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开月活动工作汇报
第1篇:劳动仲裁工作汇报
篇一:近几年仲裁工作汇报材料(完成稿)汇 报 提 纲
依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12月)2009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争议调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现将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实体化建设。机构改革后,我们将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整合,组建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新整合的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人社局、总工会、法院、司法局、工信局、卫生院、教育局、广电局、工商联等部门的领导为仲裁委员会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
二是调解体系初步形成。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辟建了50平米的标准化仲裁庭,相关硬件设施配置到位,同时组建了三个层次的基层调解组织,形成了以一个工业行业调解组织、六个大型企业调解组织、六个社区、十六个乡镇调解组织为构架的调解网络,并聘任246名调解员,已初步形成了组织完备、职能健全的调解体系。三是扎实做好案件处理。几年来,我们共受理各类案120件,调解成功106件,成功率为88.33%。其中,劳动报酬占受理总数的62.5%,工伤待遇占受理总数的10.69%,社会保险占受理总数的2.17%,履行劳动合同占受理总数的2.17%,确定劳动关系占受理总数的10.33%。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占受理总数81.88%,国有企业占受理总数14.31%,其他企业占受理总数3.8%。特别是在2009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仲裁申请时效延长,加之职工维权意识增强、零收费等政策开始实施,使得劳动争议案件量在09年出现井喷。我县在09年办理仲裁审结历史遗留劳动争议案件达14件,达到历史新高。
二、主要做法
(一)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从数据统计看,我县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比从前明显减少,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对此表示不理解,采取观望的态势,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局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每周都抽出时间都深入企业进行耐心的宣传与讲解,与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经过宣传与讲解,使企业主明白它的目的,合同法的出台不是直接地或者简单地保护劳动者,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依安糖厂经理曾和我们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懂得职工满意是我们糖厂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发展。”在我们的努力下,糖厂、奈伦、电业、陶瓷等大企业先后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们加大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从2009年起,每年依法鉴证各类劳动合同都达到三千多份,全县所有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合格率为98%。由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行为,使劳动争议案件量呈下降趋势;加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准确、规范,大部分案件通过案前、庭前、裁前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缓和了劳动纠纷,营造了和谐的劳动环境。二是通过寻找突破点提高调解成功率。这几年的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我们制定了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超过50%的工作目标。对于疑难案件,仲裁委领导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处理。通过刚性指标要求,几年来我们的调解成功率都在80%以上。我们要求仲裁员在接到案件后,要先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我们一定程度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促进矛盾平稳化解。并适时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借助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例如:电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案,电业部门辞退员工案等,都是通过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的介入,自行调解成功的。
(二)完善机制,规范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制度建设。重新制定仲裁(调解)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规范服务达标工作。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等程序。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实现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局内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统一口径,统一思想,确保案件处理一致性;每月召开一次的仲裁员例会,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多的案件集体会诊,研究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适度。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
每半年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汇报工作,分析仲裁(调解)工作的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法院协调,统一仲裁案件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工会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典型案例分析为内容,着重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行风政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组织法律宣讲活动,并经常到企业员工中去,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仲裁活动须知、仲裁流程等内容进行长期宣传介绍,还利用电子大屏幕公布开庭信息、排庭安排、仲裁公告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服务的透明度。
总结近一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我们主要坚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将“以和为先”的理念贯穿到调解仲裁工作全过程。二是注重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三是注重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注重聚集合力,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共进的局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仲裁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仲裁人篇二:2014劳动仲裁工作报告
仲裁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在市县人社局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市仲裁院的指导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认真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每周五政治学习,以党的方针政策来指导劳动仲裁院的工作,同时积极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多期劳动仲裁业务培训,工作中办案人员主动自学劳动法规和各种办案实务等知识,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仲裁院软硬件建设,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提升仲裁 员综合办案能力。在本年里,进一步加强了仲裁院的硬件设备诸如仲裁庭徽章、法槌、电子设备及资料配置等,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同时,不断壮大仲裁员队伍,引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加入仲裁队伍。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挤时间自学业务和政治知识,多种渠道努力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开展仲裁员在岗培训、庭审观摩和疑难案件研讨会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三、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全年共立案174件,已结案84件,审理期内结案率100%。结案率100%。主要处理了5件集体争议案件,涉及职工436人,涉案金额669.3万元。经过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我县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及时给市仲裁办上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报表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们每月月初和季度初都会及时上报仲裁工作报表,为上级提供准确数字,使之准确掌握劳动仲裁工作动态和劳动关系状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为使仲裁工作上个新台阶我们决定:
1、不断创工作方式,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为增强处理劳动争议工作效果,不断创新在工作机制和调解方式上。同时为化解劳资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正客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在法定期限45日之内结案。
2、多到辖区内的企业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镇等活动,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知晓自身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营造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3、加强对各乡镇和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走访检查和工作指导,了解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使其能熟练灵活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形成了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调解工作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3月2日篇三: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总结
规范仲裁机构 做好争议处理
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一、认识到位,强化学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机构,扎实开展工作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仲裁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宜调则调、宜裁则裁、侧重调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现有专职仲裁员x人,兼职仲裁员xx人,均已取得省厅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二是健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县局在人、财、物各方面支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五是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xx.x%。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三、强化基础,推进基层调解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健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预防纠纷加强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立足**实际,积极筹划,在原来规模以上企业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新建单位、中小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已建立的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x个,调解员xxxx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个,调解员xxx人。xxxx年基层调解组织共预防化解纠纷xx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工会、劳资等管理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高中以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劳动仲裁工作汇报
篇1:近几年仲裁工作汇报材料(完成稿)汇 报 提 纲
依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12月)2009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争议调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现将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实体化建设。机构改革后,我们将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整合,组建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新整合的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人社局、总工会、法院、司法局、工信局、卫生院、教育局、广电局、工商联等部门的领导为仲裁委员会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
二是调解体系初步形成。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辟建了50平米的标准化仲裁庭,相关硬件设施配置到位,同时组建了三个层次的基层调解组织,形成了以一个工业行业调解组织、六个大型企业调解组织、六个社区、十六个乡镇调解组织为构架的调解网络,并聘任246名调解员,已初步形成了组织完备、职能健全的调解体系。三是扎实做好案件处理。几年来,我们共受理各类案120件,调解成功106件,成功率为88.33%。其中,劳动报酬占受理总数的62.5%,工伤待遇占受理总数的10.69%,社会保险占受理总数的2.17%,履行劳动合同占受理总数的2.17%,确定劳动关系占受理总数的10.33%。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占受理总数81.88%,国有企业占受理总数14.31%,其他企业占受理总数3.8%。特别是在2009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仲裁申请时效延长,加之职工维权意识增强、零收费等政策开始实施,使得劳动争议案件量在09年出现井喷。我县在09年办理仲裁审结历史遗留劳动争议案件达14件,达到历史新高。二、主要做法
(一)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从数据统计看,我县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比从前明显减少,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对此表示不理解,采取观望的态势,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局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每周都抽出时间都深入企业进行耐心的宣传与讲解,与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经过宣传与讲解,使企业主明白它的目的,合同法的出台不是直接地或者简单地保护劳动者,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依安糖厂经理曾和我们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懂得职工满意是我们糖厂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发展。”在我们的努力下,糖厂、奈伦、电业、陶瓷等大企业先后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们加大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从2009年起,每年依法鉴证各类劳动合同都达到三千多份,全县所有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合格率为98%。由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行为,使劳动争议案件量呈下降趋势;加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准确、规范,大部分案件通过案前、庭前、裁前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缓和了劳动纠纷,营造了和谐的劳动环境。二是通过寻找突破点提高调解成功率。这几年的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我们制定了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超过50%的工作目标。对于疑难案件,仲裁委领导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处理。通过刚性指标要求,几年来我们的调解成功率都在80%以上。我们要求仲裁员在接到案件后,要先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我们一定程度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促进矛盾平稳化解。并适时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借助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例如:电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案,电业部门辞退员工案等,都是通过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的介入,自行调解成功的。
(二)完善机制,规范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制度建设。重新制定仲裁(调解)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规范服务达标工作。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等程序。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实现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局内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统一口径,统一思想,确保案件处理一致性;每月召开一次的仲裁员例会,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多的案件集体会诊,研究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适度。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
每半年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汇报工作,分析仲裁(调解)工作的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法院协调,统一仲裁案件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工会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典型案例分析为内容,着重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行风政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组织法律宣讲活动,并经常到企业员工中去,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仲裁活动须知、仲裁流程等内容进行长期宣传介绍,还利用电子大屏幕公布开庭信息、排庭安排、仲裁公告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服务的透明度。
总结近一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我们主要坚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将“以和为先”的理念贯穿到调解仲裁工作全过程。二是注重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三是注重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注重聚集合力,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共进的局面。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仲裁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仲裁人篇2:2014劳动仲裁工作报告
仲裁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在市县人社局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市仲裁院的指导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认真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每周五政治学习,以党的方针政策来指导劳动仲裁院的工作,同时积极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多期劳动仲裁业务培训,工作中办案人员主动自学劳动法规和各种办案实务等知识,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二、加强仲裁院软硬件建设,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提升仲裁 员综合办案能力。在本年里,进一步加强了仲裁院的硬件设备诸如仲裁庭徽章、法槌、电子设备及资料配置等,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同时,不断壮大仲裁员队伍,引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加入仲裁队伍。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挤时间自学业务和政治知识,多种渠道努力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开展仲裁员在岗培训、庭审观摩和疑难案件研讨会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三、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全年共立案174件,已结案84件,审理期内结案率100%。结案率100%。主要处理了5件集体争议案件,涉及职工436人,涉案金额669.3万元。经过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我县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及时给市仲裁办上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报表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们每月月初和季度初都会及时上报仲裁工作报表,为上级提供准确数字,使之准确掌握劳动仲裁工作动态和劳动关系状况。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为使仲裁工作上个新台阶我们决定: 1、不断创工作方式,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为增强处理劳动争议工作效果,不断创新在工作机制和调解方式上。同时为化解劳资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正客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在法定期限45日之内结案。2、多到辖区内的企业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镇等活动,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知晓自身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营造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3、加强对各乡镇和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走访检查和工作指导,了解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使其能熟练灵活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形成了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调解工作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3月2日篇3: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总结
规范仲裁机构 做好争议处理
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一、认识到位,强化学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机构,扎实开展工作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仲裁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宜调则调、宜裁则裁、侧重调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现有专职仲裁员x人,兼职仲裁员xx人,均已取得省厅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二是健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县局在人、财、物各方面支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五是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xx.x%。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三、强化基础,推进基层调解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健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预防纠纷加强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立足**实际,积极筹划,在原来规模以上企业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新建单位、中小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已建立的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x个,调解员xxxx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个,调解员xxx人。xxxx年基层调解组织共预防化解纠纷xx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工会、劳资等管理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高中以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仲裁股工作汇报0
仲裁股工作汇报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全县各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部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做好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工作;受理和处理辖区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和处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和处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发生的各类人事争议;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审查及备案;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及年度考核;医疗保险其它业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及人员分工
仲裁股现有3人,行政编制2人,参公管理人员1人。吕阳伟负责仲裁股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疏导、立案审查、案件审理、仲裁裁决、医保定点资格初审及考核工作。黄小华负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疏导、立案初审、案件审理、仲裁文书的制作、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信息的收集统计报送工作。刘志平负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疏导、接待来信来访、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劳动合同的审查鉴证备案、仲裁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三、2011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2011年仲裁股受理和处理案件共132件,同比2010年增加了40件,其中不予受理6件,现已结案123件,结案率达97.7%,未结案件3件(其中,调解结案103件,仲裁裁决9件,庭审后庭外调解18件,撤诉2件),调解率达78.3%。其中:劳动者胜诉121件(有2件因申请主体不适格,驳回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按关系划分:劳动合同关系19件,事实劳动关系113件。按争议原因划分:养老保险7件,工伤待遇92件,解除劳动合同19件,劳动关系确认6件,工资福利待遇8件。为劳动者追回各种经济损失1310余万元,其中:双倍工资、加班费、生活费、经济补偿金等304.6万元;拖欠劳动报酬210.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586.3万元,其它208.7万元。审查鉴证劳动合同2316份。接待来访群众1132人次,受理来信2件,转办市长、县长热线等共56件145人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认真开展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我们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放在首位,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制定工作和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办案规则。严格按照受理一个案件,讨论一个案件,解读一-23
(二)医疗保险工作
1、医疗保险定点审核工作。2011年收到申请25家,其中医疗机构10家,通过审查验收合格25家。目前,全县累计有定点零售药店152家(城区89家,乡镇63家),定点医疗机构54家(城区20家,乡镇34家)。
2、2011年医疗保险扩面及收支情况。2011年市下达给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6018人(城镇职工42018人,城镇居民104000人),截止11月底,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46667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42037人,城镇居民参保104630人,完成计划的100.44%。全年共征收基金9609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征收基金564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984万元,个人门诊医疗账户2662万元),城镇居民征收基金3963万元(其中居民个人缴纳1386万元,各级财政拨款2577万元)。全年住院总费用8030万元(其中城镇职工5930万元,居民1469万元),符合政策范围内医药费6199万元,医保基金支出4530万元,支付比例达73.07%(其中城镇职工74%,城镇居民70.11%)。
3、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达府办函【2010】290号及达市府办【2009】58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各类关闭破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关破后到龄退休人员全面落实医疗保险政策,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到龄退休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实行自愿参保,自主一次性缴费,政府补助,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本股室对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截止12月底,累计审查合格176
人,其中:已经办理缴费并领取医保卡1430人,正在办理中12人,不愿意缴费的320人。
(三)存在的问题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队伍力量薄弱,办案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仲裁员不稳定,变动频繁,人员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目前没有一人持有仲裁资格证,依法办案十分困难,致使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
2.《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劳动争议发生明显呈上升趋势,再加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免收仲裁费,降低了劳动官司成本门槛,劳动争议数量攀升、内容复杂、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处理难度增大。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加,也带来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强度的加大。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除确认劳动关系外单一的诉求案件几乎为零,在为数众多的综合性诉求中社会保险、工伤赔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诉求出现的频率较高,增加了案件调处难度,同时也为调解带来了困难。这类诉求占全年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89%。
3.办案条件较差。现有的办案条件与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要求极不适应。没有专用的仲裁庭,办公室与仲裁庭无法分开,开庭时不能正常办公。设备设施缺乏,对受理案件的取证、调查、没有相应的设备。办案人员没按要求着统一服装和佩戴相关标志。
三、2012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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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突破。以服务理念推进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优化;构建高效便捷的调解仲裁管理体系,满足劳动者及社会对调解仲裁工作的需求。一是从调解优先入手,按照立案快、调解细、裁决准的办案理念,根据现有的人员状况,调解夯实办案职责;二是从转变作风入手,牢固树立仲裁促和谐,仲裁服务民生的思想;三是从严格仲裁程序入手,增强劳动人事仲裁的公信力;四是从加大培训入手,增进与周边县市区之间的观摩学习,提高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从深入基层企业入手,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4、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和一步到庭制度。即立案后,告知当事人与劳动争议仲裁有关的各种风险,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善意提示,使当事人理智地参加仲裁活动。一次性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以减少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案件审理的情况。
5、创新调解工作方法。重视立案前调解,对所有劳动争议申诉在立案前一律先行调解,争取大部分劳动争议在仲裁程序解决,避免当事人诉累。对可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就达成解调协议部分先行制作调解书,对未达成部分再审理裁决。加强与信访行政调解的衔接。
6、继续抓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审查鉴证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7、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要积极指导企业建
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合理配备调解人员,落实办公条件,同时积极探索培育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劳动纠纷的机制,通过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开展协商对话,将多数争议案件用柔性化方式及时处理,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今年计划指导通川酒业、新桥电力、建设煤矿、茶园煤电集团、昌隆公司等单位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8、切实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要求,我县2012年建立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主要形式的实体化办案机构,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增强办案实力
9、加强裁审沟通衔接。要保持与法院的经常性联系,对集体案件,疑难案件要主动沟通,尽可能保持裁审一致性。通过与人民法院举办业务沟通和疑难问题研讨会等方式,就疑难问题处理、法律法规适用等进行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10、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准入准出机制,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有序竞争,优胜劣汰,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严把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准入关,完善和细化定点资格条件。二是开展正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活动,加强对各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考核,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在各定点药店设立温馨提示牌,对有举报问题并经查实的药店予以经济处罚,同时将举报记录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进一步督促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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