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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如何开展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作者:桀皓麒 | 发布时间:2021-09-28 18:06: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村干部养老保险信息

天山镇首推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稳定村级干部队伍,调动和保护村干部工作积极性,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天山镇积极探索在农村干部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结合天山镇基层组织建设实际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出台了《天山镇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天山镇各行政村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含自然村负责人),连续任正职六年以上或累计任正职九年以上,经镇党委政府考核,本村工作连续三年实绩突出的村干部,可以参加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干部,由本人向所在村党支部提出申请,村党支部核实,确认其符合条件后,上报镇党委。镇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参保人员名单及工作履历在各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交由各村履行有关程序。各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上报镇党委,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村干部养老保险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00%投保,村集体补助年限为十五年,十五年后还未达到规定投保年龄继续投保的资金由个人承担。

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采取个人缴纳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根据村干部任职年限确定,补助标准的具体比例是,连续任职年限满6年,村集体每年补助规定保险金的50%,以后连续任职年限每增加3年,村集体补助比例增加5%。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20名村干部全部申请参加养老保险,此举得到了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积极响应。

(天山镇王 强米达攀)

第2篇: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报告

范政发﹝2014﹞70号

关于范坝乡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的报告

我乡共有22个行政村,配备66名村干部,其中一名为大学生村官,实际应缴纳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共65名,应缴纳养老保险金总额为78000元,其中财政补贴54600元,自付23400元。

附:1、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花名册

2、村干部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申报统计表 3、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表

范坝乡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2日

第3篇: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以改革、稳定、发展为大局,认真抓好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抓重点、攻难点,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 定成绩,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截止5月底,全市共为6063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17148万元,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其中市直有离退休人员27658人,发放8233万元。当期没有出现新的拖欠。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保发放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工作责任制,始终将确保发放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紧抓不放,使保发放始终得到高度重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资金调度办法,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贴,强化了资金的预算管理,有效缓解了各县(市、区)的资金压力,为资金筹措到位打

1 / 13 下了基础。三是坚持并完善养老金发放监控制度,实行养老金发放情况按月内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按照要求统计发放情况并认真核实数据,及时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确保发放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是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今年6月份,我市围绕规范统筹项目、巩固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支付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督促,并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重点督办,力求消除工作死角,实现了全市当期无拖欠。

(二)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加强领导,强化征缴力量。处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征缴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征缴工作得到组织保证。同时单位抽调专车,积极下企业、跑银行催缴养老保险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全处自上而下层层联动,形成了大家都来关心基金征缴的可喜局面。通过努力,大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对养老保险工作也非常重视,想方设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2、加大清欠力度。今年年初我们就对对清欠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制订一些了具体措施,如签订还款协议、对欠费大户进行通报、商讨资产抵押等,并且进行了落实,有重点、有目的对欠费大户企业进行了专门走访,与法人代表进行面对面磋商,督促其缴纳养老保险费。通过努力,上半年全市

2 / 13 已清欠2965万元。

3、抓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为积极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我们把全年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征缴科室,落实到人头,逐月考核评比。此举不仅使征缴科室职责更明晰,同时也增加了征缴科室人员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主动性,还形成了科室之间的比、学、赶、超新局面

4、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于欠费1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逐月将其清欠情况向四大班子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主管局(委)进行通报,便于各级领导决策,及时和各部门沟通并加强配合,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清欠合力。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已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收缴。

6、做好收入申报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保险处于3月开始开展了市直参保企业200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以此切入点,全面检查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情况,对违规企业实施重点稽核。

由于措施得力,征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市的确保完成基金数为28500万元,全市上半年实征养老保险费

3 / 13 1348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

(三)扩面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今年扩面工作的重点是新开办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和各种性质的临时用工,职工构成情况复杂,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缺乏参保的自愿性,针对这种这种状况,市保险处采取有效措施,一手抓扩面,一手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全面促进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意识。为使参保单位和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有更深的了解,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树立参保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观念,增强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2、创新工作机制,对参保单位实行上门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扩面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积极实行上门服务,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3、积极做好因破产、经济性裁员等企业分流职工的养老保险续接工作。对于失业人员、出再就业中心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落实了"告知"制度,下发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千方百计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养老保

4 / 13 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增强职工参保的自觉性,保持职工参保的连续性。上半年,全市续保人数达1643(其中市直410人)。

4、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办事。1-6月,我们共向31家企业下达了《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书》,对于拒不参保企业,配合劳动监察支队坚决予以行政处罚,确实有效地利用和发挥现有法规的效能。

截止5月底,全市新扩参保职工4573人,完成目标任务(8600人)的%。其中市直新扩1672人,完成目标任务(3550人)的%。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条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逐步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不断规范管理,拓宽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豫劳社险金函[2005]16号文件精神,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成立了检查评估领导小组,通过实地检查、座谈、查看工作方案、制度及相关台帐等方式,于2005年6月6日至6月14日对所属6个县(市、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条件。我市于200

45 / 13 年底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对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条件、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许昌县、襄城县根据本县实际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许昌县、魏都区、禹州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了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同时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全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共有63街道(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252人。其中,魏都区6个街道劳动保障所有5个建立了宽敞的服务大厅,另外1个街道服务大厅正在筹建之中。全市已成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平台的63个街道(乡镇)、43个社区全部配备了计算机,实现了微机管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拷盘的方式与街道(乡镇)、社区和企业退管组织实现了资源共享。

2、管理服务内容不断拓宽。首先,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卡)。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企业退管组织按照劳社险中心函[2003]37号文件规定的数据项目,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卡),并登录了微机。截至5月底,共填写《许昌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登记表》53350份。第二,发放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6 / 13 为了便于街道(乡镇)、社区开展服务,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劳社险中心函[2003]3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统一印制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分发到各县(市、区)。截至5月底,已向退休人员发放联系卡6020张,受到了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第三,定期开展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各县(市、区)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尽相同的认证方式,如禹州市采取指纹鉴定系统开展认证,许昌县采取了数码认证,长葛市采取了电子扫描认证,其他县(市、区)采取了照相制卡等认证方式。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积极协助其他地区社保机构进行认证,能够做到主动上门认证,共备案协助认证记录360人次。

3、因地制宜地开展其他服务活动。由于经济条件不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也相应差别,全市各级社保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其他服务活动,努力拓展服务内容。通过设立政策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许昌县下发了专门文件接收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建立了标准的档案室,微机排列,专人负责,目前已接收档案2591份,并为退休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魏都区和许昌县建立了高龄和特困人员服务台帐,成立了退休人员互助组织,如夕阳红协会、781协会等。襄城县按行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并进行政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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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5月底,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到53350人,社会化管理率9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4%;纳入社区管理37369人,社区管理率6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7%。

(五)做好了市级统筹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已于6月2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施行意见》,7月1日起,市级统筹工作将正式启动。实行市级统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各方面利益调整。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测算、调研等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市级统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完善县(市、区)养老保险基础数据库。针对县(市、区)基础管理工作较为薄弱的情况,我们一方面规范业务管理,另一方面重点开展县(市、区)基础数据库的健全完善工作,确保有关业务和数据能快速、准确移交。二是制订了相关草案。依据市级统筹“五统一”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订了有关市级统筹的配套文件草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管理规定》、《关于许昌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经费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计算机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

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7月份全市可以实现企业基本养

8 / 13 老保险政策、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及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金和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的统一,由于省编办文件尚未下发及财政专户设立等因素制约,暂不能实现。

(五)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1、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工作。为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实现全市数据共享,今年以来,我处抽调专门计算机人员长期到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对照80项数据指标,加快数据整理,已经取得阶段性的进展,数据质量逐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数据基本整理完毕,为全市数据整合和市级统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展了县级规范管理达标活动,省中心对39个县(市、区)进行了认真检查验收,其中我市的许昌县通过验收,成为全省首批12个达标单位之一。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到今年底,魏都区和禹州市要达到验收标准,其余县市也要在明年年底前达标,我市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得到提高。

3、严把退休审核关。在计算审核退休待遇时,我们认真审核档案,对有关退休条件、退休待遇的基本数据、基本情况逐一核实。尤其是对年龄、特殊工种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按政策办事,把好退休关,减少基金流失。同时还实行了职工退休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9 / 13 4、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为切实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今年5月份,省中心和我们分别对各县(市、区)进行了财务和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基金的征缴、支出、结算、管理等环节及内部监控制约机制,及时发现了问题并得到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5月底,全市基金累计结余14725万元(不含调剂金2592万元),其中市直基金累计结余4574万元,没有新的挤占挪用。

5、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得到加强。我市的统计工作也有了明显进步,为领导决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财务、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统计分析质量明显提高。

(七)塑立形象,搞好优质服务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我们定期组织全体职工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大家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用我们的工作实绩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学习业务。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大家学习养老保险政策,把有关知识、制度学懂、学透、学精,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学习相关知识。学习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大家思路,不断自我创新和完善。

10 / 13 2、大力开展行风评议和“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我们按照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窗口服务标准,不断拓宽了窗口服务内容,简化办事程序,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机制,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存在问题

综合分析今年的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令人可喜的,但同时还应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还非常严峻,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的参保率较低,这部分人员应该作为我们扩面重点。同时7月1日后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提高,也会对我们工作造成一定影响。2、县(市、区)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市级统筹后,亟需规范;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尚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确保养老金确保发放工作。今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持续增长,实行市级统筹后,保发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确保发放仍然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研究和预测预警,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保发放机制。对收支缺口,首先要通过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办法解决。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定期通报、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对保发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

11 / 13(二)做好扩面征缴和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一是要以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群体重点,努力扩大覆盖面,确保今年新增参保职工8600人。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下大力气抓好稽核、清欠工作,确保养老保险费征缴额达28500万元。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一些效益好、人员多但拒不参保或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在局里统一安排下,坚决纳入行政法律程序,强制其参保缴费。

(三)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今年国家要全面启动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改变以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状况,消除债务隐患。当前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老中新人分开的原则,逐步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2005年按2%起步,2008年做实到5%。二是中央对中西部省份给予补助,5%以内每个点中央补0.75%,剩余0.25%由地方负担;6%到8%部分,全部由地方负担。三是做实账户的基金统一集中到省里,全部购买国债。我们要坚持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进行测算论证,做好准备工作。

(四)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一个扩展”。

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比

12 / 13 例,二是提高中央企业(行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比例。到今年底,全市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其中实行社区管理的达到65%。因此,下半年要注重质量提高和工作规范,要将提高社区管理的比例作为重头戏。

一个扩展,就是要扩展工作内容,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做好有关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资格认证协查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强化勤政廉政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案件,积极推进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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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县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试点方案

县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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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和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努力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着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经县委研究同意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试点。现根据上级要求,结

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扎实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基本原则

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山区、丘陵和圩区试点乡镇的不同特点,具体结合村级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村干部任职时间、工作岗位等因素,探索建立全县标准统一,切合实际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体系。

⒉远近结合,统筹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既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机制,又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应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既要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解除村干部后顾之忧,切实保护和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又要抓好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排除各种不利因素,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⒊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建立县、乡镇财政村干部养老保险扶持机制,建立村集体和村干部个人共同承担村干部养老保险经费的保障机制,建立乡镇保险机构对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实行专项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标准统

一、档次合理、保障有力、共同负责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体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规范管理,扎实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二、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在山区,丘陵地区湖圩地区的乡镇,同步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整个试点工作大约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具体分个阶段进行。

(一)研究动员阶段(月日—月日,天)。召开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试点乡镇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县、乡镇分别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讨论研究试点相关工作;乡镇召开有相关站所负责人、村固定补贴干部、驻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的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具体布置试点工作。落实县、乡镇村干部养老保险机构及人员,明确有关工作职责,建立有关工作规章制度。

(二)摸底建档阶段(月日—月日,天)。对试点乡镇全体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摸底登记,逐村逐人建立养老保险工作档案。县、乡镇领导小组针对摸底建档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分别进行集中讨论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区别不同情况,适时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日—月日,天)。县、乡镇村干部养老保险机构正式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有关手续;县、乡镇财政组织相关经费划拨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寿险公司村干部养老保险机构的专项帐户;村集体和村干部个人组织资金缴纳到乡镇村干部养老保险机构;县、乡镇村干部养老保险机构发放保险证。

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对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应填写《××县村干部养老保险申报表》,由村写出书面报告,注明资金来源,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查批准后,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公开,再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由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和县寿险公司设在乡镇的代办点办理,统一发放保险证书证书不发到个人,由乡镇集中保管),统一管理,统一建档,分别按期兑现养老金。

(四)总结推广阶段(月日—月日,天)。县村干部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逐乡镇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在验收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县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召开全县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开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三、具体实施意见

(一)投保对象、方式及标准

⒈投保对象:在村连续任固定补贴制干部满年后,第年作为定补干部继续在村工作的村干部。

⒉投保方式:村干部养老保险实行年缴期领方式。

⒊投保标准:依据村集体经济状况进行投保,对村本级集体经营纯收入(指村本级集体直接经营和发包纯收入)达万元以上(不含转移支付)和村级无不良债务,村干部养老保险可按照村干部满岁以后,每月可领取元养老保险金标准参保;对其它的村,村干部养老保险可按照村干部满岁以后,每月可领取元养老保险金标准参保。

(二)保险费来源和负担比率

⒈保险费来源:按照县、乡(镇)、村集体和村

第5篇:永丰县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永丰县村(居)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稳定农村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通过建立村(居)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村(居)干部的后顾之忧,发挥广大村(居)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永丰县村(居)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永办发[2006]47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行政村(居委会)在职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城关镇居委会脱产干部,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均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属乡镇在编干部兼任的,不列为本办法参保对象。

二、参保与缴费

1、适用政策:比照《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赣府发[1999]14号)、《江西省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3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6]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2、缴费基数:每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按省、市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最低缴费基数确定。

3、缴费比例: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

4、经费来源:按照应缴养老保险费总额40%、20%、20%、20%的比例,由县、乡(镇)、村、个人分级负担。其中,转移支付不足3万元的村,村级负担由县财政解决。

5、2007年以前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现在在任,男性超过45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以2006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按任正职一年补缴一年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补办基本养老保险,但补缴起始时间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得超过15年,且补缴时间最长不超过10年。补缴的缴费基数按历年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补缴2002年12月以前的,缴费比例按当年省政府规定的企业缴费比例执行,补缴2003年1月以后的,缴费比例按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执行。补缴按规定计算利息。参保人员通过补缴后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适当延长缴费年限,男性延续缴费年限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年限至60周岁。男性未超过45周岁,女性未超过40周岁的村(居)干部,从2007年1月起参保缴费。2007年1月1日以后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从任职当月起参保缴费。

6、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县、乡(镇)、村和个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必须足额缴清当年的养老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7、各乡镇负责填写辖区内参保人员花名册,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统一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参保缴费事宜。新增参保人员或已参保的村(居)干部离任、退休或死亡等,各乡镇要及时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变更申报手续。村(居)干部离任后尚未到达退休年龄的,停止县、乡(镇)和村级缴费,由其个人续保缴费,到达退休年龄后,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代办退休手续。

三、个人帐户管理

1、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居)干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核发《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2、个人帐户记帐比例为8%。每个缴费年度结束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应对个人帐户进行结算,并在下个缴费年度向参保对象公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只能用于村(居)干部本人养老。村(居)干部在退休前死亡的,其在职时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以及其因离任后以个人身份续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村(居)干部退休后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4、村(居)干部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以及其因离任后以个人身份续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四、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村(居)干部到达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手续时须由本人或委托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并提供参保人员个人档案(或者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对帐单等资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其缴费记录核定养老金待遇,并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2、村(居)干部退休时,其按规定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的,按70%计发。

3、村(居)干部退休后,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

4、村(居)干部退休后全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人员社会化管理。

5、村(居)干部退休后死亡的,如符合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待遇。

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6篇:村干部养老保险现状调查报告

近年来,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热点问题,村干部养老保险现状调查报告。为此,**省**县就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到镇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调查了15个镇(区)1581名在职村干部,同时到县委组织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单位了解情况,咨询政策。通过调研,对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一些初步思考。

一、村干部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2005年,**县规定统一为所有在职在岗村干部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为2000元/年,村主要干部为1400元/年,村一般干部的为1200元/年;在保费承担比例上,县财政、镇财政、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40%、35%、25%。这样每年投保金额为220万元,其中县财政、镇财政及村干部个人分别承担88万元、77万元、55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推进,这一保险机制越来越呈现出一些弊端。

一是农保稳定增长机制不健全。据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解,几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都有一定的增长机制,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相比增长幅度差别很大。增长幅度主要与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大,参保人受益大。农保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本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2008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81元/人),企保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2008年度平均工资为20286元/人),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远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再从实际看,企保投保标准确实按照规定,年年递增,我县村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这几年一直没有调整,这势必影响将来村干部的生活保障,调查报告《村干部养老保险现状调查报告》。

二是农保养老金保障程度低。农保与企保在这方面差距特别明显,参加企保的退休人员因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加之国家采取措施缩小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近几年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仅2007年退休职工养老金国家调高近20%,2009年元月又调高11%左右,近五年来城镇职工养老金增加了近一倍。而农保则不同,增长速度慢。如一个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开始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缴足15年,本金为30000元,其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为300多元/月;如果他参加企保,2005年投保标准也在2000元左右,虽然缴费基数逐年增加,但养老金发放标准却能达到800元左右,并且将来逐年增加。

三是农保享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我县财政困难,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县,每年省财政都补贴企保基金缺口四千万元左右,这是企保得以正常运行、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的主要因素。而老农保基金管理机制则是以收定支,国家财政还未实行补贴政策,它近似于参保人的自愿储蓄行为,必然没有吸引力,近两年实际参加农保缴费人数只有4000多人(含村干部1600人左右),每年缴费总额不到360万元,累计5000万元。

二、提出村干部农保转企保的理由

企保政策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前些年,企保政策规定比较严,村干部办理企保还有一些制度上的障碍,但这几年,国家对企保政策作了一些调整,这些调整让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有了可能。2006年3月我省出台了苏劳社险2号《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以前已经参加农保的参加城保后,可以选择“折算”、“补差”、“封存”等方式衔接两种养老保险关系。这一政策让农保转企保业务有了规范。2007年后企保对象又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这为将村干部作为参保对象提供了参照依据。在缴费时限上,现在又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十五年以上、连续缴费年限必须达到五年以上,这就说明补交年限可以达到十年,这又让我县绝大部分现任村干部可以通过补交的方式办理企保。

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将村干部农保转企保。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具体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致富、落实惠农政策、规划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重要职责,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很多方面,而村干部养老保险则是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客观来看,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偏低,而且一时难以解决,所以目前村干部对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关注程度和个人诉求较高。在到农村调研时,在县召开“两会”时,很多村干部就一直提出这一问题,要求农保转企保。由于这一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村干部顾虑重重,不能安心工作,不能尽职服务,甚至出现了一些村干部流失现象,村级后备干部更是难以培养,影响了村级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影响新农村建设。

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审核工作总结

村干部养老保险总结

开展村干部联审工作总结

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总结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本文标题: 村干部如何开展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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