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第1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流程
桂花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流程
为规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改革工作步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9‟8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成立领导机构(1月11日至13日)
各村委会于1月13日以前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相关材料报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发动及工作人员培训(1月12日至16日)
1.于1月16日前召开村“两委”班子、村民小组长会议及村民会议,广泛宣传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目的及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改革工作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参与到改革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2.于1月16日以前对村“两委”及村民小组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通过培训使所有参加改革的工作人员掌握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各项要求,明确各自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3.做好宣传:各村在1月16日以前出小型水利体制改革黑板报1期,粘贴标语20条。
三、摸底调查,制定方案(1月12日至25日)
1.调查摸底。1月20日以前各村委会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完成所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登记造册工作。
2.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在乡改革领导工作组的指导下,1月25日前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同时, 根据工程实际,绘制工程平面图和四至界限,确定位置和管护范围,特殊工程实测确定。
3.实行一村一策,一塘一策,因地制宜,于1月25日前制定村、组改革实施方案。在制定村、组改革方案过程中,采用何种改革模式,改革后如何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由群众讨论决定。在“一事一议”过程中,实行“四签”(即:会议通知签收、参会签到、表态签字、决议签名),实行两个“五分之四”(即: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村民代表或户长到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坚持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和结果“四公开”。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改什么,如何改,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让改革真正做到由受益群众说了算。
四、公开实施,签订合同(1月25日至2月12日)1月25日前各村将各个工程的改革形式在工程受益范围内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按照改革程序明确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后,签订合同,完善相关手续。
五、颁发产权证(2月12日至17日)
1.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工作组将摸底调查资料(资产评估表,产权界定表),连同《改革实施方案》、《承包合同书》、《委托管理书》报送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颁发产权证。
2.《产权证》发证时,根据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属颁发给所有权者持有。
3.领证人必须凭身份证、《受理产权证登记回执单》领取,并在《产权证发放登记表》上签名或盖章。
六、查缺补漏,立卷归档,接受县级组织检查验收(年2月17日-2月20日)
在乡指导组的指导下,各村负责对本村的改革进行查缺补漏、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本村的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和验收请示,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改革工作进行验收。结束初验后,要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做好迎接州县检查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种表格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填写的数字要准确规划、工整清楚,不涂改,使用国家公布的简化字。对工程四至界限表述要清楚、明确,文字叙述不能抽象或模棱两可。
2.产权证的填写、审核、发证各环节工作都要指定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并明确责任制,不得乱填、乱发。对不按规定填写,发放产权证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2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附件3
江西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满意度调查问卷
所在地: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委会
村小组
受访人基本信息: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联系电话:
调查内容:(请在备选答案的字母上打√,第6题文字表述)
1、您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了解吗? A.了解
B.有点了解
C.不知道
2、(
工程)改革前能正常发挥效益吗? A.可以
B.基本可以
C.不可以
3、您认为改革后(
工程)效益发挥如何? A.充分发挥
B.未充分发挥
C.未发挥
4、您对(
工程)管护模式感到满意吗? A.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5、您清楚改革以后,工程管护具体要做些什么事吗?或承担什么义务(交水费、清淤、清杂、投劳等)?
A.清楚
B.不太清楚
C.不清楚
6、你认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还存在哪些问题?(请用文字简要描述)
计分依据及注意事项:
1、单个项目公众评议调查问卷发放数量不得低于20份。
2、公众评议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结果真实可信。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定为0分。
3、调查结束后,请对第1、2、3、4、5项问题所选答案进行统计,选择A项的每题得20分;选择B项的每题得15分;选择C项的每题得10分。20份问卷的平均得分为最终得分。
4、受访人反映的其他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每核实一条最终得分扣20分,扣完为止。
第3篇: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汇报
XX县位于(基本情况略).历年来我县一贯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特别是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提出“砸锅卖铁也要办水利”的理念,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基础上,县本级每年投入5000万元“真金白银”,历史性的完成了长公里的三角圩除险加固、龙安河立新防护、县城饮水工程以及一大批河道疏浚和泵站改造等项目,为促进农业农村乃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列为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以来,XX充分借鉴学习其它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先试先行,不等不靠,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一、我县小型水利设施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2679处,其中:小型水库60座,中小河流及堤防17条,小型水闸167座,小型灌区272处,塘坝1658座,灌溉机井95个,小型泵站290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6处,水电站24座。长期以来,我县一些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处于管理人员不够、管理经费短缺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状态,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运行安全及效益的进一步发挥。为改变这一状况,破解水利发展难题,从XX年开始我县就分阶段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XX年在完成国有水管单位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8座万亩圩堤、2座重点千亩圩堤、6座小型水库的管护。
二、主要做法
我县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以逐步实现“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为目标,积极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抓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改革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路线图。县动员大会后,各乡镇,立即行动,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水管站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职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改革工作。为了保障此次改革顺利推进,县财政安排150万元用作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县深改领导小组坚持一个阶段一调度,一个难题一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乡镇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方位推进。
二是明确任务抓规范。结合XX实际,县政府研究制定并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下发了《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改革范围、改革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下发了《XX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水利目标考核。为了确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目标,还将改革试点工作写入XX年政府工作报告,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广泛宣传造氛围。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我们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专题讲座,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工程管护等人员座谈。并通过媒体引导、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了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四是是调查摸底打基础。为切实做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我县对各类小型水利工程
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拍照留存,标注坐标,明晰工程特性,登记造册。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家底,为下一步产权证核发和管理合同签订奠定基础。
五是先行先试抓典型。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少走弯路,加快推进,我县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模式,选择立新作为改革试点乡镇,按照“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确权”的步骤,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进驻该乡指导改革试点,培训业务骨干,县驻乡包村单位配合乡干部深入村组调查,对水利工程进行登记摸底,梳理产权关系,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并对工程名称、效益、产权主体、管护主体、职责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对该乡小型水利设施确权,明晰了权益,明确了责任和义务,理顺了经营管护机制,促进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立新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其他乡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六是落实奖补作保障。在前期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500万元用于重点水工程管护人员和维养经费的基础上,为巩固和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县财政自XX年起,每年再增加50万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对工程管护好、效益发挥好的村或工程进行奖补。
三、存在的问题
1、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任务繁重,加上小型水利工程由于过去无专人管护,老化、退化严重,维修养护需要大量投入,仅依靠县本级财政难以维持改革后续工作。
2、少量工程所有权涉及到多人或多村共有,无法明确产权,群众对此次改革后的成果,期望较高,等靠思想严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改革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各类小型水利工程颁发产权证,落实管体主体,探索和选定管理模式、签订管理合同;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定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分配实施细则;三是做好我县试点工作验收及总结。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省水利厅的精心指导下,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第4篇: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和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
程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
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
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范围
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县六乡两镇。具体改革范围如下:
输水管道及直接为农田灌溉排水服务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
水利工程的产权。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调动民间投资、建设、管理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个类型的水利工
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议如下:
农村自来水工程。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户协会及委托为主,结合承包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二是涉及几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改革。
乡镇自来水工程。由县水务局委托乡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与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以农户自用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进行。其产权属农户所有。
农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沟渠、管网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户协会为主,结合承包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
制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时间从9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水务水电局组织人员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会精神,全面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公开实施、签订合同,时间从12月1日至4月30日。在确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查漏补缺,时间从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七、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着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造成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状况,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利益得不到充分发挥,不适应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规范和加快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夯实我县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
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规范和完善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落实政策,为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本次改革按照责权一致、有机统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要依法保护支持改革主体。我县将根据省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
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并将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是要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及云南省水价改革的有关规定,在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供需双方在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内商定,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县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三是要切实管好回收资金。通过改
革所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国有工程改革回收资金要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投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
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水利工程产权划界工作,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认真开展好水利工程的产权划界工作,以促进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凡是新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全面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不予立项。新建水
利工程,管理范围未明确划定的工程,不予批准工程开工建设。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明确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树碑立界。县水务、国土、规划部门共同监督。对已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单位提出申办水利工程产权划界要求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考虑历史条件和现状,积极配合其做好产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乡、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狠抓落实,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第5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讨论文
1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1.1改革目标
计划到2020年,基本扭转即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局面,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考核、奖惩分明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1.2改革任务
一是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二是签订运行管理合同,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严格抓好管护责任落实。四是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研究确定资金使用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发挥其最大效益;五是建立以委托管理为主的工程管理模式,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基本功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六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维修管护监督考核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2主要做法与取得的成效
2.1创新工作措施,解决水利管理体制滞后问题
一是摸清家底,登记造册,建立起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库。组织对辖区内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摸底。二是理清关系,明晰管理使用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针对即墨市小型水利工程资产难以界定、土地难以确权划界的实际,即墨市通过发放管理使用权证、签订运行管理合同明确工程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三是落实管护经费,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程效益长久发挥。按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完成了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核定工作。管护经费列入全市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建立起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2.2创新管护模式,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长效发挥
一是先行试点,规范运作,全面推进。即墨市选定最有代表性的田横、大信两镇作为试点,探索出“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权发证→选定模式→管护到位”的工作方法,走出了一条易于操作、群众满意的改革路子。二是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分类实施。针对水库、塘坝、拦河闸坝、海堤、河道等大多具有防洪抗旱排涝纯公益性、基本无经营收入、管理使用权主要划归镇的特点,主要委托镇政府统一管理;对具备一定经营收入条件的,鼓励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搞活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经营权;对已外租赁、承包的小型水利工程的租赁承包协议进一步完善,确保其工程安全、公益属性、生态保护等基本功能。三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监督。即墨市印发了《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工程管护制度与运行维护建管方案,指导各镇、村加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同时进一步建立起科学考核、奖惩分明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2.3强化组织协调,加强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意见,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市水利局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统筹协调各部门和镇村,合理处置各类复杂问题,切实承担起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起技术指导常态机制。各镇相应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管理水平。在指导各镇按照各项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管护同时,开展了管护人员选聘和培训工作。目前400余名管护人员全面到岗到位,切实提高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做好宣传,坚持阳光操作。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群众大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动员,并广泛征求镇村干部群众各方意见,科学合理确定改革方案,并严格按程序推进,确保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3经验与体会
3.1各级高度重视是推进改革的前提
在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青岛市“一月一督查,双月一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各区、市政府的做法对推进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即墨市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确保了改革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3.2管护经费落实是实现改革目标的保障
管护经费不落实,改革将成为空谈。即墨市对仅承担防洪除涝任务的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其管护经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其他各类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其管护经费由工程管理使用权所有者或工程运行管理者负责筹集,财政按1:1比例给予补助,而财政补助资金由青岛市、即墨市、镇三级财政按2:1:1比例共同承担,有效解决了管护经费的落实问题,保障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3.3有效使用资金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的关键
即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财政补助资金)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市统筹安排使用,既确保水利工程有人看护,有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又可解除其险工隐患,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发挥长效。
3.4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是改革的有力支撑
即墨市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实行考核验收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检查由市水利局负责,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整改情况与管护经费挂钩。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水利局牵头,市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参加,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实行奖优罚劣。目前,即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效显著,但即墨市小型水利工程量多、面广,有众多小型水利工程尚未纳入改革范围,全面实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良性长效运行机制仍任重道远。
第6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正当全县上下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抢抓有利时机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时刻,我镇迎来了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工作,这是对我镇水利建设工作的一次鞭策,也是一次挑战与机遇。县上派出了水改指导组,镇政府成立了水改工作领导小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资产评估领导小组,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各村(社区)、组也相应组建了水改工作班子,我镇的水改工作,按照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在县水改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在镇、村(社区)、组水改工作班子的积极努力下,全镇的农村水改工作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充分调动了全镇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水改的积极性,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照抄照搬,不强迫命令,不赶进度,不走过场,起好了改革头,迈好了改革步,为全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探出了一条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全镇水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镇基本概况
**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个集山区、半山区、郊区、坝区四位一体的边境农业城镇。全镇总面积为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5169亩,人均亩。辖3个社区,7个村委会,69个自然村,59个居民小组,80个村民小组。2016年末全镇总户数8016户,总人口30711人,以佤族为主体,聚居着傣、汉、拉祜等多种民族,少数民族占全镇总人口的8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农村经济总收入达万元,增长2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16元,增长15%。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780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万亩,粮食总产量万公斤,人均有粮424公斤。
2、水利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镇境内有极为丰富的水资源,境内河流水系有澜沧江水系和怒江水系。澜沧江水系有贯穿县城的**河,还有刀董河、帮棚河、坝卡河和定为国际界河的格兰娘河及格兰西盟河;怒江水系有南滚河和定为国际界河的格兰壤赛河。五小水利工程分布于镇属各村(社区),通过这次农村水改摸底调查,全镇共有五小水利工程316件,累计建设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投资万元,镇、村(社区)集体投资375万元,群众集资投入万元(含投劳折资),其中:小型渠道237件,灌溉面积亩,受益户3794户,受益人口14547人;人饮工程77件,受益户3794户,受益人口14152人;机电井1件,水塘1件。通过认真做好水利工程资产评估,全镇农村水利工程资产评估值达万元,水利化程度达到%。已建的各类水利工程,在我镇长期的农业灌溉、人畜饮水、抗旱保苗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命脉作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夯实农业基础做后盾,以“发展经济、服务‘三农’”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托**得天独厚的水资源,努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做强做大核桃产业、竹木产业,为全镇“资源的开发,打造佤文化品牌,培育旅游产业,巩固粮、茶、蔗,提升烤烟、畜牧区域特色经济,构建和谐**”提供充足的供水保障,大胆解放思想,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呈现出增速快、效益好、活力强的良好态势。
二、全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绩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镇于2016年10月14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并于2016年11月15日圆满完成改革。全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摸底调查316件,其中:渠道237件、人饮77件、机电井1件,水塘1件,造册登记列入改革工作的316件水利工程已100%完成产权界定工作,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万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资产评估值万元。发放产权证316份,发证率达100%。316件工程均已完成改革,其中委托管理296件,3 / 16 其中:渠道219件、人饮77件、水塘1座,机电井1座,农户用水合作组织管理20件,(小沟渠及跨行政区域供水人饮)。通过改革,全镇五小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管理责任得到落实,机制得到完善,农民利益得到保障,群众参与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全镇水利建设步伐加快,工程效益得到较好发挥,为全镇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是: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监督机制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镇、村(社区)两级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作为改革的责任主体,成立了**人民政府农村水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农村水利工程资产评估领导小组和镇农村水改工作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追究办法,并设立了全镇水改倒计时工作制。各村(社区)组成了水改工作班子,各组成立水改工作小组,分别对各村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进行摸底调查、统计、造册。镇级财政安排了必要的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工程的摸底调查统计、清产核资造册、改革方案调研制定、改革协议合同和工程产权证印制、改革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开支,确保了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2、科学制定方案,分类指导
组成了一个调研组,深入各村组开展调研工作,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和范围,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业务表格的可操作性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镇人民政府科学制定了全镇农村水利改革的总体方案,各村(社区)又制定了各自的水改实施方案,向广大农民朋友进行公示、公开实施。明确了改革范围、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改革的形式步骤、配套政策,明确了资产评估标准范围。把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流量?/s以下渠道,供水人饮工程;农民自建、自管、自有、自用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作为我镇水改的主要内容。同时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确定改革形式和内容、签订管理委托书、确定水价等方面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水利工程的建设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参与者及水改政策的受益者,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改革,逐步走上以水养水、自我维持、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良性运行的新型轨道,充分尊重民意,还权于民,让群众自己确定改革方式,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3、采取典型引路,以点代面,全面推进
在全面推进全镇农村小型改革工作的同时,我镇明确把帕良村、龙乃村及永和社区作为我镇改革工作的重点村。要求每个村(社区)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在抓好面上改革的同时,选择1个或几个村民小组作为本村(社区)的5 / 16 改革重点,把小型水利工程和水利工程项目安排相对集中、干部群众改革积极性和兴修水利工程积极性相对较高的帕良村1—2组、龙乃村下1、4、5、7、9组及永和1、2、3、4、6、7、8、9、10组,作为改革的重点区域,**坝涉及八个插花种植耕作的村(社区),在公开实施期间,都相继邀请邻村(社区)领导参加水改公开实施大会,做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更可贵的是他们相互为整个**坝子将来的农业耕作及水事活动的妥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指导上加大对重点村的改革力度,运用以点代面、典型引路的方式,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4、发动群众参与,做好水改工作镇、村、组业务骨干培训
我镇建立“政府推动、政策拉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的联动机制,召开镇、村(社区)、组改革工作专题会议达139余场次,在报纸、网站、电视台等媒体设置专栏,发放了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流程及**镇水改工作任务、目的意义宣传资料 280余份。设水改宣传栏12个,走访群众38人次,镇、村(社区)、组分别召开群众座谈会834人次,召开水改指导会23次。为使全镇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培训镇、村(社区)、组水改业务培训169人次,发放水改试点材料和文件1413份(册),让农村水利改革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坚持改建并重、以改促建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水利建设,对建设积极性比较高的村委会(社区)和自然村,给予适当补助,通过政府投入来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来兴修水利工程,通过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修复了一大批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小型水利工程,真正让农民成为政策的明白者、项目的建设者、工程的管理者及受益者。
三、全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1、调整充实10个村(社区)农村用水户协会成员及5个跨村(社区)用水合作组织。
这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体是农民,调整充实村级农民用水户协会是确保改革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调整充实10个村(社区)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5个跨行政区域用水合作组织,维护好用水户协会在民间的地位,充分发挥它在水利改革中的作用,让它真正成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的保护者及组织者。
2、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
通过改革,全镇316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工程确权率和发证率都达到了100%。以农户自用为主的20件水利工程,产权属农户所有的3件人饮工程,实行
7 / 16 了“自建、自有、自管、自用”;非经营性水利工程,按工程受益范围组建了用水合作组织,产权属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列入改革的部份水利工程,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确定工程产权,以国家投资为主修建的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水利局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资产的处置和监管。以国家、集体和群众同投资投劳修建的工程,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国家补助部分所形成的资产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持股参与经营管理;社会各界资助捐赠所形成的工程资产,按照资助捐赠者的意愿进行产权划分。对不能确定资助捐赠者意愿的资产,将产权划归工程现有经营管理者。
3、管理机制得到完善。
在分类明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基础上,结合镇情、村情及民意,由于公示期间及公开实施阶段没有集体及个人书面申请买断、承包及租赁,316件水利工程,全部采取了管理委托的形式,灵活制定了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程的管护责任,为有利于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95%以上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一事一议和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都委托组干部管理,真正做到了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形成了具有佤山特色的管护机制,真正改变了过去部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今年建、明年用、后年成包袱、老化失修”“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问题。工程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规章,服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利发展规划和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要求,接受县水利局的监管,严格履行改革协议,调动农民“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水利工程自己管”的积极性,真正走上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的良性轨道,确保农村和农民长期受益。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4、健全和配套水改相关政策
改革后,工程所有者或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的工程,各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采取了 “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同时,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70号)及云南省水价改革及《沧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利水库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沧政复﹝2016)166号)的有关规定,在县水利、发改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合理
9 / 16 确定基准水价,供需双方在根据确定的基准水价幅度内商定,并按照程序经县水利局审定后,报县发改局备案后执行。用水户依法遵守所确定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建立合理的水价和水费计收机制,逐步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但是不搞一刀切,逐步提高用水效率。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把用水户协会运行费用计入水价成本,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后管护的资金难题。农业灌溉用水山区按6元∕亩、年,坝区按8元∕亩、年征收;人饮集中供水村、组坝区及山区按1元∕月.人,一户一表人饮工程生活用水山区按元∕立方征收,坝区按1元∕立方征收;个体工商户按元∕立方征收。供水过程中建立了水费公示制度,实行水费、水量、水价“三公开”。并切实管好用好回收资金。通过改革所回收的资金,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工程项目,回收资金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监督。通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农业和人饮工程供水水费的适当调整和开征,让广大受益群众逐步树立工程供水水商品意识,逐步走上以水养水、自我维持、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良性运行的新型轨道。
5、农民利益得到保证,管护积极性得到提高。
确权颁证以后,产权明晰了,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有效解决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通过改革进一步凝聚了人心,团结了广大人民群众,以此次改革为契机,为我镇今冬明春水利建设、改善全镇水利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6、抗旱救灾保春耕的作用得到发挥。
2016年2—6月以来我镇和全市全县一样,遭遇了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群众生产生活面临严峻形势。按照市、县抗旱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迅速反应,制定抗旱救灾措施,针对我镇水源工程少、今年可用水量不足,加之坝区小春种植广,用水需求大的实际,我镇整合了水利项目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82万元,加强水利设施工程的维修工作,确保群众有水喝有饭吃,全力以赴抗大旱、保民生、抓春耕、促发展。特别是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在今年的夏秋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改善8200人饮水问题。二是改革促进了群众兴修五小水利工程的热情。通过改革,确权颁证以后,明晰了产权,经营方式得到搞活,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在水利建设与经营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农民群众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山区半山区的村(社区)及村民小组,采取一村(社区)一策,一组一策的方式,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农村群众节约用水意
11 / 16 识。据统计,全镇投入抗旱救灾资金106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8万元,增加可控水量86万立方米,通过合理调度水资源,增加可控水量,实现浇灌面积 万亩,保障了坝区600亩烤烟、万亩无公害蔬菜、水稻灌溉用水,抗旱救灾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8万元。三是改革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抗旱救灾。我镇上游的**水库,在今年的抗旱工作中保障了坝区60%农业生产用水的需求。面对今年严峻的旱情,五小水利、特别是中型水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大大减缓了旱情,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用水,减少了水事纠纷。
四、我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
1、确定方案是根本。
思路决定出路,要搞好农村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只有确定出一个好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内容和形式改革工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制定的方案就必须始终围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这一目标,科学制定方案,推进改革。
2、领导重视是关键。
只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农村小型水利改革工作才能取得实效。为此,我镇将改革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的重点工作内容来抓落实,将改革工作的成败作为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来推进。
3、广泛宣传是前提。
每一项改革工作,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都必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为此,我镇采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阿佤山报、与群众座谈等),宣传水改政策,深入宣传水改的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消除疑虑,明白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4、群众参与是基础。
水利改革,群众是改革的主体,没有群众的支持参与,改革工作无法推进。为此,我镇在改革中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充分运用“一事一议”这个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宝,使改革真正体现民意,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
5、加大投入是保障。
水利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水利工程有人管理,发挥效益。为此,我镇在改革过程中,通过政府适当补助,引导工程管理使用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提高了兴修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我镇将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对部分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全面岁修,恢复这些工程的生机和活力,发挥水利工程应有的效益,使广大人民群
13 / 16 众真正得到实惠。
五、我镇农村小型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镇农村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是:一是农村水改工作它本身就是新生事物,在改革工作中,个别干部群众一时无法从过去水利建设“吃大锅饭,喝大锅水”的旧模式中解脱出来,给水改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二是水改工作与人口普查等工作挤在一起,时间紧、任务重,虽然水改工作已全面结束,但是,也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逐步完善;比如,镇党委、政府制定全镇农村水利改革方案时,拟定将17件人饮工程、3件渠道、1座水塘、共21件小型水利工程向社会进行拍买转让公示,因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农村水改政策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凝虑,这次1件都没有能拍买,今后,要通过宣传、鼓励,条件成熟1件就拍卖1件。三是经费缺口大,在整个水改过程中,在县水利局大力支持的基础上,我镇自筹投入了一些资金,也出现了很大的资金缺口,请县政府给予帮助协调解决。
六、我镇下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改革的工作思路
这次全镇水改工作,是前辈几代人几十年来没有走的一条路子,我们顶着压力,克服了各种困难,探出了我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以水养水、自我维护、自我更新、自我发展,良性运行的路子,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与支持,得益于县水利局水改指导组的帮助与指导,得益于全镇上下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与配合。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还将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扎实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巩固我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不断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工作,我镇对具备改革条件的各类水利工程,特别是人畜饮水工程,继续向社会各界宣传,并张榜公示欢迎有条件的集体及个人参与拍卖公平竟争,做到条件成熟1件拍卖1件,其目的是出让资产权,转换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合,把我镇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体制改革推上新的轨道;三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让各类工程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益,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为
15 / 16 全镇农业农村及社会经济各项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7篇:水务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汇报
水务局关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汇
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现汇报如下。
一、改革的目标
**县是个农业大县,小型水利工程数量居多,有小型水库8座、灌溉机井2975眼,节水灌溉面积万亩等等,这些小型水利工程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乡村水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由于小型水利工程点多、线长、面广、量大,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变化,由于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管护乏力、重减轻管、老化失修,效益日益衰减,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已不适应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优化资产组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小型水利工程效益,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真正达到“工程有人管、农户有水用”的改革目标。
二、改革的范围
小型水库,即总库容10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的小(1)型水库和总库容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的小(2)型水库。即海子洼水库、海流图水库、大营滩水库、单晶河水库、七里河水库、石湾子水库、小二台水库、马家村水库8座水库。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包括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面积3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等配套建筑物,膜下滴灌、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等配套设施设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的集中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的集中式供水工程。
三、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改革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小型农田水利机井水源工程全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高效节水工程建成后,为确保工程长久发挥其效益,达到使农民增产、增收,节约水资源,减缓我县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速度,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将节水工程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移交受益村集体所有。
2.工程管理主体及责任。工程运行管护方式和管护主体:借鉴澳援项目在坝上开展用水户参与的经验,我县已成立了农村用水协会,用水协会制度健全,运行有效,协会由用水者和投资者组成,由投资者中产生理事会,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用水代表组成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协会下设用水组,用水组以机井及其配套工程为单位划分,用水组具体负责灌溉管理、工程管护、水费征收等工作。用水组管理成员既是工程的建设者和投资者,又是管理者,使他们的利益和责任挂勾,增强他们的责任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3.工程管护经费。在农业用水重点村设立农业节水基金。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一是政府先期注入发展资金;二是按一定比例从水资源补偿费中提取;三是按一定比例从国家水利设施建设补贴资金中提取,其中提取比例要针对不同补贴对象有所区别。农业节水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农田水利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二是用于现有水利设施的管护维修改造;三是用于高效节水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四是用于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正常运营经费;五是用于本村社会民生事业。节水基金的管理使用权归用水者协会所有,协会要加强管理,在全体会员通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使用,确保节水基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
3 / 9
4.工程管理模式。以农业用水大乡(镇)为重点,以行政村为单位,积极引导组织农民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各自然村设立分会,全面负责辖区内农业灌溉用水的水资源管理、供水调度、节水基金的管理使用和水利工程的管护、维修、运营等。辖区内所有用水户原则上应全部入会。
(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1、明确农村小型水库的产权及管理权关系。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产发〔1996〕5号)第二十三条:“对于由国家投资、群众投工、投料兴建现由水利部门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1994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其形成的资产,全部界定为水利国有资产”和第二十五条:“凡没有证明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水利资产依法界定为水利国有资产”的规定。我县8座小型水库,均应属于国有水利资产。
2、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和管理责任。根据产权关系农村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防汛及运行安全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长负责小(1)小(2)型水库日常防汛及安全运行工作,县行政首长负责重大汛情、险情等紧急状态及突出隐患的小(1)、小(2)型水库防汛及安全运行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有管理单位的小(1)型水库的具体管理和维修养护,及小(1)小(2)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和发生重大险情水库的防汛抢险及安全运行工作;乡镇水利站负责无管理单位的小(1)、小(2)型水库具体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及安全运行工作,确保水库安全。
3、落实水库管护人员,明确管护人员职责,落实管护经费。目前,我县无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库均由乡镇管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计划对没有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库,其管理权均调整到县水务局。由乡镇水利站在当地为每座水库聘用2名相对固定的农民劳务工全年管护水库。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每座水库每年补贴2万元;维修养护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当年水库的维修养护工程量,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列支。
水库管护员的主要职责是:(1)汛期负责水库值班看守,每天巡查水库大坝2次以上。(2)强降雨期间和水库排洪期间以及水库发生险情时要24小时值守,加密巡查水库大坝;(3)非汛期每天巡查水库一次以上;(4)发现水库大坝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水利站和县防汛办;(5)做好值班记录;(6)负责水库大坝坝面杂草清除和坝面排水沟清淤等;(7)负责水库蓄水、放水、关闸等工作。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一、明确工程产权。工程投资主要来源于中央资金,占总投资60%,省级资金占20%,群众自筹占20%。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工程建成后,为确保工程长久发挥其效益,达到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困难,使农民解决水资源,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将工程所以权、管理权和使用
5 / 9 权移交受益村集体管理。并由受益村选派责任心较强人员进行管理。供水工程运行按照“三证、三卡、五公开”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填写运行管理日志。
二、明确工程产管护主体和责任。受益村集体负责工程的运行管护。安全、正常的制水、供水是良性运行的基础;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管护是良性运行的保障;水费的足额、及时收取是良性运行的根本;三方面有机结合才能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为使居民饮用水达到标准,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水质检测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带,水源地周围50m无人为环境污染;接受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定期采水化验监督。
受益村建立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当突发饮水安全事件时,供水管理责任人要立即停止供水,并上报当地水务、卫生部门。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清楚,查明原因,科学处理。凡因采矿、建厂等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
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水价确定本着“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加强与各村村委或用水协会的协调与沟通,由各村水管员根据水量计量资料收取水费。水费使用和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保持透明公开并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三、工程管护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工程投资由国家和群众共同投资完成,为了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初步按每年水费收入的10%提取,用做工程运行管护经费。水费中提取的费用微乎其微,难以满足供水管网的维护及供水设备的维修更换。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做于工程运行管护经费,将更有利于工程效益的发挥长久。
四、改革的步骤
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体上分为以下阶段:
(一)调查摸底、明晰工程产权。由县级水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根据工程性质、建设出资方投资及产权移交情况,划分类型、造册建档。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具体由河间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产权归属已明晰的工程,维持现有
7 / 9 产权归属关系。
(二)公开实施、签订合同,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按照本次改革涉及三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县水务局负责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执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规范承包、租赁、拍卖等程序。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划分范围、界定所有权、资产评估、确定方案、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报批备案、建档立案等步骤组织实施,规范化操作。
1.确定工程范围和所有权。对工程进行摸底,界定范围,明确产权归属,提出管理使用要求。
2.搞好资产评估,合理确定工程底价。根据工程设施的规模、使用年限、完好状况等,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3.组织公开招标。由产权所有者成立招标委员会,张贴或刊登公告,召开招标大会,竞价转让所有权、经营权或管理使用权。
4.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水利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租方与承租方、卖方与买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5.工程改革所回收的资金归工程产权所有者。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改革后回收资金归国家所有,缴入国库后由县级财政和水利部门监督使用,专项用于发展当地农村小型水利事业。
6.工程承包、租赁等合同年限可结合各类农田水利工程实际分别予以确定。
(三)总体评估、查漏补缺。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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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策划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 87号)要求和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组合,调动和激发社会办水利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和农民用水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
(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放开经营权,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发展机制,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走上市场化运作的轨道,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改革范围
××县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全县六乡两镇。具体改革范围如下:
(一)输水管道及直接为农田灌溉排水服务的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及渠道工程;
(二)小坝塘、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
(三)镇村集中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人饮安全)工程。
五、改革形式
本次体制改革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宜卖则卖,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小水窖、小水池、小水井工程按照“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产权,登记,发放产权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委托管理等多种管理方式,调动民间投资、建设、管理水利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小型水利工程的个人或组织,作为小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安全保卫、防汛等的执行主体,负有对水利工程进行规划设计、筹资建设、组织施工、使用管理、安全运行、维修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应制定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搞好水量统配与灌溉服务,协调好用水户之间的关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或拍卖等形式回收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改革涉及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改革的水利工程及建议如下:
(一)农村自来水工程(包括水源及管网)。改革方式采取用水户协会及委托为主,结合承包方式进行改革。一是只涉及一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委托和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二是涉及几个村的自来水工程,采用用水户协会的方式进行改革(由镇人民政府委托管理)。
(二)乡镇自来水工程。由县水务局委托乡政府水管站管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与用水户协会共同管理的方式进行。
(三)以农户自用为主修建的小水窖、小水井、小水池。改革方式采取“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的方式进行。其产权属农户所有。
(四)农田排灌工程、水源工程、沟渠、管网等。改革方式以委托管理及用水户协会为主,结合承包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 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时间从**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水务水电局组织人员在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工作会精神,全面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公开实施、签订合同,时间从**年12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在确定改革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改革涉及的四个类型的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并对于采用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形式进行改革的工程,要完善登记造册,审核批准,签订合同,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总体评估、查漏补缺,时间从201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要通过采取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的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验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整改完善措施。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各种会议记录、产权证、合同书等资料认真进行清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着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造成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状况,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利益得不到充分发挥,不适应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规范和加快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夯实我县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规范和完善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落实政策,为开展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本次改革按照责权一致、有机统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民意、维护权益、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要依法保护支持改革主体。我县将根据省政府《关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 87号)文件精神,依法保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等形式经营管理工程者,享有工程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买断或投资新建工程者,享有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并可继承和转让。改革后,工程所有者和经营者同样享有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等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的权利,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多种经营。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修建工程的,并将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二是要严格执行水价政策。改革后的工程供水价格,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170号)及**省水价改革的有关规定,在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供需双方在物价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幅内商定,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县物价部门按照规定批准后执行,用水户应遵守批准的水价方案和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三是要切实管好回收资金。通过改革所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归工程所有者所有,用于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新建水利项目,要做到财务公开、公正透明,充分接受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国有工程改革回收资金要作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投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
(三)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水利工程产权划界工作,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前提。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认真开展好水利工程的产权划界工作,以促进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凡是新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全面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不予立项。新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未明确划定的工程,不予批准工程开工建设。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并明确划定工程的管理范围、树碑立界。县水务、国土、规划部门共同监督。对已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单位提出申办水利工程产权划界要求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考虑历史条件和现状,积极配合其做好产权划界工作,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是公益事业,各乡(镇)、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此项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狠抓落实,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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