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千分制考核工作总结
第1篇:农村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
中共孟家岭镇委员会 孟家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农村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激发全镇上下解放思想、跨越发展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全面推进村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发展、大发展,本着强化发展、注重实效、奖优罚劣、便于考核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工作(400分)
1、林业工作(60分)
⑴、森林防火(30分)
①有森林防火组织表、值班值宿组织表、扑火队组织表并上墙得10分。不全不得分。
②火险扑救及时得10分。每有一次扑救不得力(含通讯不能保证畅通情况)扣5分,此项可出现负分。
③全年不发生火灾得10分。每发生一起(以报案为准)扣2分,此项可出现负分。
(2)、造林工作(30分)
按要求完成植树造林年度任务得30分,每差10%扣3分。
2、水利工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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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防汛工作(20分)
⑴有防汛预案、领导组织表、值班值宿组织表、抢险队伍组织表并上墙得5分。不全不得分。
⑵汛期危房户(弱势群体户)底数清,包保责任明确得5分,每差一户扣1分。
⑶汛期村域内废弃沙(石)坑、危险路段等,包保责任明确、有警示标志或防护措施得5分。每漏管一处扣5分。
⑷防汛物资准备、运送及时,保质保量得5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2)、水利项目建设(20分)
⑴能有效落实水利项目得10分。否则,视情节扣5—10分。
⑵能主动及时修善水毁路段、过水桥涵、堤岸等得10分,否则,视情节扣5—10分。
3、农业工作(40分)
⑴、按要求领取、发放“灭鼠药”、“赤眼蜂”等农技药品,得10分。不能及时取运或不能及时发放到户每次扣5分;不取运或不能发放到户不得分。
(2)、按要求落实试验示范区工作得10分,否则,视情节扣5—10分。
(3)、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表格和数据得20分。每发生一次漏报、迟报扣5分。
4、畜牧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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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⑴、及时组建村防疫队伍,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得10分。村防疫队伍组建不力视情节扣5分;不能及时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视情节扣5分。
(2)、按要求确保防疫注射密度得10分。每有一项防疫工作不能达到注射密度要求扣5分。
5、环保工作(60分)
(1)、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有具体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明确,宣传到位的得10分。
(2)组建巡查队伍,按时组织巡查,发现问题现场制止或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执法的,得20分。
(3)镇内“第一把火”的村,一次扣30分。之后每发生一例(以镇巡查组、执法组提供数据为准),扣5分。
(4)工作得力,本村范围内全年无秸秆焚烧的,得满分。
6、人居环境整治工作(80分)
⑴、有年度本村、屯环境整治方案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记20分,少一项扣10分。
(2)、村容村貌整洁,主要公路沿线两侧无乱堆的柴草垛,村内大街小巷无“三大堆”,记20分。乱堆柴草垛的,1处扣2分,最多扣10分;“三大堆”,一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3)、村内建有垃圾池,村外有指定垃圾点,垃圾做到及时清理。记20分。少一项扣10分。
(4)、按要求对村内道路进行养护,在道路两侧栽植树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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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花草。记20分。村内年度无新栽树木扣10分,新栽树木低于200棵,扣5分;年度未种植花草或花草养护不好,扣10分。
6、农资管理(100分)
(1)三资管理工作(40分)。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结账及时、并打印账簿: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2分);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进行结账(2分);年终及时打印当年账簿(2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档案资料装订齐全(10分);村级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履行操作程序(10分);村级服务事项进行全项登记(2分);惠农政策、资金、财务及时公开,信息及时更新(2分);无坐收坐支、小金库、账外账现象。如有发生每1000元扣0.5分(10分)。
(2)村级土地确权信息核实登记工作(10分)。承包地块四至、用途等描述信息是否正确、详尽(2分);调查指导手续和材料是否真实、齐备(2分);土地承包合同是否经过完善,合同是否合规(2分);土地确权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中有无越级上访,无越级上访(2分),有越级重复上访每次扣0.5分;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发生严重干扰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2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20分)。增加村级(农民)负担,报销不合理费用等,每增加一项扣2分。
(4)土地承包管理工作(10分)。村的第二轮土地发包资料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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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30年耕地承包合同经管站备案、土地台账完备、登记簿归档健全,每差一项扣2分,没有归档不得分。
(5)农村经济统计工作(10分)。按时、准确、完整、符合逻辑上报各项农村经济统计报表,每缺一项扣2分。
(6)农业保险工作(10分)。按要求完成参保任务,每少完成任务10%扣1分。
(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200分)
1、信访工作(140分)
(1)领导重视。(20分)①村“两委”定期进行信访排查工作,做好排查记录;②村主要负责人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对上访案件、信件处理及时;③若发生到县以上越级上访的,村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场,依法及时劝返。
(2)目标考核。(120分)
①赴省进京个体访、非正常上访每次扣4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②到市个体访、非正常上访每次扣2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③到县个体访、非正常上访每次扣10分、到县集体访的每次扣4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④到市级及以上集体访的该项不得分;⑤应该村级受理的信访案件(或民事纠纷)村级未受理造成直接到镇的每次扣10分。
2、综合治理工作(60分)
(1)刑事案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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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派出所记录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扣2分,最多扣10分。
(2)夜间值班巡逻(20
分)
常年坚持村干部带班义务巡逻治安巡逻值班,值班记录规范,双签记录完善,记录不完整、不详实的扣5分。各项制度、值班表规范上墙,不上墙的扣5分。在检查中,发现无值班巡逻的1次扣10分,连续2次检查无值班巡逻的不得分。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0分)
村级调委会、治保会组织健全,有人抓、有人管,每周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及时化解,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5%以上,排查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的村记15分,排查的纠纷不化解,不上报的不得分;刑释解教人员和轻微犯罪青少年安置帮教工作达到100%,帮教措施落实,无重新犯罪的村记5分,村服刑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有重新犯罪予以收监执行的扣5分;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记5分。
(三)、社会事业考核(200分)
1、农村医疗卫生工作(20分)
加大村级卫生室投入,服务当地群众,协调卫生院加强乡村医疗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辖区群众一村一医、基本公众卫生服务及各项查体工作。
2、新农合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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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并按时完成新农合信息核对工作,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3、劳动保障工作(20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年完成80%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每承办一次镇劳动保障所以上单位组织的劳务输出、用工信息发布等活动加5分。
4、民政工作(50分)
(1)低保工作按程序操作、低保档案健全、常年对低保进行公示的,计30分,不按程序办理、档案不健全或不进行公示的扣40分。
(2)完成危房改造的,计10分,无任务未验收的不得分。
5、脱贫攻坚工作(50分)
(1)按要求完成贫困户统计工作,摸底清楚,数据准确,建立贫困户台账(20分)。
(2)认真落实包报责任,因人施策科学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有包报责任书,脱贫计划(项目)书(20分)。
(3)有村级脱贫攻坚方案,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相关档案材料规范,齐全(10分)。
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30分)
(1)积极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示范带动效果明显。记15分,不开展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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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标准完成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化长廊建设并发挥作用好,共记15分,每完成一项记5分。
(四)、党的建设工作考核(200分)
1、基层组织建设(150分)
(1)五型党组织打造(100分)
评分办法:①打造务实服务型党组织,按时召开两委成员例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开展党建专项述职和讲党课活动,查看组织生活记录本,缺少一次会议扣5分,最多扣10分;2016年村组织活动场所达不到“三规范一整治”的扣10分。(20分)
②打造创业致富型党组织,2016年底,消灭无任何经营性收入的集体经济“空壳村”。年底考核时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得20分,每少20%扣4分,无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该项不得分。(20分)
③打造公正清廉型党组织,村级重大事务未按照“六步”工作法开展的扣10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未按时理财的扣5分;未按时进行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扣5分。(20分)
④打造社会管理型党组织,着力培养村级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基层维稳工作上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未建立农村党员包片联户制度的扣5分;在维稳工作中未发挥支部主导作用的扣5分;未建立村干部坐班制度的扣5分;镇党委督查时村内无人坐班的扣5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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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打造学习创新型党组织,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的工作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打造农村工作“亮点”工程。未按照要求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扣10分,未按要求填写网络纪实的酌情扣5—10分。(20分)
(2)保障机制(30分)
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不能保证运转经费的扣10分;村干部报酬补贴没有按照要求发放的扣10分;党员教育、培训达不到要求的扣10分。
(3)群众反映(10分)
评分要点:①村党支部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威信;②村里各项工作在群众中的认可程度;③村干部和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④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⑤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
评分办法:根据党员群众测评结果赋予相应分值。(4)档案资料(10分)
对各村党建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酌情扣分,具体评分办法参考党建标准化考核评分明细表。
2、纪律作风建设(50分)
(1)党委、政府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含迎接上级检查、现场会等),无故缺席的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其他干部代替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每次扣3分,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该项不得分。(30分)
(2)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应保持通信畅通,如出现2次无法联系的扣5分,3次及以上扣10分。各村党组织书记外出离开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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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岭一天以上必须向包村领导请假,离开一周以上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如出现2次未请假的扣5分,3次及以上扣10分。各部门参照此执行。(20分)
(五)加分项目(100分)
(1)年内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承办县级以上现场会的予以酌情加分。其中,县级每次加10分,市级每次加20分,省级以上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2)完成镇党委政府急难险重任务(有工作完成情况排序的),根据单项工作排名加分,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0、20、10分。(最高不超过50分)
二、考核奖惩
1、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年度述职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核小组办对各项成绩汇总后,提交党委会,确定考核得分及名次,并将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及运用
对考核成绩前三名的村,由镇党委授予“优秀党支部”、“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年底考核成绩后三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实行诫勉;对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为后三名的村,免去党组织书记职务,对村主任责令辞职,对村会计由经管站按程序解聘。
按照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原则,根据村干部工资补贴管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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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件精神,考核成绩直接与村党组织书记、两委干部年底各项补贴挂钩。村党组织书记工资补贴实行“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办法,基本工资按规定工资补贴的60%计算,奖励工资按规定工资补贴的40%计算。考核得分达到1000分的,足额发放工资补贴,每高10分,工资补贴增加1%(最多10%);每低10分,工资补贴减少1%(最多40%)。
三、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考核机构。镇里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镇长、党政办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各村要高度重视千分制考核工作,自我加压,以目标管理统揽全局,对照目标认真研究制订落实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科学指导,认真落实年度各项考核工作,全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再上新水平。
中共孟家岭镇委员会
孟家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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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司法助理员千分制考核
司法助理员千分制考核细则
司法所 姓名
一、基层基础工作(200分)
(一)乡镇司法所(130分)
1、组织机构 (23分)
(1)健全六级六步大调解网络,乡(镇)、村、组、户调解网络及十户纠纷信息员所联户主花名册健全。(查看花名册各4分,共8分)
(2)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乡镇设有法律服务工作站。(查看办公场所、门牌,共3分)
(3)在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有法律援助联络员。(查看花名册,共2分)
(4)队伍建设 坚持双训双考制度,对调委主任进行培训。(查课程安排、授课内容,共5分)
(5)组织调委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考试(双考缺项要扣分,查看试卷,共5分)
2、报表(19分)
(1)矛盾排查调解报告(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2)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统计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
1(3)重大案件、群体性、苗头性案件领导包案、分督办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
(4)小纠纷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5)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报表(月报)(查看报表资料,共3分)
(6)按时报送半年报表、年报表 查看报表(查看报表资料,各2分,共4分)
3、乡镇调委会(37分)(1)簿册(19分)
①纠纷排查登记簿(要坚持半月排查制度,登记齐全)(查看簿册资料,共5分)
②纠纷信息登记簿(查看簿册资料,共3分)
③纠纷调解登记簿(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查看簿册资料,共5分)
④纠纷转外登记簿(查看簿册资料,共3分)
⑤小纠纷登记完整、规范(查看簿册资料,共3分)
(2)信息平台 能够使用基层管理平台上报数据(查看软件使用情况,共10分)
(3)案例信息 全年完成2篇信息、2篇案例(查看资料,每篇2分,共8分)
4、三进三联三调:调解公安转来的2起治安案件、2起轻伤害案件和法院转来的2起民事案件。(查看案卷每起3分,共18
2 分)
5、计划总结 按时报送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查看资料,各3分,共6分)
6、刊物征订 按时按量完成《人民调解》刊物的征订工作。(查看杂志,共5分)
7、案卷制作 对涉及权利、义务内容的重大疑难纠纷要规范制作调解案卷(查看案卷,共10分)
8、按时参加县局例会、活动。(查看签到表、会议记录,共12分)
(二)村级调委会(70分)
1、规范化建设(9分)
(1)调委会五有 查看场所、门牌、公章、办公桌椅、档案柜(每项1分,共5分)
(2)调委会、大调解十项基本制度、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板面上墙(查看版面每项1分,共4分)
2、组织机构(4分)
(1)调委会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1分)(2)调解小组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1分)(3)纠纷信息员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1分)(4)纠纷信息员所联十户花名册(查看花名册,共 1分)
3、村调委会簿册(13分)
(1)纠纷排查登记簿(坚持村级每周排查制度)(查看簿册,3 共3分)
(2)纠纷信息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
(3)纠纷调处登记簿(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查看簿册,共3分)
(4)纠纷转外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5)小纠纷登记表内容齐全(查看簿册,共3分)
4、每月按时参加乡镇例会(查看签到表、会议笔记,共12分)
5、村调解小组簿册(10分)
(1)纠纷排查登记簿(坚持小组每周排查制度)(查看簿册,共3分)
(2)纠纷信息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
(3)纠纷调解登记簿(对排查出的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查看簿册,共3分)
(4)纠纷转外登记簿(查看簿册,共2分)
6、报表(9分)
(1)每月按时向乡镇报送月排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查看报表,共3分)
(2)每月按时向乡镇报送月调解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查看报表,共3分)
(3)每月按时向乡镇报送小纠纷报表,登记要齐全(实行零报告制度)(查看报表,共3分)
7、征订有《人民调解》。(查看杂志,共5分)
8、案卷制作:对涉及权利、义务内容的重大疑难纠纷要规范制作调解案卷(查看案卷,共8分)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0分)
1.乡(镇)党委、政府批转“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召开“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动员大会(5分)。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5分)。
2.乡(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5分)
3.人大定期对“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5分)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1.5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2分),年度有总结(1.5分)。
5.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5分),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5分)和必要的办公设备(5分)。
6.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5分)
7.领导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5分)、工作制度健全。(5分)
8.年初召开领导组会议(5分),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5分)。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
5 的宪法意识。(5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5分)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2分);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3分);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2分);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2分)。
1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和我省、我市、我县的实施意见,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5分)
13.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5分)
1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
6 训工作,培训率要达95%以上,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要达到80%;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深入中小学校活动要有记载。(5分)
15.有企业的乡镇,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5分)
16.开展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
17.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5分)
18.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要在原有基础上新建2个法制文化大院或广场(报创建名单)。(5分)
19.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把“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5分)
20.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5分)
21.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3分);积极探索乡(镇)依法治理新途径,不断提高社区(乡村)法治化管理水平(3分);积极开展企业依
7 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3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3分)。
22.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配合派出所等职能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等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3分)
23.全方位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每个乡镇至少要树立2个依法治理示范典型,总结新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我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6分)
24.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整合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5分)。
25.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特别要在醒目位置和设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标语。(5分)
2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
27.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分)
8 28.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乡(镇)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5分)
29.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5分)
30.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5分)
31.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5分)
3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5分)
33.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或刊物,每年不少于6期(3分),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2分)。
三、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细则(200分)
(一)组织机构(14分)
1、制定县、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看文件各2分,共 4分)
2、组建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颁发证书,组织培训。(看登记表,共5分,不全扣3分)
3、建立村级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看登记表,共5分,不全扣3分)
(二)工作制度(25分)
1、联席会议制度:县、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落实上级指示和部署工作,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看会议记录,共 4分)
2、工作例会制度:司法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司法所召开月例会,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指导和落实工作。(看会议记录,1月1次0.5分,共6分)
3、请示报告制度:司法所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看记录,5分)
4、人员培训制度:司法所每月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月一次培训0.5,一年最少考试2次,一次2分。看文件、签到表、试卷,共10分)
(三)规范工作流程(161分)
1、领导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上墙。(看版面,3分)
2、建立从接收到解矫的一整套管理体制,并针对监管对象逐一分析和制定矫正个案。(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共 5分)
3、接到县局通知后3日内,各乡镇司法所及时到社管股领取社区矫正对象资料、核实资料真实性和确定接收日期。(看档案,10 共5分)
4、各乡镇司法所接收后7日内及时将矫正对象的登记表、帮教一览表、社区矫正监管书上报社管股。(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县局资料,共5分)
5、乡司法所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采取训诫等措施;对脱管的要及时查找;对重新犯罪的要及时报告;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介入监管。(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记录,共5分)
6、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对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给予加分或表扬;对不服管理的扣分、降级管理;屡教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表扬或处罚要及时到县局社管股备案、批准。(违规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记录,共5分)
7、矫正对象如有事需请假离开阳城,司法所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违反1次扣1分,以电子监控报警为准,看档案,共5分)
8、矫正对象迁居的,要及时要及时报告社管科,并配合社管科与迁居地的司法机关联系,做好移交登记手续。(违反1次扣1分,看档案,共3分)
9、矫正对象如重新犯罪、收监执行的,要及时报告社管科,并配合社管科将档案移交公安或监狱,做好交接手续。(违反1次扣1分,看档案,共3分)
10、坚持“社区矫正日”每月1号、16号活动不变,如遇节
11 假日顺延要及时告知矫正对象,及时做好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工作。(1次0.5分,1月1分,缺1次扣0.5分,看档案,共12分)
11、坚持每月7号、23号的电话汇报制度,司法所要做好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工作。(1次0.5分,1月1分,看档案,共12分)
12、做好矫正对象学习内容的选择、组织协调和记录工作。(1次0.5分,1月1分,缺1次扣0.5分,看档案,共12分)
13、做好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管理、协调和记录工作。(1次0.5分,1月1分,缺1次扣0.5分,看档案,共12分)
14、每月进行家访,对生活困难的对象在节假日期间要进行送温暖活动。(1月1次1分,缺1次扣1分,看档案,共12分)
15、每月邻访一次。(1月1次1分,缺1次扣1分,看档案,共12分)
16、思想汇报按照管理级别一月1次或一月2次。(1月1分,缺1次扣1分,看档案,共12分)
17、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各乡镇司法所要及时和县局社管股、民政部门联系,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1名得1分,没有不得分,看档案,共3分)
18、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专人专柜管理,做到保密、防潮等措施。(不规范1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档案,共7分)
19、乡司法所必须与矫正对象、乡派出所、村委会、亲属、志愿者签订“五管一”监管协议,并督促履行监管职责。(缺一方就视为监管不到位,不到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看监管、协
12 议书,共7分)
20、配合县局及时将辖区的矫正对象纳入电子监控范围,实施电子监控。(漏管一个扣3分,扣完为止,看社管股记录,共12分)
21、严格执行县局的“五不准”纪律,接受县局和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严格执行奖全分,看社管股记录,共5分)
22、及时总结经验材料及案例,努力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1份材料2分,看社管股记录。共4分)
四、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100分)
(一)乡镇司法所(60分)
1、组织机构:成立乡镇、村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查看文字资料、簿册记载,每少一个领导组扣0.5分),共8分)
2、管理系统:乡镇安装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按时进行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按时进行安置帮教统计报表(网络版)。(现场看司法助理员是否能够熟练操作释解信息管理系统,不会的为0分,共9分)
3、帮教制度及工作(43分)
(1)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职责。(看版面及资料记载,共3分)
(2)开展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的人员大摸排活动,做到
13 底清数明并登记造册。(看文件、刑释解教人员调查表,共1 0分)
(3)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六帮一小组。(看资料,共3分)(4)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个人帮教档案(查看释解人员个人帮教档案,每少一名释解档案扣0.5分,共7分)
(5)对释解人员做到六个清楚、八个掌握,对无法管控、下落不明的村委要出具证明材料上报司法局。(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4分)
(6)认真开展释解人员五个三方法。(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3分)
(7)有释解人员通知书并下发村里,并做好登记.(查看通知书,共3分)
(8)做好特困刑释解教人员救助帮扶救助工作。(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4分)
(9)典型的帮教案例(至少1篇,共4分。)
(10)释解人员无重新犯罪(2分)
(二)村调委会(40分)
注:本乡镇或者村没有释解人员的不扣分。
1、组织机构: 村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看簿册记载,共3分)
2、帮教制度及工作(37分)
(1)明确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职责。(看版面及资料记载,共3分)
14(2)开展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的人员大摸排活动,做到底清数明并登记造册。(看文件、刑释解教人员调查表,共1 0分)
(3)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六帮一小组。(看资料,2分)(4)对刑释解教人员制订个人帮教档案(查看释解人员个人帮教档案,每少一名释解档案扣0.5分,共10分)
(5)对释解人员做到六个清楚、八个掌握,对无法管控、下落不明的村委要出具证明材料上报司法局。(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4分)
(6)认真开展释解人员五个三方法。(看文件、照片、资料记载,共3分)
(7)有乡镇发的释解人员通知书,并做好簿册登记。(查看通知书,共 2分)
(8)释解人员无重新犯罪(3分)
五、出勤(100分)
全年出勤不少于220天(乡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出具证明)。
六、乡镇党委政府测评(100分)
年终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测评分为好、中、差的分别记100分、80分、60分。
七、其他工作(100分)
1、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开拓创新,努力工作(10)
2、严格执行局里各项制度,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10)
3、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
15 务工作能力(10)
4、积极参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10)
5、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自身政风行风评议工作(10)
6、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八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铁的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说。管好自己的腿,不该跑的不跑。管好自己的手,不该要的不要。清正廉洁,风清气正(10)
7、积极参加“四督”(督学、督勤、督绩、督廉)、“四治”(治浮、治奢、治庸、治懒)活动(10)
8、狠刹三股歪风:闲话风、吃喝风、玩乐风(10)
9、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局里安排的工作不拖延、不扯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10)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10)
第3篇:班级千分制考核细则
班级千分制考核细则
一、为加强学生的规范化常规管理,落实《班级工作千分考核办法》,形成良好校风,特制定本细则。
二、具体办法:
1、每月给每班基分1000分。
2、制定加分、扣分细则。
3、成立以学生会、团委会为主体,由学生科负主责的校风校纪巡查队,在不同的时段和地域执勤,并将巡查结果交学生科。
4、学生科对考核情况进行登记、核实、汇总,依据加、扣分细则给予加、扣分,并于次日在黑板上公布情况。
5、在每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由学生科通报各班在上周的加、扣分情况,并依据扣分情况颁发“流动红旗”。
6、全期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的评优和班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分细则:
1、拾金不昧价值0—100元加1—5分,价值在100元以上加5—10分。
2、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行为有较大影响的加5-10分。
3、抓获盗窃分子者,每人次加30分。
4、勇于检举学生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行为者,经查实,给予所在班级加5-10分。
5、检举他人乱泼、乱扔、乱吐,且情况属实者,给举报班级加5分。
6、向学校广播站投稿被采用者,每一篇加2分,黑板报被学校评为优秀等级者,每次加5分。
7、出色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且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班级,经考察属实,每次加5-10分。
8、学校集会(含升旗仪式),班级按时整队入场者,每次加5分。
9、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或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给班级分别加5-15分。
10、每学期无公物(含电教设备)损坏的班级,加20分。
11、就教育和管理等方面向学校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学生所在班级加5-20分。
12、全期没有学生受到纪律处分的班级,加20分。
四、扣分细则:
凡有下列表现者,给予其班级扣分,标准如下:
1、标志佩戴:
⑴在校园内不佩戴校徽(校徽一律佩戴在胸前)者,每人次扣5分。
⑵所佩戴的校徽被其它图片覆盖者,每人次扣5分。
⑶借戴、交换校徽者,每人次扣5分。
2、寝室卫生及内务整理:
⑴寄宿生随便调换铺位,每人次扣5分。
⑵盖被折叠不合标准,垫被铺得不平,每床扣5分。
⑶日常用品(桶子、袋子、箱子、鞋子、毛巾等)摆放不合要求,每处扣5分。
⑷地面有垃圾,墙面有污迹,天花板有蛛网,每处扣5分。
⑸不按要求张贴值日表、铺位表、床位条,每项扣5分。
⑹寝室内外墙壁不干净,墙壁上有张贴物或挂有物品,扣5分。
3、教室卫生:
⑴地面有渣滓、杂物、墙壁(含门、窗)有污迹,灰尘;天花板(含日光灯)有蛛网、灰尘;壁柜、电视机有灰尘,每处扣5分。
⑵桌子、板凳、垃圾桶、扫帚、拖把等摆放不齐,每处扣5分。
4、清洁区卫生:
⑴有蛛网、杂草、石块、棍棒、渣滓或有不该堆放的物品每处扣5分。
⑵清洁区范围内的垃圾桶及桶的周围与盖面不干净,清洁区内的墙壁有污迹或乱写乱画,每处扣5分。
⑶每天不按规定进行小扫,每次扣10分,每周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每次扣20分。
⑷清洁区内有堆放的垃圾,每处扣5分。
5、违规违纪:
⑴校内骑车、滑车,每人次扣5分。
⑵无故不参加三操或迟到者(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每人次扣5分。
⑶早操、课间操班级队伍不整齐,做操质量不高,每次扣10分。
⑷吸烟、酗酒、参与赌博、考试舞弊每人次扣20分。
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谈情说爱,每人次扣20分。
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进校园者,每人次扣20分。
⑺寄宿生随便外宿或留宿他人,每人次扣10分。
⑻进营业性三室两厅一吧,小偷小摸,每人次扣20分。
⑼故意起哄、聚众闹事、侮辱师长,严重破坏正常秩序,每人次扣20分。
⑽在大操场以外的地方踢足球,在教学区、生活区打篮、排球,每人次扣5分。
⑾乱泼、乱扔、乱吐,每人次扣5分。
⑿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10—20分。
⒀就寝吵闹或从事其他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每人次扣5分。
⒁在寝室或教室内打牌者,每人次扣10分。
⒂不按时就寝或寝室熄灯后讲话,每人次扣5分。
⒃学生在非指定活动时间内,私自进行文体活动者,每人次扣5分。
⒄学生上晚自习后到第二天起床铃响的时间内,在校园内从事文体活动(学校或班级集体组织除外),每人次扣5分。
⒅在校园内生火(含在寝室点蜡烛),每人次扣20分。
⒆将生熟食品(含饭、粉、面、饮料、甘蔗等)带入校园,每人次扣5分。
⒇私自在教室给照明灯充电,每人次扣5分。
(21)学生上机不穿鞋套者,每人次扣5分。
(22)学生携带各类食品进机房者,每人次扣5分。
(23)违规使用电教设备,每次扣5分。
(24)在图书馆借阅书、刊时,打闹、嘻笑、恶语伤人及不服从管理员安排者,每人次扣5分。
(25)在图书馆阅览书、刊后带走书、刊者,每人次扣10分。
(26)在图书馆阅览书、刊时,在书、刊上挖洞、撕毁书、刊者,每人次扣10分。
(27)不按时归还书、刊者,每人次扣5分。
(28)教、寝室无人时,未关窗、关灯、关电教设备或不断电视机、饮水机电源者,每次扣5分。
(29)教、寝室无人时未关门落锁者,每次扣5分。
(30)班级饮水机放在电教单元下(一楼教室除外),每班扣5分。
(31)爬越围墙出校园者,每人次扣20分。
(32)擅闯校门,与执勤人员发生争执者,每人次扣5分。
(33)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5分。
(34)旷课者,每人次扣10分。
(35)班级早、晚自习纪律差,每次扣10分。
(36)学校集会,班级队伍不整齐或纪律差,扣5-10分。
(37)学生不按规定缴纳学杂费者,每人次扣10分。
(38)凡学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
(39)凡拾金不昧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加分外,另扣除所加分的两倍分值。
(40)其它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参照相关规定扣分。
6、日常工作
⑴班、团干部不按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会议,迟到者每人次扣5分,缺席者每人次扣10分。
⑵班、团干部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检查工作,迟到者每人次扣5分,缺席者每人次扣10分。
⑶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和需收集的有关表册不按时完成或上报者,每次扣10分。
⑷不按学校要求向校园之声投稿者,每少一篇扣1分。
⑸不按要求开展学校布置的活动,每次扣20分。
第4篇: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城管监察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全体监察人员的竞争意识和敬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城管监察队伍,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北京市城管监察组织千分制考核办法(试行)》和新增职能以及大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千分制考核实施办法,评定考核结果,审批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
组长:吴德祥
成员:崔树杰、姜兆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监督科),由大队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千分制考核的日常组织工作,汇总千分制考核情况,进行年终执行情况的总结。
主任:姜兆春(兼)
副主任:梁跃年
成员:魏九红、赵春林、米勃、于庆礼、张蕊
3、各科、队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千分制考核工作,审定有关被考单位和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及时汇总上报考核结果,并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考核方法
1、采取分级考核。
①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队机关各科室、直属队和各分队实施考核。
②大队的考核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大队每月组织两次常务队长参加的明查,对全区环境实行不定期的暗查,通过公示教育、社会舆论监督实施考核。
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市城管办列为重点检查的大街给予基础分2分。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班子建设、队伍管理、执法绩效、行政处罚案卷、督办事项、信息工作、宣传报道、调研工作、信访工作、培训工作、公示教育等。
四、考核评分权限、计分办法
1、考核评分权限:
每次考核采取千分制,其中:
①办公室: 85分
②人事、纪检监察科: 180分
③法制科: 120分
④监督科: 485分
⑤行财科: 70分
⑥加分:60分。其中办公室加分15分,法制科加分30分,监督科加分15分。
2、在工作上表现突出的,经考核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加分。
3、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的种类分四种:月考核、季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
①月考核成绩由大队机关各科室日常对直属队、各分队的检查成绩组成;
②季度考核成绩由本季度三个月考核成绩总和的平均值组成。
③半年考核成绩由半年内两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的平均值组成。
④年终考核成绩由全年四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的平均值组成。
⑤凡考核内容有重复的,归口记帐不重复扣分。
五、考评奖惩
1、考核等级分为四档,考核总分数在900分(含900分)以上的,为一档(优秀);考核总分数在800分(含800分)以上的为二档(良好);考核总分数在700分(含700分)以上的为三档(达标);考核总分数在700分以下的为四档(未达标)。
2、考核结果与奖励工资挂钩。
①奖励工资指市、区下拨的由大队发放的款项。
②奖励工资的分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以月计算,凡考核未达标的扣除当月奖金的50%,不搞平均主义。
3、设立大队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及科队长职务津贴。奖励基金从发放的奖励工资中按10%扣除和被考单位依据考评结果被扣的奖励工资中产生。
4、奖励工资发放的范围为大队和各分队在编的工作人员及驻队公安、交通干警。
5、奖励工资实行职务津贴制度。
6、执法中因违反各种法律、法规或因渎职行为造成败诉的将本分队当月成绩降一档;
7、如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较大事故或所属人员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以拘留、罚金等以上处罚的,视情节一次扣除该部门1000-5000元奖励工资和科、队长职务津贴。
8、每次考核结果大队于下月10日前通报各单位,同时报送市、区、街有关领导。
六、具体要求
1、各科、队应有一名领导负责千分制考核工作,并建立考核小组。
2、各科、队应根据大队千分制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考核标准及计分方法。
3、各科、队应建立千分制考核档案,记载考核结果,并在内部公开。
4、各科、队考核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搞平均主义,并根据大队“考核办”的考核结果,相应扣除责任人的奖励工资。
5、各科、队应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大队考核办。
6、各科室考核、奖惩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于下月 5日前报大队“考核办”。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大队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
八、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试行,2002年1月1日实施的《西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第5篇: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
城管执法工作千分制考核细则
为更加客观、真实、具体、准确地考核、评价、衡量各执法中队及各科室的工作情况,有效杜绝干好干坏、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弊端,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市直各执法中队和各街办中队,机关各科室参照有关内容考核。
二、考核内容(共8项)
1、城市管理状况
2、队容风纪
3、内务管理
4、工作量完成情况
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6、投诉办理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
8、其他
三、考核标准
(一)城市管理状况
1、发现新的乱搭乱建,每出现一处扣10分,对原有的应拆而未完成的一处扣10分。
2、发现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刻乱挂,每处扣3分;乱贴乱画的小广告,每1处扣1分;乱发小广告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
3、对货运车辆、垃圾车辆不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车辆带泥污染路面,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4、沿街施工工地未进行围挡,建筑工地的土堆、散料未按规定遮盖或洒水,工地出入口不整洁、有污染,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平整场地,拆迁扬尘未洒水的,每处扣5分。
5、有不合标准或未经批准的户外广告、灯箱、彩旗及私自改装门头等,每处扣3分。
6、发现损坏各类环卫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擅自拆除环卫设施未进行查处的,每项扣3分;发现在公共场所或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的,每件扣3分。
7、发现私设垃圾点或乱倒垃圾形成垃圾堆的,每处扣3分。
8、商业宣传车擅自上街宣传的、未经批准进行店庆活动或宣传(含横幅)的,每处扣3分。
9、有私自开门扒窗从事经营的,每处扣5分;沿街有露天煤炭等经营市场,每处扣4分;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每项扣3分。
10、发现乱设棚亭,每个扣3分;乱停乱放,每辆车扣1分。
11、洗车点、摩托车维修点、汽车装潢、电气焊等门头未按规定搬迁,继续违规经营的,每处扣3分。
12、发现违法建设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5分;临时建设到期不拆除的、临时用地到期不退出的,每件扣3分。
13、发现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损坏城市绿化设施,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情况,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扣3分。
14、发现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未按要求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构筑物等违法行为,未进行查处的,每处扣5分。
15、发现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等违法现象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6、发现在城市道路上拌和泥浆,打砸硬物、晾晒、冲洗、焚烧物品等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7、发现噪音扰民,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污染环境,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排放的油烟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出现露天烧烤,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现象,未能及时查处的,每项扣3分。
18、对无证商贩、乱设摊点未及时进行取缔,每发现一起扣2分;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厅经营点,每发现一起扣3分。
19、发现不按审批事项办理未及时查处的,每件(次)扣3分。
20、发现其他明显损害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等违规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进行查处的,酌情扣分。
(二)队容风纪
1、城管执法人员上班时间,要按规定统一着装,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不按规定着装,每项扣5分;执法标志服混穿,扣5分;衣装脏、破、不整洁,扣5分;城管标志服、肩章、胸章、领花等不得私自拆改,不准变卖、转借,每违反一项扣5分。
2、男队员不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队员不染指甲、留长指甲、染彩发,不浓装艳抹,每违反一项扣5分。
3、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必须仪容端庄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能袖手、背手、插兜、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能吸烟,不能扇扇子,不能边走边吃东西,每违反一项扣5分。
4、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严禁着制服私自出入公共场所和其他娱乐场所及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城管形象的饮酒活动,违反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00分。
5、执法纠正违章时执行六个步骤,态度和蔼、言辞温和,不得在车上大声吆喝管理相对人,进行处罚要按程序,每违反一项扣5分。
6、上班、开会、集合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5分,旷工每人每次扣20分。
7、禁止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违反规定每项扣100分,造成严重及恶劣影响的全扣。
8、遵守局队有关规定,注意保守秘密,凡是泄密,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造成损失的每次扣10分,造成重大损失的每次扣30分。
9、凡因队容风纪出现问题被领导发现的,每人(次)扣100分,并对有关人员给予严厉的处罚。
10、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要保持联络畅通,局队领导呼叫要立即回应,需要支援其他中队的应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对讲机联络不畅通,领导呼叫不回应,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每项扣5-10分。(副中队长以上人员24小时开机。)
(三)内务管理
1、内务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无上搭下挂、厕所无异味,有一项不到位扣5分;桌椅橱柜等公物应保护好,人为造成损坏的,视情况扣5-20分。
2、执法车辆值勤结束后要按时回单位,并按顺序停放,不按时回单位、无序停放每项扣5分。
3、执法车辆要及时清洗养护,保持车况干净整洁,不及时清洗养护、车辆卫生状况不好,每辆车扣5分。
(四)工作量完成情况
根据每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每月对各中队扣罚物品、拆除乱搭乱建、整治重点路段等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打分。
1、扣罚物品,每件次得1分。
2、拆除乱搭乱建(堵门扒窗),每处得5分。
3、拆除不合格广告或牌匾,每块得2分。
4、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每10处得1分。
5、扣留违规车辆,每辆得2分。
6、对某一区域实施综合整治,视其效果给予10-20分加分。
7、所在区域办理批件,每3件得1分。
(五)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1、根据罚款数额确定处罚工作量及得分多少。(罚款数额每500元为1分)
2、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违反法定程序,每次扣20分。
3、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做到整洁、无涂改,擅自涂改、作废的,每次扣5分。
4、行政处罚文书适用准确、填写规范,法律文书使用错误或填写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5、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物品采取证据保存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办理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6、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笔录、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应填写规范,载明基本事项,填写不规范或缺乏应当载明的事项的,每次扣5分。
7、案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超时结案的,每次扣5分。
8、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处罚决定书应及时送达被处罚人,未送达或未按时送达的,每次扣5分。
9、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按照局规定的程序审批,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行政处罚案件应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重新调查取证的,每次扣5分。
11、行政处罚案件应达到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处罚权限的,每次扣5分。
12、处罚案件的相对人主体应认定准确,认定错误或不适当的,每次扣20分。
13、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应严格按照省政府赋予的权限进行,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扣20分。
14、由于违法行政、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违反程序等原因,引起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50分;引起当事人上访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扣30-50分。
15、本考核办法中对办案质量未规定的其他事宜,如有违反规定需要扣分的,参照以上条款中与其相似条款予以扣分。
4、被督察发现的问题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每件次扣2分;被第二次督办的,每件次扣5分;第三次督办的,每件次扣10分。
(六)投诉办理情况
1、凡有投诉(包括来人、来电、来信等)的要及时受理,每件(次)扣1分;未及时受理投诉,每件扣3分。
2、接待来访态度要热情、查处问题要认真,不能按时结案的要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接待来访不热情、查处问题不认真、投诉未按期办结,每项扣3分;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每项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0分。
3、对突发事件经指派后不能在规定时间赶赴现场,造成证据灭失或无法办理的,扣10--20分。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投诉案件承办人提出表扬,或者辖区党委、政府、市民反映特别好的,加10分;执法受到市民表扬的每人每次加3分,收到锦旗的每次加5分;做本职工作以外的好事受到群众表扬的,每件加3分。
(七)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
1、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领导交办任务的,视任务的难易情况,每件分别加15分、10分、5分;完成局领导交办任务的,每件分别加10分、7分、4分。
2、遇有重大迎检活动,顺利完成任务的,每次加10分;工作中出现被领导要求督办的问题,每件次扣5-10分。
3、凡是被领导(包括市、局领导)发现有问题,要求督办的,根据情况每件次分别扣5-10分,严重损害局形象的全扣。
(八)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原则。
1、如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态度粗暴、方法不当、工作不细等原因引发信访或热线投诉,每件次扣5-10分;查实后再扣50-100分或更多,直至其他处分。
2、凡有违反“十条禁令”的,每人(次)扣100分。
四、考核办法及实施
1、根据考核标准将考核内容划分为五大部分:(1)集中检查中队管理情况200分;(2)日常督察情况300分;(3)工作量完成情况200分;(4)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0分;(5)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投诉受理情况100分。以上各考核内容的分数不能超出规定的分值。
2、千分制考核采取加分、减分的方式统计,每季度一考核、一汇总、一公布,考核成绩的公布采用表格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记入档案。
3、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每次考核名次前3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奖励办法根据每季工作强度程度等与百分制考核的奖励挂钩,后2名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6篇:村级党建千分制考核办法
2010村级党建千分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临朐县2010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50%)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20分)。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新扩建一批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村级建设的档次和水平记5分;没有村级活动场所或村级活动场所不规范的不得分。搞好“一栏四配套”建设,在活动场所醒目处固定安装橱窗式“党务村务公开栏”,设置群众满意意见箱;抓好办公设施、党员群众学习设施、文体活动设施、便民服务设施配套,桌椅能满足村干部办公、党员干部学习活动需要的记10分,每少一项扣2分。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摆放在播放收看室(党员活动室),运转正常,达到防尘、防潮、防火、防雷击、防盗的“五防”要求的,记5分,每少一项扣1分。
2、改进基层组织设置(5分)。调整理顺党组织设置,按要求组建党组织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
3、规范开展党的活动(25分)。认真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于每月的28日组织党员召开会议、开展活动的,记5分,每少一次按比例扣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记5分,每少一次按比例扣分;认真执行远程教育集中播放收看制度,每月5日、15日、25日组织党员收看《党员集中学习日必学节目》,并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记6分,每少一次按比例扣分;认真执行“民主理财日”制度,每月28日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上月的财务开支进行集中审核的,记4分,否则不得分;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日”制度,每月5日定期张榜公布党务、村务、财务事项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
4、落实完善工作流程(20分)。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的执行依据、职责权限和程序步骤,使基层党建工作的每项工作、每项任务都实现具体化、程序化,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体现操作性和科学性。重点抓好村干部践诺奖惩、“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五个好”党员创评、“党员十带头”创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理财、民主议事决策和党务村务公开、党费管理等工作流程的规范完善,实现“一项业务一个流程”的工作目标的,记20分,每少一项扣2分。
5、健全责任考核体系(10分)。按照“一人一份工作分工,一岗一套考核办法”的要求,明确镇村干部的工作定位和职责,健全工作责任目标体系的,记5分,否则得分;实行“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定责任、定考核、定奖惩”的“六定”责任制。本着“凡事有规定、规定必执行、执行必考核、考核必奖惩”的原则,对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进行量化细化,每个细节都进行严格把关,既重结果考核,又重过程考核,逐步建立起基层党建工作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的,记5分,否则得分。
6、规范档案资料管理(20分)。按照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镇村干部的工作分工,对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远程教育播放收看、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等各类会议和活动,都分别确定好一名具体记录人的,记3分,否则不得分;认真记写每次会议或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列席人、缺席人、主持人、记录人以及工作过程,工作过程要记具体、写完整,做到有议题、有讨论、有定论的,记6分,否则不得分;要一事一记,一月一汇,每一项工作都形成一个写实性记录的,记5分,否则不得分;对上级印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材料,由班子成员传阅或集体学习后统一归入固定档案盒内,予以妥善保存;对填写上报的各类卡、表、册,要一式两份,注意上报材料留存,搞好原始材料收集的,记3分,否则不得分。
二、其它考核项目(50%):
1、村“两委”班子健全(10分)。中心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运转规范有序,集中办公制、民主集中制、首席代表制度落实到位的记10分,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村级下属组织建设(10分)。村青年、妇女、计生、民兵、治保和调解等村级下属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等村内各种议事、决策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记录规范,作用发挥好的记10分,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0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记20分,缺一项扣10分,每出现一份承诺内容空洞、操作性不强的扣5分。
4、党务、村务、财务公开(20分)。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材料齐全、记录规范、留档完整(照片资料和原始材料)的记20分,每有1项达不到要求的扣4分。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40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活动正常、记录规范、材料齐全的记25分,每少1次记录扣3分,活动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认真落实每月5日“集中学习日”制度,按时上报“党员集中学习日”主题,并相应做好活动记录的记5分,每少记录1次扣1分,每有1次记录不规范的扣0.5分。建立外出流动党员台帐,落实班子成员包靠责任制,按时发放活动证的记10分,未建立台账的扣5分,每有1名外出未持证流动党员的扣5分。
6、“五个好”党员创评活动(35分)。程序严谨、记录规范、考核认真、效果明显的记25分,无承诺书的扣5分,未开展党性分析活动的扣5分,每有1名党员未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扣1分;未建立创评档案的扣10分,档案中未对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扣5分;未一季度一考核的扣10分,考核记录内容造作、不符合实际的扣10分。“七一”或年底前进行评选表彰,并公示的记10分,否则不得分。
7、发展党员工作(25分)。按1:5比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逐人建立登记表,落实培养人的记5分,无入党积极分子的不得分。落实“两推一公示”、“四全程”(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核、全程问责)制度,程序严格、记录规范、手续完备的记20分,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该村出现人民来信来访查实的该项不得分。
8、村干部践诺奖惩制度落实情况(20分)。村“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逐人制定公开承诺书,并向镇、群众“双向”承诺,每半年进行一次践诺评议的记20分,未制定承诺书的扣5分,未在公开栏内公开承诺的扣5分,承诺内容空洞无物、抄袭雷同的扣5分,未组织践诺评议的少一次扣5分。
9、党费收缴(5分)。上缴足额及时、账目清楚的记5分。未建党费收缴记录薄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每少1份党委印发的党费通报等材料的扣1分,实收与党委通报不符的不得分。
10、老干部老党员待遇落实(10分)。按照村级收入情况,认真落实退职(休)村干部待遇,无上访案件的记8分,否则不得分;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发放及时足额的记2分,无帮扶措施、无发放记录的不得分。
11、党建工作精细化管理(15分)。认真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精细化管理,达到基础配套标准化、制度落实日常化、工作开展程序化、工作责任具体化、档案整理规范化“五化”目标的记15分,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
12、为民服务代理工作(10分)。大力推行服务群众首席代表负责制,建立为民服务代理记录簿,服务事项记录规范、办理及时的记10分,未建立记录簿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充实的,每有一项扣2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镇党建办公室做好日常记录,年底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中点评考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情况,计算出点评考核成绩。
第7篇:学生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
学生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
总
则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特别是中职学生先学会做人后学会做事,保证毕业质量。我校为探索从科学的管理上入手,真正能有效地触动学生的内心,为了客观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提供比较科学的数据,并根据“千分制”考核成绩向就业单位推荐毕业生,特制定学生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
二、德育“千分制”考核办法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学生的行为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三、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德育总分为1000分(按10分/天X100天/学期=1000分/学期测算),起评分800分,采取增减分办法进行考核,每学期为一个“千分制”考核的时间单位,每个学期考核一次。期末统一结算,结算结果为学期实得德育分数。
四、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900分及以上为优秀,750~899分为良好,600~74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五、德育“千分制”是学生学期操行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并与学生评优、评先及就业等挂钩。
六、对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由学校根据校纪校规作出处理的效力高于德育“千分制”条例规定处理的效力。
七、将学生德育“千分制”成绩折合百分制,按30%计算所得的成绩为学生德育课学期成绩的组成部分。
1.各班建立考核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名班委和每周轮值考核员组成,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班同学的全面考核,每周轮值考核员由全班同学轮流担任,具体人数视班级人数情况而定。
2.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应参与考核,增减分情况应及时通报给班主任。
3.各班每周要将增减分情况向全班公示一次,并由班主任存档, 学期结束时连汇总表一并上交学生处。
4、学生处将根据“千分制”成绩来表彰、处分相关学生。
5、考核成绩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学生处不定期检查个班级“千分制”记载情况,维护全校“千分制”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此条例解释权归政教处。
“千分制”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
2、文体锻炼;
3、教育教学;
4、社会实践实习。
“千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是二职中学校学生,都必须自动接受“千分制”的考核,考核的起评分为800分;每一学期为一个“千分制”考核记分单位。
第二条:加分项目
1、思想品德
(1)积极为集体、社会和他人做好事,经核实加1—10分,事迹突出,经学校宣传加表扬可酌情加1—5分。
(2)荣获校内各级各类(如先进个人、优秀、三好、十佳等)荣誉称号,每次加5分;县级荣誉加10分;市级荣誉加15分;省级荣誉加20分。校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5分;县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10分;市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15分;省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20分。所在宿舍获得流动红旗的所有成员每个人加5分。
(3)受到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撤销处分者,一次加5分。
(4)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10分。(5)有见义勇为等重大贡献者,每次加10分。(6)一个月内无任何违纪记录的,该月加20分。
2、文体锻炼
(1)早锻炼全勤者,每月可加15分;
(2)参加校内各类运动会,可加2分,组织各类体育比赛者加2分/次;在校内活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2、4、6分;参加市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6、8、10分;参加省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8、10、12分;参加国家级运动会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10、12、14分;
(3)每学期体育成绩达标者,一次性加5分;
(4)开运动会投广播稿在10篇以上者,可酌情加2-5分;(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者、组织者2分/次;在校内、校际各类文艺活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2、4、6分;参加市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6、8、10分,参加省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8、10、12分;参加国家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
10、12、14分;
3、教育教学 (1)作为专业课选手参加校级竞赛获得名次者至少加2分/次,获三等奖加2分/次。二等奖加4/次,一等奖6分/次。参加市级竞赛获得名次至少加6分/次,三等奖加6分/次,二等奖加8分/次,一等奖加10分/次。在省级竞赛中获得名次至少加8分/次三等奖加8/次,二等奖加10分/次,一等奖加12分/次。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名次至少加10分,三等奖加10分/次,二等奖加12分/次,三等奖加14分/次。
(2)利用本人所学专业,为班级、学校做出贡献者可酌情加分(1-10分之间)
(3)取得初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加5分;取得中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加10分;取得高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性加15分。
4、社会实践实习
(1)承担班级、学校各类学生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如课代表、图书管理员,每月可加2分;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每人每月加3-5分,校学生会干部每月加4-6分;此款中加分不重复累计,以最高级别职务为加分依据。
(2)为学校出室外黑板报一次,加2分;所出黑板报在学生会检查中获的前两名的可另加2分。
(3)为校广播站投稿并录用者,加2分/篇次。
(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值周活动,根据表现情况每人加5-10分。
(5)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50分,受到用工单位书面好评每次加150分。
(6)实习期间受嘉奖每次加200分,好评每次加50分。第三条:扣分项目
一、思想品德
(一)纪律
1、打架斗殴者,每次扣100分;打群架者除对主要参与人纪律处分外,每次扣150分。纠集、授意校外人员殴打校内同学,每次扣150分。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伤、残或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将依法由司法部门处理。被处拘留以上处罚的,学校予以劝退。
2、抽烟、喝酒、赌博每次扣50分。
3、私藏、携带管制刀具,每次扣100分。
4、有小偷、小摸行为者每次扣50分。
5、有顶撞辱骂教职工者每次扣50分,威胁、殴打教职工扣100分。
8、发现有在校公开场合不雅谈恋爱行为,不听教师劝阻者,每次扣30分依次累加。
9、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处分扣5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80分;记大过扣100分,留校查看的扣150分。
10、集体违规、违纪、该班每人扣10分。
11、在校内不着校服、不戴胸卡或留怪发、烫发、染发等仪容仪表不合中学生要求者发现一次扣5分。
12、迟到每次扣2分,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缺课,每次扣5分。
13、私自出校者,每次扣10分
14、在校内玩手机,每次扣10分,课堂玩手机每次扣50分
15、乱丢乱扔生活垃圾的,每次扣5分。
16、对值勤人员态度蛮横每次扣5分,情节恶劣的每次扣10分。
17、在教学楼内打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除没收活动器具外,每次扣5分。
18、在教学及实训场所高声喧哗者,每次扣5分。
19、故意损坏花草树木,每次扣5分。 20、损坏电线、电灯除赔偿外每次扣5分。
21、损坏一块玻璃除赔偿外每次扣5分。
22、损坏桌、凳、床、黑板除赔偿外每次分别扣5分和10分
23、弄脏墙壁或在墙壁、黑板、宣传栏上乱写乱画,每次扣10分。
24、破坏学校其他公共设施扣5—10分 。
25、在校外有不良行为被反映给学校者,每次扣20分。
26、在校内骑自行车者一经发现扣5—10分/次/人。
27、在校园内说脏话、粗话者一经发现每次扣5—10分。
28、威胁、欺辱同学的,向新生或低年级同学索要钱物的一经发现扣10—20分/ 次/人。
29、在大型集会上,不遵守会场秩序者扣5—10分。
(二)卫生
1、逃避校内卫生大扫除任务者,每次扣10分。
2、值日生打扫卫生不认真,不彻底按《日常卫生标准》扣分。
3、个人卫生差,一次扣2分。
(三)宿舍:
1、卫生:门前干净、被子整齐、床铺整洁、地面干净、衣物收好、拖鞋摆放整齐、脸盆床下收放、桌面窗台无杂物、卫生工具摆放、衣柜顶部无杂物、门窗玻璃干净、公物无损坏等,以上每发现一处存在问题,扣1分,每宿舍每次考核10分,扣完为止。(周四下午不进行卫生大扫除的宿舍,每发现一次,每人扣3分)
2、纪律:不按时作息、抽烟、私接电源、违禁用品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不服从生活老师和值班老师管理者,扣5分。
二、文体锻炼
1、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无故中途退场者,每次扣5分。
2、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不按时入场,不按顺序退场,吃零食每次扣10分,被批评的班级每人扣20分。
三、教育教学
(一)课堂教学
1、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无故缺课一次扣10分。
2、上课期间不认真听讲如说话、做小动作、看与本学科无关书籍者,每次扣2分,扰乱课堂秩序者如有随便串位、走动、打闹嬉戏、每次扣10分,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如不听老师管理,顶撞老师甚至辱骂老师者,每次扣50分。本条由任课教师评判,每周一表(政教处制表)任课教师评判后由班级收回。
3、作业不按时完成每次扣5分。
4、在期末考试中,有一科补考扣20分,五科含以上劝其退学。
5、考试作弊者每次扣100分。
(二)专业技能,1、上技能操作课时,损坏设施影响下一堂课教学正常进行者,每次扣10分。
2、不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展示、竞赛活动,对积极参与的同学采取讽刺、打击态度者,每人每次扣10分。
四、社会实践实习
1、各级学生干部因各种原因被停职、撤职者,可分别一次性扣每人4分。校级学生会干部扣每人10分。
2、对校内值周工作,采取应付拖拉态度者每次扣5分。
3、违反实习单位规定,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被退回者扣100分。学校不再安排实习就业。
第四条:结分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的“千分制”成绩应当每月一结算,并及时向全体受考学生公布,班主任老师必须熟悉掌握以下资料
1、当月校内外各级各类活动与竞赛;
2、教师反馈的相关信息;
3、校内红白榜信息;
4、大扫除、公益劳动等;
5、学生思想、言行、学习、交友等方面的信息;
6、校内宣传媒体所反馈的信息;
7、各级各类评优等信息;
8、值周教师检查中反馈的信息;
9、班主任日常管理中所发现的相关的问题。
10、课堂纪律反馈
第五条:“千分制”与奖惩挂钩
1、各级先评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是每学期考核优秀的学生。
2、先进班集体,每个成员学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起评分(800分)。
3、在“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700分者,将受到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一切评优,学校将推迟其实习和推荐就业的时间。
4、在“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600分者,将受到校内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并告知家长,学校将不予安排实习推荐就业。
5、在“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500分者,将劝其退学直至取消学籍。
政教处 2010年3月
附:《日常卫生标准》
1、前墙无灰尘,宣传品张贴整齐,电视机无积尘(注意不要用湿抹布擦拭,防止触电和损坏电视机,该项需要班主任指导)
2、前黑板干净,黑板槽无积尘,黑板上无积水,前墙中间五星红旗干净,无积尘
3、讲台擦拭干净,无积尘积水,粉笔盒、黑板擦等摆放整齐
4、后墙无灰尘,宣传品张贴整齐,教室内无明显异味(如饭菜味道)
5、后黑板干净,无灰尘(有板报则不需要清除)
6、前后门面、门框无积尘;走廊一侧室内墙壁干净,无张贴画;窗户玻璃清澈透亮、无水拭痕迹、无积尘;窗台内外无杂物摆放、无蛛网等
7、教室玻璃清澈透亮、无水拭痕迹、无积尘;窗台内外无杂物摆放、无蛛网等
8、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口香糖痕迹、无脏拖把擦拭痕迹
9、垃圾桶清理干净,无未倒垃圾,垃圾桶正确地放在教室后门卫生角处
10、室内椅子板凳摆放整齐,课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课桌上没有悬挂未处理的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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