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共14篇)
第1篇: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形式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润滑油料,加油后要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
3.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如下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5)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
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4.开车前,应将所以控制器受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5.起车要平稳,并逐档加速:对起升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秒钟;对运行机构每档转换时间应不小于3秒;对大起重量的行车各档转换时间应在6~8秒,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起动。
6.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7.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大、小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做停车手段,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0.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照规定对下列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处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1.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或行走台上行走,也不许从事检修。
13.有两个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必须一个钩一个钩地单独工作,以免两钩相撞。
14.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着钢丝绳。
15.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米距离,以防相撞。工作需要靠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米以上。
16.禁止两台起重机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两台同吊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能超过负荷,并由总机动师或总工程师在现场指挥,方可起吊。
17.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行换向开车。
18.电器各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9.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些过热、异音或异常现象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20.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在风力大于6级或遇雨时应停止工作。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开至指定位置停放,并可靠的固定好。
21.如系有磁盘、抓斗的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磁盘或抓斗工作时,必须保证电缆和钢丝绳运动速度一致,不得使磁盘、抓斗转动,以免电缆和钢丝绳互相缠绕发生事故;
2)不准用电磁盘吊运温度在200℃以上的工件;
3)当发现电磁盘有残磁时(切断电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脱离电磁盘),应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22.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起,全部控制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整洁,应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编制:动能基建部
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不得超规范使用起重机。
2、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管理,做好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3、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4、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检查各紧固件
有否松动,并试验空车。
5、操作中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
降理顺后再起吊。
6、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操作
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三原则。
7、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必须保持1.5米距离,以防
相互碰撞,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
8、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用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
按钮。
9、下班时,检查起重机各部,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
上高度,使控制器处在零位。起重机要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切断总电源。
10、清扫和擦拭起重机各部位,认真填写工作记录,特别是不安全
因素必须交代清楚。
编制:动能基建部
第2篇: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航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航吊与航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航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航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十
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航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
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十
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航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
八、工作完毕,航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第3篇: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持证(操作证)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电闸前应检查控制器是否在零位。
3、开车前应检查轨道上、地面上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检查起升高度和各种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4、开动时先要鸣铃示意,起重物件要轻起轻放,操作人员坚持“十不吊”原则。
5、吊运重物时要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行驶,不准从人和机器上通过。
6、运行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开倒车。两台起重机同时工作时,一般应保持3-5米距离。
7、禁止用一台桥式起重机去顶另一台起重机。
8、工作结束后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中间,将跑车开到两条轨道中间,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去。
河津项目部机械科
2004年11月7日
第4篇: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1.
2.
3.
4.
5.
二、1.起重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准在操作稳得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情况,正确的操纵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总则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
可独立操作起重机投入工作。
2.
3.
三、1.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司机在工作前的职责 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
3.
4.
5.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瞎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四、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原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砖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班人。
第十节 桥式起重机的操作
一、起升机构的安全操作
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核心机构,它的工作好坏是保证起重机能否安全运转的关键。作为起重机司机,为了防止起重机在实际操作中安全危险事故,必须很好地掌握起升机构的操作要领。归
纳有如下几点:
1.
2.
3.
4.司机在交接班过程中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仔细检查与天车安全运转直接相关的重要零部件的完好状况,如钢丝绳、吊钩和各机构制动器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每天或每班第一次工作前,必须进行负荷试吊,即将额定负荷的重物提升离地面0.5m的高度,然后下降检查起升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在起吊载荷时,必须逐步推转控制器手柄,不得猛烈扳砖直接用第5挡快速提升吊物。天车有起吊位置在到达吊运通道前的运行中,吊物应高出其越过地面最高设备0.5m为宜。当吊物到达通道后,应降下吊物使其以离地面0.5m的高度随车移运。严禁从人的上方或不
沿通道运行。
5.
6.在某些场合下,吊物必须通过地面工作人员所在的上空时,司机必须连续发出警铃信号,待地面人员安全躲开后,方可开车通过。 当吊物到达指定的停放位置时,吊物必须准确对正指定位置方可开动起升机构落钩。落钩下降吊物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操作方法:重载时可采用上升第一档以反接制动方
式使吊物缓慢下降;对于中载以下的吊物可采用下降第五档,即电阻全部切除的最慢下降速度挡下降吊物,严禁快速下降,使吊物平稳着地,待指挥人员发出吊物放置稳妥安全信号后,方可落绳脱钩。
7.
二、没有上升限位器或上升限位器工作失效,在未修复前不准开车运转,以防止钩头碰撞定滑轮而造成绳断钩头坠落事故的发生。 大、小车运行机构的安全操作
吊钩的移动是靠大、小车运行机构来完成的,在移动过程中,保证吊物不游摆,做到起车稳、运行稳停车稳而准确是对运行机构操作的基本要求,为此,司机应做到如下几点: 1.2.
3.
4.司机必须熟悉大、小车的运行性能,即掌握大、小车的运行速度及制动行程。 工作前应检查制动行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如不符合则应调整制动器,使之符合(7-9)式和(7-10)式之规定。在开动大、小车时,应逐步扳转控制器手柄,逐级切除电阻,在10~20秒内使大、小车由零达到额定速度,以确保大、小车运行平稳,严禁猛烈起动和加速。由于吊物是用挠性的钢丝绳与车体连接,当开动大、小车时,吊物的惯性作用,必然会滞后于车体而产生游摆趋势。反之,当停车时,车体在机械制动下停止而吊物却因惯性作用仍
向前运动,同样会产生吊物的游摆,为此要求司机应做到起车稳、运行稳、和停车稳的“三稳”操作。
(1)起车稳:大、小车起动后先回零位一次,当吊物向前游摆时,迅速跟车一次,即可使吊物当其重力线与钢丝绳均处于铅垂位置时达到与车体同速运行而消除游摆。
(2)运行稳:在大、小车运行中如发现吊物有游摆现象,则可顺着吊物的游摆方向,顺势加速跟车,使车体跟上超前的吊物以使其达到平衡状态而消除游摆。
(3)停车稳:在大、小车将到达指定位置前,应将控制器手柄逐步拉回以使车速逐渐减慢,并有意识拉回零位后再暂短送电跟车一次,使吊物处于平衡而不游摆状态,然后靠制动滑行停
车。
5.司机在正式开车工作前,应对吊运工艺路线,指定位置及其周围环境了解清楚,并根据车速大小、运行距离、选择适宜的操作档位及跟车次数、尽量避免反复地起动、制动,不但能
保证大、小车运行平稳,而且也可使起重机免受反复起、制动的损害。
6.
三、严禁打反车制动,需要反方向运行时,必须待控制手柄回零车体停止后再向反方向开车。 起升机构制动器失效的突发事故操作
在某些场合下,由于天车管理混乱,检查、维护不善,以致在起升机构工作中,其制动器主要构件,如主弹簧断裂或闸瓦脱落等,会造成制动器失效,即司机将控制器手柄回零时,却发生悬吊的重物自由坠落而高速下降的危险事故。
对于这种预先毫无思想准备突发的异常危险故障,司机切不可惊慌失措,必须保持镇静、头脑清醒。司机必须果断地把控制器手柄扳至上升方向第一档,使吊物以最慢速度提升,当欲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再把手柄扳至下降方向第五档,使吊物以最慢速度下降,这样反复地操作,以利用这暂短时间的同时,司机可根据当时现场具体情况,迅速开动大车或小车,或同时开动大车和小车把吊物移至空闲场地的上空,然后迅速将吊物落至地面。这种突发危险事故的特殊操作,有如下几点应注意:
1.
2.
3.
4.
5.操作时必须慎重、严防发生误动作和错觉,即把控制手柄回至1档而误为回零,造成制动器假失效感。 在发现制动器失效时,立即把控制器手柄置于工作档位,不能在零位停留而听认重物自由坠落,以延缓吊物落地时间。在利用吊物往返升降时间内开动小车或大车过程中,应持续鸣铃示警,使下面作业人员迅速躲避、为吊物转移工作创造安全有利条件。在开动大车或小车过程中,时刻注意吊物上、下极限位置,上不能碰限位器,下不能碰撞地面设备,都应留有一定的余度。在这种危险状况下,最关键是严防主接触器失电释放(俗称掉闸),因此在操作起升、大、小车控制器手柄时均应逐步推挡,不可慌张猛烈快速扳转,以防过电流继电器动作而使主接
触器释放切断电源,发生吊物自由坠落且无法挽救。
第5篇: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①号车间外协人员设备操作培训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
1.1桥式起重机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安全技术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方可操作。
1.2做到查看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设备和工作情况。
1.3检查试验起重机各部位的门限位,窗限位,特别要注意起升限位开关是否良好。
1.4检查起重机各活动部分防护装置及润滑情况,特别要检查制动器是否完好。
1.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电线有无烧焦、破皮、螺丝与滑块有无脱落。
1.6使用该起重机操作者必须熟读桥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严格按照各项规程进行操作。 2工作中
2.1起重机在每次工作前,必须在挂钩人员指挥下进行。
2.2起重机工作时,严禁桥架和大车轨道上有人作业或行走。
2.3吊起重物时,必须在垂直的位置,禁止斜吊或用大、小车来吊拖重物。
2.4吊物重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2.5禁止吊在地下埋的不明深度重物。
2.6吊起重物禁止在人员上方通过。
2.7禁止起重机在运转时擦抹保养。
2.8吊车工离开起重机要切断电源开关。
2.9非吊车工禁止登上起重机。
2.10驾驶室内禁止晾晒衣物。
2.11驾驶室冬季使用电加热器取暖时,要加强用电和防火管理,防止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3工作后
3.1起重机工作完毕以后,吊具应升到上面位置,大车、小车、钩头控制器处在零位。
3.2断开主电源开关。
3.3起重机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点上。
3.4吊车工锁好驾驶室门,方可离开起重机。
第6篇:斗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斗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2、3、4、5、6、7、8、9、非专职人员禁止操作。 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在车架上。切断电源才允许检查和维修起重机。禁止在起重机上抛投物品。禁止吊运物品从人头上方通过。露天作业6级风以上禁止工作。导线裸露或防护罩不全不允许使用起重机。制动器磨损严重或损坏时不得作用起重机。电器控制设备只允许专人进行维护。
10、在主开关接电前检查所有手柄是否在0位。
11、开动前必须先发出警报信号。
12、起重机或小车运行接近极限位置必须减速慢行。
13、必须避免急剧启动、制动、碰撞,非紧急情况下不得打反车制动。
14、要防止两台起得机互相碰撞。
15、电源电压显著降低时不准开动起重机。
16、起重机吊有重物或所有控制器没有拉到0位,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室。
17、工作完毕司机必须拉开总电源和断开电源。
18、认真记好工作记录,并将操作中发现的故障向主管领导及接班司机通报。
19、司机离开起重机必须将起得机停放在规定的位置(检修位置)。
原料部
第7篇: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八、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第8篇:桥式起重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起重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工作中不抽烟、吃东西、看
书报、打手机。工作时精力要集中。
二、听从司索人员指挥,积极配合司索人员进行起重作业。但对任何人的违章指挥都有权
拒绝执行。对违章指挥不抵制且按照违章指挥执行的,要按违章操作追究起重机司机的责任;违章指挥人员对司机打击报复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加重处罚。
三、了解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熟悉全部机构的操
作、维护知识,熟练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经考核达不到本条要求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起重作业安全。
五、努力学习操作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操作中做到保证安全、起吊稳定、落地准
确、行动快捷、操作合理。
六、按规定对起重机、吊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如实填写记录备查。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发现一次给以50元罚款。
七、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吊具检查,监督司索人员正确使用吊具。
八、每周对起重机进行一次负载试吊,即将额定负荷的重物提升离地面0.5m的高度,然后
下降以检查起升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并记录备查。
九、掌握起重机突发事故的特殊操作,能正确、稳妥处理起重机突发事故。经考核达不到
本条要求的不得上岗作业。
十、检查不到位、不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的,发现一次给以50元罚款。
十一、责任追究
发现起重机司机有违章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责任人要在车间班前会上做检讨,以现身说法教育广大员工,根据违章可能造成的后果及认错态度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联保人、互保人100-300元罚款。
第9篇: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只有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才能操作桥式起重机(包括电动单梁、双梁线控和司机操作的桥式起重机)。
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操作人员应掌握起重机的各部性能、用途和安全事项,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熟悉各种吊运知识和指挥信号。
4、操作者的基本要求;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做到稳、准、快、安全、合理。
5、操作人员工作前: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操作前,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送电闸,对各种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可靠性,并记录在交接班本中。
6、操作人员工作中应做到:
A、起重机在启动时、靠近其他起重机时、吊物下降、接近地面人员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B、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C、严禁吊运的物件从人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安全通道移动。
D、严格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和违章指挥不吊;超载不吊;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齐或失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或与设备有钩挂时不吊;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有棱角吊物无防护措施不吊;斜拉歪吊不吊;危险物品不吊。
E、除非有紧急情况外,不准打反车。
F、在操作中,应由专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
7、起重机工作结束后,应将吊钩提升到较高位置,吊钩上不准悬挂吊具或吊物,将手柄扳回零位,断电后填写好交接班纪录,关好操作室门下车。
第10篇:桥式起重机(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应由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机械电器操作知识并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起重机必须在额定的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运行;
3.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葫芦下方严禁站人,并要做到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4.开车前应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接通电原,开动并检查各运行传动机构及电器控制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准确,有无异常噪音。如有异常声音,应当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5.严禁吊装物体重量不清、歪拉、斜吊或吊拔埋置物体;
6.作业地点灰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时不能操作;
7.在重物接近或超过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100mm,低速短行程试吊,然后以最小高度缓慢运行。吊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地方通过;
8.起重机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润滑和维护保养;
9.起重机严禁长时间吊重物停车,防止制动电机轴及结构件产生永久变形而疲劳损坏;
10.起重机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将电动葫芦停在靠近端梁的一边,吊钩停在上始点位置。严禁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开关,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开岗位;
11.起重机在检修过程中严禁在主梁和端梁上有人的情况下试车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2.起重机在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步操作,严禁两个动作以上的操作,尽量减少点动操作(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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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2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一)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二)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三)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四)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一)年满18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二)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三)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闭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一)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二)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三)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四)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五)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一)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二)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三)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四)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五)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六)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班人。
第12篇:桥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严禁非当班操作司机进行起重机操作,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换,应报主管部门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调换,调换司机执行正常的交接班手续;严禁操作司机酒后上班。
3、起重作业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井内吊装作业信号采用电铃形式,地面移动吊装采用对讲系统与地面指挥人员进行联系,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并确定吊车周围无人员和障碍物,大、小车运行过程中应同时按下警告铃和警示灯并保持到运行停止。同时要求吊车在作业时严禁在架体上和吊车周围3m范围内进行任何其他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其他作业时,必须停止吊车作业并切断总闸,在总闸处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临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井下、或落放吊件时应先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9、检修桥吊时应靠在安全地点,并在桥吊下周围设置警示标识,悬挂“禁止通行”的标志,禁止人员出入,而后切断总闸,在总闸处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0、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得同时操作三只及以上控制手柄。
九、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调整工作。
11、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在“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2、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4、司机认真做到“十不吊”。
第13篇: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1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l、自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要求。本规轩~剧于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对操作者的要求
2.1 1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1.2桥吊司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高处作业的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规定 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2.1.3桥吊司机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作业前严禁饮酒。
2.1.4上下吊车应走规定的安全通道,大军轨道两侧除停车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 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吊车跨越到另一台吊车。运行时,禁止有人上下。
2.1 .5司机必须了解本起重机主要结构、工作原理、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各种安全 装置。
2.1 6桥吊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主制彦或保养。2.2作业前
2.2.1检查钢丝绳穿过滑轮及卷入滚筒情况是否正常,钢丝绳端压板螺栓是否松动,并按 规定对钢丝绳进行检测。
2.2.2检查各控制手柄是否处在零位,是否灵活可靠,确认后再推合开关送电。 2.2.3主开关送电后,应检验电压是否正常,显示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85%,不得高 于额定电压的10%。
2.2.4一切正常后,再对吊车进行试运行,并检查各安全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警示信 号、对讲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各制动装置是否正常,如发现运行时出现异常现象,应在操作 前及时排除或上报主管领导及检修部门进行检修。2.3作业中
2.3.1作业时注意力应集中,不准饮食、吸烟、读书看报,闲谈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接打电话。2.3.2操作时,必须用于柄、开关操纵吊车,不得利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停车;接近终点时 要经慢行驶,操作中不得双脱手或用身体的其他部位转动控制器,以防止出现突然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3.3操纵控制器时,应从零位板到一档,然后逐级加速,换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归回零位,待电机停稳后再行反向运转,严禁反车制动。
2.3.4桥吊司机在操作运行中,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发出警告信号,通知地面工作人员注意 a起重机起动后,即将运行前;b吊钩起升吊物前,下降吊物时;C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d起重机在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e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3.5桥吊在空载或吊物运行时,吊钩应高起超过地面上其它障碍物0.5米以上。
2.3.6司机在作业中只听从挂钩工的指挥,当多人挂钩时,应昕从专人指挥,但任何人发 )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操作中如发现指挥信号有误、信号不明、吊物捆绑不合理 或挂带其他物件等情况时,应停止操作,及时发出警示信号通知挂钩工,待排除故障后再行 操作;对错误的指挥信号及错误的捆绑、吊挂物件未纠正前,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2.3.7操作中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地面工 作大员,将吊物稳妥落下,若吊物无法放下时,司机应立即通知地面工作人员闪开井划分危 险区将区域隔离,并挂上警戒标志,报告检修。
2.3.8吊运物品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做制动试验:即先将吊物升起200-300mm左右时,进行刹车制动测试,反复进行2-3次、检验吊车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运;不 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制动器。
2.3.9当用两台桥吊同抬重物时,应按每台吊车额定负荷的gO%分配负荷,昕从专人指挥,稳步吊运。
2.3.10起重机原则上不准超负荷吊运,若超负荷吊运必须在总工程师的同意下,方可进行。 2.3.11吊军运行时,因突然故障而引起溶液泄漏或吊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 处降落。2.3.12严禁吊运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工作间歇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停留。
2.3.13操纵电磁吸盘工作时,严禁高起高落,禁止任何人在移动的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
2.3.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露天桥吊遇暴雨、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2.3.15桥吊司机必须遵守《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4作业后
2.4.1将桥吊开至规定位置停下,升起吊钩,小车应开至轨道两端。
2.4.2室外桥吊停止工作后应做好封车工作。 2.4.3井将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断电掘。
2.4.4维护保养设备,清扫驾驶室内卫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或设备运行记录。
2.4.5下吊后,还应切断地面电源总开关。 2.5吊车维修时的要求
2.5.1检修吊车时,司机应与维修钳工或电工人员密切配合,桥吊必须停靠在安全地点,最好地面无人作业;维修人员应在地面设围栏或围绳,挂"禁止通行"标志,也可专人监护。
2.5.2检修过程中,未经检修人员同意,吊车司机严禁合闸送电或起动设备,并在电源总 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5.3检修中如必须维修人员在吊车顶部观察试车而由吊车司机配合时,维修人员必须在地 面设监护人负责车上维修人员与吊车司机间的联络,否则,吊车司机应拒绝操作;试车时动 车前应鸣铃示警。
第14篇:025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⑵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⑶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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