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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整改措施

作者:fhs85 | 发布时间:2020-10-08 07:05:2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第四讲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

第四讲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

一、开展干部人事审核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我市工作进展情况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指各级档案管理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针对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所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质量。

从前期我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来看,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信息不真实;普遍缺材料;制作不规范。

昆明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集中力量开展市管干部档案审核。在此阶段,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对所管的4000多份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仅补充的缺件就多达5000余份.经过艰苦努力,市委组织部率先达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级标准,为我市档案标准化管理起到了带头作用。二是在市属管档500件以上单位大力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同时在此阶段认真推行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

1 方法,使我市管档数量达500件以上单位达标率达90%以上,在全省来说是比较好的成绩.三是在全市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二、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

四个“单向否决”包括,“涂改造假;错装材料;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中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一是“涂改造假”。指用不正当的方式涂改档案内容,或将虚假材料装入个人档案。档案涂改造假有明确的目的和针对性,档案材料因为填写过程中出现的笔误而修改不算涂改造假。对造假行为要注意综合各方面信息来进行分析。

二是“错装材料”。指档案中错装入其他人的档案材料。三是“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 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材料最常见的是《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任免呈报表》。这里的“职务”是指1997年以后发生的任何一个副处级以上职务。

四是“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后的新标准)

查出单项否决的情况,无论发生在档案转递到本单位之前或者是之后,都要对现管单位一票否决。

2 《检查验收评分表》总计分值为100分,下面就评分项目作分析讲解:

一、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问题 占5分的分值,其中缺少1988《干部履历表》扣3分,缺少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扣5分。

1、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档案中的基本材料,缺少的按以下方法处理:(1)当时在填写范围之内的,要尽量查找、收集;(2)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不再补充填写,但要扣去相应分数;(3)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应该补充填写。

2、《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必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其中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一分,如果干部受过处分未如实填写,扣2分。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中央最近一次统一布臵填写的履历材料,要求所填写的涉及干部“三龄一历”、奖惩、培训、学历学位、职务变动等情况必须与档案中相关材料的记载保持一致。审核中着重把握以下几点:(1)审核填表人是否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填表说明》(组通字[1999]1号)逐项填写。(2)审核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盖章等项目是否有遗漏。(3)对填写不规范的地方,应按要

3 求进行补充完善。如审核人签字和审核单位盖章两项未履行相关手续的,由填表人当前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干部履历表》审核后,本人签字,组织盖章。

二、1993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材料齐全

占15分的分值,此项采用顺序检查的方式进行。每缺1份扣1分。缺少考核表的要尽可能查找,实在找不到,又无法补做的要由考核单位出据“考核结果的说明”,说明的材料按时间序装订。

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材料

属新增加的材料,归入第三类。中组部的验收标准占4分的分值。

如果领导干部档案中缺少审计材料,要文书档案中复制补充。在实际操作中只需存放审计的结论性材料。

注意:审计有问题,并有处理结论的材料归入第八类。

三、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材料齐全

此类分四小类装订,总共占10分的分值,相关材料每缺一分扣1分,扣完为止。

1、学历学位类材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是审核工作的重点。按照学历学位高低和类别不同,对相关的学历学位材料有不同的要求:

“文革”以前入学的,档案中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文革”期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

4 生登记表;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还要有授予学位材料。对缺少高校学生登记表的,不再重新制作填写。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记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新任中管干部胆敢接收标准》中,此项明确为“1996年后授予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1998年后授予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党校学历须有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要经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档案中须有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出击的相关

5 认证材料,须有国(境)外学校出据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后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据认证材料。

其他学历,如五大生等,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们的有关政策主要包括:《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教学[2001]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02]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3]12号);《关于职业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3]7号);《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等等。

几个常见的问题:

(1)缺少材料问题。缺少学历、学位材料,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要尽量查找,收集齐全。特别是各类毕业生登记表一定要尽量查找,实在查找不到的,方可到学校进行复印,并注明出处,由学校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均查找不到的,方可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并经发证学校和干部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盖章。这里要注意的是,学历学位材料中,如果其中一份材料能够体现其他多份材料的内容,则不视为缺少其他材料,检查中不扣分。

(2)材料分类问题:过去,学生登记表、含学习成绩的毕业生鉴定表等都未归在第四类,今后,凡是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统一归在第四类。当然,我们在最近的检查中不作要求,请各单位在下一步的档案维护中逐步改进。

(3)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问题:中组部2002年在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中提出,在学历学位的填写时要区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新任免表中“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档案部门只需审核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即可。

(4)党校学历问题: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计划招生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此类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各级党校学历应以“写实”的方法填写,如在研究生、大学、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市党校”。

(5)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均予以承认,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本(专)科毕业”等。

7(6)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历问题:《教育部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教学[2001]6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的一种非学历教育教学形式,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者,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训材料,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凡违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有关政策和教育部关于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的材料,不得作为学历教育的凭证。

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成绩表等作为反映干部培训经历的材料,可归入干部档案,供组织参考。

(7)干部专修科学历问题:《关于干部专修科毕业学员学历问题的答复》(组厅字[2003]32号)文件规定: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专科层次学历全日制教育。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8)“大普”毕业生学历问题:按照原国家教委、总参、总政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以及总参总政《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参训字第034号)等文件执行。

(9)学历学位证书认定问题:几种查证方法

一是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

8 询手册》中的学校名录;二是查证书式样;三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四是直接向发证学校查证;五是对境外颁发的学历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另外还有关于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在职培训的相关材料的的问题:此项指标原定为三个月以上培训才归档案,在《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中,改为“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昆组通[2008]75号〉)。材料的收集可参考干部履历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定,凡是填写有二个月以上培训的必须有培训材料。

2、关于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材料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要齐全,如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报表、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考绩材料等。审核标准为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职称材料结合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表进行审核。

3、关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材料。此类材料要求成系列,逐级取得。但也有破格的例外。

4、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需要归档的材料有:当选为两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评选为专业拔

9 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的论文的目录。

四、关于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民族的要有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材料

此类材料归放在档案的第五类,也就是政审类,是我们干部人事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中组部检查验收的标准是6分分值,缺少上级批复的扣4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我市的标准占5分分值,扣完为止。

1、关于更改出生日期:

在已往的实际工作中干部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包括:一是虚岁、实岁换算误差造成出生年份的不一致;二是阴历、阳历换算误差造成出生月份或年份的不一致;三是填表时的笔误造成的不一致。四是干部个人为入学、参军、工作而有意将出生日期提前或推后填写。

关于更改干部出生日期问题,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曾经下发过两个文件:一是当前正在执行的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年41号)文件。按照41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事项;对个别干部出生时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

10 据。”中组部在2007年1月印发《关于做好公务员登记中干部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7]4号)文件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档案记载前后不一致的,应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我们可依据此类材料进行审核。二是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离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文件。在2006年10月以前,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要有个人申请、证明材料(公安局保存的原始的户口资料、户口登记卡片、出生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的批复。

在这里要强调三点:一是组织上确定干部的出生日期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而是以户籍档案或本人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二是个人填写的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但经组织调查,确定出生日期的不视为更改出生日期;三是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宜。

2、关于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材料: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

11 最早期的一般为录(聘)用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以及招生(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建国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军队关于确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非常多,依据文件规定及干部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并经组织批准,相应的申请和批复材料统一归在第五类;凡是未经组织批准,擅自更改工作时间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中共党员必须有入党志愿书和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

本项占有5分分值,缺少入党志愿书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的扣5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缺少入党志愿书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按照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规定办理。处理办法是由其原单位出据证明并经县级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出现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特殊时,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干部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可从接转组织关系的存根中查证),出据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12 有关栏目内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的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缺少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要认真查找和收集,确实找不到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但要扣分。1990年由于部份单位没有组织填写《党员登记表》的不扣分,但在检查验收时单位要作说明。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熟练掌握我党历年来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的规定。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69年4月1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这里要注意的还有民主党派成员加入组织的材料也必须归入本人档案。对抽查到的缺少加入民主党派人士档案中缺少加入组织材料的同样扣5分。

六、关于奖励类材料和处分材料的收集

七类、八类合并打分,两项共占有5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此两类材料结合干部履历表和任免表审核,缺少奖励材料的要认真查找收集;确实查找不到或没有审批表的,可用

13 经核实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复印件代替存档,但要盖单位公章加以证明。

受处分的应有处分决定材料。检查验收时对照受处分人员名单,专门抽查受处分人员档案。

七、关于工资、干部任免材料

此类材料是干部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有25分的分值,1997年以来干部职务变动任免表中缺文号或手续不全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1、工资:要求1993年以来工资材料齐全、手续齐全(或在《工资变动登记表》有相应记载)。缺少工资材料且没有相应记载的,每缺一份扣1分。在此类材料收集时,要重视2006年公务员和职工工资套改表。

2、1997年以来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表问题: 大家请注意,此类材料的缺少是四个单项否决之一。缺少1997年以前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要尽可能查找原件;确实查找不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复制;当时没有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可以用任职通知代替。复制的表和通知要注明复制标识和复制时间,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按规定逐栏填写,注明任免职务

14 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印章。特别是最新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执照规定逐栏填写,并各项手续完备,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制作;对其他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要求补填相关内容或完善手续。

此外,根据中发[2006]9号文件要求,公务员登记表要归入干部档案,同时还将缺少公务员登记表作为单位档案不合格的单项否决之一。我市还按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市管干部公务员登记表归入档案情况进行了普遍检查,情况是好的。

3、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

中组部对干部任免考察材料一直都很重视,原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是:1997年以来提拔任职的,每缺一份考察材料扣3分,其他考察材料每缺少一份扣1分。而在2008年新下发的《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中,本项更改为“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局级以上干部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分值为8分。”这与中组部一级标准的验收标准一致。

我市检查验收按照中组部的标准进行。

缺少考察材料要认真查找。1997年以前任免的材料中有干部现实表现和考察情况等内容的描述,档案中不再有考察材料的,不视为缺少考察材料,不扣分。

15 1997年以来形成的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考察人和时间。

八、档案材料分类准确,目录书写整齐、清楚、无粘贴涂改,目录与档案材料名称符,材料序号和页码准确。

此项为10分分值。

九、材料装订做到左边和下边齐,无脱页等现象,技术加工符合要求

请注意所装订的材料不能有金属钉。分值为10分。

十、检查验收办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档案进行检查、打分。管理档案在500卷——1000卷的抽10卷;1000卷——1500卷的抽15卷;1500卷以的抽20卷。档案检查验收得分为90分以上为合格。

第2篇:干部人事档案问答

干部人事档案正本具体内容和类别是什么?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 考核 考察材料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学历 学位 学绩 培训结业成绩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考绩 审评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事迹)

8、处分材料(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9、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副本具体内容和类别

副本是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具体内容 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

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干部考核材料;

第四类的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的处分决定(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九类的任免呈报(审批)表和工资、待遇、出国的审批材料

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具体内容有哪些?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历史资料的核心内容,也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它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科学地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的一种专业工作。

1、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转递、统计、提供利用等日常业务工作和干部档案室的建设和管理。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它是科学地管理和有效地利用干部人事档案,维护党和国家的机密安全,有秩序地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保证。

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队伍的建设。主要包括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工作,它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保证。

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专门业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除做好自身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在业务上还要对同级和下级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制与范围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具体内容有哪些?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质是党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就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制度,包括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之间责权的划分,以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等。现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责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实行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县(市,区)组织部、人事局、教委、卫生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人事档案由上一级单位代管。干部人事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人事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被纳入双重管理的干部,其档案由为主管理干部的一方保管,副本由协管部门保管。业务工作要接受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每管理1000人的档案,配备1名专职干部,由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县以下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档案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具体内容有哪些?

1、干部档案正本,由干部的主管部门保管;

2、副本,由主管或协管干部的部门保管;

3、军队干部兼任地方职务的,其档案正本由军队保管。地方干部兼任军队职务的,档案正本由地方保管。

4、干部退(离)休以后,原属哪级管理的干部,其档案仍由哪级干部的管理部门保管。

5、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转至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6、干部因受邢事处分、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出国不归、失踪、逃亡的,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以后,重新安排工作的,其档案由有关的人事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附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

7、干部死亡以后,其档案被管理权限,由原管理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同级档案馆永久保存。

8、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在本单位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原在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流动人员档案的范围由哪些?流动人员档案的范围是?

1、辞职或被辞退人员的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的档案

3、毕业后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

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

6、没有成立党委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档案。

7、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合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档案。

8、其他流动人员的档案。

第3篇:县干部人事档案

XXX县干部人事档案

“三一一”严把信息入口关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XXX县委组织部建立了“三一一”工作机制,严把档案材料入口关。“三一一”即“三个坚持,一个主动,一个定期”。

“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流程操作,对于新移交的干部档案,先登记再整理补充,完整后再入库;二是坚持履行程序,对新入党、新取学历等的审核,交部领导或相关科室审核后再归档;三是坚持规范制度,对于新收集的干部信息材料严格按制度审核,准确无误后再入档,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信息一律不进,对虚假信息坚决拒录。

“一个主动”,就是主动联系各单位人事干部或个人,催收补充材料,保证干部信息尽可能齐全。每个月档案室向单位其他科室联系一次,及时收集干部任免、培训等信息。

“一个定期”,就是定期与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干部立功受奖、受处分等信息,充分保障了档案信息的有效性。

通过以上做法,使XXX县委组织部所管档案材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较大的便利。

第4篇:干部人事档案制度

部内档案材料的归档制度

(一)部内各科室对于本科室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如干部人事任免、组织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由各科室审查整理后交由档案室归档。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复印、复写件不予归档。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鉴别,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还,并要求有关科室补办材料;对于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分类归档,不得长期积压材料。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标准化的办公用纸,在填写时必须用钢笔,使用碳素和兰黑墨水。

(五)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科室,在形成正式材料后1个月内送交档案室归档,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和扣留应归档的材料

(六)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应与部内各科室建立联系制度,对于档案中缺少的材料,主动收集,各科室应积极配合。

(七)建立《档案零散材料收集登记表》,对于送交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双方当面清点无误后,经档案室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登记归档。

部内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部内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档案的,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登记表》,并经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三)查阅干部档案,各科室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

(四)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一周内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人。

(五)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室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卷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六)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或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复制或拍摄。

(七)严禁在阅档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档案出库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先清点后借出;收回档案时要先清点确认后归位。

(一)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能只凭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二)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什么借阅材料。

(三)凡查阅干部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借出,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一、管 理 制 度

(一)人事档案材料需经组织部、人事处及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移交档案馆归档。

(二)人事档案材料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复印、复写件不予归档。

(三)凡人事档案中规定人填写的栏目,一定要填写清楚,规定组织盖章的均需加盖公章。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处分决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须经本人见面签字。任免呈报表和录用、聘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时间和文号。出国访问、进修审批表要注明往返时间及目的。

(四)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补送材料。

(五)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标准化的办公用纸,在填写时必须用钢笔,使用碳素和兰黑墨水。

(六)凡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正式材料后20天内送交档案馆归档,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和扣留应归档的材料。

(七)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查。

二、查 借 阅 制 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的管理,遵照既便于利用又确保安全的原则。现就查借阅人事档案做出如下规定:

(一)查阅范围

1 凡因考察、任免、调动、审干、入党、入团、出国审查和甄别历史案件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可以提供人事档案。

2 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本人不便口述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情况,必须从其档案中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提供人事档案的有关部分。

3 公安、保卫部门因业务需要,了解有关人员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4 凡因编写党史资料、人物传记、地方史志、革命根据地斗争史、军史、工运史、学运史等需了解当事人的经历和社会实践情况,一般可直接找当事人调查了解,如当事人不便口述的,可提供履历和自传的有关部分。

5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不得查阅干部本人的档案,应由档案馆根据需要出具证明。

(二)查阅手续

1 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办理查阅手续,填写“查阅、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党总支批准盖章后方可查阅。

2 外单位查阅干部档案,需持县以上党组织单位填写的“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审批表”应由查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由组织干部部门盖章,到学校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

(三)注意事项

1 各单位派出查阅档案人员,必须是政治上可靠的党员干部。

2 查阅、借阅档案人员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折叠、抽换和损坏,未经组织、人事和档案馆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摘录、复制。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

3 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使用,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需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并在“审批表”上签字,须注明原因、借用期限,用毕立即归还。借档人员途中决不允许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借档人应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准转借,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

4 任何人不准查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需查阅正、副教授和中层干部档案时,由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或总支组织委员亲自查阅。

5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在登记簿上登记其档案材料的名称、查阅内容及归还时间并签名。

6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违者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三、干部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档案和档案材料的转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干部档案和档案材料转出前必须认真审查,看其是否齐全,材料手续

是否完备,查对后详细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寄出后应在“档案底册”上登记,注明转出时间、材料名称、数量、转出原因,接受单位等。

(三)转入干部档案和档案材料应认真检查和核对,并及时将新转入的档案和材料予以登记。

(四)干部档案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转送,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个人代寄或代捎。

(五)及时退回或催要“通知单”回执。

四、干部档案鉴别销毁制度

(一)以中央组织部及省市有关规定为准则,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地鉴别,对不应归档的材料妥善处理。

(二)移交、退还的档案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移交人、接受人均应签字以示负责。

(三)销毁材料必须是按有关规定应清除的材料和重复无用的材料。

(四)销毁材料应予以登记,填写“销毁材料清册”,要写全材料名称、数量和材料形成时间,并说明销毁原因。

(五)销毁材料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注意保存好“销毁材料清册”以备查用。

(六)销毁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审定,完备审批手续后,方可销毁。

(七)经批准销毁的材料必须注意严格保密,由档案、保密、保卫等部门派人监销。

(八)干部档案材料销毁,应在“销毁材料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由监销人签字或盖章。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即要满足干部工作及其它有关工作对干部档案的利用,又要坚持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查(借)阅,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依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利用单位必须派两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持有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和工作证,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再由县委组织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能提供查阅。

二、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机密,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在指定地点查阅。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三、外县(市)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如干部人事档案部分内容反映被了解人的情况,则提供有关部分。

四、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纪检、公安、检察院、公证处等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应持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需要复制的必须在征得档案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五、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到县委组织部审报理由,并领取《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单位主管领导要签字(盖章),经县委组织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阅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供阅期限最长为两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六、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二、收集方法

1、人事、纪检监察和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都应建立健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使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化、规范化。

2、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送交县委组织部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归档材料。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2、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送交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经过整理,对不合理的,可退回原单位重新整理,限期报送。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应是(19 cm ×26cm)规格的70克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cm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激光打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一律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组织人事部门取得联系,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6)14号文件要求,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应归档的材料送交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三、归案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如发现送交的归档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

四、严把“入口关”,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五、对于干部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要逐份进行登记,并积极收集归档,保证档案的完整;

六、归档材料要先登记后归档,建立《收集零星材料登记册》;

七、干部任免、工作变动后,应及时将干部职务变动和工资变动的情况登记入档案;

八、鉴别登记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入该干部人事档案袋内,一年装订入卷一次。

第5篇:档案管理整改措施

档案管理整改措施

档案是留史存真的载体、再现历史的文献,也是信息的载体。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们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就越大,要求也越高。加入wto后,我国中央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着继承和发展创新的问题。当前中央银行的档案管理存在着为自身服务多、开发利用不够、主动服务少等局限性,因为中央银行的监管对象是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也是金融机构和公众,其发展方向就是要面向金融机构和公众,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人民银行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人民银行的档案管理工作进步很大,已达到省特级的标准。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不断演变,现行档案管理存在三大缺陷:

一是仅为自身服务。中央银行的职能包括执行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其各项工作的对象是各类银行和信用社,服务的对象则包括所有的客户,所以档案管理也必须与工作和服务的对象挂钩,不能只局限于本单位,要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和广大公众。因此人民银行的档案管理必须要体现其个性化特点,改变只为自身服务的局限性。二是开发利用不够。只是对原始文件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和入库保管,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利用少,档案编研侧重于编史修志,相对而言,在直接为经济建设和金融监管服务方面则显得比较滞后。编研材料太少,也没有根据工作发展增加编研材料,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资料、一定时期的金融运行情况分析、金融机构有关收费的规定等。

三是主动服务少。当前人民银行主动为金融机构和客户提供服务的内容太少,除了定期向金融机构发布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和每次利率调整对外发布外,只是根据金融机构需要什么,凭介绍信和领导批示进行被动查询,采取的是看门守摊,你查我找的封闭、半封闭的服务方式,对于应该主动为金融机构和客户提供哪些服务不明确,主动服务甚少,系统服务少。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档案工作的继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推进档案工作创新服务。二、人民银行档案管理改进措施探讨

(一)由单一的实体管理转变为实体管理与信息管理并举。人民银行的档案管理是金融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非现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档案利用需求有两个层次,除了利用原始的档案资料外,还要求利用档案编研资料。继续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把档案由实体管理提升到信息管理的高度。

1、完整的档案资料是做好档案信息开发的前提和基础,档案信息开发可以促进档案资料整理的规范化和深入细致。例如将统计部门提供的各类数据进行汇编,形成各种《数据汇编》,并与历史上的同期进行比较,写出分析材料,供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考;又如将利率变动与利率管理方面的文件、将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金融机构准入与搬迁批复的文件汇总成《文件汇编》等,这些经过加工的档案产品具有系统性、实用性,成为指导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减少了利用档案过程中的盲目性。同时在对这些档案资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哪些数据、文件存在遗失、没有归档、受潮受损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有效的避免现行档案管理中个别历史文件、资料不齐全而长期无人发现等弊端。

2、人民银行档案编研工作应该做到四性。档案编研资料是档案信息的主要载体,因其提供的档案信息内容丰富系统,使用范围广泛,查阅时间节省而越来越受到档案利用者的推崇,因此档案编研工作应向正规化、程序化发展,具体而言就是编研材料必须具有超前性、竞争性、服务性和精品性,这样的档案信息产品才能适销对路,才能为经济金融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

超前性要求档案管理者熟悉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经济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如根据近年来中山市商品房建设的情况、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和房地产贷款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写出供应过剩与需求无法满足这份编研材料,提出了商品房结构性问题引发的滞销风险将会转嫁到银行身上。这份报告正好是行领导和金融机构所需要的,对商品房开发和信贷风险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对抑制商品房的盲目过热开发起到了超前的预警作用。

竞争性就是人民银行的档案编研工作必须适应经济金融工作的要求,围绕本单位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跟经济金融工作的发展方向,具有使用价值。如档案部门全面收集中山市钱币学会筹建的有关资料和成立的章程、活动内容、学术论文、图片等资料,虽然大部分资料不是文件,但这些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开发对研究钱币历史、货币现状、钱币市场的发展趋向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服务性就是要将复杂的凌乱的资料归类整理,使之具有规律性,便于查找和利用。例如,为加强对我市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有关事项的管理而成立了金融机构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监管重大事项进行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期间形成了大量的签报、背景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有关决定事项的发文等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形成《人行中山中支金融机构管理委员会》编研材料,便于查找和对类似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对金融监管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意义。

精品性就是编研材料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本单位领导的决策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不仅仅从形式上进行简单地分类和整理,必须进行理论上的提炼和升华,有理论指导作用。例如,为强化金融监管、防化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促进中山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人民银行积极开展中山金融安全区的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中山金融安全区纲要》,定期对辖区银行体系安全度、辖区金融运行环境安全度和辖区金融安全度进行监测评估,将金融机构报送的有关数据、资料整理综合,形成数字汇编、文字编研材料和中山金融安全变化情况图表,对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等有重要指导作用。(二)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的系统性。对人民银行而言,其档案管理除了为本单位服务外,就是要利用与各金融机构的密切关系,加强沟通与联系,了解各单位对档案信息的需求,开发各金融机构需要的信息资料。例如,为使金融机构详尽地掌握借款人资信情况,提高金融系统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的能力,更好地为央行履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职能服务,人民银行开发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了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心数据库,通过登记、汇总各金融机构报送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借款人(法人)的信贷业务信息(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授信等业务数据)、借款人大事(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和直接融资等信贷数据),及时、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资信情况。金融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网页浏览器(web)、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心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资信信息,从而判断该借款人的风险程度。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开发自然人资信信息,使该信息系统的建设更趋完善。

(三)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善于把档案信息产品推出去。如何把已开发的档案信息向外公开、公布,这也是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参照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做法,建立一个金融信息中心,内容包括金融监管情况、银行结构和扩大情况、金融运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历年利率变动情况、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包括有关房屋抵押、购车贷款以及其他放贷产品)的详细情况、金融机构收费(包括信用卡、零售业务、自动柜员机)标准等,这些信息一方面可以通过办公自动化网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密件可以通过密码方式管理,另一方面可以酌情对外发布,让金融机构和公众从金融信息中心免费索取,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索取。

(四)加强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效果的跟踪管理。档案信息开发以后,其利用效果如何,是否收到一定效果,如所获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存在问题、用户的新需求等,档案工作者应及时跟踪调查、收集反馈意见,通过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改善档案信息编研工作,减少无效劳动和盲目性,尽可能地提高档案信息编研工作的质量和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更加充分地体现和发挥档案管理工作与档案管理工作者的作用和社会价值。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汇报

干部人事档案督察工作汇报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报告(共8篇)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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