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心得体会
第1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响应《湖南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认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发动人民群众一起来反腐败,不仅能把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铲除,同时能增强党的向心力、公信力。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公民参与反腐倡廉建设,行使参与权、监督权,有利于监督公共权力运行,防范和纠正公共权力滥用,防止腐败的发生,使公共权力更好地用于为广大人民谋求福祉;把相信和依靠群众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坚持群众工作路线,并按照群众意愿改进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成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力量。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人民群众对社会现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深恶痛绝。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据近几年媒体在对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反腐倡廉建设一直高居前列。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重要腐败案件也是在党员群众的积极支持参与下告破的。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反腐败真正的目的是维护群众利益,因为腐败造成的任何损失最终由人民群众来买单。反腐倡廉建设总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急的、最怨的、最盼的事情,就是反腐倡廉建设最需要着力的方面,他们对腐败现象有切肤之痛。人民群众参与越广泛,留给腐败的空间就越小。通过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能进一步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引导“群众”参与反腐是反腐倡廉败稳步推进的有效补充。全球反腐败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反腐倡廉建设,而不是由政府唱独角戏。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这在一定程度弥补了专业反腐力量的不足。同时,也使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加深了解和认识,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因此,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须借助“人民力量”。只有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 ,搭建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天地线”,才能取得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写稿人:屈纯保 2016年6月15日
第2篇: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方案
土桥镇中学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 告
根据芷教党发【2016】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办学行为,强化组织纪律和制度,切实提教育形象,我校于五月份特制订印发了《邓家铺镇中心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镇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中心学校纪检监察室牵头,监督检查全镇十四所中小学校,分工负责涉及相关学校的财政资金,项目,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分类统计,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情况,营养餐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完小及以上学校,群众有反映的重点学校。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下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学校教育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经费保障计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题,1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公用经费、惠农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中小学违规收费、乱摊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择校费、校服费、试卷费、降温保暖费、饮水费、教育基金等,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住宿费,强制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各类商业保险、搭餐住宿等问题。
3、整治学校基建工程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招投标采购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在大额资金安排、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安排等方面从中谋取利益的问题。
4、整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全面排查基建项目和营养餐等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改进或有效预防的措施和办法。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我镇学校全体领导、教师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了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重大意义,以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加快教育发展,树学校光辉形象,展教师廉洁风格,办人民满意教育,赢社会良好口碑。
第3篇:信息4雁过拔毛式腐败
警惕基层干部的“雁过拔毛”式的腐败行为
自从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自上而下掀起了一股反腐倡廉的风暴,许多身居要职的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反腐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我们要时刻注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雁过拔毛式的腐败行为,这直接影响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当前雁过拔毛式的腐败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隐报、瞒报骗取国家补助资金。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对基层惠民资金的发放力度,不少基层干部对惠民资金打歪主意的案件屡屡发生。2003年,邓朝阶、邱见昆、曾宪咸在担任蓝山县毛俊镇洋田村村干部时,将洋田村村集体的牛坪山与渠道下的林地与岳纸集体(森海林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造林协议,岳纸集体按协议造林后并按年度支付洋田村林木管护费。2004年上半年,邓朝阶、邱见昆、曾宪咸在明知村集体的林地与公司造林后已不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三人共同商量后利用担任村干部的便利条件,隐瞒事实真相,以个人名义,向蓝山县林业部门退耕办上报洋田村村集体牛坪山与渠道下的林地项目,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9746元。2015年10月16日,蓝山县人民法院((2015)蓝法刑初字第25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邓朝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曾宪咸犯诈
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邱见昆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邓朝阶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12月1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永中法刑二终字第142号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2月18日,经蓝山县纪委批复同意,毛俊镇纪委给予邓朝阶、邱见昆、曾宪咸开除党籍处分。
二、违规侵占集体资产。目前基层集体资产,尤其是村资产监管方式不够完善。不少“蝇贪”打起了集体资产的主意。2014年4月4日道县桥头镇石马山村支书杨福利利利用职务之便,将私人承包的禾村洞水沟改造工程开支发票22630元到村级财务报账,其中沙、卵石等材料款10750元,民工工资11850元,报账所得22600元全部据为己有。2016年2月20日,中共道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给予杨福利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三、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单位公款。近年来,发现许多地方部门领导人,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公共财务办私事。许志文在任蓝山县烤烟办主任期间,多次因私事前往长沙、郴州等地,并将其个人开支的17250.3元在烤烟办报账。2013年许志文因病去郴州看病,共花费医药费及生活费共16537.35元,许志文通过虚开发票的形式在县烤烟办报账。使用单位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计1万元。2015年12月,蓝山县纪委报经县
委同意后给予许志文开除党籍处分。
四、挪用公款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基层由于各种项目征地拆迁,大量的工程款项需要放在项目指挥部,有些基层干部,就打起了工程款的歪主意。2012年至2014年,黄友德担任新田龙泉镇瑶塘窝村支部书记期间,在管理和代为发放本村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征地补偿款共计327万余元,用于个人购买土地、垫付工程款等开支,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9月29日,新田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友德开除党籍处分。(上江圩镇高山千)
第4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报告
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的报告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旗委旗政府的文件精神,对局重点岗位、个人进行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招投标、价格管理及监督等工作。现将我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局一把手牵头,投资办、综合办、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管理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参与,分工负责涉及项目审批、招投标、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提供、核对及有关政策界定和把关。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项目单位、局机关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股室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项目审批环节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项目资金申报环节存在优亲厚友、损公肥私等问题;咨询评估环节是否存在在项目中介结构入股、指定等问题;价格管理环节是否变相在目录清单之外存在定价行为等问题;价格监督检查环节是否存在乱罚款、违规收缴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已经对各股室的项目进行了自查,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效能服务。按“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
二是开展立项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对我局投资办、综合办、价格管理股等重要岗位开展效能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和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监督重要岗位的依法履职的情况。
第5篇:医院雁过拔毛式腐败纠察工作汇报
宁城县蒙医中医医院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比实干、比担当、比奉献”和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活动通知》(赤党发〔2017〕6 号)的工作要求,我院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医务科主要负责医务人员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乱作为以及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两个方面,通过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以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强化教育、加强监督、完善制度、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管理,促使我院行业作风得到明显好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了医院整体思想意识和廉洁自律防控能力。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无证行医、开大处方、滥检查、不合理用药、违规收费、套取骗取农合资金、收受回扣和“红包”、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以及在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负责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行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开大处方、滥检查等违规行为,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促进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
二、组织落实
按照“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知要求,分析研究科室管辖范围内系统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专项整治小组多次召开碰头会议,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领导,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职责职能,并通过各职能科室收集查找各条线上的问题和线索。同时,我们加强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做到每件有登记,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处理,努力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
1、开展重点医院和重要岗位提醒谈话工作,对医护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收受患者红包礼金问题和对服务对象“索拿卡要”进行自查,对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管理、执法办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隐患的环节逐一明确,重点防范。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与正反两方面典型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组织职工收看典型案例警示片和发生在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件,进行认真剖析,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护人员警钟长鸣,增强自律意识。
3、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评选年度“十佳医生”,利用医院工作信息形式,开展向医院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先进医护人员学习,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德医风规范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八不准”,通过定期召开重点部门廉政监督会,约束重点部门、重点科室手中的权力,广泛进行职业道德和医疗行为规范教育,增强广大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诚信、恪守医德、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
4、完善投诉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每月定期到各科室参加早会督促依法执业及其它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周二机周五进行专项查房。设有专人接待患者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件,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对群众和患者举报医院科室或个人有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者,经查实者,严肃处理,真正把医疗服务行为置于阳光之下,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工作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查自纠以及系统的改进,未发现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以及违法执业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接访的投诉及意见都统一进行了处理,并达到患者满意。各科室医务人员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优良医德医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根本上提高了自身素质,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让患者体验到最优质的医疗技术服务。
第6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篇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x届纪委x次全会、市x届纪委x次全会和县x届纪委x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纪委牵头在全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全县范围内具有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职能的科室科级及以下干部;全县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乡镇、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主要包括以下x个方面:1.严肃查办扶贫救灾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扶贫开发、救济救灾、惠农补贴、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挤占挪用等问题。2.重点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包括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乱吃乱喝、胡支乱花,挥霍浪费、大操大办喜庆事宜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3.严肃查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4.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基层执法、监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收受红包、烟酒、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礼金礼品,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职级不高、位置重要的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等问题。5.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包括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案件,特别是“一把手”或小官大贪、小官巨贪等严重腐败案件。6.严肃查处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主要包括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安排部署不力、推进迟缓,查处不够坚决有力、整治成效不明显,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抓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党委(党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发挥好牵头总揽作用。县直单位和部门要针对本部门涉及的整治内容出台针对性的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部门特点。乡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查究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坚持创新方法、从严执纪原则。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坚持县直部门相关股室与乡镇基层站所、村居一起抓,违纪与违法问题一起查,立足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绝不姑息手软。(三)坚持常抓不懈、建章立制原则。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抓不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部署(4月中旬前)1.成立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xxx任组长,县委副书记xx,县委常委、纪委书记xxx和全体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琛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成立本级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2.制定方案。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专项整治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3.宣传启动。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专项整治办、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中旬)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1.全面自查。组织本地区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县直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3.汇总分析。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三)督查问责(9月-1O月)1.重点督办。县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单位分期分批交办、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2.实地抽查。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乡党委、纪委及各级相关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2.全面总结。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乡镇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协调联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下级党委、纪委的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地区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三)实行快查快结。各级纪委和纪检组要创新履职方式,整合力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县纪委直接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四)注重整治实效。各级纪委和纪检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附件:xx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篇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x届纪委x次全会、市x届纪委x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由区纪委牵头在全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室所,区财政、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住建、房管、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三、组织领导(一)成立xxx区“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xxxxxxxxxxxxxx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区纪委(监察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的协调查处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负责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村级纪检员队伍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工作。2.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协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和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在受委托履行公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问题;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3.区信访局: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4.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和建设全过程的稽查、监管、指导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治乱、减负以及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5.区教育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招生、办学、家教家养等教育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6.区公安分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查处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或者挪用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类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7.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民族宗教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8.区财政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及村(社区)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界定、把关等工作;负责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负责进一步健全“村账乡代理”制度,严明基层财经纪律;负责牵头清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发放工资、津补贴的情况;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社保医保、就业创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0.区国土资源分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和项目管理等国土资源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单位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2.区房管分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等房地产管理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单位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3.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燃油补贴、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运输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4.区水利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民生水利工程等水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5.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开展农业、农机、畜牧水产各类惠农补贴发放和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盘剥克扣、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重点村(社区)的审计工作和涉农工作的业务督导、政策解释、数据统计,以及有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等工作;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6.区林业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林惠农政策落实、森林资源开发管理等林业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7.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医疗计生服务收费等卫生计生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部门本系统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8.区审计局:负责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在专项整治中的保障与监督作用;负责完成有关审计工作任务,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协助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19.区扶贫办: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扶贫开发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查处本单位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20.乡镇(街道):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负责督促指导村(居)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居)民公开;负责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查处本辖区内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办”)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纪委(监察局),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xxxxxxxxxxx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报表报送;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工作。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部署(4月下旬)1.制定实施方案。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区专项整治办备案。2.层层动员部署。4月下旬,召开全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注重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在所辖村(社区)张贴市专项整治办下发的《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告群众书》。3.畅通举报渠道。坚持开门整治,区专项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辟专栏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并开通专门举报平台,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踪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理,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二)清理核查(4月底—8月底)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1.全面自查。自查时间起点为2013年1月,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各站室所及所属村(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对本单位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各单位都要建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举报排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认真梳理分析,排查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3.专项督查。区专项整治办将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采取随机抽查、重点剖析、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督查。4.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区专项整治办及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举报排查和专项督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5.汇总分析。区专项整治办按要求对全面自查、举报排查、专项督查和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三)督查问责(9月—10月)1.重点督办。区专项整治办将确定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分批交办、督办。各相关单位在完成交办、督办问题的同时对本部门本系统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办。2.实地抽查。区专项整治办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相关单位要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2.专项评估。区专项整治办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中“排查问题线索、查办典型案件、出台制度规范、群众对专项整治满意率”等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对评估靠后的单位将实行问责。3.全面总结。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至区专项整治办。区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区委、区政府和市专项整治办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二)协调联动。要建立并落实“区负总责、各单位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党组)的关键作用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执纪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区专项整治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和调度。(三)快查快结。区纪委要整合力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和分片联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四)确保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附件: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拨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篇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x届纪委x次全会、市x届纪委第x次全会、县xx届纪委第x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纪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推动中央精准扶贫目标实现,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享受改革发展的实惠。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县财政、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林业、水库移民开发、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⒈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⒉在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⒊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⒋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⒌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主要包括基层执法、监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收受红包、烟酒、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礼金礼品,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职级不高、位置重要的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等问题;⒍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包括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胡支乱花,挥霍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⒎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主要包括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听之任之,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安排部署不力、推进迟缓,查处不够坚决有力、整治成效不明显,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各级党委(党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发挥好牵头总揽作用。县直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本部门涉及的整治内容出台针对性的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部门特点。各党委(党组)要发挥关键作用,把“雁过拔毛”式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坚持创新方法、从严执纪原则。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坚持县直部门相关股室与镇街基层站所、村居一起抓,违纪与违法问题一起查,立足抓早抓小,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绝不姑息手软。(三)坚持常抓不懈、建章立制原则。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常抓不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在工作实践中细化完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启动(4月中旬)⒈成立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祁东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书记xxx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xxx,县委副书记xx(牵头抓),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xxx(具体抓),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xx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周志成、县监察局副局长、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兼)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成立本级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由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⒉制定方案。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专项整治办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⒊宣传启动。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专项整治办、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底)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⒈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乡镇(街道)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地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自查中发现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进行查处。⒉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要对涉及专项治理内容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及时组织力量快查快办,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街道)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件制度,逐件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调查组,逐件提出查办方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周密细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每件案件都能查清查透。要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置。对于轻微的违纪问题,要视情节采取当面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警示性工作方法,使日常性执纪监督成为常态。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⒊汇总分析。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工作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26日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三)督查问责(9月—10月)⒈重点督办。县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对于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县纪委要直接查办、督办,以促进问题解决,确保群众满意。要围绕问题线索的批转、核查、处理等环节,突出查办重点、设定批转时限、提高查办时效、明确结案标准、加大催办力度,确保及时办结、处理到位。⒉实地抽查。县专项整治办、各乡镇(街道)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县直单位及乡镇(街道),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⒊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及县直相关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的,对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选取一些典型案件集中公开曝光,以案促治,确保实效。(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⒈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中发现、查处的问题逐一分析汇总,分析问题根源,从体制机制入手研究解决办法。要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党风政风问题,特别是基层“四风”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探索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的新模式。⒉全面总结。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县委和市专项整治办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纪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协调联动。按照省委提出的“省统筹、市州负责、县乡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工)委的关键作用和纪(工)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下级党委、纪委的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乡镇(街道)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实行快查快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创新履职方式,通过自办、直接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县纪委督办或实地直接查办。(四)注重整治实效。各纪委(纪检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上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附件:xx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中共xx县委办公室
第7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根据《**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肖华军任组长,欧阳起湘、陈帅东、刘爱华、谢志学为副组长,李承武、李涛、谭天易、陈书法、罗勇、江日丽、雷永奇、邬志红、罗军月、邓爱社、欧一宣、呼红飞、唐斌、刘富厦、刘小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察室,由刘爱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动员部署
4月20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并部署了本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在会上,局纪委书记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安排部署了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党总支书记局长肖华军对本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文件精神学习,广泛宣传,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的行动上来。二是强化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党总支书记为全局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纪检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股室的专项整治负主责,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专项整治工作负专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人人有责。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对照县委、县纪委两个专项整治的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专项整治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有保留、整改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迅速制定方案 4月20日,“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们制定下发了《**县公路管理局局“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桂路党[2016]15号),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查处**年以来,公路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至12月底结束,分部署启动、清理核查、督查督办、总结规范四个阶段进行。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根据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整治、查处和纠正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二是扶贫开发领域等;三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四是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等;五是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
四、自查自纠情况
4月下旬开始,我们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今年对我局**年—**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交通扶贫资金和土地征收补偿款等项目资金分配开展了自查工作,对是否存在向群众违规筹资摊派,是否存在在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乱收乱罚索要卡要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整治截留、私分、套取、骗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或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审批和发放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主要涉及车船燃油补贴和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二是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公路建设过程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三是办理群众事务方面,重点整治滥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问题。逐一排查问题,对公路工作过程和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自查全局**年—**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立项2082.37万元,己拔4017.29万元。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其中自查自纠中发现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抽查欧阳海乡下山村、团结圩乡洋塘村、樟市镇京口村均未见招投标相关资料;从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拨付村级资金17万元等问题。
五、整改情况 1、关于从**年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拔付村级资金问题。经查,公路局从**年养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新农村建设援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渠道下拔到各村委会,各村委会用于道路建设、维护等资金开支。为加强对各科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县政府已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办,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欧阳海乡S214-下山村李家山公路路况较差,道路养护不到位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该路段的管护主体为乡镇和村委会,属行政村日常性养护公路,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元/公里养护资金,由乡镇和村委会负责具体养护工作。现我们已责成欧阳海镇政府和下山村委会履行养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养护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道路养护,确保道路通畅和路面平整完整。同时,今年县财政又安排了130余万元的养护补助资金用于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确保条条公路有钱养,条条公路有人管,管理能到位。
今后,我局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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