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桃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桃危改办〔2022〕1号
关于印发《桃江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桃江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桃江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21〕11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我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今年主要对符合农村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身份的6类人员进行危房改造。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阳光操作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群众自愿,分批实施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村困难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坚持节约用地,节能环保的原则。危房改造必须注重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必须符合镇、村规划的要求。
4.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74户,其中沾溪镇42户、鲊埠乡31户、修山镇8户 、武潭镇39户、桃花江镇26户、松木塘镇9户、石牛江镇19户、三堂街镇30户、牛田镇26户、马迹塘镇14户、鸬鹚渡镇18户、灰山港镇37户、高桥镇30户、浮邱山乡35户、大栗港镇30户。12月份完成资金拨付。
四、建设要求
1.坚持既保障基本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量力而行、理性建房,防止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需要兜底住房保障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2.推行C级危房维修加固,也可因地制宜拆除重建,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可以以村、乡镇为单位,统一实施加固改造;重建、新建,必须遵循建新拆旧、一户一宅,对于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拆旧建新农户,可采用镇村统建方式实施。
3.建筑面积基本参照往年标准,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危改户可以允许建设合理的附属用房,镇村要引导农户合理选择或制定设计方案,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
4.新建房屋必须合理设置厨房、厕所,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要求。
5.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阳光院、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没有建房意愿的6类人员和自筹资金、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殊贫困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6.已分户的老人户有义务赡养人的,应结合义务赡养人住房等情况认定其住房是否有保障,老人住危房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危改工作领导机制,由乡镇负总责,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工作保障,解决危改工作中必要的工作经费。
2.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制作宣传画报或宣传资料,张贴到村、宣传到户,让农户知晓危房改造政策。
3.加强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房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施工现场巡查,杜绝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和建设安全事故;县住建局会同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开展腐败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索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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