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第1篇: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问责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回顾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党领导人民创造辉煌成就的光荣传统。新形势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实践证明,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责任重如泰山。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必须靠制度来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严肃问责”是《问责条例》的重要内容。《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从“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95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始终如初的是共产党人为民族奋斗、为人民担当的赤子之心。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为民初心,不改担当本色,我们党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13亿人民不断抵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境界。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张海林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次次扯开了大嗓子,却看不见甩开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党员干部就会麻木不仁,难免产生“只要无过,无功也罢”的政治错觉。找到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或及时解决问题,只会让群众更反感。“真抓”还是“假抓”、“实抓”还是“虚抓”、“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都体现了转作风是否严实。所以,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关键要看在解决问题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发现反弹能不能严肃处理,解决深层次问题能不能啃下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转作风不能有“陌上花开缓缓归”的闲情逸志,知道错了的东西,要及时改正,决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时,还要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工作要做细,不能“做戏”。转作风一定要实实在在,切不可虚张声势,立场不坚,则“四风”之疾永远不能痊愈。
第2篇:《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内容和情形、方式方法。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对责任人实行终身问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如何做到“问有所依,问到实处,问能服人”。就要做到能问、勤问、敢问。《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问到实处,问到深处。没有“问”就会失去根据,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责”是从严治党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员干部失责渎职就必须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心中只有明确责任,才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论党员干部身处何种要职、地位,都必须清楚肩负的责任。“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
《问责条例》的导向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自己的使命、忠诚又敢于担当。作为共产党员的我们,不要从心理上抵制《问责条例》,恰恰要对此心怀感恩,争当遵守条例的标兵。我们应该转换角度,正确看待《问责条例》,他能够让我们完善自己,净化党内风气,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3篇: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张煜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党中央决定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七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问责条例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心中的警戒线再次拉紧,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作风被套上了笼头,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转作风不能有“陌上花开缓缓归”的闲情逸志,知道错了的东西,要及时改正,决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时,还要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身为一名教师,本身就具有时刻树立责任、关爱学生的意识。问责条例更是对教师职业的再次警醒,时刻提醒我们关注学生安全,不仅是对学生的课业学习成绩的关注,更是对学生学校点滴的负责。尤其学生处于逆反年龄阶段,活泼好动,更需要学校、教师更多的注意和关注。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工作要做细,不能“做戏”。转作风一定要实实在在,切不可虚张声势,立场不坚,则“四风”之疾永远不能痊愈。
通过认真学习《问责条例》,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己将立足本职岗位,强化责任担当,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第4篇: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可以说,《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突出主体责任。《纪律处分条例》所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问责条例》条例则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无疑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同时,把责任分解,一举打破“单兵作战”的陈旧思维,有利于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严肃问责”是《问责条例》的重要内容。《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第5篇: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准则条例等文件学习心得体会
近期,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文件,多次的学习让我感触颇深。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短短112个字,对党员提出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和对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要求。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正确履职的同时,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笃实明理、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务工作者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不仅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党务知识,还要注重提高个人道德修养。自律准则如同一本为人处事的法则,时刻警醒自己不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公私分明,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发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作为党员干部,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身边的党员群众,正人先正己,认真履职、严以用权、修身养性是根本,我也将以准则这边戒尺,鞭策自己。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重点就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相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证明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作为党支部书记,首先,解决好自我批评的问题。“吾日三省乎吾身”,只有经常自我批评和反省,才能打开自己的思维,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善于批评别人,从而达到班子及车间队伍的共同提升。其次,解决好班子内民主决策的问题。作为生产经营型单位,往往行政领导一言堂,在准则出台后,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现象。党支部书记作为干部的管理者,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杜绝独断专行,同时也要做好集中。再次,解决好严明纪律的问题。每个党员干部都是一面旗帜,一个宣传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只有认真履职,遵章执行,做好表率,才能引领和带动车间员工,提身个人魅力和感召力。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车间党支部书记,在管党方面意识淡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原因主要是履行自身的职责不到位,工作应付多,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要抓生产经营工作,还要抓党建指标工作。接下来,本人将从坚持原则,对党员以“三会一课”勤教育、“党员积分制”严管理,不流于形式,真正将党员的思想集中起来,确保堡垒作用的发挥。党组织在车间生产经营过程中,起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这也是党支部行使监督责任的表现。接下来,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和解决问题,让车间员工有良好的干事氛围。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强调了党员领导要干净做人、规矩做事。一是坚持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营造车间全员齐发合力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纪严于法,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从工艺纪律、安全纪律、劳动纪律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加强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的管理,严纪律、严要求,同时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用党员积分制来衡量党员作用发挥的尺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加强党支部的基础工作,带头学习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以全员培训和考工晋级为载体,提升员工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舆论宣传等综合能力,为车间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首先要充分认清管理责问办法出台的重要性。党中央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6年7月8日,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这种大背景情况下,公司相继出台了管理问责办法,并要求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说明了公司对此次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充分体现了问责管理办法学习的重要性。其次要体现认真学习管理问责办法的主动性。公司今年持续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要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作为一名党务管理者,不仅仅只局限于规定学习内容,问责办法的学习也是对管理者很好的一本教案,不仅仅是工作执行的标尺,更是对管理者的保护伞,反复研读各项条款,方能让工作开展的游刃有余。再次要严格贯彻执行管理问责办法的必要性。在工作中,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有令必行,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度;认清职责,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服务,禁触红线,提高工作效率。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一名基层的年轻党务干部,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本领恐慌”的危机感,认真学习、扎根基层。风筝线越长,就飞得越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车间工作任重而道远,近期的生产经营形势,让我感受到所肩负着的责任和重担,唯有多学多想多思,以准则和条例为指导工作,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认真履职,才能有机会在公司这片沃土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第6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问责条例》要真问真责[版]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问责条例》要真问真责
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定并实施问责条例,就是向全党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早在XX年1月,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XX年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今年以来,“问责”热度进一步升华。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总书记强调,“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王岐山同志更提出,“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时刻要成为党的干部的自觉意识。全方位抓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包保问责制。用责任诠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政治承诺,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务必要种好“责任田”,紧抓责任落实“牛鼻子”,筑牢党风政纪“防火墙”,织密制度监察“过滤网”,用好遏制腐败“手术刀”,加速作风转变“净化器”,当好执纪执法“守门员”,才能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场持久战。将《问责条例》执行贯彻始终,通过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摒弃私心杂念,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编好问责“笼子”,从规范程序入手,严格按照程序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尺子”,抽好问责“鞭子”,无论是谁,都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以从严的标准、从严的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认真贯彻问责条例,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敢担当、善作为,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不断增强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第7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自从我党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来,我们党对于政府、党员干部及全体党员赋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于责任担当也在通过相应的党内主题教育进行专项培养,这其中就包括“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以及今年伊始开展至今的“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等。本次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将这些零散的规定串联起来,使他们形成一个有条理的制度。习近平在会议上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权利的行使就是责任的担当,在党的培养下树立新时期一名党员应有的社会担当精神是当今社会所必需的,同时也是“两学一做”活动倡导的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所应有的。
在十八大以来,我党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许多“老虎”级官员落马,但是我党明确强调,抓、打不是反腐的目的,反腐是为了治病救人,是在反腐的过程中将正确的价值观传输给腐败的人,在惩处的同时给予相当一部分人以警醒,使得在内心深处重视我党的纪律,使得他们深刻的意识到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与决心。与此同时党纪的严明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讲会有更好的政府、党员干部来接待他们,会感受到我们党在历经95年峥嵘岁月后仍然不忘初心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想《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给我们党又增加了一副“镣铐”,她的实施也给许多党务部门以震慑,在实践中必然是问责一人,警示一部分人,对于党员干部或机关行为规范的指引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种强有力文件的出台必然会让我们的老百姓在未来的生活更加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时代担当!
第8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中央在即将迎来建党95周年之际又一次“亮剑”,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忌滥用职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的“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时刻谨记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要公平、公正、公道,将权利为民所用、造福于民,要有坚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
忌表里不一。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标准在于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台上台下、台前台后、当面背后都一样。党员干部严谨出现“两面人”现象,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要敢于 “唱黑脸”,不做人人唾骂的“两面人”。
忌损人利己。共产党员应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要学会知足常乐,习惯过清贫和寂寞的日子,不浮躁、不攀比、不抱侥幸心理。将人民的权力化作私有物,为个人谋私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的就会受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的惩罚。时时刻刻要用党的准则条例这面“正气之镜”来规范自己、提醒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