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贫工作站岗位职责
第1篇:乡镇林业站岗位职责
乡镇林业站岗位职责
【篇1:东镇林业站工作职责】
东镇林业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
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二、协助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
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四、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案件。
六、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 中、产后
服务。
七、承担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林业站工作流程 一、遵循自
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发展。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区,注重实效。
三、发展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四、逐步改善生态和生活条件。 林业站责任追究办法
一、依据森林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到人。
二、对管辖内违反《森林法》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
瞒不报的。
三、使群众财产和权益受到严重损坏和侵害的。
四、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工作工程资金的。以上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予以处理
【篇2:新堡镇林业工作人员职责(林业站)】
新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职责 姓 名:耿 佳
主要工作职责
一、抓好新堡镇各项林业生产任务的完成,落实实施方案。
二、抓好石中高速公路经济林景观带建设及管理工作。
三、抓好本镇农田林网建设及经济林发展工作。
四、负责新堡镇林政管理工作;抓好护林队伍,查处毁林案件;抓好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及防火、灭火工作。
五、抓好本镇林业科技知识推广,举办林业科技培训班,搞好为农服务工作。
六、搞好林业档案管理,做好林业统计上报工作。
林业站工作流程
一、植树造林
分解任务→规划实施意见→落实地点苗木调配→组织村队实施→抓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统计上报→建档
二、林业补助资金管理
核实补助面积→主管领导审阅上报面积→林业部门检查审核→确定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财经所办理拨入资金→镇林业站造表补助→主管领导签字→财经所具体办理
三、护林员管理
林业局乡镇确定名额→以村公开选拔→确定人员填表村委会盖章→报镇政府审核→上报林业局审定确定人员和
工资标准→乡镇与护林人员鉴定合同并负责考核与兑付工资
【篇3: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职责】
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职责
根据《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十)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十二)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2篇:扶贫站工作职责
扶贫站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本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5、负责本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第3篇:乡镇安监站岗位职责
乡镇安监站岗位职责
【篇1:乡镇安监站工作职责】
乡镇安监站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本乡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
2.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定本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4.督促本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理。
6.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
【篇2:乡镇安监站工作职责】
镇安监站的工作职责
镇安监站在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市安监局的委托,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
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
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权。
【篇3:乡镇安监站站长、职员工作职责】
安监站站长职责
(一)在镇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安监站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站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站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持召开站务会,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四)每月向上级安监部门书面报告一次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镇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
(五)组织制定全站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六)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社区、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七)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和统计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完成镇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站安监员职责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文件精神;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
(四)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站长,必要时可直接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五)指导、协调社区、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六)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统计分析分管企业(领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参与分管企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岗位职责之乡镇劳动保障站职责
乡镇劳动保障站职责
【篇1:乡镇劳动保障所职责流程】
劳动保障所办事流程
(一)
服务项目: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
申报条件:东城办事处居民,18-55岁
所需材料:户口簿或身份证、两寸照片2张
办事流程:到所在社区填写失业登记表→携带本人材料到镇劳保所审核盖章→到县就业局办证
办理时限:当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
服务项目:发布用工信息、农民工培训安置
申报条件:东城办事处居民,年龄18——50岁
所需材料:户口薄或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
办事流程:发布用工信息 →携带本人材料到镇劳保所报名登记→安排培训→与企业双向选择进行安置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
服务项目:劳务纠纷调解
申报条件:镇域内劳企双方的劳务纠纷
所需材料:劳动合同、本人证件
办事流程:案件受理→汇报→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调解不成上交县劳动仲裁部门→上交法院 办理时限:当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
服务项目: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报条件: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不含商业保险)的城乡居民
所需材料:户口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三张
办事流程: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养老保险登记表 →劳动保障所审核→将参保者信息输入微机→缴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
服务项目: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申报条件:东城办事处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办事流程:以人为单位填写登记表→劳动保障所所审核→缴费→报送县医保中心→发放缴费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
服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审 申报条件:单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所需材料:养老金领取资格证(《审核证》)
办事流程:本人持《审核证》(特殊情况需本人所写委托办理材料)→乡镇劳动保障所所审核登记→盖章→报送县人保局 办理时限:当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
服务项目:办理求职登记业务
申报条件:年龄16-55岁,需求职人员
办事流程:求职人员持相关资料及本人身份证证明→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登记→介绍相关用工信息→提供先相关服务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东城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
(2)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
(3)办理(协助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随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和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4)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查核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项目初审,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服务;协调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指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5)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组织或推荐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项就业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取得资格的,可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展再就业救助活动。(6)指导辖区内社区就业实体、劳务派遣企业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的创办,推动社区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工作。
(7)指导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和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协助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资格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缴费等项服务性工作。
(8)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服务。
(9)协助辖区内各村社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审核上 报工作:;
(10)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1)乡镇劳动保障所还要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转岗培训、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服务,以及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12)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内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待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含城镇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按月对失业人员进行签到管理,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外出务工情况进行登记调查摸底和服务管理)。
二、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办理辖区内外出人员就业卡;指导未就业人员、转岗职工参加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并建立台帐,对辖区内所有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和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并做好岗位推荐和职业介绍工作。 四、努力开辟非正规就业岗位,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信息、咨询、财务代理等各种中介服务;对非正规劳动组织和就为人员进行调查、审核、指导和管理。协调工商、税务、城管和环卫等基层行政管理部门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关系,配合落实对非正规就业组织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办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手续。
五、开展再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困难程度,本人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申报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困难人员证》.六、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帮助孤寡、病残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掌握和核查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负责对领取死亡退休人员的丧抚费资格进行调查核实;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对特殊对象进探访和慰问;对退休人员生活方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七、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街道社区医疗服务网点进行费用结算。
八、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查询。为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离退休人员查询养老金提供方便;为职工和社区居民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
九、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督促用工单位进行用工登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协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活动。
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服务队,开发公益性就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四保”工作,创办社区就业服务站和家政服务站,采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形式,吸纳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如家政服务、物流配送、修理修配、幼托保险等)。
11、指导和帮助建立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自治组织,有条件的街道工委筹建退休职工社区党支部和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党支部。 12、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各类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篇3: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社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规程 一、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指导社居委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劳动者的就业、生活状况调查,开展清理隐性就业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外来劳动力的管理及有关证、卡发放工作,负责就业登记、统计工作,定期向县劳动保障局报告就业管理工作情况。
三、积极开拓社区就业岗位,收集、传递就业服务信息,协助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推荐就业工作。
四、负责对辖区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预审、申报工作。
五、协助县劳动保障部门跟踪检查督促辖区内未参保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六、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七、协助县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建立失业人员管理台帐;负责失业人员求职、培训意向的登记、统计工作。
八、协助县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办理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的签领、发放工作。
九、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配合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就业、生活状况调查统计。社居委劳动保障专管员在本社区逐户对在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填表,建立台账,根据调查结果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确定困难弱势群体援助对象和隐性就业清理对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情况汇总上报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事务所于15日前汇总上报县劳动保障部门。县劳动保障局和劳动就业局于20日前分别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就业局。
(二)就业岗位信息采集。社居委劳动保障专管员深入社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个私经济组织,将社区内开拓或收集到的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及时输入微机,并境写就业岗位信息统计表,建立台帐;于每周五前将本周信息采集情况,汇总上报到县职业介绍中心暨劳动力市场。
(三)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调查统计。社居委劳动保障专管员在本社区逐户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台帐;根据调查结果填写个私经济组织用工和社会保险基本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o日前将上季度的惰况,汇总上报县劳动保障部门。(四)非正规就业组织预审。由社居委劳动保障专管员对牵头领办人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社居委提出意见后,报县劳动保障部门对申办者资格和条件进行认定;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县地税、工商部门和再就业办公室对申办者经营服务范围及服务区域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再就业办公室核发《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五)离退休人员健康、生活状况调查统计。社居委劳动保障专管员在进行居民家庭就业生活状况进行调查的同时,摸清社区内离退休人员家庭情况、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填写统计表,建立台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的情况汇总上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15日前汇总上报县社保局,县社保局于20日前报市社保局。(六)下岗失业人员安置进度统计。社居委劳动保障专管员每月对辖区内社区就业组织安排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安置进度月报表,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安置情况上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3日前汇总上报县再就业办公室,县再就业办公室于5日前上报市再就业办公室。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生活善调查流程图
二、农村劳动就业登记流程图 三、就业岗位信息收信流
四、个私经济组织用工和社会保障情况调查流程图
第5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耍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怍。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野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专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岗位职责
站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辱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监管员:在站长领导下实施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监管工作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信息制度定期报送信息。
检测员:在站长领导下.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出具的检测记录负技术责任,并建好检测记录台账,按时报送检测汇总表。
第6篇: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责
【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
乡镇水利站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水利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本乡镇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二)组织制订本乡镇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监督管理本乡镇水资源;组织制订本乡镇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安全饮用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和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管理、保护滩涂资源。
(四)组织、指导本乡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助实施水行政审批制度,协助管理取水许可,协助依法征收水利规费;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
(五)负责本乡镇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察;审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助县水务局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
(六)组织、指导本乡镇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河道采砂,在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组的领导下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和指导河道、水库及塘坝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和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指导本乡镇农村农田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
朝阳【wlsh0908】整理
【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
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指导本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实施情况,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九)指导本乡镇水利经济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财务等方面的经济调节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水利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的研究和推广;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本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乡镇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贯彻落实水库堤防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本乡镇区域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积极开展灾情、水毁工程情况调查;按照乡镇落实好各项度汛措施,做好群众转移等工作。
(十二)承办县水务局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朝阳【wlsh0908】整理
第7篇:乡镇畜牧站工作职责
乡镇畜牧站工作职责
篇1: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规和条例,承担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发展壮大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八、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上报。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保健制度
一、乡村兽医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畜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畜禽防疫接种,不断提高牧医技术水平,为我区畜牧业发展做贡献。
二、凡能接种的畜禽,必须全面实施免疫接种,并认真填写防疫注射卡片,打记耳标,填写各种生产统计表和疫苗接种表。
三、各种预防接种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接种,各类动物防疫密度要求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协助动物防检部门搞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产地的检疫,严防动物传染病暴发流行。
五、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动物防疫法》和畜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争宣传普及率达80%以上,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保护畜牧禽健康生长。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防措施,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畜禽健康。
二、做好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登记工作,如发生了一、二、三类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做好疫源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对重点控制传染病要有调查、有记录、有结果;对暴发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措施、有总结,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对疫点畜群的圈舍、用具、排泄物和污染物要及时严格消毒,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五、隔离有病畜禽,对同圈舍其它畜禽要进行疫情观察,并采取应急接种和其它有效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病,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控制疫源,积极消除隐患,堵绝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确保畜禽的健康发展。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工作制度
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积极开展本乡镇的动物检疫工作。
二、负责做好本乡镇辖区内动物检疫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动物检疫法规,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扑灭、上报及防治工作,办理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入境手续。
三、严格实施动物产品检疫,并出据检疫证明,并对检疫结果出具的证明负责。
四、在规定的范围权限内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五、在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的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六、依法查处违反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乡镇畜牧兽医站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财产由乡镇畜牧兽医站统一管理,建立财产登记簿,各乡镇兽医站指定一名人员为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使用报损工作。
二、固定资产要有计划添置,对专控资产,先申报审批后方可购买;对购置、拨付、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
三、对闲置资产处理,必须履行有关程序,如评估、审定等,处理资产所售资金要及时入帐专储,用于固定资产的篇2:苍岭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职责
篇3:乡镇兽医站工作制度
新 民 镇 畜 牧 兽 医 站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镇站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后的11个乡镇站和区动物防疫检疫站(即市场检疫站)。
第三条乡镇站是国家设置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站长负责制,经济上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第四条乡镇站的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牧政管理;在区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的领导下搞好动物的疫病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的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广畜牧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扶持、帮助、指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经济组织、畜牧科技示范户和畜禽养殖大户发展畜牧生产;引导组织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禽商品生产。
第五条乡镇站应积极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不断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增强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经济实力。
第六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工作:
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二、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二法”、“三条例”,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管理好兽药、饲料市场,加强对种畜禽的鉴定、发证管理和种畜禽更新换代的引种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夯实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承担,完成区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畜牧科技项目和事业推广任务。
七、乡镇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第七条乡镇站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
第八条乡镇站直属区畜牧局领导和管理。乡镇站应主动争取当地党政的领导和支持。
第九条乡镇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根据当地畜牧生产发展的需要来配备,人员编制基数以2003年人事部门所核定的基数为准,不得超编。
第十条乡镇站可设站长、副站长、会计各一名,实行双向选择、竟争上岗、择优聘用,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征求当地党政意见后,由区畜牧局任免。
第十一条乡镇站动物诊疗岗、动物检疫岗实行分离管理:动物诊疗岗接受乡镇站管理,实行自收自支;动物检疫岗工资待遇(包括动物诊疗岗人员的“三保”费)在乡镇站的防检收入中支付。
第十二条乡镇站编制人员的缺额配备和自然减员补充按有关规定,按程序聘用。乡镇站在编人员的借调、辞退、自动辞职均应经区畜牧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事部门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乡镇站必须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可采取不脱产的岗位培训,函授、自考和脱产送入大、中专业院校深造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使在职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中专以上。
第十四条乡镇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技术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由区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三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站资产管理
一、乡镇站的站长、会计岗位必须分离设置,建立健全财务制约、监控机制。
二、新建、扩建、改建办公、生产、经营和生活用房,乡镇站应将草图和投资预算计划表以及专题请示报区畜牧局审查批准后,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后方可施工;购买或以其他形式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也必须经过区畜牧局批准。变卖或贬值处理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也须报区畜牧局批准。
三、乡镇站资金实行统收统支,坚持收支二条线,不得以收抵支或坐支。乡镇站帐务实行一月一结,一年一决算,经济核算以乡镇为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六条乡镇站财务管理
一、收支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收支预算要按照“稳妥可靠、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的预算经区主管局初审,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批复后执行。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额人员的人员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部门预算。区财政按畜牧站收入情况拨付到区畜牧局系统帐户,再由畜牧局提出拨款意见,经财政局职能股室审核同意后拨付到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支出帐户。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技术服务性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按区畜牧局的财务管理办法统收统支,统一核算。
(四)乡镇畜牧兽医站取得的各类收入按以下顺序安排支出: 1、按月发放职工的工资、津补贴。
2、缴纳社会保险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畜牧局在下拨款项中代扣代缴。
3、日常公用支出。
二、专户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防、检疫费)必须使用财政专用收据,并严格按市政府(2010)54号文件收费标准按实征收,一律统一缴入财政专户。
(二)技术服务性收入(诊疗费、骟割费等)直接列入乡镇畜牧兽医站帐户进行核算。
(三)省、市平衡调剂费,财政国库拨回后,由区畜牧局统一上缴省市畜牧局。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必须按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区局将对各基层站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追踪审计,加强监督,并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监督。
四、票据的使用管理
财政专用票据的领取由区畜牧局统一到区财政局领购,乡镇畜牧兽医站到畜牧局领购,区局将对各站领取使用的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五、会计核算
乡镇畜牧兽医站不纳入会计支付中心进行核算,由主管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自求收支平衡。
(一)推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审核和备用金制度
推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审核和备用金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的有效手段。此项制度的建立是规范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监督理财的重要保证。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应将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于当月的25日送到区局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入帐,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不得入帐,否则将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
(二)各项津补贴由区畜牧局统一制定标准,并报区财政、人事部门审定。
(三)区局汇同财政局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收入、支出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乡镇站严禁以单位的名义为外单位或个人作任何形式的贷款担保,乡镇站的资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将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如发现有将单位资金擅自借给外单位和个人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不准违规滥发奖金、补贴、补助和物品,杜绝不符合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切开支。
第8篇:乡镇统计站工作职责
乡镇统计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完成本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乡镇扶贫工作站岗位职责》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