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细则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细则
一、依据《***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制定本细则。
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社省委年度社务工作量化评价。
三、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按照“一村一组织一特色”定点推进和“一产业一团队一品牌”联合推进两种路径实施。
四、“一村一组织一特色”是指该委员会在所助力的试点村围绕规定内容,突出重点,做出特色。“一村一组织一特色”作为省直委员会完成试点工作规定动作,并纳入该委员会年度量化评价基本项目。年内至少完成一个有特色的项目。其内容主要包括:
1.帮助培育特色鲜明、有一定基础的主导产业。助力村主导产业的质效提升项目;
2.农村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3.村卫生室诊疗能力提升项目。
4.科普知识普及活动。
5.保护传承乡村文化、传统民俗,有针对性帮助开发乡村旅游。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文化提升活动。
6.围绕乡村振兴能做好的其他项目。
五、“一产业一团队一品牌”是指围绕县乡确定某项产业,由某一委员会牵头组建专家团队,其他委员会共同参与,所开展的以品牌创建、品牌提升为主的项目。该工作量纳入社务工作量化评价加分项目。参与委员会得分按工作贡献程度核算计分。其内容主要包括:
1.产业项目。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开展项目合作开发,促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创建品牌产业。
2.科技合作项目。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等工作。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可考虑纳入“九豫科创战略合作”支持范围。
3.人才引进培养。在农业科技人才、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一二三产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上选择着力点。探索科技特派团、产业技术顾问、博士服务团到项目地和基层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培养。
4.其他能在助力试点县提升乡村振兴“形、实、魂”内容的项目。
六、综合类项目。由社省委牵头组织省外、社外科技力量参与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参与委员会工作量纳入年度社务工作量化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
1.社省委统筹县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重点项目需求,牵头开展综合类项目;
2.根据试点县委、政府需求,开展咨询、论证,成立共同研发机构等工作项目;
3.根据需求,协商开展其他方面合作。
七、在试点村项目由省直委员会与试点县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确定,报社省委、试点县同意;重点推进产业目录由社省委与试点县委、政府通过协商确定。
八、工作质效考核由社省委、省直委员会、试点县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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