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第1篇:法院综治维稳调研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基本建立,但部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反分裂斗争和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以“民族独立”为幌子,采取隐蔽或公开的形式,一方面制造舆论,蛊惑人心;一方面大搞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安定,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发生了严重的暴力恐怖打砸抢或群体性事件。如何准确判断并及时掌握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问题的新特点,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对于进一步加强云南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发展,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全面进步,意义十分重大。
一、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国的外部国际政治环境。由于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和西部地区各种国际地缘政治力量的角逐,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外交资源,与相关国家联系交涉,努力营造进行反分裂、反恐怖的国际外部大环境,尽力压缩民族分裂、恐怖势力的国际生存空间。
二、切实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工作中,最为紧迫和重大的任务,就是加快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息 1
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就是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解决好他们的衣食住行、安危冷暖,特别是要尽快建立起覆盖城乡全体群众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有使西部地区民众从社会建设中获得益处,才能真正建立起和谐的民族关系、阶级阶层关系,强化中华民族认同,为实现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稳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大力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民族地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将民族地区返乡农民工转化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力量,而不使其变成压力和负担。政府应该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增加透明度和强化责任,与少数民族群众达成新型合作关系,从而实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另外,要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稳定预警系统建设,准确评判社会稳定的现实状况,提前对社会不稳定因素作出警示预报,为有关部门制定及时、有效的社会稳定调控措施,防范社会不稳定风险提供信息支持。
四、充分发挥好少数民族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的社会作用。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是将政治秩序和政治结构统一起来的人才,是当地的政治精英。少数民族干部参与意识、管理意识、权利意识、动员意识等都在不断地增长,他们对民族政治体系的影响不可低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民族政治过程的有序性和民族体系的连续性,应该充分信
任、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精英是民族地区社会结构中的中间富裕阶层。他们一般在社会上有较好的人缘,是社会下层群体大力效法的榜样,对少数民族群众中社会下层群体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有缓解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可能性。而且,民族地区的中间富裕阶层大多对社会持有一种温和的改良主义态度,富于理性和现实性,在一些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上,如对民族与宗教矛盾,基本上不会有过分激烈的情绪或举动,因此对各种社会矛盾具有缓解和缓冲的作用。
五、加强多元一体的新型民族文化建设。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蕴藏着巨大的精神财富和丰富的知识含量,应该加以挖掘、加工和改造,使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其朝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方向发展,防止其对多民族国家的文化“撕裂”作用。首先,发掘、吸收、借鉴多元民族文化,创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为各族人民所认同的核心理念以及相应的一整套价值观念;其次,要发挥好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如在禁毒工作中惩恶扬善方面的作用;第三,要以民主、平等、自由、公平、正义等政治价值为参照系,并结合现代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需要,赋予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要素,消除西部少数民族群众的“草民”心理、“顺民”心理和“臣民”心理,培养、塑造现代公民人格;第四,不
断清除狭隘民族意识的消极影响,发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民族特色文化;最后,要整合多元民族文化资源,促进各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形成。
六、加大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力度。首先,要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任何人、任何组织或团体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民族自治地方也不例外;其次,尽快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抓紧制定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和其他实践需要的民族法律法规,最终形成完整的民族法律体系;第三,规范和完善民族地区的习惯法,在坚持国家法的前提下,参照民族宗教习惯法的有关内容,制定适当的变通法,既保持少数民族优秀的民族文化,又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最后,要强化法律实施力度,确保民族法制的有效实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下面结合我们双江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情和法院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就工作中如何做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法官干警对党和国家有关民族政策的学习领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工作给民族平等政策执行带来的偏差,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二是通过挂钩帮扶、送法下乡、“六进”活动等,深入离当地法院较远的山区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进行国
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民族群众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自治地方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民族政策;
四是尊重各民族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对他们做到以诚相待,取得他们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五是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维护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立案、审判等各项工作环节,禁止任何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矛盾的行为;
六是对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审判法官在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过程中,出现歧视、侮辱少数民族语言和行为,伤害了少数民族兄弟感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视情节作出处罚;
七是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诉讼权利,支持各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法庭辩护等,并为他们做好相关翻译工作;
八是庭审中严格执行审判人员回避制度,特别是法院少数民族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在庭审开始前要向双方当事人亮明身份,如当事人一方请求回避的,支持其请求;另外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吸收多民族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
九是对各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做好回复、接待工作,对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释明,做到以诚待人、以理服人,处理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法院不能处理的重大信访和群体上访案件,积极向党委汇报,以便上级党委及时采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十是注重调解,法院受理的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多属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审理必须十分谨慎,防止因审判而引发民族纠纷和民族矛盾,审判工作中始终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以调解为主为先,判决为辅为后,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尽可能以和解方式结案,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减少民族矛盾的诱发因素,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十一、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平安县”、“无毒县”创建、巩固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把“平安县”、“无毒县”创建、巩固工作作为人民法院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营造积极社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第2篇: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xxx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xx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确保了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一是健全组织,完善制度。镇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工商、国土、电力、市场管委会等镇直部门为小组成员,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强化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与各村和25家企业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三是加强监管,真督实查。重点对加油站、煤气站、鞭炮销售门市等进行了监管督查。截至目前,共排除各类安全隐患100余起。一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了经济建设各个层面的健康发展。
二、狠抓了信访稳定工作。成立了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每月开展一次信访隐患排查,实行信访责任制,及时调查处理每一个信访案件,积极化解信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政治局面的稳定。
三、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成立了镇综治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实施了“平安互助网”工程,全镇53个村均成立了巡逻队,实行昼夜巡逻。三是50个村建立了平安互助报警系统,22个村安装了监控。大大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xx奠定了基础。
第3篇:综治稳维工作汇报
2010年综治稳维工作汇报
(2010年11月23日)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莅临我乡检查指导综治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我乡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创建“平安**”为目标,以推动三项工作建设为重点,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原则,不断规范维稳保障机制,完善乡村综治网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中心牵头协调,职能站所各司其职”的上下整体联动工作格局,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一年来,全乡无一例刑事案件,无邪教组织,无吸毒、贩毒人员,无群体越级上访事件,社会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现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今年以来所开展的综治维稳工作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领导,严格考核,在加强组织建设上下功夫 **乡位于黄陵县域西北部22公里处,辖22个行政村,1个自然村,34个村民小组,1768户,7936人,乡域总面积47.7平方公里。随着近年来乡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稳定因素日益显现,加之我乡底下煤炭资源丰富,随着煤矿的开采,导致全乡11个行
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做到随时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不稳定因素,立即介入调处,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一些有矛盾苗头问题,按照风险评估方案,划分等级,落实人员跟踪化解,确保不出问题。对于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均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建档登记,及时汇报,逐步化解;对于重点信访案件当事人,在敏感时期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跟踪监控。二是充实信息员队伍。按照“走访结合、明暗互补”的原则,建立了由包村干部、村级干部、派出所干警、村民信息员、护村巡逻员等140人组成的信息队伍,实现了信息预测预警摸排乡领域全覆盖。由于我乡提前掌握了准确信息,为妥善处置赢得了时间,争取主主动,杜绝了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全年无赴京、省、市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实现了“一控”、“双降”、“三无”目标。三是建立维稳联席会制度,乡党委政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听取维稳工作汇报,对全乡摸排上来的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进行细致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任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稳控。
三、完善网络,规范建设,在矛盾纠纷调处上下功夫 今年在开展综治维稳工作中,采取整合各种资源,发挥多面作用,建立了主体、交叉的矛盾调处网络。一是加强综治维稳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乡综治维稳中心机构建设,建成 http://hi.baidu.com/**(综治维稳网站),定期进行更新,扩大宣传覆盖面,制作便民服务卡10000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治安巡防制度。在此期间,组织派出所民警、护村巡逻队开展全乡巡防,全年共开展巡逻巡查达28次,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对流动人口管理,实行“逐月排查、随时登记、随时注销”的原则,坚持与各房屋租赁户签定治安防范责任书,要求房屋租赁户做到“十知两报告”,使流动人口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目前,全乡共流出527人,流入46人,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达到100%。四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年内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报告会4次,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五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目前,全乡现有9名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落实帮教措施,明确专人,定期走访帮教对象,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使他们融入到社会上正常生产生活,达到了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增强社会稳定因素的良好帮教效果。同时,建立了全国联网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并定期汇报帮教情况。六是加大重点区域整治力度。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组织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力量,加大非法营运车辆和小商小贩整治力度,维护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组织公安、交警等部门力量,开展防火、失盗、交通安全等知识教育,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针对今年校园安全及道路安全形势,交警部门在塬畔路口设立减速带一个,中小学校门前设立警示牌3个,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200份。这些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乡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七是加强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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