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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站岗位职责

作者:aliceyi | 发布时间:2020-12-03 00:07:0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岗位职责

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精神。

2、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食品安全的全面行政工作。

3、负责全局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和日常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开发区建设服务。

4、负责全局人事调整,资金审批和各类文件、资料的审定工作。

5、组织研究确定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副职工作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

6、食品安全全面工作,负责主持局长办公会,适时提出议题,主持讨论研究,做出相应决议、组织安排实施,积极为开发区食品安全服务。

7、带头参加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维护和加强班子的团结。

8、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搞好自身及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

9、坚持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10、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工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党委工作;

2、负责食品流通监管与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和党建人事、干部教育、精神文明、文化建设工作。

3、具体分管业务工作,按照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开展监察工作。

4、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点事项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法。

5、注意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了解掌握监察工作新情况、新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

6、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7、完成上级组织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

1、在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的行政工作。

2、负责监察执法、政策法规、行政复议和综合治理、群众信访工作。

3、协助局长搞好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业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对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常抓不懈。

5、对干部考核、任用、岗位目标管理和机关工作建设进行审核负责。

6、局长不在岗位时,主持全局的工作。

7、完成上级组织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草拟并督查落实市局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性重大活动,并协调各科室之间工作;

3、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和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的组织安排,并督办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重要文稿的起草或初审;

5、负责后勤事务的综合管理,侧重来访来客接待、会务工作安排;

6、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

7、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和交流工作;

8、负责政务事项的综合管理,侧重重要文稿的草拟工作;

9、负责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局下发文件的审核、登记和印发;

11、负责上级文件以及重要来函、来电的拟办督办工作;

12、负责局机关日常保密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工作简报、年鉴和大事记的资料收集及编纂工作;

14、负责上级来文、来电的登记和呈阅和收集归类工作;

15、负责办公室内部制度建设;

1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1、负责草拟并协调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有关材料;

2、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

5、负责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

6、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检测、评价和培训工作;

7、负责协调实施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和专项执法工作;

8、负责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督查督办工作;

9、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

10、掌握本区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按时向区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11、调查摸底,反馈信息。整理本辖区内各项食品安全监督资料,并及时建档。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分户档案。

财务室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

2、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财务、审计和统计工作;

3、负责编制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根据上级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要求,按时、正确、真实编报及报送各种财务报告。

4、负责局机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立卷归档及管理;

5、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事务;

6、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款的收缴;

7、负责各种票据及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及核销;

8、负责工资、各类津补贴的发放,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9、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及有关物资的购置、保管与发放工作;

10、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指定车辆的驾驶,做到准时、安全、文明行车;

2、负责指定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持车辆常年整洁。

3、负责管理好指定车辆内常用工具、零配件和其他物品;

4、负责指定车辆档案保管,做好行车记录;

5、负责配合做好车辆年检、保险、维修、用油分配和交通安全

事故处理等工作;

6、负责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1.局机关文秘、档案、值班、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和行政后勤等工作。2.组织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及全系统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3.牵头制订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4.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事宜。5.组织做好政策法规工作。6.协调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3篇:镇食品药品监督站工作制度

镇食品药品监督站工作制度

一、监督检查制度。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日常工作以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的监督检查、排查隐患和信息上报为主,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工作,由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办理。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在辖区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涉及到罚款、罚没物品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案件,要立即控制现场,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环节划分,移交并协助相关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二、组织协调制度。遇到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负责协调本辖区卫生、农业、工商、公安、教育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由各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能权限分别进行查处。

三、信息通报制度。镇食品安全监督站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镇政府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

结,并按期报送食品药品专项工作信息。

四、应急处置制度。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增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做出相应处置,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救援结束后,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教育培训制度。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须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监督员证,持证上岗,同时要积极并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业务技能。镇食品药品监督站要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此外,还要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1-2次教育培训。

六、考核奖惩制度。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已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工作是否具有特色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为年度优秀等次的,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凡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年度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将严格按照《南郑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4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职责

1、切实担负起保障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和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按照上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配合实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职责

监管站人员

监管站站长:叶金花

专职监管员:夏嵩江杰

监管站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社区(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3、做好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示范创建工作。

4、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有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发现安全隐患,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

5、负责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和农村厨师的登记、培训工作。

6、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维护好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7、完成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南街道办事处

第6篇: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执法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决定工作; 2、全面负责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决定工作; 3、主持对重大行政处罚进行集体研究并作出决定; 4、负责本局其他行政行为的审核决定工作;

5、对全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 6、负责全局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

副局长执法岗位职责

1、负责所分管业务处室的行政许可的审核决定工作; 2、负责所分管业务处室的行政处罚的审核决定工作;

3、负责所分管业务处室其他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核决定工作; 4、对所分管业务处室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 5、负责对所分管业务处室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 6、协助局长完成本局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处执法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品研究、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全市药品研究、生产监管工作,对县、区监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 2、负责南京口岸药品、中药材进口备案工作; 3、负责有关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

4、负责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工作;

5、负责全市有关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剂、戒毒药品监管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9、负责与市禁毒委、经委、卫生等的特殊药品、医药生产企业发展及其相关管理等工作的联系;

10、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有关医疗机构监管信息的统计工作; 11、负责本处室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管理; 12、组织全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 13、负责对本处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和追究;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执法岗位

1、对区、县局(分局)相关监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 2、办理南京口岸药品、中药材进口备案工作; 3、办理有关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工作;

4、协助省局作好全市药品、医院制剂、药包材、保健食品等品种注册有关工作; 5、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 6、参与全市有关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工作;

7、参与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剂、戒毒药品监管工作;

8、参与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 9、参与实施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10、具体负责与市禁毒委、经委、卫生等的特殊药品、企业发展及其相关管理等工作的联系;

11、办理药品生产企业、有关医疗机构监管信息的统计工作; 12、依法办理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药品市场监督处执法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地方性药品流通管理法规、规章;

2、负责部署全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各县区局(分局)药品市场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3、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注销的审核工作;

4、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及GSP认证的跟踪检查;

5、负责组织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监测工作,负责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广告监管、医保定点药店认定等的工作联系; 6、负责对申请从事药品招标的代理机构进行初审。对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从事药品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对其所招标的药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药品经营企业、有关医疗机构监管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本处室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管理; 9、负责组织本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 10、负责对本处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和追究;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岗位

1、分管药品批发企业监督管理、药品广告内容监督检查及处室电子政务管理、信息发送工作;

2、负责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注销的初审、报送工作;

3、参与省局委托实施的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及GSP认证的跟踪检查工作; 4、协助处长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及GSP认证的跟踪检查; 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执法岗位

1、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各县区局(分局)药品市场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2、办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注销的初审工作;

3、具体参与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及GSP认证的跟踪检查;

4、办理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监测工作,具体负责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广告监管、医保定点药店认定等的工作联系; 5、具体负责对申请从事药品招标的代理机构进行初审和对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从事药品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对其所招标的药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6、承办药品经营企业、有关医疗机构监管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7、参与全市有关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8、依法办理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医疗器械处执法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

1、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对县、区监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

2、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3、负责对《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发放的审核;

4、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省局委托许可事项)核发、变更、换证的审核;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行业标准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

6、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本处室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管理; 9、负责组织本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 10、负责对本处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和追究;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岗位

1、协助处长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2、协助处长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计划的组织安排; 3、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省局委托许可事项)核发、变更、换证的审核;

4、协助处长对本处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和追究; 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执法岗位

1、对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材料初审; 2、协助做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变更、换证)现场检查工作;

3、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省局委托许可事项)的核发、变更、换证进行初审;

4、对全市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5、参与全市有关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6、具体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具体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8、依法办理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药品稽查处执法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

1、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市药品监督稽查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抽样;负责编制下达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指导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4、负责组织对上级指定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办重大、疑难及复杂的案件;

5、负责组织全市药品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本处室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管理; 7、组织全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 8、负责对本处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和追究;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执法岗位

1、具体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市药品监督稽查业务工作; 2、组织制定全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3、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抽样;编制下达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指导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4、对上级指定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办重大、疑难及复杂的案件;

5、具体承办全市药品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6、依法办理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政策法规处执法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

1、负责市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2、负责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立法论证工作; 3、负责审理不服区、县局(分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监督涉及市局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答辩; 5、指导、监督全市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6、协助主持市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听证工作; 7、主持市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 8、负责对本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备案工作; 9、协助处理对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 10、负责本处室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查管理;

11、负责对本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和追究; 12、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执法岗位

1、承担食品药品监管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立法论证工作; 2、具体负责市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3、具体办理组织、监督涉及市局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答辩; 4、具体办理不服区、县局(分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案件; 5、依法办理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三、行政执法监督岗位

1、依法对市局执法处室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2、承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检查,办理本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备案; 3、办理市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听证相关事项; 4、办理市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相关事项; 5、具体指导和监督区、县局(分局)的行政执法行为; 6、具体协助处理对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

分局执法职责

1、协助做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质量管理规范、质量体系考核的现场检查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有关档案、台帐和统计工作;

3、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4、负责辖区内的信访接待和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投诉举报的受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查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实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验工作;

6、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

7、负责对辖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剂、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开展;指导各监测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9、协同区工商、物价、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工作; 10、承办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县局执法职责

1、接受委托,负责受理辖区内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2、协助做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质量管理规范、质量体系考核的现场检查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有关档案、台帐和统计工作;

4、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5、负责辖区内的信访接待和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投诉举报的受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查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实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验工作;

7、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

8、负责对辖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剂、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开展;指导各监测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10、协同区、县工商、物价、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工作; 11、承办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卫生监督站岗位职责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职责

质量监督站人员岗位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岗位职责

食品药品所长岗位职责

本文标题: 食品药品监督站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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