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
第1篇: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
注:
1、申请办证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失业人员
证明,属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此表一式两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一份、区就业局一份。
(背面)
第2篇:就业失业登记证
申报材料:
1、求职者的户口本;
2、求职者的身份证;
3、求职者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求职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件。
办理程序:
1、需要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力,应持证件到办证所在地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
(1)填写《求职登记表》,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年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专业特长、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
(2)工作人员详细核定求职登记情况和验查各种证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初高中毕业生,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所在地就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市就业培训中心注册盖章;
(4)市内各区所办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并加盖照片骑缝钢印。
(5)各县(市)所办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县(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机构直接办理。
2、本市内各辖区的求职者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机构办理;
3、本市各县(市)的劳动者在本县(市)求职就业的,在本县(市)劳动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
4、本市用人单位集体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
5、本市各县(区)和外地劳动者,在本市范围内求职就业的,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办公地址: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槐安西路48号。联系电话:89631829
1、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初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就业服务局申领。
具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的2011年及以后年度择业期内无就业经历的普通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使用和管理,按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1]48号)规定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程序办理。
2、劳动者在申领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居住证明)。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1份。
(6)具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
(7)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进行就业登记的,提供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街道社区证明等资料。
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本人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注销营业证明、或无工作证明等。
3、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查核实提交的个人资料,确定就业、失业状态。 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可委托街道(乡镇)或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或工作站对申领人员状况进行初审。
4、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将个人资料录入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制证,加盖发证部门印章和钢印后发放。
5、符合发放范围且资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本人在市级以上报纸声明。凭登报声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处于实现就业状态的还需提供就业单位证明)申请补发。
7、登记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相关材料到户籍地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年度审验手续。年度审验时间为发证时间的对应月份。劳动就业服务局也可委托街道(乡镇)或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或工作站进行。未经年度审验的,注销失业登记。
第3篇: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取代以往的《再就业优惠证》。从2012年1月1日起,《再就业优惠证》停止使用。
《就业失业登记证》适应于男58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超龄不予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2张二寸相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一份内蒙古人力资源登记表,下岗职工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登记失业人员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凭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据悉,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可申请税收减免优惠: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持减免税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另外,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可申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就业局:任凯
第4篇:就业失业登记证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资料及
办理流程
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资料
〈一〉失业登记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出具的至今未就业的证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还须提供居(暂)住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照片2张〈1寸和2寸各一张〉
除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4、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从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个体业主停止经营的提供相关证明;
7、按有关规定失地、失林、失海劳动者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相关证明;
9、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相关证明;
10、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除须提供该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上
1、2、3、项资料;
11、其他。
〈二〉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表》凭以下材料,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申领《登记证》: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2、劳动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初次申领《登记证》须交近期同底彩色照片两张〈2寸和1寸各一张〉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城镇常住地的居〈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还须提供该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流程
〈一〉申领人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到当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接受初审并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乡镇劳动保障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乡〈镇〉劳动保障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领人资料报送县就业中心进行
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乡〈镇〉所自收到申领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就业失业登
记证》。
备注:原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不再使用。
第5篇: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精品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
篇1:关于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免费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从四月一日,我市全面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我处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学习研究讨论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反馈实施意见,并根据日程安排,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二是指派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处指派专人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要和上级业务科室密切联系,根据暂行办法理顺自身业务流程,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三是及时下发文件,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我处根据《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邳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对拟写好的文件,我处领导多次会同业务科室同志及分管主任研讨,反复修改,报经局党组审核同
意,以局名义下发了邳劳社(2009)15号文《关于转发的通知》和邳劳社(2009)16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两个文件,规范了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四是打印相关表格,刻制配套印章,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去年底,处派遣相关科室业务操作人员参加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计算机软件培训,系统学习掌握软件操作。今年三月份,又多次派员参加了徐州市就业中心组织的业务和计算机软件培训。我处也连续开展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培训和就业软件操作培训,还专门邀请徐州市就管中心齐科长进行业务讲解,使他们理清工作思路,掌握业务程序,尽快地适应新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
(三)安装调试微机,保证顺利运行。我市社区(镇)劳动保障所(站)所建设已全面实现“六到位”,各镇和社区都配备了计算机,都能够保证络通畅。为了使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处指派专人深入到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进行计算机络检查,对络不通、计算机有问题的镇和社区进行统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对未安装江苏省就业管理系统的给予统一安装和调试,保证了良好的运行环境,为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全面实施夯实了基础。
(四)协调部门配合,理顺工作关系。我市原劳动用工登记和退工登记业务是放在局劳动工资科和仲裁办公室的,已开展多年,根据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应归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我处会同局有关科室部门一起研究政策,理顺工作关系,形成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服务基层(本文来自:www.xiexiebang.com 蓬 勃范 文: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部门群众上下统一协调工作流程,规范了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管理。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一是利用新闻媒体。我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劳动保障大厅滚动大屏、劳动就业站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二是印发宣传资料。我处把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印成宣传册、形成政策问答方式印制宣传页通过社区和镇劳动保障所站发放到群众手中,使他们了解和知晓这项工作意义。三是利用大型招聘会、劳动就业培训班等公开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就业失业登记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由于工作刚刚开展,社区、镇和各科室之间的业务衔接和配合还不默契,就业管理软件使用还存在输入错误等问题。这也是今后工作中能够慢慢改正和调整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和办理工作。对新登记的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老证需换发新证的失业人员要逐步开展,分批分步进行。已年审过的到今年年底年审时给予换发,急用的可以按照新的流程进行换证,要做好社区、镇和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衔接和配合。
2、做好劳动用工登记和退工登记工作。要根据《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开展劳动用工登记和退工登记,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多方位宣传,逐步形成劳动用工和退工登记的规范运行程序。
3、做好失业保险金发放人员的计算机信息录入工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全部录入到江苏省就业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录入率达到100%。
4、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确认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确认,把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就业困难人员确认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全面推进认定工作开展,使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篇2:关于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实施情况的汇报(赵)
关于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实施情况的汇报 辽宁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就业服务局的领导帮助下,在信息中心的配合下,在我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发展成熟,并严格按照《全国就业信息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试行)》的要求去做。截止12月底,全县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共13792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0454本。现将我局2011年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与管理
从7月1日系统开始实施以来,我局领导对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进展都非常重视,加强个别指导的力度,抓紧时间促进各街道系统运行工作达标,加强对各街道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完善,成立专项小组,制定适合我县情况的相关制度,加深各地工作的紧迫感,对系统运行工作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我局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乡镇街道和个社区,进行指导检查。多次强调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作用和意义,把它当成长期的工作来抓。
根据上级文件指示,我局成立就业失业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符合我县业务流程的制度,使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有章可循,并严格按照《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工作。我局还专门成立系统应用组,稳步扎实的推进系统推广系统应用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宣传力度
经与葫芦岛市人社局信息中心领导、专家分析论证,同时比照葫芦岛市信息中心建设情况,我们从合理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等多方面考量,对信息中心机房进行了科学的规划,购置并部署了小型机、PC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堡垒主机、入侵检测、内安全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为了就业失业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局在就业大厅及各个乡镇、社区中,投资40多万,新增添了打印机、计算机、扫描枪、打印机、读卡器、身份证识别器等硬件设备,又购买了30多万的软件,保证了工作速度和质量。
为保障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信息中心内部络已按规划架设完毕,经多方沟通解决了络不通、线路不稳定等相关问题。并设有专门的络维护电话,以便发现问题时及时得到解决。实现街道(乡镇)、社区等相关就业服务机构络互联互通。
为了建立全县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扎实做好我县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我局在6月中旬开展了一次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并组织就业政策落实部门现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得到失业人员的欢迎。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就业失业宣传资料50000份,制作大型宣传横幅4副,还通过电台广播、大屏幕等宣传方式使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利民政策和帮扶
政策家喻户晓,此次宣传工作成功完成。
三、重视沟通与合作,加强业务培训
从系统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时刻重视与省级领导的沟通,与信息中心的密切合作,加强经验交流,不定期的去市里或者兄弟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和理念。
为了使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顺利展开,提高人员的素质是必须要的,因此我局加强了对辖区内业务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了专门的技术人员对我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41名专职的信息采集员进了培训,一对一逐一演示。经过培训学习后的业务人员能够独立操作系统、熟练完成各项业务办理,各类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上做到准确无误,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
四、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我局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程序上的检查,对系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定期对各个端口的安装使用严格排查,对打印情况、照片质量等相关信息严格把关。定时检查联和硬件情况,做到络实时连接,联质量正常,各种软件使用符合标准,硬件设备配备齐全,并能够正常使用切实符合文件要求,发现问题,马上解决。
对数据进行严格监测,实时上传的数据和照片质量,符合省里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就业信息监测数据质
量控制方案(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4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就业登记信息与失业登记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和退出情况信息与失业登记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信息与就业登记信息的逻辑关系完全符合通知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规划
今天,就业失业登记进展到新的阶段,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但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克服的困难很多,必须加强沟通与学习,继续发扬拼搏进取的精神。
1.端正思想,正确认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作用,把它当成长期的工作来抓。不能简单的认为就业登记工作是一个阶段性、临时性、突出性的工作,要长远的去考虑,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时一项长期性的、动态性的工作。
2.转变工作重心由发证到用证,发挥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作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不仅作为一就业失业人员的身份,而且起到信息监测的作用,能够有利于国家对就业失业人数的掌握,便于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方便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
3.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去做,抓住时机,大力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继续努力开展我县就业失业登记工作,为就业信息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绥中县城乡就业管理局 20111012
篇3:近期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调研报告
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培训等
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我市于五月一日全面实施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就业处积极开展劳动用工退工登记、失业登记等工作,处各业务科室、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全部安装和使用江苏省就业管理软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基本信息也录入就业管理系统数据库中,失业保险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针对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突出重点抓好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稳步进行。至7月底,已办理退工登记 784人,登记失业人员718人,打印《就业和失业登记证》718本。失业保险待遇审核246 人,入库率达到100%。培训农村劳动力10137人,完成全年任务62.5%;已发放培训券37900张,完成全年任务63.5%。
一、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全面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我处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学习研究讨论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反馈实施意见,并根据日程安排,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二是指派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处指派专人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要和上级业务科室密切联系,根据暂行办法理顺自身业务流程,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三是及时下发文件,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我处根据《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邳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对拟写好的文件,我处领导多次会同业务科室同志及分管主任研讨,反复修改,报经局党组审核同意,以局名义下发了邳劳社(2009)15号文《关于转发的通知》和邳劳社(2009)16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两个文件,规范了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四是印制相关表格,刻制配套印章,及时发送到各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人员手中。
(二)强化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去年底,处派遣相关科室业务操作人员参加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计算机软件培训,系统学习掌握软件操作。今年三月份,又多次派员参加了徐州市就业中心组织的业务和计算机软件培训。我处也连续开展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培训和就业软件操作培训,还专门邀请徐州市就管中心齐科长进行业务讲解,使他们理清工作思路,掌握业务程序,尽快地适应新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各镇和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认真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第一次到劳动大厅
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安排专人给予指导培训录入计算机数据库,使他们尽快掌握就业管理软件正确使用方法,减少录入错误率。
(三)安装调试微机,保证顺利运行。我市社区(镇)劳动保障所(站)所建设已全面实现“六到位”,各镇和社区都配备了计算机,都能够保证络通畅。为了使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处指派专人深入到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进行计算机络检查,对络不通、计算机有问题的镇和社区进行统计,对全市所有社区计算机硬件进行升级,加装了内存条,为他们办理了无限时宽带包月,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对未安装江苏省就业管理系统的给予统一安装和调试,保证了良好的运行环境,为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夯实了基础。
(四)协调部门配合,理顺工作关系。我市原劳动用工登记和退工登记业务是放在局劳动工资科和仲裁办公室的,已开展多年,根据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应归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我处会同局有关科室部门一起研究政策,理顺工作关系,形成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服务基层部门群众上下统一协调工作流程,规范了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管理。
(五)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一是利用新闻媒体。我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劳动保障大厅滚动大屏、劳动就业站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二是印发宣传资料。我处把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印成宣传册、形成政策问答方式印制宣传页通过社区和镇劳动保障所站发放到群众手中,使他们了解和知晓这项工作意义。三是利用大型招聘会、劳动就业培训班等公开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就业失业登记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失业保险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失业保险工作我处一直缺乏系统管理软件,大部分实行手工操作,业务工作数据处理繁重,错误率高。随着近年来企业改制不断深入,企业关、停、破、改,失业人员急剧增加,失业保险业务越来越繁多,工作压力重。我处业务工作人员根据自己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工作开发了《失业登记管理系统》,投入使用中,缓解了业务工作压力,减少手工操作错误的出现,但由于技术原因,还行不成一个完善的失业保险管理系统程序。从今年五月一日,失业保险业务科室也使用就业管理系统中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系统,享受失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到就业管理数据库中,发放的月份、金额、应享受的期限十分清楚明了,查询方便,业务数据报表形成和转换也十分简单,待遇审核处理准确,基本杜绝了错误率的发生。系统把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失业管理及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失业保险工作
信息化进程。
三、农村劳动力培训稳步进行。
〈一〉针对土地流转的返乡农民工集中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更新培训专业,实施分类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积极协调农林、扶贫部门,全面推广使用培训卡,完善培训补助标准与培训工种、就业效果动态挂钩的机制,确保培训券发放、使用、兑现环节的顺畅高效。
〈二〉突出重点抓好创业培训。我市主动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倡导和激励全民创业,认真落实“江苏省能力促企业计划”,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服务年”活动。按照创业培训的“五个统一”要求,重点抓好各类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等已举办了五期10个班次309人次SYB创业培训,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提高创业能力、提供创业服务。同时为稳定企业,减少裁员,组织培训人员深入乡镇、企业,为富祥木业、富山医疗等十多家企业培训员工3600多人次,培训一线管理人员287人次。并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增多的实际,通过镇劳保所的组织发动,专门对返乡农民、失地农民和退伍军人等创业愿望较强的群体,集中开展了六期12个班次382人的创业培训。三是统筹兼顾抓好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全市培训,评选出“十佳民办培训学校”,积极引导民办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完善“培训、用工、就业”三位一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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