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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查报告(共13篇)

作者:winnerend | 发布时间:2020-05-18 08:08: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编辑时间:2010-08-27 阅读:209 次

【高淳】

开展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中转站及其配套的垃圾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购置垃圾运输车辆以及建设农村垃圾收集设施等;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宜兴】

行政区划涉及到3个乡镇的17个行政村、149个自然村和5.43万人;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形成投资合力,并探索建立“中央引导、省级奖励、地方配套、企业赞助、社会资助、农民自助”的连片整治资金多元筹措模式;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农村环保对策和措施,逐步深化实施。

【锡山】

对示范片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强制淘汰一批“五小”、“三高两低”和“两高一资”等污染、耗能严重项目,促使片区内排放有机废水的企业落实接管措施,实行集中处理;创新责任考核、资金筹措、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挂钩联系、联席会议、督察督办、信息交流制度。

【丰县】

整治涉及4个镇的44个行政村、105个规划保留自然村,片区内将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开展工作,总体预算为2602万元;加大配套资金的落实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确保资金配套,力争项目顺利实施,目前部分乡镇还成立了连片整治环卫组织。

【金坛】

以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连片整治涉及面积80.29平方公里,直接受益人口2.078万人;成立农村环境保护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资金投入3610万元;拟采用市、镇财政补贴、村自筹部分资金以及农民代工代劳的模式,解决连片整治工程运行维护费用问题,由金坛市环保局进行统一监管。

【武进】

梳理整治区域内所有环境问题,高起点、高标准制订污水收集系统等工程实施计划;细化量化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镇、部门、企业和具体个人;确保通过整治后,示范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新增农村污水处理的受益人口达4万余人。农村人口受益率超过6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综合处理率达95%,水环境质量争取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吴江】

以生态市建设为抓手,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总投资约5850万元,完成58个新农村点;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开展集中供热工程、农村喷织废水、小化工等行业治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

【吴中】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0座,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完成174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全区77个社区、84个行政村设置161名专(兼)职环保监管员,切实做到环保机构、环保职责全覆盖。

【海安】

成立畜禽养殖污染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农村环境整治的各类资金,确保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按时拨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时序进度推进,全县5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置中心和2603座粪便收集池,明年3月底前土建及设备安装全部到位,5月底前正常运行。

【东海】

选择资金相对充足的8个乡镇90个行政村作为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区;示范区内各行政村至少设置1名环保协管员,负责配合环保部门对村内排污单位进行监管;宣传环保法律政策,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协调做好村内秸秆禁烧、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整治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金湖】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选择在淮河流域,南水北调江苏段运西线的前锋镇区域;建立“中央引导、省级奖励、地方配套、企业赞助、社会资助、农民自助”的连片整治资金多元筹措模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探索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测、管理、宣教、奖惩机制,推动农村生态文

明的整体提升。

【盐都】

启动《2010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的编制工作,解决农村共性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两项工程计划总投入2530.4万元;计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套及配套污水管网22050米;增加了514座防雨淋的混凝土垃圾收集房,确保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70%。

【江都】

编制《江都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计划》,划定的示范片区涉及5个建制镇、92个行政村,连片整治项目34个,项目总投资4196万元;加强市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形成合力;积极调研高效、低成本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采用多种形式治理生活污水,开展第三方运营污水处理模式。

【丹阳】

专门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计划,确定连片整治试点范围,预计投入3579.15万元专项资金;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铺设生活污水管网、开展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重点解决涉及6个行政村142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建立一整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

检查、督促和考核。

【姜堰】

确定位于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通榆河上游新通扬运河两侧沿线经济基础较好的白米镇、娄庄镇为整治示范片区;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在道路建设、河道疏浚、危桥改造、卫生改厕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强化乡镇、村庄垃圾治理以及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观。

【沭阳】

示范片区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倒排工期赶进度,实现示范片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处理率不低于60%;借助“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理干道两侧环境”的“四清”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效。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网站

第2篇: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察报告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察报告

县政府:

近期在政府张县长的带领下,我们参加了省环保厅组织的赴宁夏考察学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活动,通过现场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直观感受和认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宁夏自治区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的一些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和体制来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先行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领导小组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于2010年成立了自治区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财政、发改、环保等1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组成,负责农村环保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整体部署。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自治区多次召开大规模的专题会议,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安排部署农村环保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并把农村环保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宁夏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5年把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作为为民

办的10件环保实事之一,狠抓落实,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影响力,也推动了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标准,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宁夏自治区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山川有别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实际,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研究并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 11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建设,促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自治区围绕当前农村环境现状及形势、影响农村居民健康的重点和难点的环境问题、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等主要内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专家及项目设计单位,到河北、重庆等省市,就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并邀请环保部环科院、沈阳环科院专家,结合宁夏实际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等4个宁夏地方标准,为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3、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来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宁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村环保体系、环保专家库和村镇保洁队伍。一是结合全区实际,制定 2

了《宁夏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宁夏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二是建立了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农村环保融资、环保科技支撑、环境监管、环保宣传等新的运行机制。三是建立了农村环保专家库,并由政府购买村镇保洁员等公益岗位,以解决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支撑缺乏、项目储备不足和村镇缺少环保专职人员的问题。四是按照“树典型带一般”的思路,从2007年起,建立了“干的好就支持、效果好就奖励”的激励机制,对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五是在各级环保部门增设了农村监督管理机构,健全了农村环保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财政、环保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配合联动,乡镇具体实施”的四级管理体系。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重点示范效应来带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宁夏面积虽小,但从南到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环境问题有较大差异。自治区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与农村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大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在具体实施过程,各县市坚持选择村庄较为集中、人口较为密集、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村镇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方式;对偏远地区的村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填埋场;对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不能纳入村镇的则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 3的人工湿地、沟塘等方式进行处理。重点整治项目的全面实施,有效带动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宁夏自治区的农村环保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环保部、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其典型经验已多次在全国进行交流。

5、整合部门资金,加大投入,通过多元化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保证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宁夏自治区2007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制度,自治区把农村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保障的重点,并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投入。仅近两年,全区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累计就达到4亿元。为减轻各县市(区)及乡镇负担,自治区取消了基层承担的配套资金,所有建设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并按工程实施进度予以落实。同时,自治区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积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捆绑项目办大事,使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电讯、绿化等建设资金向试点示范区项目集中聚集,发挥了资金规模效应,提高了项目综合效益。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自治区还建立了专项资金区、市、县三级督查制度,在项目建设进程中,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帐制、招投标制,确保了环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了农村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习考察宁夏环保工作的一些启示

1、领导重视是宁夏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开展的保障。宁夏地处西北内陆,经济上属于欠发达地区,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却走在了全国前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全区各级领导 4

对农村环保工作在思想上认识明确,工作上高度重视。他们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必须要求,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农村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从领导体制、政策措施、工作机制上保障了农村环保工作。

2、抓好规划的落实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能够持续开展的根本。为使农村环保工作走上科学、规范的健康之道,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明确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技术规范、中长期目标和近期要求。《规划》还充分兼顾了各地不同的自然环境、经济现状、生活习惯等,确定了不同的重点整治内容,从而保证了规划的先进性、可行性和长远性,引领着农村环保工作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创新工作机制的运行是农村环保工作充满生机的动力。针对农村环保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牵涉面广等特点,宁夏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探索建立起了农村环境保护融资体制、环保科技支撑、农村环境监管、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等新的运行机制,并由各级政府购买村镇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环保工作的经费、人员、技术、管理机制等重要问题,为农村环保工作趟出了新路。同时,宁夏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小 5

康环保行动中,各级都把建设和整治任务纳入了农村整体工作计划和党政班子年度考察目标,细化任务,量化指标,科学考核,全区定等排名,把考核结果与班子和党政干部的实际等次紧密挂钩,把对干部的考核等次与干部的升降去留紧密联系,有效调动了各级班子和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环保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有了大的突破。

4、立足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是解决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难题的良方。在农村环保具体工作的推进上,宁夏自治区针对南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的生活习惯等差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部门资金,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分别制定了远山搬迁、集中建镇(村、近邻并城、平原治污治乱等不同的治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今的宁夏农村,随处有集中新建的城镇化新村(镇),气势恢弘、设施齐全,农民享受着城里人的生活;新建和改造后的排排居民点,大多都配套了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处处干净整洁,充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机和活力。

三、对瓜州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不断强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和措施,各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从今年开始,财政部、环保部又开始在全国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推广工作,共分三年实施,我省也被列入其中。今年是项目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共安排资金2.3亿元,明年和后年的资金有可能还要增加。我县今年上报了7个村,经省上审核确定后,安排我县5个村(全部在锁阳 6

城镇),每村安排资金60万元(其中省上54万元,县上配套6万元)。目前锁阳城镇正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做积极的准备工作,预计明年8月底完成此项工作。通过近几年连续不断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县农村环境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在总体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面源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还相当严重。集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可有效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通过对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考察学习,结合我县实际,我们提出三点建议,希望对我县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推动有所帮助。

1、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我县各地农村环境状况差别较大,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基础不一,必须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示范项目村的选择应重点考虑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资金实力相对较好的老乡镇政府所在地,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进、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实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的目标。

2、统筹推进,突出综合。按照上级要求,此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应按相关要求,抓好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识设置等工作。在规模较大、能够连片的村庄,应建设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相对分散的村庄应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来处理生活污水; 7

对于生活垃圾,可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置;对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企业,应逐步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同时,还应和土地整治、农用水利改造、生态农业建设、乡村道路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科学布局,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以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

3、加强管理,突出整治。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探索创新性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单靠上级拨付的少量资金,恐怕难以达到实效。可以考虑整合新农村建设等各种涉农资金管理,在政策范围内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各项资金统筹整合,打捆使用,充分发掘资金集聚效应。同时,各有关乡镇也应积极探索和建立起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整治工程建设。

第3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汇报

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一项利国利民、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区XX镇荣幸被列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项目实施一年多来,我区全方位支持XX镇狠抓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项目建设,并初步投入使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我就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总投资151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75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60万元,地方财政自筹203万元。该工程涉及12个村,受益人口30701人。该项目分别从污水处理工程(含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垃圾收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等五个方面进行工程建设,不断改善九龙江水环境质量,优化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我们主要做法与成效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示范工程抓出成效,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 1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下达工作责任书,XX镇设立环保站,健全镇、片、村三级工作网络,确保工程项目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二、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为保证工程质量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我区持续强化对工程论证、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1、严格项目科学论证。2010年6月份委托XX市工程咨询中心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专家认同并确定项目后,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反复论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足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严格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通过后,依法公开招投标,实行分段招标政策,以漳滨和石洲村为试点单位,五个人工湿地捆绑进行招标,配套纳污管网分五个片区进行招标。在工程设计、监理、政府采购等环节上,精确预算,透明公开。

3、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认真执行工程进度报表拨款制度,做到项目计划与资金拨付同步进行。督促财政、计划、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资金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公示管理,确保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公示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公示,各项目比选结果均在区政府网站及镇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确保合法合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区项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成员单位,深入项目实施村督促检查,分析查找并实地解决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后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推进,我区政府几次组织环保、财政、发改、国土、建设、农业、水利等单位、聘请专家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督促,及时提出薄弱环节的整改措施,确保施工进度。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眼,区、镇两级财政对有湿地的五个村每年分别补助20000元,无湿地的七个村每年补助12000元,督促各村做好积极渠道、隔栅设施等日常清理、维护工作,并与XX市绿佳洁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清扫保洁承包合同,负责道路清扫、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我们还结合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养殖业整治,通过环保知识宣传,逐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进一步引导农村生活污水的有序排放等相关举措,逐步改善辖区环境和九龙江水环境状况,逐步健全农村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在省、市领导和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九龙江北溪XX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主

体工程全部进入运行调试阶段。其中新建污水管道7193米,合流渠道11364.1米清淤并加盖,新增6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2650吨),2座化粪池+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140吨),建设水源保护安全围网230米,建设垃圾收集池222个,垃圾箱483个,村容村貌整治(修复面积3100平方米、垃圾清运4250立方米、池塘整治10个),采购人力三轮保洁车46辆。同时通过XX市环境监测站水、气监测,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工程验收为动力,把上级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到位,继续加大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多渠道整合资金、逐步完善环保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持续强化举措,加强环保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环保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整治活动,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日常管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成果,推进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快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步伐。

第4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策分析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策分析

——以辽宁省农村示范点为例

【关键词】农村环境 连片整治 政府治理 国外政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日益恶化。本文以辽宁省农村为例,分析了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①沿河治理的模式存在局限性 ②环保部门与基层政府分工不合理 ③基层政府财政尴尬 ④政策执行缺乏后续有力度和长效机制。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对策。

一、情况介绍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日易突出,表现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 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些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其中,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 强作为重要内容被 写上日程:

改革开放30年 以来,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实践带来了经济发展的累累硕果。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却日趋严重而环境问题 直接制约着我国农村能否真正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国家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8年7月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为此设立了专项资金。200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 题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出 了明确部署。2008〜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了 1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全国2000多个村庄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达50亿元,约 1300万农村居民从中直接受益。

(二)环境现状

辽宁省的农村环境宏观上分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点源污染指有固定排放点的污染源,如工业企业排污;而面源污染则没 有固定的污染排放点:

根据辽宁省调查的14农村污染物的来源和特性分析,辽宁省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农村的面源污染.农村的点 源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三大类。

1.农村的面源污染,农村的面源污染是指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处理的污染物对水体、土壤和空气及农产品造成的污染,具有位置、途径、数量的不确定性、随机性、分布范围大与防治难 度大的特点;主要来源于两方面:

①农业生产的污染,主要指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化学品及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造成的环境污染、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施肥结构不合理和施药不当,不仅严重污染土壤,通过农田径流加重水体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而且还通过受污染农产品的销售直接威胁到城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②农村生活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主要指村镇等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因缺乏规划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

2.农村的点源污染。主要指城镇企业和乡村集约化养殖场因布局不当、污染治理不力带来的污染,城镇工业污水和农业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城镇工业与乡村畜禽饲养业具有污染点多面广、排污种类多浓度高的特点,因而其污染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3.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指农村地区存在大 量掠夺式的采石开矿.挖河取沙、毁田取土.荒坡垦殖、围 湖造田、毁林开荒等行为,造成了对生态系统功能的严重 破坏一些由城市迁移到农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没有建设相应设施处理工业垃圾和污水.给当地 农村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品质的进一步提升,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不利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与提高其中,面源污染比点源污染的范围更广泛,不确定性更大,成分和过程更为复杂,也更难以控制。

(三)治理现状

为进一步推进辽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深入开 展,辽宁省政府日前在抚顺市召开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现场经验交流会。辽宁省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秉杰通报了 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 行了布置。辽宁省将对项目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2010年的项目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最迟也要在7月底前完成;2011年项目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对不能按时完 成任务的地区,省里将核减下一年度投资。2010—2012 年,国家和辽宁省将投入21.25亿元集中解决农村环境问 题,共涉及辽宁省7个市的21个县(市)区,惠及424个村。针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实际,辽宁省专门出台了《辽宁 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经过一年的实践,已经初步形成了六大模式:一是生活垃圾村收集一镇转运一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模式;二是生活垃圾分类一制燃气、沼气的就地处理和资源化模式;三是在城乡接合部修建污水收集管网,农村与城市共用污水处理厂模式;四是分散村屯生活污水排放系统(边沟)加氧化塘处理模式;五是畜禽粪便大型沼气资源化利用模式;六是畜禽粪便区域有机肥厂处理模式。

(四)成果收益

3年前,即2009年5月19日,辽宁省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协议》,标志着辽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正式启动。如今,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辽宁成效显著,已初步探索出我国北方地区农村环保工作的新路子。

中央对辽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示范作用寄予极大厚望,让辽宁大胆尝试、率先突破,力争早“出成效、出经验、出模式”。在为期3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中,辽宁开展优质工程、惠民工程和廉洁工程并努力全部完成试点任务,开创出农村环保工作的崭新局面。

根据国家关于示范区域选取的要求和原则,辽宁确定的示范区域为:以大伙房水库及输水工程周边地区为重点,延伸到输水工程供水及采水所涉及的地市,共包括抚顺、本溪、沈阳、鞍山、辽阳、营口及盘锦7个城市,其中要优先解决大伙房水库及输水工程周边地区的抚顺和本溪(桓仁)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

辽宁在选择连片整治示范区域上遵循扶强不扶弱的原则,因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不是扶贫项目。为此,辽宁坚持如下选择:一选工作有基础的,通过资金扶持较容易见成效的;二选工作有积极性的,当地干部群众有强烈整治愿望的;三选领导班子能力强的,能够强有力地组织项目实施的。而且,对已选区域也要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以确保出成效、出经验、出模式。

为保证早“出成效、出经验、出模式”,辽宁根据项目所处的区域、重要程度和模式,采取了“三个一批”措施,即省里抓一批、市里抓一批、县里抓一批。在资金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明确模式、效果、时限,强化指导与督察,重点推进,为辽宁乃至北方地区探索出连片整治工程示范经验。经辽宁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研究,确定了沈阳市蒲河流域的新民和辽中片区、抚顺市抚顺县的社河和大伙房水库周边片区、鞍山市的海城河源头片区、本溪市的桓仁水库片区和盘锦市双台河入海口的盘山县片区以及100个村庄为省抓重点。3年里,辽宁有效利用中央补助及省配套奖金20余亿元(不含市县级筹措资金),实行整村推进和连片整治,有效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一些有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也得到有效治理,最后将基本解决辽宁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沿河治理的模式存在局限性

辽宁省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要沿河开展,对省内个市、区、县境内的河流进行治理,并对河流流域内的村落进行治理。在我们走访的辽中县及抚顺市,主要以蒲河和大伙房水库为治理重点,并以点带面治理沿流域村屯。选取的治理水域多为大型的河流、水库,而我省境内的符合大流量要求的水域并不多,相反,农村的小溪、小河却数量庞大。但是这些小面积水域由于不符合治理基础指标而被排除在外,相对于大流量水域,小流量水域无论在防污还是在自我净化方面都明显处于劣势,因而,真正污染严重的小流量河流及其流域得不到有效治理成为沿大河流治理的方针的副作用之一。

另外,大河流域内的村镇的政体经济水平均高于其他地区的村镇,沿河治理的方针使得大量资金、技术、基础设施等流向原本就相对富裕的地区,从而导致真正污染严重、资金缺乏、地处偏远的农村的环境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二)环保部门与基层政府分工不合理

本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发起。在地方主要体现在由省、市、区、县一级的环保部门直接组织并领导整治工作。从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到垃圾箱、拖车、叉车等设备的采购,均由环保部门直接领导并进行,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不参与前期工作。因而使得在一些工程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以及设备的售后服务问题成为了基层政府的负担。同时,“使用——采购”相分离的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并且提高了效率,但是这种机械化的配给方式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使得部分项目脱离农村实际情况。

环保部门负责采购、建设,村镇一级政府负责使用和后期维护的模式,造成了两机关的权力重叠和权利真空。一方面,权力重叠导致资源的浪费和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另一方面,权利真空使得基层政府在基础设施得的运行和设备的维护上很难直接向提供主体张张权利。

(三)基层政府面对财政尴尬

连片整治的项目除了国家、省市的财政补贴外,还需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省市一级有独立的财政收入,到了县级已经达到了尴尬的境地,到了基层政府如乡镇一级已是十分困难(除极少数农村外)。上级财政及环保部门只负责购置的设备和建设的工程,但是基层政府却要承担后续的大笔费用,如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而这笔支出是不被列入大政策支出之中的。

因此,当政策真正执行到受益者的阶段,往往给基层政府本就困难的财政雪上加霜,使得如此意义深远的惠民政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更造成设备的闲置、资源浪费、摆设工程等问题。

(四)政策执行缺乏后续力度和长效机制

农村环境整治作为一项政策,其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制度化的长效机制的保障。我国农村

环境保护起步晚、环境管理体制未建立的现实情况导致基层政府在相关领域的认识和工作处于真空状态以及农村居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作为一项未形成机制的政策,其在执行过程中势必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层层打折,而其有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和后续检测体制,从而使该项政策的持续性难以保障,进而导致其惠民程度大大降低。

三、对策分析

(一)积极探索农村环保整治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的形成首先要有相应的环境管理的体制作保障。由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农村环境管理的体制还未建立起来,现阶段可在这方面做一些有益的探索:(1)建立县、乡镇两级环境监管体制,在每个乡镇政府明确一名副职分管环保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行政编制的环保专职干部,重点乡镇设立环保派出机构,偏远或经济不发达的乡镇可两(多)镇设一个环保派出机构,工业企业比较集中或者区域开发程度较大的村可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等;(2)实行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度,如县党委、政府与乡镇签订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考核乡镇政绩的重要内容等。

2.加强农村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大多数地区农村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稀缺,直接影响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强化人员培训,培养农村环保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能够适应农村环保工作的人才队伍。

3.多渠道解决农村环保资金。整合资金,重点突破。近年来,由于国家“三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各类涉农资金逐渐加大,农村建设资金也得到突飞猛进的增长,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着力整合各类资金,合力攻坚,争取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在项目安排时,严格按照规划安排项目,力求少花钱、多办事,让群众在看得见、摸得着、受益多的变化中,理解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4.全民参与,强化监管。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知识进村入户,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环保部门还应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

(二)制定“征补共治”型农村环境政策

一直以来,百姓心中总是认为,环境治理理应政府负全部责任,所有的财力、物力、人力均应由政府负担。其实不然。环境问题人人有责。所以笔者建议制定“征补共治”型环境政策。

“征补共治”型农村环境政策,是指地方政府向农民征收环境费,作为环境治理费用的一部分,再从财政中提取一部分,共同作为农村环境治理费用,根据村庄环境特点,选取一些典型村庄,主要以奖励或补贴的形式,以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效果的环境政策。这种政策手段将政府的环境管制与农民参与相结合,以第三方效果评价为纽带,形成多方主体协作治理环境的结构框架。“征补共治”型农村环境政策是在中国实施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政策基础上的一种探索。其中,“征”是指县、乡、村级政府采取定期对村民直接收 取环境费,包括垃圾处理费和污水治理费,或合并为环境卫生费;农民参与是以出工等方式参与可量化的公共治理行为;“补”包括奖励和补助2 部分,奖励是指县、乡级政府对环境治理效果好的村庄进行定期物质和精神奖励,补助是针对村庄环境的公共治理工程和治理行为进行补贴,也可以奖补合并,也可先奖后补或以奖代补。第三方评价是指环境学会(协会)的非政府组织NGO和公众共同对环境治理进行定期和抽查方式的公正评价的过程。

(三)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加强环境整治法制保障。

1.日本有关农村环境的相关政策法律

日本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开始重视农业环境保护问题,提倡发展循环型农业,制定了一系

列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农药取缔法》、《土壤污染防止法》等,有效推动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90 年代后,为进一步促进环保型农业发展,又相继发布了《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特别标志准则》、《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要点》、《有机农产品及特别栽培农产品标准》等。在畜禽粪便污染防治方面,日本先后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防止水污染法》和《恶臭防治法》等7 部相关法律,在《防止水污染法》中对不同养殖规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2.美国有关农村环境整治的相关政策法律美国的农业污染防控主要集中于水污染方面。美国各级政府(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累计出台了数百条有关保护水质的法律和法规,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进行水质控制,如《水质量法案》(1965)、《联邦水污染控制法案》(1972)、《清洁水质法案》(1977)等。随着面源污染的日益严重,1987 年修订的《水质量法案》要求各州制定实施计划,以控制农村非点源污染[1]。1947 年,由美国国会制定的《联邦农药、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是美国防止水污染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一部重要法律,这一法律授权美国环保总署(USEPA)对农药的使用加以控制。

目前,我国出台的有关农业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共有20 多部,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并实施的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有数十部,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虽然对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特别是针对当前急需解决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和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随意排放导致的水污染及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的土壤污染为特征的农村面源污染及其防治问题,尚缺乏相关必要的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鉴于此,结合现阶段我国农村面临 的突出的环境问题以及现有政策体系的不足,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相应的农村环境整治政策。如以下几个方面:①是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特征和生态建设要求,建立和补充现有国家法律中缺失的相关法规、条例,主要有《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生态补偿条例》等;②是制定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标准,如《农村工业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定标准》等。③制定税收政策。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广泛建立自然资源生态补偿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开征以化肥税、农药税为主要构成的环境税,有效遏制农业生产中投入的农药、化肥等对土地、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建立耕地补贴制度,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和企业给予直接财政补贴,对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进行间接补贴;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将相应的农村环保支出列入常规性预算。

四、结 语

通过几年的整治,目前辽宁省农民的环保意识在提升、环保理念也普遍增强。但是,我们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不能盲目追风,搞形式主义。也不能只投入金钱建基础设施而不顾运行。否则只会“好心办错事”。辽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一定要结合辽宁省农村的特殊实际情况,在国家战略主导的推进中,一定要注重政府环境保护的职责,这就要求政府从多层面、多角度发挥环境行政的职能和作用,积极利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等手段推进环境管理。只有不断地加强政府环境管理,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进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广东科技,2011(22):70-72.[2] 朱立志.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机制与政策[J].环境保护,2008(15): 18-19.[3] 严立冬,郝文杰,谭波,等.我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分析[J].税务研究,2010(1): 50-52.[4] 民建中央专题调研组, 路明,郭群峰.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J〕.经济界, 2.8(02)

[5] 宋国君, 金书秦 论城乡环境保护统筹[J].环境保护, 2007(21)

第5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前期工作调研报告

伊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前期工作调研报告

2013年,伊宁县预计可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197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318万元,地方配套661万元,项目涉及4个乡,22个村,加之2012年争取到该项目的胡地亚于孜乡,目前我县共有5个乡镇、26个村争取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项目总金额232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548万元,地方配套777万元。为切实做好伊宁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使项目资金能够用到实处。年初,伊宁县环保局由党组书记李智、局长扎克尔各带一个组,深入到20个乡镇场,对农村垃圾的收集及处理、畜禽粪便的处理方式等进行现场调研。深入到农户中,用现场座谈、实地查看、调查问卷等方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一、调研基本情况

1、为摸清伊宁县辖区内村庄总数、户数、人口总数的具体数据,伊宁县环保局出动40余人次,深入到各乡镇场、村庄,最后统计出:全县共141个村庄,总户数11.53万户,总人口42.73万人。

2、为了对伊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中的生活垃圾处理提供详实的数据依据。伊宁县环保局组织监察大队、监测站、监督管理室、生态办共安排12人分3组,用一周的时间对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详实的调查。城镇入户51户,城镇生活垃圾平均每人每天产生1.03公斤,主要是菜叶子、水果皮、卫生纸、饮料瓶、固体废物等;农村入户90户,农村生活垃圾平均每人每天产生1.17公斤,主要是尘土、菜叶子、水果皮、瓶子、炉灰等。

3、为了摸清各乡镇场垃圾填埋的情况,监察大队长刘彦刚带领2名干部职工,对全县可利用的废料坑、废沙坑进行了现场查看,并统计出

容积大小,其中可用的有18个(县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容积24万立方),另外各乡镇有17个可利用的废料坑、废沙坑,总容积166.31万立方米。

4、伊宁县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调查,伊宁县环保局积极与县畜牧局对接,根据畜牧局提高的数据,全县畜禽总量为牛18.1万头,羊57.6万只,鸡546万羽,猪8.7万头。

5、为解决农村畜禽粪便乱堆滥放情况,积极引进一家畜禽粪便加工生物有机肥公司,由该公司在我县各乡镇场投资兴建新农村污染物处理厂。县委、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指示伊宁县环保局安排专人陪同该公司负责人下到各乡镇场,与乡镇场领导积极沟通,并实地查看和落实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场场地的选址问题。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1、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

伊宁县辖区内20个乡镇场,141个村,经实地调查核实,并根据2006-2007年开展全国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调查数据,城镇人口按照1公斤/人/日和农村人口按照1.32公斤/人/日的生产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全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每天542吨,年产生量为 19.78万吨。而目前伊宁县仅有一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总容量为24.59万吨;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按照目前的设计规模每天只能处理100吨生活垃圾,只占全县垃圾总量的18%;而剩余82%的生活垃圾则被随意倾倒。

2、畜禽粪便的处理方式

根据伊宁县畜禽种类及总数,畜禽粪便的产生按照牛25公斤/日,羊1.5公斤/日,鸡0.13公斤/日,猪4公斤/日的粪便排放量,全县畜禽粪便排放总量为6446.8吨/日,除去草原载畜粪便排放量(10万吨)外,我县农区畜禽粪便排放总量为100万吨/年。而目前伊宁县只有三家小规模的鸡粪处理厂,处理能力仅为8000吨/年,只占全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的0.8%,而剩余99.2%的畜禽粪便在庭园巷道乱堆乱放。

三、建议

1、生活垃圾处理

全县垃圾处理总体规划:按照区域布局将全县划分为东西两大片区。西片区以吉里于孜镇为核心,覆盖吐鲁番于孜乡、胡地亚于孜乡、萨地克于孜乡、莫洛托乎提于孜乡、喀拉亚尕奇乡、阿热吾斯塘乡、愉群翁回族乡、曲鲁海乡、多浪农场等10个乡镇,在县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投入5700万使其处理能力由目前的24万吨扩容至100万吨,满足西片区10年垃圾处理的需要,实现县城西片区每年10万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县城东片区以墩麻扎镇为核心,覆盖萨木于孜乡、喀什乡、巴依托海乡、维吾尔玉其翁乡、麻扎乡、温亚尔乡、英塔木乡、阿乌利亚乡、青年农场等10个乡镇,投入7500万元在墩麻扎镇沿北山新建一座总容量100万吨的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可以满足县城东片区乡镇10年垃圾处理的需要,完成东片区每年9.78万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

按照全县垃圾处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先行试点,分步实施,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有效措施和运行机制,继而在全县推广。2013年完成县城西片区(以吉里于孜镇为中心,覆盖吐鲁番于孜乡、胡地亚于孜乡、萨地克于孜乡、莫洛托乎提于孜乡、喀拉亚尕奇乡)6个乡镇治理任务。同时辐射过渡带动县城西片区的愉群翁回族乡、阿热吾斯塘乡和东片区的英塔木乡、温亚尔乡等4个乡镇,完成每年10.7万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2014年完成县城东片区(以墩麻扎镇为中心,覆盖萨木于孜乡、喀什乡、巴依托海乡、维吾尔玉其翁

乡、麻扎乡等6个乡镇的治理,同时辐射过渡带动县城西片区多浪农场和东片区的曲鲁海乡、阿乌利亚乡、青年农场等4个乡镇,完成每年9.1万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2015年完成东西片区辐射过渡区8个乡镇(以愉群翁回族乡为中心,覆盖阿热吾斯塘乡、英塔木乡、温亚尔乡、曲鲁海乡、阿乌利亚乡、青年农场、多浪农场)的提升整治任务,通过三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我县19.78万吨/年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

2、畜禽粪便处理

引进一家畜禽粪便加工生物有机肥公司,由公司投资在每个乡镇建一个占地20亩的畜禽粪便简易处理场。公司按大畜粪便每方20—30元,小畜家禽粪便按每方40—50元进行有偿收购,集中粪运至粪便简易处理场。该公司采用纯粪肥发酵技术配方将鸡粪、猪粪、牛羊粪等粪肥垃圾转化为无气味、无公害的发酵纯干粪肥。该公司2013年粪便处理能力可达50万吨,2014年畜禽粪便处理能力可达100万吨以上,可以满足我县年排放畜禽粪便110万吨的处理能力,最终使全县畜禽粪便处理率≥70%。

第6篇:关于报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关于报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及时、高效地完成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报送任务,尽快落实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出具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说明排水去向和执行标准。凡排入生态水系、主要河流等敏感区域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他村庄执行一级B标准。

二、项目实施方案应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的资质证书和签名,所有证件应为彩色影印件,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三、各编制单位按照省厅《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和专家评审意见有关要求,修改补充相关材料,列出修改清单。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对方案进行复审,并明确审查结论,说明是否同意报批,审查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四、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印装订,一式四份,于2011年7月13日18:00时前报送至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处(1001房间),电子件一并报送,逾期不候。 联系人:魏秋利李大春联系电话:69189757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7篇: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

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规范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确保连片整治成效,在总结2008-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实施情况基础上,制定本指南。1.总论

1.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用于指导省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选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组织实施与监管、考核验收、设施运行维护以及环境成效评估等工作。非示范省省可参照本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 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 11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9] 4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 165号)

《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 59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0] 136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函[2010] 44号)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关于发布的通知》(环发[2010] 20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 132号)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1.3概念解释

(1)连片整治:以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在一起的多个村庄(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实施同步、集中整治,使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治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方式:一是对地域空间相连的多个村庄通过采取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使这些村庄的区域环境质量获得改善。二是围绕同类环境问题或相同环境敏感目标,对地域上互不相连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治理,使同类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或相同的环境敏感目标得到保护。三是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其辐射作用,解决周边村庄的环境问题。

(2)问题村:是指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

(3)环境成效评估: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类型分为连片整治项目评估、一般整治项目评估和“问题村”环境治理项目评估,其中:“连片整治项目评估”是指“以奖促治”政策明确支持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环境成效评估,包括示范省连片整治项目评估和非示范省连片整治项目评估。“一般整治项目评估”是指治理内容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明确的整治内容中的一类或多类项目的环境成效评估,包括专项治理项目评估和综合治理项目评估。“问题村”环境治理项目评估是指依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函[2010] 44号)开展治理的项目的环境成效评估。

(4)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水源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指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的饮用水水源地。

(5)畜禽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小区是指在统一规划的区域内,由多个养殖业主共同组成、按照统一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管理的养殖单元。畜禽养殖散养密集区是指以家庭少量圈养为主要模式,以销售为目的,以畜禽养殖设施或者场所与居民生活区混杂为特点,且畜禽存栏量与人口数量的比值超过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一定限额的区域。

(6)畜禽养殖废弃物:是指畜禽养殖活动中产生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动物尸体、散落的毛羽及清洗动物身体、饲养场地、器具所产生的污水等。

(7)堆肥处理:将畜禽粪便等有机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形成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系统处理工程,包括集中堆肥厂、分散式堆肥等。

(8)“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是指农户首先将垃圾按照一定分类方法堆放、贮存,以村为单位将垃圾运输至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县级垃圾处理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9)垃圾分类:可回收垃圾包括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可堆肥垃圾指垃圾中适宜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质,包括易腐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农作物秸秆等可堆沤植物类垃圾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电池、废灯具、废弃小电子产品、过期的药品、农药等。

(10)生活垃圾收集池:指农村地区由砖或混凝土砌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装臵,其结构类型及容积尺寸可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具备防风、防雨、防渗与垃圾分类功能,能减少污染产生,同时还便于垃圾投放、清运和处理。

(11)生活污水集中和分散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是指通过管网将污水集中收集到特定设施进行处臵的方式,包括大型人工湿地、生态塘、生物膜法、土地处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处理方式。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是指单户或联户对污水采取就地处理的方式,包括化粪池、小型湿地、发酵池、沼气净化池、MBR、净化槽等处理方式。

(12)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工矿企业已无明确责任主体,即企业工商登记注销两年以上,不包括企业的兼并、分立或搬迁。

1.4职责划分

落实配套资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签订示范协议,明确资金来源、配套比例和各自职责。配套资金由省、市、县级政府解决,鼓励乡(镇)、村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工作机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共同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示范省应建立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并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示范协议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与示范县(市、区)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省级环保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各示范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项目督察等工作。各示范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计划,并做好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具体工作。

保障公众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及村委会均要及时公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保障当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5工作思路与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在重点解决“问题村”污染问题基础上,将连片整治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和各级农村环保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通过“抓点、带线、促面”,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分批分片滚动推进,确保和扩大“以奖促治”惠民政策效果,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确保实效、多方投入、逐步推广”的原则。“突出重点”就是要区分轻重缓急,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把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作为主要整治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示范先行”就是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整治,可以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确保实效”就是要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获得改善,作为衡量连片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多方投入”就是要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资源,多方联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广”就是在先期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

1.6工作内容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示范区选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考核验收、设施运行维护、成效评估等。

2.示范区选取

2.1农村环境状况调查

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庄人居环境、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历史遗留工矿污染等基本情况调查,摸清辖区内的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的分布情况,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选取打下基础。2.2示范区选取原则

在具体选择示范区域时,要以保障直接影响群众健康的水环境安全为主线,结合当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重点工程,重点将以下地区作为示范区域:一是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范围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村庄;二是需要通过连片治理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村”集中地区;三是可以充分发挥连片整治效果的饮用水水源区和重要湖库周边地区;四是国家南水北调、“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实施区;五是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基本建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其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在2年以内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3.项目设计 3.1项目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内容要求。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人口密集区的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短期内可取得成效的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支持已有国家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内容,鼓励县级以上政府加强涉农资金整合。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基本条件。一是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区域要相对集中,原则上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内;二是示范项目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三是符合示范区选取原则。

优先支持的示范项目要求。在满足项目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的示范项目包括:一是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治理项目;二是在不出现重复投资的前提下,与国家在重点流域、区域开展的重大环境保护工程实施进度一致的连片整治项目;三是国家集镇生活污染减排、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试点示范项目;四是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的地区的项目。

3.2项目目标设计

项目目标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 136号)相关要求设计。通过连片整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总体上应达到“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的要求,同时,区域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得到完善,环境监测、执法监督、污染减排等工作向农村延伸。

3.3技术模式选取

3.3.1技术选取思路

根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 2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文件要求选取技术。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的技术路线是:针对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类型,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技术模式,并注重技术集成和改进创新。

3.3.2主要技术模式

连片整治应当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连片村庄人口分布较密集,且管线布设条件较好、经济技术可行,应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村庄分布不集中、地形条件限制、不具备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条件的连片村庄,应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治理方式。集中治污设施的规模和位臵,应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论证比选协商确定。鼓励集中污染防治设施的服务范围进一步向示范项目区以外扩展,真正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具体技术模式主要包括: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技术选取。(1)污水收集系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2)污水处理系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取需参考《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 20号)、《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等规范性文件。治理技术模式主要包括:①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②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其中,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③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可采用城乡统一处理技术模式。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选取。包括以下两类模式:①区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连片村庄,要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臵技术模式,村庄配臵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②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模式选取。主要针对治理区域范围内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产生的粪污实行综合利用与污染治理。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排水去向等因素确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艺路线及处理目标,其工艺方法应优先选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BAT)》、《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等推荐使用的技术。(1)源头控制技术。包括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改进圈舍结构和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处理量。(2)粪污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包括以下三类模式:①养殖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则粪污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制造有机肥,废水经处理后还田利用。采用还田综合利用技术时,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需要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②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时,应建设区域性有机肥厂或处理(处臵)设施。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的粪渣应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生产商品化有机肥和复混肥的应分别满足《有机肥料》(NY525-2002)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处理出水用于农田灌溉的,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规定;③位于各地划定的限养区的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要采用治理达标技术模式,养殖废水经处理后需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模式选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的选取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国家规范性文件。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的选取。应根据污染源类型和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选取适宜技术开展治理。

3.4项目资金筹措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及县、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共同筹集。省、市、县配套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乡镇、村、农户的资金投入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整村推进,各地在申请各类中央涉农资金时,应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尽可能将涉及农村环境改善的资金集中用于连片整治区域。连片整治项目所在县级政府应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对各类涉农资金进行科学整合、集中使用,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整治村庄的环境质量。

4.实施方案编制

4.1示范省实施方案

各示范省依据示范区域选取原则选择省内示范区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 11号)和《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 59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与示范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内容,编制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备案,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组织备案审查。各示范省应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工作,并按照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4.2示范县实施计划

示范项目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研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地形、人口、经济水平等条件,并要与当地村镇建设规划、新农村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充分衔接,避免因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示范县实施计划要报省级财政和环保部门备案,作为示范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5.组织实施与监管

5.1组织实施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组织编制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建立连片整治项目库,建立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对申报项目可行性进行把关、指导项目实施和考核验收。保障项目实施和考核评价所需要的监测、监管能力和监测经费,督促项目所在县乡政府保障治理设施长效运营。

各地市人民政府要积极筹划和筛选项目,组织辖区内有关县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对辖区内的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指导和监管。县级人民政府是连片整治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以及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要通过与连片整治村庄所在乡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连片整治任务和要求,确保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实施整村推进。组织有关乡镇协商确定集中治理设施的建设选址、规模、运行费用来源等。

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涉及多个乡镇的连片整治项目,则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联合开展项目招投标和具体实施。

连片整治村庄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引导和组织好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

5.2监督管理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 48号)、《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 165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示范项目所在省、市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调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考核验收

6.1考核验收内容 考核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治理成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和项目公示与群众参与情况。具体包括:

(1)项目建设情况。一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二是工程建设质量合格,达到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有完备的工程质量验收材料。

(2)项目选用治理技术情况。根据《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中所列技术优先进行选择和应用。

(3)项目治理成效。项目治理成效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 136号)的要求执行。

(4)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是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级有关规定要求;二是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三是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报账程序规范,会计档案完整;四是资金拨付及时,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五是地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足额到位。

(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一是明确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主体,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二是落实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工程建成后的运行费用,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的持续效果;三是制定了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

(6)项目公示与群众参与情况。项目所在村庄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当地群众了解有关情况,保障了当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2考核验收程序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考核验收,由省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行县级自验、市级复核、省级验收。环境保护部会同财政部进行抽查,根据各地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抽查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完成后申请省级验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县级人民政府申请验收报告;市级复核报告;项目自验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质量验收材料;财务决算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说明;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上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等。

6.3考核评价

省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本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并制定奖惩措施。对于项目考核评价结果较好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在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评价结果较差的县(市、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7.设施运行维护

探索建立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示范项目治污设施运行和管理机制。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取以下四种模式对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一是县(市)人民政府按市场化要求,组建或委托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二是县(市)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培训专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辖区内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委托乡镇污水处理厂代为管理;四是受益村庄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县(市)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加强技术指导,经常性地对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定期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8.成效评估

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 1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上报环境保护部。

第8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镇人民政府文件

白政【2011】 号

##镇人民政府

关于##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通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我镇环境状况,提高环境质量,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街等4个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执行。

附:@@##镇##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镇##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对农村环保整治的精神,加强我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在##街村等4个村范围内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推动我镇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我镇生态良性循环,全面提高群众素质,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坚持体制创新的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明晰产权,合理补偿,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地原则。

三、主要目标

##镇开展##街村等4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立足于现有农村环境和经济基础条件,以##街村等4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把##镇打造为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清洁、安静、舒适,自然资源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济繁荣、山川秀美,绿水长流,生态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全镇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局面。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保障其顺利推进,实现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环境保护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甲烽(镇长)副组长:石三立(党委副书记)

李五军(副镇长)

成 员:张俊峰(党政办主任)

王福安(党政办主任)杜玉忠(财政所所长)

张志武(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刘青敏(##街村支部书记)胡彦松(油路沟村支部书记)黎守国(大青村支部书记)娄庆松(栗扎树村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张志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和分工

创建过程中牵涉到我镇村建中心、财政、环保、统计、林业、宣传等多个部门以及相关的行政村,根据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创建办公室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联系建设公司,协调建设中的相关事宜,并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经常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创建工作档案; 以及后期项目建设后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环保工作站、村镇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农村环保良性发展的长效管理,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负责辖区内环保把关和农村环境的整治。

(三)国土资源所

负责指导项目建设用地的协调和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用地的保护工作。

(四)天然林保护站

负责组织建设区做好生态林地管护和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财政所

负责创建工作经费预算,根据财力适当在年度预算中列编;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负责专项资金的划拨使用。

(六)宣传工作组

由镇党委宣传口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使建设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

(七)相关村民委员会

由相关村主要干部组成,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作的协调,认真按照责任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配合镇政府做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实施步骤

我镇的##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建设组织机构。按照要求成立“##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日常工作。

2.制定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报镇政府备案。

3.编制《@@##镇##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阶段 1.召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各相关部门编制各自的实施计划,并报建设领导小组认定。

3.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和各单位的实施计划,分阶段明确进度要求和工作目标。

4.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建设工作的意义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计划,提高全镇人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环境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5.各单位根据《##街村等4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定期向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完成申请验收报告的编写,向市和省提出验收申请。 2.做好省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坚强监督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每天派出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保证其工程按建设设计进行建设施工,如有发现偷工减料,严格督办,及时改正。

##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下村一次考察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支部书记、村主任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第9篇: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由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由县农业局、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县国土资局配合负责乡镇绿化工作;由县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县农机局)牵头,县畜牧局配合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工信局、农业局、环保局配合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配备农村环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村容村貌整治等综合性工作。

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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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编制大纲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大纲

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要求

(一)封面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其中,项目实施方案名称为“XX年重庆市XX区县(XX乡镇、XX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所有乡镇名称。

(二)印刷装订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按16开或A4纸装订。书脊印制实施方案名称(印刷XX区县XX乡镇名称)、编制单位(或主编单位)名称、编制时间;扉页加盖编制单位章;扉页后为编制人员页,包括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技术分工;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附在扉页后,并加盖鲜章;资质证书页后为目录;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各章节(图件除外)顺序装订,章节之间用黄页分隔;各业主之间用红页分隔;图件及其说明装订在文本后或另册装订,各业主的图件用红页分隔。

二、项目实施方案章节与主要内容

包括十个章节:总论,项目区概况,项目目标,编制依据与原则,方案论证,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概算与资金筹措,实施进度安排,图件,附件。

(一)总论

一是项目业主。一个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多个乡镇的,需逐一明确项目业主及其项目对象范围。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涉及的行政村名称、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数(建议以表格形式表述)。

三是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二)项目区概况

一是项目区总体情况。项目具体地址、地理位置;项目区资源、交通、通讯、水文地质、工矿企业、工程地质等条件。

二是各行政村具体情况。各行政村名称、所属乡镇,行政村类型;辖区面积、海拔分布;人口、聚居点分布与聚居程度;种植(水产)面积与主导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供水与水质净化、饮用水源分布;畜禽养殖场点分布;农村清洁能源普及情况;其他部门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在建、拟建概况;道路、给排水等公共设施建设情况。

三是各行政村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各行政村环境现状、现存主要环境问题等。特别是在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情况中,须明确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系统的建设情况。若项目区内有“问题村”的,需单独说明其主要环境问题。

(三)项目目标

包括:总体目标;各子项目的考核指标;各子项目工程验

—2—收指标;年COD、氨氮消减量;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目标等。

各项目村必须达到以下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其中,对于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应确保项目验收后运行负荷不得低于75%。

对于农村散户:一是凡已有储粪池、化粪池等简易设施的,视为污水已处理;二是凡农户对垃圾进行熟化后还田利用或自行填埋的,视为垃圾已处理。上述设施纳入污水、垃圾处理率的计算,但不计入总投资。

(四)编制依据与原则

一是编制依据。包括:管理依据、技术依据、设计依据。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取费依据与定额标准、文件等。

二是编制原则。项目必须满足“技术工艺、建设时限、运行管理”三落实的原则。同时,还应遵循因地制宜、集中为主、废水还田、节省投资、公众自愿参与等方面涉及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建设投资、运行维管等方面的原则。

(五)方案论证

对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并提出方案初步选择意

—3—见。包括:

一是雨、污水排放体制论证。确定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收集管网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

二是处理规模及污水水质论证。对于处理规模20立方米/日及以上的,应通过监测等方式,确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压缩站)处理规模以及污水水质,以便技术工艺的选择。

三是技术工艺论证。确定各项目的处理模式或处理工艺,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艺、饮用水源保护方案、无主渣场(老垃圾场)处理工艺等。技术工艺比选时需至少选择两种及以上工艺进行论证后确定,凡采用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还需明确该设施、设备具体的处理工艺及工程技术参数。

四是选址论证。主要针对集中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压缩)站(含垃圾转运箱体)进行选址合理性分析,确定项目选址,并明确选址周边具体的环境敏感点及其与污染治理设施的距离。

项目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五是平面布置论证。主要针对集中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压缩)站进行总平面布置论证,确定其平面布置。

(六)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方案论证情况,对推荐的方案进行工艺方案设计,主

—4—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排水工程:说明主要干线和次干线的布置走向,管(掏)断面尺寸、长度、坡度等技术参数;明确管材、接口形式、基础形式、主要施工方法等。

2、泵站工程:设计规模及近远期结合方式;平面布置;泵组(台数、流量、扬程、功率、变频等性能参数);附属设施。

3、污水处理及散户污水治理工程:说明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结合工艺流程示意图进行简述);水力流程;厂外工程主要内容(如道路、通信、供水、供电等的外部条件);各处理建(构)筑物单体工艺设计(说明建设规模、主要设计参数、主要设备性能等);附属设施配备用房(说明功能要求、面积、数量等)。

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说明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结合工艺流程示意图进行简述);各处理建(构)筑物单体工艺设计(说明建设规模、主要设计参数、主要设备性能等);沼液还田管网布置走向,确定管材、断面及接口形式、主要施工方法等;设施设备选型设计。

5、生活垃圾清运及无主渣场(老垃圾场)处理工程:说明垃圾清运周期,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布局情况;各建(构)筑物单体工艺设计;垃圾收运工具(车辆)配置情况;无主渣场(老垃圾场)处理工艺设计。

6、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视具体工程内容进行相关工艺设计。 工程建设表。包括:土建、设备及工程占地汇总表,各村

—5—土建、设备及工程占地分表。其中,各村的分表应包括:各设计单元的土建工程量、建筑结构,填料材质、质量与数量,设备台件与数量、参数,自制设备材质,工程占地等。农村散户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要明确农户名单、套数、多户联建的规模等。

(七)工程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是依据相关工程概算要求完成工程概算编制。其中,垃圾箱、桶的放置点,不考虑征(租)地费用。

二是资金筹措。为便于资金分配与监督管理,按“实施方案汇总、各项目业主、各行政村”三个层面分述中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和资金额度。

总投资、申请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建筑工程直接费用(不含垃圾收运系统采购费用)、垃圾收运系统采购费(主要指垃圾清运车、机动三轮车、垃圾手推车、固定式垃圾压缩设备、垃圾转运箱体、垃圾压缩箱体、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垃圾桶、果品箱等),须逐项单列(以表格形式表述)。

三是中央财政补助额度限制。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 “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且一般村不超过100万元,问题村不超过150万元。

(九)实施进度安排

一是进度安排。自项目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一年内须完

—6—成项目工程验收。按照选用的技术路线、工艺流程等,确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招投标、施工合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工程监理、资金报账、环境监测、项目工程验收、决算审计、项目综合验收、绩效考核等主要阶段的实施期限或时段。

二是资金报账时段设置。项目资金实行区县财政报账制,项目业主资金管理台帐制。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技术文件编制、地形测绘、地质勘探、项目技术文件评估和审查、监理、监测等费用,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区县环保局签署意见,在区县财政局报账。报账资金由区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设施设备中标单位、咨询、中介单位。

土地征租、青苗补偿等涉及农户的费用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并附征地文件或租地合同(协议)、征租地费用表(地点、土地性质、征租地及补偿方式、面积、资金标准、资金额度、村民名称、电话和签章或手印),经1名以上的项目义务监督员签字,村委会签章,监理单位、区县环保签署意见,在区县财政局报账。报账资金由区县财政局拨付业主。

工程建设合同内的工程款按照“进场施工、完成工程量的60%、完成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审计”四个阶段,分别按合同总额的10%、30%、30%、25%的额度进行报账。区县财政局预留合同总额的5%作为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对项目验收1年后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优或良的,区县财政局再行报账。工程款的—7—报账,由项目中标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开具工程建设发票,附施工进度表、监理记录,经1名以上的项目义务监督员签字,经监理单位、项目业主、区县环保局签署意见后,在区县财政局报账。项目施工单位不能用材料费、人工费等属于本企业内部做帐的票据在区县财政局报账。报账资金由区县财政局直接拨付中标单位。

三是注重实施进度的合理性。市环保局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区县环保局、项目业主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审查、梳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可达性。

(九)图件

设计图件需在必要的勘察资料上进行设计,其编制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深度,设计文件深度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要求执行。

具体设计图件范围及要求如下:

1、项目分布示意图,包括:

在项目村行政区划图上作出各设施的项目分布示意图。其中,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达到2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无主渣场(老垃圾场)、饮用水源地,需在图上明确该项目所在地的经纬度坐标。

2、环境敏感点分布图,包括:

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等设施周边

—8—具体的环境敏感点及其与污染治理设施之间的距离。

3、排水管道、泵站:主要包括污水管道系统平面图、泵站平面图等图件。污水管网系统平面图需在1:500~1:2000的地形图上绘制。

4、污水处理厂(站)(垃圾中转(压缩站))

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水力流程图;污水处理厂(站)总平面图;垃圾中转(压缩站)平面图等图件,并采用1:50~1:100的比例,分别绘制各主要构筑物单元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对于垃圾收集点(亭)、散户污水处理设施、联户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源地界碑界牌等小型设施可统一绘制图集。

5、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水力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总平面图等图件,并采用1:50~1:100的比例,分别绘制各主要构筑物单元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6、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水力流程图;总平面图;沼液还田系统平面图、还田管网平面图等图件。还田管网平面图需在1:500~1:2000的地形图上绘制。

7、其它:对于无主渣场(老垃圾场)整治及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设计图件视工艺设计具体内容附相应设计图说。

(十)附件

1、畜禽养殖场备案材料;

—9—

2、畜禽养殖项目沼液还田协议;

3、“问题村”佐证材料(项目区内有“问题村”的);

4、污水水量及水质监测报告;

5、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的证明。(1、具备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

2、业主与相关农户签订了征(租)地协议;上述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6、部门资源整合情况表(包括各项目村近三年已整合和拟整合情况,涉及其他部门资源的项目名称、规模、资金投入、资金来源部门等。整合部门资源的范畴包括:建设部门的村容村貌建设、“巴渝新居”、农村危旧房改造示范等项目;农业部门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国土部门的新农村“农民新村”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的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市政部门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林业部门的“森林工程”,用于农村集中供水的饮用水源地植被修复,村民聚居点绿化工程等;卫生部门的“改厕”、三格式化粪池建设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单位

(一)设计单位选择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宜优先考虑具有同类项目工程实例、或同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验的设计单位。不得向业主指定设计单位。

(二)设计单位资质

—10—设计单位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类)、综合类、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项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编制单位还需具备市城乡建委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入渝备案证”。

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应切实加强环保资质审核,严禁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或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对象范畴

一是项目实施方案子项目范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村庄垃圾收运系统、集镇和村民聚居点污水处理、村民散户污水治理示范、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无主渣场和农村老垃圾场整治等。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的行政村数量。为便于项目审查、招投标及施工组织,保证工程质量,原则上按建筑工程直接费400万至600万,组合编制一个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方案重点

一是强化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集中实施”、“连片治理,建管并举”的项目规划原则。

二是原则上项目业主为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各行政村为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安排、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的基础单元。按照《实施方案》的技术思路,分别结合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实现“一村一策”。

—11—三是要明确各个子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图件和说明,并认真编制项目概算、资金筹措。

(三)有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求

一是处理对象。只支持农民新村和集镇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规模须大于20立方米/日),优先支持集镇污水处理设施;不支持院落式及散户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须考虑外出务工比例、水冲厕比例等,确保设计规模的合理性。同时,对于农民新村、扶贫新村和移民新村,只支持已建和在建的新村,规划中的新村不纳入支持范畴。

对集镇和已建成的农民新村,应在项目设计前进行水量和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计规模,未进行水量和水质监测或未取得监测结果的项目,不纳入项目实施范畴。在建的农民新村需提供规划规模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监测报告。对污水水质的监测应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指标。

二是处理工艺和执行标准。

1.对处理规模100吨/日及以下的:一是选用人工湿地、人工快渗处理系统等因地制宜的自然净化工艺,并强化前端曝气(含微曝气)的预处理系统;二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选用能耗较低的一体化处理设备;三是选取的工艺直接运行成本不宜超过0.3元/吨。

2.对处理规模100吨/日至500吨/日:一是选用SBR、CASS

—12—以及本土研发的低能耗技术等工艺;二是选用一体化处理设备;三是选取的工艺应采用有动力(微动力)方式,并达到总量减排要求;四是选取的工艺直接运行成本不宜超过0.5元/吨。

3.对处理规模大于500吨/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运行维护能力,按照二级生化处理要求,选取相应成熟技术;也可选取本土研发的低能耗技术。

4.对处理规模较大、经济发达、对出水水质要求高的地区,可选用A2/O系列工艺;土地资源稀缺的山地小城镇,宜选用占地面积小的有动力工艺或一体化处理设备;同时,宜优先选择自动化程度较高或管理简便的工艺技术。

对采取无动力工艺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主控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指标,选控氮、磷等指标;对处理规模100吨/日以下,采取有动力(含微动力)处理工艺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主控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选控磷等指标;对处理规模100吨/日及以上,采取有动力(含微动力)处理工艺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对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必须采取有动力处理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对于采取无动力人工湿地处理工艺的,表面流人工湿地水

—13—力负荷宜小于0.1m3/m2·d,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水力负荷宜控制在0.3m3/m2·d至0.4m3/m2·d之间,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水力负荷宜控制在0.4m3/m2·d至0.5m3/m2·d之间;潜流人工湿地基质层宜采取级配方式,初始孔隙率宜大于40%。

三是管网建设。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分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干旱半干旱地区、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部分合流制;对于确因客观原因需裸露布设的管道,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或采用PE、钢、铸铁等适宜裸露布设的材质。

四是集中与分散治理。对多个聚居点或同一聚居点内有多个相对集中的聚居小区的,应尽可能按单独的聚居点或聚居小区建设污水处理小型设施,避免实施污水大截流或长距离输送,降低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量、建设投资以及运行维管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管网投资不得超过其主体工程投资的2.5倍。

五是明确分散治理对象。原则上不再支持散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谨慎设置农户污水分散处理工程,从严控制污水分散处理数量。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旅游区等特殊区域,确因散户污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需建设分散式小型生物滤池、湿地、化粪池等污水分散处理设施的,需逐一明确各分散治理设施服务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姓名、人口数、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工程量等,完善分散治理设施服务的村民对象表。

—14—六是还田处理或利用。对集中和分散的污水处理,均应尽可能保障污水管网、处理设施等具备取水口、取水槽,方便村民就近取水浇灌;除畜禽养殖还田管网外的污水处理站出水灌溉管网体系不得纳入项目实施方案。

(四)有关农村垃圾处理要求

一是农村垃圾处置主要采用“户集-村收-镇转-区县处理”模式,以垃圾桶、垃圾箱收运模式为主,垃圾收集点(亭)收运模式为辅,不支持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等设施的建设。

二是农村垃圾收运设施的布设,须充分考虑其人口聚居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人口居住分散或垃圾运输车辆无法到达的区域,不宜布设垃圾收运设施。

三是要考虑垃圾收运设施的匹配性。新建设施须相互匹配,同时要与乡镇现有市政设施匹配,避免垃圾收运设施闲置。

四是垃圾收运设施的配置,需充分考虑当地垃圾产生量、垃圾清运周期、垃圾收集设施容积之间的关系,避免垃圾收集设施容积不足或容积过大。垃圾收集设施清运周期不宜大于三天,配套垃圾收集设施均应按清运周期并结合收集范围确定相应容积及选型,不宜采用楼式垃圾中转站模式进行垃圾中转。为便于垃圾收集与清运,垃圾桶规格宜选用120L或240L,垃圾收集点(亭)应注重“三防”(防雨、防渗、防溢),其径深不宜超过1.5m。

五是无主渣场(含农村老垃圾场)整治,原则上以覆土为

—15—主,不宜采取清运方式。

(五)畜禽养殖综合整治要求

一是处理对象。只支持100头≤存栏生猪当量﹤500头的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整治;不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即:存栏生猪当量≥500头)和农户散养畜禽(即:存栏生猪当量﹤100头)的综合整治。

二是处理工艺。要按照养殖总量减排的要求,完善“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固废制有机肥(或干粪堆肥发酵)、废水沼气化处理、沼气利用、沼液贮存与生态还田”6个工程节点。对于沼液的还田利用,原则上采用管网化还田模式,确因客观原因需采用“上山下乡”方式实现沼液还田,但需在还田区域内,按照不高于50米的服务半径,建设田间沼液池,以便使用。因消纳土地不足等原因,无法采取“种养结合”模式进行治理的养殖场,建议采取取缔、搬迁或关闭的方式予以治理,相应的补偿资金不得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三是主要工程设计参数:沼气池水力停留时间不少于15天,沼液贮存池(含田间沼液池)储存时间不少于60天,采用管网还田的,管网密度不小于5米/亩,生态还田耕地数0.6至0.8亩/存栏生猪、1.5至2亩/存栏肉牛、3至4亩/存栏奶牛。鸡、兔等养殖场,应充分考虑其排水周期。

五、项目实施方案不合格认定

一是项目实施方案形式审查不合格。包括:区县未报送申

—16—请专项资金的请示、未附项目实施方案区县初审意见,编制单位不具备资质;业主不明确;章节、图件、附件不全;概算、图件、附件不符合编制大纲要求;项目对象及资金使用范围不规范;没有明确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名单、畜禽养殖场名单。

二是专家审查评估不合格。专家审查评估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

三是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版确定的总投资与评估报告确定的总投资差额超过10%。

—17—

第11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按照镇党委的总体部署,我村被确定为**年环境整治工作达标村。年初以来,我村支委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使乡村卫生环境有了新起色,乡容村貌有了新改观,为乡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环境整治基本概况

**社区作为**镇宅俊村亮点工程,自**年**月纳入**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规划实施以来,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省配套**万元,地方配套**万元,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万元,村民集资**万元。

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按照镇党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立了“打造清洁乡村,建设文明家园”的总体思路,同时提出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项目服务人口2600人,占地2平方公里,建设主管网300米、支管网1500米、生态稳定塘1个、配置垃圾箱5个、转运车3辆、垃圾池6个。本项目的建成可以从源头上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

60%。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到人。

三、存在问题

随着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我村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存在不到位问题,活动开展得不平衡。部分干部群众还存在认识不清、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二是由于我村财力有限,致使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绿化、硬化程度不高。建议镇党委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实行资金报批制,扶持村级兴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

四、明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认真汲取2011年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资金补助机制,确保我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全面约束干部群众。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我村干部常思环境整治之事,常务环境整治之实。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将群众环境整治行为与

资源发包、小额信贷信用户评比结合起来,并组织干部群众外出参观学习,真正调动起群众积极性。

二是在推进机制上下功夫,确保环境整治活动不反弹。全面实行实名播报制,并实行随机抽查、考评制,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纵深开展。

三是在典型示范上下功夫,尽快掀起活动高潮。以村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评选“党员清洁卫生户”,扩大典型示范覆盖面,提高典型示范水平。

四是在街道道整治上下功夫,柴粪全面出村,并得到有效利用。

五是在资金补助上下功夫,协调各项目资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将大力宣传环保意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软件设施建设。

第12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汇报材料

按照镇党委的总体部署,我村被确定为**年环境整治工作达标村。年初以来,我村支委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使乡村卫生环境有了新起色,乡容村貌有了新改观,为乡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环境整治基本概况

**社区作为**镇宅俊村亮点工程,自**年**月纳入**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规划实施以来,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省配套**万元,地方配套**万元,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万元,村民集资**万元。

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按照镇党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确立了“打造清洁乡村,建设文明家园”的总体思路,同时提出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项目服务人口2600人,占地2平方公里,建设主管网300米、支管网1500米、生态稳定塘1个、配置垃圾箱5个、转运车3辆、垃圾池6个。本项目的建成可以从源头上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

60%。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责任到人。

三、存在问题

随着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我村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存在不到位问题,活动开展得不平衡。部分干部群众还存在认识不清、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

二是由于我村财力有限,致使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绿化、硬化程度不高。建议镇党委加大专项资金投

入力度,实行资金报批制,扶持村级兴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

四、明年工作打算

2012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为指针,以《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认真汲取2011年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资金补助机制,确保我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全面约束干部群众。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我村干部常思环境整治之事,常务环境整治之实。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将群众环境整治行为与

资源发包、小额信贷信用户评比结合起来,并组织干部群众外出参观学习,真正调动起群众积极性。

二是在推进机制上下功夫,确保环境整治活动不反弹。全面实行实名播报制,并实行随机抽查、考评制,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纵深开展。

三是在典型示范上下功夫,尽快掀起活动高潮。以村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评选“党员清洁卫生户”,扩大典型示范覆盖面,提高典型示范水平。

四是在街道道整治上下功夫,柴粪全面出村,并得到有效利用。

五是在资金补助上下功夫,协调各项目资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将大力宣传环保意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软件设施建设。

第13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督促检查办法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督查标准与办法

为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示范项目有序实施,提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下督查标准与办法。

一、督查内容

1、项目实施机构设立情况;

2、县区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3、项目实施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4、项目实施公示制、招投标制、报账制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落实情况;

6、项目资料的完整性。

二、督查依据

1、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3、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

4、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制定颁布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三、督查标准

(一)项目实施机构

1、县(区)政府一级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是否健全,组成人员中是否有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的负责人;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招投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且有监察、财政、环保等部门领导参加;

3、乡镇一级是否成立了由乡镇长挂帅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机构,专人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4、村委会是否有明确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5、上述各项目实施机构均能按规定运行。

(二)配套资金落实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每个项目村由县区财政配套的6万元是否已落实,且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门账户。

(三)保障制度建设

1、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是否及时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要求;

2、是否按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与考核验收办法;

3、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制度执行情况

1、县(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机构是否及时对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通报各乡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公示制执行情况:是否按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向村民公示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进度以及发现的问题与纠正解决措施;

3、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对需招投标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监督机制是否健全;

4、县级财政报账制执行情况:

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

⑵专项资金是否在县区环保局或财政局设立专用账户; ⑶报账程序是否合规:即,根据工程进度,由乡镇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提出申请或填写资金申请联审单,报经县(区)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报请县(区)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予以报账;

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向当地群众张榜公布;

5、报备制执行情况:项目实施中,对于乡镇请示汇报事项向市环保局、财政局报告备案情况。

(五)项目实施进度

1、总体进度要求:20ⅩⅩ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阶段任务。即,20ⅩⅩ年Ⅹ月Ⅹ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20ⅩⅩ年Ⅹ月Ⅹ日前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动工,项目的设备采购按计划分阶段实施完成,确保所有项目Ⅹ月Ⅹ日前完成;

2、项目建设是否按方案严格实施,做到不变形、不走样。

(六)项目资料 项目实施资料是否存档,包括实施方案、会议记录、招投标、财务会计账簿、监督检查文件和图片资料是否归档保管。

四、督查的形式

(一)听汇报:听取县区环保、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村镇的汇报,了解项目实施中的组织领导、资金管理、进展进度、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二)查资料:查阅县区环保、财政和项目实施村镇组织实施项目的文件、制定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资金审计意见、政府门户网站、项目实施村镇新旧面貌照片和工程实施的影像资料等;

(三)看现场:现场查看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了解项目实施质量及管理情况、项目所在村庄村务公开栏、宣传资料,并对群众满意度进行现场测评。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自查报告

农村环境整治自查报告

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汇报

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汇报(共14篇)

本文标题: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自查报告(共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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