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武装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武装工作的调研报告
成县抛沙镇人民政府 **
2023年3月30日
近年来,抛沙镇武装工作在县武装部的领导下,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征兵标准,严格执行征兵政策,严格按照县征兵办的步骤和程序,抑制了征兵过程中的种种困难,专心做好近几年来全镇征兵工作。如何加快乡镇武装部创办步伐,开创工作新局面,完成新时期新阶段的新任务,是我镇武装工作需不断斟酌、开拓、解决的问题。在征兵工作过程中,我镇遇到了往往使征兵工作陷入困难的问题和冲突,针对我镇征兵工作的现状,根据调研,做了一个简朴的分析:
一、抛沙镇武装工作的根本现状
全镇共有2个民兵连,1个民兵应急分队,现编民兵干部2名,文化程度均在高中以上。全镇武装工作也取得了确定得劳绩。一是我镇党管武装工作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切实做到了武装工作“八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进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纳入党政领导任期责任目标,把武装工作法规制度纳入立法、普法筹划,把武装工作纳入财政预算,把民兵预备役基层创办纳入基层政权和组织创办体系,把专武干部纳入党政干部管理培训范畴,把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建参治纳入地方文明创办。全镇武装工作主要领导亲抓亲管,各项活动经费能得到根本保障;二是民兵预备役创办编制齐、档案全、人员精、到位好。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到位齐,编制精干,在遂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卓越,保障有力。基干民兵在生产创办、处突维稳中,做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抛沙镇武装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青年不愿意当兵,甚至逃避服兵役,由八、九十年代、二十一世纪初的“当兵热”降到“当兵冷”,究其理由,我镇对此做了一个特意的研究,根据调研,并结合我镇武装工作实际,总结出四点:
(一)青年本人及家长的思想意识
现今的适龄青年大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普遍家庭条件好,他们认为当兵吃苦、受累、远离家人,舍不得在自己家里的“幸福生活”;另一方面对入伍缺乏正确的认识,好多青年独立生活能力差,报名参军也是很大程度上遵从家人的安置,自己当不当无所谓,有的家长不激励甚至不同意自己的孩子去当兵,以上处境都反映出应征青年及家长主观思想上的偏差。
(二)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
现如今全镇乡村振兴如火如荼的开展,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全镇工业长足发展的过程中,也为青年同志创造了良好的就业条件;符合入伍条件的青年,假设家庭条件优越,又有一技之长,或是稳定工作,家人都不愿让其应征入伍。
(三)全镇工业飞速进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遇
我镇工业园区快速创办,大多面适龄青年都可在本镇离家近的地方就业,且薪资待遇较为优厚。在我镇的适龄的青年中,除在校生外,其余 90%以上都有工作,每年的征兵工作都要通过宣传,发动,上门发信函,打电话,做思想工作劝他们报名参军,往往是一些适龄青年和家长不愿参军。
三、加强全镇人民武装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导力度,强化适龄青年及家长的国防意识
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首先应充分重视征兵工作,在各类教导工作中,更加在各村、社区居民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中,相应增加国防征兵工作内容,其次可结合初中、高中学生秋季军事训练工作,以及民兵、预备役训练工作,巩固大学生、青年职工的参军愿望,结合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国防教导日以及历史纪念日,合理引导学生以及宏大社会青年树立必要的国防意识,营造良好的征兵工作软环境。同时,要抓好对专武干部政治理论教导,提高履职尽职、服务大局思想。务必以爱国主义教导为重点,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思想政治教育,适应党建工作的新形势和经济多元化的新特点,加强和提升民兵预备役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巩固民兵预备役组织的凝结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加强国防教育,为工作落实供给良好的社会风气。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积极开展国防安全观教育,巩固干群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把隐匿在群众中的巨大热心挖掘出来,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建设。
(二)健全法规,完善完备奖惩机制
兵役法规约束力偏弱,奖励和惩罚规定操作性不强,也是当前存在的一个问题。现行《兵役法》虽然有特意的惩罚规定,但对执行主体规定模糊,缺乏概括的惩罚手段和细则。操作和落实起来困难不少。往往不同地方、不同单位按照不同理解、以不同标准实施不同的做法,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如逃避服兵役的,各地有罚款的、处分的、批评教导的、拘留的、取消招工考学招干的,也有不了了之的,而对单位和组织在征兵工作中的奖励是较薄弱的。因此为适应新形势,完善兵役法,将奖励、惩罚和优抚上升到法律法规高度,提高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便于遵循和监视实施,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关键举措之一。应尽量以法律形式固化征兵、优抚、安置内容。使征兵、优抚同时走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完善法规政策,为工作落实提供制度保证。健全落实国防动员和后备气量制定的政策法规,细化经济补偿、经费补贴、行政奖励等措施,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防动动员和后备力量储备的积极性。
(三)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完善优抚政策
国家已有的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征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养护,优抚安置政策滞后于经济进展需要,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应征入伍的积极性。非农业户青年服役回来工作安置在全国普遍存在困难;有的地方优抚安置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发生冲突后,不是积极设法解决,而是单纯以牺牲优抚对象利益、违反优抚安置政策为代价处理冲突。因此,当前务必适应社会进展的大环境,调整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尤其应大力校正现有合理政策在落实方面的偏差。一是落实已有的优抚制度和政策;二是改革调整优抚政策,赋予参军入伍以较优厚的经济补偿。譬如,提高义务兵的优抚金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兵役法》规定的“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这一标准,改革优抚金发放机制,城镇统筹,为退役人员供给就业培训和指导,在成人教导招生、国家公务员招收及企业招工中赋予退役人员优先入选(录用)等优待,对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应征青年和政府的后顾之忧;三是提高军人职业的社会吸引力。通过改善军人的待遇,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提高军人的社会吸引力。与此同时,加快军队改革的步伐,供给更大更宽的事业平台,吸纳更多的社会精英来部队建功立业。
(四)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形成踊跃参军的良好社会风气
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对全民国防教导工作很重视,做了大量有利于国防教育的工作。但是当前我镇的国防教导还处于客观化、形式化和浅层次状态,缺乏广泛性和针对性,适龄青年缺乏依法服兵役的观念,以及为保卫国防尽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了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在社会形成“依法服兵役荣誉,逃避服兵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应加强国防教育的针对性,加强兵役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整合各种宣传资源,变更目前兵役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仅在征兵期间的“一阵风”、“运动式宣传”的做法,贯穿常年,坚持深入持久,做到家喻户晓;把《国防法》、《兵役法》的根本内容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思想品德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
(五)扎扎实实干好基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专心搞好民兵政治教导,不断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使全镇群众及适龄青年积极支持和加入每年的民兵整组工作,促进我镇民兵整组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我镇村(社区)委换届后,有些民兵营长做了调整,业务不熟及个别干部军政素质较差的处境,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民兵干部举行政治和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军政和业务素质。为了合理调整民兵组织,精干民兵队伍,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我们严格按照组织落实、训练有素、制度健全、回响快速、召之即来、来之能用的要求,专心抓好组织整顿工作。严格按照民兵条件举行审查,确保民兵政治质量,做到人员真实,队伍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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