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办理县十四届人大十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十八次会议期间,代表就县法院工作提出建议共4件,均为协办建议。分别为:关于“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建议;关于“创新普法载体、增强执法社会效果、提升公众对执法机关满意度”的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号建议;关于“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处置力度”的号建议。
今年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建议内容综合性强。代表提出的建议,均是立足于社会综合治理角度,不局限于反映和要求解决个别问题和事项,更多地是涉及宏观的、带有全局性的工作和问题,所提建议需要公检法各机关协同配合完成。二是建议涉及热点问题多。扫黑除恶、提升执法满意度、打击非法集资等建议,均是目前政法工作的热点,也是人们群众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三是建议涉及法院具体业务部门多。去年我院办理的8件提案,主要集中在刑事审判部门,今年的4件提案,涉及到我院立案、刑事、民事、执行、宣传、人民法庭等多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院涉及的4件建议均属协办,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
一、关于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建议、我院采取以下办理措施:
一是全面统一思想,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上来。进一步突出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采用各类媒介,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沉重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二是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上下左右“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强大斗争氛围。不断加大协同联动力度,积极与检察、公安、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召开扫黑除恶案件联席商讨会议20余次。
三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原则,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既不随意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补充,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均已全部审结。
二、关于创新普法载体、增强执法社会效果、提升公众对执法机关满意度的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创新普法载体、增强执法社会效果、提升公众对执法机关满意度”的问题,我院采取如下办理措施:
一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近年来,我院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除了开通了官方微信、官方网站、新浪微博等上级要求的“三微一网”账号以外,还积极和当下的热点媒体、手机APP接轨,又专门开通了今日头条号、执行局官方抖音、移动微法院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并积极对法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推送,使人民群众和法院距离更近,对法院工作更了解。
二是持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通过推行立案、导诉、调解等“一站式”便捷诉讼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制度优势,缩短案件诉讼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对符合诉讼费减免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办理相应手续,加大涉诉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力度,2020年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2.3万元,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6.9万元。
三是多方提升法院执法满意度。开展群众走访活动。走访时利用宣传彩页宣传法院的亮点工作,宣传公检法各单位取得的工作成绩,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要求干警对近两年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精准识别、仔细梳理,做到件件有回复,通过对案件当事人的回访,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争取代表委员支持。利用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法院工作亮点信息,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监督法院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问题,我院采取如下办理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围绕如何更加有效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工作,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创新司法为民方式,引领乡村尊法、守法风尚,为法治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以人民法庭为依托,积极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与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衔接合作,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三是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深入到乡村和百姓中间开展普法教育,让群众能够面对面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温度,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今年以来,我院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7次,在田间地头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用法律来调纷止争,畅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四、关于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处置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处置力度”中如何加大执行力度问题,我院采取如下办理措施:
一是及时立案。对于非法集资受害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财产保全、执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追查和跟踪力度,保证合法债权得以足额、及时实现,提升债权实现效率。
二是认真督办。凡是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执行案件,系统随机分案到承办人手中后,承办人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督办,更好地调动各种执行手段,为承办人执结案件提供保障。
三是穷尽调查措施。凡是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执行案件,承办人要对被执行人的每一条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和分析,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股权、支付宝、微信、工商登记等所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不放过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四是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对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除采取罚款、拘留等手段外,通过失信曝光台将其高清大头像在我县城区主要街道予以曝光,通过舆论压力督促其执行,并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限制出境。
五是坚决惩治拒执犯罪。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规定的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等行为的,第一时间启动追诉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意识到,目前建议办理水平与各位代表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将高度重视代表的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部署,积极抓落实,认真促整改,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人大对两院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必须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意识,将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贯穿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通过办理工作,认真检视工作中存在差距和不足,真诚回应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以落实建议为契机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改进工作方法。目前我院建议办理还存在着关门办理、纸上办理的情况,建议办理工作仍需要制定制度、出台机制并逐项落实。在以后的建议办理过程中,我院将采取当面征求意见、邀请调研座谈、亲历执行审判等方式,认真倾听代表意见建议,客观评价工作认识问题,认真督促建议有的放矢。坚持全程跟进办理工作,更多的与各位代表做好沟通。
三是学习先进经验。今年7月份,省高院牵头建立了河南省三级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我院积极参与平台建设工作,并加强与其他基层法院的沟通联系,认真学习各地法院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争从制度层面加以提炼和推广,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监督措施。将内部监督贯穿在建议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承办法官的办理工作责任,对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涉及的部门团队实施月提醒,要求建议办理过程中措施要深化、办法要具体、回应要及时,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报告工作为契机,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如既往的履行好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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