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人员工作总结
第1篇:办公室公文处理人员工作总结
2010年个人总结
一年来,在区党政办公室领导的带动下,在全体成员的帮助下,紧紧围绕办公室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作以简要总结。
一、强化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负责党政办公室的办文工作,一是上呈下达,将领导的批示转达到相应的单位,将各单位的请示呈报给领导;二是做好登记,将各类文件分类登记、将领导的批示登记在册,以便于领导单位查阅;三是做好区领导市级以上会议的通知工作;四是做好区办公楼内显示屏的播放工作。为更好的做好办文工作,将所办理的公文分门别类,做好登记,方便了领导对正在办理文件的督查、对已办理完毕文件的落实。对市级以上会议通知,前一天电话通知、当天清晨短信提醒,确保了领导按时参加市级以上会议。
二、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
为做好秘书工作,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讲奉献、树正气,以诚待人,树一流形象。一是注重思想建设讲学习。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为此,我特别注意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及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文秘工作业务知识,增强了驾驭全局的工作能
力。二是爱岗敬业讲奉献。办公室工作最大的规律就是“无规律”,因此,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一年到头,经常加班加点连轴转。做到加班加点不叫累、领导批评不言悔、取得成绩不骄傲,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服务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志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秘书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勇挑重担,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炼意志,增长才干。
二是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不断积累,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汲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辨正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周密的组织能力、机智的分析能力、果敢的处事能力、广泛的社交能力。
三是发扬超越自我的精神。要打破长期形成的心理定势
和思维定势,勇于发现和纠正自己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分阶段提出较高的学习和工作目标,不断追求,奋发进取,以适应各项工作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的需要。
第2篇:公文处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总结
公文处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总结
5月24日—28日,本人受办公室委派,参加了“全市公文处理人员培训班” 的培训学习。这次学习对我来说,无论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业务知识上确实是很有收获的。现将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学习体会简要汇报如下。
一、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办公室人员亟需“加强修养、提升素质”
这次培训学习的我们办公室人员要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就必须站在“正而不偏、公而无私” 的立场,协调好各种关系,处理好各种事务,工作人员要坚持从大局出发,不从个人恩怨出发,不以个人好恶为标准,始终摆平心中的秤秆,兢兢业业干事,堂堂正正做人,说公道话,办公正事,做正直人,赢得大家的充分信任,才能做好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发挥桥梁、枢纽作用。
其次,关于“和”。(“和” :和谐共事,和衷共济)
一是与群众关系要和睦。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听得进逆耳之言;随时了解群众的各种反映和意见,善于听取群众心声。二是与领导相处要和顺。我们办公室人员在与各位领导相处时,既要当好参谋,又要搞好协调,一定要以事业为重,从工作出发,尽力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威信,要始终发扬“讲团结,顾大局,包容分歧,求同存异” 的工作作风。
些又归根结底来自于我们的勤学习、勤思考。所以要多学习钻研,做到“三个深入”——深入实际,深入领导思维,深入细节。
巨。
株洲市国家安全局的专家钱湘跃同志主讲了《国家安全形势和保密工作》一课。他着重就我们日常办公事务中容易出现失密、泄密的一些问题做了详细讲解。比如,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办公,电脑开启的密码长期不更换,或者随意打开别人给你发来的邮件,……这些情况都很容易导致电脑被黑客侵入,一些珍贵资料被窃取。因此,这方面需要引起重视,特别是接触机要文件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在平时就要加强保密意识、养成防范出错的习惯。
总之,这次培训学习确实让我对办公室工作有了思想上、认识上的提高,受到了很多启发。非常感谢组织、感谢刘主任给我这次学习、提高的机会。
第3篇:公文处理工作总结
公文处理工作总结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县党群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努力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公文和公文处理工作在机关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推动公文处理工作再上新水平,认真处理公文收发,确保政令畅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公文处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运转情况,体现了一个单位的整体工作水平。为此,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将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专门抽出具有一定文字理论水平、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从事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并由多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从而不断提高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水平,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近年以来,我们重点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领导把关制度。我们明确分工,副主任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凡是下发的文件,都必须经分管领导对公文格式、内容等方面审核把关后,才能送主要领导签发。二是工作运行制度。我们根据公文的运行程序,对公文的起草、报送、校核、印发每个环节,公文处理人员应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与下一个环节如何衔接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公文处理工作有了规范的运作程序。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全方位实行公文处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公文质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及年度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从而不断增强公文处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压力感。
三:认真校核,从严把关,为提高公文处理质量一是发文校核。从工作需要出发,坚持从严把关,少发文,克服“文山”现象的发生。二是格式校核。通过严格校核,使文件格式方面能够遵循正确的行文关系,准确恰当的选择文种,使用完整的文件格式,严防漏项等错误的发生.四:对涉密公文的管理严密规范。对上级下达的机密性文件和本单位发出的需要保密的文件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本单位领导,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三重负责的管理制度。对需要查阅文件的相关人员,在上报三级领导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监督其查看,查阅完毕后立即归档。努力做到机密文件管理的严密和规范。
五:存在的不足。通过努力,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同志在思想上不重视,总认为只要完成任务就没事了,不注重公文的格式,行文不够规范。二是业务水平较低,工作不够仔细,错别字或标点符号错误等现象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努力改进,确保我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第4篇: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一、总则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2.我公司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规章、下达指示、决定,指导工作,向上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企业内外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商洽、协调、联系工作的重要工具。它具有鲜明的政策性,一定的权威性,严格的规范性,较强的时效性。
3.党政工作部是公文的管理机构。设专人负责公文的处理工作。
4.公文处理工作是公司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主要手段,是公司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秘书工作的重要部分和关键环节。
5.党政工作部工作人员在公文处理工作中,要端正思想作风,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为领导、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6.公文处理工作必须遵循准确、及时、保密、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办理;严格按照文件自身的保密要求和阅知范畴办理,不丢失、不被盗、不泄密、不损坏。
一、公文主要种类
1.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⑴.决定、决议
对本公司某些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⑵.通知
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要求下级单位、部门办理或需要知道的事项,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印发本公司一些法规性文件,均用"通知"。
⑶.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⑷.报告、请示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⑸.批复
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⑹.函
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的事项,同级机关之间、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用"函"。
⑺.会议纪要
记载和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⑻.规定
本公司或部门制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用"规定"。
2.其它形式的公文,如某些章程、办法、规章、计划、合同、电报以及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后转化为公文的某些简报、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等,根据情况酌情使用。
三、公文格式
1.公文一般由文头(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组成)、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秘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报机关、抄送机关、主题词、制发机关、制发时间等部分组成。
⑴.公文标题。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的简称、事由和文件三部分组成。公文文头已含发文机关名称的,标题中可略去发文机关名称。转发公文的标题,要简明准确,但不要只写文号。在公文标题中除法规性文件外,一般不加书名号。
⑵.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一般由机关代字、年号、序号三部分组成。几个部门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部门的公文编号,党政联合发文,用党委的文头,编党委的文号和行政的文号。
机关代字应使用规范的简称,并应避免与其它机关相混淆。
正式文件年号一律用公元纪年全称括于方括号内,置机关代字之后,流水号之前。函件年号可使用简称括于圆括号内,置于机关代字之首。
⑶.主送。一般公文的主送机关应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顶格并加冒号。有的公文如决定、决议、会议经要等,应将主送机关写于正文之后。正式文件主送机关的全称、规范性简称和同类型单位的统称应使用统一的固定概念和序列表达,不得经常变换。
上报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确需同时上报另一个上级机关,应用抄报的形式。
⑷.正文。正文文字表达应力求简明扼要,层次清楚。
⑸.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下(空一行),发文机关印章及成文日期之前,按顺序注明附件名称,工作汇报《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⑹.印章。印章是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公文一律加盖印章。印章盖在成文日期的中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4-7个字。如发文时间在前,印章可盖在正文末空档处。正文末页无空档,可另加空白页注明发文时间并盖章,同时在该页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印章顺序与行文机关相吻合,最后一枚印章顺序应与行文机关相吻合,最后一枚印章与发文时间相叠。党政联合发文,党委印章在左。
⑺.秘密等级。保密公文应在文件头左上方注明等级和保密期限。
⑻.落款。一般公文可不落款,凡有落款的公文,落款应使用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
⑼.发文时间。发文时间以签发或会议讨论通过的日期为准。
公文日期统一使用汉字标识。且年、月、日三者俱全,不得简化与省略。
⑽.附注。公文如有附注,应列印章、时间之下,主题词之上,有圆括号括起来。
⑾.抄送机关。抄送栏设于文件末页下端,制发机关之上。抄上级机关的标明"抄报",抄平行机关、下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标明"抄送"。抄报、抄送顶格书写用横线隔开来。
⑿.主题词。为便于公文管理和使用微机检索,可编制公文主题词表,按公文主题内容选1-5个主题词,刊于抄送机关之上。
2.公文用纸、一律使用A4纸。
3.公文用字。公文的正文部分推荐采用四号宋体字,标题和其它部分可酌情大一号或小一号,标准行数和列数均为二十五左右。
四、行文规则
1.各部门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⑴.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单位向上级机关、单位的行文。一般般用请示、报告、函等文种。
⑵.下行文。指上级机关、部门向下级机关、部门的行文。一般用指令、决定、决议、批复、通知、通报、通告、函等文种。
⑶.平行文。指向同级单位和不相隶属的单位和部门发的文件。主要用函。
2.凡属于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以行政名义行文,不应要求以同级党组织名义行文或与同级行政单位或部门联合行文。若党委系统建议与同级行政单位或部门联合行文,其内容既涉及党群工作又涉及行政工作时,可以联合行文。若内容以党群工作为主又涉及行政工作时,可以联合行文。若内容以党群工作为主,与行政关系不大时,则由党组织自行行文。
3.各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向上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报越过的上级单位机关。
4.向上经机关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请示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也不要多头分送,应送党政工作部统一办理。
5.公文字数一般不超过三千字,若超过三千字应写出内容提要,并印在正文之前。
6.行政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交任务。
7.转发上级机关的来文,如无具体贯彻意见,可原文翻印下发,不必另外行文。
五、收文处理程序
1.收文处理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分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⑴.签收。签收公文应认真核对所收文件的件数是否与文件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登记的件数相符;文件包装上的收文机关、收件人是否与本机关相符;包装编号是否与投递单或送文簿的登记相符;文件包装是否有破损、开封等现象,重要文件应逐页查点。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⑵.登记。登记文件应将收文号、来文机关、文件标题、密级、发文字号、缓急时限、件数、收发时间以及处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登记编号不得出现重号和跳号的现象。
⑶.分办。分办就是文书工作人员将收进的文件经过登记以后送综合部负责人批分后,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或承办人员办理。
⑷.批办。主管领导人在阅读文件的基础上,针对文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简明扼要地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指定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承办。
⑸.承办部门在办文时要遵循以下原则: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应直接答复呈文单位,同时抄送交办部门销案;凡涉及其他部门业务和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凡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事项,应由主办部门提出意见,并代拟文稿,如文稿内容涉及其他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送请上级领导审批。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要将双方意见都写上。
⑹.传阅。传阅文件要做到以下几点:
a.掌握传阅范围。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领导批办范围组织传阅,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传阅范围。
b.控制文件运行。严格传阅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c.文不横传。文件要通过文书人员分别递送给每个应阅人员,不能由应阅人员自行横传。
d.认真检查处理。文书人员应对退回的传阅文件进行检查。一查传阅人是否阅过并标明了阅完时间;二查传阅人有无指示意见;三查传阅件有无缺损。
⑺.催办。对落实到各承办单位或部门的公文,由党政工作部负责催办工作。
⑻.收集。已处理完毕需立卷归档或保存一定时间的文件,文书人员应做好回收工作。
六、发文处理程序
1.发文处理程序一般包括拟搞、会稿、审核、签发、缮印、用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
⑴.拟搞。拟稿应做到以下几点:
a.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b.情况要属实,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精练,书写要工整,篇幅要简短。
c.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
d.公文中的数字除发文字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百分比和其它发布用阿拉伯数字外,一般用汉字标识。
e.引用公文应先引用发文机关、标题,后引文号,并加括号。
f.公文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g.草拟、修改、签发公文要用碳素笔、钢笔,并只能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来书写材料,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彩笔及红墨水。
⑵.会稿。凡涉及其它部门业务的公文稿,主办单位应送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稿。
⑶.核稿。文件草稿在送文领导人最后审批签发前,应由党政工作部负责人对文稿的内容、体式、文字等进行审核。审核要把好五关:
a.行文关。确定是否行文,以何名义行文。
b.内容关。审查文稿观点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实际,提出的办法、措施和要求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c.政策法规关。审查文稿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本公司已经发布,仍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
⑷.文字关。审查文稿结构是否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合乎逻辑;用词是否准确、精练;句子是否符合语法;标点符号、数字数量、人名地名、专用术语等是否正确、规范。
⑸.体制格式关。审查拟定的公文标题能否概括文件内容,文种是否恰当,主送机关是否正确,抄送机关有无遗漏等。
4.签发。审批签发的一般原则是:
⑴.涉及全局性或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文件,由领导签发。
⑵.涉及某一方面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人审阅后,送主要领导人签发。
⑶.对于机关一般事务性函件或领导已决定的事项可授权党政工作部负责人代签。
⑷.已签发的公文,不准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时,必须重新核稿,并报原签发的领导审定。
⑸.所有上报的公文,都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若主要领导不在家,应由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
5.编号登记。文稿经领导人签发后,应进行发文登记和编号。登记时应首先检查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有无错漏,主、附件是否齐全。《发文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日期、编号、主送单位、标题、主办单位、主办人、签发人、主题词等。
6.缮印。略,见《缮印工作规范》。
7.用印。略,用印的具体要求见《印信管理工作规范》。
8.分发。分发应根据分发范围书写信封、分拣、装封,经检查无误后再严密封口。凡正式文件、都应附《发文通知单》随文件一起邮寄。一般不得通过会议发放正式文件。所有上报的文件必须是原件,不准上报复制件。
9.收集。发文资料收集范围包括:文件底稿、文稿附件、领导批示等。
10.立卷。立卷要根据发文机关、内容、时间、名称等文件特征,按照公文保存价值和历史联系分类整理,保证立卷公文齐全、完整。绝密文件不能复制。机密,秘密文件经党政工作部批准可以复制。复制文件应视原文一样管理。
11.归档。立好的案卷,应写上标题,编写案卷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管理员移交。移交案卷时,应履行有关手续。
12.销毁。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定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可定期销毁。
收集、立卷归档、销毁应遵守《档案工作规范》。
七、公文质量考评制度
1.党政工作部要建立公文质量考评制度,定期对本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公文进行检查或抽查,表彰先进,批评落后,促进全公司公文质量不断提高。
第5篇: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中办发〔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4月16日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
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第二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二十七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九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条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权威解读
为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2012年4月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的发布施行,对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与《办法》对比,《条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重新定义了公文处理相关概念 《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也就是说公文处理由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组成。
《条例》规定,“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其中,公文拟制包括起草、审核、签发3个环节(在《办法》中,这3个环节均隶属发文办理)。《条例》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公文办理范畴。经此调整,公文处理工作由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组成。
二、增加了公文种类
《办法》规定公文种类有13种,《条例》规定文种为15种,增加了“决议”和“公报”,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原有13个文种的适用范围与《办法》的规定基本相同。
三、调整了公文格式要素
《条例》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从格式要素看,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题词”。考虑到《办法》虽未对“份号”、“页码”作出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一直在使用,属于增加的要素只有“发文机关署名”。
格式要素的应用有以下变化:一是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办法》只要求对绝密、机密公文标注份号);二是规定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持急”“加急”(《办法》要求标注“特急”“急件”);三是规定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四是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标发文机关(《办法》未作强制性要求);五是规定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
公文的版式以及格式要素的具体应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将作详细规定(该国家标准尚在编制中)。
四、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
《条例》减少了“行文规则”一章的条目,但增加了一些具体规定,主要有:上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办法》只对请示作此规定);“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五、公文拟制更加强调程序规范
在“起草”环节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 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在“审核”环节强调,“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审。”
在“签发”环节强调,“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办法》只对上行文作此规定);“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六、简化了公文办理的环节
在“收文办理”中,将“审核”改为“初审”,将“分办”、“批办”并入“承办”,并增加了“传阅”、“答复”2个环节。
“发文办理”的环节由8个减少为4个,其中,“起草”、“审核”、“签发”3个环节列入“公文拟制”,“用印”并入“印制”。
《条例》将发文办理的“分发”改为“核发”,规定:“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七、公文管理更加注重安全保密
《条例》在第七章“公文管理”中着重强调了有关保密规定,提出了设立保密室和阅文室的要求,对公文定密和解密、密级文件的复制和汇编、公文的销毁和移交、新设立单位的发文立户等作出具体规定。
第6篇: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石家庄诚通联众储运有限公司
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传递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承担公文处理的部门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 总经办是公司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
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会议纪要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十四)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十五)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
第五章收文办理
第十四条 收文办理指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文件签收—登记并编号—总经办提出拟办意见—提交公司领导批示—传阅—相关部门承办—总经办催办—公文处理完毕交档案室存档。
第十五条 总经办行政文秘负责接收和分发文电、信函。属公司和公司领导的,由总经办行政文秘负责签收、拆封。
接收和分发文电、信函必须及时。一般情况下,应在收文后1小时内分送完毕。特急件、急件应在10分钟内分送完毕。
第十六条 直接报送给公司领导的文件,除领导专门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外,应交由总经办统一处理。
凡收到外单位直接送来的需办理的文件,除一般的业务往来文件外,必须交总经办统一处理。
第十七条 收文办理流程: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应采取相应措施。
(二)登记: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发文日期逐项填写清楚并编上序号和附上文件处理笺。
(三)拟办:根据文件内容、公司领导工作分工、各部
(十)归档: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公文原件、领导批示、办理结果资料及时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六章 发文办理
第十八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单位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 各部门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章程,完整准确体现发文单位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介、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第二十条 发布公文流程
各部门起草公文—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行政文秘复核、编号—公司领导签批—拟文者校对、印制公文—交总经办盖章—办公平台网发—总经办公行政文秘统一保存立卷。
第二十一条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
(三)请示不符合一文一事要求。
(四)未经起草部门领导审核、涉及相关部门无会签。 第二十六条 公文校对施行“谁拟文,谁校对”的原则,由拟文者进行校对工作,校对必须认真仔细,确保内容属实、格式规范、表述准确、文字无错。
第二十七条 会议纪要中凡涉及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参会发言的整理内容,会议记录人应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发言者审核,由总经办按规定编制会议纪要文号发送至相关人员。
第七章公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上级单位的公文,除注明保密机要公文外,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部门、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三十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十一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总经办负责人签名批准可以销毁。
第三十二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造册,经总经办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或者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名批准,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三十七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具体是:文件底稿不得用重复使用的纸张;原则上用A4规格的纸张,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书写、签名必须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的签字笔、钢笔。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公司运行的OA运行平台建立文件传阅流程遵循本规定中涉及文件处理的规定程序。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
(三)本制度为公文处理办法1号文件,日后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如有新办法产生,则本办法自行作废,运行2号文件。
(二)装订要求
1.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 mm 2.骑马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1)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 mm处,允许误差±4mm;
(2)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3)骑马订钉锯均订在折缝线上;
包本装订公文的封皮(封面、书脊、封底)与书芯应吻合、包紧、包平、不脱落。
三、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二)版头
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7.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字号之下4 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三)主体
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臵,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臵,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3.正文: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
一、”“
(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标注,第二层仿宋体字加粗标注,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附件
(5)附件:附件应当另面编排,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不加标点符号。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四)版记
1.版记中的分隔线: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高度为0.35 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高度为0.25 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抄送机关: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臵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
4-17
第7篇: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思想总结
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思想总结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至去年9月份进入新的工作岗位,真正的感受到"隔行如隔山"。学校"专业致业**"的理念一直警示我、要求我必须精通业务,在尽可能短的时间由外行到内行,成为一名专业化、精通业务的职业化职员。
要想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必须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多向领导和老同志学习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认真学习就业相关知识,熟悉就业政策,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知识。在方法上做到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电脑知识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就业指导工作能力。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在自己的努力下取得了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资格证书。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做好领导的好助手。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三是在与用人单位及各学院就业老师的接触过程中,真正将学校"轴性设计"的服务功能落实到实处。
在过去的一年,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得益于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但也发现了自己身上的很多缺点和不足。首先,"千里马取伯乐而效之,效则正心诚意、专注用心。在以主人翁精神参与组织的基础上享受组织共同价值"。在这种心理状态下,我选择了**学院。因为想急于做好工作,在很多问题上,大局观念不强。只看到工作中的狭小层面,急功近利,抱怨个人得失。从而导致工作中缺乏主观能动性,没有很好的领会领导意图工作被动,个人潜力没能发挥出来。其次,由于脱离团队时间过长,导致自我定位偏差。在工作中没能很好的处理好与同志之间的关系,沟通不畅,很难成为领导的好助手。这样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个人的发展。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改进缺点,更好的体会领导意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在我今后的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指正。让我更好的进入角色,真正将自己的个人价值于学院的发展融合到一起。最终达到学校发展,个人提升双赢的目标。
第8篇:某县公文处理工作总结汇报
2012年公文处理工作情况汇报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细则》,坚持“规范、及时、高效”的办文原则,切实发挥以文辅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和全县政府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始终将公文处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一名专职副主任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并明确了内设机构相关科室的公文处理工作职责,做到了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一)抓质量,力争高效快捷。终坚持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着于公文处理的全过程。发文方面:一是精减数量。做到“三个不发”:对于没有明确目的,可发可不发的不发;可由部门发文的或由几个部门联合发文的不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部署的一般性工作不发文。使发文数量呈现出逐年递减的态势。二是提高质量。对每份文稿都精益求精、千锤百炼、精雕细琢,对制作的每一篇公文逐段、逐句、逐字地认真反复校核,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不放过一丝一毫疑点,不留下一字一点错误。三是规范标准。对公文的各构成要素,从密级、发文字号、标题、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到主题词、印制版记等,逐一进行检查,确保不漏项、不错项,标注位臵正确,有效地杜绝了不规范公文,大大提高了公文的质量和以文辅政水平。
收文方面做到“审、报、退”。审是指,对上报县政府的公文进行审核,包括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请示、报告的事项是否内容详实、政策依据和材料齐全;涉及其他部门或者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报是指,对符合规定的公文,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退是指,对不符合规定以及内容不详实、政策依据不足、材料不齐备的公文,经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抓制度,完善运转机制。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健全把关制。对文件实行归口管理,凡是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首先要由归口秘书初审,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副主任阅批把关,然后送专职文字副主任把关,最后由办公室主任审阅,确定审签意见后,送领导签发。二是健全呈送制。报县政府批转的公文,其内容涉及多个单位的,在未与相关单位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时,办公室不予批转,杜绝了文件“倒流”现象。三是健全限时制。为压缩公文处理时间,我们明确规定:对于特殊紧急公文,指定专人限时办理,加班加点,保证公文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对紧急公文,做到随到随办,一般公文及时办理。除疑问较多、协调任务大的公文外,力争每份公文处理不过夜。几年来,没有出现遗漏、贻误公文现象。
(三)抓队伍,提高工作水平。始终把高素质的文秘队伍作为做好公文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努力加强办公室文秘队伍建设。注重三个环节:一是选人环节。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选拔配备人员,使一批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德才兼备、作风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进入公文处理队伍。二是培养环节。采取组织业务培训、以老带新、跟班操作等形式,强化岗位练兵,使其在撰写、修改文稿的实践中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在更高层次上探索公文写作规范,逐渐使自己成为写作多面手。三是学习环节。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学习制度,集中培训学习,做到“三学三评”,“三学”即学习上级精神、理论知识、业务知识;“三评”即秘书自评、分管副主任点评和主任全面评价,有效的促进了工作。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公文处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公文内容、格式不规范。有些单位的公文文不对题、词不达意,内容不理顺、格式不规范。有的公文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性公文理由不充分,主要是基层单位缺乏专职人员,又为了图方便省事,于是产生一文多办的情况,反而不利于工作处理。
2.一些单位代拟稿质量不高。有的内容空洞,主题不明确,要求不具体,缺乏指导性;有的文稿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表述不准确;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研究、反复修改所起草的公文,而是草率成稿,应付了事。
3.精减文件的幅度不大。有的部门为了提高执行力度,将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业务性工作,本因由部门自行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的,都由县政府办转发;有些常规性、年度性工作安排和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可发可不发的,由于上级要求也都发文,使发文总量降幅不大。
4、公文处理效率不高。在公文处理中,有的单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手续繁琐,致使公文处理迟缓,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积压、滞办等现象,贻误工作。
5.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行文关系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有的单位为提高效率,越级请示和报告,有的甚至不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三、建议和打算
一份公文就是一个单位的招牌,它反映着行政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切实提高公文处理水平与质量,使之更好地为各项行政管理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健全完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是全面。建立完整、系统的制度,对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各个方面,如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借阅、催办、阅退、保管、保密、立卷、归档、销毁等,都建立相应的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二是量化。建立健全不同层次人员的公文处理职责,并与上述各项具体的制度联系起来,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三是执行。制度与职责一旦确定下来,就要严格执行,坚决杜绝那种仅把制度“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做法,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公文处理工作激励机制
制定出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科学的检查、评估、考核的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推行,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同政务人员的评优、晋级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政务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全面提升公文处理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时效。强化时间观念,对每一份公文及时办理,整个公文处理过程不拖、不压、不误、不漏,同时按照公文的性质和内容,正确区分轻重缓急,急件急办,特件特办,保证急件和要件优先处理。二是确保安全。不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公文的管理,确保不遗失、不损坏、不泄密。销毁密级文件必须详细登记造册,履行报批手续,由二人以上监销,绝对不允许将密级文件当作废旧物品处理。三是保证质量。在公文处理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准确可靠,不出任何差错。领导批办以后,认真领会领导的批示意见,准确传阅文件、不错传、不漏传。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加强催办和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工作形成回路,有效运行。四是恪守程序。在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运转、立卷、归档的整个流程中,做到运行有序。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上,也应讲究操作顺序。搞好公文处理整个流程各个工作环节和岗位的衔接,杜绝出现梗阻,加强配合协作,从而使各环节有序衔接、运转自如。
(四)加强公文处理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学习公文处理专业知识,学习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学习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注重加强对县情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勤思善辨,主动思考全县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
作、服务人民的能力。二是提高水平。经常调查研究,把各类知识进行提炼和加工,使语言更准确、更精炼;善于变换角度,站在领导的角度看问题,写材料,使文章更有高度和深度。三是锤炼作风。继续开展“讲素质、比业务,讲形象、比作风,讲服务、比奉献”主题活动,争做顾全大局、好学务实、高效规范、遵章守纪的模范。
我们将认真按公文处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树一流作风、创一流效能、建一流环境”,把好公文处理中的每一关,确保公文处理工作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行,为我县大力推进作风、效能和环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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