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自查报告(共19篇)
第1篇: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八家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2007年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09年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5、财务公开欠规范。我镇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2篇:农村“三资”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根据乐办字[20xx]48号文《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于20xx年7月18日—2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对农村“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责任
为了认真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彩东同志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小组,分三个片开展了一次全镇范围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逐村逐条进行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从而强化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秩序
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自20xx年10月成立“村帐镇代理办”和“公共资源交易所”以来,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制度、规范报帐程序,严把财务手续,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平稳。凡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工程招标、变更、发包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等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实行定点招标,招标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方案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农户数为11644户,证书到户率100%,签订合同11644份,合同到户率100%,从而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在这项检查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①个别村报帐不够及时,手续不够齐全,财务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②个别村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农户签字不够规范,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填写不够规范,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镇领导小组将分片、分组继续开展督查、指导实行包干到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于20xx年7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第3篇:乡镇三资中心建设自查报告[材料]
天增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
自检自查报告
我镇辖9个行政村,96个自然屯。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屯干部得不到群众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去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 委托代理工作,现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常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民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屯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屯,重点加强对村屯两级干部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镇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兴隆镇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树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建立了资金监管、资产资源监管‚两套‛工作流程;建立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并上墙公开。
3、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服务中心解决了办公地点,并配齐了主任、副主任、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资产管理员、资源协管员、记帐员各1名。
4、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委托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和‚三资‛数据库档案(‚三资‛台帐);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农村集体‚三资‛业务代理情况季报表和纠正违规处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受理情况登记簿、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情况登记簿、政策咨询情况登记簿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
5、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征用耕地补偿费使用监督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57580369。
6、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7、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网络监管平台,统一安装了谐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软件管理系统,清查摸底和‚三资‛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开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8、为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液晶电视。
9、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和专门的档案室,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施。
10、镇代理中心制做并悬挂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标牌。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9 个村、96个自然屯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75份,标的额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3、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天增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第4篇:洪梅镇“三资”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洪梅镇“三资”监管自查自纠的工作报告
我镇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一个时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是群众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导致农村村组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自查自纠工作。
一、主要作法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自然组“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各工作专班从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出发,按照统、分结合的办法进行。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自查自纠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组,重点加强对村组两级干部教育引导,消除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落选干部的思想顾虑,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清理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骨干,提高效率。我镇利用多媒体等党员电教设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规范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 1 能力。
4、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个别村在自查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指导组、清理小组、理财小组会同解决,对一些陈年老账,在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阳光操作,妥善解决。针对各村清理移交的帐务实行互审机制。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5、统一口径、严肃纪律。对全镇各村组登记的房屋、村村通公路、林地、耕地、水面、茶园、四荒等统一计价标准,规范入帐。统一要求村组移交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现金流水帐必须真实、准确。统一收费收据。由监管代理中心对各村原有收据进行集中收缴,村委会自行印制的收款收据统一作废,待“三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再由财政所统一发放《南安市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统一银行帐户。自查自纠移交的村帐现金余额,统一缴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设置的帐户。各村及自然组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自行开设帐户,一经发现视同小金库处理。统一财务制度。要求统一科目设置,统一报帐、公示、支出。
二、工作成效
1、组建了工作机构。
2 2009年11月26日,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正式在镇财政所挂牌成立,并开始正式运作。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我镇实行了到村公示制、双印鉴管理制、公开招投标制、源头控票制、资源合同管理制等五个制度。镇监管中心每月固定日到村公示财务,接受由群众监督。规定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捐赠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在票据使用上,严禁私自购买使用规定以外的票据。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在监管中心领取的票据用完并报帐后,方可到镇监管代理中心领取下一本票据。我镇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自查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4、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 3 管和预防,制定了《洪梅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1、问题:
我镇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村对“三资”管理的方式还不太适应,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三资”监管工作应用软件深度开发和实际使用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三资”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齐全,有待进一步规范。
2、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切实开展“三资”监管工作,继续狠抓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促进“三资”自查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
第5篇:乡镇三资中心建设自查报告.doc2
头陂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
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我镇辖13个村委会,154个村小组。去年以来,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的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现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已经建成并正常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资”监管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组,重点加强对村组两级干部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情况
1、建立了资金监管、资产资源监管“两套”工作流程;建立了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三种”管理方式,并上墙公开。
2、镇政府成立了“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龙奇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张筱夏、纪委书记李敏、副镇长魏坚担任,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为“三资”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成立了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施。为“三资”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4、档案建设规范。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和“三资”数据库档案(“三资”台帐);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呈报表和纠正违规处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受理情况登记簿、农村集体“三资”查询情况登记簿、政策咨询情况登记簿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登记簿。
5、制定了头陂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3781007。
6、制定了“三资”工作领导小组及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7、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网络监管平台,统一安装了谐农“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软件管理系统,清查摸底和“三资”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三资”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开立了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完成了13个村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
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3、发挥了监管作用。
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相关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以此来规范农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大宗产权的交易行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是村里购买在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申请,由“三资”监管中心进行审核评估后实行统一采购。招投标制度的“阳光作业”,堵塞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之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组相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13个村委会报账员大都没有受到财务会计方面的正规培训,财务知识匮乏,有的报账员还身兼数职,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对每月报账工作负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从而影响了财务合规、合法的正确执行。
二是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村组宣传效果不佳,导致按时公开的“三资”管理监管信息流于形式。
五、针对以上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加强对村干部的辅导与培训。针对现在村干部财务知识不足的情况,应当鼓励村干部提高自身整体素质,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也可以鼓励他们考取相关财经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使专业技能得到很好的提升;使其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是要认真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实行公开制度,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委会一定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因为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不理解而引起的各类上访、闹事事件。
广昌县头陂镇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7日
第6篇:三资调研报告
深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
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一、“三资”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笔者通过对石头镇三拐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初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粗浅建议。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对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帐、款、帐物相符,管理也很严格,而对资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记不全、不细,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群众与村权属纠纷,甚至酿成群体事件。三是当前的农村集体“三资”的涉及面广、涉及的项目多,而且是复杂多样的,这就存在村干部在其过程中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二是有的村报帐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帐款不过明细帐,造成农户查帐较难;三是有的村干部把机动承包收入直接冲抵抗旱排涝费,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有钱就用,用完为止。现在虽然实行了“村财镇代管”,但是有的镇还只是对行政村的账目进行了代管,而并没有对其账目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这就造成了对村资金管理上的漏洞,还有的乡镇虽与行政村签订了协议,但却没有真正的实行,就造成了“村财镇代管”的有名无实,并且,有的乡镇一个村出现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混乱,如没有及时的制止,弥补清理,其他村就会积极效仿,致使全乡镇村级资金管理混乱。
(三)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现在国家对农村板块越来越重视,强农惠农政策也逐渐增加。农村当前存在大量的经营发包、不动产的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和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但是由于乡镇和村组对合同的拟定和签订不重视,造成了有些合同的签订随意性大,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有的甚至是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造成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就更谈不上集体“三资”保值增值。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 虽然乡镇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只是把财务单纯的进行了书面上公开,而不注重村资产资源在如何处置和使用上的公开,并且,在集体经营发包事项、农村基层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上还不全面。
(五)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 有的村级财务人员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对国家财经法规年度理解不透彻,未经过正规培训,上岗后后续教育也很少,致使业务水平低下。出现白条抵帐、挂宕情况较为严重;大笔资金在挂宕坐支,没有纳入村财务帐面管理;一些经济薄弱村因收支较少,发票报账不及时,往往3--4个月份并在一起报帐,无法及时反映村级财务的现状。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将原来乡镇经管站与乡镇财政所合并,组建乡镇财政所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经管机构虚设及职能逐年弱化,从事经管工作人员年龄老化,力量十分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由于人员不足,造成按月公开、定期分析、财务预算、到村盘库等日常监督工作难落实。此外,经管机构虚设、经管职能淡化、经管人员边缘化,也是导致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跟不上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部分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不统一
近年来,我市基本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但在制度落实上还有欠缺。部分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制度束缚了手脚、制约了发展,制度不愿落实;有的一味强调客观原因,制度不能落实。
(三)村级财务监管存在一定局限性。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会计也跟着换,由于经费紧张,镇党委、镇政府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如作为事前监督的民主监督,尽管有相对良好的民主参与机制,但总体上因受村民民主意识还不高、民主理财能力还不强的影响,村民民主理财、监管、评议等方面还存在浅层次和形式化倾向。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增强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成立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起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组织协调、市农经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市财政、组织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负责实施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镇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三)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管理机构。一是制定管理实施方案。市里与各乡镇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任务、工作目标、阶段划分、完成时限以及有关的政策界定作出明确的要求。二是健全“三资”管理机构。各乡镇要以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建立服务大厅,配齐设备及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实现代理工作规范运行。
(四)强化民主决策,完善代理服务。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公开招投标或集中采购、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八道程序。每道程序都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的监督下递次进行。不经过“三议”决策的,乡镇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和合同鉴证的,乡镇会计代理中心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不作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资源登记台账,对资产的增加、处置及资源的出租、承包经营等实行动态管理。
(五)规范财务制度,强化“三资”管理。以村级财务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管理监督。一是健全村级“三资”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同时,将监委会的监督范围从原来的财务监督扩大到“三资”管理监督领域,在制度设计上保障了村民对农村“三资”的有效管理监督。二是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村的集体账户进行清理,取消多余户头。三是推行公务开支管理制度。制定村级招待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出差、用车等公务支出的标准和审批程序,重点规范和控制农村非生产性开支。四是制定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由乡镇财政、农经等部门审计确认,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对账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账,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
(六)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是加大硬件投入,依托“乡财市管乡用”信息网络系统建立起市乡村三级监督体系,配备专门的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与市监督平台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督。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7篇:三资调研报告
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的思考
农村“三资”,顾名思义就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资金:即现金、存款和有价证券等;资产:即房屋、水利设施、车辆、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等有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专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其它资产;资源: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历来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中央、国务院两办还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
一。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基本情况:
平罗县位于宁夏平原北部,面积2086.13平方公里,人口30万,其中农村人口21.2万元。现辖七镇六乡,142个行政村。2009年全县农村村级集体资金增加额达到1972.26万元,村级集体固定资产达到2206.61万元。村级资金按来源分:经营收入528.46万元,占村级资金增加额的26.8%;发包及上交收入89.54万元,占村资金增加额的4.5%;政府补助及部门帮扶收入217.69万元,占村级资金增加额的11%;其他收入25万元,占资金增加额的1.3%;
1土地补偿增加积累1111.57万元,占资金增加额的56.4%。2010年的审计结果显示: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16个,占11.3%;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的村97个,占68.3%;10万—20万元24个,占17%;20万元以上的5个,占3%。
2007年平罗县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逐步推进村财务账目乡镇代管。2011年1月平罗县又印发《平罗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对村级财务会计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切实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县已有12个乡镇开展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共代理114个村会计记账,其中有1个乡实行联村会计记账,还有24个村保持村账村管。村财务账目乡镇代管后,乡镇没有设置专职会计,乡镇农经人员既承担着农经业务工作,又兼顾代理村会计记账、核算工作。在民主理财方面,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主要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村集体日常开支,实现会审会签。在审计监督方面,县农经站坚持对每年的重点村、重点村级项目进行轮换审计,对规范村级财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资源管理较为混乱
一是农村“三资”复杂性强,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的,又有不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二是大多数村组资产、资源底数不清。“三资”管理中对资金的管理运行比较好,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但是,资产、资源的管理很不完善。村内集体资产存在帐帐不符、帐实不符、多年死帐、呆帐没有处理的现象,对机动地、“四荒地”等集体资源的登记不够完整,造成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管理混乱。
三是合同管理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多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首先是合同订立不规范。特别是在上世纪末期,一些村组干部在土地、水面、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出租时,没有进行招投标,没有召开“两委”会,只是由少数人确定。部分村对存在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等现象。其次是管理不规范。个别村队干部未将合同归档,上下届未作移交,造成合同丢失,无据可查。合同管理不规范带来了许多问题,如承包期满无法收回集体资产、资源,尤其是近几年在承包合同陆续到期的情况下,续包和转包引发各种矛盾,集体利益无法保障。
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阻力。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是引发农村矛盾的焦点。从平罗县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的情况看,涉及农业、农村的问题较多。资产、资源管理时间跨度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如有的资产、资源收不回承包费;有的长期低价承包,到期不续签合同,村委会还收不回资产、资源。重新处置这类资产、资源,镇村干部有畏难情绪,担心引发矛盾,有关监管制度难以落实。
(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不够严谨,有的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各管一摊,谁抓住钱谁花谁报,脱离制度。个别村理财小组只挂名不履行职责,没有起到
监督管理集体经济的作用。
二是财会人员配置不够,业务能力不全面。村财务会计记账由乡镇代理后,乡镇农经站人员缺编,代理村会计存在困难;个别乡镇放松了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出现了财务人员“配置低”(不懂记账),有的农经人员一身兼多职,严重影响会计记账和核算,导致账薄的建立和科目设置不规范。一些乡镇、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简单,科目与内容不符、账实不符、有总账无明细账(债权债务无明细)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部分村存在公款私存现象。全县142个行政村,在银行开设存款帐户的有5个乡镇70个村。由于一些村没有银行帐户,有些收入进不了账,直接由村干部领回私存。以乡镇农经站或财经所名义开设集中存款帐户也出现了资金平调或挪用等现象。
(二)“三资”监督管理环节薄弱
一是民主监督力度不够。村务、财务公开是村民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但不少村队财务公开没有形成一定模式,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具体,收支不明细,公开方式不符合要求。如部分村队对群众十分关心的财务收支、土地租赁避实就虚,只公布总数,不公布明细帐,虽然公开了,群众却看不明白。
二是审计监督力度不够。乡镇农经人员力量薄弱,且这些农经人员既代理村会计,又担负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的任务,这样一来,不利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虽然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但审计不全面、力度不够。
三、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认识,强化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摸清底子,健全台账。首先要对农村“三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登记,界定产权,且每年要进行数据更新;其次要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完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加强档案管理。
(三)完善制度,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评估、处置、交易、流转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合同文本。对集体“四荒”地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竟价承包和招标制度。
(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要严格按照党务、村务公开的程序、形式、范围、内容等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开重大决策事项、资产资源状况及收益、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心里明明白白。
(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对乡镇、村两级农经管理人员进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素质,逐步推行农村“三资”管理电算化。
(六)专户储存,规范资金。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平调、挪用、公款私存、漏收现象的发生,确保集体资金安全,统一由
乡镇服务中心在当地金融机构为各村开设集体资金存款基本账户。
(七)多管齐下,加大监督
一是设置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是民主监督的新方式,要进一步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和两委会的关系,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权利的有效行使。同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做到“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
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乡镇农经站要把资产、资源纳入审计范畴,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审计办法,对村民关注的资产、资源的收益以及重大项目的支出要重点审计。必要时可申请县审计局予以审计。
(八)严肃查处,促进规范。严肃查处村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侵吞、私分、挪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及其收益,虚报面积类型骗取国家各项补贴补助以及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及时公开、公示处理结果,发挥警示作用,维护好农民的集体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8篇:三资清理报告
关于“三资”清理工作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依据县站的安排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相关文件通知,利用四个多月时间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核查,现将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县发清理方案要求,一是成立了“三资”核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个人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对各村举办了三期培训班,通过讲解制度条例、财务流程等有效的手段加强业务运行能力;三是把握关键,严格控制清理时间段及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
我镇清查小组按照清理要求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安排专人及时把核查数据上传至“农村三资清理平台”系统,并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三资”核查工作任务,且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系统管理。据统计,全镇村集体债权总额为754265.05元,村集体债务总额为370741.9元(其中账面债务224207.2元,账外债务146534.7元),村集体资金总额为1665975.96元,固定资产总额为4543429元,资源总量为135224.78亩(其中:耕地75425.4亩,建设用地40269.22亩,集体荒滩18210.66亩,水面928.5亩,林地391亩)。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各村都建立了《出纳岗位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流程图》、《代理会计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控制了集体资产的流失,特别是村上的固定资产得到了全面的清理。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的“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化解了社会矛盾。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和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不仅减少了集体“三资”的流失,还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干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下降,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个别村过去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不准确、租金低,有些合同未能及时履约,合同管理不完善。
二是费用开支控制不严。个别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三是业务素质欠缺。村级报账人员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对报账审批流程不熟悉,对制度落实有遗漏,且存在使用票据不规范现象。
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对各村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熟悉业务流程,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严把合同签订关口,严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行为的正常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财务制度落实,加大村级开支审批力度,严格控制村级资金的合理流向。
总之,村级“三资”监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9篇:马庄镇三资中心建设自查报告913
马庄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
自检自查报告
马庄镇地处县城南部,辖31个村,人口33577人,农户6942户,耕地面积5万余亩。近期,我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扎实有序推进“三资” 委托代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我们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领导小组,镇长安哲同志任组长,成员有人大主席勾金榜、纪检书记孙春雨,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和指导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公示、整改等工作。
2、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召开村街干部大会、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把“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宣传到村街,重点加强对村街干部的教育引导。
3、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我们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进行,一个环节不缺,一个步骤不少,对村“三资”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资产与实物相符、资源与面积相符;
债权、债务、固定资产与总帐相互印证。
二、“三资”委托中心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镇政府于今年1月初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大主席勾金榜同志任主任,农经站长路志广任副主任兼总会计,配齐专职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等相关人员,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档案建设规范。统一签订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统一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文件档案;统一为各村在信用社开设了账户,实行支取资金“双印签”监管。
3、管理制度完善。制定了马庄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办法》、《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确定了热线电话0316-6152029。
4、职责分工明确。制定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各岗位职责上墙公开,并有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5、办公环境优化。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独门独院,正房三间,有中心主任办公室、中心综合办公室等,安装了防盗门窗和空调,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照像机等设备设施,为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收到的成效
1、摸清了底数。截止目前,我镇已全部完成了31个村街的“三资”清理工作。对入帐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资源进行了清理登记。清查的情况在村里显著的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资产、资源进行锁定,作为基数依据,严防资产资源流失,保持资产资源增值。
2、完善了工作机制。按照边清理边完善的要求,我镇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完善,不断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一是每月末村报帐员到服务中心报帐,最晚不超过一个季度,遇有重大项目收支随时报账。二是支出根据其额度大小,严格按照资金流程要求执行。三是凡涉及村资产的购置、出售,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实施。四是在集体资源经营中,承包办法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会通过,采取招投标的形式,签定规范的承包合同,报镇备案,实行档案化管理。
3、发挥了监管作用。为切实搞好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在规范村级代管资金收支的同时,我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使村务账目更加阳光透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干群矛盾,进一步防范了因管理漏洞导致的经济犯罪发生,增强了农村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为全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2年9月19日
第10篇:腰新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自查报告
腰新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自查报告
总面积390平方公里,总人口20249人,下辖8个行政村。根据黑农委联发【2011】125号《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基本上完成了“三资”管理工作。现将我乡“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2010年年初腰新乡成立了“腰新乡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于届中领导人事调整,我街道及时于2011年8月底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国军(乡长)
副组长:陈国林(经管中心主任)
成 员: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人员组成二、广泛发动,提高认识。
利用各行政村的广播、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三、组织培训,全面展开
腰新乡于2010年3月召集8个村的两委、报帐员、工作小组成员对 “三资”报表填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再学习,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统一方法,要求做到
“四个统一”(表格统一,时间统一,制度统一,方法统一)。会后各村采取包片专人负责制,全面开展“三资”工作。
三、农村“三资”工作管理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
1、切实加强集体资源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各村根据集体资源现状,全面做好资源名称、面积(数量)等摸底登记工作。对集体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方案,由农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权和承包人。规范发包承包双方的各项程序,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我乡成立了“乡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全面实行村账镇管。为避免村级资金被占用、挪用和平调,“乡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明确村级资金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了财务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透明度。一是全面建章立制。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村级组织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村级各项费用开支单据必须有证明人、经手人签字,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方可入帐。重大项目支出,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附件,才能审批报销入帐。二是统一专用收据。为加强财务管理,防止
财务混乱,明确了村集体所有收入。为了监督村级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各村还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挑选具有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廉洁公正为民办事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做到村集体各项经济活动事项,都有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管理、监督。在财务公开方面,每个村在村部显眼的地方,设置了永久性财务公开栏,村集体财务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规定的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公开,重大的经济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3、加强财政审计监督,我乡于近期对各村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确保村级资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2、村级财务公开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3、部分村非生产性支出过大,对此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已找相关村负责人进行了必要的谈话,已对个别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调整。
通过开展这次 “三资”代理自查工作,我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监管制度,规范了村级行政权力的运行,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发现有部分工作做得不够完善,还需继续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
继续按上级文件精神,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第11篇:某年关于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XX年关于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自
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利用二个月时间对全县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县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10个乡(镇),17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5万人,共有万亩耕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芮城县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乡(镇)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10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
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乡(镇)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三资”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保管。到目前,全县173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已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管理,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网信息化监管平台。据统计,村集体债权总额万元,村集体债务万元,村集体资金账面余额万元,村集体资产折价万元,资源总量万亩(农用地 万亩,其中:耕地 万亩,建设用地 万亩,未利用地万亩)村集体经济合同总件数3413件,经济合同金额万元,查处案件数量2件,处理人数2人,涉案金额8万元,其中:收回违纪违法案件金额8万元。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乡(镇)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
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
2、私下变卖资产,不在村、组账中进行核减;
3、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1、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2、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
3、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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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乡镇街道三资自查工作总结
城厢区**街道办事处于2002年5月1日挂牌成立,地处莆田市区东南侧,西与华亭镇接攘,南与新度镇毗邻,木兰溪从辖区横穿而过,荔园路、城港大道贯通全境,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街道辖区总面积17平方公里,总人口2.5万人,下辖11个村(居),是莆田市区南拓的重要腹地。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莆城委办〔2007〕13号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xiexiebang.com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下,基本上完成了“三资”管理工作。现将我街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街道于2007年4月22日成立了“城厢区**街道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于届中领导人事调整,我街道及时于2007年9月底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桂祖(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林劲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吴德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党委办、政务办、国土资源所、纪工委、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村(居)集体资产监管中心:
中心主任:经管站站长兼任。
同时,各村(居)相应成立集体资产监管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广泛发动,提高认识。
**街道把加强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于2007年4月22日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名义下发37号、38号文件,并于4月31日召开由各村居书记、主任、报账员、各有关街直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区委区府的会议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利用村(居)的载播、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村(居)集体资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三、做好试点,积累经验
为了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街道以肖厝村为试点,精心做好试点村的资产、资金、资源的报表填报工作。街道于2007年5月1日--2007年5月18日,召集11个村(居)的全体工作小组的人员对肖厝村的“三资”报表进行学习、交流、模拟填表,认真查找汇总收集填表过程中的各项问题、意见,并上报区农业局,与兄弟镇街进行交流,有效促进了下一步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组织培训,全面展开
自从区农业局于2007年7月12日,召集全区农经人员、代理记帐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后,**街道及时于2007年7月13日再次召集11村(居)的两委、报帐员、工作小组成员对 “三资”报表填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再学习,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统一方法,要求做到“四个统一”(表格统一,时间统一,制度统一,方法统一)。会后各村(居)以2007年6月30日的财务会计资料为基础,采取包片专人负责制,包村居工作队总负责,村(居)书记负总责,村(居)包组干部具体负责的方法,全面开展“三资”
工作。
五、摸清家底,填报表格
1、银行存款以2007年6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银行定期存单为准,如若存在未达帐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予以调整,直至准确无误为止。
2、现金以实地盘点为准,街道抽调纪工委、经管站、代理记帐员,以2007年6月30日的财务会计资料的帐面为基数,对各村(居)进行现金盘点。
3、其它的以2007年6月30日的财务会计资料为准,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进行自查申报。
摸清家底如下:
11个村(居)的总资产: 68378247.39元
其中银行存款: 5207056.55元
现 金: 884395.57元
固定资产:48575309.42元
在建工程:10092899.54元
存 货: 339979.69元
长期投资: 2746637.49元
递延资产: 531969.13元
11个村(居)的债权总额:9199505.17元;
其中应收帐款: 9199505.17元
11个村(居)的债务总额:10084636.21元
其中应付帐款:9563740.01元
借 款:520896.20元
六、组织核查,核销核实
由于**街道地处城区结合部,近年来市政工程、招商引资、合作办厂的需要,各村(居)有一部份资产,被征用,如村电灌,旧村改造等;有一部份资产老化如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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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等;有一部份产品更新换代,如bp机等,组织街道包村(居)党委、村(居)两委等人员对11个村(居)的资产进行了部份资产的核销。
(一)、核销资产:
11个村(居)的资产核销总额:2234073.84元;
其中存 货: 7461.03元
固定资产:1113228.75元
在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xiexiebang.com建工程:1113384.06元
11个村(居)的债权核销总额:3049.20元;
其中应收帐款:3059.20元
11个村(居)的债务核销总额:0.00元
(二)核实资源:
1、11个村(居)房产资源情况:房产占地总面积41158㎡,房产建筑总面积41158㎡,其中出租面积34947㎡,出租年租金总额1366224元,闲置总面积3860㎡。
2、11个村(居)山林资源情况:山林总面积1192亩,未发证面积1192亩(材料已上报有关林业部门,尚未发证)。
3、11个村(居)土地资源情况:耕地总面积1999亩,山地总面积1192亩。
七、登记立册,建立台帐
**街道专门抽调3名街道干部,配备1部专用电脑,把11个村(居)的资产、债权债务已全部录入电脑,建立电脑台帐,对台帐实行专人专职进行动态管理。
八、持之以恒,专人管理
这次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虽然我们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1、通过清产核资,发现了少数村(居)存在着部分白条抵库现象。
2、由于村级遗留的一些问题,有的居委会在税费分配时没有到户,税费由村财垫付,账面体现各村民小组欠村税费,实际上落实不到户。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街道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1、对部分白条抵库现象,我们将抽调街道纪工委、经管站,邀请区经管站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清理整顿小组,对白条抵库一单一单进行清理,杜绝再出现新的白条抵库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完善电脑台帐,实行专人负责制,实行动态管理,对台帐及时进行更新、补充、调整,按时上报给区预防腐败网进行网上公开。
总之,做好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街道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台账的建设,努力做好三资管理的后续完善、保障工作,并持之以恒,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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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远大三资动员报告
新铺镇远大社区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动 员 报 告
2010年5月20日,远大社区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新铺镇经管站站长胡保锋宣读了孝南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新铺镇分管领导朱洪刚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廖保明同志作动员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发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益为核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三资”运行和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努力达到“三资”管理规范,干部勤政廉政,群众满意。农村“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我们要坚决搞好。
二、方法步骤
首先,大力宣传、全民动员,使全体居民明确“三资”清理范围和关心、支持“三资”清理工作。这次“三资”清理主要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社区集体所有自然资源;二是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及有效证券;三是社区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四是社区集体所有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文体、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五是社区集体投资的企业资产;六是社区集体投资股份资产份额;七是社区受捐赠、资助等形成的资产;八是资产增值;九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十是社区集体所有其他 “三资”。
其次,我们将成立远大社区“三资”清理小组,实行专班专人进行逐一摸底、全面清查、统一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数目明白、帐册规范。
最后,在“三资”清理工作后期,要认真分析和总结过去“三资”管理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三资”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了远大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有序的开展。
三、组织机构
社区成立“三资”清理小组,孙勋平同志任组长,罗桂云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秦海平、廖应华、廖世启、邱新元、廖安明、孙明清、赵水芳及理财小组成员组成。时间要求,自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6月30日为摸底期,分步摸底,逐步清查,分类造册。2010年7月1日到15日为评估期,合理评估,据实作价。2010年7月16日到7月30日为公布期,民主审核,如实公布。
最后,通过民主审核,分名造册,建党建卡,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实现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我村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远 大 社 区
2010年5月20日
第14篇:三资调查实习报告
审计实习报告
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和百姓关注的焦点,06年取消了延续几千多年负重在农民身上的农业税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农村的建设,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的收入。“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就是与农民接触最频繁的政府下属机构。而其中农村三资包括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源。具体来说: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二)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由于农村三资是属于集体的,因此在三资的管理过程中就要秉着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的原则、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为了三资的有效实行,政府部门也层层设置了从县到镇再到乡、村的有关部门,实行垂直领导。
本小组负责调查黄山市下的县乡镇的三资,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县一级的委托代理中心较乡镇而言,制度、规模方面稍微完善一些,同时在每个下属乡镇,县三资委托中心都设置了有其代理中心,对设有专门机构对其进行管理,而管理内容则主要是指导和管理乡镇三资委托中心的工作,并对其提供软件服务平台和业务指导,并且对其三资清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而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则是直接管辖行政村,传达上级的政策与指示,并对行政村的三资问题进行管理。
第15篇:三资清理指导报告
关于“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报告
我镇“三资”清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于六月下旬进行了宣传动员和全面部署,各村(居)于七月初开始对集体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核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核实登记。镇“三资”清理领导组派出工作指导组对各村(居)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和督查。特别是对中溪、夏林、狮桥等资金流量大的村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指导。目前各村工作进展顺利,但清理工作人员还有一些不清楚、不明了的地方,为此特就相关工作和下一步要实行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作一指导性说明。
第一,准确把握“三资”清理的内容。
(一)资金。主要是指村(居)原有资金积累、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租赁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村(居)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处置集体资产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国家或上级部门拨款、社会捐赠收入、各种代收和借贷资金等村(居)集体所有资金收入。
(二)资产。主要是指村(居)集体所有或以贷款、投资入股经营和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包括:⑴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建筑物及其他办公设施;如汽车、摩托车、房屋、广播、电话、电视、桌椅等;⑵农业机械、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如水泵、灌溉设施等;⑶公共文化设施,如闲置的校舍,生活用水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4)村(居)集体接受的捐赠和无偿资助的资产;⑸集体投资投劳、参股企业形成的资产和产权;(6)无形资产,如村(居)集体或全体村(居)民共同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三)资源。主要是指村(居)集体所有的耕地、山场、水面、林地和“四荒”资源等。包括:⑴集体所有的土地,如耕地、林地、村(居)内空闲地、工商企业占地、荒地、荒滩、石场、沙场、水库、塘坝、沟渠等,重点是村(居)集体预留地;⑵集体所有的山场林木资源。
第二、严格把握好原则程序。
(一)坚持在本辖区内“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清理的原则。
(二)坚持清死账与清活帐、清帐内帐与清账外账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清财,清理过程自始自终要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全程参与,自查结果要在村(居)委会所在地和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张榜公布7天以上,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要认真清查核实,向群众解释清楚。
(四)坚持边清边纠边改、稳妥推进的原则。对在清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妥善处理。若发现非法占有集体财物或他人资金等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一律对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三、切实把握好工作要求
村(居)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一是清查小组成员要落实到位,并由镇组织统一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二是宣传发动工作要落实到位,通过广泛宣传,使农民群众人人知道清财,关心清财,积极参与清财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可以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公开栏等形式进行;三是镇指导组成员及分工包村(居)干部要及时到位,全程参与,指导督促村(居)清查小组开展工作;四是镇指导组、村(居)清查组和核查组开展各项工作要做好工作日志或活动记录,要求记录规范完整,并要说明具体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纠正措施等。“三资”清理工作的会议、公示等活动要留有底稿和照片等。
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界限和范围认真开展,首先审查帐目的完整性,再逐一审查帐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可采取帐内清查和帐外核查、询问当事人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的办法。查处的各类问题要分类记录,及时汇总,以备核查。对财务收支(重点是专项经费和非生产性开支)、债权债务、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要逐笔逐项登记造册,分类汇总。清查查工作结束后,转入集中核查阶段。镇指导组、村核查组认真开展清理核查。
各村(居)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以上规定的方法、步骤和工作内容。在完成的基础上可以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对在清理工作中遇到的一时难以把握和界定的重大问题,要逐级上报,统一政策口径。
四、委托代理前要办的六件事。
(一)、召开委托代理村民代表表决会。参加人员:清理小组、核实小组、村委会全体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镇“三资”代理办公室人员。议程安排,一是通报三资清理结果;二是委托代理表决;三是发布和记录表决结果;四是镇“三资”代理办公室人员表态。
(二)、村务公开栏发布告知书。告知的内容:一是明确本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资金帐,委托给了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今后村级支出要到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二是告知村民今后资产处置、土地流转、资源变动、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等有关业务,要经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三是告知村民,今后凡要求查账的,均有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理,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一是重点写明双方的职责和权利,村委会的权利要强调每月一对账,强调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收益权、审批权、监督权“四权”不变。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承诺不能挪用、平调村级集体资金。
(四)取消村级会计设立报账员,取消村级所有账户,委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由代理中心统一为各村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其他村账户全部取消,不再有存款户头;账面现金存款已全部移交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五)、村委会出具委托报账员文书,留置村主要负责人签报印鉴等有关手续。报账员在现有的村干部中产生,主要负责收集整理村级各种业务活动,收支票据、向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报账、处理日常财务收支等工作。报账员名单、个人基本信息等,村委会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六)、刻制“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公章。
五、委托代理时交接的六个方面的手续。
(一)、资产台账。原则上各村应该建立资产标准台帐,但大部分村在资产清理中,都是以表代帐,这里要强调的是,所有的表格,都要编上序号,以防交接时丢失,造成责任难以划分,资产台账要做一个交接封面,签字手续完备后,复印一份,村里留个底。
(二)、资源台账。原则上各村应该建立资源标准台帐,同资产一样,大部分村在资源清理中,也是以表代帐,所以也要强调,登记表全部编上序号,以防交接时丢失。每一宗资源的丈量人员、坐落位置、面积、四邻签字、登记日期、公示日期、确认日期,七个要素一个不准缺。资源可以按类别汇总一个封面,交接时在封面上签字,手续完备后,复印一份,村里留存。
(三)、资金三帐。总账、明细账、现金存款帐,这三帐在交接时要确保帐款、帐物、帐帐三相符;要确保“村有镇管”的现金存款余额和本次村级资金清理出来的现金存款余额合在一块,合并后的现金存款余额为村级实有现金存款余额;原“存有镇管”的资金和账户9月底终结,从10月份开始,启用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开设的、唯一的“村级资金核算专户”,杜绝多头开户。村级不再保留总账、明细账、现金存款帐。
(四)、资金平衡表、银行存款与现金。村级资金平衡表交接时,必须要有,而且签字手续要全;账面现金存款余额的交接,要彻底、干净。村级结转“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存折,要注明折子号,“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取款销户之前,要将折子复印一份,作为交接附件,备查。
(五)、原始单据。村级不再保留原始单据,全部移交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保管,原始单据要用单据盒统一装盒,单据盒要按年度编号,单独存放。正常情况下,查阅原始单据,必须经“三资”代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否则不予查阅。
(六)、“三资”清理的所有痕迹留存资料。主要包括: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的工作日志、会议记录、一封信等宣传资料、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工作计划方案、培训资料、各种制度底稿、督查整改意见表、督导活动记录、简报、报表、公示底稿、确认手续、有关调查资料、各种图片影像资料、原始手稿、草图、验收报告等,全部移交。交接前,村里复印一份留存。
村级“三资”手续交接完毕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对交接的主要内容进行一次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镇“三资”清理及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组
二0一0年八月一日
第16篇:三资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农委、财务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街道自2011年6月中旬全面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职责
高度重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街道成立了“阳光村务工程”工作领导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并确定了工作部门和人员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了“阳光村务工程”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对各村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各村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村务公开栏和发放明白纸的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村民对“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知晓率。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和业务培训到位,为“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严格操作程序,全面落实清理集体“三资” 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人员。在市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后,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财政、农经、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各村(居)清理工作指导,并确定各联村干部为所在的村三资清理工作的联系人,对三个资金流量较大重点村双龙、杨山、津南派驻了指导组。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各村(居)利用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分门别类进行了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村清理核实小组核实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全面地反映了各村的资产资源现实状况。
4、公示。对初步清理核实的集体“三资”由清理和审核小组负责公示,征求村民和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公示期间各村(居)安排了专人接待村民的咨询和反馈意见,并做了认真的解释工作。
5、代表大会确认。公示期满后各村(居)相继召开了代表大会,对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
三、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三资清理的目的是为了能使村级三资保值增值,只有建章立制,制定行之有效的“三资”管理制度,才能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街道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抽调并聘请了专门的人员,配备了硬件设施。根据各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委托代理中心与各村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全权代理各村的“三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建立了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领导组和委托代理中心工作职责及主任、会计和村报帐员、村监督委员会等工作职责;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中心为各村开立了资金专户,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选举产生了监督委员会
1、村务监督委员会顺利产生。严格把关,选好监督委员会成员。街道高度重视,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各村广泛做好宣传,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提出了由村党支部提名推荐、党委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严格了法定程序,规范了办事要求。于2011年8月底,8个村顺利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2名,其中主任8名。
2、落实保障,加强培训,保证监委会工作有序运行。各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按照“六有”的要求,落实办公场所,统一挂牌,刻有相关公章,健全工作制度,并对各村监委会主任统一进行培训,让他们明确作为监委会成员的职责,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正确履职。使街道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
五、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1、规范工作流程。各村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村级每项重点工作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细化为具体操作程序,以工作流程的形式上墙公开,并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尽最大力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坚持原则,明确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群众参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要求各村认真做到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要让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确保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加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3、突出重点,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得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实行“四议两公开”同时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即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总之,“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通过街道干群近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创了街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三资”管理和使用、村级事务流程化和村民监督委员会都得到了科学发展,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使街道干部行为规范化、事务操作公正化、结果公开透明化、干部接受监督主动化、办事程序公开化、决策程序更加民主化,街道经济社会空前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第17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总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总结
2012年10月10日
丁堰镇农经中心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十分重视,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11年5月份根据市统一要求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了更好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我镇建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会计、农经中心记账员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专门召开了村定职干部大会,由镇长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动员,农经中心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农经中心记账员分工到村对全镇10个村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查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建立了详实的“三资”台账并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实施了公示。
二、集中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自从合并乡镇以来,我镇就实施了“村账镇代理”制度,从农经中心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织实施会计业务培训,实现了从手工记账到会计电算化的转变,再从会计电算化到网络记账的飞跃,农经中心记账员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三、落实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农经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我们制定了《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代理记账员操作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制度》、《村级票据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规范收支行为。各村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统一使用省监制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所有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土地补偿费等收入都能及时足额解交农经中心村级专户。村级所有支出均须村主任审核,书记审批,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委同意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和“如皋市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后方可入账,其中小额支出由村会计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村会计到农经中心报帐。大额支出经各村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非现金的方式结算。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1)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在一事一议资金使用上我们严按照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管理的要求,凡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建设事项,均实行项目化管理,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建设事项,列入小型项目和用工管理,在使用上采取“立项、申报、审批、验收、拨款、建
立台账”的程序,拨款时统一使用“一折通”打卡的方式结算到位。(2)村级财政转移支资金管理。农经中心专门设立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对市有关部门直接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入账,对不直接拨入的村干部报酬等,在收到相关票据后及时记账,确保村级资金核算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整。
四是资产、资源动态监管。农经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实施动态监管。村级所有的资产在“三资”管理平台中都建立卡片,并留有电子照片备案。村级在处置资产、资源时均由镇纪委牵头,实施公开竞价、招投标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台账变更,确保账实一致。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使用情况。农经中心根据每季度记账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村“三资”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
五是严格经济合同管理。村级的各种承包必须全部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上报农经中心备案。
六是严格村级档案管理。农经中心建立了50个平米的档案室,采用档案密集架,集中保管村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实施专人管理,档案的调阅均按制度执行。
七是严格审计监督。每年由镇纪委牵头制定审计计划,每年保证对三分之一的村实施审计,今年年初已对全镇十个村三年的经济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已召开村定职干部会进行了公布,同时根据审计情况重新出台了《丁堰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丁政发【2012】41号)。
第18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自查汇报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共#个行政村,人口大约有 #00000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经管站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全部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6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
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到目前,全乡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
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
2、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1、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
2、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党委
***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5日
第19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2011年8月,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应交易资产台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统一报帐
成立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经管站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代理服务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3.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别于2011年8月、9月和10月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的进行了四次公开交易,即九里岗垃圾焚烧炉的兴建、镇小车的拍卖、石上水库的出租和镇文化站的建设。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镇纪委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建议和意见
组级集体“三资”现在如果也要纳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难度,条件也还不成熟,必竟村级“三资”管理才刚刚起步。
目前的各镇的管理台帐都是自己本镇设计的,也很不统一,是否上级部门可以统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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