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安全岗位职责
第1篇:科技副镇长职责
科技副镇长职责
科技副镇长(副主任)是农村科技工作的领导骨干,肩负着组织、管理、协调、指导镇(街)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在镇(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科技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自身及各方面的科技力量和行政力量,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促使科技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1、组织拟定和完善本地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并贯彻实施。
2、参与政府班子在引进科学技术、技术改造、重点工程等项目的科学决策,协助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并参与项目的实施。
3、广泛开展科技宣传活动,促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深入人心。加强镇、村科普画廊建设,每个月更新一次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科技活动周活动;适时开展科技下乡、科技咨询和农业科技讲座等活动。
4、建立健全的农村科技网络。镇(街)科技管理机构健全,能有效发挥作用;村科技(科普)小组健全,做到有组长、有人员、有资金,有活动、有成效;镇(村)均有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科技示范户。
5、实施科技项目带动战略。积极组织镇(街)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每年各镇(街)需上报2—3项对推动本镇(街)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的科技项目。
6、做好科技兴企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每年向科技局上报1—2家科技示范企业。
7、抓好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每年在农业上引进推广1—2项新技术、新成果。
8、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根据“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应举办3—5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受训人数应达到本镇(街)人口的7‰以上。
9、推进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要充分利用电脑网络技术,为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提供服务。同时做好科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至少向科技局报送1条当月科技工作动态信息。
10、开展软课题研究。深入研究,认真调研,每年为镇(街)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一篇有科学决策作用和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
以上职责为考评科技副镇长(副主任)工作的主要依据,对科技副镇长(副主任)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市科技局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市委组织部在年度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考核中,对科技副镇长(副主任)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评。
第2篇:副镇长工作职责doc
副镇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镇长做好政府工作
1、根据镇党委、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组织相关部门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和督促本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等业务部门的工作;
3、根据本镇实际,结合社会各项经济发展的特点,统筹安排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处理好党政综合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按照上级要求检查内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
5、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搞好分管部门和包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工作方面
1、在镇统一领导下,负责农业、农村全面工作。
2、制定实施全乡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领导农业技术综合推广工作。
4、妥善处理农业、农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5、搞好农业技术、法规的宣传。
6、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土地、环保工作
1、协助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制定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
2、协助镇长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3、负责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4、负责自然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卫生教育等工作。
5、完成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第3篇:副镇长工作职责doc
副镇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镇长做好政府工作
1、根据镇党委、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组织相关部门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和督促本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等业务部门的工作;
3、根据本镇实际,结合社会各项经济发展的特点,统筹安排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处理好党政综合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按照上级要求检查内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
5、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搞好分管部门和包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工作方面
1、在镇统一领导下,负责农业、农村全面工作。
2、制定实施全乡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领导农业技术综合推广工作。
4、妥善处理农业、农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5、搞好农业技术、法规的宣传。
6、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土地、环保工作
1、协助本级政府主要领导制定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协助镇长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3、负责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4、负责自然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卫生教育等工作。
5、完成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
第4篇:副 镇 长 工 作 职 责(材料)
副镇长工作职责
1、副镇长工作职责(分管农业):
(1)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全面工作。
(2)制定实施全镇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抓好农业技术综合推广工作。
(4)妥善处理农业、农村发展中和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5)搞好农业技术、惠农支农政策及法规的培训宣传。
(6)完成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副镇长工作职责(分管科技、民政、环保、电力等)
(1)研究制订本镇科技发展规划;
(2)组织召开本镇的科技工作专题会;掌握本镇的科技动态,协调解决好本镇科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科技工作;
(3)抓好本镇科技活动的有关宣传工作。
(4)做好分管内的民政、金融、财贸、文物、环保、电力等各项工作。
(5)认真完成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3、副镇长工作职责(分管安全、镇村企业)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2)及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治理、汇报。
(3)组织完成上级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4)做好所辖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机、农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矿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镇所辖企业、私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对镇所辖企业、私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的生产性项目,协助有关部门把好审查关,督促镇辖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组织逐步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
(6)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及时上报事故。
(7)认真完成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