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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贷心得体会

作者:xuxiao | 发布时间:2020-10-12 07:01: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校园网贷心得体会

校园网贷心得体会范文

导语:对于校园网贷,大家会有怎样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的校园网贷心得体会范文,供各位阅读和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园网贷心得体会范文1 以前贷款的人,主要是社会人员,现在很多大学校园,也出现了校园贷,很多学生也开始贷款提前消费。

近年来,互联网借贷平台瞄准了大学生群体,以p2p贷款平台、校园分期购物平台和电商平台的分期付款等形式慢慢渗入校园,宁静的象牙塔成为网络借贷平台争夺的地盘。

校园网贷的危害极大,建议大学生尽量不要碰这种东西。

不要以为校园贷款多么好的一件事情,拿别人的钱,自己提前享受,事实上,时面的陷阱还是很多的,针对校园贷各项资费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理财分析师发现,与借款时的通畅无障碍相反,想要顺利偿还校园贷借款,往往要在本息之外再扒掉几层皮:除了借款时就已产生的中介费、手续费、代理费、部分平台扣留的押金等,还包括逾期后高昂的罚息和管理费,名目繁多。

这些网贷的真实利息需要多少钱呢?说出来可能会吓到很多人,理财分析师随机选取了10个开通校园贷业务的平台,在这10家平台中,借款年利率最低为9.56%,最高则可达36.75%。

下面就是近期因为校园网贷造成的悲剧: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今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大学生,通过本人贷款和冒用其他同学身份贷款的方式,从不同的金融平台获得60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最终因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

“裸条贷”的受害者小丽,最初只是在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上借了500元,但在高达30%的周利息面前不堪重负,总欠款达5.5万元,被迫欠下了“裸条贷”。

如果你不想成为这些悲剧的主角,那就尽可能不要碰校园贷。

校园网贷心得体会范文2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弱势消费群体,数量庞大而集中。大学生群体消费观念超前,消费支出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他们是一个只消费却没有收入、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控能力较差和缺少信用评价的群体。

随着大学生校园网贷平台在全国高校校园内蔓延扩散,各平台以“借钱不怕坑,还款不用愁”、“零门槛,无抵押”等虚假口号诱骗在校大学生透支信用、盲目消费。部分同学为赚取利息差价,将学费或通过借贷的大额现金投入网络借贷平台中。部分学生甚至充当宣传员,误导更多的同学陷入网络借贷、透支消费,导致数名同学或因网站突然关闭血本无归、或因收不回贷款欠下巨额债务而被迫辍学躲债,家人只得卖房。

大学生校园网贷偿债的严重后果。

1、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规避盲目消费风险。

2、提醒学生高度重视个人身份信息保密,谨防身份信息被不法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分子利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网络借贷行为。

3、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情况,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投资”的同学,应主动向学院报告,不得隐瞒,并须立即终止该项行为,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大学生因受校园网贷债务的困扰,逐渐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校园网贷也像只无形的“黑手”,给诸多莘莘学子带来伤害,甚至酿成悲剧,校园网贷瞄准的是有强烈消费需求的在校大学生,一些黑心企业虚构设审查制度、纵容违规手段、疯狂抢滩校园、从而赚取利润、却让无辜学子负债累累。校园网贷不是蜜糖,真的是砒霜,远离真的就对了。

以上这些是我对大学生校园网贷的感想和心得,同时也建议大学生们认真学习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呼吁广大学子“不从事、不协助、不怂恿”不良网络借贷活动,使理性消费观念深入人心。

校园网贷心得体会范文3 在当下的大学校园里,并不缺乏预防电信诈骗和“校园网贷”的安全教育,却依然有一些学生上当受骗,为何?财商教育的缺失,让一些大学生难以抵御诱惑和欲望,最终“上了贼船”。理财作为一种人与资本的博弈游戏,充满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大学生拥有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本身就比较匮乏,在利益博弈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风险防范能力;如果轻率、糊涂地陷入“校园网贷”,难免会“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丰富大学生的金融知识、提升他们的理财能力,有助于“校园网贷”的破题。

“校园网贷”不仅影响大学生正常的学业,也让一些家庭背负沉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重的债务,在利益的驱动下,将“罪恶之手”伸向脆弱的大学生。在一些高校里,网络贷款的广告可谓无孔不入。网络贷款广告放大了其显性的正功能、却回避了其隐性的负功能。

近年来,互联网借贷平台瞄准了大学生群体,以贷款平台、校园分期购物平台和电商平台的分期付款等形式慢慢渗入校园,宁静的象牙塔成为网络借贷平台争夺的地盘。

大学生社会阅历较少,因此千万要保护好自己,遇到可能的借贷陷阱,要提高警惕。

网贷正入侵校园

“0利率、0担保、无服务费”,借助诱人的公告和“网络+代理”的模式,网贷正在大学生群体中飞速蔓延。而大学生陷入“网贷诈骗”的事件也是层出不穷。

此前有媒体报道,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一名学生,用十多个同学的信息网贷了70多万元,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同学们则不停地接到催款通知,严重影响学习生活。此外,也有不少大学生在兼职时候掉入网贷陷阱,被所谓的代理人、业务员等诱骗填写网贷资料,最后不仅钱财落空,自己还背上借贷的信用污点。

大学生社会阅历较少,且并没有形成经济收入,因此更要保护好自己,遇到可能的借贷陷阱,要多一个心眼保持警惕。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购物分期需量力而行,无论在任何场合之下都要谨慎充当担保人,否则要承担贷款连带责任。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第2篇:校园网贷

校园网贷

随着P2P信贷行业的风生水起,网络贷款公司悄悄走进校园,开始抢滩大学校园。一句“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令许多大学生心生神往。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收集小额资金借贷给有需求的人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提供P2P网络贷款的中介机构被称为P2P网络贷款平台。

这其中P2P平台又分为很多种,其中瞄准大学生的P2P网贷平台其实就是我们所讲的校园网贷了。校园网贷目前主要分为三种:一是“P2P+分期购物”的模式,如分期乐、趣分期等;一种则是纯P2P模式,如靠谱鸟、么么贷等;另一种则是电商平台面对学生群体的分期购,如京东、阿里等。无论是哪种模式,我们都可以看到的是,在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里,这个市场已经人声鼎沸。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表面上是吸引许多大学生开始尝试校园网贷的契机,但其实校园网贷市场快速发展的背后还是现代大学生自身的旺盛消费需求。

2009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而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则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又因为经各大银行试水后由于对学生还款能力等评估不足导致问题丛生,使得各大银行纷纷叫停了大学生信用卡业务。但其实大学生们对信用卡的需求并未停止。

校园网贷产品的出现可以说填补了这些年的市场空白。大学生群体有着强烈的网购意愿,分期消费平台的出现使得他们的消费更加省时省力,更重要的是,它解决了现代大学生实际消费能力有限与旺盛消费需求之间不相匹配的问题,通过分期付款和网络借贷可以大大缓解大学生们的资金压力。

虽然眼下校园分期市场并不是很成熟,但这仍然是一块值得深耕的市场。根据《企鹅智库》大学生生活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目前有3500多万大学生,大学生平均月生活费为1000元左右,其中若500元用作额外消费,整个大学生消费市场的存量在万亿级别。

而身为大学生的我们该如何做呢?

1、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规避盲目消费风险。

2、提醒学生高度重视个人身份信息保密,谨防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网络借贷行为。

3、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情况,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

或“投

”的同学,应 主

报 告,不

瞒,并

终止该项行为,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以此来防范网贷被骗的危险。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中教1601吕舒平

第3篇:拒绝校园网贷

拒绝校园网贷,我先行

济南应用技术学校联合高铁系学前系多个班级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晚19:00在阶梯教室举行了一场以:拒绝校园网贷,我先行的主题班会。本次班会的起因是因为个别班主任走访大学校园时,参观各个系部宣传展板所受启发。为此笔者认为对于即将毕业步入社会的中专学生而言,防范意识的增强尤为重要。

在班会过程中,以ppt的形式讲解了如今“校园网贷”的多样性,并详细分析了其存在的弊端和危害性。通过对一些关于“校园网贷”的实例进行展示、分析,让大家明白了网贷业务最终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学生掉入不良校园借贷陷阱,与自身生活阅历缺乏、金融知识缺乏有着直接关系。此前的采访中,很多学生就是因为对基本的金融常识不了解,掉入各式各样的借贷陷阱。通过各类班会以法律法规金融知识贯穿班会,帮助学生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尤其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增强学生金融和网络安全的防范意识。

面对各种违规的网贷平台,如何保护好学生自身的安全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点出发:

1.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无论是身份证、学生证还是支付宝、银行卡账户,都不宜随便透露给他人,哪怕是学校的熟人(包括老师、学长、室友等);

2.正规公司都有正规流程,放贷之前就要求交纳费用的贷款公司统统可计为骗子公司,请不要相信;

3.购物分期需量力而行,且要综合比较,同时切忌以贷还贷;

4.以贷款培训作为入职前提的公司也可直接列为骗子公司,可上工商局查询;

5.无论在任何场合之下,都要谨慎充当担保人,否则要承担贷款连带责任。

通过此次主题班会,同学们纷纷表示,作为青少年学生,既要清醒客观地去看待校园网贷现象,还要注意了解掌握相关金融知识,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做到适度消费和理性消费不盲目不攀比。

第4篇:校园网贷主题班会

校园网贷主题班会

网络借贷络的风险: 其一,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意识和机制。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大多自我宣传“1分钟申请,10分钟审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担保”,申贷门槛低,手续非常简单,甚至不需要贷款者本人亲自办理。

其二,缺乏监管主体和必要监管。校园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有些地方并没有做到位。虽然知道许多大学生并不具备支付能力,某些网络信贷机构却将其作为“摇钱树”客户群来发展,刺激学生非理性借贷和消费。

其三,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和正确的消费观。根据此前的一些报道,校园网络贷款很少被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更多被用于个人消费,尤其对手机、电脑等相对昂贵的电子产品的消费。由于不少大学生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对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金额并不知晓,极有可能因网贷而背上沉重的债务,甚至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连环债务之中,最终还是要父母兜底,或酿成其他苦果。

班级:14050343

学生:刘雨君

第5篇:校园网贷的分析总结

2016校园网贷的分析总结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借助互联网平台取得了革命性的快速发展,诸如微信红包、“支付宝”、“余额宝”等新型金融 工具不断涌现,各类网贷平台、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校园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面向的是广大学生 消费群体,具有消费群体庞大、贷款手续简便、利率收益较高等特 点,越来越受到金融市场的青睐。然而,由于校园网贷各参与方法 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位,校园网贷存在 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甚至不时引发犯罪问题,亟待采取相关措施 加以应对。

一、校园网贷的定义和特点

什么是校园网贷?顾名思义,可以将其理解为针对大学校园,以大学生借款人为消费群体而开展的互联网金融贷款服务。校园网 贷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一)消费群体庞大

在校大学生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并且爱面子会攀比,普遍存在 超过自身消费能力的消费冲动,出现的资金短缺情况为校园网贷提 供了广阔的消费市场。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 2015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达到 %,这 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达 %、网络贷款占比达 % ①。(二)平台种类繁多

与校园网贷消费群体庞大相对应的是,针对大学生贷款的平台 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达 100 多家 ②。根据平台种类可以 细分为分期购物平台、单纯的 P2P 贷款平台和传统电商平台细分 为三类。其中,分期购物平台面向大学生购物需求,主流的有趣分 期、任分期等;单纯的 P2P 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包括 名校贷、投投贷等平台;传统电商平台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阿里 巴巴等。(三)网贷门槛低

相比审核严格、放贷时间较长的银行贷款,网贷门槛相当低,在校大学生甚至不用签字,不用见面就可以轻松完成贷款。操作方 法主要是通过网贷平台移动客户端,简单上传个人身份证、学籍资 料信息,再花若干分钟视频签约,就可以短时间内获得上万元的网 络贷款,甚至出现“30 分钟即可到账”平台。(四)利率收益较高

校园网贷公司经常打出“零首付”、“零利息”等宣传口号,但 根据网贷之家 2015 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校园网贷平台折算后 的实际年化利率远高于 16% 左右信用卡的账单分期等额本息还款 利率。纯 P2P 学生网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 10-25% 之间,分 期付款购物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化利率普遍在 20% 以上,“以乐分 期、99 分期、分期范等为代表的分期购物平台的实际年化利率(换 算成等额本息还款)可以达到 35% 及以上” ③。若再对比一下理财 收益年化约 3% 余额宝及约 % 的房贷利率,更是相差悬殊。

二、校园网贷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网贷平台违规风险

校园网贷行业刚刚兴起,现有法律法规对校园网贷的机构属 性、经营规则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网贷平台容易触碰法律底 线。同时,由于监管较为宽松甚至处于监管真空状态,校园网贷平台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运营模式上存在较大的区别,交易双方无须 面对面签订合同即可完成交易等特点,容易出现网贷平台未履行详 尽告知义务,违规发放贷款、欺诈客户等情形,并且一旦发生纠 纷,客户举证较为困难。(二)借款人违约风险

众多校园网贷平台为了最大程度地抢占市场,均倾向采取低门 槛、宽审核的策略,使得校园网贷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相比传统金融 行业大得多。一方面,平台之间对同一借款人的借款信息没有数据 共享,容易引发重复授信,超出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而加大 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作为借款人的大学生没有收入来 源,校园网贷也不要求提供担保人,甚至存在鼓励和纵容借款人超 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倾向。实践中,借款人出现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甚至出现大学生跳楼自杀等极端案例。(三)其他衍生的法律风险

除了网贷平台和借款人存在法律风险外,校园网贷还容易衍 生第三方“被贷款”、借款人骗贷等法律风险。实践中,由于操作 简便,审核宽松,不少大学生抵挡不住利益诱惑,利用同学、朋友 等第三方的名义向网贷平台借款。如新京报记者在采访因校园网贷 而引发大学生跳楼的“郑旭事件”中,大学生郑旭仅仅通过手机在 宿舍录了一段同学的视频,便轻松以同学的名义在多个平台上贷 了 10 多万元 ④。实际上,这种以他人名义获取贷款归自己使用的 方式,根据行为人主观目的可能构成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不同罪 名。而且从法律上分析,若“被贷款”的同学主动参与其中或从中 获利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的共犯。

三、校园网贷各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与校园网贷存在的多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是校园网贷各方 可能出现多种民事违法甚至刑事犯罪行为,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一)民事违法行为

1.合同违约责任 校园网贷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意识自治的合同行为,即网贷平台提供贷款给大学生群体,从中收取利息或手续费,而大 学生群体按约支付利息或手续费,获得贷款满足资金需求,提前享 受消费。一旦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 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大学生没有还 款能力,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这时候,借款人就要承担违约 责任。目前许多平台多以缴纳罚息、服务费或违约金的形式要求借 款人承担违约责任。2.民事侵权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一般出现在网贷平台一方。网贷平台在 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抢占市场,往往忽视风险防控。在防范出现 坏账方面,不但没有从大学生群体实际还款能力出发,没有在借款 信息严格审核上下功夫,反而容易剑走偏锋。比如,在催收贷款方 面,经常采取较为简单粗暴的方式,通过社交网络群发贷款学生的 逾期信息、在大学校园内张榜欠款的大字报、联系老师、学生父母 或同宿舍舍友,从外围舆论对大学生借款人形成精神上的压力。严 重情况下可造成侵犯隐私,给大学生借款人造成精神损害,这就需 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更有甚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威胁恐吓,雇佣 专业讨债人员上门骚扰,在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均属民事侵权。(二)刑事犯罪行为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目前不少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平台实 际上属于非金融机构,而校园网贷显然属于金融业务。这些网贷平台在设立的如果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这就可能涉嫌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校园网贷平台与大学生借款人之 间发生业务来往时,无可避免地包含很多私密信息,如大学生借款 人提交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学籍信息、手机号码、银行卡 号、家庭成员情况等。这些海量的隐私信息一旦泄漏,容易被不法 分子转卖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利益,则将构成非法获 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⑤。如果是网贷平台将上述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 给他人,还可能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3.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 许多大学生借款人法律意识谈薄,认为通过校园网贷平台借 来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就算还不起也牵扯不到犯罪那么严重的 事。事实上,个别大学生借款人为了贪图享乐,超前消费,不惜伪 造虚假信息和证明文件,冒用同学的信息来贷款。这种行为实际上 已经游走于犯罪的边缘。骗取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 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给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大学生借款 人伪造虚假信息和证明文件,冒用同学的信息来贷款的欺骗行为,一旦发生逾期还款、无力还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则构成骗取 贷款罪。如果大学生借款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一开始便没有 还款意愿,使用欺骗手段将贷款占为己有,则构成贷款诈骗罪。当 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高利转贷罪是指: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 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大学生借款人为了将借到的贷款转贷给同 学、朋友,从中获得差价利润,一旦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即构成高 利转贷罪。

四、校园网贷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相关立法

作为新兴行业,立法没有及时跟上便容易乱象百出。校园网贷 领域也是如此。应当针对校园网贷的特点,及时出台规范校园网贷平台设立和运营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校园网贷的准入门槛、平台设立的行业标准及各方权利义务,解决监管真空,推动行业有 章可循。及时修订针对传统金融制定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以 校园网贷不相适应的条款。目前,银监会推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 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即将落实地 ⑥,希望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出台《校园网络借贷行为规范指引》等专门 性规范,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网络立法真空问题。(二)提高网贷门槛

校园网贷现有的低门槛现象,是行为迅猛发展的有利因素之一。对具有合理资金需求的大学生来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创业者 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政策。因此,针对校园网贷门槛过低带来的负 面影响理性对待,不能盲目要求校园网贷与传统的金融行业设立同 样的门槛。但是,确有必要在信息审核和放贷额度方面等方面加强 监管,提高必要的门槛。对于网贷平台上传学籍资料等信息、进行 视频签约的校园网贷,可要求网贷平台公司建立事后核查机制,杜 绝虚假信息和假借他人名义借款等行为。对于不合理的重复授信,应当推动校园网贷平台实现行业内信息共享,逐步将校园网货和普 通银行贷款一样纳入征信纪录系统,逢发放新贷款必查征信纪录。对超出一定额度的贷款应要求大学生借款人父母或相关亲属提供担 保。总之适当网贷门槛应努力实现既鼓励新兴行业发展,又降低校 园网贷的违约风险的双赢目标。(三)规范违约处理机制

应当着力规范校园网贷各参与方出现违约后的处理机制。一方 面,要针对校园网贷平台催债手段简单粗暴带来的负面影响,规范 其催收手段。坚决制止侵犯隐私,通过电话等方式威胁恐吓,雇佣 专业讨债人员上门骚扰等造成大学生借款人精神损害等违法催收手 段。对于发生侵权责任的依法追求损害赔偿责任,有监管义务的行 业主管部门在行业内通报处罚结果。另一方面,应当适时研究网络 贷款逾期还款救济机制。对于个别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大学生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的案例,校园网贷平台应当及时通报给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适时介入,研究解决方案,防止事态进一 步扩大或者出现大学生跳楼自杀等悲剧发生。而对于个别利用校园 网贷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及时与公检法部门形成打 击合力,及时发布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四)加强学生的财经理念教育和引导

我国传统的应试教育使得从高中毕业步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借 贷人严重缺乏基本的财经素养,在面对金钱和物质欲望方面自控能 力较差,特别是对超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借款行为缺乏基本的法律风 险意识。因此,应对校园网贷法律风险防范,除了加大对网贷平台 进行监管之外,还应当不留余力地加强大学生的财经理念教育和引 导,将培养财经素养纳入大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培养正确的消费 观念和理财观念。同时,要大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定期组织公检 法等部门深入大学校园进行普法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大学生参与 校园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邦帮堂

第6篇:校园网贷的分析总结

2016校园网贷的分析总结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借助互联网平台取得了革命性的快速发展,诸如微信红包、“支付宝”、“余额宝”等新型金融 工具不断涌现,各类网贷平台、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校园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面向的是广大学生 消费群体,具有消费群体庞大、贷款手续简便、利率收益较高等特 点,越来越受到金融市场的青睐。然而,由于校园网贷各参与方法 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位,校园网贷存在 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甚至不时引发犯罪问题,亟待采取相关措施 加以应对。

一、校园网贷的定义和特点

什么是校园网贷?顾名思义,可以将其理解为针对大学校园,以大学生借款人为消费群体而开展的互联网金融贷款服务。校园网 贷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一)消费群体庞大

在校大学生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并且爱面子会攀比,普遍存在 超过自身消费能力的消费冲动,出现的资金短缺情况为校园网贷提 供了广阔的消费市场。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 2015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达到 8.77%,这 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达 5.33%、网络贷款占比达 3.44% ①。

(二)平台种类繁多

与校园网贷消费群体庞大相对应的是,针对大学生贷款的平台 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达 100 多家 ②。根据平台种类可以 细分为分期购物平台、单纯的 P2P 贷款平台和传统电商平台细分 为三类。其中,分期购物平台面向大学生购物需求,主流的有趣分 期、任分期等;单纯的 P2P 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包括 名校贷、投投贷等平台;传统电商平台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阿里 巴巴等。

(三)网贷门槛低

相比审核严格、放贷时间较长的银行贷款,网贷门槛相当低,在校大学生甚至不用签字,不用见面就可以轻松完成贷款。操作方 法主要是通过网贷平台移动客户端,简单上传个人身份证、学籍资 料信息,再花若干分钟视频签约,就可以短时间内获得上万元的网 络贷款,甚至出现“30 分钟即可到账”平台。

(四)利率收益较高

校园网贷公司经常打出“零首付”、“零利息”等宣传口号,但 根据网贷之家 2015 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校园网贷平台折算后 的实际年化利率远高于 16% 左右信用卡的账单分期等额本息还款 利率。纯 P2P 学生网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 10-25% 之间,分 期付款购物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化利率普遍在 20% 以上,“以乐分 期、99 分期、分期范等为代表的分期购物平台的实际年化利率(换 算成等额本息还款)可以达到 35% 及以上” ③。若再对比一下理财 收益年化约 3% 余额宝及约 4.9% 的房贷利率,更是相差悬殊。

二、校园网贷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网贷平台违规风险

校园网贷行业刚刚兴起,现有法律法规对校园网贷的机构属 性、经营规则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网贷平台容易触碰法律底 线。同时,由于监管较为宽松甚至处于监管真空状态,校园网贷平台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运营模式上存在较大的区别,交易双方无须 面对面签订合同即可完成交易等特点,容易出现网贷平台未履行详 尽告知义务,违规发放贷款、欺诈客户等情形,并且一旦发生纠 纷,客户举证较为困难。

(二)借款人违约风险

众多校园网贷平台为了最大程度地抢占市场,均倾向采取低门 槛、宽审核的策略,使得校园网贷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相比传统金融 行业大得多。一方面,平台之间对同一借款人的借款信息没有数据 共享,容易引发重复授信,超出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而加大 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作为借款人的大学生没有收入来 源,校园网贷也不要求提供担保人,甚至存在鼓励和纵容借款人超 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倾向。实践中,借款人出现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甚至出现大学生跳楼自杀等极端案例。

(三)其他衍生的法律风险

除了网贷平台和借款人存在法律风险外,校园网贷还容易衍 生第三方“被贷款”、借款人骗贷等法律风险。实践中,由于操作 简便,审核宽松,不少大学生抵挡不住利益诱惑,利用同学、朋友 等第三方的名义向网贷平台借款。如新京报记者在采访因校园网贷 而引发大学生跳楼的“郑旭事件”中,大学生郑旭仅仅通过手机在 宿舍录了一段同学的视频,便轻松以同学的名义在多个平台上贷 了 10 多万元 ④。实际上,这种以他人名义获取贷款归自己使用的 方式,根据行为人主观目的可能构成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不同罪 名。而且从法律上分析,若“被贷款”的同学主动参与其中或从中 获利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的共犯。

三、校园网贷各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与校园网贷存在的多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是校园网贷各方 可能出现多种民事违法甚至刑事犯罪行为,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一)民事违法行为

1.合同违约责任 校园网贷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意识自治的合同行为,即网贷平台提供贷款给大学生群体,从中收取利息或手续费,而大 学生群体按约支付利息或手续费,获得贷款满足资金需求,提前享 受消费。一旦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 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大学生没有还 款能力,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这时候,借款人就要承担违约 责任。目前许多平台多以缴纳罚息、服务费或违约金的形式要求借 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2.民事侵权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一般出现在网贷平台一方。网贷平台在 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抢占市场,往往忽视风险防控。在防范出现 坏账方面,不但没有从大学生群体实际还款能力出发,没有在借款 信息严格审核上下功夫,反而容易剑走偏锋。比如,在催收贷款方 面,经常采取较为简单粗暴的方式,通过社交网络群发贷款学生的 逾期信息、在大学校园内张榜欠款的大字报、联系老师、学生父母 或同宿舍舍友,从外围舆论对大学生借款人形成精神上的压力。严 重情况下可造成侵犯隐私,给大学生借款人造成精神损害,这就需 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更有甚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威胁恐吓,雇佣 专业讨债人员上门骚扰,在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均属民事侵权。

(二)刑事犯罪行为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目前不少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平台实 际上属于非金融机构,而校园网贷显然属于金融业务。这些网贷平台在设立的如果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这就可能涉嫌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校园网贷平台与大学生借款人之 间发生业务来往时,无可避免地包含很多私密信息,如大学生借款 人提交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学籍信息、手机号码、银行卡 号、家庭成员情况等。这些海量的隐私信息一旦泄漏,容易被不法 分子转卖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利益,则将构成非法获 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⑤。如果是网贷平台将上述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 给他人,还可能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3.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 许多大学生借款人法律意识谈薄,认为通过校园网贷平台借 来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就算还不起也牵扯不到犯罪那么严重的 事。事实上,个别大学生借款人为了贪图享乐,超前消费,不惜伪 造虚假信息和证明文件,冒用同学的信息来贷款。这种行为实际上 已经游走于犯罪的边缘。骗取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 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给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大学生借款 人伪造虚假信息和证明文件,冒用同学的信息来贷款的欺骗行为,一旦发生逾期还款、无力还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则构成骗取 贷款罪。如果大学生借款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一开始便没有 还款意愿,使用欺骗手段将贷款占为己有,则构成贷款诈骗罪。当 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高利转贷罪是指: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 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大学生借款人为了将借到的贷款转贷给同 学、朋友,从中获得差价利润,一旦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即构成高 利转贷罪。

四、校园网贷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相关立法

作为新兴行业,立法没有及时跟上便容易乱象百出。校园网贷 领域也是如此。应当针对校园网贷的特点,及时出台规范校园网贷平台设立和运营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校园网贷的准入门槛、平台设立的行业标准及各方权利义务,解决监管真空,推动行业有 章可循。及时修订针对传统金融制定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以 校园网贷不相适应的条款。目前,银监会推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 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即将落实地 ⑥,希望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出台《校园网络借贷行为规范指引》等专门 性规范,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网络立法真空问题。

(二)提高网贷门槛

校园网贷现有的低门槛现象,是行为迅猛发展的有利因素之一。对具有合理资金需求的大学生来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创业者 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政策。因此,针对校园网贷门槛过低带来的负 面影响理性对待,不能盲目要求校园网贷与传统的金融行业设立同 样的门槛。但是,确有必要在信息审核和放贷额度方面等方面加强 监管,提高必要的门槛。对于网贷平台上传学籍资料等信息、进行 视频签约的校园网贷,可要求网贷平台公司建立事后核查机制,杜 绝虚假信息和假借他人名义借款等行为。对于不合理的重复授信,应当推动校园网贷平台实现行业内信息共享,逐步将校园网货和普 通银行贷款一样纳入征信纪录系统,逢发放新贷款必查征信纪录。对超出一定额度的贷款应要求大学生借款人父母或相关亲属提供担 保。总之适当网贷门槛应努力实现既鼓励新兴行业发展,又降低校 园网贷的违约风险的双赢目标。

(三)规范违约处理机制

应当着力规范校园网贷各参与方出现违约后的处理机制。一方 面,要针对校园网贷平台催债手段简单粗暴带来的负面影响,规范 其催收手段。坚决制止侵犯隐私,通过电话等方式威胁恐吓,雇佣 专业讨债人员上门骚扰等造成大学生借款人精神损害等违法催收手 段。对于发生侵权责任的依法追求损害赔偿责任,有监管义务的行 业主管部门在行业内通报处罚结果。另一方面,应当适时研究网络 贷款逾期还款救济机制。对于个别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大学生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的案例,校园网贷平台应当及时通报给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适时介入,研究解决方案,防止事态进一 步扩大或者出现大学生跳楼自杀等悲剧发生。而对于个别利用校园 网贷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及时与公检法部门形成打 击合力,及时发布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形成震慑作用。(四)加强学生的财经理念教育和引导

我国传统的应试教育使得从高中毕业步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借 贷人严重缺乏基本的财经素养,在面对金钱和物质欲望方面自控能 力较差,特别是对超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借款行为缺乏基本的法律风 险意识。因此,应对校园网贷法律风险防范,除了加大对网贷平台 进行监管之外,还应当不留余力地加强大学生的财经理念教育和引 导,将培养财经素养纳入大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培养正确的消费 观念和理财观念。同时,要大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定期组织公检 法等部门深入大学校园进行普法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大学生参与 校园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邦帮堂

第7篇:校园网贷的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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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校园网贷的分析总结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借助互联网平台取得了革命性的快速发展,诸如微信红包、“支付宝”、“余额宝”等新型金融 工具不断涌现,各类网贷平台、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校园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面向的是广大学生 消费群体,具有消费群体庞大、贷款手续简便、利率收益较高等特 点,越来越受到金融市场的青睐。然而,由于校园网贷各参与方法 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位,校园网贷存在 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甚至不时引发犯罪问题,亟待采取相关措施 加以应对。

一、什么是校园网贷?顾名思义,可以将其理解为针对大学校园,以大学生借款人为消费群体而开展的互联网金融贷款服务。校园网 贷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一)消费群体庞大

在校大学生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并且爱面子会攀比,普遍存在 超过自身消费能力的消费冲动,出现的资金短缺情况为校园网贷提 供了广阔的消费市场。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 2015 年 8 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大学生使用贷款获取资金达到 8.77%,这 其中小额信用贷款占比达 5.33%、网络贷款占比达 3.44% ①。

(二)平台种类繁多

与校园网贷消费群体庞大相对应的是,针对大学生贷款的平台 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达 100 多家 ②。根据平台种类可以 细分为分期购物平台、单纯的 P2P 贷款平台和传统电商平台细分 为三类。其中,分期购物平台面向大学生购物需求,主流的有趣分 期、任分期等;单纯的 P2P 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包括 名校贷、投投贷等平台;传统电商平台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阿里 巴巴等。

(三)网贷门槛低

相比审核严格、放贷时间较长的银行贷款,网贷门槛相当低,在校大学生甚至不用签字,不用见面就可以轻松完成贷款。操作方 法主要是通过网贷平台移动客户端,简单上传个人身份证、学籍资 料信息,再花若干分钟视频签约,就可以短时间内获得上万元的网 络校园网贷的定义和特点

www.xiexiebang.com 贷款,甚至出现“30 分钟即可到账”平台。

(四)利率收益较高

校园网贷公司经常打出“零首付”、“零利息”等宣传口号,但 根据网贷之家 2015 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校园网贷平台折算后 的实际年化利率远高于 16% 左右信用卡的账单分期等额本息还款 利率。纯 P2P 学生网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 10-25% 之间,分 期付款购物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化利率普遍在 20% 以上,“以乐分 期、99 分期、分期范等为代表的分期购物平台的实际年化利率(换 算成等额本息还款)可以达到 35% 及以上” ③。若再对比一下理财 收益年化约 3% 余额宝及约 4.9% 的房贷利率,更是相差悬殊。

二、(一)网贷平台违规风险

校园网贷行业刚刚兴起,现有法律法规对校园网贷的机构属 性、经营规则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网贷平台容易触碰法律底 线。同时,由于监管较为宽松甚至处于监管真空状态,校园网贷平台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运营模式上存在较大的区别,交易双方无须 面对面签订合同即可完成交易等特点,容易出现网贷平台未履行详 尽告知义务,违规发放贷款、欺诈客户等情形,并且一旦发生纠 纷,客户举证较为困难。

(二)借款人违约风险

众多校园网贷平台为了最大程度地抢占市场,均倾向采取低门 槛、宽审核的策略,使得校园网贷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相比传统金融 行业大得多。一方面,平台之间对同一借款人的借款信息没有数据 共享,容易引发重复授信,超出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而加大 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作为借款人的大学生没有收入来 源,校园网贷也不要求提供担保人,甚至存在鼓励和纵容借款人超 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倾向。实践中,借款人出现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甚至出现大学生跳楼自杀等极端案例。

(三)其他衍生的法律风险

除了网贷平台和借款人存在法律风险外,校园网贷还容易衍 生第三方“被贷款”、借款人骗贷等法律风险。实践中,由于操作 简便,审核宽松,不少大学生抵挡不住利益诱惑,校园网贷存在的法律风险

www.xiexiebang.com 利用同学、朋友 等第三方的名义向网贷平台借款。如新京报记者在采访因校园网贷 而引发大学生跳楼的“郑旭事件”中,大学生郑旭仅仅通过手机在 宿舍录了一段同学的视频,便轻松以同学的名义在多个平台上贷 了 10 多万元 ④。实际上,这种以他人名义获取贷款归自己使用的 方式,根据行为人主观目的可能构成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不同罪 名。而且从法律上分析,若“被贷款”的同学主动参与其中或从中 获利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的共犯。

三、与校园网贷存在的多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是校园网贷各方 可能出现多种民事违法甚至刑事犯罪行为,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一)民事违法行为

1.合同违约责任 校园网贷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意识自治的合同行为,即网贷平台提供贷款给大学生群体,从中收取利息或手续费,而大 学生群体按约支付利息或手续费,获得贷款满足资金需求,提前享 受消费。一旦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 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大学生没有还 款能力,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这时候,借款人就要承担违约 责任。目前许多平台多以缴纳罚息、服务费或违约金的形式要求借 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2.民事侵权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一般出现在网贷平台一方。网贷平台在 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抢占市场,往往忽视风险防控。在防范出现 坏账方面,不但没有从大学生群体实际还款能力出发,没有在借款 信息严格审核上下功夫,反而容易剑走偏锋。比如,在催收贷款方 面,经常采取较为简单粗暴的方式,通过社交网络群发贷款学生的 逾期信息、在大学校园内张榜欠款的大字报、联系老师、学生父母 或同宿舍舍友,从外围舆论对大学生借款人形成精神上的压力。严 重情况下可造成侵犯隐私,给大学生借款人造成精神损害,这就需 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更有甚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威胁恐吓,雇佣 专业讨债人员上门骚扰,在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均属民事侵权。

(二)刑事犯罪行为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目前不少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平台实 际上属于非金融机构,而校园网贷显然属于金融业务。这些网贷平台在设立的如果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校园网贷各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www.xiexiebang.com 批准,这就可能涉嫌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校园网贷平台与大学生借款人之 间发生业务来往时,无可避免地包含很多私密信息,如大学生借款 人提交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学籍信息、手机号码、银行卡 号、家庭成员情况等。这些海量的隐私信息一旦泄漏,容易被不法 分子转卖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利益,则将构成非法获 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⑤。如果是网贷平台将上述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 给他人,还可能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3.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 许多大学生借款人法律意识谈薄,认为通过校园网贷平台借 来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就算还不起也牵扯不到犯罪那么严重的 事。事实上,个别大学生借款人为了贪图享乐,超前消费,不惜伪 造虚假信息和证明文件,冒用同学的信息来贷款。这种行为实际上 已经游走于犯罪的边缘。骗取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 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给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大学生借款 人伪造虚假信息和证明文件,冒用同学的信息来贷款的欺骗行为,一旦发生逾期还款、无力还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则构成骗取 贷款罪。如果大学生借款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一开始便没有 还款意愿,使用欺骗手段将贷款占为己有,则构成贷款诈骗罪。当 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高利转贷罪是指: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 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大学生借款人为了将借到的贷款转贷给同 学、朋友,从中获得差价利润,一旦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即构成高 利转贷罪。

四、(一)完善相关立法

作为新兴行业,立法没有及时跟上便容易乱象百出。校园网贷 领域也是如此。应当针对校园网贷的特点,及时出台规范校园网贷平台设立和运营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校园网贷的准入门槛、平台设立的行业标准及各方权利义务,解决监管真空,推动行业有 章可循。及时修订针对传统金融制定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以 校园网贷不相适应的条款。目前,银监会推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 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即将落实地 ⑥,希望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出台《校园网络借贷行为规范指引》等专门 性规范,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网络立法真空问题。

校园网贷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www.xiexiebang.com(二)提高网贷门槛

校园网贷现有的低门槛现象,是行为迅猛发展的有利因素之一。对具有合理资金需求的大学生来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创业者 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政策。因此,针对校园网贷门槛过低带来的负 面影响理性对待,不能盲目要求校园网贷与传统的金融行业设立同 样的门槛。但是,确有必要在信息审核和放贷额度方面等方面加强 监管,提高必要的门槛。对于网贷平台上传学籍资料等信息、进行 视频签约的校园网贷,可要求网贷平台公司建立事后核查机制,杜 绝虚假信息和假借他人名义借款等行为。对于不合理的重复授信,应当推动校园网贷平台实现行业内信息共享,逐步将校园网货和普 通银行贷款一样纳入征信纪录系统,逢发放新贷款必查征信纪录。对超出一定额度的贷款应要求大学生借款人父母或相关亲属提供担 保。总之适当网贷门槛应努力实现既鼓励新兴行业发展,又降低校 园网贷的违约风险的双赢目标。

(三)规范违约处理机制

应当着力规范校园网贷各参与方出现违约后的处理机制。一方 面,要针对校园网贷平台催债手段简单粗暴带来的负面影响,规范 其催收手段。坚决制止侵犯隐私,通过电话等方式威胁恐吓,雇佣 专业讨债人员上门骚扰等造成大学生借款人精神损害等违法催收手 段。对于发生侵权责任的依法追求损害赔偿责任,有监管义务的行 业主管部门在行业内通报处罚结果。另一方面,应当适时研究网络 贷款逾期还款救济机制。对于个别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大学生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的案例,校园网贷平台应当及时通报给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适时介入,研究解决方案,防止事态进一 步扩大或者出现大学生跳楼自杀等悲剧发生。而对于个别利用校园 网贷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及时与公检法部门形成打 击合力,及时发布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四)加强学生的财经理念教育和引导

我国传统的应试教育使得从高中毕业步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借 贷人严重缺乏基本的财经素养,在面对金钱和物质欲望方面自控能 力较差,特别是对超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借款行为缺乏基本的法律风 险意识。因此,应对校园网贷法律风险防范,除了加大对网贷平台 进行监管之外,还应当不留余力地加强大学生的财经理念教育和引 导,将培养财经素养纳入大学生必修的基础课程,培养正确的消费 观念和理财观念。同时,要大力开展校园法制宣传,定期组织公检 法等部门深入大学校园进行普法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大学生参与 校园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邦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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