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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作者:健身宗旨 | 发布时间:2021-05-13 06:19:4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

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

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二、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把关。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

加强票据管理。

三、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

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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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第2篇: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二、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把关。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三、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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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货币资金管理的调研报告

货币资金管理的调研报告

导读:

(一)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1)职务分工控制(2)货币资金收入控制(3)货,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的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必须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而有效,财务部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关系到企业的财产能否安全无恙。

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1)职务分工控制(2)货币资金收入控制(3)货币资金支出控制(4)货币资金保管控制 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的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而有效。

财务部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员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二)加强会计审核和监督工作

建立对货币资金的监督机制机构,明确检察人员的职责权

限,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首先,完善事前防范,即建立科学的财务控制体系和明确的规章制度,减少资金的沉淀,降低财务费用,提高闲臵资金的收益水平。其次,及时有效地始终控制,即保障资金的安全以防被诈骗挪用,保障资金的完整,保证企业受到的资金全部入账,杜绝“小金库”。

(三)通过网上银行降低公司的交易成本

通过网上银行可以为公司带来方便,同时减少交易成本,也有利于货币资金安全。第一采用网上银行结算方式,降低交易费用。由于不同的银行的网上银行有不同的开户和收费标准,其中的年费是一种比较固定的费用。因此,公司应该根据以往年度的业务量,异地结算的不同情况,以及银行对开设网上银行的优惠条款,并对当年的业务量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开设,开设哪几家的网上银行,统筹规划,争取把结算费用降到最低。例如,有些银行的个人网上银行对同行异地转账不收取手续费,当职工常驻外地的时候,可以委托其他职工借款,先将款项转入有关受托借款职工的账号当中,再由个人网上银行转账到借款人外地同(银)行的账号当中。第二利用自动收款系统降低货币资金的管理费用。我国的银行为集团公司开设了自动收款功能。银行定期按照客户预先指定的时间,金额等收款信息,自动将信息从公司分支机构

账户中划至总部账户,并在当日将交易结果信息发送到客户预留的EMAIL地址,同时客户也可以通过贵宾室查询交易结果。自动收款不仅实现了工商银行柜台“网络结算”业务的全部功能,还支持全国范围内按照地区,省内,区域内,全国四个级次的资金上收。客户只要在业务开通时制定上收的路径,时间周期,金额等要求。银行就会定期自动将其分支机构的款项主机上收,且无需人工干预,降低了人工费用,降低了公司对资金的管理成本。

(四)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

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臵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账簿,全部收入和支出一律纳入本单位的财务总账管理。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开设,严格禁止账外账现象。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要及时报告、准确、全面反馈本单位的经济信息,要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的问题产生;从制度上对于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第4篇:数据和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优抚保障工作事关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和社会为了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鼓励的一种管理,是一项很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为了以防有关优抚数据的不准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防止和杜绝因为优抚数据不够准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不规范等问题而造成一些优抚资金的非正常现象的发生;我们应进一步明确重点优抚对象的人员底数;全面的采集、登记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信息;使优抚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更健全和完善。进行了一些调查与研究,在此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一、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现状

我们对省市区进行调查,对象范围普查的重点优抚对象为以下人员:①享受定期抚恤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②享受定期抚恤的残疾军人;③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④享受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数据如下:(一)小区优抚数据

1、该区三属共13人,全年共发放抚恤金120000元,春节慰问费达3025元。

2、该区残疾军人共45人,全年发放抚恤金达641840元,春节慰问费18852元。

3、该区在乡老复员军人共53人。其中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3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50元;建国后入伍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1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30元;现已发放全年定期定量补助金847680元,春节慰问费12000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93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已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35160元,春节慰问费9000元。

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减免经费:三属为23750元,在乡7-10级残疾军人为398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为170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为46780元,全年总合计为290430元。

6、重点优抚对象全年修房补助费合计110000元。

7、a、14类参战人员身份认定的工作,现今为止共认定60人。其中区失业为30人,生活补助标准为200/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70000(含3人2007年3月份、1人5月份转为退休前失业生活补助费共2000元);在区277人,生活补助标准为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32400元;b、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失业及在乡共10人,生活补助标准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2000元。

14类参战人员及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全年发放金额总合计为132400元。

以上全部对象发放金额总合计:176800元。

8、2007年度全区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合计871520元(预算)。其中:农村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2600元,人数为107人,合计为278200;城镇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人数为50人,合计为15000元。2011年共发放优抚金180.2万元,现役军人优待金5370元/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

(二)资金管理现状

优抚安置资金基本都落实到位,基本做到了资金的严格管理和专项使用。该区民政局对于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和市、县(市、区)配套的专项资金也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优抚安置资金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障水平,并且按照了国家的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具体如下:

2007年下半年,由上级拨付该区民政局优抚经费共为300万元,7-12月份支出了285万元,结转下年15万元。2008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22.3万元,1-6月份支出256.34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自2007年7月份-2008年月份,省市区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省市区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1.数据统计的不科学性,存在一些错误,数据更新也不够及时。

2.该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结余数量较大,医疗补助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3有关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的医疗保障落实不够全面,因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有关部门要求要以户为单位参保,一些较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没有能力让全家参保,个别重点优抚对象不愿意参加城市居民有关的医疗保险;4.该区当前在优抚对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都不同存在着人员数量不清的问题,对重点优抚对象动态变化的情况也掌握不准,对象基础数据信息方面存在收集不齐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排除有优抚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甚至被个人贪污的现象;5.优抚资金的使用问题,由于现在的一些银行帐户的管理制度,有关乡镇民政资金专户全部被取消,一些民政资金从财政拨入乡镇财政所再通过财政所拨到乡民政的帐上,这使民政资金过程变得复杂,民政资金并没有按时拨付到位,造成不能及时的进行发放,民政资金也没有进行专户管理,这样就难避免民政资金被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出现,以致不能确保有关民政资金的安全;6.基础工作较差,主要体现在台帐方面,优抚对象的数量显示不够明确,全貌也不清楚。

三、解决对策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优抚资金管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阶段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一)在优抚数据方面

(1)及时的上报有关自然减员情况。在优抚对象死亡后,该区应及时上报有关民政局注销,而不能隐瞒。同时应通知家属带乡村的死亡证明、优抚对象的领取证及办理丧葬补助领取人的有关证件,到区民政局办理有关补助并及时注销领取证。

第5篇: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近年来,随着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减轻了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但与此同时,有些地方在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实践,认真梳理与医疗救助资金有关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救助资金大量闲置与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矛盾突出。一方面,大量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在财政、民政部门沉淀形成闲置。另一方面,大量困难群众因未得到民政部门救助,丧失了正常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权利。造成上述怪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渠道不通畅,民政部门主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医疗救助政策,而困难群众大多文化程度较低,长年不看报纸不上网,不了解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甚至有了困难还不知道找谁解决。二是有的基层民政部门官僚思想严重,不是深入街道乡村讲解政策,为民排忧解难,而是在办公室坐等困难群众上门求助,造成大量行动不便困难群众求助无门。三是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条件过高,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家庭难以达到认定条件。

(二)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失公平。

1.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有的擅自提高对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有的对低保边缘户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比率低于规定标准;有的对同类患者执行的救助标准不一致,救助金额弹性较大,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享受救助标准反而低的现象,影响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公信力。

2.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的为了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临时将患者定为低保户,实施低保户医疗救助后即取消低保资格;有的违规将医疗救助资金拨到福利院,以弥补经费的不足;有的对不属于救助病种范围的患者实施了医疗救助;有的又缩小了救助范围,仅对城镇低保边缘户实施医疗救助,而农村低保边缘户未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三)救助程序执行不严格,救助档案资料不全。在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中,工作人员很少按规定入户核查,仅凭一些证明和药费单据就直接进行审批。基层民政部门虽然建立了医疗救助档案,但档案登记内容残缺不全,不能完整地反映受助人参加医保情况、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医保报销情况、个人自付情况等。有的未按规定公示医疗救助人员名单;还有的大病患者评议在前申请在后,更有甚者存在患病在后,申请医疗救助在前的怪现象。

(四)资助参保参合不规范。有的未按规定资助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参保参合,有的地区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7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医疗保险。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管理部门相互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上部分地区医疗救助基层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导致国家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的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二、医疗救助管理使用的改进建议

针对医疗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要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管理流程及加强专项审核等方面下大力气,确保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一)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医疗救助管理的透明度。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要执行到位,必须先宣传到位。要让民众特别是与政策相关的群体(包括政策受益者及政策执行者)知晓、理解政策。只有充分了解政策,执行者才不会随意改变执行标准和执行范围;受益者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时,才会积极主动地去申请、去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细化城乡医疗救助办法。针对医疗救助发放标准不统一,随意救助等现象,相关部门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及实施细则的执行上,重点是救助政策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是否落到实处,各城乡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另外,要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制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真实,经得起检验。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关注和发现由于制度缺陷导致的不公平现象,严厉查处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真正发挥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补充作用。

(三)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大量医疗救助资金沉淀闲置而困难群众又未得到及时救助的怪现象,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比如,应适当降低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准入标准,让更多患者家庭不因病致困。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上可以与当地登记的城乡低保户,与居民、农民医保等信息进行比对,看低保人员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还要关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弱势群体参保参合情况,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利。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建立监督制度和接受群众举报制度,查处民政救助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四)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医疗救助管理运转正常。医疗救助管理是一项好制度,保护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但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难点是执行范围难于认定,核查、认定工作量过大等问题,仅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于完成。建议建立民政、医院、社区(街道)或村委会协调联动机制,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表、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领取的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看是否符合条件,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这既有利于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利于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将国家的利民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

第6篇: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八斗镇财政分局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八斗镇位于肥东县北部,全镇辖27个村(居)委员会,278个自然庄,566个村(居)民小组。总面积18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09公顷。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7.3万人,是典型的农业大镇。111111 今年以来,我分局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分局领导、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分局员工的努力,不断加强分局镇财政建设、积极培植财源、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使我镇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我分局开展资金监管两多以来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我分局认真总结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二年来取得的经验,在资金监管中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2014年1-10月累计公开公示39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6次,项目类资金25次,补助类资金53次,村级财务资金294次;开展抽查巡查次数为6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次,补助类资金3次,项目类资金57次,村级资金6次;累计监管支出资金共7417.4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164.5万元,补贴农民资金3343.3万元,项目类资金908.4万元,村级财务资金1003.1万元。在对分局镇的各项资金的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谈谈我分局具体的资金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初到现在,我分局都及时组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分局局长及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八斗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对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为更好地开展资金监管工作,细化了各类财政资金监管的目标任务,明晰了监管的环节、流程、措施。

二是全面筹划安排监管工作。财政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搞好组织领导分工,明确监管工作职责,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传递资金监管信息。 一是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为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财政分局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上传下达政策资金信息。通过近一年财政资金的监管,我们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去年资金监管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规范了八斗镇财政分局资金监管系统管理模式,从而确保了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和,不断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财政分局设置专线电话为举报电话,并向广大群众公布,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接受各单位反映情况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

(三)抓好信息公开,准确公示乡镇财政资金实施情况。 一是及时公示监管信息。财政分局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各类惠农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等内容和项目资金的资金来源、工程概要、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中标施工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财政分局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分别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是及时组织抽查巡查。抽查巡查是落实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对监管实施效果起到重要督导作用,财政分局积极协调、组织有关职能站所对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有效防止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1-10月份共开展抽查巡查工作68次,其中单位预算资金2次,补助类资金3次,项目类资金57次,村级资金6次。

三是及时跟踪项目进程。财政分局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工作,对分局镇财政资金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和资金去向,定期察看项目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绩效。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11个,均能按程序、要求、标准组织实施。

(四)构建监管体系,着力强化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督导。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我分局着力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上下功夫,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

二是制定实施监管方案。依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出台了《绥棱县泥尔河分局关于切实加强分局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并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监管、惠农补贴类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逐项制定监管办法,逐步抓好监管工作落实。

三是检查考评监管工作。财政分局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对分局镇财政资金操作程序、运行质量、使用效益等进行全面考评。

(五)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资金监管工作的保障。 一是在能力建设上,针对当前财政分局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三化”(年龄老化、知识退化、责任心弱化)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积极参加县局干部轮训,同时财政分局积极鼓励职工参与各类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试,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财政分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财政业务、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纪律严明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二是在基础建设上,我分局加大了对办公场所、设备等的资金投入,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宽带、扫描仪、照相机等办公设备设施,大大改善了财政分局办公条件,使财政工作实现了自动化和电算化。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延伸,党和国家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投入越来越多,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逐年增加,对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财政资金监管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分配体制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差。就当前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中,类似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从客观上应该以种植面积为补贴标准的财政资金,但实际中由于种植面积难以核实,动态管理难以操作,以致出现了“补而无田”和“补而不种”现象。还有实际操作中部分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政策,人口的变化是较大的,往往是以前分田人口多的,现在的人口少了,以前分田人口少的,现在却人口多,而国家的田地政策是长期不变的,造成同样是本地村民,有的可享受到多个人的优惠政策,而有的人却连公共财政的一丝一线“阳光”都享受不到。造成政策的落实,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不高。

(二)分局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全面,群众误解多。主要表现为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例如上级的补助乡镇财政资金由于资金下拨的环节、程序繁多,政策落实到分局、村、乃至群众,则需要一段时间,产生了信息公开上的时间差,群众难免产生误解。又如分配方案,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计划等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三)专项资金监管乏力,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使用效益不高。一方面,根据规定很多农林水、教育等项目涉及的乡镇,财政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无权过问,资金监管自然流于形式。另一方面,部分专项资金存在乡镇财政“看得见,管不着”,致使乡镇财政监督弱化,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四)涉农资金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政策性强、资金量大,信息掌握比较困难,监管难度较大,需自上而下进一步从源头规范。

(五)乡镇工作条件艰苦,乡镇财政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财政所人员配备相对缺乏,同时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待遇,将进一步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为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结合二年来我分局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我们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改进监管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权划分,加强相互配合与协作。把监督寓于管理之中,加强事前预警、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等监督机制,注重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投入产出效果;加强对社会公共资金、重点工程等的事后监督;各监督主体之间要建立广泛的沟通制度,实行监督信息共享,降低监督成本,避免重复检查。

(二)加强指导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建议各级政府科学合理决策,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尽量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

(三)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突出抓好岗位培训,形成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与兄弟单位联系,多向先进单位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引进先进做法,创新工作机制,深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水平。

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资金使用调研报告

涉农资金 调研报告(共6篇)

资金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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