到两次民主生活会。
(三)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参与各种政治学习,切实做到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精诚团结,探索创新,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共同致力于规划事业。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职工素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狠下工夫,努力建设整体素质一流、服务水平优良的领导班子,达到“学习创新好、民主团结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的“四好”目标,为规划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紧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时间、有经费,按时上党课,同时对重大决策及时传达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参加各种培训,观看电教片,断提高党员干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党员干部队伍。
(四)强化纪律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并落实党内和机关的各项制度,督促党员干部执行到位。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并改进自身的不足,倡导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
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牢固树立“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的思想,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发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逐步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干部的工作责任,强化干部的服务意识,规范干部的公务行为。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创新教育载体,深化教育内容,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对照检查,努力以党纪条规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对各支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依据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强化作风建设,开创风清气正的工作格局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等,督促党员干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提倡艰苦奋斗和节俭美德,厉行节约,减少“三公”费用支出。局机关党员干部在行政审批、评审和执法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单位或个人搞摊派、拉赞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断强化行业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行业风气自查工作,查找近年来存在的各种等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针对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和时间要求等,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迅速整改到位。
开展“庸懒”治理,提高工作效率。要立足职能,做到行政工作部署到哪,党建工作落实到哪。要落实责任,持续推进治庸治懒,运用宣传教育、党内监督、评先评优等措施,不断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阳光作业,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于属于上级部门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积极协调联系,帮助上报审批,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规划队伍的良好形象。
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提出的2015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密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研究对策,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推进市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一个更新的水平,为促进旅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做出更大的积极的贡献。
第3篇:路政大队法制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
太祁路政大队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路政大队在省局和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司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要求,紧紧围绕大队实际工作,以推进大队依法行政为重点,逐步实现以法治队伍的目标。现将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
狠抓落实
大队成立“普法”领导组,随之制定了法制建设实施方案、法制建设工作制度,列出了今年的法制学习计划。为使各项工作制度计划落到实处,领导组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考核,不合格班组、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或拒不执行者,领导组将其上交公司处理。
二、加强会议管理和监督制度
今年,我大队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2次会议,每次会议都对上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会议对大队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完成的限期整改。
三、加强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促进大队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是实现依法治队,建设一流的路政队伍的根本保证。各班组作为大队的基层组织,必须保持优良的作风,这是培养和造就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的保证。从严治队,加强大队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并且与加强法制建设密切结合,重视加强法制、法纪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政治、作风、组织、制度、纪律各方面抓紧抓实抓细。通过讲座辅导、党课教育、案例录相、党纪条规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倡导各班组人员发扬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不谋私利的优良作风,坚决从制度上防止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发生。
回顾大队今年一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突出体会到,依法治队和加强法律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加强领导是关键、宣传教育是基础、依法行政是重点、提高素质是根本的工作方针,积极努力工作,上下同心协力,为把长邯高速公路建设成为更加民主、文明高速窗口,以新的精神风貌来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第4篇:大队法制员工作制度
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员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执法活动中的失误和偏差,切实提高执法质量,推进公安交通管理法制建设,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法制员工作制度是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员是对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履行指导、审核职责的人民警察,是本部门执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第三条
大队设专职法制员1至2名,各中队及车管所设兼职法制员1名。
第四条
法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思想过硬,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执法、勤奋敬业、为警清廉、原则性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三)有二年以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与本单位公安交警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文书的使用和制作;(四)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办案和指导他人办案,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五条
兼职法制员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本单位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的下列环节履行审核职责:1、对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合法性审核;2、对案件办理过程实施监督、指导,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并提出建议;3、对案件处罚(简易程序除
1 外)或处理决定,从事实、证据、适用程序和法律法规、处罚轻重等方面进行审核。(二)对本单位收费实施合法性审查。(三)对交通民警执法不作为、滥作为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其他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予以纠正的意见和建议。(四)参与本单位疑难案件研究和法律咨询服务,依据法律法规提出意见,供领导参考。(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专职法制员除履行兼职法制员的职责外,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各类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工作;(二)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三)对本单位发生执法过错的人员追究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四)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与培训。
第六条
法制员对案件相关环节进行合法性审核,应填制案件审核意见表,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分管领导签字后采纳并入卷;未填制案件审核意见表或未签署意见和建议,其对案件的审核不被采纳,分管领导不予审批。
第七条
对发现的违法履行职责行为,法制员应填制纠正违法行为意见书,提出纠正意见。意见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和有关责任人签字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告法制员及分管领导。
第八条
法制员参与本单位疑难案件研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记录备查。
第九条
执法民警应向法制员提供真实、全面的审核材料,2 执法民警不提供或不全面提供审核材料或弄虚作假,造成执法过错的,由该民警承担责任;大队、中队领导应支持法制员的工作,因领导不采纳法制员正确建议而造成执法过错,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因法制员工作疏忽、审核不细、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执法问题而造成执法过错,法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法制员因休息、出差或其他事由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其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建立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会议由大队法宣中队召集,分管领导和全体法制员参加。法制员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一)案件受理、立案、处理情况;(二)办理案件及其他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纠正错误执法行为情况;(四)法制员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大队每季度召开一次法制员工作例会,必要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对严格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有力促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法制员,大队将给予表彰。
第十三条
大队将本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范围,对法制员的设置、职责履行和因不采纳法制员正确建议而造成执法问题、不如实向法制员提供有关材料等情况列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内容。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0一二年三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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