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汇报(共16篇)
第1篇:道路运输平安年材料
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材料
2017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守安全红线、法律底线意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公司正在实施的、行之有效的、常规性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重点工作如下:
1、领导重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管理模式,各级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制”监督管理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2、组织健全: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为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基层单位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确保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负责、有专人管理和落实。
3、制度完善:公司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禁令和上级规定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例会、车辆和驾驶员隐患排查整改、车辆动态监控、违法违规专项教育培训、汽车站安检、例检、门检、报班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及时变更,使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4、责任落实: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公司与各级管理人员、单车承包人、驾驶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岗位责任,使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逐级落实到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单车承包人、驾驶员身上,分解公司目标责任。
5、警示教育:公司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基层单位坚持客运每月两次、货运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各单位每季度根据季节特点开展一次对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年贴标语2500 余条,版报300余期,安全警示牌480余块,发放安全材料17期34000余份。使警示教育工作做到了常态化、制度化。
公司全年对安全员、监控员开展5次安全培训。
6、源头管理: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立驾驶员上岗考核培训、车辆承包人、驾驶员、事故、保险等记录台帐;汽车站实行全封闭管理,落实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确保违禁品不进站和途中不上车;发车前驾驶员面对旅客进行“五不两确保”宣誓,发车前和行驶中播放《安全带-生命带》视频。
7、途中监控:公司设置监控中心,20个客运分公司安装了监控平台,配备专职监控员,对运行车辆实行24小时监管,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并把违法违规行为登记保存。并将城乡早班车、长途班车、多次超速、超员的车辆列入重点途中监管对象,确保行车安全。8月以来公司统一安装了4G监控新设备,大大提升了监控管控力度。
8、排查隐患:公司每季度对所属25个基层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好的方面现场给予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或限时整改,整改率达100%。
基层客运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基层货运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单位、驾驶员、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率100%,彻底把事故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9、严管重罚:公司每月根据车辆动态监控、交警、运管转来的违法信息下发处罚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培训一起、处罚一起,对不服从管理的给予封车停运、辞退驾驶员或终止承包合同等。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处罚200余车次,处罚20余万元。通过严管重罚,公司违法违规次数正在逐步减少。
10、资金保障:公司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费用账户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委会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确保提取和使用到位。
11、公司举办各式各样的安全生产活动,如:道路运输平安年、年度春运竞赛、年度春运安全生产百日赛、隐患排查治理、严打违法违规、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车辆监控治理等专项活动,各项活动制定有活动方案,各单位结合实际、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抓实干,公司做好监督指导、抓好落实,奖罚兑现,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12、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对公司下属19家客运分公司和13家汽车站组织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2)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8月18日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多人,进行了“学法规、尽职责、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知识竞赛,对20名成绩较好的参赛人员给予价值200元的物资奖励;挑选3名选手参加省厅竞赛,取得了较好成绩。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结合实际,印发了活动方案,制定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率100%、部门排查治理率100%、违法违规处理率100%、隐患排查整改率100%”指标,通过全面排查、自查自纠,19家客运分公司、13家汽车站共发现隐患63条,整改63条。
(4)公司举办“记教训、讲责任、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为认真汲取京昆高速安康段“8.10”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公司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8月18日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大讲堂精神,于8月22日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公司下发安全生产大讲堂宣传材料200余份。公司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管理现状,制度执行力,车辆、驾驶员实际管控力等方面,查找出了15项安全生产管理不足或漏洞,并逐步一一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5)实行车长制和随车安全员制,公司重新对客车驾驶员制定了车长制制度,明确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监督落实驾驶员执行落实。发放车长证、随车安全员证1200余套。
(6)开展车辆动态监控专项整治活动,对人为关闭、屏蔽、干 扰车辆监控的行为,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反禁令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严厉处罚。通过严管重罚,教育了公司其他驾驶员、承包人。为确保隐患不反复,各客运分公司与驾驶员、承包人签订了“监控承诺书”(900余份),提高了车辆监控设备完好率、车辆监控在线率。
(7)传达学习发放“给驾驶员的两封信”、“给驾驶员的三书”,公司印制并发放给驾驶员的两封信4000余份、驾驶员的三书6000余份,易拉宝宣传版面100余面。
二、存在的问题
1、安管人员、驾驶人、承包人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2、安全员、监控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3、短途班车有超员、长途班车有超速、旅客不系安全带、车辆监控离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4、汽车站源头管理有待加强。
三、今后努力方向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堵住管理漏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违法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第2篇:某年“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总结
XX年“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贵阳市XX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筑交通43号)文件精神,结合《XX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清公交管第9号)工作要求,我公司扎实开展了XX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现将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以下总结:
制作宣传标语横幅悬挂于公司办公楼和会议室,利用出租车、公交车LED屏共发布600余条宣传标语;分批次组织经营者及从业人员300余人召开了道路运输平安年宣传动员大会,积极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6月16日上午,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参加了清镇市道路运输以“自觉抵制五种行为,确保乘客生产安全”为主题的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活动,丰富和充实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不断提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11月,公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14人,分两批参加了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举办的“贵阳市道路运输客运企业、车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复训班”。此次培训的内容为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合格率达100%,并取得了“安全员合格证书”。
6月11日配合、参与了清镇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的“消防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同时提升了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2、分批次对454名从业驾驶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再培训,并组织参培人员100%参与考试,考试及格率达90%以上,针对考核不合格者已对其进行再培训补考。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
1、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技术和驾驶从业人员资质关。全面系统地对驾驶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进行清理完善,并将档案归纳放置,截止目前共清理完善驾驶从业人员资质400余人,车辆技术档案320份;另外,加强营运车辆年审定级、二级维护及车辆保险监管,做到不漏一车,监管到位,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管理。
2、严把经营者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关。每月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近期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于6月10日还邀请了贵州省政安消防知识宣传服务中心的郑教官对从业人员进行了消防知识安全培训。XX年共组织71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共3630人次参加了学习。
3、严把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关。加强营运车辆北斗卫星动态监管,严查驾驶人营运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抽查车辆6200车次,发送安全提示信息438条,查处驾驶员违规违法行为30起。对违规违法行为的30名驾驶员分别作了停班、教育、经济处罚。
4、严把车辆安全营运关。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确保恶劣天气情况下车辆安全营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面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在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宣传活动,提高驾乘人员安全带佩戴率。
每月不定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采取定点检查和上线巡查的方式,着重对车辆及驾驶人资质状况、随车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排查车辆1300车次,查处一般隐患11起,已按时限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公司将严格按照《XX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巩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3篇:“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问题与需求导向,强化法律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全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三部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
1.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驾驶员教育与培训档案。要将公安部门通报的和动态监控发现的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2.严厉查处客货运输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对公安部门抄送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完善面向企业的违法行为查询机制,为运输企业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多种方式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查询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货集散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事项营运等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违规驾驶员教育管理。
3.建立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输驾驶员驾驶行为和诚信考核,对连续多次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各地公安部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的客车、货车驾驶员信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比对抄告信息,对已经吊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降低准驾资格的,要及时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提升车辆安全性能,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标准化。
4.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新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贯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规定》精神和内涵,保障《规定》有效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运输车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评定工作,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保障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输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一是要继续加大安全带使用宣传。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共同推动在电视传媒、客运站、服务区、客车上循环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提升乘客主动佩戴安全带的意识。二是道路客运企业要制定完善措施,督促驾驶员引导乘客系好安全带。三是严格客车出站安全检查。客运站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禁止旅客和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车出站。安全带损坏的客车,客运站要及时通知客运企业修复安全带。四是加强安全带安装使用监督检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站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情况,发现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提醒纠正。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6.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道路客运企业要继续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格对照《规范》要求,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目标考核等方面,全面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规范》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规范》不到位的道路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
7.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接驳运输试点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接驳运输实施方案,规范接驳运输行为、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的管理。非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制定中途停车休息方案,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企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8.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把好客运源头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客运站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对于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排班发车;对于不满足“六不出站”要求的客车,要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得放行,并安排好顶班客车,不能影响车上旅客出行,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二是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客运站要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驾驶员要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接受乘客监督。
9.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监管,推进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做到精细化管理。包车客运企业要组织驾驶员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发车前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任务,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二是要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凡是没有按规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不得开展包车业务。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包车客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旅游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没有合法包车标志牌、超范围经营的包车客车。
10.强化农村客运联合监管,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并认真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共同制定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联合开展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审核工作,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依据。要组织农村客运企业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排查,不满足《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消除安全隐患。11.加快道路客运结构调整,源头保障客运安全。道路客运企业要调研分析客运市场需求变化,科学调整线路和运力布局,对线路里程长、安全监管难度大的长途客运线路,要及时调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当地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加快客运结构调整,鼓励发展中短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等客运业务,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12.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源头监管。涉及危险货物托运、充装的企业和单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托运或充装危险货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与合同不相符、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随车装备不完备、卫星定位终端不在线、随车证件不齐全、货物装载不合规的车辆发车。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依法督促企业或单位落实相关规定。
13.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强化运输过程监管。在2015年6个试点省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第一批试点的6个省份要争取实现50%以上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其余各省(区、市)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借鉴试点省份工作经验,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电子运单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监管和过程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14.完善市场准入和异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营运和监管盲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设定的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满足当地危险货物运输市场需要,对符合法定准入条件的申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具有合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在异地正常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接受备案申请,并纳入当地的安全监管;对长期异地经营、又不到经营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也不接受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吊销经营资质。
(五)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15.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的闭环处理、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终端设备和平台的维护等要求,提高系统的应用水平,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推进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旅游包车信息管理等系统结合,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的相互促进与融合,增强综合监管和服务能力。要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监督考核,严把车载终端质量关,建立运营服务商服务质量评价及监督制度,将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技术服务不到位、维护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动态监控需要的运营服务商清退出市场。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动态监控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依据法定职责实施联合监管。
16.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在总结福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三部局共同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量化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监管的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17.切实开展安全联合约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对道路运输企业存在驾驶员有严重违规驾驶行为、车辆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等情形之一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不到三级的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联合约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将企业作为联合检查的重点对象。
18.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辨识和管控。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强化高风险环节管控,做好源头管理,做好事前预防,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
19.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企业退出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修正案
(九)》的贯彻执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退出机制。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做好组织发动工作。3月底前,要将本地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分别报三部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4至11月份)。
各地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4月初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需要部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定期开展阶段工作总结,通报各地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地对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2月25日前要将总结报告报三部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发扬“三严三实”作风,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要把“平安年”活动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强化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对于配合不好的、活动开展缓慢的,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联合定期通报。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三部局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使全社会关注活动,并积极参与,发挥监督作用。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活动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邮箱:yclc@126.com),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柴晓军,010-65293754;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王政新,010-66263414;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 吕兵,010-64463983。
第4篇: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总结
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总结
2015年5月开始,按照集团公司《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客运分公司制定了《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活动开展,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达到了活动预期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宣传动员工作。
制作宣传标语横幅悬挂于公司办公楼和会议室,利用监控平台共发布600余条宣传标语;利用安全培训例会等,组织从业人员300余人进行了宣传培训,积极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结合本次活动,组织了“自觉抵制五种行为,确保乘客生产安全”为主题的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活动,丰富和充实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利用宣传单页、展板等形式,不断提高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成功组织开展逃生、消防、防滑链安装等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同时提升了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强化营运车辆和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一)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技术和驾驶从业人员资质关。全面系统地对驾驶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进行清理完善,并将档案归纳放置,利用驾驶员再教育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了24学时的继续再教育。另外,加强营运车辆年审定级、二级维护及车辆保险监管,做到不漏一车,监管到位,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管理。
(二)严把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关。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近期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分析事故发生原因。2015年共组织36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共360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
(三)严把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关。加强营运车辆卫星动态监管,严查驾驶人营运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分别作了教育、经济处罚。
(四)严把车辆安全营运关。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确保恶劣天气情况下车辆安全营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面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在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宣传活动。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每月定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采取定点检查和上线巡查的方式,着重对车辆及驾驶人资质状况、随车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排查车辆1300车次,查处一般隐患11起,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已按时限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巩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德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第5篇: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总结
贵州省清镇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清镇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清运安字【2016】31号)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文件要求从今年5月起开展了“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现将开展工作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在宣传启动阶段,一是积极深入开展了“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宣传动员工作,制作宣传横幅悬挂办公楼外墙和会议室,利用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平安年宣传标语;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传达、集中动员,使从业人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在深入实施阶段,一是继续深入宣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规范(试行)》(以下《规范》),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分批进行《规范》再培训,通过培训牢固树立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改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及格率达100%,此次培训共组织从业人员450余人,培训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三是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不定时在车站、客运车辆主要途经点对驾驶员安全带佩戴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驾驶员自觉佩戴安全带并引导乘客系好安全带,纠正制止驾驶员驾驶陋习,另外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检查驾驶员行车中安全带佩戴情况,发送提示信息提醒驾驶员和乘客佩戴安全带;四是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2016年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对384份车辆技术档案进行整理完善,按照公司车辆二级维护车辆作业周期计划,对405辆车辆到期二级维护进行监管,严把车辆到期年审定级和保险到期续保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不漏一车,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另外,利用“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云平台”再次加强多车辆和从业人员监管,对预警车辆和违法信息记录驾驶员必在五日内处理完毕;五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恶劣天气和复杂路段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期间共组织安全教育培训28次,培训从业人员9000余人,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确保合格率达100%;六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做好特殊时段、特殊路段安全信息提示的发送,严查重处驾驶员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及违反“84220”规定等违法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期间共抽查车辆7286车次,发送安全提示信息1085条,查处违规车辆149辆,对149名驾驶员进行了违规教育学习和告诫,对其中严重违规的20辆车作停班处罚,有效控制车辆超员和超速行为,震慑了驾驶员违规违法风气;七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工作方式不定时段对车辆及驾驶人资质状况、车辆四防设施、车辆经营状况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排查车辆2400车次,查处一般隐患29起,已按时限整改完毕。
通过2016年度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按部就有序开展,下一步,我公司将继续按照上级主管关于近期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并逐项对照工作开展情况,查缺补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稳定。
贵州省清镇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第6篇:道路运输工作汇报
道路运输工作汇报
道路运输工作汇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
****县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汇报
各位领导:
道路运输是联系城乡的桥梁和纽带,是方便群众出行交往和国民经济再生产的关键环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县道路运输迅猛发展,车辆拥有量、客货运周转量大幅攀升,运输市场整体呈良性发展态势。但是,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突
出矛盾亟待解决:一是迅速发展的运输生产力与之匹配的交通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二是出租车管理体制不顺,造成不安定因素;三是仍有一些保护车、“黑头车”经营,运输市场的毒
瘤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四是维修市场发育不全,布局不合理,规模效益差,车辆技术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现就解决道路运输瓶颈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一、客运场站规划建设
以站场规划为龙头的客运场站建设是基础,是解决道路交通混乱的关键要素,是城镇文明的脸面。****县城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县建委规划,县城区15平方公里,15万人,三年后可达30平方公里,30万人,现有城区主要道路、客运场站停留在80年代规划水平。城镇人口剧增,车流密度加大,老城区几个客运站点、进出站班车,应当重新调整布局。县城客运站点一期规划如下:
1、在城西老子牛附近设西城客运站,经营西线、北线长途客运;
2、在葛沟闸以西、地税局附近设东城客运站,经营合肥班线和东线农村客运;
3、在涡河闸南运输公司院内设城北客运站(封闭西大门),经营北线农村客运和部分北线长
途客运;
4、汽车站作为城南客运站,经营自身协议主班线的始发、终点长途客运,同时迁出农村客车,东西线过境客车不再配员;
5、东西线过境客车在南环路不再通行、配员;
6、东西线过时境客货车辆改道站前路行驶;
7、保留配载客运站,经营亳州班线及西线、南线农村客运;
8、保留天静客运站经营阜阳班线。一期规划优点是能就近方便群众,现有条件也必须发挥功能,重点是规范提高,但涉及部分客运经营者利益调整,应报政府批准上升为政府行为以后,方有利于推动实施。
县城客运站点二期规划如下:
二期规划从****城区规模3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30万着眼,规划建设大中型客运站十分必要。规划如下:在县城南外环路同涡双路交汇处附近,设大型城南客运站;在涡河闸以北、县城北通道两侧,设城北客运站;在城西老子牛附近,设西城客运站。规划工作,由建委负责;建设和管理工作,由交通负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集镇,也要加快客运站建设步伐,由交通牵头主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协助,切实改观集镇交通面貌。
二、理顺管理关系 关于出租车的管理
交通部门管理出租车久而面广,全国各地县级城镇仅****一家由城建部门管理,既不接轨,也不适应我县县情。我县出租车出县经营时屡屡被查,车主和乘客怨言不断。在车主的强烈要求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人大多次督促归口交通管理,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落实。纳入交通部门管理,便于接轨全省考核创建出租车文明子行业,为****争光,并可全县运力布局一盘棋,减少方方面面的摩擦,避免出租车与农村班线客车争班抢线,促进社会安定。做法如下:
1、减车增效。已经规划的300辆车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计分制管理,对违观积分超越红线的,发现一辆取消其经营资格一辆。
2、公司集约化管理,改变当前公司只挂靠收费,散、小、失管局面,实行“十个统一”:即统一车型、统编车牌字号、统一颜色、统一出租标志、统一计价标准和计价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统一车辆在规划线路行驶和全盘调度、统一从业人员服装、统一编发上岗证、统一集中培训教育,达到管而有序。
3、会同公安部门,在县城内设步行街、出租车禁行街;对部分街道实行分时限行。会同建设部门,设好站牌、禁令标志。严处故意绕行、宰客和出租车在街道上乱停乱放;严处出租车同进站班车争客抢线和参与班线运输。
4、提高科技含量,设内部寻呼网和总机。便于远程群众急需就近调度车辆;开通道路交通提醒、提示服务;夜间出行实行向公司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出租车运态,防范出租车被盗、伤人、亡人恶性案件屡发。
5、对出租剩余运力,由交通部门合现安排乡镇快客专线,予以消化。
关于公交车管理
我县县城道窄、街短、人口密集,城区人口自行车拥有量达50、轻骑摩托车拥有量达
15、非机动人力三轮近3000辆,出租车300余辆,存在混合交通秩序混乱现状。现有公交车50多辆,通行繁华街道,加剧了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局面。公交车沿街停靠,车身长、班次密、候客久,在街道上人上货,非机动车围绕送人、送货,摊贩拉非机动车跟踪兜售商品,混乱局面加剧。
取消城市公交车经营很有必要,理由如下:
1、有悖法律法规。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授权解释:城市公交车是指由省辖市城建部门建设和12全文查看
第7篇:道路运输安全年总结
篇一:二0xx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年初县人民政府与我局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彻底扭转安全生产不利形势,确保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不受所害。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争先创优活动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立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安全体系的主题目标,努力构建和谐运输,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一、狠抓源头管理、夯实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管理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行业的整体形象。为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在年初就与各公用型汽车站、各运输企业签订了二0一一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各公用型汽车站、各运输企业与每一辆参加营运的车辆经营者及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行车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并在今年七月底举办的冶力关杯中国拔河公开赛暨第三届甘肃·临潭洮州拔河节期间,与各有关客运车辆签订了客运安全责任书。
二、加大节假日期间安全运输工作
在今年的各个节假日期间,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门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集车站、企业负责人及所有营运客车驾驶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动员大会,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假日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路面监控力度,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违规行为,确保了假日期间旅客运输无一起大小行车事故发生,无一人伤亡的良好安全生产形势。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宣传
我局多次会同县安监、交警等部门深入车站、运输企业,抽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乘人员的证照是否符合准驾车型,车站是否按一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发车原则抓好车站源头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夯实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基础。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我局根据县上的统一安排。和相关单位在县城繁华路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起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为了全面落实11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庆阳市正宁县11.16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严防各类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甘南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办发电(2011)142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专项督查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强化源头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公用型汽车站、各客运企业一定要切实吸取庆阳市正宁县11.16 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客运站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源头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检合格报班和三品检查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客运车辆配备防滑链、铁锹、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岗位职责,以人、车、路三个关键环节为重点,将具体责任踏踏实实落到车头、人头及各个工作环节,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和保障有力。
2、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各项工作
各公用型汽车站、各客运企业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强化对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了车辆技术管理。要求每月至少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检修,特别是加强对轮胎、制动、转向等关键部位的排查,制定和完善冰雪天气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和旅客出行安全、畅通、有序。
3、进一步强化对车辆的动态监管
各公用型汽车站、各客运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监管力度,严防三超、三违的发生。重点对农村客运和途径事故高发路段的客运车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安全监管。
4、加强沟通与协作
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气象和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和道路通行信息,提前对雪灾和强降温灾害性天气进行预警,提高应对道路运输事故、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一年来,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得力,职责明确,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全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呈良好态势,无一例大小安全事故发生。
篇二:正宁县运管局20xx年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运管局的领导下,在县安委会的大力指导下,本着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监管,使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升,较好的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及时部署全年工作
为了加强对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县局在年初开了《全县道路运输春运工作会议》,下发了《2011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计划》部署了2011年主要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与各运输企业签订了《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确保春运安全生产
每年春运工作是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检验,今年春运以来,我局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以安全为重点,以服务为主题,强化领导,扎实工作,春运期间未发生过一起客运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春运工作任务,实现了安全春运阶段性的目标。
(三)认真开展各项专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1、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在全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该项整治工作自4月20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全县各运输企业高度重视,加强了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的处罚和教育,组织违法违规驾驶员进行学习,通过各种措施,使该项整治工作开展得具体而深入,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2、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根据省、市、县安排和会议文件精神,我局深入企业,逐项、逐车检查,排除隐患,为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好了基础。
3、11月下旬认真开展了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局汲取11.16校车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大行业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各运输企业加强了安全监管,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隐患,逐一清查,限期整改,及时落实。
(四)加强日常监管
20xx年我局不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形成安全管理制度化,把安全监管工作融入到全年工作中。
1、领导重视。我局始终把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置于重要的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把客、货运输市场整治及安全生产监管作为全年的重要工作。按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我局一直重视道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成立组织强化宣传,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在春运、五一及十一期间,我局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教育工作。
3、加强安全监管。在春运五一及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局全力以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与各运输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以查处超员为主要内容,深入车站进行统一监管指挥,确保节假日运输安全。加强对客运站场源头监管,对所有客车规范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对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班车及时给予调整,实行夜间休息。我局还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整治,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做到责任制,尽最大努力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4、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具体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不断增强运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20xx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投入和安全管理水平存在差距,道路运输工作任务重,矛盾多,安全生产工作人、财、物投入有待增加,具体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县唯一的客运站地处县城繁华十字,出入客车,存在安全隐患,站场建设陈旧,规模小,设施落后,安检设施无法安装运行,站务人员思想落后,工作积极性不强,对车辆的安检、检查还不能符合要求,客运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待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班线不途经县城进站的客车,监管困难,无法实施安全检查和车辆检测。
(六)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例会,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档案管理及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安全隐患整改,安全考核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尽最大努力确保安全生产,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安全环境。
篇三:县交通运输管理所20xx年上半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上半年来,我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帮助下,在市处和县交通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喜迎奥运的同时,根据市处和县交通局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坚持管行业,必管安全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现将上半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
(一)严格监督客运中心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上半年来未发生一起源头安全事故。
(二)严格督促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每日进站安检,16月份进站安检车辆达39040台次(其中:中长线路7399台次,城乡中巴10080台次,城乡面的21561台次),合格客车38465台次,故障客车575台次,合格率达98.53﹪。这样有效地保证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客运车辆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了客运车辆的行车安全,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随时抽查站内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16月我所到客运中心站指导工作和安全检查10次,均未发现工作人员脱岗现象。
二、认真贯彻落实春运、安全月黄金周等安全管理工作
春运、清明节、五
一、端阳节、安全月、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均成立了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16月,发放《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我所自拟的《致乘客的一封信》等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册,制作遵章守纪,确保安全,亲人盼团圆等大型标语5幅,减速礼让,不抢行等小型标语97幅,圆满完成各项安全管理任务,确保了道路运输旅客的安全、及时、畅通、有序进行,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有力地树立了运政执法人员在社会各界的优良形象。
在5.12特大地震抗震救灾中,我所成立的运输大队因表现突出荣获中共米易县委员会和攀枝花市交通局先进集体称号。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管理
(一)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辅导督促各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6月,由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队到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3次。
(二)加强维修业户安全生产管理。辅导督促各维修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6月,由分管维修的副所长带领执法人员到维修业户检查172人次。
(三)加大路面稽查力度,打击违法营运。为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稽查队执法人员加大稽查力度,16月参检人员达851人次,检查车辆3850台次(其中:客车686台次,货车2864台次,出租轿车300台次),查处违章车辆252台次,罚款金额达48万元,征收运管费150万元,完成市处下的运管费达任务的88﹪。到目前截止我所顺利年审《道路运输证》460本,换发《从业资格证》2671本。这样有效地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有力地推动了道路运输市场规范经营。
四、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
由于所领导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半年来所内办公场所未发生一起火灾或盗窃事件,四台办公车辆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篇四:仓山区交通局20xx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促进我区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今年开展的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在安全工作方面开展的几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工作是整个春运工作的核心,我们根据上级的部署,一是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制定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对所有参加春运工作的企业、客运车辆、船舶进行了大检查,确保车辆船舶技术性能完好。三是落实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区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同所有参加春运工作的企业都签订了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四是加强春节期间汽车客运站、渡口等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控,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缺陷)。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等活动,今年组织了多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各类运输企业393个次,其中检查道路客货运输企业164个次,水路货物运输企业26个次,驾校42个次,汽车客运站12个次,渡口54个次,维修企业95个次。检查中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9份,纠正事故隐患(缺陷)64条。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强化安全检查,据统计共查处违法违章运输车辆1204辆次,其中客运车辆61辆次、货运车辆71辆次(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23辆次)、出租车75辆次、非法营运小车5辆、非法营运两轮摩托车992辆次。内河运沙船2艘,滞留三无载客船舶1艘。
(三)、抓好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
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区交通局、区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同辖区各类交通企业全面签
第8篇:道路运输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2012年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更是全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顺应形势,迎接挑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跨越发展之年。半年来,我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奋进工作年”主题和“提速增效,跳起摸高,奋进工作,圆满开局”工作基调,进一步持续务实运管基础工作,促使行业管理稳中求进,不断转变工作机制和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努力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运政管理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客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科学布置受阻线路(省道307线)客运工作,确保旅客利益不受损害。灵活运用春运服务措施,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需要。合理调度客运班车,完满完成各小长假、藏区维稳、中高考、云南盈江地震运输组织工作。积极探索城际客运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培育、引导宜宾至南溪进行公司化改造,在宜南快速通道开行城际公交,建设优质文明运输服务精品示范线。
(二)、货运物流发展迅速。加快推进综合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和货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着力提升物流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筹备全市道路货运暨现代物流货运发展论坛。开展全市12家危险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三)、城市客运科学发展。坚持以公共交通优先为战略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与社会不断进步相协调发展,提升公交出租服务水平,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相适应。根据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公交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交线路规划的运力运量调研工作。完成公交车换发营运证照和制定了公交车年度审验规范。完成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运价调整工作,并取得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营运证照的换发和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四)、驾培市场不断规范。通过开展驾校、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清理教练车,进一步规范教练车新增程序,杜绝非法违规行为。重新确认教练员身份,重审教练员资质,规范驾驶培训行为。开展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建立和完善驾校档案资料。全面布置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和“机动车驾驶人报名考试及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实现数据共享,规范驾校经营行为。(五)、机动车维修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指导翠屏区举桦汽修厂、翠屏区鑫泰汽修厂两家二类维修企业的筹建和开业许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三类维修业户管理。抓好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对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337户次。指导宜宾岷江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燃料消耗达标车型目录,认真开展燃料消耗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调解汽车维修纠纷5次。积极开展维修协会工作,召开了三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通过了关于人事调整的决议,对维修协会法人进行了调整。(六)、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质量。全面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促使各运输企业将“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理念贯穿始终,合法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七)、运输组织安全有序。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先后圆满完成“春运”、“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以及“凉姜乡村旅游节”、“宜宾佛现山栀子花节”的运输保障任务。积极开展爱心送考公益行动,确保迎考期间运输有保障。
(八)、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2012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生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一般事故10起,造成10人死亡(行人死亡6人,第三者摩托车死亡3人,旅客死亡1人)。其中负全责事故1起、同责事故3起、次责事故1起、无责事故1起、事故责任待定4起,班线客运车辆9起,出租车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事故次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全市道路运输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但形势严峻。(九)、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今年3月成立运政稽查大队,通过建章立制,定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运政执法行为。
(十)、切实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民主换届选举和机关支部的组建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科室签定责任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开公平选拔年 轻干部。认真组织行风政风迎检,行风政风建设受到省局肯定。积极开展各种迎“七&8226;一”,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纪念活动。
(十一)、其他方面工作有条不紊。扎实开展道路运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职工亮证上岗纪律。认真收集宜宾市交通志资料。升级改善办公网络应用水平。规范目标管理,全面做好政务督办、目标管理、政务信息、信访、值班、保密、档案等工作,计划生育、工会、老干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从今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体现了以下六个特点:
(一)政策引导,全力支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平稳有序。道路客运管理方面,采取每周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对翠屏区客运站的监管力度。站场建设任务加紧落实,12个农村客运站建设进程加快,3个农村客运站全面开工在建;积极推进运力结构调整,提升车辆档次,共新增客车1辆,更新客车37辆,完成县际、翠屏区境内线路延续经营重新许可49 条;继续落实农村客运扶持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发展,翠屏区354辆农村班车享受燃油补贴371万元;强化运输组织,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运”等节日期间的旅客运输工作,上半年共计发放加班牌4112张,发放包车牌1271张。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积极应对燃料价格频繁变化的影响,配合市发改委构建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完成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加强出租车行业自律意识,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货运行业管理方面,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与行业指导力度,引导企业重点发展大吨位、集装箱、大件货物、危险品等专用运输车型,鼓励个体运输业户踊跃购置货运汽车参加社会运输,逐步完善全市货运有形市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扶持五粮液安吉物流公司,加紧构建长距离快速运输通道,开展综合运输,做大做强。维修检测管理方面,继续抓好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开展维修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积极调解汽车维修纠纷;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严格车辆技术管理,认真对营运车辆进行技术审查,对营运客车进行类型划分评定。驾驶员培训管理方面,认真使用驾驶培训ic卡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加强教学管理,全市通过ic卡系统培训的学员已达22031人;开展教练员清理、教练车清理工作,全市驾校经重新确认身份的教练员数达694人,清理非法“挂靠”教练车3台,更新教练车19台,新增教练车19台。
(二)多措并举,重点预防,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按照国务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为工作主线,坚持抓基层基础、抓源头、抓隐患整治、抓事前预防、抓过程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责任细化,全市形成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为载体,切实加强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职工培训、事故查处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查出的隐患,明确治理标准、措施和时限,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加大安全生产督导力度,进一步实施安全动态考核,把安全检查融入到运输管理工作中,通过经常地、不间断地安全检查,督促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下力气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今年上半年年发生的10起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事故全部为客车与第三者发生碰撞而造成的事故,其中有3起是与摩托车发生碰撞、6起是与行人发生碰撞、1起与混泥土搅拌车相撞造成的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事故次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未发生因源头管理原因造成的行车安全事故。
(三)疏堵并举,联合执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总体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安监、公安交警、公安治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6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83台;仅翠屏区中心城区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0台,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11个、非法组客点7个,重点查处宜成线、宜高线、宜长线、宜南线等非法营运团伙车辆30余台。“打非”行动,建立健全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经营者的嚣张气焰,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得到改善,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及行业的规范有序,保障了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上半年运政稽查成绩显著,全市共出动稽查人员6000人次,出动稽查车500台次,共查处各种车辆案件180件,查获非法营运车130辆(其中轿车27辆,面包车37辆,客车37辆),查处各类违章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有所提高。篇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河池****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分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司年会中指出的工作目标为方向,坚持创造效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原则,在工作中各司其责、团结协作,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有条不紊的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安全形势稳定,针对上半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2012年上半年基本情况
现有车辆*台,驾驶员*人,管理人员*人。上半年实现运量 *万多吨,安全行程*万多公里。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事故和受伤人员都同比有所增加。2012年未发生安全操作违规事件及其它危险突发状况。
二、安全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专项活动
在行业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公司积极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包括春运安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年度信誉考核工作等,通过各项活动的自查自纠,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安全意识和改善了安全状况。
(二)加强源头管理,做好事故防范
严把从业人员关,加强对从业驾驶员的资格审查、考核以及在岗培训教育工作等,落实“黑名单”制度要求,对驾驶员严格管理,包括对新入职驾驶员严格审核、公司制度规章及安全生产责任的培训;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学习教育;驾驶员在岗安全培训,如今年五六月份分别开展的事故救护培训和安全消防灭火培训;工作中通过gps监控和处罚制度等手段严查超速等违章行为,保障安全。
严把车辆出行关,一方面利用gps监控平台,监控人员监控每辆车的运行路线及停靠位置、行车速度等,有效的控制了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车辆性能的维护检修,保障定期保质的完成车辆维护作业、年审和足额投保各类保险,防止车辆带病或证件、设施不齐出行。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保障安全资金投入
认真开展各项检查,在接受上级运管部门督查检查的同时认真自查自纠,发现安全工作中欠缺的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整改安全生产各环节的隐患。同时保障安全资金投入,上半年用于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查修理等方面资金整改资金投入 元,用于保险资金约 万,通过上半年对安全隐患的不断整改,使得公司gps平台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车辆行车安全、危险品运输安全、消防和防灾安全得以保障,公司整体运营才能稳定开展。
三、分公司管理情况
(一)分析形势 注重管理
分公司不定期组织召开管理人员工作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集思广益的研究解决办法。针对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以落实分工、严格执行为工作原则,不徇私袒护,公正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违规处罚。以杜绝各项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安全、贯彻节能降耗、创造更大效益等,为会议主要内容和管理工作重点,通过召开会议、板报或短信通知等形式落实到驾驶员。
(二)制度管理 加强落实
修订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事故预案,并认真组织相关学习和培训。分公司分别与行业管理部门、总公司及从业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各级人员职责明确。在工作中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档案管理、车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联系 团结协作 在高温汛期、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加强值班监控和信息传达,关注道路交通、天气变化等情况,采取电话、板报、短信通知等形式及时将情况通知驾驶员;运用gps监控提供的实时信息灵活调度,及时通知驾驶员关于油品配送站点的相关信息。分公司工作中关心驾驶员的安全和利益,在生活上也能做到相互帮助,分公司本着求同存异、不影响工作的原则,加强联络和团体意识建设。
四、节能降耗情况
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公司全力开展各项费用开支的监督管理,在公司市场相对稳定的形势下,只有缩小费用开支才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
1、分公司逐步管理部分财务开支情况,自觉主动的管理日常开支,财务职责进行分工和相互监督。尽量采取自主动手解决的方式以节约开支,如转变对外接待形式、培养驾驶员车辆基本检修能力等,合理投保车辆保险,在选购轮胎、机油等设施配件上追求质优价廉。总之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坚持走节能降耗之路,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2、严格规范费用报销制度,针对存在的报销开支项目含糊不清,费用报账随意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对配件更换的要求做好汇报、登记和核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费用开支进行透明化管理。
3、严格控制车辆油耗是分公司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内容。分工人员监督用油情况,同时查找单车用油较高的原因,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经过第一季度的努力,目前已形成油耗标准,大部分车辆都能将油耗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4、分公司分月、季度清算和分析费用开支情况,核实费用情况,分析费用消耗异常的原因和解决办法。2012年上半年,用于车辆维修维护费用*万元,同比去年上涨4.3%,对比同样车辆数目的6月份费用增加约*元,上涨47%。从数据显示,目前就车辆维修的费用开支仍然较大,分公司在节能降耗工作上仍然需要更一步努力。
五、存在的不足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分公司必然存在着不足,一是超速行驶现象仍然较多存在,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gps监控不够到位,对超速违章的处罚制度没有落实;三是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虽初见成效,但个别车辆的油耗超标、维修费用大的情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善,分公司在节能降耗方面的工作还需要下更大力度。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体形势良好,工作中涌现出较多优秀驾驶员,他们矜矜业业、相互扶持,职业道德良好,技术能力优秀。公司的发展离不开驾驶员的付出,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全体人员能够齐心协力,保持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清已经到来的暑假道路交通形势,做好安全防范,加强暑汛期的安全管理和工作部署。
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运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
三、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黑名单”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促使分公司安全质量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继续坚持以节能降耗和降本减费工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公司下达的节能降耗和降本减费的各项指标。
五、杜绝道路交通事故,整治超速等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gps监控制度,充分利用gps系统整治违章行为;合理篇3:道路运输企业上半年安全科工作总结 ***公司安 全 科 工 作 总 结
时间荏苒,转眼间2014年上半年即将过去,回顾过去,我科认直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以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目标,以防范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务实监管基础工作,狠抓事故隐患整改,在公司党政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当然,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困难,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不断积累经验,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现将2014年上半年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1、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以及遵循积极预防,依章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指导思想,体现在每一具体环节之中,上半年共发生事故21起,其中重大事故2起;小事故177起,其中全部责任43起,主要责任9起,同等责任11起,无责任97起,次要责任17起。
2、每月定时召开公司安全会议,总结上月事故发生率,每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今后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再一次强调安全行车,安全责任意识。
3、安全档案,在现在档案的基础上,在总经理的业务指导下,对现有的档案进行更加细致、认真、正确的划分,从而更加规范发我科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并在财务张经理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建全了事故台账,使我科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二、车辆的审验与增驾
每月一次的车辆审验工作,是一项较大的工作任务,我科人员不怕苦、不怕累、积极认真做好审车前准备,确保每次车辆审验工作顺利完成;上半年增加驾驶a3学员二批,第一批7人,第二批18人,共计25人,现在共还有3人未过,3人科三待补考。
三、保险理赔
公司投保于中国人保和中国太平两大保险公司,由于保险理赔手续、资料要求非常高,加之一些之客观利益因素,所以理赔有很大的难度,有时理赔数额不尽乐观,我科人员积极同保险公司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大理赔数额。今年共发生事故21起,已结案16起,住院1起,未处理3起,待理赔1起。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我们应从中找差距,比贡献,发现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应多加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改正缺点,开拓新思路,采取新措施,新的征途已经指明,新的战斗马上开始,蓝图已绘,战鼓已响,我们将不负使命,再谱新篇,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四、后半年计划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识,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把安全工作做为公司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各队队长是各队安全行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对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和上级领导部门的安全指示,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细化和对每一位司机人员进行安全的培训工作。抓好安全工作三个关键
1)是抓好关键时间的安全,及时发现和了解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是抓好关键部位的安全,每天收车后应及时检查,汇报
车辆安全问题,对车辆关键部位做到胸有成竹,不开有安全隐患车辆上路。3)是抓好关键人员安全,关键人员即我们的每一位司机、车间修理师傅,要时刻关注关心他们的思想动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建全档案
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工作的档案,及时收集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有车辆,司机档案齐全。事故处理
对于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与交警交理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对方进行事故调解,定损、理赔等事宜,全面收集事故资料及保险理赔相关手续,尽快尽好的办理理赔工作。
对于因发生事故需要住院的伤者,为其办理入院手续,并做好细致耐心的沟通,和医院主治大夫多了解、多沟通、不开大处方,不开回扣药,努力使公司损失最小化,社会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安全科一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我的团队,配合好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会在以后工作中推脱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发扬自己的优点,把阳光的一面展现给各位同事,及时细致的把工作做好,完成上级交给安全科的各项工作。
安全科 2014年7月1日
第9篇: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客运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根据新疆自治区道路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中秋节”期间和外来务工人员进疆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新运发[2013]3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出行安全,乌苏市运管局对节日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
一是提前安排,做好部署。结合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打非治违”、“旅游包车客运”“百日安全”等活动,精心制定有效措施和应急疏方案,做好运输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跨市班线、卧铺长途客车的安全监管,保障旅客安全、舒适、方便出行。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加大非法运营车辆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主要线路、车站、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同时要求客运企业强化对车辆的运行状态监控,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是组织安全检查。积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加大对客运站、运输企业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危险品运输,及
时消除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安全准入审核把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等情况,切实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
四是保证运力充足。落实应急运力,科学合理调配运力,不发生旅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
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完善节日运输应急预案,预备人员和车辆,应对各种紧急突发情况。
六是客运企业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假日期间,要求客运站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设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及军人提供专项服务。
七是加强宣传,做好信息报送。高度重视舆论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加强假日运输的组织准备、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第10篇: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道路运输管理所
IC卡道路运输证换证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更是全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顺应形势,迎接挑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跨越发展之年。我所在这股东风之下,经过半年多的努力,IC卡换发工作于10月底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准备充分,为换证工作铺平道路
为做好IC卡道路运输换发工作,我所在去年年底之前就完成了数据库清理工作。按照市处要求,我们每周都要对新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去年年底,我所出台了《IC卡道路运输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发换发工作领导小组,从换证范围,时间进度,质量保证,收费标准,换证程序都做了详尽的按排,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除了积级参加上级部门的信息化技术培训外,我所每年要组织信息化培训。今年专门组织了“换发IC道路运输证”培训,让全体职工对换发的IC卡道路运输证有了充分了解。
二、措施得力,保障换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所专门制定了IC卡换发工作流程,换发工作中,各科室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各把一关,实行流水线作业,既保证了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又保证了换证工作进度。
三、优化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换证工作
换证期间,我们认真落实文明服务和便民服务承诺,实行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不少经营户不会填表,我们工作人员就认真的指导,实在不会的,还得帮助填写,即便如此,我们的工作人员始终面带微笑,在这多半年的换证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与经营户之间的争吵事件。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换证作,我们工作人员加办加点,没有一句怨言。
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我所今年货车年审车辆数为1433辆,换发IC卡车辆数为1426辆,客车年审车辆数为56辆,换证车数为54辆。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11篇: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篇1: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巴东县运管所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能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特将活动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全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及行业特点,县运管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可行的活动工作方案,由所长侯培军任组长,副所长郑著敦、汪骞、谭均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玉卓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要求各运输经营单位也相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完善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确保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是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在今年活动中,我所要求各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驾校、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检测站都认真制作了宣传标语(共100张)和横幅(共15幅)面向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任务,宣传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对各自单位所有从业人员集中组织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组织召开了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半年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认真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引向深入并取得了一定实效。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1、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我所组织专班对各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管理人员等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严格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共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营运车辆要求各运输企业坚决停运;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或与所从事的运输种类不符的驾驶员参运;督促车站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登记以及三品查堵工作,严禁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载客出站。同时,还对各运输企业所有运输车辆的座位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核对,从车辆源头上严防超载行为发生。
2、继续抓好县(市)际以上客运班线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gps安装工作,提高科技兴安水平。所有从事县(市)际以上客运班线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统一安装gps系统,在6月底前要全部安装并投入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必须规范、齐全,对未配齐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车辆要严厉查处。目前,客运车辆gps安装工作已基本结束,而危险货物车辆因种种原因暂还未安装结束,目前已按程序上报州运管处责令公司整改。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各运输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落实到人头,进一步完善了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组织各安全岗位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加大了运输安全生产投入,同时,还按照持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针对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积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
4、严守规程,狠刹三违。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所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反三违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反三违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对三违危害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监督,抓好源头防范,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切实做好六防(防压伤、防烫伤、防中毒、防爆炸、防火灾、防触电)工作,有效增强了运输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5、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运输工作任务。今年,高考学生运输任务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压力,为了圆满完成运输工作任务,我所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运输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客运运力45辆参运,强化车辆安全检查,有力的保证了共3天16趟210车次3990人次的高考学生运送任务得以安全、准时、高效、优质的完成,受到了政府、主管局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表扬。与此同时,还认真完成了由交通局统一部署的交通应急处理等工作任务,没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
6、积极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顿,全力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自6月中旬起,我所积极向县交通局及政府领导汇报,并与县交警部门协调,全面启动了我县江北客运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整个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宣传发动,客车规范进站,无证车辆打击。目前,根据整治开展情况,已准备实施全力打击无证经营车辆阶段。
在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中,我所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理为主要内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安全工作氛围,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也还有不足尚待我们下一步研究解决:一是农村客运市场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已刻不容缓;二是城内客运市场急待进一步规范,大批面的小客车无限制购入,无证经营车辆急剧增多,急需要尽快遏止其恶性增长态势。对此,还必须要得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交警部门的大力支持。
篇2:道路运输管理站工作总结
一、强化管理,全面抓好运输市场整顿。
我县的运输市场问题一直是一个社会瞩目,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多年来困扰着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的老大难问题,为此,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整顿市场秩序当作头等大事来抓。xx年以来,针对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混乱的实际,我们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运输市场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工作,按照集中整顿与经常性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强有力的综合措施,对全县运输市场进行了彻底的整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去年4月份以来,按照县政府和局党委以及省市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道路运输百日会战和集中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活动。一是通过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挂过街横幅、召开车主座谈会等形式向车主和群众对百日安全和集中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活动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依据会战的重点内容,针对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关键环节,强化源头管理。稽查队、客运股、货运股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头行动,严把关口,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实际,严把市场准入关口,通过营运车辆年检,对经营者的经营手段经营范围、技术状况、服务设施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取缔。同时加大了三无黑车的打击力度。去年以来,共取缔非法运营车辆28台,处罚违章运营车辆74台,收缴罚没款7万余元,补缴规费1.6万元。三是在客运市场整顿方面,在重点打击了乱停乱放、随意揽客、甩班掉线、拱抬票价、等无序经营行为的同时,加大了客运出租车辆的管理力度,对客运出租车辆实行了车型、车标志、车容车貌三统一,对于车型老化,车貌不整,严重影响市容的出租车辆坚决清除出市场。四是按照《黑龙江省汽车维修市场整顿方案》要求,严格整顿了汽车维修企业、检测站经营资质,积极抓好年度审验工作,使汽车维修企业做到了执照和标志上墙,查处取缔维修黑户6户,没收汽车维修假冒伪劣配件价值达4000元。五是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管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在道路稽查过程中,发现发现无证上岗人员一律取消其营口运资格,从而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通过治理整顿,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井然,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良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强化措施,全力抓好规费征收。
两年以来,面对费改税舆论,车辆保有量大幅下降,国家降低收费标准等各种不利因素。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坚持开源、挖潜、多征、杜免的原则,加大路检路查、查漏补缴力度,挖掘征收潜力,堵塞征缴漏洞。一是完善制定措施,强化内业管理。从抓费源入手,对全县所有营运车辆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详细登录规费征缴情况。建立约束机制,加强内收内查,堵塞征费漏洞。二是广开征费渠道,上门服务收费。征费人员深入企业、停车场、施工工地、车辆聚集场所以及专业户家中,主动上门服务,收缴规费。三是积极宣传政策,增强纳费意识。在征费稽查过程中,征稽人员不失时机向广大车主和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澄清有关政策,增强车主的法制观念和纳费意识,营造有利征费的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加大稽查力度,稽查队不辞辛苦,昼夜稽查,轮流作业,查漏补缴显著。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积极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规费计划的完成。xx年、xx年、以及xx上半年分别完成行业规费征收(包括运管费、客票附加费和货运附加费)235万元、238万元、118万元,分别占年计划的110%、105%、51.3 %,连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规费征收任务指标,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求真务实,扎实抓好两风建设工作。
两年来,根据县委、局党委和市处党委关于今年开展两风活动的工作重点,我们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以三个代表为统领,围绕运管工作实际,结合行业特点,结合深入开展的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坚持标本兼治和纠建并举的方针,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两风建设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优良的交通运输环境,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根据行业特点脚踏实地、求实务实,切实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为企业、为经营者、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在优化运输市场中,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严格公正执法,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取缔了一批黑车、黑户。规范和净化了运输市场和维修市场,为广大经营者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宽松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在证件年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出租车停车场进行现场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登记、查费、技术评定、二级维护、审验工作一次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广大车主。在便民服务上,支持和扶持在停车场内办小型修理部,热心帮助检修、维修车辆,充分发挥检测车综合检测作用,不仅对二保车辆严格检测维修,而且为一些平时有故障的车辆进行诊治维修,即保证了车辆的安全性,又方便了车主。这些具体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可,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领导,全面抓好文明单位建设。
我站是出席市的精神文明单位,几年来,为了抓好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巩固文明单位成果,我们把文明单位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经常教育全站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文明服务,遵章执法,精通业务,提高效率,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坚持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坚持用有益的活动启迪人,用科学的知识教育人,使全站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得到改造,敬业意识明显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
五、大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全站职工的战斗力。
事业的成败,关键在人,行业管理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人的素质。为此,我们不断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政策理论学习,提高了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通过军事化正规训练,严肃了纪律,端正了仪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通过组织考试,检验了职工业务技能和学习成绩,激发了职工的学习热情;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了运政管理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现在全站职工都能做到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中不饮酒,接待外来办事人员态度和蔼,对询问一些政策,能做好耐心解释和宣传工作,在管理上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吃当事人饭,不喝当事人的酒,积极推行收费标准、收费程度、收费情况公开。收费窗口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稽查收费人员坚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礼貌待人,深入站场和养车户家中进行登门征费。树立了良好交通形象,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为招商引资,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的交通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之,两年来,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运管站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县、局党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全县人民的期望尚有很大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克服困难,团结奋斗,拼搏进取,与时俱进、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我县交通的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3: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一、强化机制,保障创建组织运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我们成立了由处党委班子成员、各专业部门和吸收道路运输协会同志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实施一把手抓两手的一把手工程,制定了一岗双责的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形成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分设了综合、客运、货运、汽修技术、稽查5个专项推进组。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系,确保了创建活动有组织地运行。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机制。按照省局、市局创建文明行业规划的部署,我们从上到下制定了文明行业创建十五规划、2010年远景目标及每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规划。为确保目标的完成和规划的实现,我们把目标层层分解、量化、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制。由一把手与各科室和各县(市)运管站签订创建双文明目标责任状,年终考评与评优奖励直接挂钩。各县(市)运管站也层层签定责任状,把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职工、经营者身上,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目标,调动广大职工和经营者参与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为了强化运政管理监督机制,我们制定了18 项76条规章制度,坚持实行了道路运输审批、报停、收费、违章处罚的四公开,成立了督查室,负责工作督办检查和人员执法纠查。处领导坚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面对面地检查创建工作,重点部署和指导,发现问题,当即研究,现场拍板,帮助解决。同时全市市县两级运管部门聘请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单位、经营者代表等167人为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经营者及用户座谈会,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与经营者建立联系户制度,做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对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共取消261台文明出租车,取消14条文明线路,取消38台文明客车,取消13户文明汽修厂,提高了创建活动的社会透明度和群众认可率,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
二、育人为本,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一是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开辟新闻媒体专栏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做了大量充分的宣传动员教育工作,大造声势,大造影响,创造浓厚有利的舆论环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运管人员和经营者的参与意识,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从2001年6月份开始,我处在交通广播电台开通了《道路运输市场新干线》栏目,每周二次30分钟政策法规、好人好事等行业管理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运输经营者的文明守法意识,大力倡导了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的行业新风。
二是抓运政队伍建设。我们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德、三观、五爱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的宗旨教育,开展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开展以《交通行业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珍惜环境、爱我交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和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体运政人员进行培训,聘请了省运管局领导、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法官、部队教官等专家授课,先后举办了政策法规、驾驶证、英语等各种适应性岗位培训班,培训625人次,培训率达100%,及格率达99%。我们坚持把学习教育同研究解决道路运输市场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起来,每年都进行理论研讨活动,有36篇行业指导性论文先后被部、省主管部门征用发表,12篇论文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我们还制定《运政人员违章违纪管理办法》和五不准职业道德工作制度(即不准吃情、不准讲情、不准勒卡、不准参与养车、不准当保护伞),与每名运政人员签定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通过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建立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的运政队伍。
三是抓从业人员培训。针对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我们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客车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汽车维修人员、零担运输、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学习运输法规、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使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培训近3万余人次。2002年5月份开始,按《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和交通部2001年第7号令《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抓好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在培训、考试、核发从业人员资格证时,对驾驶员的身体状况、职业道德、驾驶技术等进行考核和审查,同时对安全常识、行车安全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准合格和不予以年审,现已培训近2万名从业驾驶员。
篇4:20xx年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更是全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顺应形势,迎接挑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跨越发展之年。半年来,我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奋进工作年主题和提速增效,跳起摸高,奋进工作,圆满开局工作基调,进一步持续务实运管基础工作,促使行业管理稳中求进,不断转变工作机制和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努力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运政管理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客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科学布置受阻线路(省道307线)客运工作,确保旅客利益不受损害。灵活运用春运服务措施,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需要。合理调度客运班车,完满完成各小长假、藏区维稳、中高考、云南盈江地震运输组织工作。积极探索城际客运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培育、引导宜宾至南溪进行公司化改造,在宜南快速通道开行城际公交,建设优质文明运输服务精品示范线。
(二)、货运物流发展迅速。加快推进综合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和货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着力提升物流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筹备全市道路货运暨现代物流货运发展论坛。开展全市12家危险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三)、城市客运科学发展。坚持以公共交通优先为战略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与社会不断进步相协调发展,提升公交出租服务水平,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相适应。根据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公交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交线路规划的运力运量调研工作。完成公交车换发营运证照和制定了公交车年度审验规范。完成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运价调整工作,并取得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营运证照的换发和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四)、驾培市场不断规范。通过开展驾校、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清理教练车,进一步规范教练车新增程序,杜绝非法违规行为。重新确认教练员身份,重审教练员资质,规范驾驶培训行为。开展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建立和完善驾校档案资料。全面布置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和机动车驾驶人报名考试及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实现数据共享,规范驾校经营行为。
(五)、机动车维修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指导翠屏区举桦汽修厂、翠屏区鑫泰汽修厂两家二类维修企业的筹建和开业许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三类维修业户管理。抓好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对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337户次。指导宜宾岷江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燃料消耗达标车型目录,认真开展燃料消耗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调解汽车维修纠纷5次。积极开展维修协会工作,召开了三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通过了关于人事调整的决议,对维修协会法人进行了调整。
(六)、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质量。全面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促使各运输企业将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理念贯穿始终,合法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七)、运输组织安全有序。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先后圆满完成春运、元旦、清明、五
一、端午小长假期间以及凉姜乡村旅游节、宜宾佛现山栀子花节的运输保障任务。积极开展爱心送考公益行动,确保迎考期间运输有保障。
(八)、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2012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生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一般事故10起,造成10人死亡(行人死亡6人,第三者摩托车死亡3人,旅客死亡1人)。其中负全责事故1起、同责事故3起、次责事故1起、无责事故1起、事故责任待定4起,班线客运车辆9起,出租车1起。与去年同期
第12篇:道路运输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规范制定和落实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第二章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热爱人民,爱岗敬业,甘当公仆,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仪表举止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做到:
(一)衣着整洁得体。上班时间不赤脚,不穿拖鞋。
(二)举止端庄大方,坐立姿态文雅。
(三)礼貌待人,互相尊重。
(四)接待来人时,应起立迎接,面带微笑,主动请坐。
(五)使用文明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
(六)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有关咨询。
三、文明用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使用以下文明用语:
(一)您好,这里是××××(单位名称),请讲……(用于接电话时)。
(二)请您稍候再来电话。
(三)请进。
(四)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问我可以帮什么忙/请问您有什么事?
(五)请您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
(六)这件事请您到××科(股、室、大队)办理。
(七)请稍等!
(八)对不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九)请您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十)这是法律规定的,请您配合。
(十一)多谢您的合作!
(十二)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十三)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十四)谢谢您的提醒。
(十五)谢谢。(十六)再见。
四、服务忌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使用以下用语:
(一)找谁!
(二)没上班呢,等一会儿再说/下班啦,明天再来。
(三)没看见上面写着呢,问什么问。
(四)正忙着呢,等着。
(五)真麻烦!
(六)急什么?就你的事重要。
(七)你找我,我找谁呢?
(八)看谁态度好找谁去。
(九)我不管,问领导去。
(十)开会呢,外边等着。
五、禁止行为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滥用职权;
(五)在工作期间喝酒;
(六)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有关业务。
第三章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
(一)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已购臵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许可决定
5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3.因需要延长许可申请处理时间的,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证‛,坚持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则。
3.经营范围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退回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
4.对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运‛。
(五)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
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按照投入车辆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限6个月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经营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配发《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实被许可人投入的车辆或者已有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四、设立子公司许可程序
6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五、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
(一)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2.经核实,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需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六、经营许可变更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照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两个及以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三)许可变更后,原证件发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同时收回原证件。
七、终止经营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如属核减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等证件。
(三)如属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八、建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条件具备的,可同时存电子档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委托办理的,需存档授权委托书;
(四)投入车辆情况。已购臵车辆的,需存档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需存档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
(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七)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八)《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十)《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十四)其他存档材料。
第二节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一、车辆技术管理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汽
8 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 18344)等有关标准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每年按时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报告,对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
(三)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二、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一)审验时间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二)审验内容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货物运输车辆审验以下内容: 1.车辆技术状况; 2.车辆技术档案; 3.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 4.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 5.违章记录;
6.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三)审验程序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车辆审验公告。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填写《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向车籍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领取,或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上下载。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测。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9 5.货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经营范围所要求的等级,且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则车辆审验合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年度审验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三级车要求的,应收回《道路运输证》。
6.审验结束后,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审验台账中作相应记录,对审验资料进行整理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道路运输证》上有违章记录的,应当将违章记录转登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业户档案中。
三、货运车辆异动
(一)新增货运车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新增货运车辆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填写新增运输车辆申请表。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等。
3.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将以上相关材料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
4.新增货运车辆有关手续办理结束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该车技术档案。
(二)货运车辆退出市场
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退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运输证》。
(三)转籍或过户货运车辆
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求将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出具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车辆管理档案中。
3.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车辆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货运车辆的新所有人应 10 当凭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5.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四)货运车辆报停
1.货运车辆拟报停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持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2.货运车辆报停后拟恢复运营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
(五)货运车辆被终止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因违反规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四、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档案管理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档案。车辆管理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2.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 3.技术等级记录; 4.车辆变更记录; 5.交通事故记录; 6.车辆审验记录;
7.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等。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
3.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4.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5.车辆变更记录;
11 6.行驶里程记录; 7.交通事故记录; 8.车辆审验记录;
9.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三)车辆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内容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时报送交通事故等动态信息。
第三节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
一、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行为。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一)质量信誉考核时间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至6月进行。
(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实施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级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
(三)质量信誉考核步骤 1.质量信誉考核资料的申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底前对本企业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考核,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
12(2)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交通责任事故次数,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3)违章经营情况,包括违章次数,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等;
(5)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企业稳定情况,包括群体事件次数,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及处理情况等;
(7)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和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及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情况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在异地设有分公司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提交材料时应当包括分公司的营运车辆、从业人员情况,并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分公司质量信誉情况。分公司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所出具的分公司质量信誉确认结果负责。
2.质量信誉考核初评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不一致的,应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或组织调查。
(2)核实结束后,应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初步结果进行打分,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并将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和所得分数、初评结果上报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道路运输企业所在地为设区的市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
(4)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下设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一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子公司的质量信誉等级由其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独评定。
3.公示及评定
(1)初评结束后,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道路运输企业的各项考核指标数据
13 和所得分数、初评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本机构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2)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申诉或者举报。
(3)公示结束后,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公告
(1)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后,于6月30日前在本机构网站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上一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2)道路货物运输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三、货运代理(代办)管理
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四、业户档案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货物运输业户管理档案。业户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委托办理的,需存档授权委托书;
(四)投入车辆情况;
(五)从业人员情况;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七)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八)《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
(十)《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三)《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十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十五)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资料;(十六)车辆异动资料;(十七)车辆年度审验资料;(十八)违法行为记录等。
第四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
(一)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6 2.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托运单位、受理时间、收货单位名称和地点、品名、编号、重量、承运车辆牌照号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姓名等;
(5)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例会制度;
(7)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8)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
1.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为本单位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2.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与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条件有所不同,除应当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条件外,还应当是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且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办理程序
(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或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从事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17(2)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3)企业章程文本;
(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臵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6)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7)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8)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2.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2)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3)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臵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6)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7)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8(8)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许可前审核
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提交申请的企业或单位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照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实地核实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1.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予以公示并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和项别、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运输性质;
2.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3.因需要延长许可申请处理时间的,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发放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个工作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核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被许可人已获得其他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加注原有的其他许可事项及新许
19 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同时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退回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
3.被许可人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六)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
1.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履行投入车辆承诺,核实其所投入的专用车辆是否符合许可要求,罐体是否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2.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间6个月还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七)配发《道路运输证》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实被许可人投入使用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2.《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车型注明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
3.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备注‛栏中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四、行政许可结果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告许可决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方便货主了解合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
公告内容应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车辆牌照号及核定的经营范围,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
五、设立子公司许可程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六、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0 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
3.道路危险运输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2.经核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需新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5.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七、许可变更办理程序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拟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名称、地址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其中,变更地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重新核实其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以及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三)许可变更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收回原证件。
八、终止经营办理程序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拟终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如属核减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证件。
(三)如属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九、建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后,应当分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将有关材料存档。条件具备的,可同时存电子档案。
(一)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应当将以下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3.企业章程文本;
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如需要委托的,存档授权委托书;
6.投入车辆情况。已购臵车辆的,需存档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拟投入车辆的,需存档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
7.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
8.停车场地和专用停车区域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9.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1.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12.《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1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15.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1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2 17.《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18.其他存档材料。
(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应当将以下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2.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或科研、军工和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3.特殊运输需求说明材料;
4.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5.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如需要委托的,存档授权委托书;
7.投入车辆情况。已购臵车辆的,需存档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拟投入车辆的,需存档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
8.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
9.停车场地和专用停车区域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10.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2.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13.《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4.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1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16.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1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18.《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19.其他存档材料。
23 第二节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专用设备管理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车辆技术管理的要求,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专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规定的要求装臵标志灯、标志牌。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车辆,不得允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再使用该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对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则收回《道路运输证》。
二、专用设备管理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 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 18564)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应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三)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四)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定期审验制度,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一)审验时间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二)审验内容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以下内容: 1.车辆技术状况,罐式车辆应提供罐体检验合格证; 2.车辆技术档案,罐式车辆应标明罐体容积; 3.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 4.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
24 5.违章记录;
6.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7.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8.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9.专用车辆的标志灯、标志牌安装情况; 10.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三)审验程序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审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车辆审验公告。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按规定填写《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向车籍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领取,或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领取,或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上下载。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测。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5.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检测报告等进行审核,评定车辆技术等级。6.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专用车辆结构及尺寸、违法记录情况、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专用车辆标志灯、牌完好情况进行审验。
7.专用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一级,且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要求的,则车辆审验合格,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年度审验专用章;审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运输证》。
8.审验结束后,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审验台账中作相应记录,对审验资料进行整理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道路运输证》上有违章记录的,应当将违章记录转登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业户档案中。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异动
(一)新增车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拟新增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填写新增运输车辆申请表。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等。
3.新增专用车辆技术等级应当是一级。
4.专用车辆是罐式车辆的,还应当提供罐体检测合格证。
5.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将以上相关材料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
6.新增专用车辆有关手续办理结束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建立该车技术档案。
(二)车辆退出市场
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拟退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三)转籍或过户车辆
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要求将专用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出具专用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车辆档案中。
3.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的新所有人凭 26 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应当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5.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四)车辆报停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拟报停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需持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报停后拟恢复运营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
(五)车辆被终止经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因违反规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档案
(一)车辆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管理档案。专用车辆管理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等;
2.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 3.技术等级记录; 4.车辆变更记录; 5.交通事故记录; 6.车辆审验记录;
7.通讯工具及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的配备证明; 8.罐体检测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等; 9.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二)车辆技术档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专用车辆技术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等;
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记录; 3.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4.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5.车辆变更记录; 6.行驶里程记录; 7.交通事故记录; 8.车辆审验记录;
9.通讯工具及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的配备证明; 10.罐体检测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11.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内容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及时报送交通事故等动态信息。
第三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的日常监管,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车辆技术状况进行监督,规范运输行为。
(一)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严格执行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国家标准或交通行业标准。
(二)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行为,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范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参照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管理档案,并保存完整。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档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3.企业章程文本;
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投入车辆情况。已购臵车辆的,需存档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拟投入车辆的,需存档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7.安全生产制度文本;
8.停车场地和专用停车区域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9.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前、后、侧面及办公场所、停车场地或专用停车区的照片;
11.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12.《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29 1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15.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1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7.《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1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及消防部门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19.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20.其他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管理档案
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2.省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或科研、军工和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3.特殊运输需求说明材料;
4.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5.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如需要委托的,存档授权委托书;
7.投入车辆情况。已购臵车辆的,需存档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拟投入车辆的,需存档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
8.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
9.停车场地和专用停车区域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10.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前、后、侧面及办公场所、停车场地或专用停车区的照片;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3.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14.《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1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30 17.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19.《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及消防部门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1.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22.其他规定要求归档的材料。
第五章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4)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下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5)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32 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一)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果申请者是个体经营者,不需要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臵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33 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以下审核: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许可前公示和现场审查
对已受理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的有关情况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或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有关条件和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
(四)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运力过剩且实载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许可结果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发《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应将许可结果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查阅。
(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2.最高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权限,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发
3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由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已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备查;属于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权限,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在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已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备查。
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办理程序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许可权限,按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程序办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经营道路客运的子公司,其自有营运客车在10辆以上或者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5辆以上时,可许可其按照母公司取得的经营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五、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报备程序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报备程序如下: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的,应根据许可权限向相应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即经营县境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应向分公司设立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经营县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应向分公司设立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经营省际和市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应向分公司设立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分公司设立申请人提供道路运输企业关于设立分公司的报告,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查该企业在当地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是否具备条件,并向总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
(四)经核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属实,且符合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报备,并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分公司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五)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分公司需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
35 合车辆条件要求且符合市场供求情况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七)分公司需新增客运线路的,按照道路客运线路的许可权限办理,并发放客运线路标志牌。
六、道路客运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程序
(一)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
1.申请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同时申请客运班线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客车实载率和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沿线公路路况、安全设施调查勘察情况及客运安全保障措施,长途客运线路驾驶员休息、轮换的时间、地点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未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必须提出明确的站点方案;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2.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臵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按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充分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36 得以对等投放运力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实施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客运市场信息公布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运力投放、客运线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况,正确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提出客运申请。
3.同一客运班线有3个以上申请人提出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确定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实施省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可采取联合招标、各自分别招标等方式进行。一省不实行招投标的,不影响另外一省进行招投标。
4.道路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符合法定条件,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且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义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优先许可。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实行道路客运行政许可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实施每项行政许可工作的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三)许可前公示及征求意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许可前,应当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1.对县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将申请的有关情况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或办公场所进行公示。
2.对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申请,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除应当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外,还应根据不同许可项目,向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函征询意见。
(1)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申请,应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初审后,分别向省内始发地和途经上、下旅客点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省境外途经上、下旅客点和目的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送《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向外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征求意见时,应附《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复印件。
(2)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申请,由省级运输管理机构初审后,向起、讫地和途经上、下旅客点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送《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
(3)县际道路客运班线申请,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初审后,向起、讫地和途经上、下旅客点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送《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
3.收到《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相应的范围予以公示:
37(1)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应由接收函件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或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同时,还应逐级向本省相关市(地)、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送,并由市(地)、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征求意见。
(2)市际《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应由接收函件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同时,发送至本市相关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同步公示、征求意见。
(3)县际《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应由接收函件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征求意见。
4.收到《道路客运线路征求意见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征求所辖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示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答复意见,并将意见反馈至发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不予同意意见的,应当注明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5.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省际客运班线经营申请持不同意见且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其隶属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各方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报交通运输部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交通运输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四)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申请的道路客运班线,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1.对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客运班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包括: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及起讫站点、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
(2)按规定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1)县际客运班线,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起讫点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市际客运班线,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起讫点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省际客运班线,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3)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并告知班线起讫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8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因市场供求矛盾突出、运力过剩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道路客运班线,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许可结果公告
许可决定书下达或《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发放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许可结果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查阅。
(六)签订客运线路经营权合同
《道路客运班线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达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与道路客运经营者签订《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合同》。
(七)督促履行投入车辆承诺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在180日内按照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营运车辆。超过180日不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要求投入营运车辆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取消其相应线路的经营许可。
(八)配发《道路运输证》
道路客运经营者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客车,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九)核发客运线路标志牌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客运班线后,应当向道路客运经营者核发客运线路标志牌。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尚未制作完毕的,应当先配发临时客运标志牌。
七、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和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变更程序
(一)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变更程序
1.道路客运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道路客运的许可规定办理。2.道路客运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两个及以上的道路客运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3.许可变更后,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收回原证件。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变更程序
1.对道路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变更的,应首先对原客运线路作出终止决定,在申请人填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终止申请表》上签注终止意见并收回有关牌证后,再按新增客运班线的许可办理程序办理。
2.对道路客运班线的途经地变更以及起、讫地的市区内站点变更的,原许可的道路运
39 输管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变更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变更的决定,并在《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变更申请表》上签注意见,告知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八、暂停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程序
(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要求暂停经营的,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暂停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提交《道路客运班线暂停申请表》。
(二)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根据客运市场运行情况并发函征询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后,作出准予或不予暂停的许可决定。
(三)准予暂停的,应在《道路客运班线暂停申请表》上签注‚同意‛的意见,并暂时收回客运线路标志牌,告知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恢复经营时,退还客运线路标志牌。
(四)不予暂停的,应在《道路客运班线暂停申请表》上签注‚不同意‛意见,并说明理由。
(五)暂停道路客运线路经营一年内不得超过180天。
九、终止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程序
(一)道路客运经营者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提交《道路客运经营终止申请表》。
(二)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是否能够满足普遍服务、方便群众出行等因素,依法作出终止决定,在《道路客运经营终止申请表》上签注‚终止‛意见。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后10日内,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客运线路标志牌,并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四)道路客运经营者在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10日内收回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无法收回的,应及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
十、经营期满延续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程序
(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之日起提前60日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延续经营。
(二)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该班线有效期届满前,对该经营者在经营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服务质量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状况好和服务质量优的企业,符合延长经营期限条件的,应当优先许可并简化手续。不符合延长经营许可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0 应当重新许可。
十一、建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条件具备的,可同时存电子档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企业章程文本(如申请人属个体经营者的,不存档此材料);
(三)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五)投入车辆情况。已购臵车辆的,需存档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需存档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
(六)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七)连续3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八)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九)《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十一)《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十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四)《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十五)其他存档材料。
第二节 客运车辆管理
一、客运车辆技术管理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 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按时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做好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三)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客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输证》。对车辆技术等级、级别不能满足相应客运线路、运输方式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道路客运经营者更换车辆,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道路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使用擅自改装客运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应当予以制止,并按规定实施处罚。
(五)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定期对营运客车类型及等级进行复核,并在《道路运输证》上予以注明。
(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使用配臵下臵行李舱、节能环保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鼓励客车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GPS或行车记录仪等设备。
二、客运车辆审验
(一)审验主体
客运车辆审验工作由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二)审验时间
客运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每年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三)审验内容
客运车辆年度审验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技术状况; 2.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 3.车辆违章记录; 4.车辆技术档案;
5.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6.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情况; 7.道路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8.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四)审验程序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车辆审验公告。
2.道路客运经营者应按规定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到车籍地县级或 42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领取,或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领取,或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上下载。
3.道路客运经营者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客运车辆检测。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检测报告,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分别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
6.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经营范围所要求的等级,且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章行为的,则车辆审验合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年度审验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三级车要求的,应收回《道路运输证》。
7.审验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审验资料进行整理,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道路运输证》上有违章记录的,应当将违章记录转登至经营业户档案中。
三、客运车辆异动
(一)更新或新增客运车辆
1.在经营期限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申请更新、新增客运车辆的,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客运经营者提交的车辆更新或车辆调换方案等材料,考虑车辆技术状况、座位数量、类型等级等因素,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2.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要求储备运力的,应当提交申请表。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按照企业客运车辆总数核批10%以下的储备运力。储备运力在企业客运车辆进行维护、修理或需要完成特殊运输任务时使用,主要用于顶班、加班等。储备运力运营时,持加班牌运营。储备运力应当是企业自有车辆。
3.更新的客运车辆与原车辆技术类型、等级相当,或者比原车辆技术类型、等级更高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准予更新,并配发《道路运输证》。
4.更新的客运车辆比原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低的,应当不予更新。
(二)客运车辆退出市场
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客运车辆,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拟不再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运输证》 43 并存档;无法收回的,应及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宣布作废。
(三)转籍或过户客运车辆
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求将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出具客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档案中。
3.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客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客运车辆的新所有人应当凭客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5.客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四)客运车辆报停
1.客运车辆报停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需持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和客运标志牌。
2.客运车辆报停后拟恢复运营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和客运标志牌。
(五)客运车辆被终止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因违反规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收回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等。
四、客运车辆档案管理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客运车辆管理档案,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
(一)客运车辆管理档案
客运车辆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2.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记录; 3.技术等级记录; 4.类型等级记录; 5.车辆变更记录; 6.交通事故记录; 7.车辆审验记录等;
8.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保险记录; 9.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二)客运车辆技术档案
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基本情况,包括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2.主要部件更换情况;
3.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4.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5.车辆变更记录; 6.行驶里程记录; 7.交通事故记录; 8.车辆审验记录;
9.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第三节 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
一、实施主体
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不实行班线经营权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对参加投标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质量信誉情况、企业规模、运力结构和经营该客运班线的安全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承诺、运营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客运班线经营者的许可方式。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客运班线招标投标工作。
(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客运班线招标投标工作。
二、招标程序及规定
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按照以下程序和规定执行:
(一)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许可权限,对下列客运班线经营权可以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许可,并作为招标人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1.在确定被许可人之前,同一条客运班线有3个以上申请人申请的;2.根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开通的干线公路客运班线,或者在原干线公路客运线路上投放新的运力;3.根据双边或者多边政府协定开通的国际道路客运班线;4.已有的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原经营者不具备延续经营资格条件,需要重新许可的。
(二)招标人可以将两条以上客运班线经营权作为一个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投标。
(三)客运班线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实施省际客运班线招标投标的,可以采取联合招标、各自分别招标等方式进行。一省不实行招标投标的,不影响另外一省实行招标投标。采取联合招标的,班线起讫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共同招标人,由双方协商办理招标事宜。
(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许可的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新开发的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期限为6年到8年,具体期限由招标人确定。
(六)对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进行行政许可的客运班线,在招标投标工作没有开始之前,申请人提出申请的,许可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客运班线将以招标投标方式进行许可,并在6个月内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七)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具备法定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各地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组织可以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承担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招标人具备相应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对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实行行政许可的客运班线,招标人应当在其指定的报纸、网络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6 2.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和经营期限; 3.中标人数量;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报名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等要求; 6.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7.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九)招标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特点、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招标项目内容、要求和经营期限; 3.中标人数量;
4.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5.投标人参加投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所需提交材料应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的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6.需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以及提交要求、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7.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及处臵方法; 8.开标的时间、地点; 9.评分标准; 10.中标合同文本; 11.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招标人不得违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提高、增设或者降低、减少条件限制投标人,也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地域限制。
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十一)客运班线招标投标评分标准总分为200分,包括标前分80分和评标分120分。评标分中应当包括安全保障措施、车辆站场设施、运营方案、经营方式、服务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具体评分项目和分值设臵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下列要求设定:
1.有利于引导客运经营者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2.有利于引导客运经营者提高运输安全水平、服务水平和承担社会责任; 3.有利于引导客运经营者节能减排;
4.有利于引导客运经营者提高车辆技术装备水平;
47 5.有利于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十二)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标前分共80分,评分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上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20分。AAA级的,得满分;AA级,得14分;A级,得7分;B级,不得分;因成立不久尚未评定本年度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得10分。
2.再上一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20分。AAA级的,得满分;AA级,得14分;A级,得7分;B级,不得分;因成立不久未评定本年度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得10分。
3.企业规模20分。企业自有营运客车数量高出许可条件要求数量,每高出1辆车得0.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运力结构20分。企业自有营运客车中的高级客车比例为1%,得0.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加0.2分,以此类推。
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不成立新的经营实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车辆规模、运力结构按联合各方中最低的计算。
6.在评定标前分时,如果上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尚未完成,应当按照上年度之前两年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前分。
7.投标人在投标之前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标前分按30分计。
8.营运客车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客车总数,包括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客车,但不包括出租汽车、租赁客车和城市公共客车。
9.运力结构中企业自有客车中的高级客车比例保留到个位,个位之后四舍五入。
(十三)招标人应当确定不少于10日的时间作为投标人的报名时间,该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
(十四)招标人应当根据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其中已具备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许可条件的,发售招标文件。
(十五)招标人应当确定不少于30日的时间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该期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十六)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十七)客运班线招标投标所发生的费用,应纳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正常的工作经费计划。
三、投标程序及规定
客运班线经营权投标按照以下程序和规定执行:
(一)投标人的条件。
48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已具备或者拟申请招标项目所要求的道路客运经营范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并不得再独立或者以筹建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在中标后是否联合成立新的经营实体,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二)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报名,并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预审材料: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的除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之外的其他申请客运班线许可的材料。不具备招标项目所要求的道路客运经营范围的,应当同时提出申请,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2.标前分评定材料:包括最近两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自有营运客车数量、高级客车数量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已经准确掌握投标人上述有关情况的,可以不再要求投标人报送相应材料。
(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进行密封,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在开标之前开启。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由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各方印章。4.正在筹建成立经营实体的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由筹建负责人签字,不需加盖单位印章。
(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存有疑问,可以在领取投标文件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进行解释。招标人在研究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并发至所有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也可以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49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六)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为3个以上的,进行开标和评标;投标人不足3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许可。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程序及规定
(一)评审专家条件。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客运班线招标投标评审专家库,公布并定期调整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事客货运输、财务、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
2.道路运输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道路运输中介组织中从事道路运输领域的管理、财务、安全、技术或者研究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二)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委派1名招标人代表并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评委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委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本次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三)两个以上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联合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从各自的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每省的评审专家数量由相关方共同商定,每省应当各派1名招标人代表,但招标人代表总数不得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对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标前分评定材料进行核实,并完成标前分的评定工作。
(五)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六)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筹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全部投标文件,并宣
第13篇: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篇一: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巴东县运管所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能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特将活动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全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及行业特点,县运管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可行的活动工作方案,由所长侯培军任组长,副所长郑著敦、汪骞、谭均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玉卓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要求各运输经营单位也相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完善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确保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是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在今年活动中,我所要求各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驾校、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检测站都认真制作了宣传标语(共100张)和横幅(共15幅)面向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任务,宣传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对各自单位所有从业人员集中组织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组织召开了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半年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认真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引向深入并取得了一定实效。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1、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我所组织专班对各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管理人员等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严格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共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营运车辆要求各运输企业坚决停运;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或与所从事的运输种类不符的驾驶员参运;督促车站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登记以及三品查堵工作,严禁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载客出站。同时,还对各运输企业所有运输车辆的座位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核对,从车辆源头上严防超载行为发生。
2、继续抓好县(市)际以上客运班线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GPS安装工作,提高科技兴安水平。所有从事县(市)际以上客运班线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统一安装GPS系统,在6月底前要全部安装并投入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必须规范、齐全,对未配齐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车辆要严厉查处。目前,客运车辆GPS安装工作已基本结束,而危险货物车辆因种种原因暂还未安装结束,目前已按程序上报州运管处责令公司整改。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各运输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落实到人头,进一步完善了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组织各安全岗位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加大了运输安全生产投入,同时,还按照持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针对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积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
4、严守规程,狠刹三违。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所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反三违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反三违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对三违危害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监督,抓好源头防范,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切实做好六防(防压伤、防烫伤、防中毒、防爆炸、防火灾、防触电)工作,有效增强了运输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5、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运输工作任务。今年,高考学生运输任务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压力,为了圆满完成运输工作任务,我所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运输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客运运力45辆参运,强化车辆安全检查,有力的保证了共3天16趟210车次3990人次的高考学生运送任务得以安全、准时、高效、优质的完成,受到了政府、主管局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表扬。与此同时,还认真完成了由交通局统一部署的交通应急处理等工作任务,没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
6、积极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顿,全力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自6月中旬起,我所积极向县交通局及政府领导汇报,并与县交警部门协调,全面启动了我县江北客运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整个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宣传发动,客车规范进站,无证车辆打击。目前,根据整治开展情况,已准备实施全力打击无证经营车辆阶段。
在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中,我所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理为主要内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安全工作氛围,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也还有不足尚待我们下一步研究解决:一是农村客运市场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已刻不容缓;二是城内客运市场急待进一步规范,大批面的小客车无限制购入,无证经营车辆急剧增多,急需要尽快遏止其恶性增长态势。对此,还必须要得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交警部门的大力支持。
篇二:道路运输管理站工作总结
一、强化管理,全面抓好运输市场整顿。
我县的运输市场问题一直是一个社会瞩目,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多年来困扰着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的老大难问题,为此,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整顿市场秩序当作头等大事来抓。XX年以来,针对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混乱的实际,我们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运输市场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工作,按照集中整顿与经常性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强有力的综合措施,对全县运输市场进行了彻底的整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去年4月份以来,按照县政府和局党委以及省市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道路运输百日会战和集中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活动。一是通过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挂过街横幅、召开车主座谈会等形式向车主和群众对百日安全和集中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活动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依据会战的重点内容,针对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关键环节,强化源头管理。稽查队、客运股、货运股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头行动,严把关口,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实际,严把市场准入关口,通过营运车辆年检,对经营者的经营手段经营范围、技术状况、服务设施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取缔。同时加大了三无黑车的打击力度。去年以来,共取缔非法运营车辆28台,处罚违章运营车辆74台,收缴罚没款7万余元,补缴规费1.6万元。三是在客运市场整顿方面,在重点打击了乱停乱放、随意揽客、甩班掉线、拱抬票价、等无序经营行为的同时,加大了客运出租车辆的管理力度,对客运出租车辆实行了车型、车标志、车容车貌三统一,对于车型老化,车貌不整,严重影响市容的出租车辆坚决清除出市场。四是按照《黑龙江省汽车维修市场整顿方案》要求,严格整顿了汽车维修企业、检测站经营资质,积极抓好年度审验工作,使汽车维修企业做到了执照和标志上墙,查处取缔维修黑户6户,没收汽车维修假冒伪劣配件价值达4000元。五是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管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在道路稽查过程中,发现发现无证上岗人员一律取消其营口运资格,从而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通过治理整顿,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井然,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良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强化措施,全力抓好规费征收。
两年以来,面对费改税舆论,车辆保有量大幅下降,国家降低收费标准等各种不利因素。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坚持开源、挖潜、多征、杜免的原则,加大路检路查、查漏补缴力度,挖掘征收潜力,堵塞征缴漏洞。一是完善制定措施,强化内业管理。从抓费源入手,对全县所有营运车辆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详细登录规费征缴情况。建立约束机制,加强内收内查,堵塞征费漏洞。二是广开征费渠道,上门服务收费。征费人员深入企业、停车场、施工工地、车辆聚集场所以及专业户家中,主动上门服务,收缴规费。三是积极宣传政策,增强纳费意识。在征费稽查过程中,征稽人员不失时机向广大车主和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澄清有关政策,增强车主的法制观念和纳费意识,营造有利征费的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加大稽查力度,稽查队不辞辛苦,昼夜稽查,轮流作业,查漏补缴显著。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积极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规费计划的完成。XX年、XX年、以及XX上半年分别完成行业规费征收(包括运管费、客票附加费和货运附加费)235万元、238万元、118万元,分别占年计划的110%、105%、51.3 %,连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规费征收任务指标,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求真务实,扎实抓好两风建设工作。
两年来,根据县委、局党委和市处党委关于今年开展两风活动的工作重点,我们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以三个代表为统领,围绕运管工作实际,结合行业特点,结合深入开展的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坚持标本兼治和纠建并举的方针,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两风建设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优良的交通运输环境,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根据行业特点脚踏实地、求实务实,切实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为企业、为经营者、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在优化运输市场中,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严格公正执法,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取缔了一批黑车、黑户。规范和净化了运输市场和维修市场,为广大经营者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宽松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在证件年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出租车停车场进行现场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登记、查费、技术评定、二级维护、审验工作一次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广大车主。在便民服务上,支持和扶持在停车场内办小型修理部,热心帮助检修、维修车辆,充分发挥检测车综合检测作用,不仅对二保车辆严格检测维修,而且为一些平时有故障的车辆进行诊治维修,即保证了车辆的安全性,又方便了车主。这些具体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可,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领导,全面抓好文明单位建设。
我站是出席市的精神文明单位,几年来,为了抓好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巩固文明单位成果,我们把文明单位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经常教育全站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文明服务,遵章执法,精通业务,提高效率,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坚持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坚持用有益的活动启迪人,用科学的知识教育人,使全站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得到改造,敬业意识明显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
五、大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全站职工的战斗力。
事业的成败,关键在人,行业管理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人的素质。为此,我们不断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政策理论学习,提高了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通过军事化正规训练,严肃了纪律,端正了仪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通过组织考试,检验了职工业务技能和学习成绩,激发了职工的学习热情;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了运政管理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现在全站职工都能做到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工作中不饮酒,接待外来办事人员态度和蔼,对询问一些政策,能做好耐心解释和宣传工作,在管理上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吃当事人饭,不喝当事人的酒,积极推行收费标准、收费程度、收费情况公开。收费窗口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稽查收费人员坚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礼貌待人,深入站场和养车户家中进行登门征费。树立了良好交通形象,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为招商引资,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的交通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之,两年来,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运管站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县、局党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全县人民的期望尚有很大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克服困难,团结奋斗,拼搏进取,与时俱进、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我县交通的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三: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一、强化机制,保障创建组织运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我们成立了由处党委班子成员、各专业部门和吸收道路运输协会同志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实施一把手抓两手的一把手工程,制定了一岗双责的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形成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分设了综合、客运、货运、汽修技术、稽查5个专项推进组。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系,确保了创建活动有组织地运行。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机制。按照省局、市局创建文明行业规划的部署,我们从上到下制定了文明行业创建十五规划、2010年远景目标及每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规划。为确保目标的完成和规划的实现,我们把目标层层分解、量化、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制。由一把手与各科室和各县(市)运管站签订创建双文明目标责任状,年终考评与评优奖励直接挂钩。各县(市)运管站也层层签定责任状,把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职工、经营者身上,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目标,调动广大职工和经营者参与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为了强化运政管理监督机制,我们制定了18 项76条规章制度,坚持实行了道路运输审批、报停、收费、违章处罚的四公开,成立了督查室,负责工作督办检查和人员执法纠查。处领导坚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面对面地检查创建工作,重点部署和指导,发现问题,当即研究,现场拍板,帮助解决。同时全市市县两级运管部门聘请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单位、经营者代表等167人为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经营者及用户座谈会,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与经营者建立联系户制度,做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对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共取消261台文明出租车,取消14条文明线路,取消38台文明客车,取消13户文明汽修厂,提高了创建活动的社会透明度和群众认可率,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
二、育人为本,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一是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开辟新闻媒体专栏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做了大量充分的宣传动员教育工作,大造声势,大造影响,创造浓厚有利的舆论环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运管人员和经营者的参与意识,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从2001年6月份开始,我处在交通广播电台开通了《道路运输市场新干线》栏目,每周二次30分钟政策法规、好人好事等行业管理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运输经营者的文明守法意识,大力倡导了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的行业新风。
二是抓运政队伍建设。我们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德、三观、五爱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的宗旨教育,开展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开展以《交通行业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珍惜环境、爱我交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和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全体运政人员进行培训,聘请了省运管局领导、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法官、部队教官等专家授课,先后举办了政策法规、驾驶证、英语等各种适应性岗位培训班,培训625人次,培训率达100%,及格率达99%。我们坚持把学习教育同研究解决道路运输市场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起来,每年都进行理论研讨活动,有36篇行业指导性论文先后被部、省主管部门征用发表,12篇论文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我们还制定《运政人员违章违纪管理办法》和五不准职业道德工作制度(即不准吃情、不准讲情、不准勒卡、不准参与养车、不准当保护伞),与每名运政人员签定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通过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建立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的运政队伍。
三是抓从业人员培训。针对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我们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客车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汽车维修人员、零担运输、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学习运输法规、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使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培训近3万余人次。2002年5月份开始,按《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和交通部2001年第7号令《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抓好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在培训、考试、核发从业人员资格证时,对驾驶员的身体状况、职业道德、驾驶技术等进行考核和审查,同时对安全常识、行车安全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准合格和不予以年审,现已培训近2万名从业驾驶员。
篇四:20xx年道路运输管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更是全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顺应形势,迎接挑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我市道路运输管理行业跨越发展之年。半年来,我局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奋进工作年主题和提速增效,跳起摸高,奋进工作,圆满开局工作基调,进一步持续务实运管基础工作,促使行业管理稳中求进,不断转变工作机制和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努力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运政管理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客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科学布置受阻线路(省道307线)客运工作,确保旅客利益不受损害。灵活运用春运服务措施,方便广大市民出行需要。合理调度客运班车,完满完成各小长假、藏区维稳、中高考、云南盈江地震运输组织工作。积极探索城际客运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培育、引导宜宾至南溪进行公司化改造,在宜南快速通道开行城际公交,建设优质文明运输服务精品示范线。
(二)、货运物流发展迅速。加快推进综合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和货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引导传统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着力提升物流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筹备全市道路货运暨现代物流货运发展论坛。开展全市12家危险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三)、城市客运科学发展。坚持以公共交通优先为战略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与社会不断进步相协调发展,提升公交出租服务水平,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相适应。根据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公交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交线路规划的运力运量调研工作。完成公交车换发营运证照和制定了公交车年度审验规范。完成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运价调整工作,并取得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营运证照的换发和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四)、驾培市场不断规范。通过开展驾校、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清理教练车,进一步规范教练车新增程序,杜绝非法违规行为。重新确认教练员身份,重审教练员资质,规范驾驶培训行为。开展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建立和完善驾校档案资料。全面布置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和机动车驾驶人报名考试及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实现数据共享,规范驾校经营行为。
(五)、机动车维修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指导翠屏区举桦汽修厂、翠屏区鑫泰汽修厂两家二类维修企业的筹建和开业许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三类维修业户管理。抓好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对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337户次。指导宜宾岷江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燃料消耗达标车型目录,认真开展燃料消耗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调解汽车维修纠纷5次。积极开展维修协会工作,召开了三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通过了关于人事调整的决议,对维修协会法人进行了调整。
(六)、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质量。全面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促使各运输企业将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理念贯穿始终,合法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七)、运输组织安全有序。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先后圆满完成春运、元旦、清明、五
一、端午小长假期间以及凉姜乡村旅游节、宜宾佛现山栀子花节的运输保障任务。积极开展爱心送考公益行动,确保迎考期间运输有保障。
(八)、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2012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生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一般事故10起,造成10人死亡(行人死亡6人,第三者摩托车死亡3人,旅客死亡1人)。其中负全责事故1起、同责事故3起、次责事故1起、无责事故1起、事故责任待定4起,班线客运车辆9起,出租车1起。与去年同期
相比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事故次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全市道路运输安全态势总体稳定,但形势严峻。
(九)、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今年3月成立运政稽查大队,通过建章立制,定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运政执法行为。
(十)、切实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民主换届选举和机关支部的组建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科室签定责任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开公平选拔年轻干部。认真组织行风政风迎检,行风政风建设受到省局肯定。积极开展各种迎七&8226;一,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纪念活动。
(十一)、其他方面工作有条不紊。扎实开展道路运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职工亮证上岗纪律。认真收集宜宾市交通志资料。升级改善办公网络应用水平。规范目标管理,全面做好政务督办、目标管理、政务信息、信访、值班、保密、档案等工作,计划生育、工会、老干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从今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体现了以下六个特点:
(一)政策引导,全力支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平稳有序。道路客运管理方面,采取每周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对翠屏区客运站的监管力度。站场建设任务加紧落实,12个农村客运站建设进程加快,3个农村客运站全面开工在建;积极推进运力结构调整,提升车辆档次,共新增客车1辆,更新客车37辆,完成县际、翠屏区境内线路延续经营重新许可49 条;继续落实农村客运扶持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发展,翠屏区354辆农村班车享受燃油补贴371万元;强化运输组织,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运等节日期间的旅客运输工作,上半年共计发放加班牌4112张,发放包车牌1271张。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积极应对燃料价格频繁变化的影响,配合市发改委构建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完成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加强出租车行业自律意识,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货运行业管理方面,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与行业指导力度,引导企业重点发展大吨位、集装箱、大件货物、危险品等专用运输车型,鼓励个体运输业户踊跃购置货运汽车参加社会运输,逐步完善全市货运有形市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扶持五粮液安吉物流公司,加紧构建长距离快速运输通道,开展综合运输,做大做强。维修检测管理方面,继续抓好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开展维修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积极调解汽车维修纠纷;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严格车辆技术管理,认真对营运车辆进行技术审查,对营运客车进行类型划分评定。驾驶员培训管理方面,认真使用驾驶培训ic卡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加强教学管理,全市通过ic卡系统培训的学员已达22031人;开展教练员清理、教练车清理工作,全市驾校经重新确认身份的教练员数达694人,清理非法挂靠教练车3台,更新教练车19台,新增教练车19台。
(二)多措并举,重点预防,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按照国务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为工作主线,坚持抓基层基础、抓源头、抓隐患整治、抓事前预防、抓过程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责任细化,全市形成权责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安全监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为载体,切实加强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职工培训、事故查处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查出的隐患,明确治理标准、措施和时限,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加大安全生产督导力度,进一步实施安全动态考核,把安全检查融入到运输管理工作中,通过经常地、不间断地安全检查,督促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下力气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今年上半年年发生的10起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安全事故全部为客车与第三者发生碰撞而造成的事故,其中有3起是与摩托车发生碰撞、6起是与行人发生碰撞、1起与混泥土搅拌车相撞造成的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事故次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00%。未发生因源头管理原因造成的行车安全事故。
(三)疏堵并举,联合执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总体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安监、公安交警、公安治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6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83台;仅翠屏区中心城区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0台,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11个、非法组客点7个,重点查处宜成线、宜高线、宜长线、宜南线等非法营运团伙车辆30余台。打非行动,建立健全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有力地震慑了非法营运经营者的嚣张气焰,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得到改善,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及行业的规范有序,保障了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上半年运政稽查成绩显著,全市共出动稽查人员6000人次,出动稽查车500台次,共查处各种车辆案件180件,查获非法营运车130辆(其中轿车27辆,面包车37辆,客车37辆),查处各类违章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有所提高。
(四)强化服务,依法行政,政风作风和效能建设取得新成效。以提升运管形象为目标,围绕建设廉洁运政、务实运政、法治运政这一主题,切实加强作风政风和效能建设。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推行一站式行政服务模式,对审批环节进一步细化、简化、优化,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研究制度,推行人性化执法,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强力推行政务公开。做到行政许可公开、行政处罚阳光透明,上半年两个季度荣获市政务中心评比优秀窗口。三是大力提升规范服务水平。落实便民举措,提高行业服务能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强化职能,明确责任,运政管理水平全面提速创优。一是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关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深入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人员考勤制度等工作规范,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制度办事,以制度作为考核工作的硬性指标,切实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依法办事。二是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1-6月,共回复12345信箱134条,为民直通车热线9件;运政96515投诉中心共接到投诉电话150件、咨询电话100件,投诉处理回复率100%、满意率为100%,真正达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以人为本,全面发展,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建设逐步加强。认真开展道路运输环境综合治理,极大地改善了道路运输秩序和环境面貌。紧紧依托一系列载体,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创建,窗口形象得到社会认可。改善办公环境,严格执行带证上岗,提升运政形象。加大宣传力度,共编发运政简报15期,《宜宾运管》2期,安全简报8期,在新闻媒体上刊发稿件20多篇,为全市道路运输发展建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上半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道路运输经济发展不平衡,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不高,道路运输企业竞争,发展能力薄弱的问题仍突出。二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部分企业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仍需增加;少数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意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工作压力大。道路运输行业潜在的、固有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仍十分突出,利益驱动引发冲突的因素依然存在。四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任务仍然艰巨。通过系列整治,市场秩序虽有好转,但违规经营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执法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较突出。五是农村客运发展推进制约多,道路等级与开行客运车辆安全等级要求有距离,老百姓乘车需求还不能有效满足。六是运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将认真分析研究,努力逐步加以解决。
篇五: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总结
我处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市纪检会的监督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把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相结合,开放思想谋发展,努力实干创新绩,做好服务树形象,促进了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
有序发展。目前,全市有1621个道路客运经营业户,33381个货运经营业户,53个客运站,1个货运站,1927个机动车维修企业,35所驾驶员培训学校,4343辆营运客车,45202辆营运货车,今年1-8月,全市累计完成客运量0.79亿人次,客运周转量32.1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8%和7%,完成货运量0.64亿吨,货运周转量81.2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3%和16%。安全形势平稳,没有发生过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运输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了道路运输行业的稳定。为社会提供了25万个就业岗位、道路运输、经济运行质量呈持续上升趋势,运转效率与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较好的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提高全员思想认识,为开创运管工作新局面奠定思想基础。
工作的顺利开展,思想到位是前提。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交通工作的实际,从道路运输行业的现实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创运管工作新局面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题,年初专题研究了全年的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创新、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安排,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为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处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注重机制的创新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从提高思想认识的角度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一是领导思想到位。处党委一班子在思想上高度统一,以深入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对全年的工作安排做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以运管工作会议报告的形式对全员进行了贯彻。为确保领导到位,明确处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分管职责,并规定处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要亲临一线指挥和督导,实行问责追究。二是全处人员思想认识高。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处职工的思想认识,自发的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我处定期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集中思想学习,开展工作大讨论。今年,我处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举办单位振兴我光荣,人人都是运管形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处党委、各支部、党委成员和全体在职党员带头写出书面承诺并公示,带领全员提高对务实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全员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员把提高道路运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作为重点,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和行政效能建设,转变工作风,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二、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带动全局工作,规范运政执法行为,为开创运管工作新局面提供措施保障。
工作的顺利开展,措施到位是关键。我们依照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运管实际,以优化经济环境为契机,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一是落实整章建制,规范审批行为。要求机关各科室所办严格按审批、核准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行为,严禁越权行政。二是清理收费项目,严禁搭车收费。元月1日起,全市取消了运管费征收,12月6日,市政府明确市运管处为全额预算事业机构,从今年元月开始,运管机构经费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运管从管理收费并举转移到行政管理。因此,我们取消了所有的搭车收费,对代收费目我们逐一清理,并且做到凡没有市委市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且非政府部门委托的各种收费一律不得代收,切实减轻经营户负担。三是实现从重路检路查向源头管理转变,将车站等客货运集散地的现场监管列为驻站人员的岗位职责,市处在汽车东站、南站、西站、邵洲站、宝庆站、停车场设立驻站办,加强日常监管,春运等客运高峰期抽调三分之二的运管人员加强驻站监管和流动巡查,严格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管理服务到车站,确保运输安全。四是从重违章处罚向重教育纠正转变,严禁随意实施行政处罚。五是实行现场检查处置与处罚分离,实施行政处罚与罚设款收缴分离,从体制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六是搞好政务服务。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落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办好市政务中心第九分中心,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办事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评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法全面推行事权公开。实行行政许可九公开,即申请文书、材料示范文本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公开、依据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承办人员和科室公开、纪律要求公开、结果公开。
第14篇:道路运输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一、强化核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发生,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依法依规从事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标准清晰、责任到岗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继续做好各类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道路运输企业及早做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道路运输各项准备工作中。完善相关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类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四、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督促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规范评价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评价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五、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平安交通”创建、“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的具体方案、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抓好活动工作落实,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继续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完善车辆监控管理力度,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动态监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各项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进联合监管,切实发挥好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
七、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一是督促和指导运输企业加强学习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按要求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二是督促和指导维修企业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精神,按照“一车一档,属地管理”等原则,推进汽车电子健康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档案;三是推进我市汽车维修行业信息化建设,健全汽车维修数据档案,提升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服务品质,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的转型升级。
八、做好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修订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的建设,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开展的应对核应急的道路运输保障演练。提升道路运输应急能力。
第15篇:道路运输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道路运输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13年道路运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14年重点任务。下面,报告两方面的工作。
一、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在市交通运输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科学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职能职责,持续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推进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运输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运输供给能力不断增强。至2013年底,我市共有客车2947台,货车25893台,道路运输企业1450家,客货站场68个,旅客发送量、客运周转量保持与上年基本持平,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则分别增长15.1%和20%;完成站场固定资产投资8608万元,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3.8%。为岳阳汽车中心站、联运汽车站、临湘汽车站争取提质改造资金1千万元以上;建设农村客运招呼站104个,农村客运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93.64%;核发农村营运车辆燃油补贴2276台,44958座,8271万元。
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加强运输组织,圆满完成了春运、黄金周(节假日)、征兵、黄茶节等运输保障任务,做好了五创提质、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值守工作,获得了省市春运先进单位等荣誉。
维修驾培服务不断改善。完成营运客车复核2085台,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214台,培训维修技工215人;在全省率先启动驾培计时计程系统,共安装车载终端1760台,办理教练员卡1632张,发放学员卡57161张,办卡率分别为100%和92%,完成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30215件,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12301人,开展教练员技能比武,培训教练员1808人。
(二)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
大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局门户网站启用2年多来,总访问量超60万次,全市道路运输主要业务和执法案件办理,均实现了资源整合共享、网上实时查询,所有内部公文流转均实行了网上流转,公权力在“网络阳光”的监督下运行,有效杜绝了寻租空间。以信息化为核心支撑,建立了道路运输信息指挥中心和运政热线处理平台,利用第三方资源,实现24小时应急指挥和投诉受理。对全市3000多台跨县以上长途客运班车、旅游车、危货和普通重载货车实行GPS安全监管,新安装北斗导航终端1256台,超额完成省定任务495台,将信息化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驾培计程计时应用系统与公安交警部门考试系统联网对接,教练打卡教学、学员打卡学车,有效减轻驾培领域 “偷工减料”、扎堆练习等问题,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培训质量和学员权益,“数字运管”建设在《岳阳日报》头版头条作推介宣传。
大力推进“两型”行业建设。海纳物流、龙骧联运被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道路甩挂运输试点单位后,相关科所积极主动服务,多次上门指导,定期邀请企业会商,随时跟踪项目进展,受到部、省表扬肯定。积极倡导“绿色维修”,完成600台教练车“油改汽”,增加模拟教练机20台,实现营运车辆运输周转量能耗同比下降1%,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下降1.1%。
(三)安全稳定形势进一步好转
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平稳,仅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4起,死亡3人,大大低于省控指标。优化投诉处置流程,强化内部考核监督,提升了投诉处置效能和满意率,共受理投诉、咨询求助414件,无一起未回复和超期回复,满意率达90%以上,12345公众服务热线处置工作得到市政府表彰。着力妥处了“S201”沿线、仙游线、沙市线等矛盾纠纷,全年无一起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四)依法治运力度进一步加大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章667起。定期开展岗位练兵,组织150余人参加市局“送法下基层”培训,获全省道路运输法规知识竞赛三等奖,多次召开典型案卷评析会,迎接了省市行政许可及处罚案卷评查,案卷质量继续保持全系统领先。制定《岳阳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并报市法制办备案。全年共完成行政许可办件5971件,办结率和提前办结率100%,处理有效案件616起,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执法违法和公路“三乱”现象。
(五)行风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优化经济环境”活动,努力加强职业道德、行业文明建设。创建省级群众满意客运站2个,洞庭汽车站荣获“全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客运站”、省内唯一一个“全国十佳站场先进文化建设奖”,晏岳华、朱万球获“
第16篇:灵川县道路运输行业“平安客运”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灵川县道路运输行业2012“平安客运”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012年一年来在灵川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所积极配合全县开展好“平安客运”创建活动,灵川县辖区营运车辆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为0.3人/百车.年,营运客车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未超控指标,道路运输市场较为安全有序,通过努力把我县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率降低到最低。现就一年来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灵川县道路运输行业2012年“平安客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二、全面推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作为当前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与两家客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且要求两家客运公司分别与客运承包者和驾驶员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两家客运公司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和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例会、事故分析、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把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三、积极督导客运企业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检自查工作。
四、全面开展道路旅客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农村客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好了、“三盯”“三防”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发挥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行车安全记录仪和GPS车辆监控系统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的监管作用,运输企业能用GPS对客运车辆和
驾驶员实行动态监控,车辆上线监控率达到96。
五、加强了对营运驾驶员的管理措施。推行“四统一”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聘用及管理驾驶员,进一步完善了客运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举报管理、奖惩管理等制度。
六、进一步加强落实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加强了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头关的管理。重点抓好了车辆检验合格报班,进(出)站口、“三品”检查等重要环节,确保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到实处。
七、定期召开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企)业安全生产例会,针对不同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有效的指导了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八、能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客运驾驶员素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督促两家客运企业开展好对在岗客运驾驶员的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道路运输有关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6月安全月开展了严厉打击营运客车及驾驶员“超速、超载、超时行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十、认真督促客运企业做好了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并加强了与保监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掌握了客运车辆的投保情况。
十一、存在问题:
(一)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这一情况还将在一定阶段内存在,跟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原因是分不开的,由于农村的公路等级较低,且客源不稳定,这使得农村班线的开行存在着较大困难,整治也是一段时间的效果,如何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将是下一步整治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客运行业由于竞争激烈,不少的客运驾驶员为了抢客人而有开快车、强行超车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行为。还有部份驾驶员存在着超速、超载、不进行检验报班等违章行为。
十二、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在明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把工作做好做细,认真处理每项事务,加强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教育,减少超载违章的出现。加大稽查力度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加大对农村客运班线的发展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的违章,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继续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2名安全员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经费开支计划,保证安全经费到位。
(二)做好了、“清明节”“
五、“元旦节”“春运”、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节前的安全排查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好节日的值班工作,加大对超载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
(三)在道路运输行业继续开展“平安客运”、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9月至11月开展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竞赛,竞赛期间我县两家客运企业未发生伤亡责任事故。
(四)按上级的布置做好各个时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运输企业加强检查,加强对营运客车超载运营及不进行检验报班营运的整治,及时
消除安全隐患。
(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13年开展3次以上安全宣传活动,组织2次以上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六)做好农村客运班线的发展工作,按制定的农村客运规划发展部分农村客运班线车辆,从根本上消除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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